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礼庭: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372 次 更新时间:2011-08-16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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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礼庭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普通公民,我无时不刻不在考虑着国家的前途,民族的未来。中华民族二十世纪第一伟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经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作过大量的论述,他老人家诤诤告戒过我们:“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1]。“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2]。他强调不搞政治体制改革,整个改革就不可能成功,“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3]。客观现状是“重要的是政治体制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4]。如果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必然会阻碍经济体制改革,拖经济发展的后腿”。[5]“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6]“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7]在当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巨大的、空前的成就的客观事实中,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前途和命运,在很大程度上,就如邓小平所说的,将取决于中国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能走多远,能够取得多大成就。也就是我在五年前就尖锐地指出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

那么中国到底应该如何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如何在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规避风险,选择以人为本、全民共识、上下互动、统筹兼顾、法律控制、公平透明、逐步推进的原则,和谐平稳地完成中华民族无法回避的历史进程呢?下面就是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中华民族政治体制改革历史进程的“深思熟虑”,也算是对祖国所尽的“匹夫之责”吧。

一、 当前国内客观形势。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中国取得了伟大、空前的成就;但同时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有些问题不但是严重的,甚至可能是致命的,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完全有可能会葬送整个改革开放的大好前程和已经取得的伟大成就。中国的主流学者往往以成就掩盖问题,而左派学者往往以错误和问题来掩盖成就。这二者都是片面的、错误的。在中国,成就归成就、问题归问题,桥归桥、路归路,二者是不能功过相抵的。所以,在着手开展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必须对中国的客观现实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下面我就当前客观存在的成就和问题做一个系统全面的论述。

(一)、党和政府在消除腐败和贫富二极分化造成的贫困问题上的努力。

30年改革开放成就空前和伟大,全世界有目共睹,而且中国的所有媒体也在大量地报道。在这里我用不着重彩描绘,其它的伟大成就从略,就简单谈谈党和政府在民愤最大的贫富二极分化造成的贫困和屡禁不止的腐败二个方面的努力和成绩。

1、关于贫困问题

在谈论贫困问题时,有必要先清醒地认识一下我们改革开放起步之前,中国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生活状况。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先生曾经在十年动乱时期在农村插过队,他曾经回忆道:“我在农村插过几年队。那时候农民因为吃不饱外出逃荒要饭很普遍,还要拿上大队的证明信。改革初期我去农村调查,在贵州农村一家人只有一条裤子的事不算罕见。一人一年二百多斤口粮,没有肉,没有油,蔬菜不够吃。晚上睡觉全家一条破棉絮。……‘大跃进’以后的三年困难时期,全国非正常死亡两三千万。”[8]王小鲁先生所说的情况,在当时的中国农村,是非常普遍的,用“饥寒交迫”来形容当时大多数农民,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农民的生活是非常贴切的。

通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就算是在民众意见最大的贫富二极分化问题上,2009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53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5%”[9]。,“到2008年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减少到1500万;减少了2.35亿人”[10]、2006年“最贫困的10%的人口,所得的收入占国民收入总额的1.8%”,[11]虽然目前应该有所改善,我们就按这个数据来计算,2009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35353亿元,[12] 1.8%就是6036亿元、以此计算,中国收入最低的10%人口的人均收入也在4300元以上。虽然还存在着许多因天灾人祸、因病致贫的绝对贫困人口,但我们不能否认的一个事实就是在中国已经基本全面现实了温饱。大多数民众正在走向小康。

当然,就这些事实来说,对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要求和期望来说,是远远不够的,也是远远地落后于中国客观的经济实力所应该达到的生活水平。离社会主义的主要原则“共同富裕”的要求实在太远了。但要彻底消灭贫困、达到邓小平为我们指明的真正的社会主义所客观要求的共同富裕的水平,我们必须,也只能进一步深化改革,特别是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让制度赋予人民群众自己去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的民主权利。这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而不是如左派所主张的走回头路,走回头路,是死路一条。

2、关于腐败问题。

关于民愤最大的另一个问题,腐败问题。虽然在中国,客观上是腐败屡禁不止,越演越烈,但我们必须明白,30年来中央的反腐败的措施和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大,几乎每年都有新出台的反腐败的政策措施、新成立许多反腐败机构,从各级纪委、到检察院、反贪局、等等。“2009年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件数比上年减少3.3%,人数增加0.9%。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13]从仅仅一年中的这些反腐败的数据中就可以证明中央的反腐败决心和力度。当然。这些数据也反过来证明了中国的反腐败形势和任务有多么严峻!同样,要真正有效地进行反腐败,唯一的出路也就是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从制度上赋予人民群众监督和制衡公共权力的民主权利,以及建立完善民主的政治和法律制度!除此之外,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二)、经历30年改革开放后中国还存在的严重问题。

1、屡禁不止、越演越烈的腐败,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最大威胁。

如果说在80年代,中国的腐败,仅仅是点状化的个别现象。那么到90年代,中国的腐败就发展成线状化了,也就是说,从上层到下层,已经形成线状的关联,低层通过贿赂买官位,上层收钱后就提拔他,结果就形成上下互相关照,互相隐瞒罪行的臭气相投的“腐败热线”了。而到了新世纪,中国的腐败就发展成网状的状态的,也就是“腐败热线”通过腐败干部的职务调动,已经有了横向的勾结。甚至尖锐点说,在新世纪十年后的今天,腐败的这种网状化正在向块状化发展了,最典型的就是辽宁沈阳、湖南郴州、黑龙江哈尔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局等地方和政府机关的腐败一旦败露,就是一个集团“一锅端”。所以,我个人觉得,现在已经到了中国共产党的决策者应该感到“震惊”的时候了。也就是应该能够明白,当前的中国,党内腐败已经成为威胁党的执政地位的最大危害了。如果腐败不除,党的前途和未来大家有目共睹!在当今中国,中国共产党只有二个选择,要么墨守成规,眼看着党内腐败葬送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甚至说亡党亡国也不过分;要么主动、积极、努力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使制度赋予人民群众监督和制衡公共权力的民主权利,使中华民族的改革开放走出困境,以民主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来进一步辅助和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带领中国人民走邓小平为我们指引的市场经济发展道路,赶超发达国家,实现中华民族复兴崛起的民族理想。

2、贫富二极分化,民愤颇大。

据统计,中国的基尼指数已经到了0.49。而这个数据,根本不可能包括大量无法统计的官员的既得利益和腐败利益,实际上真实的基尼指数有可能远远高于0.49。这种贫富严重的二极分化不是市场经济自然形成的、不是市场竞争的正常结果,大多数的暴富都和权力腐败有关,而大多数的贫困都和“不公平待遇”有关。如果一个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国家,不能及时有效地禁止非劳动所得的腐败致富的话,一旦形成非法敛财的“样板效应”的话,那么将会破坏整个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从机制上败坏社会正常的、看不见的手的运行。那将会伤害到国家和民族赖以生存的“元气”。客观地说,中国的现状确实非常地不容乐观。从数以千万计的青年学者热衷于考公务员的事实来分析,想“以权获利”的观念是多么地深入人心,而人们对“靠劳动致富”的观念是多么地缺乏信心。这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最可怕的文化理念和深层次的隐患及危机。

3、腐败权力严重干涉司法,以法治国受到权力的严重挑衅。

法治环境已经基本失去民众的信任和信心。国家机构中立法、行政和执法之间的三权制衡和司法内部警、检、法之间固有的独立和制衡体制从来没有健全过,目前甚至有倒退、走下坡路的趋势。如果《南方周末》2010年4月15日《“被有罪”还是“被无罪”:钱说了算》文章所揭露的事实确实“属实”,那么中国的法治实际上就是已经到了——“公、检、法联合起来,明目张胆地、公开以法律名义来‘绑架民营企业家、敲诈钱财’的事实”。如果这个事件属实,那么中国的司法现状真到了以法律名义来行犯罪之实的黑白颠倒的程度了。甚至可以说,中国司法体制中的“政法委”体制,就是权力干扰司法的制度性“保障”。面对中国的法治现状,我们真的已经是到了“欲哭无泪”极度悲愤的境地。这也是为什么尽管重庆打黑过程中,虽然存在着“过程公正”的质疑,但全国民众还是大快人心。可以说,中国的法治现状已经到了必须从制度上进行改革,而不仅仅是“打黑”“反腐”就可以解决问题的。

4、财政问题严重。

特别是各级政府的预、决算不公开、不透明、支出不规范,除了上面已经论述的腐败问题之外,官员既得利益挤占财政的问题严重。甚至可以这么说,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进一步完善福利、提高大多数劳动者收入已经是中央政府的既定方针,但是中央的这个纲领性决策能不能实现,还有待于,或者说是“取决于”国家财政能够挤出多少被各级官员占有的既得利益灰色收入和腐败的黑色收入,并把它用于完善福利和提高劳动者收入。如果说,各级财政无法成功地从官员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消费资金中挤出足够的资金来用于民众福利,那么中央政府的这个纲领性决策完全有可能因“难为无米之炊”而流产。这是因为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都是在微利的状态中经营,是无法再承担大数额的福利负担的。

财政上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国民税负过重,中国的平均税负已经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而和发达国家看齐,但发达国家的财政支出的大部分都是用于民众福利,而中国的福利支出,在财政中的比例微乎甚微,使中国的福利严重不到位,远远低于国家客观的经济实力。根据陈志武教授的文章指出“去年(2007年)民间的可支配收入总共为10.7万亿元。也就是说,5.1万亿元的政府财政税收约等于民间可支配收入总额的一半。”[14]“自1995年到2007年的12年里,政府财政税收年均增长16%(去掉通货膨胀率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的纯收入年均增长6.2%。这期间,GDP的年均增长速度为10.2%。”[15]因此,过重的税负挤压了民生资源、消费需求和民间私人投资,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再进一步分析,如果我们拿全国的固定资产和财富来分析,“全国居民资产为27.6万亿元,不到价值为88万亿的国有资产与国有土地的三分之一。”[16]“在中国,多于76%的资产由政府拥有,民间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资产。”[17]而根据经济已经成功繁荣的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他们的资产基本都在民间个人和家庭手中。所以,国家和政府严重地超正常比例掌控社会财富和资源,已经严重地挤占了民生资源、民间消费和民间投资资金,已经是中国经济进一步持续高速发展的主要危害之一

5、民营企业的投资环境逐步恶化。

民营私企发展的环境恶劣,不但在贷款、资金、技术、行政等方面无法得到正常的“国民待遇”,支持力度远远不够,而且受到权力各种明的暗的、有意无意的侵占,有的甚至是直截了当的敲诈也不少,虽然已经有保护私产立法,但腐败权力对民营企业家的各种侵占在现实中相当严重。上面举的《南方周末》2010年4月15日《“被有罪”还是“被无罪”:钱说了算》文章中的例子就是: 国家政权的象征——公、检、法公开以司法名义联合绑架民营企业家,敲诈钱财的事实就是最好的证明。

同时,在中国现实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民营企业受到垄断型国企和大型外资和合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非常普遍,特别是在市场进入、金融贷款支持、各种资格审批、甚至在税收上,民营企业都普遍地受到不公平待遇,这种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可以说是中国经济进一步高速持续发展的严重危害。 “在全社会80多个行业中,目前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的有72种,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种,而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的只有41种。有些允许民资进入的行业,往往还存在‘玻璃门’、‘弹簧门’…… 目前在这些行业领域还存在大量有悖宪法精神的法规或规章。以石油业为例,1999年的《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实际上把民营企业从石油开采、炼油到成品油销售环节都排斥出去了;2001年国办又转发了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规定没有两大石油集团同意,不得建立加油站。以后铁道部还有一个函件,规定没有两大石油集团的盖章,各铁路局不准受理成品油运输业务。”[18]读者应该明白中国的民营企业在如此恶劣的、违宪的、垄断的环境中生存发展,是多么的艰难。根据已经实现经济繁荣民众富裕的“所有”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如果没有民营企业的繁荣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实现经济繁荣和民众富裕的现代化的。

6、环保问题严峻、环境污染严重、自然资源消耗过高、资源浪费严重。

环境和资源方面的问题,已经严重地制约了中国经济的顺利发展。中国的单位GDP的耗能、排污和其它资源消耗率,都大大地高于世界的“平均水平”。要知道中国是人口大国,几乎占全世界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如果中国在快速发展的经济中在环境保护、生产排污、能源和资源消耗等方面不能有效地改善,那不仅仅是对自己国家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整个人类的不负责任。非常欣慰的是,中国政府在哥本哈根已经向全世界表明了中国在这方面改善的决心和具体方针政策,但真正的效果,还有待于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更有代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7、产业结构低下、占据产业链末端、科技水平和科技产业化程度不高

虽然中国的经济可谓是持续高速发展,但同时也存在着产业结构不佳、层次较低,高科技产业发展缓慢、第三产业发展不足、产业链高端阵地大片失守,客观上造成工资和利润在整个产业链上的份额严重受损。如果中国在产业结构和产业链高段方面不能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及时地占据世界发展的有利地位的话,那么,中华民族很难在短时期内在世界列强的夹缝中实现对他们的赶超。

8、现有工会不能有效行使真正的工会职能。

工人自由组建的工会等社会组织受到意识形态的严重遏止,使各级政府替代和行使了原应该由社会组织行使的职责,客观效果极差,造成某些社会环节的脱节和空白。

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社会的组织结构,就好比是一部机器,社会上各群体和制度方面的各社会组织,就好比是机器上的零件,必须、也只能各司其职,而不能越俎代庖。所以,无论是发达国家成功的实践经验,还是我国失败的实践经验,都非常一致地证明了国家和政府是不可能有效地替代各种社会组织的功能而越俎代庖的。如果工人自由组建的工会缺位,工人不能依靠集体的力量来改善自己的弱势地位,不能依靠集体的力量来和资本家谈判工资的话,就不可能有效地摆脱贫困,避免社会财富二极分化。同样,在信用记录、信用评级、慈善救济、民意调查、环境保护、绿色节能等方面的职能,就必须,也只能由社会非赢利组织来完成,政府是不可能完全地替代社会组织来从事原来就应该由社会组织来完成的这些社会事务。因此,中国政府在开放社会组织,支持和辅助社会组织来完成应该由他们来完成的社会职能,已经是当务之急。

9、中国福利水平严重地滞后于经济发展。

中国的社会福利相对国民经济的真实实力来说,严重地不足和滞后,医保中客观存在的“倒福利”现象,使中国贫困农民甚至无法享受医保财政投入的人均水平。中国的医保现状,客观上已经成为扩大贫富二极分化的工具了。尤其是教育上的高收费,已经严重地影响了低收入群体受教育的公平机会,从而使他们的整个人生从起步阶段就遭受不公平待遇,乃至使他们整个人生都处于竞争的不公平地位。市场经济的最大原则就是“公平竞争”,这种因教育的不公平引发的整个人生的的不公平竞争”,就成为干扰市场经济的最严重弊端。这也是进一步加剧贫富分化的助推力。

10、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法律缺位,使新闻监督严重地不到位。

新闻监督严重不到位,新闻立法空缺,新闻自由受到权力的严重干扰,缺乏有效的新闻监督是中国权力腐败的重要根源。新闻行业禁止民企自由进入,记者的采访权利受到权力的严重干扰。新闻垄断和新闻禁锢严重制约了新闻产品和作品的繁荣和发展、进一步影响了媒体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中国政府曾经有计划通过传媒企业整合,向国际传媒界推出几个中国的“双百亿”(产值和资产过百亿)传媒企业,从而提高中国在世界上的话语权。但是,如果中国的传媒企业不能享受合理的新闻保护,不能冲破新闻禁锢,不能自由地、创新性地推出受全世界人民欢迎的、符合普世价值观的文化产品的话,那么这种走向世界的“双百亿”企业在竞争激烈、残酷的国际传媒市场中将必败无疑。结果就是白白地烧了中国纳税人的钱。

11、教育上真正地出了问题,不仅仅是素质教育的效果远未达标,而且从整体上说,教育要培养合格公民的基本任务远未达到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更妄论创新型人才。

中国教育的问题不仅仅是高考体制造成的灌输教育和学生负担过重的问题,震惊中华的“钱学森之问”的答案,其实钱老本人早就有答案:人们不太注意钱老之前还有一段感慨:“回过头来看,这么多年培养学生,还没有哪一个的学术成就,能够和民国时期培养的大师相比!”[19]这既是事实结论,也是历史的拷问。而钱老本人就曾经以亲身的实际经历做了历史的答复:钱老本人在民国的教育体系中成材,在美国的教育体系中结出硕果,但回国后,在三面红旗大跃进的年代,自己也不得不无奈地发表了助长伪科学的谬论文章。[20] 像钱老那样的知识界的参天大树都经受不住意识形态风霜雪雨的摧残,更何况鲜花幼苗般的莘莘学子,怎能经受得住政治上意识形态雷霆万钧的高压?对于教育界应该有一个检测的标准:在学学生及其毕业后,能不能自由地说出实事求是的、忠于自己良心的“真话”,是教育的底线。如果学生及其毕业后连实事求是的真话都不敢说、不愿意说、不能说,那么还能妄论什么“创造力”、“学术真理”、“理论大师”?所以,如果中国的教育不能彻彻底底地“去意识形态”化,让教师自由自在地教学,学生没有“禁区”地自由学习,中国的学生就不可能有充分的创造力,不可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大师”。没有充分的自由,哪里会有充分的创造力?

在中国的大学中,如果不能彻底扭转教授学者围着“衙门”转的客观事实,那么就不可能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高等学府。更妄论赶超世界大学的排名。什么叫大学?大学是干什么的?大学就是搞科学研究、搞学术理论的地方,如果大学中精通科学和理论的专家不能对大学中的“人、财、物” 进行独立自主的合理决策,而不得不整天为了教学科研上的“柴米有盐”而低声下气地讨好“衙门”中行政官员,让非专业的行政官员进行最终决策,大学就不可能真正地、大量地出科学成果。所以,如果中国的大学不能彻底地建立已经被世界各国成功的大学的实践所证明了的科学制度——“教授治校”,那么,中国的大学就永远不能成为货真价实的“高等学府”。中国的科学和理论水平永远不可能赶超发达国家。

12、医保方面问题严重。

不但在医保领域存在着严重的腐败,而且医保领域的既得利益造成的负福利现象相当严重。在中国,不但一个普通农民连国家医保投入的人均数都享受不到,使财政投入的医保实际上已经成为扩大贫富差距的工具。其次是中国医药领域非常普遍的、严重的腐败问题,是药品、医学仪器的健康检查等费用成倍地增长。据不完全统计,药品、医学仪器的健康检查费中腐败成分过半。目前大多数热销的常用药的出厂价不会超过医院零售价的10%,[21]就算加上二个中转环节的正常毛利,正常的价格也不应该超过目前医院药品零售价的40%。本人在此预言,如果中国的医改结果不能把这60%的腐败成本从药价和健康检查费中彻底地排除出去的话,中国的医改根本不可能成功。因为再大的财政对医保的投入,都永远填不满腐败的这个无底黑洞!

13、大型国企的垄断倾向严重危害自身的生命活力和竞争能力

中国的大型国企垄断倾向严重,已经严重地危害了大型国企自身的生命活力和竞争能力。而且已经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经济利益的公正分配,成为贫富二极分化的强大推动力。

如果GDP总量和人均GDP是代表一个国家的总体实力和繁荣程度的话,那么企业就是创造这些生产力和财富的“细胞”,或者说是“集团军”。虽然中国近30年GDP突飞猛进,但至今很少具有强大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相比我国的竞争对手印度,虽然无论在GDP方面、还是在财富繁荣方面都远远落后于中国,但恰恰在企业竞争力方面,却远远地领先我国。虽然他们很少有企业能够进入“世界500强”,但国际上公认的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企业却不下好几十家。而中国的大型国企的规模能够在“世界500强”中占据和中华民族国家地位相称的数量,但这些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却很少得到世界同行的认同。因为这种在垄断力量培植下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是不可能具有强劲的竞争力的。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企业在国际上鲜有良好的表现和声誉的根本原因。

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中国的国企之“大”,并不是在市场竞争中自然形成,而是依靠权力支持下的行政性兼并形成的。二是,这种依靠行政性兼并形成的大型国企,不是依靠市场公平竞争来成活和发展,而大多数是依靠权力支持下的经济垄断来成活和发展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中国的石油企业的垄断价格高得难以相信——经济学家叶檀的文章指出:“中国出口成品油1496万吨,出口额66.5亿美元,平均每吨444.5美元/吨,折合人民币3036元/吨。汽油密度为0.739,1吨汽油大致等于1353升;柴油密度为0.86,1吨柴油大致等于1163升。也就是说,按1吨成品油大约是1258升计,平均的出口价格是:3036/1258=2.4元/升。……到目前为止,中国成品油8次调价,总体而言,涨多跌少,导致目前成品油价已经上调至2007年以来的高位。以北京为例,2009年初成品油价格零售价为90号汽油(III)6780元/吨,0号柴油6240元/吨;现在北京成品油价格为汽油8300元/吨,0号柴油7630元/吨。”[22]

如果叶檀老师的数据正确的话,那么,中国石油垄断企业的国内零售价比出口价高出63%,(8300元∶3036元)这就说明:如果这些垄断企业不是“卖国贼”,不是亏本贱卖国家资源产品的话,那么就是说,他们在占国内价格37%的价位上出口就已经有利润可赚,这就证明了中国的石油垄断企业的利润率高达63%以上!

很显然,如果没有垄断的因素,是不可能有如此之高的利润的。其中,一是中国对国企征收的“资源税”实在是太低、太低了。根据盛洪先生提供的数据:“据一项研究报告,石油资源国政府占总利润的所得份额,包括矿区使用费,利润油分成和税收,在发达国家(如美国)约为60~70%,在发展中国家约为75~85%,个别国家高达90%。而在我国,尽管利润受到工资福利等成本的大幅挤压,据中石油2005年财务报表,政府所得仍只占40%;据中石化2005年财务报表,这一比例也仅为54%。更为荒唐的是,尽管2005年中石化赚取了509亿元巨额营业利润,却还从中央政府那里索要了100亿元的补贴。如果按比较保守的70%的标准,中石油2005年的总利润中应该有1357亿元归中央政府,中石化则应有318亿元归中央政府、且应取消100亿元补贴。”[23] 二是,由于垄断的地位才能够使这些企业在国内开出如此之高的价格。如果没有垄断的地位,是不可能有如此之高的价格的。而这种垄断的地位,恰恰就是在政府行政力量支持下形成的,最起码,是“国资委”的“既定方针”。

二、中国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就是政治体制改革。

(一)、政治体制改革是反腐败唯一有效的出路。

正如本文前面所述邓小平对中国改革开放的科学论断:中国改革的成败,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是否成功。中国的现实既不应该如左派那样以客观存在的严重问题来掩盖空前伟大的改革成就,如果真走回头路是死路一条,也不能像主流学者那样使改革在经济领域单兵独进,尽快完善已经严重滞后的政治体制改革应该是当务之急。不但中国社会现状中二大“毒瘤”——腐败和贫富二极分化,甚至是中国社会上所有严重问题,都直接地和政治上的集权制度有关。因为极权,所以民众的民主监督不可能有效地到位,所以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衡的权力就客观上成为腐败和所有社会重大问题的发源地。所以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监督公共权力的政治民主的制度体系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

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反腐败实践,甚至是有史以来全人类的反腐败的实践,都非常一致地、有力地证明了反腐败,既不可能仅仅依靠道德自律、也不可能仅仅依靠自上而下的上级领导的监督,名目繁多的法律条款和政出多门的反腐机构的客观效果有目共睹。因此,中国反腐败获得成功的唯一出路,就是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从制度上来赋予人民群众民主权利,来监督和制衡公共权利,建立和完善民主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这二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二)、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的唯一出路。

共同富裕和提高弱势群体的收入、进一步完善福利体制,已经成为党中央和中央政府的既定的纲领性国策。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共同富裕是不可能仅仅依靠强势的精英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施舍来实现的。世界上没有救世主的国际歌已经唱了几百年了,共同富裕同样也只能让民众依靠自己的民主权利来自己争取和捍卫自己的经济利益,任何人都无法越俎代庖。所以,如果不能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从制度上来赋予人民群众相对完善的民主权利,让他们自己来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共同富裕就不可能真正实现。

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基本国策,必须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的收入分配模式,真正做到“藏富于民”,造就占人口大多数的中产阶级,这不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现代化的根本目标。没有共同富裕和庞大的中产阶级群体,也不可能真正有效地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方式转型、经济持久繁荣的现代化目标。而所有这一切,都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效。这首先因为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和发展方式的转变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全体劳动者的综合素质的提高,这不但必需通过共同富裕使大多数民众具有接受高水平的教育的财力,还因为市场经济必需民主政治的辅助,市场经济客观要求从制度上保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规范“利益激励”的正当动力,这就必须排除缺乏监督制衡的公共权力这只看得见的脚对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干扰,一旦非劳动所得的权力腐败的“一夜暴富”成为社会致富的榜样,那就会从根本上破坏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所有这一切,都必须依靠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所以,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民主的政治制度的辅助。

中国社会的共同富裕,还必须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来建立和完善和国民经济客观实力相适合的福利制度。福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须由制度赋予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来自己争取。如果弱势群体缺乏应有的民主权力来自己争取,依赖强势群体和精英群体的恩赐的福利制度,往往是“倒福利”。比如中国目前的医保制度中政府医保投入的80%被各级干部所享用,农民连人均数都享受不到。成为不折不扣的“扩大贫富差距的工具”。

(三)、建立和完善以法制国的制度体系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深入发展

中国的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复兴崛起,有待于法治的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必须依靠法制来规范市场行为。就目前中国的法治现状来看,司法不公的最大原因就是各种权力,尤其是行政权力对司法的干扰。而中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不但没有完善的“司法独立”制度体系,在司法内部,也没有有效的“警、检、法”之间的互相独立和制衡的制度体系。中国地方党委和地方政府集权的“一元化”领导的制度模式,为缺乏民众监督和制衡的权力干涉司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而“政法委”的制度,就是权力干涉司法的制度性保障。所有这一切,都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为中国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体系和法治环境。

(四)、中国的现代化必须政治体制改革来完善“新闻立法”。

中国目前新闻立法空缺,还存在着“因言论罹罪”的法律依据。要完全、彻底地保障言论自由,有效地进行新闻监督,就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为我们建立和完善保障新闻和言论出版自由的民主权利。

(五)、市场经济必需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建立和完善各种社会组织。

各种非赢利社会组织在国家、政府和个人之间充当一种中间力量来进行各种利益的协调,才能够完善地实现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妥协,实现社会和谐发展。而中国目前的制度体系中,供各种社会组织存在和活动的空间非常地有限和狭隘。大多数社会组织非但不能自由地组建,而且不存在独立行事的法律保障。这一切都严重地危害了市场经济的调节能力。比如,由于缺乏真正代表劳动者的工会来承担代表劳动者和企业主进行工资谈判的职能,就直接影响了劳动者的工资收入,甚至是造成中国社会贫富二极分化和内需严重不足的社会重大问题的最重要原因。再比如,由于没有健全有效的社会组织来进行国民信用的登记、监测和管理,严重地损害了中国市场经济的信用制度,也严重地影响了个人的信用文化、理念和习惯。是中国的市场环境严重地受到不良信用的破坏。所以,要建立和完善中国的社会组织,同样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和成功。

(六)、中国的现代化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来重塑国民独立人格。

在中国的教育领域实现去意识形态化的宽松环境,只要在教育方面还存在通过意识形态的强制和利益的诱导来控制教师和学生的话,就不可能培养出具有充分创造力的科技和理论大师,所以,中国的现代化还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为我们重建教育体系,来塑造中国年轻一代的自由、独立的人格。

决定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全体国民的综合素质的水平,而要进一步提高中国民众的综合素质,就有待于教育、医疗、文化等各方面的有序发展,这就必需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为中国社会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稳定的社会环境。上面已经论述的教育领域的“去意识形态化”、大学中的“教授治校”制度、医保改革中的反腐败任务、以及文化领域的新闻自由、创作自由、取消新闻报刊的检查禁锢等等,一切有利于个人综合素质提高、独立人格的建立和完善的制度体系、文化氛围,都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有效发展。

(七)、改革开放还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一系列必要原则

改革的成功,取决于改革过程中的程序公正,改革必须以人为本、公众参与、成果共享、规则先行、透明公平等原则为必要条件,只有政治体制改革才能真正实现这些条件。

以人为本的实质就是公众参与和成果共享,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为民众夺回民主和法制的权利,公众根本没有参与改革的任何机会,公众的思想和言行根本不可能得到重视,更不可能真正实现成果共享,成果共享取决于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搏弈的结果。同样,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为民众创造民主和法制的权利,社会改革成果肯定被掌握大部分社会资源(包括各种权力和财富等)的社会强势全体,即改革的既得利益群体所获得,占人口大多数的弱势全体根本奈何不了他们。规则先行,就是先建立和完善透明公平的游戏规则,然后再开展游戏,没有透明公正的规则,改革就不可能做到程序公正,也不可能做到成果共享和以人为本。这一规律性事实,是已经被我国二十几年改革实际和俄罗斯的改革实践所反复证明了的。而我们说的这个透明公正的规则,就是民主宪政和法制体系。它唯一只能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才能真正实现。

(八)、中国的现代化必须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取得全世界的认同

中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经济的进一步繁荣昌盛,中华民族赶超发达国家,实现复兴崛起的伟大事业,还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必须在当前列强林列的国际环境中为中国争取一个相对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不但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为中国建立和完善符合当前国际惯例、符合世界各国,特别是承认和继承被已经领先的发达国家人民实践证明了的科学的制度体系和普世价值观,更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为我们寻求国际认同和支持。

(九)、台海统一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为大陆创建二岸共同的民主基础

在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问题上,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已经产生了正确和英明的既定方针和基本国策——一是“寄希望于台湾人民!”二是:“只要承认一个中国,什么问题都可以谈!”既然我们要“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就必须必须清醒地认识大多数台湾人民是怎么想的。几乎全体台湾人民,包括“促统派”,最顾忌的就是不平等地统一。用俗话说,就是“矮化台湾”,怕“台湾被大陆一口吃了”!!

其次,真要提倡“只要承认一个中国,什么问题都可以谈”的原则,我们就必须有台湾人民提出“在什么政治体制下实现统一”的谈判议题的思想准备。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台湾所有的人民和政党能够接受的和平统一,只能是在统一的民主制度下来实现“平等地联合”的原则。有谁能够想象和相信台湾的政党和民众能够容忍和接受在集权制度下的“统一”?所以,政治体制改革也是台海统一的必要条件和唯一出路。

三、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整体目标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整体目标从总体上说,就是学习和总结全世界各国人民,特别是经过已经领先、繁荣、富裕的发达国家人民的实践所证明的科学的经验、理论和先进的社会制度体系。一是经济上的以市场经济为主导,政府福利制度和宏观调控为副的经济制度。二是以司法独立,在司法内部警、检、法互相独立制衡的等等一系列依法治国的司法制度体系。三是建立和完善以全民普选为标志的、以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制衡的政治制度,包括新闻出版和言论自由、保证反对党的自由、组建包括工会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的自由等等民主的政治制度体系。

这是一个艰巨的历史重任,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既不能快速冒进、搞跳跃式革命,也不能原地踏步无限期滞后。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必须脚踏实地地努力发展;必须是循序渐进、碎步慢跑。争取用五十年时间,在本世纪中后期建立相对完善的民主制度,并使中华民族赶上和超越当今世界上的发达国家,使中华民族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条件和总原则。

(一)、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有效领导下有序发展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有效领导下有序发展,是中国的客观现实所决定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条件。综观当前中国政坛,除了中国共产党,还没有其他的政治力量有能力和实力领导中国人民实现如此艰巨伟大的历史任务。毕竟,中国的“能人”都在中国共产党内,此其一。

其二,虽然从十六大以来的所有党代会,都非常明确、非常一致地强调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从邓小平起,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几代中央核心的基本国策,至少在中国共产党的中央文件上,领导人的口头上已经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什么实质性的、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步骤和制度出台。这就说明了一个事实,政治体制改革在党内的阻力还是非常巨大的,其中主要的是出于某些党的干部个人的既得利益的考量。但我个人深信,中国共产党迟早会带领中国人民完成和实现政治体制改革的历史重任。因为中国共产党不可能有其他更有利的选择。

其三是,政治体制改革符合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利益。(请读者参阅我2007年5月写的文章《政治体制改革符合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利益》)什么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利益?一句话:“人民利益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利益!”这是因为,只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是党的利益的唯一源泉。而在人民利益之外的所谓的“党的利益”,全部、彻底、完完全全地就是党的干部的既得利益!而且,什么才是真正的人民利益只能由人民群众自己来决定,任何人和政党都不能越俎代庖。这也是为什么现代政治理念是:“人民利益高与一切”。“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综合上述理论观点,如果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那么也就必然地符合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利益。

其四是,当前屡禁不止、越演越烈的党内腐败,已经成为党的执政地位的最大威胁,不能有效地反腐败,就可能亡党亡国,要有效地反腐败。唯一的出路,就是政治体制改革。这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这种大是大非问题上由不得既得利益者的阻挠。我坚定地相信,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必然有深明民族大义、坚决捍卫国家利益的明智人士义不容辞地站出来主导、推动、并领导中国人民完成和实现中华民族不可回避的、伟大辉煌的历史重任。

(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原则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全民共识、上下互动、统筹兼顾、法律控制、公平透明、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原则。

所谓“以人为本”就是上面说的“人民利益高与一切”、“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里的“人民”,不是一个政治概念,而是一个哲学概念。就是指马克思所说的“每个人”和“一切人”。是超越了一切阶级和群体的全民概念。

所谓“全民共识”,就是大多数民众,包括大多数党员,都能够对政治体制改革、普世价值观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当前世界发展的历史潮流等大是大非问题,通过真心实意的、“说真话”的辩论和探讨,来共同认识和认同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的历史命题。在民族前途和人民利益、人民权利等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达成基本共识。以便全民同心协力、共同奋斗,来实现和完成中华民族无法回避、也不可避免的历史任务。

所谓“上下互动”,就是指政府和民众,精英群体和弱势群体,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分别对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意见,并在法律范围内开始行动,然后双方都在对方的压力下,逐步通过协商和妥协,理解、承认和支持对方的意见和利益,达成新的共识,从而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治民主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体系。在这里,虽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条件之一,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成败最主要的决定因素,却是大多数民众能不能通过思想解放、文化启蒙来建立和完善中国国民的“独立人格”。只有在中国国民之自立、自强、自卫、自信、自爱、自觉、自由之独立人格建立和完善之时,才是中华民族现代化和民族复兴崛起实现之时。

曾经有专家指出,30年来的改革开放的进步,大多数都是在被迫的压力下,由某个群体,常常是底层的弱势群体和具有科学预见的知识分子冲破意识形态和习惯势力的阻拦,自觉地有所行动,作出成绩和效果,然后再获得高层承认和法律认同的。无论是包产到户,还是发展私有经济,大多数都是这么一路走过来的。这就是上下互动的实践经验和成果。同样,在当前的政治体制改革中,也必需广大知识分子在为底层弱势群体服务和帮助他们致富和维权的同时,教育和启蒙广大工农群众,使广大工农弱势群体在争取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的过程中,冲破各种阻力,尤其是制度性障碍,形成既成事实;同时给予精英群体和政府高层形成被迫改革的压力,最后上下互动,在双方竞争、搏弈、协商、妥协的过程中实现政治体制改革的循序渐进的发展和完善。

所谓“统筹兼顾”,就是必须兼顾方方面面的利益和观念,尽量避免矛盾和冲突,几乎所有新出台的政策和制度,都是有利有弊,有人获利,有人吃亏。世界上不可能有完美无缺、人人受益的政策和制度。重要的是必须利多弊少、让该吃亏的吃些亏,让该获利的,获些利。尽量兼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和观点。

所谓“法律控制”,就是在大是大非上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逐步的,增量型的改革。重要的是必须允许和鼓励打法律的“擦边球”。这是因为,如果我们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话,就应该承认,现有的法律条文,甚至是宪法,也不是绝对真理。如果我们承认客观社会是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的,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法律和宪法都必须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的。而且,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几乎是所有成果、至少是显著的成果,都和民众“打法律的檫边球”有关,无论是安徽凤阳的“包产到户”、还是浙江温州的“发展私有企业”,开始时几乎都是违法的,甚至按当时的法律,他们个个都有坐牢的资格。这是因为,中国的改革开放的发展,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从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单一公有制向以市场经济为主导、政府宏观调控为辅助的经济模式;以劳动力市场交换为主导、政府福利为辅助的分配模式;以私有制和公有制混合经济基础的市场经济的社会发展模式过度和转型的过程。在整个转型的过程中法律往往都是滞后的。大多数事实是,在通过打法律的檫边球而获得效率和成果后,再得到中央高层承认,并立法跟进,订立新的法律来承认这些已经成为事实的成就。

同样,政治体制改革也应该允许有这种“摸着石头过河”,“打擦边球”的权利。当然,在条件允许和适当的领域,我们也应该积极争取法律的超前和及时跟进。重要的是,“打檫边球”不能违反“自然正义”的法律的基本原则,在一些人民利益、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反腐败、各种刑事犯罪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含糊不得的;在整个改革的大方向上,在社会稳定,避免动乱等重要方面同样不能含糊的。所谓“打差边球”,大多数应该在和意识形态有关的领域中进行。

所谓“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就是指政治体制改革的各种制度转型的细则,在发展步骤上应该有先有后,按部就班。在发展进度上,应该逐渐演进,也就是上面说的碎步慢跑,既不能原地踏步,也不能单兵独进,片面冒进,更应该避免跳跃式的革命。

五、具体的政策建议和步骤:

用二至三年时间完成第一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准备工作。当务之急是先从二方面入手:一是通过有效的反腐败政策,特别是制定和推行干部财产公示的阳光法案,来凝聚民心,提升民众信心。二是切实进行思想解放、文化启蒙和理论普及的“说真话”的全民大辩论,来进一步获得政治体制改革的全民共识。

(一)、必须采取强制和自愿相结合的干部财产公示政策

无论如何也必须冲破一切阻力,尽早实现官员财产公示立法,实在不行,不惜采取包括“特赦腐败”在内的非常措施,建议实行官员自愿和法律强制相结合的方式:从某个时间段开始,腐败行为将从严惩处;从那时起,凡是新的职务提升者必须按法律规定公布个人和家属的财产等事实,在发布晋升任命前先征求个人意见,本人可以选择拒绝公示财产而放弃晋升,但前提是到年龄必须离职,在一般情况下,(没有严重罪行和民愤)政府默认他个人财产的隐私权。在香港和美国等非常廉政的民主国家在腐败和廉政建设的过程中都采纳过这种对腐败的某种有条件特赦政策,这没有什么国家声誉等问题。这样,用不了几年,就能够实现全部官员的财产公示目标。

关键问题是财产申报,必须“公示”,而不能仅仅是“上报”。中国的反腐败实践已经无数次证明了缺乏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的公共权力,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腐败,财产公示制度也是如此。

(二)、通过“说真话”的全民大辩论来实现思想解放、文化启蒙和学术理论普并达成“全民共识”

邓小平曾经告戒过我们:“一个党、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就不能前进了。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24]这决不是言过其实的恐吓!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历史的重大变革,都必然先有思想、文化、学术理论上的启蒙革新,才能在创新理论的指导下从事创新的实践,才能够孕育社会历史的进步和发展。正因为先有诸子百家的先秦的文化繁荣,才会有秦、汉的一统天下;先有了席卷欧洲的文艺复兴,才会有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繁荣。在中国的近代史上,戊戌变法为辛亥革命实现了思想开拓,五四运动又为北伐战争进行了思想文化上的准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新中国的诞生创建了理论基础,而确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真理大讨论,又为中国30年的改革开放提供了思想上的全民共识。在当前改革开放发展到又一个关键时刻,在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之前,同样也需要通过思想解放、文化启蒙和学术理论大普及来取得“全民共识”,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进行思想舆论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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