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亮:药家鑫案是否存在“民众的狂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68 次 更新时间:2011-04-2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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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亮  

2011年的年初,药家鑫成了一个无法回避的名字。药家鑫案在舆论场上持续发酵,就像一锅炖得太久的菜,变得混沌难辨。

其实案情并不复杂,且早已大白天下。去年10月20日夜,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伤26岁女工张妙。发现张在记车牌,药用水果刀连捅8刀致张死亡。三日后被捉拿归案。今年3月23日,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药家鑫。

这就是药家鑫案。案情明晰,本不该变得错综复杂的。但是纵观近年一些案件,似乎总有一种魔力,让简单的案件变成一桩震动全国的公共事件。比如,杭州胡斌案,湖北邓玉娇案等等。而这种魔力总是与权、钱等法外因素相勾连,激起民众某些关于权力失范、社会不公的想象。于是,在舆情鼎沸中,又一起公共事件诞生了。

药家鑫案也没能打破魔咒。辩护律师的“激情杀人说”,首先引来如潮的批评之声;央视报道又被认为有失偏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从犯罪心理学层面进行的动机分析,最终在传播中

“信息失真”,也引来骂声一片。她认为连刺动作,是一种潜意识重复弹钢琴的机械动作。

剥去前后语境,模糊专家的治学专业,该论断被笼统归入央视的不平衡报道,简化为“钢琴强迫杀人法”在网上流传甚广。李也被网友嘲为“著名犯罪漂白家”。日前,李玫瑾公开回应质疑,表示自己未给杀人犯开脱,没对被害人不敬。自己不做民意审判,绝不能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应该说,除了不知“弹钢琴”的犯罪心理学分析是否靠谱,李教授其余论断和阐释都是合理的,但在特定的浮躁氛围下,她这番解释未必能收获同等的耐心。如果人们只愿听自己想听的观点,而没有足够耐心和宽容来倾听不同声音,无疑是一个社会的悲哀。

对此浮躁情绪,一个据说是药家鑫同门师妹的人曾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她说“我要是他,我也捅……”这残暴的论调,和针锋相对的同样缺乏理性、充满暴戾的民意,将舆论之争导向白热化。

我们倡导宽容,却也应契合现实语境。有知名高校教授如孔庆东,在访谈视频里大喊“不杀不足平民愤”,其间的极端与非理性,一目了然;也有以温暖、理性闻名的青年学者如熊培云先生,此时再提废除死刑,为药家鑫免死疾呼。以上论点似乎都存有一定“盲区”。“不杀不足平民愤”含有民意审判的意味,而从药家鑫开始废除死刑,也有现实不公之处。药该不该被处以极刑,应交由现行法律,让法律给他一个公正合理的归宿。

假如没有“魔力干扰”,即便一个法律门外汉也清楚,撞人后不施救,反而凶残地连刺8刀致人死亡,怎么说都难逃一死。因为受害者未有过激行为,激情杀人说不成立;三天后归案,也难言自首。

对此,法学家贺卫方在《药家鑫:一起命案引发的法理与民意》一文中已有专业论述。媒体刊出时改名为“要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吗?”这种冲淡文章理性的“标题党”,是否可算另一种“狂欢”吗?警惕民意狂欢,并非说舆论不能关注,只是不能异化为“消费式狂欢”。以审慎关注去剔除那些外界“魔力”干扰,剩下的不妨交给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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