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永红:自贸区建设昭示中国经济发展方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49 次 更新时间:2013-10-29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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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永红  


自由经贸区建设昭示中国经济发展方向与前景:

一、中国大陆经济进一步发展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开放,特别是需要经贸活动自由化。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经济近30年来持续快速发展的根本动力,来源于基于发展理念转变而来的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特别是对外开放。中国大陆自1949年来经过长达30年的经济发展道路探索,认识到现实世界中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人普遍还是利己主义优先的,并具有天生的惰性(雷锋式的利他主义与自觉境界,只是个别少数,并不具有代表性)。因此,决定基于自利优先的理性经济人假设转变发展模式,着手进行从计划经济体制机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的改革,把人的利己主义内生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因素。但体制机制改革必然面临既得利益者的反对,需要寻求各方基本上都能接受的突破路径。

与此同时,当时一穷二白的经济发展又缺乏必要的资本、技术与管理要素,以及有效的内部市场需求支撑。因此中国大陆又不得不放弃保护主义,转而寻求开放主义,着手进行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的转型,以便一方面有助于善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另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倒逼)体制改革和市场竞争(适度的竞争压力,可以增强寻求变化发展的动力;而没有竞争,基本上会导致没有竞争力)。以开放促改革与竞争,以改革、开放、竞争促发展,这是中国大陆60余年来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经验。

而当前的中国大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确实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开放。一方面,近30多年来中国大陆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因为体制的不完善(如权力进入了市场)衍生了权力腐化与贫富分化等诸多社会经济问题,使得内需层面的有效需求不足,并危及社会稳定性。在外需衰退内需不足的情形下,经济发展大幅度减速,几近腰斩,经济持续发展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的“中等收入陷进”。中国大陆需要通过进一步的体制改革,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从哑铃形迈向橄榄形),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内需成长,提升有效需求,以增强经济发展动能和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近20多年来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内在要求经贸活动自由化。经贸活动自由化在全球多边层面(如WTO)、区域双边或多边层面(如FTA)、单边自主层面(如FTZ)深化发展,从早先的货物贸易自由化迈向服务贸易自由化、产业投资自由化与金融活动自由化。这对中国大陆的对外开放程度(广度与深度)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新形势下的中国大陆经济也需要借助进一步对外开放,特别是经贸活动自由化,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产业投资自由化、金融活动自由化,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与动力,部分弥补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并以更加开放、自由的政策优势来制胜国际竞争。当然,这些更加开放的自由化政策的推行,必然要求相应的体制改革。

二、中国大陆进一步的改革开放仍需循序渐进,建设自由经贸区先行先试是积极稳妥的路径。

然而,进一步的改革开放,既缺乏可资借鉴的经验,也无既有的成功模式可循,并面临反对的阻力。因此,仍需“摸着石头过河”,先行先试。尤其是随着以经贸活动自由化为核心的经济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的深化发展,随着中国大陆改革开放的深化发展,经贸活动自由化已提上中国大陆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议事日程。但经贸活动自由化是一把利弊兼存的双刃剑,有必要根据自身情况与条件以适当方式与步伐积极而稳妥地加以推进,以便趋利避害。在世界各经济体不平衡发展与经济体自身内部区域经济不平衡发展的情况下,设立单边自主的自由经贸区是特定经济体积极稳妥推进经贸活动自由化的重要方式之一。

较之于世界各经济体,中国大陆依然还是一个发展中经济体,其国际竞争力还相当有限。而在其内部,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又非常明显。面对改革开放的阻力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借鉴改革开放之初设立经济特区的经验,设立自由经贸区,寻求局部突破,先行先试,应是一个有效的方式。事实上,中国大陆在经贸活动自由化的进程中,在有条件的地方(如上海)先行建设自由经贸区,先行先试较高程度的经贸活动自由化,让自由经贸区这些局部区域的经贸活动自由化步伐与中国大陆整体在区域层面(FTA等)和全球层面(WTO等)推进的经贸活动自由化步伐梯度衔接,不仅可以在中国大陆整体层面因条件限制不宜实施较高程度经贸活动自由化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获取参与经济全球化与经贸活动自由化的利益,而且通过自由经贸区的先行先试,可以为将来在中国大陆整体层面推行较高程度的经贸活动自由化探索经验和奠定基础,从而有助于积极稳妥推进中国大陆经贸活动自由化进程。

另一方面,如前所述,对外开放对体制改革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不断推动体制改革深化发展。新形势下,先行先试建设自由经贸区,必然在体制上提出相应的要求,必然要求进一步建立与经贸活动自由化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这必将为将来中国大陆经济社会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所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特别指出,“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具有重要意义”。该《通知》并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好《方案》的实施工作。要探索建立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要扩大服务业开放、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地区共同发展”。

三、自由经贸区建设有助于推进中国大陆经贸活动自由化、经济体制国际化、产业结构服务化、区域发展协同化。

自由经贸区建设昭示中国大陆未来经济发展将呈现如下“四化”方向与前景。

一是经贸活动自由化。如前所述,经贸活动自由化是中国大陆经济进一步发展所需要的,是新形势下对外开放深化发展的核心内容。而顺应国际经贸活动自由化深化发展的趋势,中国大陆经贸活动自由化将超越传统的减免关税进出口的货物贸易自由化,进入服务贸易自由化、产业投资自由化与金融活动自由化,开放经济将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展开。而中国(上海等地方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将是整个中国大陆经贸活动自由化的前奏与序曲。随着经贸活动自由化深化发展借此,发展中的中国大陆经济体,不仅可以提升国际竞争力,而且继“世界工厂”、“世界市场”之后,可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并有望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中心,乃至世界经济的中心。

二是经济体制国际化。经贸活动自由化发展相应要求相适应的经济体制。伴随中国大陆经贸活动自由化的推进,中国大陆必然进一步深化其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与经贸活动自由化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自由经贸区建设,将为中国大陆经济社会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正如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指导思想中所指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将“率先建立符合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使试验区成为我国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可以预期,随着经贸活动自由化的全面推广,中国大陆经济体制机制的国际化程度也必将提升。

三是产业结构服务化。经过近30年来的发展,中国大陆经济基本上完成了工业化,从一个农业大国转变成为一个工业大国,从一个欠发达经济体转变成为一个发展中经济体。这相应对服务业包括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提出了范围广泛、规模庞大的发展需求。因此,中国大陆经济未来要着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而经贸活动自由化,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产业投资自由化、金融活动自由化,显然将有助于服务业的发展,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与转型。可以预期,随着经贸活动自由化的全面推广,中国大陆的产业结构必将快速服务业化。

四是区域发展协同化。自由经贸区可以带动其服务区域与腹地经济发展,这正是世界上众多经济体设立自由经贸区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因此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一部分。这不仅是由于自由经贸区与其服务区域或腹地在经济开放程度方面形成梯度推进的格局,更在于自由经贸区通常与其服务区域或腹地具有紧密的前后向经济联系。自由经贸区借助其更加开放、更加自由、更加便利的经贸活动政策措施,大多成为其所在区域(包括其服务区域与腹地)的一个经济增长极与辐射源,并透过前后向经济联系带动所在区域的产业经济分工、合作与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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