刘敏:政府包揽社会生活不是正确做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61 次 更新时间:2014-10-31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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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  

从今年起西安计划用10年时间初步建成国际化大都市,为此,西安文明办、社科院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市民人文素养培育对策研究》,就国际化大都市该匹配什么样的市民素质提出了基本标准。

《对策》内容包括市民出行、交通违规处罚、市民外语学习、城市卫生环境、外来工城市融入等诸多方面,不仅所涉甚广,还事无巨细。比如《对策》建议,到2015年,一半市民要能认繁体字、说英语,八成市民能用英语向外国游客介绍景点;市民既要诵读唐诗、宋词,也要诵读歌德、普希金;户外广告必须拿出三分之一的版面和时段,来宣传反映西安等等。

这是研究机构的对策与建议,还不是政府的决策,也就是说有些标准不一定能在决策中保留。从西安提出的系列标准看,有些事项本就是政府的基本责任,任何时候都应该去做,无关城市目标口号与市民素质,有些事项根本就不是政府应该操心的事情,还有些事项规定堪称荒唐。

可以说,每一项标准的设定、每一个要求的提出,都意味着为政府权力的介入和干涉开辟了新空间。有限政府是目标共识,政府大包大揽已在许多领域被证明不是正确的做法,无有遗漏地规划城市、规划人的行为,既不可能做到,也存在权力滥用、窒息社会活力的可能。

在中国国家发展战略布局中,西安与北京、上海同被定位为国际化大都市,而全国2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有183个曾经提出过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设想。因城市定位需要为市民素质操心、为市民行为设标定规的冲动就并非西安独有,当前几乎所有中国城市都以这样那样的名义提出过类似标准或要求。

何谓国际化大都市,国内外并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定义,即便巴黎、伦敦、纽约等世所公认的国际化大都市,也并没有统一的路径或模式可循。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城市没有、也不可能向市民提出这般事无巨细的要求,但这并不妨碍它们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声誉。

城市发展、社会生活应首先尊重其自发秩序,人为设计和规划社会必须达到的状态,然后动用政府资源和权力强制改变社会生活面貌,历史上这方面教训不少,有些还给社会生活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不论一个城市的目标定位如何,城市发展的根本目的还在于人,市民生活有其内在活力与自发性,也不是要清洁整饬为一个物品展示给别人看。

中国日益融入世界,中国城市急欲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这种心情可以理解。而从城市普遍提出市民素质标准来看,将市民视为城市发展目标的阻碍,从而需要政府“敲打”、规定和管制,以及不断新增或扩大政府权力干涉的领域,试图包揽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不是城市获得世人认可与尊重的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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