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精英的群体性纵酒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31 次 更新时间:2012-03-15 16:28

进入专题: 茅台   三公消费  

秋风 (进入专栏)  

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三公消费禁喝茅台”提案,惹恼了茅台酒厂。在新闻发布会上,茅台股份公司总经理反问:“三公消费禁止喝茅台?那么我请问你,三公消费应该喝什么酒?”该总经理继续说:“我们(贵州)省委书记也说过了,如果三公消费不喝茅台,那么你去喝拉菲吗?”多么理直气壮。官员们吃公务饭是必须喝酒的。这位总经理和省委书记说出了这个时代的惯例:无酒不成席。这是什么时候形成的官场惯例?大约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进入新世纪以来,愈演愈烈。

说起来,倒也不是新鲜事。早就三千年前,中国就出现过一次让人吃惊的景象,司马迁《史记·殷本纪》中用“以酒为池,县肉为林”描述商纣王的“长夜之饮”。司马迁所描述的诸多现象,如今也并不罕见,其内在的逻辑,一言以蔽之,这个时代的基本精神是物质主义。人们相信,人的唯一真实的存在就是作为物质之肉体,精神是虚无飘渺的。因此,人生的唯一价值就是满足肉体感官之欲望,能满足这欲望的只有外在的物质。

这物质首先是声、色,它们直接对应于人的最本能的感官,其所带来的感官满足是最强烈的。所以,众多被揭露出来的贪官,几乎无不沉溺于声色。财则可以购买到这两者,所以,败坏的官员普遍爱财。这些败坏者也十分虚荣,他们希望别人仰慕自己,所以,他们喜欢建造宏大的宅第,喜欢奇异的玩物。

而所有这些物质满足过程都离不开酒的刺激。酒的基本功能是抑制精神的自主控制能力,而增加感官的敏感度,让人投入于追求感官满足的生命过程中。感官有这样一种性质:效用递减,敏感度会不断减低。而共同的享乐则可以增加满足程度。这就是太史公最后一段话的含义:酒将解除人本应有的羞耻感,而让一群人共同投入纯粹的感官满足中。这样的场景,在现代诸多酒场都可看到。

可以说,群体性纵酒,尤其是精英的群体性纵酒,是物质主义时代的典型标志,它折射出精英的贪婪、无耻与心态。精英的群体性纵酒一定伴随着其私人生活之混乱,疯狂聚敛财富,滥用权力和权威,傲慢而冷酷地对待普通民众,以及最重要的,对共同体秩序之不负责任。

正因为见证了商末纵酒所导致的失序,周武王声讨商纣王的一大罪责就是“淫酗肆虐”,周公在他的弟弟康叔被封到殷人居住区时,专门制作策命《酒诰》、《毋逸》,历数殷人纵酒所导致的严重伦理与政治后果,进而严禁周人在祭祀娱神之外饮酒。而在此相关论述中,周公再三提及“敬”。

纵酒是“逸”,也即放纵身体和心灵,“敬”则与“逸”截然相反,始终保持精神在一种严肃、紧张的状态,身体因此也获得条理。周公要求周人当敬于神,敬于身,敬于事,敬于他人。可以说,一切美德都是以敬为基础的。经过周初圣王之教诲,“敬”成为周人精神之基底。这一点被儒家所承继。经由儒家的教化,也成为中国人精神之基底。比如,程朱教人修身的功夫,也就是“主敬”而已。“敬”正是中国文明保持顽强生命力的精神根源。

因为敬,传统社会精英群体,也即儒家士君子,对于酒始终保持戒心。历史上,精英的群体性纵酒偶有出现,比如魏晋之际的所谓竹林七贤,或者明末西门庆式人物。但放到历史大视野中,这只是插曲而已,而这样的时代,总是乱世或者制造乱世。

不幸的是,到20世纪中期,这一精神传统中断了,人们逐渐不知道“敬”为何物。物质主义成为时代之主流精神,尽管其间发生过巨大的变化。这个物质主义把人化约为纯粹肉体的存在,于是,纵欲就成为上等生活的标志。酒就是这种物质主义生活的象征和催化剂,精英的群体性纵酒蔚然成为一种风气。酒类广告在各类媒体上占据显著位置,官场、商场上已经无酒不成席,普通民众似乎也把纵酒当做生活的荣耀。

精英群体性纵酒之后果,已经显而易见了。有识之士已经发出了结束这种荒诞现象的呼声。建立约束性制度,比如从财政预算上控制公务消费开支,当然是十分重要而且必要的。不过,与此制度建设同等重要的,还有时代精神之省思与改造,尤其是精英群体心灵之改造。而这种改造,只能通过回归的方式完成,那就是重温经典,重新找回塑造了中国人之特有精神气质的“敬”。有了这样的敬,精英的群体性纵酒之精神基础将不复存在,而所有美德也将获得一个稳固的基础。这一点是精英自救的唯一法门,也是中国社会完成秩序再造的关键。

进入 秋风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茅台   三公消费  

本文责编:jiangxl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政治时评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51274.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南方都市报,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