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光:“审计风暴”一月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353 次 更新时间:2008-07-1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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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光 (进入专栏)  

一个月以前,6月23日,国务院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作了《关于2003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揭露了审计中发现的八个方面的问题。它在海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有的媒体把它称之为“审计风暴”。报告涉及到许多权力部门,在这些部门引起的震撼也是可以想象得到的。现在,离这个风暴初起已经整整一个月了,人们关切这个风暴的走向,密切注视着事态的发展。根据新华社的报道,这次审计查出的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将由国务院在今年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但是,人们从一个月来公开报道的蛛丝马迹中感觉到,对于正处在“黑箱作业”中的“全面整改情况”,似乎很难作出乐观的期待。

(一)“审计风暴”与“反贪风暴”

新华网6月24日全文发布李金华的审计报告后,人们在震惊之余,心头也升起了对反腐败前景的乐观情绪,认为审计报告为反腐败提供了许多具有爆炸性的材料,将会炸出一个反腐败的新局面,掀起一场反腐败的新风暴。人们这样期盼是有道理的。近几年来,虽然反腐败斗争取得不少成绩,大量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但腐败事件愈反愈多,腐败分子前仆后继,这个现象使一切关心国家命运的人感到失望和无奈。审计报告的发表,一方面使人们看到了审计署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的大无畏精神,看到审计报告所展现的反腐败的正义力量,因而受到鼓舞;另一方面,报告把很多权力部门侵吞国家资财的恶行公之于众,就为进一步的反腐败斗争打开了新的突破口,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希望。但是,一个月来的事实表明,从审计报告到查处整改,从“审计风暴”到“反贪风暴”,还要走一条充满艰难险阻的道路。

对于审计报告所揭露的问题,到目前为止,除了个别县市有所行动、正在查处外,中央一级机构似乎都没有什么积极的反应。有的部委对媒体的采访,作出“情况不太了解”、“我们不大好说”、“与我们无关”、“先了解一下再说”等推托搪塞的应答。有的甚至倒打一耙,责怪审计署多事。据网上报道,国家电力总局负责人说:“在全体员工紧张工作应对电力短缺的多事之秋,国家审计署披露此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电公司员工的士气。”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人士答记者问时对动用中国奥委会资金造职工住宅一事没有自责之意,却大谈有些媒体报道不实。体育总局所属的中华体育总会网站同时发表三篇有关评论,其中有一篇题为《不要炒作,全力支持》,竟然说什么“有一种情况我们必须注意,当中国的奥运大军开赴雅典的时候,境外一些别有用心的媒体会用各种报道来干扰代表团的工作,使得他们不能专心指挥作战,而疲于应付诸如此类的事件。”他们把电力短缺、参加奥运这一类与审计无关的事扯了进来,第一,无非是要掩盖被揭露的丑事;第二,将来如果在这两件事上有什么差错或闪失,就可以把责任推到审计署的头上。更为荒唐的是,他们还引进了“境外一些别有用心的媒体”,似乎审计报告为他们提供了可以用来攻击我国的炮弹。这样一来,审计长李金华岂不就成了“里通外国”的汉奸了吗?

看来,在由“审计风暴”转化为“反贪风暴”的道路上,不但充满着艰难险阻,而且还弥漫着火药味。有媒体形容目前的情况是:“‘条条大鱼’都安然无恙,倒是审计署成了‘围攻’的对象。”这就不能不使人们担心:审计报告所揭露的问题,究竟有多少能得到应有的查处。为了超越这些艰难险阻地雷阵,通过“审计风暴”来掀起一场“反贪风暴”,就必须排除万难,抓住审计报告所列出的每一件事,彻底查处整改。同时,要加强查处整改过程的监督,使查处、监督公开化,以保证“反贪风暴”的彻底胜利。

(二)不干预和干预

据新华社7月8日报道,审计长李金华在答新华社记者问时说,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十分支持,“最大的支持就是不干预”。从审计报告所涉及的有关高层的广泛内容来看,李金华的话是可信的。宪法第九十条规定:“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李金华说:“我干审计工作快20年,当上审计长都六七年了,从总书记到总理,到国务院各位副总理,中央的其他领导,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位跟我打招呼,说这个事你不能审,那个事你不能报。”这一番话,让我们看到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而不受干扰的生动范例。中共十三大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党政分开,政府工作依法进行。审计署今年的审计报告表明,党政分开,党不干预政府的工作,不仅是可能的,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不干预的政策所体现的,不光是对审计监督工作的尊重,也是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审计报告是依法办事的成果,同时也是不干预的成果。它使我们看到了正常的党政关系的一缕曙光。希望所有监督部门都能像审计署那样,能在不受干预的状态下,独立地依法行使职权。党组织和党的领导人应当尊重一切政府依法办事的权利,特别是对监督部门、司法部门,不干预是最好的领导方法,也是最有效的领导方法。

但是,干预和不干预有着自身的辩证法。当那些侵吞国家财富的党政机关无法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查处整改时,干预就是不可缺少的。这些部门的领导人或是自己屁股不干净,或则护短手软,对本部门的问题查不下去,当然也就谈不上整改。有的部委已经第二次第三次被点名,却仍然问题依旧,甚至问题越来越严重,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说明他们对过去的问题,没有严肃检查,更没有严格处理。点了名而不严肃处理,客观上就只能纵容坏人坏事,这个教训应当认真对待。从一个月来的情况看起来,问题的严重性不仅在于揭露的问题令人吃惊,而且还在于这些被审计的对象根本就没有检查整改的诚意。因此,对于审计报告所揭发的问题,绝不能依靠有关单位自查自纠来解决,而必须有外力干预。6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和直属机构带头遵守审计法,对审计署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坚决纠正;对违发违纪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这是原则的干预。另据《了望东方周刊》报道,监察部已会同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成立专项调查组,对审计报告中的问题进行查处。这是具体的干预。这两种干预形式都是依法查处所必需的。温家宝总理指出的“认真整改,坚决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最终都要落实到党纪、政纪、法纪的处理上。通过专项调查组的调查,凡是贪污黩职、触犯刑律的贪官赃官,固然应当提起公诉,绳之以法,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人,也应根据今年4月通过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引咎辞职。只有使犯有罪责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受到应有的惩处,才能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通过这场“反贪风暴”,应当健全监督机制,建立高官问责制。据新浪网报道,国务院已建立审计署、中组部、中纪委、监察部、人事部的联席会议制度,以增强对高官进行经济责任的审计。这种亡羊补牢式的制度建设,对于现阶段的中国来说是非常必要的。我们确实有着太多的漏洞需要堵塞,太多的弊病需要纠治。我们不能事事依靠强力部门的干预,只有建立富有针对性的法规制度,把政府行为限制在法制的范围内,才能从根本上堵塞漏洞,纠治弊病。

(三)舆论监督和公开化

据网媒报道,国家审计署最近曾口头通知各地审计机构,除了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外,一律不得接受其他媒体采访。这个限制性的指令,从审计署自审计报告出台后所受到的沉重压力的角度来说,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样可以减少被审计部门在公众面前曝光的机会,避免激化他们同审计署的矛盾。但就事件本身的彻底解决来说,这样做却未必有利。有些部门正在想尽办法掩盖丑行,向媒体封锁消息无疑会加强他们的侥幸心理,帮助他们蒙混过关。就政治领域的监督职能来说,健全的监督机制既需要体制内的监督,也需要体制外的监督。这是监督机制的两翼。体制内的监督机制,如检察院、监察部、审计署等,当然是不可缺少的,但如没有体制外的监督机制的配合,他们的作用就很容易被体制内的反监督势力所限制、所消解。雄鹰有两个翅膀才能搏击长空,监督机制也需要体制内外相互配合,才能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特别是舆论监督,有着体制内的监督机构所无法具备的威力。这几年有些社会问题,主要是因为社会舆论的干预,才得到比较公正的处理。最典型的便是广州的孙志刚案,正是有了媒体的广泛呼求,才导致收容恶法的消除。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网站把媒体对审计报告的报道和评论称之为“炒作”,如果不是因为无知的话,那就是恶意的歪曲。众所周知,所谓炒作,指的是那些无聊媒体对缺乏新闻价值和社会意义的事件加以夸大、歪曲甚至捏造,以取得轰动效应。对于审计报告这样严肃而又涉及广泛审计对象的消息,既有高度的新闻价值,又有丰富的社会意义,连续报道是非常必要的。人民有权利监督政府行为,而要行使监督权利就需要了解情况,实现知情权。媒体的责任是对人民关切的问题及时提供真实的信息,为人民进行民主监督创造条件。审计报告反映了人民当前最关切的反贪污问题,目前的有关报道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把本来就不够的报道说成是“炒作”,除了意在封媒体的口之外,似乎再也找不出别的理由了。

当然,在审计报告所揭露的诸多丑行中,有一些问题不便于在查清之前公开披露,这是可以理解的,但绝不应向媒体封锁所有消息。长期以来,很多机关的工作习惯于“黑箱操作”,不愿走群众路线,不敢公开化。他们不了解媒体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意义,因而不善于借助媒体和公众的力量来促进和改善自己的工作。这种封闭式的心理状态和行政观念,从大的方面来说,是同现代社会的开放性和政治民主化的潮流不相适应的;从小的方面来说,则不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希望有关监督部门能充分利用舆论工具,适时地接受媒体采访,或召开记者招待会,通报查处整改的进展情况,或一事专题,或综合介绍,总之是要在最大可能的范围内实现监督的公开化、透明化,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使得长期以来徒有虚名的人民民主权利,在这场反腐风暴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结束语

1、体现在审计报告中的审计监督,树立了不受干预地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利的榜样,值得其他监督部门学习、仿效。

2、“审计风暴”只有向“反贪风暴”延伸、扩大,才能巩固并发展审计监督的成果。这个“反贪风暴”应当有力地推进全国的反贪污斗争。

3、在“反贪风暴”里,要把体制内的监督和体制外的监督——舆论监督及人民大众的监督——结合起来,并建立实现这种结合的监督机制。

4、对审计报告的落实,提出了监督工作以至所有政府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的问题。这是政治民主化的一大课题,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200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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