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道晖:“阳谋”背后的权谋——以亲身经历剖析整风反右运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680 次 更新时间:2010-09-2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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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道晖 (进入专栏)  

[按]:本文作者郭道晖,1928年生,解放前在清华大学加入中共地下党组织,上世纪五十年代曾任清华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兼宣传部长,反右中被错划为“右派”,1979年后历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和《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教授、博导、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本文是作者根据1957年他所知悉并纪录、保存下来的中央有关领导人的内部讲话和本人在清华大学的亲身经历,参考其他有关材料,以新的视角对整风、反右运动的史实和理论问题所作的评析。

前 言

2007年是反右50周年,今年(2008)则是“处右” 50周年(处理右派,即正式给“右派” 戴帽、惩处、发配)。

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全国被错划右派达55万人。据中共中央公布的资料,1957-58 年共划右派552973人,1978年以后“改正”552877人。不予改正的有章伯钧、罗隆基、储安平、彭文应、陈仁炳和全国各地共96人。扩大化5759.1354倍,错划比率占99.99% 。所谓“必要性 ”只占万分之1.736。又据解密后的中央档案,全国划右派总共是3178470人,还有1437562人被划为“中右”(中右者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实际上戴帽的 “右派分子”不是55万,而是55万的5 .6倍!(参见ks.cn.yahoo.com 2007-10-03 )清华划了571个,其中教职工222人,学生349人。(见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于2001年4月编印的《清大学九十年》,清华大学所划“右派”全部“改正”)至今官方的评断仍然是“ 反右是必要的,只是扩大化了。”人们普遍认为,这种论断至少有违 “量变到质变” 的辩证法。

如果顺此逻辑推演,还可能得出另外更为骇人的结论:为了揪出、打倒这96个“货真价实”的“右派”,竟然“有必要”冤枉55万个(实际上是317万多个)无辜者,这同“宁可错杀一千,不许漏掉一个”的策略,如何区别?(有的论者甚至举出二战中珍珠港事件后的美国,为了预防日裔美国公民通敌,将他们全部关进集中营,以此论证我国反右“扩大化”的“必要性”。真是亏他想得出这个连现今美国政府都予否定并道歉的案例!)

当然,人们还可以辩解说,我们不是故意的,只是失误;何况20年后大都给他们“改正”了。——这当然比过去在苏区反AB团,把数以万计的自己的同志当“反革命”成批成批杀了要“人道”一些。且不说因1957年反右而自杀和被折磨至死的又有多少!当年清华大学党委常委15人中就划了3个“右派” (加上前党委副书记俞时模,共4 人),其中被划为“右派” 的清华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周寿昌(解放前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自治会主席、地下党和上海学联的领导人之一,解放初任全国学联宣传部长、团中央学生部大学组负责人和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反右初落难时曾私下对我说:“我们总算幸运,没有像早年苏区反AB团那样被枪毙!” 可是,他后来却因受此冤屈而精神苦闷得癌症,英年早逝。俞时模(解放初东北局团委农工部长,曾任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学校总务处长)划右后下放安徽,文革中被红卫兵活活打死。原清华党委书记袁永熙(1938年加入中共地下党、解放战争时期震撼全国的“一。二一运动”的杰出领导人和组织者。抗战胜利复员后,任中共南方局领导的北平市学委负责人,全国学生运动主要领导人之一、上世纪50年代初是团中央学生部负责人),在文革中也几乎被打死(幸得他的续弦夫人向军代表跪地求救才幸免),后得病瘫痪,于1999年去世。至于其他清华500多个右派师生中,自杀和劳改而死者则无法统计。

提到AB团,使我想起我亲耳听到谭震林的一席话。那是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前,1980年19月,党中央组织全党四千多高级干部分组审议草案,我有幸被派去担任中央国家机关第一组(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和高法、高检等机关的领导干部)的秘书,负责作记录和整理会议发言简报。当讨论到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空前的浩劫”时,与会的谭震林副委员长拍案而起,激动而沉痛地说:“什么‘空前’浩劫!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早就有浩劫了。30年代初中央苏区和其他地方的肃反,就错杀了红军干部和战士几万人,难道不是浩劫?!” 据有关党史资料的记载,单是“富田事变”中,抓“AB团”“第三党”,大搞逼供信,红20军从班排长直到军一级领导干部几乎全部被杀的惨剧。1931年秋,仅鄂豫皖红四方面军就有2500余排以上干部被逮捕和杀害。会上郑绍文(高法副院长)也说,当年夏曦在红三军搞肃反,洪湖苏区的创始人几乎都被杀光,夏曦还说“他们是为了破坏苏区才创造苏区的!”谭老说,当时有位同志留下一个条子,写着“我已完成了任务,谢谢!”就自杀了。有一个军杀得连领导人都没有了,派了陈毅去,把那些乱杀AB团的人杀了,这才煞住。……但党并没有因此汲取教训,后来不断复制这类错误:1943年延安整风后开展的“抢救运动”,十余天中就“抢救”了成窝的“特务”“叛徒”,人人自危。建国后,反胡风、肃反、反右、反右倾机会主义的历次政治斗争,不断伤害知识分子和党的干部数以百万计。谭老在回顾这些沉痛的历史教训时痛心疾首地说:“对于这些严重错误导致连续发生的党内外灾难,我们长期不愿正视,讳疾忌医,不汲取过去的教训,才会产生建国以来历次‘左’的错误的政治运动,直到文化大革命碰得头破血流,才开始觉悟,却已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谭老的发言也可以说明,反右是历次党内外残酷斗争传统的继续,特别是歧视、恐惧和整肃知识分子的继续。反AB团就是对革命队伍中的知识分子的一次清洗(甚至见到衣上插了一支钢笔,也被当做知识分子被拖出杀掉。)。延安整风抢救运动,包括对丁玲、王实味的批判,矛头也是对着敢于独立思考的知识分子。解放后初期批武训传、批胡适、俞平伯、胡风以及在机关和学校搞肃反,大都如此。

反右及所谓“扩大化”只是“失误”吗?——对广大党的基层干部而言,或可有“失误”之说;对始作俑者而言,既然公开声称是“阳谋”,就不是出于无心。事实上,毛泽东作为历次全国性政治运动的发动者和领导者,几乎大都包含了要排除几个“异己”分子而搞成全国性运动,以形成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假象,来掩盖党内的权力斗争:1957年反右主要是要打垮敢于挑战共产党的领导权的民主党派(特别是所谓民盟“右翼”人士)和共产党党内及党外的民主派和自由主义知识分子。 1959年的庐山会议,起因本来也只是毛泽东不满彭德怀几个人为代表的党内稳健的力量挑战他一贯“英明正确” 的绝对权威,要把他们打下去,却故意搞成一场全国性的反右倾的路线斗争,人人检讨批判,同样是借以掩盖与彭老总的个人恩怨和权力较量,并借此转移他搞“大跃进” 失败的重大罪责。文化大革命也主要是要打倒刘少奇等威胁他的威权地位的身边几个“赫鲁晓夫式的人物”,却从扫清外围势力入手,以批判吴晗、邓拓,打倒“彭罗陆杨” 作为开张锣鼓,制造一场“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而不是一个人打倒另一群人的假象,引起一场空前的“大革命”,最终把刘少奇、连带把彭德怀、贺龙等开国元勋置之于死地。这些都可说是阳谋,因为大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进行的,而且个人的专制都裹上了好听的“路线斗争” 、“阶级斗争” 、“文化大革命”乃至“大民主” 、“群众专政”的外衣。其阳谋背后的权谋,常人难以揣测。

具体到分析反右“阳谋” 的来龙去脉,其背后的权谋绝不是一个“引蛇出洞”可以简单概括的。

迄今对反右的看法和评价,大多是就反右论反右,对反右前一阶段整风和鸣放,仅将它视为主要是设置陷阱,引蛇出洞,是毛的“阳谋”的主要组成部分;却忽视了毛泽东对整风和鸣放本身的原初目的;也有些神化毛泽东早有反右的先见之明,神机妙算;更忽视了从人民群众的立场和宪政的视角,对整风鸣放这场新中国第一次伟大的民主运动作出历史的评价。

至于“反右”的“必要性”,如果站在毛泽东维护个人绝对权威及其专政体制的立场看,面对罗隆基、储安平等民主派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对“党天下”的挑战,打退他们的“进攻”,理所当然地是“必要的”;而从人民民主的宪政立场上审视,被诬为“右派”的人士为争民主反专制而“鸣放”,也是必要的;反右运动则是对民主的反动,非但不必要,而且是违宪侵权的一大罪错。

下面试根据我的亲身经历和听到并纪录保存下来当时党中央一些领导人的讲话,参考其他资料和论述,从我现在从事的法律专业角度,作一些评析。

一、毛泽东发动整风的初衷

我认为毛泽东原初还是要整风的,不过,他要整的,同一般人民群众、知识分子所企望的改进党群关系、党政关系不同;更不同于少数民主党派人士要求改变“党天下”、“党专政”的政治局面和体制;也和党内其他领导干部对整风的理解有区别。他发动整风,动机是多元和复杂的,我以为主要目的有二:

(一)整风为了防腐

这是初级层次的缘由。毛泽东作为农民革命的领袖,掌握政权以后,生怕得而复失,自己的地位也不保。他知道最危险的是败在内部的腐化。这点给他“殷鉴”最深的是中国历史上农民革命领袖李自成打下北京后迅速溃亡的教训。在延安时期他就要求全党学习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关于李自成的覆灭)。在进北京前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他就提出掌权后要“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进攻” 。毛泽东一直认为,我们进城是赶考的,我们能不能管理好这个国家,要吸取李自成的教训。进城后,1950 年党内就进行过一次整党。1951年10月30日,毛泽东为中央起草的反贪污浪费指示中指出,这“是全党一件大事”,“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当时他亲自批准杀了党内高级干部中的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使全党震动,全民拥护。后来他在给自己的一位亲属谈话中说:

“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会是这样。”

“杀刘青山、张子善时,我讲过,杀了他们就是救了二百个、二千个、二万个啊!我们共产党不是明朝的崇祯,我们不会腐败到那种程度。谁要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 (转引自《北京政协》1997年第3期)

毛泽东总觉得党员干部掌权后会腐败,要靠群众来整。想将共产党已经发生的萌芽状态的腐败,加以纠正,以免危及他打下的江山社稷。

1957年的整风,是中央早在1956年就决定了的。1956年11月5日,毛泽东在中央八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到:“我们准备在明年开展整风运动。整顿三风:一整主观主义;二整宗派主义;三整官僚主义。”他着重批评了党内的官僚主义特权思想作风,说:

“现在,有这样一些人,好像得了天下,就高枕无忧,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学生上街,工人上街,凡是有那样的事情,同志们要看作好事。……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示威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厂长同群众的矛盾。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如果搞不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么,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 (见《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25-327页)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5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什么要整风?》的社论。毛泽东作了指示:“不要搞那么多条条框框来束缚,要改。怕放,无非怕引火烧身。”

至于其他中央领导人,起初也都是强调要真心实意听取群众意见,帮党整风。笔者在4月23日举行的一次党委常委会上听到传达彭真最近的讲话。他说:

目前主要是“放”。只许我放,不许你放,自己永远是正确的,这是恶霸作风。

有的干部对两种矛盾不分,以对待反革命办法对待人民。老干部是阶级斗争中锻炼出来的;但现在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人民内部矛盾突出,而干部(思想)未转变。讲矛盾,我们是主要方面。

现在不是极端民主,而是民主不够。群众写信不敢写名字。

有20%高级知识分子要求入党,应即发展一批(如梁思成)。” (据笔者保留至今的笔记本纪录,下同。)

到5月15日前某日,清华党委常委领导核心派我参加北京市委召开的各机关、高校、工厂领导人的会议,出席的大多是各单位一、二把手,听市委领导部署整风运动。会上市委书记彭真、副书记刘仁都讲了话。彭真说:

现在(形势)比延安整风还好。一检查矛盾,矛盾都出来了。北大(发动“鸣放” )较早,人大、清华也开始了,师大……。看出来,我们党不整不得了。虽然我们(进城)只7年多,但特权思想那么重,宗派主义,党外人士有职无权。(有的党员干部说)“我是领导人,你那算得什么!”一甩!官僚主义那样多,还有教条主义。……大学校中,对教授发通知不用“同志”(称呼),而“此令”,这简直不像话!不知从哪儿学来的,你怎么好意思“此令!”只有毛主席有时候才用“令”。

目前,上海、北京(鸣放)比较轰得多,……现在比较紧张了,也有人恐慌起来,自杀的也有。上海工人、学生请愿的也很多,好几百人。

这样整,不要好久就可以把风气整好。

到现在为止,批评可分三类:(1)的确我们有缺点错误,至少90%以上是这类批评,是对的,不管话如何难听;(2)不正确的,听还是要听,但可不接受;(3)也还有反动思想在鸣:不要工人阶级领导,要资产阶级领导,有的不是批评,而是反攻,这些意见是少数。

报纸上不要把难听的话勾掉,要相信群众能鉴别,讲出来他会在群众中孤立。有的报纸把坏话勾掉了,是软弱,怕搞垮。----就是搞垮了,咱们再做几年地下工作,打游击,再搞一个二万五千里长征,有什么可怕?

我们这些缺点、问题,不整,就亡国。现在一整,睡午觉的人也少了。

十足的官僚主义也不少,占了茅坑不拉屎。

提出意见,还应该解决。可能解决的都应解决。

有的干部把自己的老婆硬要放在学校收发室、人事室,工作能力没人高,级别却比别人高。党内拼命争级,不争自己作了多少工作,不讲贡献,这不是咱们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传统。人家比你能力强、本事高,是15级;你却13级,还与人争,你那么低级趣味!应当自动提出降级。不要搞成低级趣味。一个校长,同在一个院子 ,还(专为你)搞个收发室,你不是找挨骂?!“此令!”-----你为什么不“此致敬礼!”市委给你来个“此令”,你舒服吗?

你自己造成狂风暴雨,怪谁?有些同志很气,说要上吊。……

一个干部升了级,又撤(换)桌子又撤(换)椅子,……为什么如此低级趣味!

有些党员就会打推身拳,自己的事都推出去,不为群众打算。一个共产党员应当像个党员样子。自己工作根本没有作好,一遇到别人批评,就打离身拳,自私自利!(郭按:我记得彭此话是严厉批评一位在场的工厂党委书记,此前他在会上受到刘仁和彭真的质问,当场检讨时还在“打离身拳”,引起彭、刘很大不满。我听到彭居然不留情面当众批评他,深感市委领导对整风的雷厉风行)。

工厂工人是无产阶级自己的队伍,不要搞乱了。对中小学生(的出路问题),一律不要许愿。只要他劳动,到工厂当学徒,到农村当农民(都可以)。不要许愿,不必去为毛主席竞选,不要你去买个好,我去买个好,这是市侩作风。说什么“我没有意见,只看领导如何。”

一面整风,一面听意见,一面改进。

在这个会上,市委副书记刘仁也讲了话,对整风作了部署,言辞也很严厉。其中批评了党内一些官僚主义、宗派主义的腐败作风,并指出:

要使对我们有意见、不满的人都能提出来。他们要看,怕放长线钓大鱼。现在绝大多数批评是对的。……三反五反,都是我们整他们,这一次应当让他们出出怨气,越难听的话越要听。如不整,共产党就会腐败下去,天下就不见得是我们的。良药苦口利于病。……东北沈阳工学院要求公审肃反五人小组。……凡搞错的,要道歉;原来在大会上斗争的就仍在大会上道歉,最后由市委负责。这件事越主动越好,不要羞羞答答,不承认错又不认错。肃反的结论也可考虑收回,不要装在青年档案中。

必须放。不能又放又收。……有人说,“不止毒草,毒蛇也出来了。”毒蛇也让他出来,毒蛇也不怕,什么也不怕。

从毛、彭、刘的上述讲话中可以看来,他们起初确是要整风的,而且矛头是对着党内干部,看不出这里面有故意“引蛇出洞” 的图谋。至少也可推知,作为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书记的彭真和作为北京市委常务副书记的刘仁这样级别的党的领导人,到4月下旬和5月上旬也还不知道毛泽东另有“阳谋”。

此前,约在5月上旬(9日?)清华党委常委会上还曾传达了彭真另一次讲话,口气稍有不同:

“政治局开了会,认为原定学文件方式整风,现在看来不够。最近党外提了一下(意见),那么多,帮助极大。目前上海、北京真正放了,90%好。傅鹰(北大化学系教授)从爱国主义看,好,耿直。如果像现在情形搞(下去),官僚主义等等很难存在下去。

发言中确有少数人反共。右派讲的不管怎样也要登。教育中间分子要用右派去教育。现在马寅初也说话了,说没有党不行。”

下面具体交代了报纸如何报道鸣放中的发言。特别叮嘱“学生中不要主动去发动(鸣放),不要让学生去整教师,否则就被动了。”“整风是和风细雨。三反、肃反是敌我问题,思想改造要和风细雨。这是指共产党要执行这一条。但是党外(向我们)提意见则不然,我们要经得起狂风暴雨。”

“整风一方面整自己,改进作风;一方面使群众中右派向我们逐渐靠拢、改造。”“现在斗争比较复杂,一是我们要整风;但也确有另一面,有人想把我们整到资本主义,我看这就有点对抗性。”

随着鸣放的广泛发动和深入,开始出现一些在当时算得上是比较尖锐的意见,当局对“右派言论”开始警觉起来,但并没有要发动反右大斗争的意思,只是要在群众中孤立他们,教育改造他们,还希望他们“向我们靠拢”。

这里还可以从此前邓小平对清华大学师生的政治思想问题的看法,来印证当时党中央其他领导人的态度。1957年1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邓小平奉毛泽东的指派来清华大学作关于学习《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根据中央政治局讨论后由人民日报发表的专论)的报告。此前,我作为清华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兼宣传部长,曾随党委书记、校长蒋南翔及党委副书记艾知生和团委书记阮铭一道去中南海,向邓小平汇报清华师生在学习“再论”中的提出的诸多问题,为他来校作报告的准备。当我汇报到清华建筑系一个叫蒋维泓的学生写了“万言书”,赞赏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和铁托在拉普的演说时,小平同志插话说:“我看了他写的东西,观点是错误的;但他的文章有逻辑思维,文笔也好,这个年轻人有头脑,有才气、你们要好好帮助他,将来是可以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的。”显然,这时邓对蒋维泓问题还只是当作思想认识问题,属人民内部矛盾,是比较实事求是地对待的,更没有把他当右派,而且还赞赏这个青年学生的才华。我对小平这种宽容和惜才的风格,十分感动。从中南海出来时,蒋南翔还对我们说了一句:“看来中央对基层群众情况还是很了解的。” 大家对小平很体察下情,颇感欣慰。 蒋当时对学生中的混乱思想是有些不放心的,听了小平的谈话,也感到有底了。他作为候补中央委员,当时也并不知道、也不认为毛主席和党中央有什么“阳谋” 。(可是,后来反右时蒋维泓却没有逃过划右派的命运,被流放到北大荒劳改多年。在文革中又再次被专政,最后在建工部设在河南的五七干校劳改时出走,从此“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1957年1月12日晚上,邓小平来清华给全校师生作报告,讲了5个小时,报告共分五点:(1)关于《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这篇文章;(2)关于制度问题;(3)关于民主与专政问题;(4)关于苏联问题;(5)艰苦奋斗问题。主要是总结了苏共的教训和中共的对策,批评了党内一些不正之风,力图澄清师生的一些疑问和错误思想,还比较实事求是和深入。报告一直讲到晚上12点,受到清华师生的热烈欢迎。后来在文革后期“批邓” 时,有位紧跟“江青在清华的两条走狗——迟群、谢静宜”的清华原党委副书记胡某,却批判邓的这个报告是“狂热地鼓吹修正主义” 。

清华大学还有一个机械系焊接专业的学生武天保,也不知谁汇报说他公然扬言要杀几千几万人(后来证明有误传),对此,毛泽东在1957年1月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几次提到他,但又说:“这样的人,又没有武装,又没有枪,你怕他干什么?” 认为不要把他开除,要留下当“反面教员”。毛这句话,倒使他在反右中幸免追究。这也可以说,即使毛泽东在起初也并没有要在学生中划右派,扩大打击面。

2、整风意在敲打异己

以上所述关于整风以防腐,可说是党中央领导人的共识。但不排除毛泽东对整风还另有其他目的。他对整风是情有独钟的,一贯视整风为统一全党思想、排除异己、定于一尊的有效手段。延安整风就清算了王明路线及其对毛泽东权威的挑战。据现今一些老干部的回忆和历史学家的考证,当时还着重迫使周恩来检讨、臣服,最终树立了毛泽东思想在党内的绝对权威。

建国以来,毛为了急于实现他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和他在青年时代就向往的孔夫子、康有为的“大同”乌托邦理想,提前加速推行社会主义改造,批评刘少奇提出的“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批评按周恩来意图起草的1956年元月20日《人民日报》反冒进的社论,毛认为是反对他的。(据吴冷西在《忆毛主席》中说:毛主席在社论最后送他审阅的时候,只是在自己的名字上划了圈,并且写了“我不看了”这四个字。到1958年1月他在专门为此召开的南宁会议上说:“骂我的东西我为什么要看。”这件事他隐忍了整整一年半,在反右派斗争大获全胜以后,才找到机会出了这口气。)批评薄一波的“右倾” 。此外还批评河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薛迅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孟用潜等高级干部反对实行统购统销政策,说他们“过不了社会主义这一关”。(《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35页。)

更有甚者,党的八大受苏共反斯大林的个人迷信的影响,在党章里取消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更使他不满,嘴上不说,心怀怨气,认为是挑战他的至上权威。他对党内潜在的逆己倾向已高度警惕。正如夏衍所说,1957年反右,当时就有人说,毛主席怕的不是章罗联盟,怕的是党内出赫鲁晓夫(指在毛百年后作“秘密报告”。见夏衍在1980年10月在四千高级干部讨论《建国以来若干重大历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发言,载当时会议所发中央国家机关第12组第14号简报。)在上述八届二中全会的讲话中,他还重提高岗事件,说那时他讲过:“北京城里头有两个司令部:一个司令部就是我们这些人的,这个司令部刮阳风,烧阳火;第二个司令部呢,就是叫地下司令部,也刮一种风,烧一种火,叫刮阴风,烧阴火。……其目的就是要刮倒阳风,灭掉阳火,打倒一大批人。” 而现今 “我们高级干部、中级干部中,还有个别人(不多)里通外国”(指私送情报给苏共)。他严令这些人“把这个问题向大家说清楚”,“不讲,就要查,查出来就给适当处分。” (见《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25-327页。)

到1958年1月的南宁会议上,乘反右大胜、大权在握,他重算旧账,严厉批评周恩来等人的“反冒进”,以至迫使周打算辞职,陈云事实上靠边站。还指着薄一波的鼻子说:“我看你不是右倾的话,至少也是中间偏右!” (见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版,第639、555页。)又在同年2月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进一步上纲批评“反冒进”的领导人“跟右派相距不远了”,“大概五十米远”。(转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中卷)第410页。)

循此轨迹,不能排除毛泽东当初想利用整风来整偏离他的“左”倾路线、挑战他的绝对权威的党内高层人物。他发动群众大鸣大放,“帮党整风”,实际上就包含了试图利用群众运动,把“除三害”(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的矛头引向整党内高层人物。但这个谋算,因“右派” (特别是民主党派中的“右翼” 民主人士)出人意料的大举“进攻”,反而矛头对向了他本人(“党天下” 、“轮流坐庄”、“小知识分子领导大知识分子” ,“老和尚” 等问题),对他和共产党领导权挑战,这当然是他更不能容忍的。何况党内很多中高级干部也反对大鸣大放(详后),他怕失去广大干部的支持,就赶忙来一个180度大转弯,变 “放” 为“收” ,大肆反右!原拟借党内整风来整党内高层异己势力的打算就推后了。(但是,党内中基层干部中借整风来排除异己,公报私仇,则大有人在。)

二、对大鸣大放阶段的历史评价

对整风反右,我认为需要分两个阶段和两类对象来分析。

所谓两个阶段,是指鸣放阶段和反右阶段;两种对象:一是民主党派中所谓“右翼”人士,二是知识分子中的民主派精英。这两阶段和两种对象是应加区别看待的。

(一)“大鸣大放”是一场人民民主的宪政运动

从人民民主的宪政立场来审视和评价,单就群众帮党整风、大鸣大放阶段而言,应当说是人民行使对执政党的监督权和言论自由、批评建议权利的一次群众性民主运动,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在土改、镇反、三反五反、教师思想改造、批胡风、机关学校内部肃反等运动中受到冤屈、歧视或不公正待遇,而在一部分人士中积累的不满的一次大爆发,也是多年受到党权至上、舆论一律、官僚主义、宗派主义的压抑人们的初次思想解放的尝试。

据官方统计,5 月2日至5 月12日,全国各地召开28250多次各类会议,向党中央、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提出了372345条意见、建议。意见也越来越直击要害。

清华大学师生鸣放的内容

前面提到的建筑系学生蒋维泓上书党中央(1956年9月16日给党的“八大”的信),认为“我们党组织强调领导,强调集中,强调计划,是军事时期过时的管理方法”,认为这种“过时的东西”妨碍着人民创造性地发挥。他要求在公有制度下实行公产民办企业,在计划经济制度下发展自由竞争;在文学艺术领域内提倡个性自由,在艺术作品中“把人民的自发的好强提高到首位”;在组织上机构上把统一的组织机构化为许多性情相投的人结合起来的小单位,在人事分配上可以自由选择自行推荐,不要统一分配。他认为目前是和平时期,军事机构不应占有优越的地位。在党的建设问题上,要求党“扩大民主”和“团结性”,要求用自报公议的方法来挑选党的积极分子。(转引自《清华大学反右大事记》)。现在不难评断,蒋维泓的这些意见是切中了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转为执政党后日益彰显的弊病。

到1957年5、6月间整风鸣放期间,清华学生中提出的主要是针对学校领导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作风问题,如批评1952年学苏搞院系调整,使清华沦为单纯工科大学,要求实行“理工合校”;对党的干部作风不满,贴大字报要求团委书记;反对党委领导干部享有特权,要求取消对他们的“优待证”,……等等。属于政治性的则有 “庶民社”及其系列大字报《庶民报》,批评在学生中搞肃反,侵犯人权,其中有云:“清华党委是如此找敌人,残忍呀残忍,没有人权,没有宪法,没有常伦,必须以法律制裁肃反中的真正罪人”;其杂文《神、鬼、人》中说:“人之所以敬神(隐喻共产党)是因为神能给人带来吉祥。……畏鬼情有可原,但畏神却令人费解!”表示“愿:人里不再出‘神’,而‘神’永在人间。则庶民万幸!祖国万幸!”还有的大字报要求“还政于民” 、为胡风翻案;……等等。这些言论当时被认为大逆不道,实则都是公民言论自由,而且反映了人民的民主要求。

在教授中,经反复动员鸣放,所提出的批评建议,大多是教育方针和体制、党群关系问题。如无线电系教授常迵(他此前还是靠拢党的进步教授)说,党群之间有道墙,虽不是铜墙铁壁,却是篱笆墙,隔篱相望,就是走不到一块。墙的筑成,主要是党的宗派主义、教条主义和官僚主义。宗派主义表现在只信任党员,不信任非党员。(清华大学校刊《新清华》1957年5月22日第184期) 物理系一位教授何成钧批评校领导,说“毛主席的太阳没有照到清华园”。至于政治方面,则多集中在肃反中的侵犯人权问题,物理教研组被错批斗的教师诉说肃反中 “完全失去人权,把喝水的杯子、香烟全拿走了,不能受到人的待遇。我只能忍气吞声。我曾准备跳楼自杀,但我想,要死只需要几秒钟的勇气,而活下去要更大的勇气。我要活下去,看他们是否代表真理。” 他们批评校党委主持的肃反是违反宪法,肃反案件应该交法院审理。他们还举出1954宪法第8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行使检察权。”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为自己和他人在肃反中所受冤屈辩护。(见1957年6月3日第190期《新清华》报道。) 这表明当时教师具备相当的宪法意识和人权观念。而党中央及基层干部则为了搞所谓的阶级斗争,而不顾刚通过才3年的宪法。

此外,物理系一位刚“海归”的教授徐璋本,不谙中国“国情”和政局,误认为中国有像美国一样的言论自由,大胆提出不能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全民的指导思想,要实行多党制民主,这种思想言论在国内头脑“正常”的人看来,实属大逆不道,反右初即被作为“反革命”予以逮捕,关入监狱。

北大、人大学生的鸣放在民主觉悟和政治思想水平上比清华要高很多。已有许多文章专题论述,这里不赘。

法学界法律界的鸣放。

这是值得特别加以反思的。我在1998年主编了一本《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其中一部分是以访谈录的方式请被打成“右派”的教授、学者回忆当年的情况。使我得出两点感慨:一是在反右中,法律界、法学界是一个重灾区,是对法文化和法学者的一次大扫荡;二是政法界法学界的“右派言论” 实际上是针对执政党轻视和践踏人权、民主和法制而发出的法治呼吁和启蒙,可是却因“早说了40年”而横遭摧残。

政法干部与法学者中被打成右派的比例是惊人的。司法界、法学界几乎一半以上打成右派,律师几乎全军覆没。象上海第二中级法院民庭20人中,划为右派的有8人,占40%。有的学校法律系的老教授几乎“一网打尽”。象钱端升、王铁崖、韩德培、梅汝敖等堪称中国“法学泰斗”的老一辈法学家,几乎无一幸免。当年还是年轻教师、现在是我国的资深法学教授,如沈宗灵、江平、吴家麟、马克昌……等许多人,也难逃劫难。其实,法学界受批判的“右派言论”,大都是近现代法治的一些基本常识性的原则、规则、观点、概念,乃至通用的法学名词,有的还是三年前刚为我国宪法所确认的基本原则。如“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也被批判为“敌我不分”。“法院独立审判”被批判为“同党闹独立”。主张法有继承性,则是“为反动法律招魂”。主张尊重法律的科学性,就是“反对法律为革命的政治服务”。主张完善人大制度,就是“吹捧资产阶级议会制度”。主张实行法治,不能以党代政,反对“以政策代法律”,竟然被批为“企图篡夺党对国家的领导”。著名的老法学家杨兆龙教授因为提出要“及时立法”,制定法典,也被斥之为“旧法观点”或国民党的“立法观点”,是“企图把那些象他自己一样的‘老法学家’,拉进立法部门,从而篡夺党在立法工作中的领导权,以便从根本上推翻人民法制,而使资本主义在中国复辟”。(见前引“实录”第99页)。他主张法律应当体现社会正义,要实行“罪刑法定主义”和“无罪推定”原则,也被质问:这些所谓的正义“究竟是便利谁,对付谁?是什么用心?”这位曾经是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柏林大学博士后,解放前担任过多所著名大学教授、法学院长,并曾在上海担任过上诉法院法官、律师和审判日本战犯的罪证调查室主任的正派老专家学者,在肃反中就因他曾在国民党司法界任要职,解放后留在大陆不走,竟怀疑他是“潜伏特务” !反右中他因上述言论被打成右派。1963年又以莫须有的反革命罪逮捕入狱。1971年判处无期徒刑,终于冤死狱中。另一位政法界的名家、救国会“七君子”之一王造时教授,1957年在上海市政协会上提出了必须“进一步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秩序”的目标,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是法制的指导原则,而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与内容。我们要扩大民主,就必须健全法制。”这是最早最完整地阐明了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与现今的提法几乎完全一致,却被诬指为“大肆宣扬资本主义民主和法治,实际上就是企图用资本主义制度来代替社会主义制度,从而达到复辟资本主义的阴谋。”结果被划为右派。文革中又被打成“反革命分子”,也病死狱中,弥留之际还在喊着:“毛主席救救我!”(见“实录”第83-84页)

以上只是法律界、法学界在1957年所遭摧残之一斑,也可略见当时主其事者对法治是多么无知和蒙瞳;更反映了法学界人士在鸣放中的民主与正义呼声。在我主编那本《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时,读到当年的受难者与知情人一篇篇用血和泪写出的文字,不能不为之唏嘘叹息!一位资深的宪法学家吴家麟教授在寄来思忆文稿时,还附上1957 年6月《人民日报》发表他的所谓“右派”言论全文的复印件。我从头至尾读了一遍,若不是上面印有该报当年出版日期,完全可以误认为是40年后的今天写的。字字玑珠,可圈可点,在现今已是法律常识,但早说了40年却是反动言论!历史的“误会”竟致如此!难怪有的年轻人读了当年由法律出版社作为反面教材出版的《法学界右派言论集》,觉得要是当年共产党认真听取了这些“右派”言论,我们早已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了。可以说,不待文化大革命的到来,1957年的反右运动早已革了“法文化”的命。这也是为什么会发生文化大革命那样无法无天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

3.民主党派人士的鸣放。他们的民主诉求更高于一般知识分子。批评“党天下”, 认为“外行不能领导内行”、“小知识分子不能领导大知识分子” ,甚至要求“轮流坐庄” 等等挑战毛泽东及共产党的领导权威的言论都出来了,这种不以毛泽东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出乎他的意外的态势,大大刺激毛的神经。正如章伯钧在一次鸣放会上的发言说的:“这次整风运动,要党外的人提意见,其后果我想毛公是估计到的。民主党派提意见向来是客客气气的,但估计不足,没有估计到党会犯这样多的错误。现在出的问题大大超过了估计,真是‘超额完成了任务’,弄得进退失措,收不好,放也不好。”(见1957年7月14日人民日报)此时毛泽东在《情况汇总》上作了批示:“一放,各阶级就会表现出来,原形也毕露。共产党执政还不到八年,就有三十多万条意见、错误、罪状,那共产党是不是该下台?那我姓毛的不是要重返井冈山!”毛泽东感到如此意外,但作为“马克思加秦始皇”和中国历史上最有权谋的策略大师,并不像章伯钧预料的那样“进退失措”,而是来一个紧急刹车,和180度大转盘,不惜背弃“言者无罪”的诺言,号召“打退资产阶级右派的进攻” !

反右是毛泽东恐惧和镇压民主派知识分子的继续。毛出身农民,他领导的实质上也是一场农民革命。因而不排除他潜意识中存在“李自成情结”:一有李自成的前车之鉴,怕干部腐败而失去江山,故而要整风;二怕知识分子造反,被夺走江山,所以要反右。他说过:秦始皇坑儒四百人,吃了亏,张良、陈平,没有整倒,汉高祖用了,是“镇反不彻底” 。所以,反右导致伤害55万无辜知识分子,在他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反右也是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开端,即他在1957年7月所撰《一九五七年夏季形势》中所提出的:“在政治战线思想战线上的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毛选第5卷第461页)

(二)如何评价人民群众参与整风鸣放的历史意义

1957年的整风,是由党中央和毛泽东发动,却转而反右、走向其原初愿望的反面的政治运动。从人民立场和民主的宪政思想来审视和评价,1957年的大鸣大放,实际上是知识分子精英的一次民主宪政的诉求,一次违反其发动者初衷的人民自发性民主运动。群众帮党整风,大鸣大放,应当说是人民行使对执政党的监督权和言论自由、批评建议权利的一次群众性民主运动,是知识分子的企图摆脱臣民依附地位,走向公民意识的觉醒。大鸣大放中群众对基层党委或仅仅是对党支部和党员个人的批评,固然属于公民对执政党正常的监督权利;即使涉及党的领导权的某些过激言论,由于并非煽动暴力,更未见诸实际动员和组织的行动,从法治原则而言,属于非“立时和现实危险” 的言论,在真正民主的国家是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应当言者无罪。

这个运动以具有社会良知、追求民主自由的知识分子为主体,以执政党的 “三害”(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批评监督的客体和有此“三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对象。它是新中国建国初期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冤屈、歧视或不公正待遇而积累的社会不满的一次大爆发,也是多年受到党权至上、舆论一律、官僚主义、宗派主义的压抑人们的一次公然抗争;是在苏共和国际共运批判斯大林的党专政影响下,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毛泽东称他们是“民主个人主义” ,在建国初期就为文大加批判)为挣脱执政党教条主义思想控制的一次尝试。在鸣放中群众创造的大字报形式,也是继承了解放前学生运动的民主传统,是公民参与政治、突破官方封锁、反对官僚主义统治的一种民主手段。(只是后来在反右和文革中被官方御用势力接过去,变为打击进步势力的专政工具。)

如鲁迅所说:“ 我们从古以来 ,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 鲁 迅 : 《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 , 《鲁迅全集》1956年版, 第6卷 第118页 。) 对于那些为在中国实现民主宪政的志士仁人,那些具有“独立精神、自由思想”的知识精英来说,在鸣放中挺 身 而 出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中行” ,勇敢地站出来发表对国是的主张和对执政党的批评,而沦为“俎上肉”,被打成“右派” 而遭罪,可以视为争取民主自由而付出的“必要的”代价。他们虽然受到镇压而失败,但历史对他们还是公正的。他们高扬的民主自由旗帜和特立独行的崇高精神,是值得后人景仰的。人们不必以“上当受骗”来替他们抱屈。即使鸣放是毛泽东设下的陷阱,他们以“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气概,坚持真理、赶为民先的精神,出了像林昭、林希翎等民主斗士,她(他)们代表了这场民主斗争惊天地、泣鬼神的气概。是应当“留取丹青照汗青”的。

所以,对于当年的“反右”,我认为不应当只是当作一桩历史“冤案”来看待;对被划为“右派”的人士和青年学生,也不能只停留在把他们作为无辜受冤者给以同情;而应当从历史高度上加以评价:这是中国人民百多年来追求民主与自由的宪政运动的一个高峰和一次挫折。

当然,对大多数本来是拥护现行体制的党内外积极分子和普通公民,也因响应党的号召而蒙难的,才真是“上当受骗”,是一场悲剧。

反之,作为反右斗争的“胜利者”的毛泽东,通过反右,重新成功恢复了个人在党内外的绝对权威,并把它推向“一个人说了算” 的高峰;但从历史长河看,正是反右的“伟大胜利”,使他更骄横专断,大行“马克思(实质上是斯大林)加秦始皇”之道,导致“大跃进”的大失败和文革大革命的大灾难,其被神化的“英明正确” 绝对权威实际上也走向反面。这也许可说是他个人的悲剧。

(三)如何区分“左右”

“右派”一词,本是指党派内部或党派之间相对于“左派”的一个派别,一般都属于内部不同政见的群体。在外国,也有称之为鹰派和鸽派、激进派和保守派的。毛泽东曾说:“除了沙漠,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毛选5卷428页)其实,敌对阵营中也可以分左中右。1957年6月反右以前,毛泽东也讲过多次右派问题,那时还是作为人民内部政治思想上的一个落后派别,或党内相对于教条主义的“修正主义”的思想派别来对待。即使他在反右前夕写的《事情正在起变化》一文中,也还是把批判“有反共情绪的右派”当作“意识形态上的锄毒草”,“不到某人‘严重违法乱纪’是不会受整的。”可是不到20天,右派被称为“反动分子”(见《组织力量反击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毛选5卷431页)。再过一个月,进而定性为“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反动派”了。(见《文汇报的资产阶级方向应当批判》)到处理右派时,不少人更成了“极右”亦即反革命分子,被“充军”边疆或投入监狱。1958年初在“处理右派” 阶段还有所谓“推一推就过去了;拉一拉就过来了。”划右派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决定于执政党的“一推一拉”之间,岂非儿戏? 可见,“右派”这顶帽子是可以任由主其事者出入其罪的。

更可悲的是,以宪法和民主运动的视角辨析,左与右恰恰是被颠倒了。人民群众或公民个人要求民主,反对专制,要求革新政治,维护公民权利,实现言论自由,批评监督执政党和政府,是完全正当的,合法的。即使某些民主党派人士提出的主张属于所谓“资产阶级民主” 范畴,但相对于毛泽东自诩的“马克思加秦始皇”的封建专制主义,相对于压制和侵犯人权和公民宪法权利而言,真正的右派倒应是后者;而当时所划的“右派” 则应当属于民主派、激进派、自由主义者,或者是真正的左派。

对此,在1957年反右之前和初始阶段,本人就曾同清华一位党委常委委员辩论过。他硬说那些主张民主的人士是“右派”;我则认为他们应当属于民主派、左派(不打引号的) 。后来在反右中就以此批判我是“顽固站在右派立场,连左右都分不清!” (其实这个批评应当还给批判者自己)。在开除我的党籍的决定中,也没有忘了加给我一条罪状:“在党委内部以‘民主派’‘左派’自居,而诬蔑坚持中央鸣放方针的同志是‘右派’‘有顾虑’、‘不虚心’”。(按:清华党委对我的划右决定中罗织我的主要罪状,一是“坚决抗拒暴露右派的方针”,这是指我在兼任校刊《新清华》总编辑时抗拒 “阳谋”, 抵制发表设置陷阱、故入人罪的报道,认为“这样做,有失共产党员的良心” ;二是“在反右前夕,蒋南翔同志同其他五位党委副书记一起,找他谈了近四小时,说明中央关于鸣放的方针,而郭却坚持自己的观点,顽固地站在与党委对立的立场。反右初期,情绪抵触”。(见《新清华》1958年2月11日《开除党内右派分子郭道晖党籍》的报道和“决定”的油印文本)这是指我在谈话中反对把群众帮党整风、大鸣大放定性为 “阶级斗争” ,对开展“反右” 斗争和要划钱伟长、何成钧等清华教授为右派,明确声明“保留意见”,认为他们是爱国的。) 我的这类观点和立场,究竟是“右”还是比较中肯呢?

(四)区别两类对象

反右的锋芒是针对两类人:一类是民主党派(特别是民盟;一类是广大知识分子中的民主主义精英。在剖析毛泽东的“阳谋” 提出的时间和针对性时,应当对二者略加区别。

根据我亲历的历史事实和知悉的有关资料,我认为,对于民盟的所谓“右翼”,毛泽东倒的确早就谋算加以清扫了。有两个事实可以为证:

1.据现今公开的苏联档案,早在1947年11月30日,毛泽东在致斯大林的一份电报中,就明确提出:“在中国革命取得彻底胜利的时期,要像苏联和南斯拉夫那样,所有政党,除中共之外,都应该离开政治舞台,这样做会大大巩固中国革命”。但斯大林不赞成毛的这个意见,他在1948年4月20日的复电中说, 中国各在野政党,代表着中国居民中的中间阶层,并且反对国民党集团,所以应该长期存在,中国共产党将不得不同它们合作反对中国的反动派和帝国主义列强,同时保持自己的领导权,即保持自己的领导地位。可能还需要这些政党的某些代表参加中国人民民主政府,而政府本身也要宣布为联合政府。遵从斯大林的指示,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初期是这样做的,但毛泽东一直不忘要削弱民主党派的势力和影响力。(邱路:《斯大林特使密访西柏坡——来自俄国档案的秘密》一文,见《百年潮》1998年第1期。根据苏联解体之后前苏联公开的秘密档案。)

2.另一件事是我亲身经历的。即1951-52年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我当时还是毕业班的学生,任清华大学党委委员兼宣传部副部长,被党委抽调去教师学习委员会担任学习组组长,提前毕业。我当时负责教务工作,还请中宣部黎澍同志担任清华学委会的顾问,我常去向他汇报请示。起初是正规地平静地学社会发展史等理论,还请了艾思奇“三进清华园” ,给全校师生讲大课,受到热烈欢迎。但当他批判形式逻辑是“唯心主义” 时,哲学系的金岳霖等老教授还同他辩论,说“你今天的演讲句句都是合乎形式逻辑的!”气氛相当和谐民主。可是到11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工作的指示》,1952年5月又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进行批判资产阶级思想运动和准备进行清理中层工作的指示》,教师的理论学习就转变为“思想改造”。凡从旧社会过来的教授,人人“洗澡”,即作自我检讨,清理旧思想。在清华,这一运动名义上是由三反运动中成立的 “节约检查委员会”主持(行政负责人即原学委会主任周培源教授),实际上是由学校党委和各系党总支具体领导。我被派负责联系文、法、理学院的工作。当时各系动员、组织年轻教师和高年级学生去“帮助”教授“洗澡”。学生抛弃了“尊师重道”的古训,对老师开展群众性的严厉批评,教授们反映:“洗澡水是滚烫的”。

多数教师被迫或半自愿地作了检查,顺利过关。但对社会系教授潘光旦先生,则扭住不放。他是费孝通的老师,是搞社会学的,在解放前是民主人士,政治上是进步的。但因为他和罗隆基等人都是英美派的,因而被视为是资产阶级的,把他们当异己的势力。当时潘光旦是民盟中央常委会的委员和清华民盟支部的主任委员。清华“洗澡”重点是潘光旦,由市委统战部直接领导、掌握。潘先生在社会系和全院大会上先后做了3次检讨,还过不了关,说他是“铁心皮球”(外圆滑内顽固)。当时我脑子里想,为什么把他搞的那么突出,3次还不让过关?而冯友兰,他曾给蒋介石讲过课,那时被说成是“太师爷”, 他不算民主人士(在学问方面是个大师),却一次检讨就过了关(可能他懂得“与时俱进”吧)。

这种对潘光旦教授的特殊对待,并非清华党委的自作主张,而是根据北京市委指示行事。我到市委统战部长李乐光同志(他也是清华大学的老校友)家里汇报。我说潘光旦已经在系里和文法学院检讨了三次,还不让他过关,是什么原因?李乐光说了一句:“这个你就别管了。” 当时统战部干部吴维成直接联系我。他后来说,这是中央直接掌握的,中央就是要敲打一下民盟的右翼,担心他们挑战共产党的领导权。当时唯一能和共产党争夺领导权的就是民盟。民盟有政治资本,他们反国民党是有功的。我们党中央也担心这股势力强大了,成为一个对立面,所以解放初就说要对他们敲打敲打。思想改造运动中是借批潘光旦,敲打罗隆基,是给民盟“右翼”一个警告。后来潘光旦第四次在全校大会上检讨,才勉强通过。为此市委还先后布置清华党委宣传部编印了《批判潘光旦先生的反动思想》和《欢迎潘光旦先生开始的进步》两期专刊,在校内外( 特别是民盟中央 )散发。

现在看来,这实际上为后来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整民盟“右翼”留下了伏笔,这是中央和毛泽东的一个决策。如果说,反右早有预谋,以上毛泽东对待民主党派、特别是民盟的谋算和整潘的做法,就是可说是“阳谋”的序幕。

毛泽东“阳谋”首要对象是民盟,这一点,还可以从反右开始时他在6月8日和6月10日写的两份党内秘密指示看出来。其中他认为,民主党派中,民革、民建、民进和九三学社颇好,民盟、农工最坏;说章伯钧、罗隆基在拼命做颠覆活动,野性很大,党(指民主党派)要扩大,政要平权(指同共产党的政权“平起平坐” ),等等。(见《组织力量反击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和《中共中央关于反击右派分子的斗争步骤、策略问题的指示》。)他在1957年7月1日发表的《文汇报的资产阶级方向应当批判》社论中,主要矛头也是对着民盟和所谓“章罗联盟” 的。

至于对党内外一般知识分子中的民主派,从本文前述毛泽东和邓小平、彭真、陆定一等人的一些讲话看来,在5月15日毛泽东决定反右 “阳谋”以前,是并未当作整肃的对象看待,而只是要求教育、改造他们,争取他们靠拢党,甚至要吸收他们中有些人入党(如梁思成及钱伟长)。只是由于发动群众大鸣大放,“放”出了一些大出他意外的批评毛泽东和共产党的言论,感到危及其绝对权威地位与“舆论一律”的思想政治统治,才大打出手,使反右“扩大化”。

(五)双百方针并非全为“引蛇出洞”。

1.双百方针提出的历史背景

1956年到1957年初这段时期,尽管发生了波兰、匈牙利事件,在中国却如毛泽东的估计,只是“吹皱了一池春水” ,而苏共20大则在中国知识界多少起了一些思想解放的积极影响。中国大地满园春色,表面上是一片升平胜利景象:毛泽东提前加速推行的工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接连取得“决定性胜利”,天安门广场举行各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联欢大会,资本家敲锣打鼓;全国农业发展纲要颁布;中共中央召开关于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周总理作报告,毛泽东号召全党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全国掀起了 “向科学进军” 的热潮;国务院制定了“十二年科学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决议;1956年5月,毛泽东提出“双百方针”;5月26日,陆定一在怀仁堂发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讲话。9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开幕,作出排除阶级斗争、强调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的矛盾是国内主要矛盾,要求“向自然开战”。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毛泽东踌躇满志,提出了十大关系的报告,特别是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大讲大规模的急风暴雨的阶级斗争已经过去,现在的主题是人民内部矛盾,思想十分开放。当时我是直接听了毛泽东这个讲话的全部原始录音的。我是湖南人,完全能听懂,至今留下的笔记也很详细。“讲话原稿”里根本没有反右运动后补加进去的所谓“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还很激烈”和“六项政治标准”等话语。他后来还提出要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毛泽东选集》第5卷456页)应当说也有意想在他的开明统治下恩赐人民民主。记得当时清华大学原党委书记袁永熙对我说:看来毛主席是想在他有生之年,做一个像唐太宗那样的“明君”,在他领导下,开辟一个超越“贞观之治” 的开明盛世。如果再联系国际上正在批判斯大林的肃反扩大化和党专政,则毛泽东这些“开明”言论,还另有谋划 :力图摆脱苏联的僵化模式,寻求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独树一帜,显示中国党区别于苏共的开明形象,大有趁机取代斯大林成为国际共产主义领袖的考虑。正如有的老干部说的,赫鲁晓夫批判斯大林以后,毛泽东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的是过去他抵制过斯大林,证明是对的,斯大林死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领袖“舍我其谁”;惧的是怕中国党内也出个赫鲁晓夫。(见同上《建国以来若干重大历史问题的决定(草案)》讨论会上朱德的秘书陈友群的发言,中直机关第2组第15期简报;并见其他人发言。)

所以,如果说毛提出双百方针和发动大鸣大放只是 “引蛇出洞”的“阳谋”,以之说明其中有他对付极少数民主党派“右翼”人士的策略,或许适用;对广大一般知识分子而言,则并非如此。

可是,党内一些思想保守的高层领导人并不理解也不习惯毛泽东有限度的开放方针,更不会洞察其中有阳谋。他们害怕放出“毒草”甚至“毒蛇”。毛泽东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原初讲话中,就说对双百方针,党内“十个高级干部就有九个不赞成”。据时为人民日报副总编辑的胡绩伟回忆,他当时就知道,“在中央最高领导集团中,了解毛泽东真实意图的人并不多。难怪毛说,当时‘百分之九十五的老干部都不理解’。那时刘少奇和邓小平也被毛认为是保守的。毛批评人民日报对他的两次讲话在‘党报上没有声音’,而‘让非党报纸抓住了这面旗帜。’他表扬了《光明日报》、《文汇报》‘鸣放’得好。”(见胡绩伟:《毛泽东与邓拓之死》, 转引自08—02—04春雨博克 )毛泽东在“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中还点名批评解放军总政治部陈其通、陈沂等4位领导人写文章怀疑“百花齐放”未必能放出“大作品”,反而会放出牛鬼蛇神,从而否定 “双百方针” 的言论。毛批评说:“我看言之过早,还只5个月,如何就能有大作品?……苏联文学报也登了他们此文,可见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台湾喜欢钟惦霏(指钟写的《电影的锣鼓》,被毛认为是否定电影事业的成就),苏联喜欢教条主义。” (见郭存毛泽东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始讲话记录)当时苏共的领导人是很反对毛的双百方针的。伏罗希洛夫访问中国时,至少两次表示对这个方针的不满,他援引匈牙利事件来警告毛。(据接待伏氏的俄文翻译李超然:《国际舞台上的新中国领导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4年版,第127—128页。)赫鲁晓夫对毛的双百方针也十分反感,他指示苏联报刊不再报道这方面的内容,“我们的立场是,中国的百花运动是中国为自己内部的需要而提出的口号,不适用于苏联社会。” (《赫鲁晓夫回忆录》英文版第271页。)

2.毛泽东反对“避免毒草,力争鲜花”

当然,毛泽东的双百方针,的确包含有要借此暴露民主党派中的“右派”的用心。清华党委1957年4月23日传达陆定一的一次讲话,就强调了这一点:

毛主席说:“‘避免毒草,力争鲜花’,这句话就是最大的毒草。”群众老说我们压他。群众看不到右派。一放,右派出来,群众看到了,左派就会起来,这样可以争取更多的群众。避免毒草就会使人思想僵化。右派不讲出来还暴露不出他的面目。

不过,他这里所指的“右派”,我认为还只是前述的民主党派中的极少数被认为是“右翼” 的人士,还没有延伸到一般高级知识分子,更排除了青年学生。这有陆定一在1957年5月11日来清华大学在党委常委会上的谈话为证。我当时作为党委常委委员,参加了这次会见。开头,在蒋南翔校长向他一一介绍各位常委时,特别提到我这个基层党委宣传部长也是电机系毕业的,他还很感兴趣,因为他过去在上海交通大学念的也是电机系,笑说“那我们是双重同行。”陆定一听完南翔等汇报清华鸣放情况后,说了下面一段话(据我当时的纪录要点):

我们党,政治可打一百分,军事一百分,教育只30分。

不要怕人骂,我们骂了别人那么多年,他骂一、二句就不行?我们做了一阵秦始皇,不做,阶级消灭不了。

随着建设,有文化革命,要有学问,过去我们没有。政治、军事一百分,经济初步学会,就是文化教育还不行。文化中,文艺还有一支队伍,有力量;其余就没有了。如果长期不懂,就会被消灭。

队伍问题,(有)两个办法:一是青年长大,15年后,熬出个教授来;二是发展高级知识分子入党。{蒋南翔插话:清华有109个教授,其中党员10人。陆问:钱伟长为甚么还没有入党?蒋有点发窘,向陆解释了一下钱的情况。因为他和钱之间有分歧。}

关于整风:闹要闹烂。准备闹事,不可避免,要闹烂才好。湖南三个高中学生写信给毛主席,说如果不让考大学,我们就武装暴动。……要闹就让他闹烂。

左、中、右,左派当权,中间攻,右派更攻。攻得不成样子了,中间派就会来批评了。那时就可以大团结。

教授治校,本质是不要你领导。可以让他提,不要批驳。人民日报对雷海宗(时为南开大学历史学著名教授)文章加编者注(说他的观点违反马克思主义),这是傻瓜。章乃器批评中宣部,报纸也给删去了。

登出来,不驳,要搞得烂了,中间派起来讲话了,这事就有办法了,他们主持正义了。要硬着头皮,沉住气。

由乱到治,一治一乱,这就是辩证法。

不会天下大乱。农民已经走上了合作化以后,他们闹得个鸟!

以上陆定一同清华党委常委的谈话,是在毛泽东撰写《事情正在起变化》的前4天,看来陆虽然已知道毛有利用双百方针来“暴露” 或“放”出“右派”的意图,也并未完全洞悉毛的“阳谋”。因为“暴露右派”早在提出双百方针的同时,就反复公开讲过。 1957年1月毛主席《在省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18日、27日两次讲话,已经十分清楚地阐明了他鼓动鸣放的意图:

对民主人士我们要让他们唱对台戏,放手让他们批评。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就有点像国民党了。……民主人士的批评也无非是两种:一种是错的,一种是不错的。不错的可以补足我们的短处;错的要反驳。至于梁漱溟、彭—湖、章乃器那一类人,他们有屁就让他们放。让大家闻一闻,是香的还是臭的,经过讨论,争取多数,使他们孤立起来。他们要闹,就让他们闹够。多行不义必自毙。他们讲的话越错越好,犯的错误越大越好,这样他们就越孤立,就越能从反面教育人民,我们对待民主人士要又团结又斗争,分别情况,有些要主动采取措施,有些让他暴露,后发制人,不要先发制人。(《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55页。)

对照陆定一上面那段谈话,基本上是按毛泽东这段话的精神转述的。而此时毛心目中要“暴露” “孤立”和打击的“右派”,也不过是梁漱溟、彭—湖、章乃器等民主人士中的“那一类”居然敢同他分庭抗礼的极少数人。并不包括一般民主人士和著名教授、学生。上引彭、陆、刘的讲话中也如此。他们(彭、陆)还特别叮嘱要发展一批高级知识分子入党,要让青年熬出个教授来(陆定一),“学生中不要主动去发动(鸣放),不要让学生去整教师。”(彭真) 而且,那时只是把“右派”当着人民内部一个异己的政治思想派别或反对派,只企图从政治上把他们暴露后孤立,远没有像后来反右时当作反动派乃至反革命来严打。

3.急提反右“阳谋”在于安怃党内

但是,事情并不完全以毛泽东的意志为转移。

前面说过,他认为,对双百方针,党内高级干部中本来有90%的人不赞成,而整风中动员群众大鸣大放,帮党整风,首当其冲的是地方和基层的党员干部。我们党自执掌全国政权以来,一些干部以“打天下者坐天下”自居,从毛泽东到我接触的一些中、高级干部,常常一口一声“知识分子是吃共产党的饭的,别想翘尾巴!”抱着恩赐观点,高居群众之上,还从来没有受到群众这么直接的批评、冲击、冒犯这么厉害。广大中上层党政干部当权以来对听取批评意见的民主是很不习惯的。1956年清华大学举行的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上,受当时国内外情势的影响,对学校党政领导提出了一些在当时算是比较尖锐的批评,党委书记蒋南翔在会上作了一些检查。后来他说:“我一辈子也没有作过这种检查!”

1954—55年在机关和学校的批胡风、搞肃反,已经很“左”了,在群众中已积压了不少怨气;平日一些干部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特权思想,也引起群众不满。一到整风 “大鸣大放”的情势下,就释放或爆发出来了。1957年2月,毛泽东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报告时,原稿对“毒草”还看得比较轻松,“锄掉它作肥料就是了。” 不想“鸣放”出来的不只是他认定的所谓“毒草”,而被干部视为 “毒蛇”。群众批评的矛头是指向基层干部,而民主党派头面人物的鸣放则居然直冲着毛泽东,甚至包括张奚若教授这样德高望重的无党派著名民主人士也直接批评毛“好大喜功,迷信将来” 。鸣放中也有人说,“三害” 的根子“应向党中央和毛主席那里挖” (参见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忆 》,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版第612页。)这是他始料未及的。

当时清华学生和政治课教师就写大字报要团委书记。这位书记过去很爱训人,现在反过来遭群众的训斥,就非常紧张和反感。有位水利系的副教授在鸣放会上批评一位党委副书记的生活小节问题,并要求在校刊《新清华》上点名发表,其实这不过是“小菜一碟”,却引起这位同志高度紧张,专为此事到我家要求不要照登。当时我担任宣传部长兼校刊总编辑,奉行蒋南翔校长所指示的:校刊对群众鸣放要“有闻必录” 的方针,强调要尊重教师意见,否则会影响鸣放,没有同意他的要求,但还是多少照顾他的脸面,在报道中删去了他的名字。他仍深为不满,后来反右时他成了积极的打手,并在他拟定的开除我党籍的决定中,列出一条罪状:“在校刊《新清华》报道中为右派分子掩过饰非,而右派对党的干部的恶毒攻击则要点名登载。”,可谓报了“一箭之仇” 。按“决定”中这句话的逻辑,校刊登载对党委干部的批评是“恶毒攻击”,不登(不暴露)则是“掩过饰非”,这种自相矛盾的罪状,充分反映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传统手法。

还有一些大字报要求取消党委书记们的特权(如有优待证,看病、理发优先),我当时天真地认为,这一条我们完全可以立即整改,取消优待证。但一位党委副书记却坚决反对,批评我不懂事,拍桌子骂群众是“借题发挥,企图借此打开一个缺口,攻击党的领导。”有的干部则私下埋怨、甚至骂毛主席不了解基层情况,干部受到群众鸣放的巨大“压力”,受不了了!

据解密的反右档案资料,5月2日到12日,全国各地召开了28250次鸣放会,群众提出372345条意见,火力多集中于基层党政干部。他们感受到群众巨大压力,很有怨气,说毛主席这样发动群众来整我们,“我们已经顶不住了!”要毛主席赶快“收”。有的地方鸣放的矛头也冲着省委。如广东环江县委书记王定,带头搞包产到户,整风中对省委提了十条意见。省委也坐不住了。(《红色纪念碑》第4章“王定、洪华与环江事件” ,反右后省委即对他们进行报复。)当时袁永熙曾告诉我:“现在毛主席收到各地雪片似地飞来的电报,都怕放乱了,想用‘乱’的情况来告急,压毛主席收。”

由整风鸣放转到反右,有多种因素,其中毛泽东怕脱离广大党内干部,怕批评他发动鸣放搞错了,有损他一贯“英明正确”的清誉,恐怕也是原因之一。所以他赶快大转弯,说我早就预料到了,是故意“引蛇出洞”,是“阳谋”,以示他早就有神机妙算,洞察一切,以取得党内保守势力的支持,从而消除对他发动鸣放的怨气,挽回广大党员干部对他的绝对信任和崇拜。

如果说,毛提出双百方针意在塑造自己是“开明圣主”的形象;那么,“阳谋”之论则在于掩饰其失信于民、也有违全党意志搞鸣放的过错,维护自己“一世英明”的权威。如果说发动群众帮党整风是为防止腐败,坐稳江山;那么,转向反右则是害怕秀才造反,并抚慰干部。因此,可以说,反右是“以攻为守”的策略;而后来在所谓“三年困难时期”他退居二线,则是“以退为进”,让别人去收拾残局,保留其日后祭起“阶级斗争为纲”的大旗,批“形左实右”,发动文革。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权谋,令人叹为观止。

由整风而急转反右,还有一个缘由是基于毛泽东的多疑善变、诿过于人的秉性或权谋。据李锐回忆1959年的庐山会议期间,毛的秘书田家英同他私下议论毛最多的是“主席任性,有些想法变化太快,易生反复,今天(你)跟上去了,明天就挨批。还喜欢别人写检讨,有时为达到某一目的,甚至不择手段。反右前,为鼓励鸣放,当时批评了来自党内的阻力。在批发一文件(或同民主人士谈话时)举了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田家英的例子。田(对李锐)说,“没有这回事,我根本没有反对过鸣放。这是不顾事实,借题发挥。这种例子不是个别的。”(见1980年党内讨论若干历史问题决定草案会议第10组第14期简报)李锐还说,在庐山,毛泽东7月11日找他和周小舟、周惠三人谈话,还较融洽,承认1958年有些事他有责任,如提倡敢想敢干,也有的是胡思乱想,引起唯心主义,因此不能全怪下面和各部门。否则人们会像蒋干抱怨“曹营之事,难办得很!”……谈到他“自己常是自己的对立面,上半夜和下半夜互相打架。”似乎有自省之意。 (见同上)可没过几天他就大反彭德怀的“右倾机会主义”。57年由鼓励鸣放突然转到反右,何尝是早有“引蛇出洞”的预计和谋划,不也正是这种翻云覆雨、任性生变的手法吗?

当然,毛想利用双百方针暴露民主党派(特别是民盟和农工民主党)中的极少数“右派”,确如前述是早有预谋的。但对大批民主派知识分子的鸣放实施阳谋,则是自5月15日写《事情正在起变化》这个党内指示才有此创意。正是出乎意外地发现,事情并非他原来企望的那样,把群众的矛头引向他要排斥的高层异己势力;相反却直接冲着他本人和党的执政地位而发,所以才说事情起了“变化”,实际上是他主观估计和谋略上起了大变化。像储安平等人居然胆敢挑战党的领导权,甚至暗讽毛泽东是“小知识分子领导大知识分子”,直接触犯“圣上”的尊严和心病,所以非给这些“吃共产党的饭”而自命清高,明明“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却还自诩“士可杀不可辱”的知识分子一点颜色瞧瞧不可!

据1961年民盟中央公布的内部统计,民盟共划右派5173人,占民盟盟员总数的15%。民盟中央一级共划61人,占民盟中委和候补中委委员总数的33.6%.(参见章怡和:《泪祭罗隆基》,转引自五柳村网站2007年4月26日)

至于就清华大学的整风鸣放阶段而言,党委书记兼校长蒋南翔及其他领导人,直到5月中旬,也只知道要整风鸣放,而不知什么阳谋。清华党委是1957年5月9日召开党委领导核心和行政处级以上干部联席会议,决定开始整风鸣放的。(见《新清华》1957年第181期报道)会上,蒋南翔说,现在是要“放”,召开各种类型的会,党委应当自觉地置于内外夹攻的环境中,听取和吸收群众意见,开思想上的矿,沙里也可淘金。还指示校刊“不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言论)不登” (这表示并无心要“暴露”视为敌人的 右派)。经党委领导人审定的《新清华》发表的会议报道中,也说要“通过‘放’来揭露学校工作中的矛盾和解决矛盾,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可见并不知道要“引蛇出洞”的阳谋。

到5月17日(此时已是毛泽东写《事情正在起变化》的后2日),清华党委扩大会议,蒋南翔发言还要求党员干部 “要准备(接受)狂风暴雨来洗刷一下,对领导的要求要严格一些。”他当时是党中央候补委员,加上他同彭真的密切关系,本是可以通天的高干。但此时他也并不知道毛泽东有什么“阳谋”。由于处在学校第一线,对发动群众帮党整风,矛头对着自己,感到有压力,怕放乱,因而心存疑虑,以致到5月中旬以前,不大放手动员鸣放。到毛泽东写《事情正在起变化》正式决定反右以后,毛见蒋执行其“阳谋”不力,曾派他的一位秘书来清华,转交其“圣谕”,批评清华“放得不够”。蒋这才于5月24 日急忙亲自到学生食堂广播室,号召全校师生大鸣大放。

24日,清华出现第一张大字报,很快大字报遍及全校。26日,北京大学29人来校串连,出现了自由论坛。

在正式开展反右斗争前若干天,同各地部署一样,清华大学领导对其所亲信的干部事先“打招呼” ,让他们得知毛的反右方针和部署,一要他们对“右派进攻” (群众批评)“硬着头皮顶住”;二要他们紧急行动起来,选定对象,千方百计动员他们鸣放,将他们的发言中一时冲动的过激言论,断章取义、摘其所要地指令校刊登载,以便扩大战果,“暴露”更多的“右派”。这时才是有意识执行阳谋。(而置身领导人亲信圈子之外的我,既未蒙“打招呼”, 也出于知识分子的良知,公开表示不满和抵制这种“故入人罪” 的策略,而在反右时落得一个“坚决抗拒党中央暴露右派的方针” 的罪名。(当然,这也是为了便于向毛泽东交待:清华之所以被批评“放”得不够,是因为清华党委内部出现了像袁永熙和郭道晖等抵制中央“暴露右派”方针的右派分子。)

刚开始反右时,清华一些干部对这种180度的大转弯还没有思想准备,甚或有抵触,“反击右派”不力。此时,就将他们分批召到市委,由市委常务副书记刘仁直接出面做思想工作,动员反右。

对于那些不理解或反对双百方针和鸣放的90%的中央委员,以及省级以下的地方党政官员,对反右的决策则大多数是赞成的。因为“双百”的民主威胁了他们“个人说了算”的传统格局;反右的打压则是维护和巩固各级干部的权势地位的(这与文革只是大树特树毛泽东大权独揽的绝对权威,而打击、剥夺各级领导干部、“走资派”的权力有很大不同),因而基本上很少有抵触和反对的。党夺取政权后,许多干部的心态是“打天下者理所当然坐天下”,所谓“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被理解为国家一切资源都属共产党所有,必须听共产党的话,否则就是反党。(其实相反,中国共产党并无独立的党产,其活动经费不是靠党员交纳的党费,而是几乎全部从国库支取的,所以恰恰是共产党吃人民和国家的饭。)那些不得人心、受冲击较大的干部,更觉得你们知识分子吃我们党的饭,居然胆敢批评我们,真是“右派翻天” !他们闻讯要反右,立即由满怀怨恨转为兴高采烈,如同获得解放,摩拳擦掌,准备反右立功,一泄整风鸣放中受批评冲击之恨。以致彭真也发出警告:“别把尾巴翘得比电线杆还高!”

当然,也有像我这样不识时务,抗拒阳谋、抵制反右的基层干部。6月7日,即反右前一天,蒋南翔校长找我到他家里谈话,其他5位副书记也在座,他们是党委领导核心。把我一个人找去,是因为第二天《人民日报》要发表《这是为什么?》的社论,拉开声势浩大的反右大潮。他们要求校刊立即紧跟,争取主动,转入对“右派”的反击。蒋南翔说:“这次鸣放,是一场阶级斗争。”说钱伟长等人的“理工合校”、“教授治校”等主张,意在夺取党对教育的领导权,物理系何成钧教授说“毛主席的太阳没照到清华园” ,这些都是右派言论,《新清华》应该开始反击。

我却说,明明是我们自己发动群众、动员群众帮助党进行整风,一下子怎么变成阶级斗争了?虽然也有人在二校门贴反动标语,这是极个别的,不能说整个运动是阶级斗争。钱伟长、何成钧等教授的言论可能是片面、偏激的,但这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对我们的工作或对党员干部个人提意见,至少何还是拥护毛泽东这个“太阳” 的,怎么就是反党呢?说成是反党,我想不通。一位副书记辩驳说:“党组织是由党员组成的,没有党员怎么会有党组织、党中央?所以,他们是通过反对党员来反党!”书记们轮流发言,做我的工作,批驳我的观点,从上午10时辩论到下午2时,午饭也顾不上吃。同我整整谈了4个小时,也没有作通。最后我还明确坚持提出两点意见和一点声明:一是不应当把整风鸣放定性为阶级斗争;二是“双管齐下”,首先应该是整风,应该接受群众合理的意见,“边整边改”,才能表明我们整风是有诚意的,才能团结大部分中间群众;而不应该首先是反右。一点声明是:说钱伟长,何成钧等教授是右派,我保留意见。我说,“一二九运动”中钱伟长骑自行车到南京请愿;何成钧是于光远的同学,也是民先队员,解放后他还翻译出版了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我认为他们是爱国的(后来在划我为右派的决议上,这句话变成“郭道晖居然赞扬右派是爱国的”。)我还主动表示,既然我还搞不通,不宜继续领导《新清华》工作,请党委另派其他同志。当场南翔决定改由一位副书记直接主管。(好样的)

4个小时的辩论,以一对六,颇有“舌战群儒”的味道,这就是我被定为“顽固坚持反党右派立场” 的根据。这也多少反映了党内并非都同毛泽东的阳谋沆瀣一气。

三、导致反右严重罪错的理论根源

导致反右的大劫难,应当说还有更深刻的理论根源。

所谓“两类矛盾论”

长期以来,毛泽东发明的这个理论被抬高为马列主义的重大发展。诚然,人们长期只知有敌我阶级矛盾与斗争,而且错误地认为这个矛盾斗争在社会主义社会越来越尖锐化。斯大林就说过:“社会主义越深入,阶级斗争越尖锐。”而不承认存在人民内部矛盾。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强调日后应以人民内部矛盾为主,并以正确处理这一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这原也可说是毛泽东的一个具有积极意义理论建树。如能按照党的八大所确定的路线与对主要矛盾的认识去贯彻执行,中国社会的面貌也必将大为改观。

当时在清华党委学习、讨论毛泽东关于两类矛盾的原始讲话时,我曾提出“自新中国建立,土改、镇反、抗美援朝三大运动胜利完成起,就应当说是以人民内部矛盾为主” 。理由是革命战争已基本结束,反动阶级的残余也已基本消灭,剩下的民族资产阶级解放初期属于“四个朋友”(即国旗上的四颗红星)之一(到1956 年社会主义改造时民族资产阶级作为阶级也已“消灭” )。至于大学内部,“解放后我们即取代国民党政府接管了学校,即已是人民的大学,学校的统治者是人民政府和共产党,绝大多数师生员工都是知识分子,即使有个别隐藏的特务或历史反革命,也不可能是主导的。所以,清华大学更应是以人民内部矛盾为主。”可是在反右批判我时,说这种观点表明郭道晖“近年来受修正主义思想侵蚀很深”。在通过开除我的决定的党支部会上,党委第一副书记说:“郭道晖常自夸能独立思考,思想活跃,但是没有阶级分析观点,去年学习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时,就认为‘现在主要矛盾是领导与群众的矛盾’,认为学校从解放以来就只有人民内部矛盾,否定阶级斗争;在受到批判后还一直坚持自己的错误观点。……不听党的话,就非摔跤不行。” (见同前《新清华》1958年2月11日报道,此处引自该刊原清样)。

但是,使人困惑不解的是,为什么刚刚讲过要正确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出三个月,就发生新中国历史上最严重地混淆、颠倒两类矛盾的“反右”事件,把本属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当成敌我矛盾,把55万或几百万知识分子当成异己分子、敌人、反动派整肃了呢?一些论者大都把这归结为国内外形势的急剧“变化”,及对这种形势严重性的过份估量,这固然是一个重要因素;但“两类矛盾” 理论本身是否就存在误区,导致了把人民内部矛盾当敌我矛盾的重大错失呢?人们很少作这种思考。

社会矛盾是多样复杂的,而且随着革命胜利,人民政权的巩固,阶级斗争退居次要地位,人民内部矛盾不仅日益突出起来,而且日益多元化、复杂化。“两类矛盾”的理论只是从政治上对社会矛盾的粗略划分,并不能完全覆盖社会矛盾多元的局面。敌我之间,总还存在第三者“友”或中立者。在敌我之间还存在广阔的灰色空间。可能他们并不信仰马克思主义,甚至不拥护社会主义,但他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就不能把他归入“敌人”一边。从法治观点看,政治上两类矛盾的划分,并不能反映与代替法律上不同主体与行为的区别。社会生活中有些矛盾既非敌我性质,也不好简单地以一个“人民内部矛盾”来概括。如人权、公民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就是不分敌我的,不能因为当事人一方是“敌人”,就一概剥夺其应享的人权和民事权利以及诉讼权利。即使是刑事罪犯,也不能简单套用“两类矛盾”来处理,去分清是“反革命强奸犯”,还是“人民内部强奸犯”。杀人犯虽有出于政治谋杀者,更多的是图财害命或情杀、仇杀,后者就不能归入“敌我”矛盾;但也不能说,他把别人杀了,还称他为“人民内部的杀人犯”。法律上的“矛盾”只有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等等的区分。所谓的“右派”,其言论是否应受行政处罚还是刑事惩罚,不能以反右后在“正处”一文中添加进去的6条弹性极大、界限模糊的“政治标准”来衡量,只能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两类矛盾的划分,作为一种政治哲学,对政治斗争形势作总体估量,有其理论价值;用之于具体划定“右派”并据以判罪,是很难不出偏差、不“扩大化” 的。至于1958年初在“处理右派” 阶段还有所谓“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 ,所谓“推一推就过去了;拉一拉就过来了。”划右派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决定于执政党的“一推一拉”之间,岂非儿戏? 可见,“右派”这顶帽子是可以任由主其事者出入其罪的。

所谓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即对一些右派只作降职、降薪、劳教 等行政处罚,名义上没有剥夺其选举权等政治权利,所谓给选票和饭票;实际上,戴上“右派” 帽子以后,就永世不得翻身,政治权利事实上全被剥夺,很多人被流放劳改,不少人冤死狱中或饿死荒原。即使摘去了右派帽子。仍然称为“摘帽右派”,在文革中再度受到更残酷的虐待。这种处境直到20年后的改革开放时期,才得改变。

“两类矛盾” 论除了对社会矛盾性质的划分过于简单化绝对化外,对处理矛盾的方法也是简单化,即强调对敌人是用专政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问题则只能是“民主的即说服的方法,而不是强迫的方法”。(毛选5卷第371页)这也是对法制及其方法特点的蒙昧。从法治眼光看,对敌“专政”固然是强制性的;对人民内部矛盾,除思想矛盾外,只要涉及民事、行政纠纷,更不用说刑事犯罪,其最终司法处置办法都具有法律强制性的。不是靠民主“说服”、靠思想教育解决,而是给以人身或财产的制裁,甚至即使属所谓“人民内部矛盾”,有的却罪可处死。

或许正因为误把民主的说服的方法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标志;因而,反过来,凡需给以强制性的制裁的,或矛盾激化而采取对抗形式的,就归属于敌我矛盾了。以致长期以来,把凡是具有异见或过激思想行为的人,以及凡是罪犯,都当作“敌人” 。直到以拨乱反正为标志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仍然只是提出“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不是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和平时期,敌我界线本就难分,也不存在与生俱来的敌人(如解放初期遗留的历史反革命分子);任何人非经法院审判,不能擅自认定是罪犯,更何谈是否敌人。把社会矛盾简单化为敌我“非此即彼”的政治上两类,又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正是导致反右无限地、绝对地“扩大化”的理论根源。

(二)所谓“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阶级斗争”

党的八大决议和毛泽东“两类矛盾论”的原始讲话本来都扬弃了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强调国内以人民内部矛盾为主。可是为了给反右制造理论根据,毛泽东在1957年7月反右高潮中正式发表的这个讲话全文和在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却添加了阶级斗争的说辞,宣称“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但是,……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斗争,还是长时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 (毛选第5卷第389页) “在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方面,我们还没有取得完全的胜利。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谁胜谁负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我们同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还要进行长期的斗争。……凡是错误的思想,凡是毒草,凡是牛鬼蛇神,都应该进行批判,决不能让它们自由泛滥。”(毛选第5卷第417页)

这些论断就成为反右派运动的理论依据。

毛泽东是善于借阶级斗争理论来压制和迫害知识分子的思想言论自由的。他把绝大多数知识分子定性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把他们所追求民主、自由、人权、法治一概冠以“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帽子,把在运动中善意地对党提出批评的知识分子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进而把“右派分子” 界定为“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反动派”(毛选第5卷第438页),把维护党的政治特权、领袖专政而镇压知识分子的违宪行为,说成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实质上是封建专制的统治者镇压民主知识分子阶层的斗争);在经济上已经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后,为了搞反右派斗争,又把它说成是 “一个在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构成了反右派和其他政治运动以及一切文化专制主义的理论基础。这完全歪曲了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的理论。

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本来是无产阶级和一切被压迫被剥削阶级争取解放的理论武器。而在革命胜利夺取政权以后,按恩格斯的理论,应是使阶级斗争缓和。他指出,国家之产生,就是为了使“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 的力量,“ 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转见列宁《国家与革命》)毛泽东则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不使阶级斗争缓和,而且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在经济基础已消灭了剥削阶级以后,还要把阶级斗争扩大到“意识形态领域里”,使之成为文化专制主义的工具,以便打击和镇压追求民主自由的知识分子。

按马克思的理论,阶级斗争只是指被剥削阶级同剥削阶级之间阶级对阶级的政治斗争。任何非对立阶级间的矛盾冲突,都不能归结为阶级斗争;任何非政治性的斗争也不是阶级斗争;即使是对立阶级间个别分子的矛盾,如资本家与工人的经济纠纷,就不都是阶级斗争;意识形态里的矛盾冲突,更非都是阶级斗争,其中较多的是真理与谬误、先进与保守以及不同学派、不同思想、艺术流派之争。不同阶级意识形态只要不是作为政治斗争的组成部分,就不属于阶级斗争。它们既有互相排斥的方面,更有相互借鉴与继承的方面,并非势不两立的阶级斗争。在出现社会利益群体多元化的时代,社会上并非只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的矛盾斗争,许多都是非阶级的社会矛盾与社会斗争。即使有些制度、思想、理论、 概念、命题是先由资产阶级的政治家、理论家提出或实行的,如人权、自由、平等、博爱、法治、宪政、民主、权力分立与制衡、司法独立……等等,都是人类文明的成果,不能将它们说成是“姓资”而加以否弃、批判、讨伐。

可见,毛泽东将知识分子冠以“资产阶级”的贬称,是违反和歪曲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的,只是借此把几百万知识分子打入另册,消除这些有独立思想和自由精神的精英对封建专制统治的威胁。此后,凡是要肃清异己势力,毛泽东无不祭起“资产阶级”的帽子,诸如把彭德怀作为 “资产阶级革命同路人”、“资产阶级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来打倒,断言“庐山出现的这一场斗争,是一场阶级斗争,是过去十年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两大对抗阶级的生死斗争的继续。”为了打倒威胁其绝对权威地位的刘少奇等人,又发明“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党内资产阶级”等头衔,加冕于其政治对手,提出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其实这都不是什么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而是极权专制的统治者镇压民主自由知识分子和党内异己势力的权力斗争。

(三)所谓 “反党”

对右派的定性,最后是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动派”(少数“极右分子” 还被当作“反革命” )什么算是反党?反对党的缺点错误也是反党吗?批评“党天下”是否等于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党是否就等同于反革命?这些问题是一直未能澄清的。这也是反右“扩大化”的另一理论渊源。

反右时,几乎凡对党委、党支部提批评性意见的多被批判为“反党”,更不要说批评毛泽东的“党天下”了。

1.对某个党组织或党员干部的批评,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宪法权利。

前述清华物理系一位教授说“毛主席的太阳没照到清华园”,批评校党委领导人一手遮天,被批为是严重反党反毛主席,大逆不道。其实他只是批评清华的个别领导人,怎么就是反对整个共产党呢?那位副书记的理论解释是:“党组织是由党员组成的,没有党员怎么会有党组织、党中央?所以,他们是通过反对党员个人来反党!” 这是把组成政治共同体(政党)的个人和部分的性质,等同于整体的性质,是违反系统论的。正如房屋的性质不能等同于构成房屋的砖瓦性质一样。

批评“党天下”就是反党吗?

可以说,“党天下”理论的最早创立者是列宁。他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 》一书中说,社会是由群众组成的,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是由政党领导的,政党是由领袖集团支持的,这样从群众到阶级到政党到一党专政,斯大林更发展为领袖个人的专政。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著名的马克思主义者罗莎·卢森堡,当时就曾批评列宁把无产阶级专政等同于党专政、领袖专政。她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阶级专政,而不是一个政党和集团专政。——这是一种以人民群众最积极地和不受限制地参加政权、以无限民主为基础的最广泛、最公开的阶级专政” , “这种专政必须是整个阶级的任务,而不能由少数领导者以阶级斗争的名义来把持。——也就是说,它必须通过群众的参与一步一步地进行;它必须处于群众的直接影响下,为完全公开的活动所控制;必须是人民群众的政治训练机会日益增多的产物。”(罗莎·卢森堡:《论俄国革命》,1940年纽约版第52-56页。转引自赖特·米尔斯编《马克思主义者》,商务印书馆版。)

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也曾坚决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主张建立联合政府。解放初期,国家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委员、各部部长副部长中都有民主党派人士,并非一党的“天下”。邓小平早在1941 年就批判“以党治国”“党权高于一切”的错误,认为是“‘以党治国’是国民党的遗毒,是麻痹党、腐化党、破坏党、使它脱离群众的最有效的办法。” (见《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1-12页)

储安平等批评“党天下”,无非是反对共产党一党君临天下,高于一切,是有挑战共产党独享执政权的意思。但这同卢森堡、毛泽东、邓小平对党专政的批评,在实质上并无多大差别。“党天下”也就是“以党治国”、“党权高于一切”的另一种说法。

问题还在于,批“党天下”还只是一种政见,没有以暴力或煽动暴力推翻政权。

再则,党的执政地位不是天然的、世袭的,而是要经过人民选举而得到授权的。即使新中国是共产党“打下的天下”,也要经由共产党领导的各民主党派组成的政治协商会议在建国前夕正式选举,确认和授权共产党的领袖为国家领导人,共产党才在程序上取得执政的合法地位。1954年宪法及以后各次修宪,虽然在序言中肯定了党的领导,但并没有规定中国共产党必然或当然是执政党。领导党并不必然就是执政党。解放前我们党是革命的领导核心,就并非全国性的执政党。

改革开放后1991年我曾发表过一篇论文,指出党的领导权不能等同于国家权力,党中央和地方党委不是高于人民代表大会的更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党的执政地位不是天赋的权利,也不是一劳永逸的” 。(见郭道晖:《权威、权利还是权力-----党与人大的关系的法理思考》,载《法学研究》1991年第1期)当时有的人承受不了这种观点,写文章批判我的这些观点,说是反对党的领导。现在后面这句话几乎原样地写入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议里边(“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 )。曾庆红在他阐释这个决定的文章中还特地援引了这句话,说它“精辟概括了我们党的历史教训” ,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也援引这句话加以强调。只因为我早说了11年而被批为“离经叛道”。

我们共产党如果不克服日益严重的腐败,不肃清 “以党治国 ” 、“党权高于一切” 的遗毒,不立新功的话,就有亡党的危险,苏共不是从执政党地位下台,成了在野党了吗? 国民党不是也被赶下来了?这是有前车之鉴的。

(四)所谓“右派也有错误”

这是为 “反右扩大化”而强辩的一个理由。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那场也是“史无前例”的“阳谋”大劫难中 , 说错话、做错事,恐怕谁都难免。何况, 在任何政治运动中, 也总会有个别坏人混杂其间。

问题在于, 从绝大多数人和从总体上考量,有必要分清几点:

1.言论自由就是有说错话的自由;错在反右,不在所谓“右派”言论

反右派运动是建国以来毛泽东和执政党犯下的全国规模的大罪错。不仅对人民、对国家而且对党自身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害和后遗症。从当年被划为“右派”的人 99.99%以上都已被“改正”了看来,反右显然是反错了。可是,纠正冤假错案时,对“右派”不说“平反”,而说“改正”,是一个有意模糊的概念。它可以误解为 “右派”已改邪归正,初期甚至称之为“改正右派”,如同称“摘帽右派”一样,又给戴上一顶新帽子。明明应是党“改正”了将人民和同志划为右派的错误决定,有些人却把“改正”解释为对右派给予“宽大处理”,并反问道:“难道右派就没有错误吗?”以此来为自己的错误辩护。

当年被批判的所谓“ 右派”言论, 除了大多数属于无中生有, 捕风捉影, 罗织罪名, 无限上纲,和以对当错, 是非颠倒者外, 说得上是“错误”的, 多是某些批评性言论和意见中有偏激或片面性。如果从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和对党和政府的监督权利来看, 言论自由本来就是允许有讲错误言论的自由, 否则只能讲某个权威或领导人认为正确的话, 就不叫自由了。何况被认为错误的言论,往往是当时尚不易为人们理解的“ 超前”思想或难于接受的逆耳忠言。大多数响应党的号召、帮党整风的党内外同志, 都属于后者。

2. 两种错误孰轻孰重?

即使 “右派”有错误,比之把自己的同志和人民整成敌人,(不是个别人, 而是55万或317万!) 使之20多年备受精神乃至肉体的折磨, 甚至家破人亡,并且使新中国从此几乎国无宁日, 直到引致一场空前的浩劫, 哪一种错误更大,更可怕, 后果更严重呢?

清华划了571个右派,其中大多数是20来岁的学生,他们一生宝贵的青春从此断送,有的因而在文革中遭到更严酷的迫害致死。学生中的“右派分子”很多被投入北京草岚子和半步桥等监狱,或流放到黑龙江兴凯湖等劳改农场,或遣送河北清河及北京三余庄等劳改营中度过半生。许多不堪虐待者早已埋骨异乡。学生孙宝琮(前述《庶民报》的主编)因贴小字报反对神化毛泽东,坐牢22年。一个学生姓“党”名“治国”在校刊上发表要求改善党的领导、反对以党代政的文章(他这个真实姓名还被党委副书记胡某误认为是作者故意用来讽刺 “党天下” 而用的笔名,而质问我这个主编怎么连这点也看不清,大加问罪。)并在清华全校批判“右派分子”钱伟长、黄万里(水力学专家,因反对修建造成水害的三门峡水坝而罹罪)两教授的大会上,上台为钱、黄辩护,被定右派,遣送劳改,后升级为反革命,判死刑,侥幸未被执行。 印尼回归华侨学生冯国在鸣放时发表演讲,控诉在肃反中对他的迫害,划为右派后在数个劳改营渡过几十年,曾判死刑,因是华侨得免执行。 学生张心涛、刘雪峰二人本是身高体壮的小伙子,划右后被发往清河劳改三分场,那里“犯人”多数是清华、北大、钢铁学院、航空学院的学生“右派” ,在“大跃进” 的大饥荒中期间,张、刘和其他300余学生右派被迫枵腹春耕,几乎全部在夏季之前饿死。电机系学生陆浩清划右被开除、劳教,遭恋人抛弃,不堪劳改农场虐待而发疯,三次自杀终于成功。(见清华1968级毕业生丁抒写的《阳谋》,转引自周启博:《教育不应是一党私产》,载“天益博客”,2006-8-26 ) 物理教研室教授徐璋本因建议“取消用马列主义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被捕入狱,死于劳改营。建筑系教授程应铨划右后妻子离婚另嫁,文革中再受折腾,万念俱灰,投清华游泳池自尽。……

至于有的老干部,如本文开头所讲的清华大学两位党委常委之死和前党委书记袁永熙的遭遇,已见一斑。而袁的结发前妻陈莲同志则遭遇更惨。这位蒋介石的政治大秘书陈布雷的女儿,解放前同反动家庭作革命的决裂,加入共产党,从事地下革命活动。1957年因她是团中央的高干(少儿部长),被迫同其革命的伴侣、“右派”丈夫离婚。文革中又因受他丈夫和她父亲的株连,遭残酷批斗,其子女又被迫同她这位被诬为“混入党内的特务”的革命妈妈“划清界限”而“决裂”。她遭此天大的冤屈,举目无亲,孓然一身,走投无路,最终绝望地和自己的人生决裂------在上海跳楼自杀。在这四个“决裂”中,前一决裂需要有多么大的革命大义和勇气;后三个“决裂”,其悲情更是撼天动地!

面对反右导致的这种种悲惨的结局,只要本着社会良知作一下换位思考, 就不致去求全责人,而会反躬自省。更不要说应当从反右运动给党和国家的命运所造成的巨大损害上作反省了 。

四、反右的政治与法律责任

反右不只是重大错误,而且是违宪违法的罪行;也不只是某个人或一些人的失误,而是由以毛泽东为领袖的执政党和以他为国家主席的政府施行的国家行为,国家及其领导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政治与法律责任。

从法治观点看,将无罪公民“划”为人民之外的“右派”, 当作敌人或罪犯处理, 剥夺其政治权利, 有的还剥夺其人身权利, 投入监狱, 至少是犯了过失罪, 是要受法律追究的,作为党政领导人,应当承担国家责任,对受害人进行政治道歉和国家赔偿。

至于那种狂风暴雨的反右大批判,则是在执政党的指使下群众性的诽谤运动(文革中更如此),从民事权利上说,是对公民名誉权的严重侵犯,应当陪礼道歉, 恢复名誉,赔偿被害人的物质与精神损失(执政党在“改正”划右错误决定后,至今连对被错划的人所作降级或开除等行政处罚而剥夺的原有工资,都未予补偿,其他物质与精神的赔偿就更无从谈起了)。

从程序上说, 不经司法机关审判, 仅由基层党委依据党的内部文件(如《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 以“党法”代国法,由党委、党支部决定,就作出剥夺公民的政治权利、人身权利的处罚,是违反法律程序的越权行为。至于不许“右派”辩护、申诉,更不许翻案, 完全剥夺了这些人的诉讼权利,都是违法侵权行为。20年来都不许甄别 ,更是历次政治运动没有过的。

这里不妨讲讲我的经历。记得1957年7月清华党委批判我的所谓 “右派” 言论,并与前党委书记袁永熙同被点名在人民日报和北京日报发表揭批报道后,7月下旬党委书记蒋南翔和另几位副书记曾找我和周寿昌谈话,当时明确说明我们只是属于“思想认识问题” ,还继续给我们安排了工作。但到1958年2月,全国正式处理右派时,再次找我们谈话。蒋南翔说,现在不得已要划你们为右派,本来想挽回,所以批判你们后仍安排了工作,想看一看(可能既指看我们的态度表现,又是看中央的政策)。说他问过小平同志,这么一大批党内右派,都要开除,将来怎么办呢?邓小平讲:“第一,党员有右派言论的,一律开除出党,哭鼻子也不行。第二,开除以后,将来还可以重新入党。”(记得处理右派时,人民日报发表过一篇习仲勋同志的谈话,其中公开提到党内右派开除党籍后,改造好了可重新入党。想必也是以邓小平的指示为据。)这就是说,你们两位开除以后,还可以重新入党。现在只有把你们开除,“党委的旗帜才能举得高” ,其意不言自明,实际上是给我们谈一个条件,答应我们还可重新入党,希望我们配合,不使党委为难(隐含的意思是好向上面交代,保住党委。事实上,在鸣放紧张阶段,常委中就有人建议“抛出一个党委干部” ,以缓解群众对党委的巨大压力)。还说党对你们是了解的,过去你们也为党作了许多工作,开除后不会就抛弃你们的,工作上会作出安排。(见我保留的这次谈话记录)

他这样说,后来也确实这样做了。我1958年2月补划为“右派分子” ,才一年多,1959年10月宣布给我摘了帽子。1961年,清华党委就给我办理重新入党的手续,北京市委副书记刘仁还派了一位组织部干部赵斌同志来清华和我谈话,意在批准我重新入党。刘仁在解放前是北平地区地下党的领导人,解放初期我担任清华大学党委宣传部工作期间,经常到市委汇报工作,他也了解我们这些年轻人没有什么反党野心,都是从参加地下党干过来的。但过了不到一个月,蒋南翔传话说:“对不起,我们打了报告给中央了,政治局决定,右派一个也不许甄别,党内右派一律不得重新入党。”看来邓小平原来的许诺,到毛泽东那里不灵了。1978年我通过彭珮云同志(她担任清华地下党总支领导人时是我的战友)向蒋南翔递交我要求平反的申诉信。不久她转达南翔的回话,说碍难办到,“郭道晖做一个党外布尔什维克也可以嘛。”这可能是担心给我翻案,引起连锁反应。(他起初是坚决反对给钱伟长和袁永熙“改正”的。)1979年王汉斌同志调我到全国人大新成立的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南翔的夫人后来也和我同事,她很善意地向我转达南翔的话说:“57年不是南翔、而是康生要划郭道晖为右派的。”这我可以理解。的确,康生曾插手清华的反右。他曾在当时的公开讲话中点名指斥清华政治课教师“全军覆没”,以致该三个教研组三位主任、党支书和近三分之二的教师被划为“右派”或以“右倾”名义受留党察看等处分。不过,康生怎么知道清华有个郭某人及其“右派言论”呢?我能理解蒋校长当时确有难处。他过去并非极左的人。他在清华多年,也力图对那些干扰正常教育秩序的政治运动有所抵制。早年在延安还曾上书中央对抢救运动表示异议。对清华在蒋南翔主政下竟划了571个右派,他的老同学、老战友韦君宜在她的《思痛录》中也表示不可理解,有所非议。因为她一贯认为蒋南翔是比较持中的。对钱伟长被划为“右派” ,韦君宜也有过质疑。她在《思痛录》里写道:

“他〔蒋南翔〕早在二十几年前就提出反对‘抢救’运动,在这次反右运动中又曾尽力保护过我,但是他却手下无情地划上钱伟长。这是为什么?他说过钱伟长这个人不怎么好,可是不怎么好不等于右派呀!是那种全国的政治形势使人都不能自保,亦不能保朋友了,还是等着将来再甄别他?可是25年未予甄别。对此局面,我代老蒋解释也解释不出来了。”

话说回来。迄今,执政党对绝大多数“右派”只采取了所谓“改正”措施,而没有以党和政府的名义,向被错划的公民、党员正式道歉和赔偿。这本是同作为法治国家的政府和作为要“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所应担当的政治责任和应当具备的政德不相符的。

国家是否可能犯错,甚至犯罪?这在历史上理论上曾是有争议的问题。如所谓“君主无过错”。也有所谓共产党一贯正确,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是天然为人民服务的。世界历史的实践包括苏联和我国的历史教训,已经打破了这种神话。

国家的罪错要不要由国家承担政治责任和赔偿责任?现代民主的文明的国家已日渐确认因国家行为而产生对社会、对公众、对个人以及对国际社会的损害,不仅对直接责任人要追究政治与法律责任,而且国家领导人也要承担国家责任。

承担国家责任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政治责任,由国家领导人进行政治道歉,对外向受损害的国家、对内向受损害的人民道歉,或者辞职;二是法律责任,由国家对受物质或精神损害的人给予经济赔偿。(政治道歉也可以说是一种政治或精神补偿。)即使政府没有过错,而是为了多数人利益而连带使另一些人或某个人遭受损失,国家也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因为,如果不是出于本人的道德自愿,任何个体在法律上没有为集体利益而牺牲或放弃自身权益的义务。这是法治国家的基本伦理。

关于承担国家政治责任,二战后一个最著名的事例是,前西德总理维利·勃兰特(Willy Brandt)1971年访问波兰时,在被德国纳粹杀害的波兰人的纪念碑前下跪。勃兰特在上世纪40年代曾是参加抵抗纳粹活动的青年,30年后当了德国总理,却代表德国向被自己的前任杀害的受难者下跪,他说这样做“不仅是对波兰人,实际上首先是对本国人民”,“承认我们的责任,不仅有助于洗涮我们的良心,而且有助于大家生活在一起。”这一勇敢的承担政治责任的行为,为国家领导人承担国家责任和进行政治道歉开启了良好的范例。此后,法国总统希拉克为在德国占领法国期间法国人帮助迫害犹太人的行为道歉。1993年,俄国总统叶利钦为苏联1968年入侵捷克斯洛伐克道歉。1993年、96年、97年,南非总统克拉克数次为南非白人统治时期的种族隔离政策道歉。1997年挪威国王为挪威政府对闪族少数裔民族的压迫道歉。1997年英国首相布莱尔为土豆饥荒饿死无数爱尔兰人而道歉。(转引自《20世纪后半叶历史解密· 序言》,博大出版社2004年版,第10—12页。) 菲律宾后任总统对前任马科斯总统独裁时期镇压人民的罪行,向人民道歉。韩国总统也曾因国内某座桥梁折断死伤不少人而向国人道歉,韩国总理还表示以辞职承担政治责任。至于近年发生在欧美国家的恐怖事件、飓风水灾造成民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等等,该国首脑大都承担政府防备、救济不周的政治责任,向人民道歉,有时全国还下半旗为死难者致哀。

有的国家或地方领导人甚至为几百年前国家的罪错道歉。如美国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的议会通过决议,向200多年前该两州贩卖人口和实行奴隶制度表示“极为遗憾”,认为此举将有利于采取措施“消除奴隶制度至今对人们的影响”。在澳大利亚,1998年人权组织发起设定每年5月26日 为“国家道歉日”,以反省18世纪70年代被英国殖民者掠走10万土著儿童的罪行(抓去英国白人家庭进行所谓“欧化教育”,图谋从思想文化上征服土著人 ,他们被称为“被盗窃的一代” )。

即使在我国台湾,马英九在他参加上世纪五十年代“政治受难者”的“秋祭追思会”上,曾以其时任国民党主席的身份,为当年国民党当局镇压人民的“白色恐怖”,郑重地三度向受难者公开道歉。他说:“虽然那时我还是小孩子,但既然现在身为国民党主席,就必须承受国民党过去的责任。”(据中新网2005年10月31日报道和龙应台:《国民党的反省》,2005年4月24日)2006年西安事变70周年纪念日,国民党主席办公室通过台湾的党史历史馆长邵铭煌,为上世纪四十年代被国民党特务杀害杨虎城的惨案,代表国民党向其亲属道歉。(见新浪网2006年12月12日纪念西安事变70周年报道)

国家罪错由国家领导人出面向人民、向受害者作政治道歉,有利于抚慰受伤害者的心灵,获得社会公平感,化解民怨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解。这已成为文明国家的一种政治道德惯例。更根本的目的还在促使领导人反省导致损害的政治经济根源,汲取历史教训,检视制度和具体体制上的问题,加以改革。因为国家责任固然与领导人的个人罪错相连,但也不能只是追究个人责任,而忽视制度的更张。后者才是防止重犯错误的治本之道。再说,勇于承担政治责任,不会损害、反而会提高领导人的威信。勃兰特的道歉使他获得1971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就是明证。

可惜我国政治文化传统还缺乏这种习惯和责任感与勇气。即使偶或有所表示,也言不由衷,表面文章而已。远者如我国古代有些无道昏君在发生天灾人祸时也被迫颁发“罪己诏”,但往往只是害怕“天谴”,或借以愚民的手段,而非对人民负责。又如延安整风后期搞所谓“抢救运动”,伤了很多干部,毛泽东曾脱帽敬礼表示道歉。“大跃进” 饿死几千万人,在后来1962年党内“七千人大会”上,党的领导人刘少奇等也作检讨,毛泽东也表示他作为党的主席要负主要责任。但都只是在党内秘密会议上的一种姿态,不是公开向全国人民道歉,因而并没有实际上承担责任,也因而没有真正汲取教训。

倒是原文艺界的掌门人周扬,在文革前有过许多“左”的错误,伤害了许多人;文革结束后他对被侵害的人一一登门道歉,并在第四次全国“文代会”期间作长篇发言,向过去被自己粗暴伤害过的同志赔礼道歉。老作家萧军坐在第一排,他在座位上大声说了一句:“有错误,承认了就好!”引起全场热烈掌声。他经过道歉和反省,也改变了过去“左”的观念,起而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受到广泛的好评。

但遗憾的是,对改革开放前反右等等运动伤害广大干部和知识分子以及饿死数以千万人计的大灾难,迄今未见党和政府的政治道歉,也不被认为其后继的领导人要承担政治道歉责任或国家赔偿的责任。这些都是有失社会公平和不利于社会和谐的。

过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罪错为什么还要求其后任者负责?对此,逻辑的理由是:正如一家公司更换了董事长或总经理,继任者不能不负责偿还他的前任所欠下的债务一样。既然是那些罪错是国家行为,就应当承担国家责任,且只要国家的历史延续性继续存在,作为国家的“法人”代表,后任领导人就不能因前任的离去而推卸国家责任。

当然,就反右运动而言,是毛泽东的权谋及主持其事的最高当局决策错误导致的, 不能归咎于基层负责人,但决定“右派”的人选, 虽有“党法”为据,毋庸讳言,有的单位也是有不便明言的复杂的个人因素介入的。 主持反右的基层党政领导人虽可以不负政治、法律责任, 不等于没有任何道义责任。“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 都是有教训值得记取的。

值得一提的是, 30多年后,勃兰特的后继领导人、联邦德国总理施罗德再次给纪念碑献花圈,以示道歉时,道出一句肺腑之言:“勃兰特以一种特殊的姿态表明,只有承担起历史责任,才能走向未来。”

行文至此,回顾本文开头所引谭震林的剀切陈词,人们有理由希望和要求,祸殃百万、千万乃至亿万中国人的“空前”历史罪错,也应是“绝后”的。要化解我国历史上和现今所积累的社会矛盾与社会不平,除了采取各种经济的和社会保障的诸多措施以外,强化国家责任意识和各级党政领导人的政治责任意识,并切实承担和落实各项责任措施,补偿受害人的物质与精神损失,才能偿清历史和现实的政治债务,卸去社会不平造成的包袱,也才能更好地团结全国人民,轻装前进,走向新的未来!

——初稿于反右59周年(2007年),修订于“处右”50周年(200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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