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韶彬: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新发展———三角和平论评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830 次 更新时间:2008-07-15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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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韶彬  

内容提要:三角和平论强调民主、经济的相互依赖和国际组织对和平的贡献及其相互间的良性互动。它是在继承康德永久和平思想并整合当代新自由主义国际理论主要流派的基础上提出的,并以社会科学方法加以系统论证,是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新发展。关键词:民主 相互依赖 国际组织 和平

对一项学术研究成果的评价,大体上可以从此项研究所涉及的论题(top ics)、所运用或借以展开分析的基本范式(paradigm,即一系列假设和概念)、研究所欲突破或力图解决的难点(researchpuzzles)、陈述观点和论据时所使用的情感性语调或研究所给出的规范性评价几个方面着手。①本文将大体遵循上述学术评价规范,试图从理论渊源、基本论题、研究目的和所欲突破的难点等方面对三角和平论作概要评析。

一三角和平论及其理论背景

简言之,三角和平论是布鲁斯·鲁塞特(BruceRussett)和约翰·奥尼尔(JohnR.Oneal)关于民主、经济相互依赖、国际组织①与和平之间关系及其相互之间关系的阐述和一系列相关的基本命题或理论规定。②其中,民主、经济相互依赖和国际组织可以减少冲突、促进和平,构成了三角和平论的核心命题。

在进行有关三角和平的系统研究之前,鲁塞特已经是民主和平论的领军人物之一。在1990-1996年间,他先后发表了一系列阐释民主和平思想并引起强烈反响的论文和专著。代表性的如论文“民主和平的规范和结构原因:1946-1986”③,专著《理解民主和平:冷战后世界的原则》④,其中1996年发表的“自由和平:相互依赖、民主和国际冲突,1950-1985”⑤,开始超越单纯民主和平的思维来考察和平问题。1997年鲁塞特在一篇用后来称为“三角和平”(triangulatingpeace)的分析框架解释和平问题的文章中指出,民主、经济相互依赖、国际法和国际组织“每一个原则都对和平做出贡献,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它们在‘良性循环’或反馈圈中相互加强(它们本身也为和平所加强)”。这三个和平因素可追溯到康德关于永久和平的三个原则:“共和宪制”(republicanconstitutions)———其含义与当代对民主的基本理解是一致的;体现国际商业和自由贸易联系的“世界法”(cosmopolitanlaw);以及各共和政府根据国际法条约建立的“和平联盟”(pa cificunion)。①在此意义上,建立在这三个要素基础上的和平被称为“康德和平”(Kantianpeace),这成为三角和平论的基本理论渊源。此后,鲁塞特独著并和奥尼尔等人合著了多篇阐释三角和平的论文。②2001年,鲁塞特和奥尼尔正式以《三角和平》③为题推出新著,试图全面检验和整合民主和平、贸易和平和制度和平的有关假设,以提出更具解释力的自由主义理论。此后他们又和另一位作者发表论文“和平的原因:民主、相互依赖和国际组织,1886-1992”,④对三角和平论的有关内容作了补充和强化。本文的评析基本上以上述有关文献为依据。

三角和平论的基本理论性规定包括:民主国家之间几乎不打仗,它们在总体上也比独裁国家(autocracies)更加倾向于和平;经济上处于高度相互依赖的国家倾向于抑制与其商业伙伴进行战争;一个国家加入的国际组织越多,其政府使用武力反对国际组织其他成员国的可能性越小。因此,民主、经济相互依赖和国际组织这三大要素,对促进国际关系和平发展都具有独立的、有统计学意义的贡献;如果这三个变量值同时增加,冲突的可能性会明显降低,和平前景将明显增强;不仅如此,国际体系中上述三要素的扩展还会减少那些不具备这些要素的国家间的冲突。具体而言,当两国均为民主国家、经济上相互依赖或为多个国际组织的共同成员,它们冲突的可能性将分别减少33%、43%和24%,如果这三因素同时存在,则冲突的可能性将减少70%以上。⑤进而,一个有着更多的民主国家、更强的经济相互依赖和更稠密的政府间组织(IGOs)网络的国际体系将是一个更加和平的国际体系。

就其理论背景而言,三角和平论不仅从康德等人的有关论述中寻求理论根基,而且对民主和平论、贸易和平论及制度和平论进行了理论整合,它们也是三角和平论的基本理论来源。三角和平论通过对古典理论的考察,对当代理论的检视以及采用社会科学方法系统的经验研究来论证三角和平的正当性。

如前文所述,在康德看来,和平的国际关系有赖于三个要素:共和宪制———即现在所谓代议民主制,此种政体下,公民享有自由和法律意义上的平等,政府权力分离;体现国际商业和自由贸易联系的“世界法”———可以创造鼓励和平而非冲突的物质刺激的跨国纽带;根据国际法和国际组织中的条约建立的“和平联盟”———可以提供和平解决国际冲突的法律框架。①这三个要素作为一个整体相互关联:民主制度,通过对个人自由和义务的认可,激励创造精神和商业扩张,最终超越一国国界;当公民的经济活动使国家日益相互依赖,对调整和便利贸易、投资的制度的需要就会增加。可见康德永久和平论的核心内容是强调共和制的意义,这一点当代民主和平论者广为引征。受这一思想启发,三角和平论者认为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关键是三个要素:促进民主,繁荣国民经济以及建构稠密的国际制度网络,这三个要素彼此加强,直接或间接地促进和平的国际关系,形成国际关系的良性循环。这三要素被称为“康德要素”(Kantianfactors)或者“康德影响因素”(Kantianinfluences)。

当代自由主义理论,尤其是民主和平论、制度和平论、贸易和平(相互依赖和平)论②与三角和平论有着更为直接的关联。它们分别强调民主制、国际制度/机制、相互依赖对国际和平与合作的意义。③在三角和平的分析框架中,这三者并非相互竞争,而是相互补充、相互加强的,这正是三角和平论者所着重阐述的和平之“三角”。

二 对三角和平论基本论题的考察

(一)民主与和平

现实主义或体系论者从国际无政府状态这一体系层次的假设出发,不认为和平或冲突与政治体制民主与否有什么相关性,但民主国家在二战以来互不打仗的现象使得一些深受自由主义思想影响的学者开始思考民主与和平的关系,提出了民主和平论,这一理论随着冷战的结束和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涌动而成为一种颇有影响的理论。民主和平论者主要就民主与和平的相关性(而不是因果性)进行了量化分析和经验检验。其基本的命题包括:民主国家几乎不相互打仗,它们之间的关系即便不是和谐状态,它们之间的争端和矛盾也是通过和平的方式加以解决的。同时,他们也试图对民主与和平的关系进行逻辑上的论证,主要包括“规范阐释”(normativeexplanations)和“结构阐释”(structuralexplana tions)。①前者强调共有的民主原则、规范和行为预期的作用。民主国家的公民在解决国内政治争端时,不诉诸有组织的暴力反对自己的对手,进而也倾向于用同样的方式来解决与其他民主国家之间的问题。而结构阐释强调对决策者的制度性约束。民主国家的分权制衡要求行政部门寻求对战争立法的支持和战争拨款;民主国家领导人要对糟糕的决策承担责任也使民主国家不愿打仗,而这些正是民主国家共同利益的来源。

三角和平论者首先是民主和平论者,关于民主和平的论述构成了三角和平论的核心内容。民主与和平的关系被概括为三个层次的相关命题。就个体国家而言,一般地,民主国家比独裁国家更倾向于和平;从一对国家层次上看,两个民主国家几乎不打仗,一个民主国家和一个独裁国家则与两个独裁国一样倾向于发生冲突,换言之,民主国家的战争都是与非民主国家进行的;在国际体系层次上,民主国家的增多意味着更多的国际和平。

概括地说,对于民主和平论的批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来自意识形态的批评,认为民主和平论者在价值上预设了西方“民主”制度优于其他政体,因而从理论上说是不可靠的。二是来自历史的考察,认为近现代国际关系史中有许多民主国家不相互打仗的反例。再者就是批评民主和平论者对民主这一核心概念的界定是不明确的。此外,还有一种来自结构现实主义视角的批评,认为民主和平论的基本理论预设———强调国内层次而不是国际体系层次起决定作用———是错误的。①毋庸置疑,这几种批评各有所长,但是都未能从根本上证伪民主和平论。这些批评同样适用于三角和平论者关于民主与和平关系的阐述,然而三角和平论对民主与和平之间的关系有着更为严谨的量化分析和更为严谨的表述,因此,要对其进行真正学术意义上的评判,还有待于对其研究手段和过程、量化分析所依赖的数据的可靠性等方面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

(二)贸易与和平

对这两者之间关系的不同看法的系统表述至少从18世纪就已开始。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Hamilton)和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erichList)等重商主义者强调国家安全利益的重要性、国际经济关系的冲突性和贸易保护的必要性。与此相对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如亚当·斯密(AdamSmith)和大卫·李嘉图(DavidRicardo)则强调由于比较利益和国际分工的存在,自由贸易不仅能够增加一个国家的财富,而且能够扩大国家间的互利互惠,有利于彼此合作和世界的和平与发展。②其他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如埃默里克·克鲁塞(EmericCruce)、密尔(JohnS.Mill)、科布登(RichardCobden)等都强调贸易在增进沟通与理解、创造共同利益、促进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发展以及增强民主制度和规范等方面的功能,他们的论述构成了当代贸易和平论的理论源头。

这一争论在当代不仅表现为新重商主义与经济自由主义之间的分歧,现实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以及依附论者在这一点上也站在自由主义的对立面。概言之,前者的基本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贸易和相互依赖也常常导致利益分配之争和冲突,尤其是非对称贸易对强者而言是一种可资利用的权利;其次,相互依赖往往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依赖或依附,常常导致单向度的依赖、剥削和冲突;再者,作为事实依据,不少人认为欧洲一战前贸易和相互依赖的程度也很高,甚至超出欧盟成立后的近些年,但还是发生了惨烈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因此质疑相互依赖的和平功用。

在这一点上,三角和平论者是坚定的贸易和平论者。通过全面的检验,鲁塞特和奥尼尔发现,经济相互依赖对和平的前景有着明显而独立的贡献;双边相互依赖的国家或对全球经济开放的国家———无论民主与否,都对和平关系和化解冲突有重要的偏好;经济开放性(以进出口贸易总量与GDP的比值来衡量)较高的国家,即使双边贸易与投资是有限的,其对外行为也为广泛的经济力量所制约而不采取军事行动。因此,相互依赖的、经济开放的西方发达国家,更可能是和平的。①针对非对称贸易导致冲突的观点,他们也给出了不同的答案:非对称的贸易与相同规模国家的贸易一样增进和平的前景。其原因是较小国家的经济也确实从贸易中受益;另外强国控制了较弱的贸易伙伴,也就无必要施以军事力量。至于一战前欧洲的相互依赖问题,其研究结果表明,一战前欧洲主要国家的贸易水平远比不上二战以后的大部分时期。其次,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是由多种因素导致的,不能因此而否认贸易的和平功用。在这种经验检验和逻辑分析面前,相对而言,对相互依赖和平论的怀疑和批判似乎显得捉襟见肘。它们或者把相互依赖和平论曲解为相互依赖则必然和平,进而试图以一二反例来证伪它;或者援引相互依赖理论的权威阐释者奈(JosephNye)和基欧汉(RobertO.Keohane)关于相互依赖不一定以互利为特征以及非对称相互依赖中依赖性较小的一方常把相互依赖作为一种权力资源的论述作为批驳的依据。就前者而言,它实际上存在着逻辑上的谬误。如果承认相互依赖和平论的论点是相互依赖是一种和平因素,它的加深会增强有关国家的利益纽带并进而有助于和平,那么就不应该以一国为了其他方面的更重要的利益而不顾系于相互依赖的利益而诉诸武力为由否定相互依赖的和平功用,因为如果没有这种系于相互依赖的利益,一国会更加无所顾忌地动用武力;同样也不能以美、日、欧之间的经济摩擦和经济制裁来混同于军事冲突而否定贸易和平。②而征引奈和基欧汉上述观点则忽视了他们的更为本质和根本的论述,即针对现实主义的基本假设而提出的复合相互依赖的基本特征:包括跨国组织在内的各社会的多渠道联系;国家间关系的议程包括的问题之间没有等级之分;国家之间不动用武力。①因此,复合相互依赖理论本质上并不排斥贸易和平论。同时,作为一种理想的国际关系模式,复合相互依赖理论主要指向西方民主国家间的关系。进而,该理论在本质上也不排斥三角和平论,甚至可以说与之相呼应,因为两者都把这种关系主要指向西方民主国家,并强调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内的跨国组织和国际机制的作用,同时也非常重视国际经济联系。

(三)国际组织与和平

关于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对于国际和平的作用,国际关系学界历来有着不同看法,这也构成了20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发生于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两学派之间的国际关系理论第一次论战的一个重要内容。理想主义强调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重要性,视之为维护国际秩序的惟一有效工具;现实主义则认为离开权力均势,国际组织体系也常常名存实亡。②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国际组织数量的激增及其作用的加强,即使新现实主义者也不否认国际组织的地位和影响,当然他们仍然强调国家是国际政治的主要行为体。另一方面,理想主义的继承者新自由主义更加强调包括国际组织在内的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在新自由主义者的努力下,人们提及国际组织常常会把它与国际正义、秩序、和平、合作以及国际法、国际制度/机制等概念联系起来,并赋予政府间国际组织以国际法主体地位。其中突出的是国际机制理论,因为作为国际机制的组成部分和实体机构,国际组织是国际机制发展成熟的标志,并构成国际机制维持、巩固和发展的重要条件。③

抛开大量的关于特定的国际组织的描述性介绍或个案研究不谈,单就国际组织与和平关系的理论分析而言,上述研究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侧重于规范研究而缺少经验检验,二是理论的出发点是国际组织,并从体系层次而不是从国家层次论证国际组织的和平功用。就此而论,三角和平论者的相关研究应当说是有意义的,因为他们从国家层次对国际组织的和平功用进行经验分析。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尽管在康德影响因素(Kantianinfluences)中,IGOs对和平的贡献最小———如果两国共享的IGOs共同成员身份的数量增加一个标准偏差(standarddeviation),其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将减少24%(民主和贸易的相应影响分别是33%和43%),但是IGOs还可以通过促进民主和贸易间接地促进和平,因此其对和平的积极影响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一基于对变量值的统计和相关分析得出的结论与对包括IGOs在内的大量的IOs个案考察和规范研究的结果是一致的。

三 超越民主和平

三角和平论并不是简单地重复、孤立地分析民主和平、贸易和平和制度和平的有关命题,而是试图构建一个融民主、贸易和制度这三个所谓康德要素于一体的和平解释框架。三角和平论者声称,和平的三角不仅各自对和平有明显贡献,而且三角之间也相互作用,彼此加强;同时,和平也对三角有促进作用。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稳定的国际和平状态。可见,试图超越民主和平论,构建比上述任何单一理论更具解释力的和平理论是三角和平论者所欲实现的理论突破。因此,以上关于三角对于和平的单向度的分析虽然是三角和平论的主体内容,但三角和平论能否实现这种突破,还涉及以下两个要点:一是三角之间是否具有经验和逻辑的联系;二是在互动往复的链条中,和平是否也对三角具有促进作用,即三角之间及和平对三角是否真正能够形成相互促进的互动。

鲁塞特和奥尼尔的统计分析表明,(1)民主国家之间的贸易多于与专制国家的贸易,这是因为它们分享共同的利益,能采取非暴力手段解决争端。民主国家领导人不必担心另一个民主的贸易伙伴利用贸易收益来威胁本国的安全;就个人而言,他们也愿意和与本国关系稳定的国家进行贸易。(2)IGOs促进了和平,和平也促进国家加入更多的IGOs,相互之间形成良性循环。和平鼓励国家加强在国际组织中的联系,这又增强了持久和平关系的前景。反之,彼此存在军事争端的两国加入相同的IGOs的数量(14个)低于平均值(19个)28%。(3)民主国家更可能比其他国家共同加入IGOs,在数量上表现为高出平均值7个百分点;具有重要贸易关系的国家更可能共同加入IGOs,高于平均值21个百分点。①

如果说前述的康德要素对和平的促进作用还只是三个相互独立的命题,那么,这些结论一方面使上述命题之间相互关联,同时与上述命题一起形成了一组相互印证、相互补充并相互关联的命题,构成了三角和平论的理论体系。但这里仍然存在一个明显的缺陷,即:他们论证了民主国家之间更加倾向于和平,也有更多的贸易和相互依赖,但是在一对国家的层次上,和平及相互依赖对于民主的影响缺少分析的可操作性,因而在这两方面既无经验分析,也无逻辑论证。但是没有论证并不同于证伪,因此,这一缺陷并不影响三角和平论的整体效用。

综上所述,三角和平论是在继承康德永久和平思想并整合当代新自由主义国际理论的主要流派的基础上提出,并以社会科学方法加以系统经验论证的更有解释力的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此意义上,可以说三角和平论超越了民主和平论等单一命题的局限性,是自由主义理论的新发展。

四 结 语

尽管三角和平论的分析论证采用了所谓的“科学”的方法,但是其理论却具有明显的政策指导意义和价值含义。基于对康德要素的强调,三角和平论者认为,对于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而言,努力巩固民主、增加相互依赖、创造国际组织网络可能比扩展北约有更大的利益,决策者应该把所有康德要素融入寻求和平的战略之中。在许多国家关系中现实主义原则仍然居支配地位的今天,必须努力扩展康德体系。①三角和平论者似乎尤其关注中国的复兴对西方而言所具有的特殊含义。他们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可能削弱美国的优势。最好能通过吸引中国加入康德体系的方式来应对中国国力的提升。最终它可能变得更加民主,从而增强了和平的前景。中国即使缺少民主,强大的商业联系和国际组织网络也会提供实质性的利益。②在《三角和平》的尾章,两位作者强调中国不同于西方民主的政体、融入西方主导的国际制度以及与世界经济相互依赖的有限性,因此,对西方康德共同体而言,世界权势向中国的转移是比俄罗斯的复苏更可怕的挑战。对中国应采取“融合与接纳”(integrationandaccom modation)的方法,在中国促进民主,使其集中于相互依赖的互利联系,并加入更加稠密的IGOs网络中。①上述观点的实质在于通过接触鼓励中国的以自由和民主为价值取向的经济和政治改革,使中国更广泛、更密切地融入西方主导的现代国际体系。

这种政策指导意义,一方面发现了为了和平的目的在全球推行民主制度的替代性或补充性途径,即鼓励相互贸易和促使非民主国家加入更多的IGOs。这就给了政治制度不同的两国抑制冲突、实现和平与合作的巨大空间,超越了民主和平论的狭隘的政策含义。另一方面,三角和平论者强调民主、相互依赖和国际组织是冲突的抑制因素(suppressors)和和平的原因,其意义在于表明民主的、相互依赖的、广泛参与国际组织的西方国家更可能是和平的。而其背后的理念就是西方的政治民主、经济自由和于此紧密相关的国内国际制度安排。当这一套方案推行全球,世界和平就可以永久实现。这样导致的结果必然是赫德利·布尔所谓的在意识形态上具有同质性的世界,但是无政府国际社会中的国家信奉多种多样的意识形态,因此世界“秩序最好建立在容忍不同意识形态共存的基础之上”。②

应当指出的是,三角和平论是运用所谓科学方法得出的合乎其逻辑的结论,而不同于单单建立在意识形态之上的偏见。因此,对这一理论的更全面和更有说服力的评论也许只有在对其涉及的各种变量、数据、过程和结果等作全面的检验后才能得出。就此而论,本文权作引玉之砖,以期更深入透彻的评析作品的出现。(《欧洲研究》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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