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凌:中国户口制度的转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308 次 更新时间:2010-09-01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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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凌 (进入专栏)  

中国大陆的全国性户口(户籍)制度已经存在了半个多世纪。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国执政的基本框架之一,该制度是一道无形的长城,首先把人民分为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两部分。其次,它构成无数道无形的大小围墙,用行政手段把各地民众固定在一个个户口区后,再分别通过庞大的警察系统来加以组织和分离,进而加以管理和控制。在此之上,户口制度的运作形成了一种水闸和水泵式控制机制,按照政府的意志来控制和调节人口的流动和流向、城市化进程,以及各种重要资源的地区性吸纳与分配。通过户口制度,中国政府对境内的各种异议份子和挑战力量实行了有效而严密的广泛控制,从而保持了一党执政的稳定。毫不夸张地说,中国的经济发展、政治变化和社会文化生活都根本性地受到了户口制度的界定和影响。这些有“中国特色”的国情和现状,又反过来营造了户口制度运作赖以存在的强大政治经济基础和浓厚历史文化氛围。中国目前的许多社会问题,包括根深蒂固而且不断扩大的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都与户口制度直接有关。从1980年代中期以来,毛泽东时代设立的中国户口制度经历了多次调整和变更,但至今基本健在,继续影响着中国的发展与未来1。

户口制度的是非功过难以一言明定。它用行政手段一直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实行了系统性的排斥和歧视,造成了农村人口世袭的、事实上的二等公民地位。它在中心大城市与边远小城镇之间构建了有中国特色的地域性社会分层差别,直接造成了中国社会目前许多令人触目惊心的不公平与歧视现象和国民公民权的严重缺失。同时,户口制度使一个威权国家能有力地促进资本积累与基础设施建设,对中国经济的高速但不平衡的增长贡献巨大。其对人口流动的控制避免了大片城市贫民窟的出现,维护了经济高速成长期政治社会的基本稳定,直接促进了中国中心城市群的迅速现代化。对以维持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增长为其中心任务的中国执政党来说,户口制度是久经考验、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但对希望通过建设一个“和谐公平”的社会来实现其长治久安、和平崛起目标的中国政府而言,户口制度又在不断地制造道义上和政治上的广泛怨忿,给政府形象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

因此,过去三十年来,户口制度一直是中国最为人诟病又最缺少根本变革的毛泽东时代遗产之一。一些反应性和调整性改动还展延了户口制度,使之有效地服务于中国的现行经济增长和分配模式,并因此得到了中国新兴精英和中产阶级的强大支持。这座巨大的水闸在经济市场化和社会多元化以及外来人权观念的冲击下已经出现了许多裂缝,也增设了许多泄洪道,从而消减了许多压力。原来数量不大但反对能量最大的人群(富人、知识分子和青壮劳动力),现在基本上能够用金钱、学历或者辛苦劳动来换取事实上的迁徙自由和流动权。中国的执政精英群体看来已经达成一个关于户口制度的重大默契:从公关角度来尽力软化掩饰户口制度过于令人难堪的歧视性语言和做法,从务实角度来添补修正户口制度的缺陷和问题,改进执行的效率和灵活性以适应市场经济对人力资源流动的需求,从而消减维持执行该制度的政治代价和社会成本;同时,保留甚至强化户口制度的主体架构与功能(尤其是对小区和人口的控制与管理),以维护一党统治的秩序和资源调配,避免中国繁荣地区(主要是沿海中心城市群)以及北京的快速“富国强军”的宏图被淹没在不受行政控管的亿万流动人口的汪洋大海之中2。

和许多其它制度性的改革相比,户口制度的改革进程一直是缓慢的,多为应付式的修修补补,呈现出明显的地方色彩和表面化特点。北京对事关户口改革的议论和宣传有严格的控制,对户口制度本身的研究还设立诸多限制和禁区。这既体现了牵涉各方强势集团切身利益的户口制度改革本身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及这个制度对威权执政者的无比重要性,也反映了中国总体政治制度改革的停滞不前。执政的共产党通过户口制度,使占人口少数的城市居民垄断着国家政治权力、经济资源和文化教育资源。一些应对市场经济需要的务实改良措施还进一步加剧了中国农村和内地的人才和资本流失,造成更大的城乡和区域差别。如果没有根本性的政治改革,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弱势群体便无力也无法改变户口制度造成的不公平和不平等;坚持威权政治的中国政府也不会轻易放弃户口制度的社会控制与管理功能。因此,在可见的将来,中国的户口制度将会继续存在。

一 户口制度及其功能

1950年代建立的户口制度其实有着古老的历史。初始于战国时期的人口登记与管理制度,当其为秦国大力采用后,有力地促成了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大业。自秦汉以后,各朝各代均沿用了类似的制度。直到清朝中期实行“摊丁入亩”的税制改革后,户口制度的经济意义才趋于淡化。但建立在户口制度上的人口管理与控制功能,例如长期使用的保甲制度,一直在维护帝制统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到清末,中国制订了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户口法。中华民国在1930至1940年代也制订了全国性的户口法律。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58年正式建立的全国性户口制度,在其制度和执行的严密性、涵盖面、作用和效能上,均远远超过了以前历代的户口制度。

现行的户口制度依然是个行政制度,1980年代以来呼唤已久的《中国户口法》迟迟不能出台。由公安部和各级警察机构(直到街道派出所和农村乡镇政府一级)负责的户口制度一直依靠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各种文件和指令来贯彻执行。在至今为止数以百计的户口文件中,绝大多数关涉调节控制人口流动。每一个中国公民,上至国家主席,下到狱中囚犯,均必须在某一个街道派出所级别的户政机构登记在册。每个人的户口类别(城乡)和所在地由父母的类别和所在地决定(1999年以前只能沿袭母亲的户口)3。所有的身份证明、法律地位、个人信息均根据户口档案而定。改变户口所在地和类别(即“迁移”)必须经过政府的严格审查批准。任何人在自己户口所在地以外居住三日以上必须登记临时户口;居住一个月以上必须申请暂住证(“合法登记”后住旅店者除外),否则均视为非法,原则上会遭到包括强制遣返在内的各种处罚。本地的就业机会、政治权利、公共教育、各种财政补贴和社会福利等等,只供拥有本地户口者享用。外来人口如果获批暂住证,最多只能拥有本地户口持有者的部分公民权利(比如某些工作机会),成为地地道道的二等公民。

基本上,现时中国的户口制度有四大主要功能4。

第一,人口信息的收集与管理。这是户口制度的最基本功能,也是一个正常运行的政府一般行政业务和统计功能的一部分。每一个中国公民从出生起就必须由警察登记在册。每个人的户口档案和自持的户口簿会不断更新和补充(尤其是在入学、就业、结婚、迁移和死亡时),成为确立公民身份、发放身份证和护照、进行人身鉴定、确立法律地位与亲属关系和制订有关政策的基础。这一功能在世界各国都有。

第二,资源配置功能。从初建时起,中国的户口制度就承担了分配资源的特殊要务。中国政府对占人口少数(15至25%之间)的城市户口持有者实行了长期的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补贴配给供应,而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人口基本与此无缘。在大跃进失败后的年代里,这种配给制度成了城市百姓的生命线,而因饥馑而死亡的几千万人几乎全部都是农村人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基本生活消费品现在已经主要由市场来分配了,于是户口制度下的粮食等生活品分配功能已经退化。但是国家对城市人口,尤其是大中城市人口的补贴性资源分配在今天仍然十分巨大(以价值而言可能比过去还要大),主要体现在住房、医疗、教育、就业、养老和社会救助等方面。户口制度的这一功能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的资本和资源的地域性分配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格局,也造成了中国社会文化的地域性横向分层与分化。

第三,调节人口流动。这是中国户口制度特有的一大主要功能。户口迁移(改变类别和所在地)即人口的永久性流动,历来受到中央政府的严格控制。多年来的基本调控原则是:严格控制人口流入大中城市,控制人口流入一般城市和沿海地区,鼓励人口流向农村和边远内陆地区。人口流动的严格控制造成了中国城市化水平低于经济发展水平,但也使得中国的城市贫民窟远较其它发展中大国要少。三十年改革中逐步引入的暂住证和所谓“蓝印户口”即过渡性本地户口,若干年后“合格”者即可取得本地永久户口)制度,使得人口流动的控制有了很大的灵活性。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小城市对外来移民已经基本逐步取消了名额限制,代之以所谓“准入条件”(主要是有稳定职业和合格的住处)。但是,基于经济能力(投资与购买商品房)和教育程度(高等教育以上学历)的迁移和靠就业能力(主要是“粗重累”工种劳工和服务业“特种”劳工)的临时(其实常常长达许多年)人口流动,造成了内地和农村的人才、资金乃至壮劳力的严重流失,加剧了地区差别和发展不均衡。

第四,对“重点人口”的控制。这是中国户口制度较少为人知,但十分重要的一个特有功能,也是当年设立全国性户口制度并一直由公安部门管理的一大主要政治原因。在户口档案的基础上,专门的户籍警(以及各种保安人员和小区“治安耳目”)对各个户口管区(通常是城市里的一条街道或者农村的一个乡镇)内由警察秘密制订和调整的所谓“重点人口”通常不超过该区人口5%)进行不间断的观察和掌控(包括种种“教育帮助”、信息收集和预防性拘留管制)。警察由此对管区内人群实行全面的管理和监控,从而维持治安和秩序。此举使得中国的任何反政府组织或者潜在的异见组织都难以生存发展,对维护政治稳定和控制犯罪发挥巨大作用。今天,户口制度的这一功能仍然是十分隐秘而重要,并在技术和执行上有了许多强化和改进。

二 变化与改进

过去三十年来,中国的户口制度有很多的变化和改进5。首先,户口制度在人口流动的管理控制方面有了带地方性特点的很大放松。虽然中央政府一直牢牢地把握住有关户口制度的所有决策权和最后审批权,但各地在中央授权下,多年来采用了许多变通做法,形成了各地不同的对迁移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区域化的人口流动模式。北京和上海这样的中心城市基本上依然实行指标管理,严格控制本地常住户口的增加,通过暂住证的发放和核查来管理所谓“暂住人口”其实许多人常常长住达十多年)。一些中小城市和乡镇则逐步采用了各种以“稳定职业”、“一定收入”和“合格住处”为主的准入制度,对符合标准的外来人口均发放本地常住户口。几乎所有令人向往的城市都启用了名目繁多的“用户口换资”的户口改革措施,诸如“蓝印户口”和“绿卡”之类,争相吸引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或者富裕的投资者来定居6。

现在,凡是拥有博士以上学历的人基本上有在全国范围内求职和定居的权利,拥有硕士和学士学历也能大大增加迁移的自由度,富裕人群也已经获得了相当的迁移自由。对巨富者来说,户口已经不构成任何意义上的限制。在经过三十年改革后的户口制度下,人民的迁移自由度除了由政府决定外,日益依赖于个人和家庭的“能力”高学历)和财产。要得到进北京的一家三口的户口指标,一个外地人(城市或者农村户口持有者)必须要拥有得到承认的博士学历或者留学外国的高级学历,并被本地的合法雇主雇用(尤其是所谓“紧缺人才”)7,或者是一个能投资几百万元的巨富,又或是能够在指定的区域用全额现款购买昂贵的商品房(一般价格是北京平均年工资收入的三十倍左右)8。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外的开放和基本生活物资不再依赖国家配给,加上非国营就业机会的增加和私人住房与租房市场的发展,人口流动量在过去三十年里迅猛发展。近年来,流动人口(主要是外来劳工,即所谓“暂住人口”),估计有一亿以上,这使得户口制度的严密执行日显力绌。但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尤其是发达的中心城市政府一直都在反复强调户口管理的重要性,并不断用各种方式实际上在增加基于本地户口的补贴性资源分配,尤其是日益昂贵的医疗保险、教育升学和住房补贴9。城市户口,尤其是中心城市户口依然是“含金量”极高的身份标志。

在技术层面上,户口簿和身份证的防伪技术都有了明显改进。更重要的是,从1986年起,公安部开始对全国的户口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到2002年,全国几乎所有的三万多个派出所全部使用计算机来管理户籍数据。1,180个城市的户籍警加入了地区性计算机联网,涵盖了近11亿人口(占总人口的83%);其中250个城市还建立了一个统一网络,可以实时查询、分享6.5亿人口(占总人口近一半)的户籍资料10。同年,公安部规定所有拥有五十张床位以上的旅舍都要与当地派出所联网,将所有入住旅客的登记数据(包括证件照片)复印扫瞄后立即传送给警察备案。到2005年,许多城市(如厦门)还进一步把1987年以前三十年的居民户籍数据统统输入计算机系统供警察查询使用11。这一庞大的联网系统无疑使得户口制度在控制人口和遏制犯罪方面的功能大为增强。

随着共产党整体威望的下降和被户口制度排斥的人口的不满情绪日益高涨,户口制度也相应走向人性化、合理化。例如孩子户口的所在地和类别现在可以由母亲或者父亲的户口来决定、家人和直系亲友团聚迁移有了很大的放松、逐步取消了“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的难听说法(改用“本地常住人口”与“外来暂住人口”的名称)12、在出国护照和身份证等文件上不注明户口类别、简化发放暂住证的手续并降低费用、陆续出台了一些暂住人口子女可在暂住地上学的规定(尽管其执行仍然是极不充分)、对外地的尤其是农村户口持有者开放中心城市的部分优良就业机会(如有时允许“合格”的外地人报考国家公务员)13、允许外地劳工参加本地部分的养老和医疗保险14、开始考虑取消极不公平的城市户口持有者与农村户口持有者在人身伤害和意外事故保险赔偿额的巨大差异,采用“同命同价”的原则15、逐步通过宣传教育来消减对暂住城市的农民工的社会歧视和文化排斥16等等。

很能说明问题的是,许多令人诟病的措施如强制遣返,有了令人鼓舞的变化,但又保持了相当的延续性。2003年3月在广州发生的外地劳工孙志刚(大学毕业生,并有湖北省的城市户口身份)被警察当作无暂住证的“盲流”,在强迫遣返时遭殴打死亡的事件,在该市《南方都市报》三位勇敢的编辑和记者的报导下震惊了全国,直接导致了新上任的温家宝总理在该年6月主动废除了1982年制订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新的遣返政策对没有本地户口也未能获得本地暂住证的外地人不再一律自动拘留和强制遣返,除非是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或者露宿街头17。这是胡温新政的一个具体举措,大得人心。但是,最初报导孙案的三位人士却很快因“贪污”和“私分公款”,判处入狱八个月到八年之久。

但随后各地急剧增加的城市乞讨人员和“街头人口”,也使得强制拘留和遣返到2004年底又悄悄地在中心大城市里换个名字继续进行。原来的“收容站”改名为“救助站”,警察现在要先“劝说”盲流“自愿遣返”,不行才强制遣返。一度放松了的警察随意抽查身份证件和暂住证件的做法也在大中城市和外来人口密集地区如珠江三角洲全面恢复。对外来劳工聚居地实行午夜突袭式“查户口”和拘留无证盲流,到2007年仍是家常便饭18。为了迎接2008年奥运会,北京市政府还计划将几乎全部没有北京常住户口的外地人遣送回户口所在地,并要求所有来北京的游客要有户口所在地“县以上”政府的证明,提前登记在案19。此类措施已经被一些外国媒体报导为中国的“奥运谎言”和“北京黑牢”20。

三 “深入”改革难以深入

在一系列多为修补调整性质的改革举措后,1997年6月10日,国务院批准了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开始了户口制度改革(主要是围绕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问题)的试点工作。到2001年3月30日,这个试点方案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开始了所谓的“深入”改革。从当年10月1日起,所有小城市(县城)和县以下的建制镇全部取消农村人口转为城市人口的名额指标限制,改为依靠“准入条件”来管理人口流入21。一些中型甚至大型城市也逐步采用了这一新方法。按计划,将用五年来完成这个改革,从而基本上消除城乡户口的区别,实行人口在大区(比如华东)内的自由迁移22。这一“深入”改革方案实施已经七年了,但基本上一直是处于延缓和停顿状态,尽管每年,尤其是三月(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的会期)前后,官方媒体都会有种种报导和新闻宣布户口制度的“根本性(深入或者重大)改革措施(方案或者法令等等)即将出台”之类23。

2002年中,户口改革就被明令暂停,以便增加从江泽民到胡锦涛权力交替时期的社会稳定。到2003至2004年,有些地区又重新启动了改革,但很快又陆续悄然停顿下来。在县城以上城市,改革尤其进展缓慢,时有反复。比较典型的是河南省会郑州市在2003年的“大跃进式”户口制度改革,在实施第二年就不得不“全面叫停”24,因为该市雄心勃勃的三年内扩展市区城市户口持有者10%的计划(给25万外来人口以郑州市户口),在实施一年后就导致了该市公立中小学的高度拥挤、交通严重拥挤和水电的严重匮乏。此后,该省其它城市的户口改革也随之停下25。当然,问题的实质并不是一个资源绝对不足的问题,而是原有城市特权阶层如何分配共享资源的问题。就在郑州因为无钱扩建学校、道路和水电设施而“被迫”停下户口改革的同时,该市一个比较穷的惠济区政府就花费了巨额资金(七亿多元)修建了“赶超(美国)白宫和迪斯尼乐园的”豪华政府办公大楼和官员住宅26。到2006年,郑州市还进一步收紧了户口政策,恢复了严查户口身份证件的做法,以加强通过户口制度来控制社会(尤其是外来流动人口)。此举,据报导,得到了该市大多数居民的支持27。

其它许多大城市和中心城市,如上海、武汉和广州,都有类似郑州的改革停顿和“回潮”现象28。除了各地已经实行很久的要价不一的“用户口换人才”和“用户口换投资”的种种变通措施外,户口制度依然是限制和控制人口迁移流动的全国性大水闸。有的地区,如比较落后贫穷的贵州,则时而用降低小城镇准入条件的办法来刺激城市经济的增长。另一个西部省份陕西,则试过用小城镇户口来吸引农村人口去治理荒山沙漠,种草种树29。而在真正吸引人的地区,如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以户口来划分本地人与外地人的不同待遇、权利和身份,依然大体如旧30。2005年,十一个省区又开始了一波大张旗鼓的户口改革,实行已经耽搁许久的2001年改革方案31。几个月后,这次“改革”又告停顿32。到2008年,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明确声明:“户籍制度改革不会一刀切,大中小城市肯定会有区别。”33

有意思的是,负责执行户口制度的公安部对进一步改革户口制度似乎比各地地方政府和“某些”中央部委要更加积极。这也许反映了中共高层希望取消户口制度种种“后加”的不堪重负的资源和人口分配功能,从而精简和强化该制度控制社会的核心政治功能34。而以经济增长(GDP)和地方稳定为政绩考核主要标准的地方政府,则对必定要重新分配大量资源、影响生产性投资并带来小区人口变动的户口改革,想方设法地加以阻挠。富裕的广东省政府就声称,仅仅是有限度的户口改革也要每年增加社会福利支出10%以上,令其“无法承担”35。于是不仅大城市如郑州、广州、南京反复减缓甚至停止2001年的户口改革方案,中小城市如呼和浩特也几乎公开地对上抗命,甚至以本地的繁荣稳定为由,拒绝执行给“合格”的外来人员以本地户口的上级指令36。

在严格的政治控制下,进展缓慢而又高度地方化的户口改革至今总体上有利于大中城市的居民、富裕人群和有市场需求的流动劳工。对边远地区来说,户口改革则造成了大量人才和资金进一步流失到中心城市和发达地区去的新问题。城市附近的农村人口(尤其是缺乏高等教育和城市需求的工作技能的多数人口)则更加损失巨大:他们常常在给予了一个空头的“城镇户口”名义后就失去了土地(地方政府官员常常以“国有化”名义将土地廉价征用后转手高价出卖给连手的开发商),但却基本上无法享受到原来城市户口持有者早已获得的种种好处和福利,成为所谓“三无”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会福利)人口37。

对于户口制度改革的前景,中国大陆学者们多不乐观38。中国户口制度的官方专家王太元坦承:“中国的户口改革每次一触及有关部门的利益就停滞下来”,从而造成了户口改革的所谓“宣布了的并不真正执行,执行了的并不真正完成,完成了的并没有良好配套”39。

四 结语:“水闸”和“水泵”依然重要

除了迎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适应改革开放现实的一系列变通灵活做法外,三十年来中国的户口制度在技术上有了许多改进,在包装和执行上有了不少软化、美化以及地区化的举措,但其基本框架、机制和主要功能依然如旧。依赖威权政府的行政指令,但在相当程度上灵活化了的户口制度正在和一个粗放市场经济里强大的金钱拜物教力量相结合,构成目前中国民众经济、政治与社会文化生活的独特生态环境40。只要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具有高度政治效用、得到新兴中产阶级和统治精英支持的户口制度将会继续存在下去,并发挥其重大而复杂的作用。一方面,它继续发挥其巨型水闸式的功能,拦阻和排斥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并控制调节人口流动;另一方面,它又是主要服务于城市人群和政府意志的巨型水泵,大量吸纳和集中全国的人才、资金和劳力41。

户口制度的这一水闸和水泵功能一旦失去,就会给中国繁荣发达的城市群带来洪水般的巨大冲击,大大削弱共产党一党执政的统治力量,同时也会根本性地消减中国经济奇\的一大“秘密”源泉,即通过政府行为对大多数人口实行长期剥夺、利用和压制。将户口制度改革成纯粹的人口登记证明和信息制度,甚至取消这一制度,使每个人都拥有完整的公民权,仍然是大多数中国人民的一个理想和目标;其实现需要中国政治的根本性变革,也将昭示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一个全新模式和方向。

注释

1.关于户口制度的全面研究,参见Fei-Ling Wang, Organizing through Division上and Exclusion: China‘s Hukou System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较早的户口制度研究还有:Tiejun Cheng and Mark Selden, The Origins and Social Consequences of China’s Hukou System“, The China Quarterly, vol. 139 (September 1994): 644-68; Dorothy J. Solinger, Contesting Citizenship in Urban China: Peasant Migrants, the State, and the Logic of the Market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9); Delia Davin, Internal Migration in Contemporary China (New York: Palgrave, 1999); Michael R. Dutton, Policing and Punishment in China: From Patriarchy to The Peopl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改革开放使得中国大陆的户口研究略有解禁,近年来出版了一些户口研究的成果,如俞德鹏的《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由于种种限制,中国大陆关于户口研究的学术成果尚普遍缺乏深度、广度和力度,多为政策性阐述或者局限于某一方面(如人口流动或者城乡对立问题),但常富有数据价值。

2.Fei-Ling Wang, Brewing Tensions while Maintaining Stabilities: The Dual Role of the Hukou System in Contemporary China“, Asian Perspectives 29, no. 4 (2005): 85-124.

3.孩子可以沿袭父亲的户口是一个深得人心的改革。但该议在1999年提出后,直到2003年才开始落实。北京更是到2006年才开始有控制地落实。参见《北京户籍政策放宽 未满18周岁者都可随父落户》,2003年9月5日,转引自新浪网,http://news. sina.com.cn/c/2003-09-05/05571679419.shtml;《北京晨报》,2006年4月7日。

4.有关户口制度“使命”的内部表述,参见蒋先进、罗丰主编:《警察业务实用全书:治安管理卷》北京:群众出版社,1996),页218、220;公安部人事培训司编:《户政管理教程》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页5、161-73。关于户口制度功能的全面分析,参见Fei-Ling Wang, Organizing through Division and Exclusion, chap. 5。

5.关于三十年来户口制度改革的分析描述,参见Hein Mallee, China‘s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under Reform”, Development and Change 26, no. 1 (1995): 1-29; Lei Guang, Reconstituting the Rural-Urban Divide: Peasant Migration and the Rise of `Orderly Migration’ in Contemporary China“,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10, no. 28 (2001): 471-93; Tingting Zhang, Guest Editor‘s Introduction”, 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 34, no. 3 (2001): 3-8; Fei-Ling Wang, Reformed Migration Control and New Targeted People: China’s Hukou System in the 2000s“, The China Quarterly, vol. 177 (March 2004): 115-32。

6.参见《南方都市报》,2004年9月30日;《羊城晚报》,2006年8月23日。

7.《北京公布12类专业外地毕业生有留京资格》,《京华时报》,2008年2月14日。

8.据估算,要通过投资企业来获取北京城市户口(雇用100个工人并且每年上缴80万 元税金),必须要有大约800万到1,600万元的净资产,参见中华网,http://news. china.com/zh_cn/focus/hjzd/,2002年1月19日查阅。但是,1990年代末期中国的 私人企业平均规模仅有大约53万元资产,参见中国新闻社报导(电讯稿),2001年 10月1日。

9.参见《文汇报》上海),2004年9月2日;《羊城晚报》,2006年8月23日;《北京 青年报》,2006年9月7日。关于中国大学升学录取中因户口差别造成的巨大不公 平,参见Fei-Ling Wang, Organizing through Division and Exclusion, 139-47。

10.公安部政治部编:《公安业务基础知识》(北京:群众出版社,1999),页75- 76。另参见《中国青年报》,2002年1月5日;《京华时报》,2005年8月30日。

11.《e警察开始亮相 户籍档案开始电子化》,2001年9月18日,转引自广州科技 网,www.gzkj.gov.cn/kjxx/newsDetail.jsp?infoId=27436;《新华每日电讯》(福州),2005年2月17日。

12.《湖南日报》,2002年1月20日;《人民日报(华东版)》,2002年1月9日;《南方 都市报》,2001年9月8日;《新华每日电讯》(北京),2001年12月24日;《新民晚报》,2004年9月29日。

13.《人民日报》北京),2005年11月4日;《信报》(北京),2006年1月26日;《财经 日报》(北京),2006年6月26日。

14.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2004年10月1日。

15. 按照中国法律,不同户口区的人所得的国家和保险赔偿金大为不同(尽管保险费 是一样的),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院2003年20号),2003年12月26日颁发。但从2006年 起,国家开始实行全国一致的国家人身伤害赔偿金;地方法院也开始裁定保险赔付 不再考虑户口区域的差别。参见《晨报》,2006年3月11日;《华西都市报》,2006年 7月10日;《重庆晨报》,2006年12月13日;《东方今报》,2006年12月20日。

16.《北京青年报》,2005年9月14日。

17.张英红:《孙志刚之死与制度之恶》,《中国报导周刊》,2003年5月8日,www. weekmag.com/html/1686.htm;《财经时报》,2003年6月15日;《长沙晚报》,2003年 6月13日;《新华每日电讯》(北京),2004年6月21日。

18.比如,见中国大陆网络媒体来自各地的有关报导:北京,www.bjbbs.com/bbs/ read.php?tid=8750,2005年10月12日;广州,http://news.sohu.com/20060906/ n245190502.shtml,引自《暂住证谋变突围》,《南方都市报》,2006年9月6日;武汉, http://legal.people.com.cn/GB/42733/4514687.html,2006年6月22日;广东,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737231.shtml,2006年6月 23日;上海,http://bbs.2500sz.com/Dvbbs/dispbbs.asp?boardid=40着id= 288214,2007年1月16日。

19.《北京奥运期间考虑控制流动人口:劝返部分民工》,《华夏时报》、《北京晨 报》,2006年9月15日。

20.”Unreported World: China‘s Olympic Lie“, July 2007, www.veoh.com/videos/ v1357069DKZqmaty; The Terrible Secrets of Beijing’s Black Jails‘”, Spectator (London), 10 October 2007.

21.《人民日报》(北京),2001年9月24日。

22.《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问答》,《人民日报(华东版)》,2001年8月29日。

23.如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向中共中央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的报告, 2005年10月25日。参见《法制日报》,200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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