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祥:转型期我国公民政治意识的嬗变与整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89 次 更新时间:2013-11-23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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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祥  

 

【摘要】社会转型期,我国公民政治意识的嬗变是一个客观的必然趋势。在公民政治意识嬗变的过程中,一方面公民的政治主体意识、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等政治意识不断生成,另一方面公民政治意识中的背离成分不断滋生。整合背离的公民政治意识对于顺利实现社会转型,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关键词】转型期 公民政治意识 嬗变与整合

转型期公民政治意识嬗变的客观性

公民政治意识的嬗变,是指公民政治意识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演变,是公民政治意识从转型前向转型后的一种变化趋势。转型期公民政治意识的嬗变,就其客观必然性来看,首先是源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政治意识只能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形成和发展,总是反映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发展水平和人类实践活动的深度和广度。“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①在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人们势必会初步形成同新体制相适应的政治意识。

其次是因为政治体制的改革和意识形态的创新。政治体制的性质和形态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在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政治上层建筑也在逐步进行调整。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等都是在政治体制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变化。有学者认为,在我国经济体制的重大转轨过程中,国家意识形态方面的创新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这种创新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意识形态的世俗理性化阶段”,即“在改革过程中,意识形态原有的乌托邦成分已经被消解……已经从这一意识形态的内涵中被剥离、剔除出来了。这一过程就是意识形态的去魅化过程。”②这一过程是指从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这一阶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四项基本原则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论”、“三个代表论”,可以看作是这一阶段的意识形态创新成果,它们共同构成转型时期执政党意识形态话语的有机系统,实现了论证市场经济改革与对外开放的合法性的政治功能。第二个阶段就是以实现“美好社会”为目标的价值重建与社会目标定位阶段,大致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到现在,并且这一阶段远没有结束,正处于不断探索与前进过程中。这一阶段的重要任务是寻求新的社会凝聚目标与终极价值观,以凝聚社会成员,实现更加美好的更人性化的社会理想。“政治文明论”、“社会和谐论”、可以看作是这种新的意识形态建设的积极探索成果。政治体制改革的探索和意识形态的创新,必然会引起人们的政治意识的积极变化,形成人们或公民关于新的政治体系的看法。

最后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重大政治决策和政治输出所引起的消极后果。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极其深刻而广泛的重大变化。尽管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也引起了一系列消极后果,并引发人们对改革开放政策走向的疑问,冲击着人们心中原有的对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模糊了人们对执政党、政府和马克思主义的认同。

公民政治意识的嬗变趋势

一方面是转型期公民政治意识的生成。社会转型期,公民政治意识的嬗变实际上就是新的公民政治意识或公民新的政治意识不断生成和变化的过程,甚至可以说就是公民政治意识的转型过程或转型期。

政治主体意识不断生成。“政治主体意识是政治实践主体对自身的反省意识,是公民自立为政治主体并对于自身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一种自觉意识,是在政治实践活动中显示和发挥出自主性和能动性的观念表现,是能动地反作用于政治实践活动的巨大观念力量。”③作为个体的公民,政治主体意识的生成,首要条件是公民个人利益的存在。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离开公民利益的存在谈主体意识就是空谈。市场经济是利益多元化的经济形式,其中个人利益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和力量。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随着个人利益的不断获得,个人的主体意识就会不断生成,并以个人的利益为依据来评价政治体系的好坏、优劣,同时也会通过自己的政治参与来维护、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从而体现和实现公民的政治主体性。公民政治主体意识的产生或生成,也离不开公民的政治认知能力和认知水平的提高。政治认知能力和认知水平,是指公民对于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关系的正确认识。如果他们不能认识到个人利益的重要价值,不能认识到自我的政治价值,那么,他们也就不会产生应有的政治主体意识。在我国社会转型以前,公民缺乏应有的政治主体意识和政治自我意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公民文化水平普遍提高的基础上,由于社会流动和社会交往的加深和扩大,公民的政治认知水平和认知能力不断提高,结果,公民的政治主体意识也必然会不断生成和上升。

健全的民主意识不断生成。在我国社会的全面转型过程中,由于公民多样化利益的产生,公民对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性活动必然会不断提出民主性的要求,公民对程序性民主的诉求会不断增强。随着少数利益集团势力的强大,利益集团凭借拥有的强大经济实力影响政治决策的现实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权钱交易、受贿索贿、贪赃枉法等腐败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人民要求改革政治体制,消除政治弊端的政治参与呼声和行为,已超过以往任何时候。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就指出了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政治体制的弊端,提出必须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从而为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自此以后,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就一直在稳步持续进行。在这个过程中,公民政治认知能力和水平以及政治效能感也不断得到提高。所有这些,都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民参与政治的愿望和要求,维护和实现自己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要求和民主意识更加强烈。在对外文化交往和交流过程中,不同文明之间的碰撞也进一步拓展了我国公民的政治视野,提升了公民的政治认知能力,公民参与政治的意识和行为会得到了改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民主意识不断健全。

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社会转型期公民法制意识的变化和增强可以从两个方面得到确认。第一,公民维护自己的权利意识明显增强。公民开始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为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打官司已很普遍。第二,公民对国家公职人员和政府机关等政治行为有了明显的依法审视意识,也就是公民要求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依法行政。当某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侵犯了公民和国家利益时,公民通过信访渠道或法律途径来表达自己参与政治愿望和显示自己维护权利的行动已超过以往任何时候。

另一方面是转型期公民政治意识在嬗变中的背离。转型期,我国公民的政治意识在发生积极变化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消极的问题,产生了一些背离或偏离的倾向。

政治意识中迷失的功利主义色彩。不同的社会经济活动模式和不同的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会导致人们不同的功利观的产生。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商品拜物教”始终统治着人们的思想,社会普遍盛行的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消极颓废的功利观。在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社会主义功利观是人们功利观中的主流,它强调的是集体主义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在我国社会转型期,经济活动模式以及在中西文化的相互碰撞中发生的文化价值的变化已经导致了人们的功利观的显著变化,最为突出的特征是其功利观中“个人主义”色彩的增强和“物欲”的膨胀。在利益原则的确立、利益目标的设置以及利益实现方式的选择上,许多人开始摆脱过去那种从“集体利益”的大前提出发推导出自己的社会行为和经济活动的思维模式,而倾向于从个人的物质需要出发来决定自己的社会行为和经济活动原则,片面追求个人物质利益的最大化。

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认同危机。改革开放政策实行以来,我国的政治体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不断促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结构的形成。经济结构的变化要求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必须作出适应性调整。由此造成的后果是:一方面,传统的威权政治体制失去了一定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新的政治体制又没有形成,没有最终确立其权威性。因而,公民对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的认同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危机。有的人甚至拿西方的政治价值观和政治制度裁减、批评、取舍中国的政治制度,羡慕西方的多党制度和“三权分立”等政治制度,鼓吹西方政治文明的美妙。

国家意识形态的认同危机。国家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依赖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经济政治状况,是对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经济政治状况的反映。随着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经济政治状况的变化,树立在其上的国家政治意识形态也必然要发生变革。我国的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经济政治状况的变迁,必然动摇旧有政治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从而动摇人们对原有政治意识形态的信仰。在相当一部分人中,甚至在部分党员干部中,都不同程度产生了政治信仰危机。

公民政治意识的整合是对背离的公民政治意识的正确引导,从本源上看,整合公民背离的政治意识,既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走科学发展的道路,又要正确对待文化的多样性,协调不同文化的冲突,更重要的是因应时代的发展变化,创新国家意识形态。

整合利益分化,坚持共同富裕。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④公民政治意识的嬗变实际上是公民对自己利益的一种自觉意识,社会转型期公民政治意识的背离与改革开放以来资源分配和收入分配失衡、贫富分化严重密切相关。整合公民背离的政治意识就必须要整合不断分化的公民利益,构建均衡的社会利益分配方式。

国家是一个利益共同体,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利益更应该是全体人民共同利益的集中体现。面对社会中各种不同的、具体的利益要求,国家作为全体国民的代表,它的利益只能是整个社会中的各个局部利益互动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执政者不是利益的发明者,而是利益的调和者,它必须尽可能地使“国家利益”的概念同社会各阶层、各集团的利益相协调,同时又必须社会各阶层、各集团的利益相协调。构建均衡的社会利益分配方式说到底就是坚持共同富裕的发展理念,走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中,都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这一本质规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期,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对于我国防止两极分化、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创新国家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所内含的思想、观念和价值理念等内容只有得到公民的认同,并内化为受众或公民的真正人格,它的功能和作用才能得到实现;国家意识形态功能和作用实现的程度与公民的政治认同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的正比例关系。因此,如果公民不能认同现有的国家意识形态,那么,现存的国家政治体系就会面临着深度危机。另一方面,公民政治意识和国家意识形态之间具有潜在的背离性或背离倾向。在社会主义国家,公民政治意识和国家意识形态从根本上是一致的,因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是公有制,由此决定了公民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根本一致。但是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公民政治意识和国家意识形态之间也不是绝对的整齐划一,完全重叠,它们之间也有一定的背离。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已经发生了巨大变迁,传统马克思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已经同变化了的社会现实发生一定程度的脱节,已不能完全合理解释社会、凝聚社会共识。社会转型期公民政治意识的背离已经表明,传统马克思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在我国已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认同危机。因此,创新和建构符合时代要求的、具有鲜活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的当代马克思主义国家意识形态是整合日渐背离的公民政治意识的首要任务。

协调文化冲突,构建和谐文化。公民政治意识的背离,既有利益受损的自我觉醒,又有多元文化,特别是外来文化、政治思想、政治价值的冲击所造成的无所适从。转型前的中国被有些学者称之为“总体性社会”,与总体性社会相对应,公民政治意识与国家意识形态高度重叠,公民对国家意识形态几乎达到了绝对的认同程度。但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经济结构、政治生态和文化环境都发生重大变化,总体上造成了一个异质性的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意识形态领域也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了多样性政治意识共存的局面,既有主流的政治意识,又有非主流的政治意识,甚至也有反主流的政治意识。公民政治意识的这种变化对国家的政治关系和政治上层建筑也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如果说非主流政治意识给社会或国家带来的影响是离散或分离,那么,反主流政治意识给社会或国家的影响就是一种分裂。

公民政治意识的背离蕴含着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冲突,从本源上看体现了不同文化和文明之间的异质和疏离。我们可以将与主流政治文化不同的各种其他性质的政治文化称之为社会中的亚政治文化。在具体的实践中,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消灭亚政治文化,但是可以利用主流政治文化改造亚政治文化。整合公民政治意识的背离,就是坚持国家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同时合理吸收各种文化中有价值的成分,对反主流的政治意识则进行批判,从而保持国家意识形态的权威性。

(作者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教授;本文系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1ZZB002)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91页。

②萧功秦:“从政治发展学看中国体制转型”,《浙江学刊》,2005年第5期,第100~107页。

③方世南:“培育政治主体意识是推进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2页。

责编/丰家卫(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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