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佳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488 次 更新时间:2009-09-07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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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佳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以下简称国史)研究是一门相对年轻的新兴学科。它最早的成果可以追溯到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人民教育出版社1955年出版的《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和新中国五年简史》,以及1958年由河北北京师范学院师生编写、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但从严格意义上说,国史研究是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总结建国以来历史开始的。1979年,中共中央在准备庆祝建国30周年大会讲话稿的过程中,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及其经验教训进行了简要回顾和初步总结。接着,用一年零八个月时间起草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历史决议》),在1981年的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通过。《历史决议》讲的虽然是党的历史问题,但这些问题同时也是国家的重大历史问题;具体起草的虽然是专门的写作班子,但邓小平、陈云等一些老一代革命家提出了许多指导性意见,在党内四千多高中级干部和一部分党外人士中还进行过认真讨论。因此,制定决议的过程可以说是一次高层次集体研究国史的过程,为此后的国史研究指明了正确的理论方向。

接着,在胡乔木的倡议下,中国社会科学院提出了关于对建国以后各条战线的历史经验作出有科学价值的总结、编撰系列专著的方案,并经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中央宣传部部署,编辑出版了大型丛书《当代中国》。这套丛书按照部门、行业、省市、专题分卷,历经十余年,先后动员约十万多学者和干部参与编写,陆续出版了150卷,约1亿字,内有3万多幅图片。它所利用的档案资料之丰富确凿,包含内容之全面系统,都是空前的。同时,有关方面还出版了大量可供国史研究利用的文献档案资料。其中有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等共和国主要领导人的文选、文集、文稿、传记、年谱,有1949年至1965年的《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和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起,历次党的代表大会的重要文献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以及薄一波、杨尚昆等共和国重要领导人的日记、回忆录。所有这些,都为国史研究的开展提供了基础性的条件。

20世纪90年代初,当时的中共中央党史领导小组借鉴中国历史上由国家设立国史馆的传统,提议并经中央批准,成立了专事编纂和研究国史的当代中国研究所。该所建立后,创办了以出版国史著作为主业的当代中国出版社和刊发国史研究成果的杂志《当代中国史研究》,成立了联系全国国史学界的学术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自2001年起,又经中共中央书记处原则批准,集中力量编写并陆续出版编年史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年》,还建立了面向国史学界的学术年会制度,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合作创办了国史系。与此同时,许多中央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政府也纷纷建立本部门或本地区的当代史研究机构,各地的社会科学院和高等院校在许多学科内也建立了当代史的研究部门,有的高等院校还开设了国史课程,设立了以国史为专业方向的硕士、博士学位点。如果算上从省到县各级地方志部门对建国后志书的编修,各级地方档案部门对建国后历史档案的整理研究,全国研究国史的机构就更多了。这些机构产生了不胜枚举的研究成果,培养了众多的专门学者,促使国史研究作为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逐步登上了学术舞台。

尽管如此,国史研究(包括国史编纂)与史学的其他分支学科相比,目前从总体上看尚处于初创阶段。多年来,国史学界的学者们在国史研究的理论探索和国史学的学科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不懈努力,但对许多问题的认识仍有待于深化和系统化。本文试图在学界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再就其中的几个主要理论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以为国史研究学科体系的构建添砖加瓦,抛砖引玉。

一、关于国史与国史研究的定义

(一)什么是国史?

如前所述,国史是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共和国960万平方公里范围内社会及社会与自然界关系的历史。它是中国历史的自然延伸,是正在行进并且不断向前发展着的中国断代史,是中国历史的现代部分或当代部分,即中国现代史或中国当代史。

现代史、当代史与古代史、近代史一样,都是对历史分期的表述。从各国情况看,有的把四者加以区别;有的把近代史与现代史合并,只称近代史;有的则把现代史与当代史合并,只称现代史。而且,对近代史、现代史、当代史的内涵,不同国家、不同时间、不同学者的界定也不一样。就是说,这些概念都不是绝对的,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形态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个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因此,历史分期主要应当依据社会形态的变化。我国史学界正是运用这一观点,把1840年中国由封建社会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作为中国古代史和近代史的分水岭。如果仍然运用这一观点,本来应当把1949年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区分中国近代史和现代史的分水岭。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史学界、教育界一度把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作为中国现代史的开端。这样划分近代史和现代史,旨在突出新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区别,但却忽略了社会性质问题,混淆了革命史与国家史的界限。尽管也有学者主张近代史应延伸至1949年,但由于那时新中国刚成立不久,国史研究没有提到日程上来,这种分期在学术上的矛盾还不十分尖锐。自上世纪80年代国史研究兴起之初,人们为了避开对“现代史”的既有定义,提出了“当代史”的概念,使这一矛盾又被暂时掩盖起来。但随着新中国历史的发展和中国近代史及国史研究的深入,“现代史”原有定义的弊端日益突出,到了非改变不可的地步。

目前,在国家学位工作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目录隶属历史学的二级学科里,设有世界史、中国古代史和中国近现代史等专业,却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或中国当代史专业。这反映了20多年前设计学科、专业目录时的情况,却给国史、当代史的研究与教学造成了种种不便和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又把国史、当代史放到了近现代史专业中。应当说,这两种做法都不合适,尤其后一种做法更不妥当。因为,中国现代史原有定义是把1919年作为起点的,如果在不改变这个起点的前提下就把国史和当代史并入现代史,势必模糊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对于中国社会形态变化的划时代意义。正确的做法应当是,统一中国历史阶段划分的标准,将中国近代史的上下限由原来的1840年至1919年改为1840年至1949年,并将中国现代史的起点由原来的1919年推迟至1949年。在这个前提下,再把中国现代史与国史、当代史合并。合并后,可以称“中国现代史”,也可以称“国史”或“中国当代史”。不管称什么,都应当把中国现代史专业从现有的中国近现代史专业中独立出来。这个意见,史学界早已有人提出,近些年更成为广泛的共识。新近被高等院校政治理论课采用为教材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就是这样分期的。不过,要使它被国家的学位工作所接受,最终还需要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

历史分期是动态性的,不会一劳永逸,随着时间的延续,原有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当代史的上下限,还会发生相应改变。例如,再过100年,可能需要从现代史中分出一个独立的当代史来。不过,这是由后人考虑和解决的问题了。

(二)什么是国史研究?

这个问题要比什么是国史稍微复杂一些。一般说,国史研究是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中国历史为研究对象的。具体说,是指对1949年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内(包括领空、领海、岛礁)的社会及社会与自然界相互关系发展变化过程的研究。它不仅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教育、文化、外交、军事等内容,也包括人类活动造成的生态灾害,或气候异常、地震、泥石流等等给人类造成的自然灾害;不仅要对国家整体历史进行研究,也会涉及到地方史、部门史、行业史等专史的研究;不仅要对中央政府管辖区域内的历史进行研究,对暂时未受中央政府管辖的一些地区的历史也要研究。在这个层次上,国史研究与中国现代史或中国当代史的研究是完全吻合的。

在有些情况下,国史研究(包括国史编纂)只指对国史的宏观研究,即人们通常说的通史研究。这个层次上的国史研究,内涵与中国现代史或当代史研究的内涵稍有不同。它只研究国史中带整体性、全局性的内容,而不研究地方史、部门史、行业史等专史的内容;只研究中央为促进祖国统一而做出的各种努力,以及中央政府管辖区域同暂未受中央政府管辖区域,例如1949年后的大陆与台湾之间,大陆与1997年和1999年主权回归前的香港、澳门之间,政治、经济、文化、人员方面的互动,而不研究这些区域自身社会历史的变化。现在已经出版或正在编纂的国史书,如各种简史、史稿、史纲,大多属于这个层次的国史研究。

要明确什么是国史研究,尤其要弄清楚它与中共党史建国后部分研究的关系。因为这个问题不弄清楚,不仅影响人们对国史研究内涵的理解,甚至会使人产生对国史研究存在必要性的怀疑。

毋庸讳言,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核心领导力量,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定等,必然对共和国的建设和发展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党史是国史的核心内容,建国后的党史走向决定着国史的走向。因此,国史研究与党史建国后部分的研究,在内容上难免会有许多交叉和重合。比如,党在建国后的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以及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等党的领袖人物,也同时是国史上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国史研究对这些不可能不涉及。另外,国史研究与党史建国后部分的研究之间,在理论上也肯定有一些相同、相近、相通之处,很难截然区分。比如,一个国史学者对国史分期、主线、主流等问题的看法,也会是他对党史建国后部分同类问题的见解。

但应当看到,中共党史研究与国史研究的学科属性毕竟有所不同。党史研究的对象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它的学科定位为政治学;即使从史学角度看,它也属于专史研究的性质。而国史研究的对象是中国在现代或当代的历史,与中国古代史、近代史研究相衔接,纯属史学学科,而且是断代史性质。因此,党史研究与国史研究无论在研究角度、范围、重点上,还是在研究方法上,都必然会有很多不同。

1、关于研究角度。中共党史研究是从执政党的角度出发,来研究党在建国后的历史。它要研究的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如何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如何把这些路线、方针、政策变成国家意志,如何处理与各参政党之间的关系,如何与国外政党交往,如何进行自身建设等等。而国史研究,则是从国家的角度出发来研究这一历史的。它要研究的是国家政权机关如何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如何组织国家的经济、社会、文化、外交、国防等各项事业的建设,如何进行机构改革和提高自身效率,以及各参政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是如何参政议政的。比如,同样是研究改革开放的历史,党史研究主要应从制定政策的背景、过程和结果入手,而国史研究则应从改革开放本身的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的变化入手。

2、关于研究范围。对中共党史建国后部分的研究,主要研究的是中国共产党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及其执政规律和经验。因此,它研究的范围必然是中共作为执政党自身及其影响之内的事务,例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会议、重要事件、重要人物,以及在它们的作用下,社会领域所发生的变迁。至于社会领域里的某些变迁,例如人口、婚姻、民俗、服饰、饮食、娱乐方式、人际交往,乃至语言的变化等等,尽管与中共党史或多或少也有一定关联,党史研究也会有所涉及,但却不可能专门研究,不可能在党史研究中设人口史研究、社会史研究、民俗史研究等研究方向。另外,在党史研究中可以也应当进行中共的经济思想史研究、法制思想史研究、宗教政策史研究,却不可能设中共的经济史研究、法制史研究、宗教史研究的研究方向;在党史研究中可以也应当研究中国共产党与八个参政党之间的关系,但却不可能研究参政党自身的历史。否则,就不成其为中共党史研究了。而这些对于国史研究来说,不仅是可以研究的,而且是必须着力研究的。这说明,国史研究的范围要比党史研究宽得多。

3、关于研究重点。中共党史建国后部分研究的重点应当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和重大决策出台的过程,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的发展状况,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党的会议和文献,党的重要人物和模范,以及党执政的经验和教训。国史研究虽然也会涉及其中一些最为重要的内容,但更多的应当研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的决策过程,法律的制定和修订过程,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和举措,各级政治协商会议参政议政的情况,国家各项建设事业的进展和有突出贡献的人物,国家机关建设及施政的经验与教训等等。例如,在经济问题上,党史研究应当侧重于基本经济制度、宏观经济政策的建立和制定过程,而国史研究则需要侧重于相对具体一些的经济制度、经济政策,如财税制度、金融制度、产业政策、外贸政策等建立和制定的过程,以及土地使用状况、产业结构、进出口贸易、货币发行、税收种类、城乡居民收入等变化的情况。

4、关于研究方法。中共党史研究和国史研究都要运用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和方法论进行研究,例如,都要从历史事实出发,充分收集、慎重选择和严谨考证史料;都要对问题进行整体和系统分析,通过比较来认识事物;都要把问题放到一定历史范围之内,用社会存在说明社会意识,并进行阶级或阶层分析;都要借鉴中国传统史学和国外史学,特别是西方新史学的有益方法;都要汲取社会科学中其他学科的科学方法,争取与自然科学相关学科的合作,开展跨学科的研究。但是,中共党史研究作为政治学的分支学科,无疑需要更多地运用政治学的方法,而且更多地研究中共执政后所遇到的一些在中国古代史、近代史研究中没有遇到过的问题,如中国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等问题。而国史研究作为历史学的分支学科,则应当基本运用史学的方法,更多地研究一些在中国古代史、近代史中就存在的问题,如财税制度、政区划分、农村社会组织、民间宗教、防疫机制等等。在史书的编纂方面,国史研究除了要运用当今通行的章节体外,还要考虑如何创造性地继承中国史学的传统体裁与体例,如纪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典制体、方志体、史地体等,以便做到与中国历代史书相呼应。

总之,国史研究与中共党史研究各有各的学科属性、研究任务和社会作用,谁也代替不了谁。现在一些国史书与党史书存在内容雷同或近似的现象,并非它们的本质属性使然,而是由于国史书过多地写了本该由党史书来撰写的内容,党史书则过多地写了本该由国史书来撰写的内容。这正是今后需要通过加强国史研究和党史研究这两个学科的学科建设加以解决的问题,而不应当成为怀疑国史研究存在必要性的理由。

二、关于国史的分期

对历史进行分期,即所谓“断限”,是史学工作者帮助人们认识历史发展不同阶段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性的一种方法,是历史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之一,也是分歧最多的问题之一。由于历史分期既取决于历史观,也取决于人们对历史认识的角度、重点和方法,因此,在历史分期上众说纷纭是毫不奇怪的。

目前,国史学界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的分期方法,大致有以下四种:

1、四分法。即根据《历史决议》,将国史划分为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伟大历史转折以后的时期。

2、五分法。即在第一种分期的基础上,将“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再以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为界,分为“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两个时期。

3、六分法。即在第二种分期的基础上,将“伟大历史转折以后的时期”,再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界,分为“在徘徊中前进的两年”和“社会主义建设历史新时期”。

4、八分法。即在第三种分期的基础上,将“社会主义建设历史新时期”进一步分为三个阶段,即以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召开为界,划分为“改革开放初期”和“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再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为界,把2003年以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经济社会进入科学发展的改革开放新阶段”。就是说,把迄今为止的国史概括为八个时期:三年恢复,四年改造,十年探索,十年“文革”,两年徘徊,改革开放之初,建立市场经济,进入科学发展。

当然,上述分期只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种。如果细分,还可以再分出一些。比如,“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在《历史决议》中就被分成了三段,即“五一六”通知到中共九大,中共九大到十大,中共十大到“四人帮”被粉碎。

以上对国史的几种分期,都有一定道理。不过,为了更大程度地体现国史的特点,我倾向于从经济社会发展道路或目标模式的角度来观察和划分历史时期。如果按照这种分期方法,共和国成立至今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时期:

1.1949-1956年。这是结合中国实际学习苏联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时期,或者说是以苏联的建设道路为目标模式的时期。

2.1956-1978年。这是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时期,或者说是要突破苏联模式,试图用计划经济体制加群众运动搞建设的时期。

这里之所以把十年探索、十年“文革”和两年徘徊统统放在一起,都作为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时期,是因为十年“文化大革命”虽然造成了灾难性后果,但就其本质来说,仍然是对中国自身道路的一种探索。《历史决议》在分析“文化大革命”发生的历史原因时讲:“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不长,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更短,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有些已经比较清楚,更多的还有待于继续探索。我们党过去长期处于战争和激烈阶级斗争的环境中,对于迅速到来的新生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全国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科学研究。”“从领导思想上来看,由于我们党的历史特点,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在观察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新矛盾新问题时,容易把已经不属于阶级斗争的问题仍然看做是阶级斗争,并且面对新条件下的阶级斗争,又习惯于沿用过去熟习而这时已不能照搬的进行大规模急风暴雨式群众性斗争的旧方法和旧经验,从而导致阶级斗争的严重扩大化。”“对于党和国家肌体中确实存在的某些阴暗面,当然需要作出恰当的估计并运用符合宪法、法律和党章的正确措施加以解决,但决不应该采取‘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方法。”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严重错误的时候,“还始终认为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所必需的,这是他的悲剧所在”。这些分析说明,“文化大革命”虽然是对社会主义的一种失败的探索,但毕竟是对社会主义的探索。因此,把那十年纳入到从1956年开始的对中国道路的探索,既符合历史实际,也有利于科学地认识那段历史。另外,两年徘徊虽然停止了“文革”,但它所追求的目标仍然是回到“文革”以前的那种探索状态。因此,把它放到探索中国道路的时期也是合适的。

3.1978-1992年。这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时期,或者说是在经济体制上试图采用计划经济加市场调节模式的时期。

4.1992-2003年。这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新局面的时期,或者说是确定建立并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期。

5.2003年至今。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时期,或者说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的前提下,开始注重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时期。

在国史分期问题上,只要是从历史本身的客观事实出发,从反映历史阶段性特征与内在规律的角度观察,各种划分历史时期的意见都可以也应当在学术范围内进行平等讨论,不应当只把某一种意见作为绝对正确,而把其他意见斥为绝对的错误。列宁说过:“自然界和社会中的一切界限都是有条件的和可变动的”。同样,历史的分期界限也不会是静止的。随着历史的发展,比如说到建国100年、200年,人们再来给国史分期,肯定会和现在有所不同。

在历史分期上的不同意见当然不全是学术性问题,其中也有属于政治性问题的。例如,有人提出,中国自1840年以来的历史只有两个时期,一是从1911年开始的共和时期,一是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时期。这种分期从表面看似乎在提高改革开放的历史地位,实则完全无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根本性变革,因此,它所说的改革开放与中国实际实行的改革开放并不是一回事。中国实行的改革开放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之上的改革开放,而它所说的改革开放是指继承资产阶级共和国道路的所谓改革开放。还有人提出,鸦片战争至今的中国历史有三个时期,新中国成立之前为近代史,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为现代史,改革开放以后为当代史。这种观点从表面看好像也在抬高改革开放的历史地位,但深入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它把鸦片战争、新中国成立和改革开放并列当成历史断限的标志,势必抹杀新中国在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社会形态的一致性,同样会导致对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一基本事实的否定。显然,这些观点不仅在政治上是极其错误的,在学术上也是十分荒谬的,不过是借历史分期为由,表达某种政治主张罢了,因此不在我们要讨论的范围之内。

三、关于国史的主线

所谓历史的主线,是指贯穿历史全部过程并始终支配历史沿着某种既定方向前进、反映历史发展内在动力的基本线索和基本脉络。认清历史的主线,有助于揭示历史发展的原因,认识其特点,掌握其规律,预测其趋势,因此是历史研究中又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历史主线如果是在历史发展最终根源这个层次、这种意义上去理解,可以说只有一条,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但如果把历史作为某个特定空间、时间内人的主体活动与客体物质关系交互作用的鲜活过程,从历史发展的具体动因这个层次、这种意义上理解,则主线不会只有一条,而会有多条。因为,历史是由人创造的,而人的动机、目的是多方面的,即使处于主导地位的动机和目的也不会只有一个。它们必然会与事先已确定的现实关系的前提和经济条件相互作用,共同影响、左右历史的发展,使历史就像交响乐有第一主题、第二主题那样,呈现出多条主线。国史当然也不例外。

目前在国史研究中,对国史主线的提法虽不只一种,但大多主张主线只有一条。这些提法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种提法认为,国史的主线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这种提法虽然抓住了国史的本质特征,但并没有揭示出贯穿迄今为止国史全部过程、并始终左右着国史发展的基本动因。因此,与其说它是国史的主线,不如说是给国史下的一个定义。

再一种提法认为,国史的主线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种提法虽然说出了贯穿国史并反映其发展的内在原因,但它对于其他许多国家许多时段的历史同样适用,并没有揭示出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这一特定过程的特殊动因。因此,也不宜把它说成是国史的主线。

还有一种提法认为,国史的主线是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这无疑是贯穿国史并左右国史、反映国史发展特殊动因、具有国史特点的一条主线;国史中一系列重大事件的深层原因,都可以从这条主线中找到答案。但它并非国史唯一的主线,因为只要再认真分析一下便会看到,在国史中还有一些贯穿始终的重大事件,另有与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并行的动因,是这条主线所涵盖不了的。如果把它看成唯一的主线,会发生一些难以解释的问题。

比如,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刘少奇都说过建国后要搞一段新民主主义,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发展10年、15年、20年,然后再向社会主义过渡。但新中国刚建立3年,毛泽东又提出从现在起就向社会主义过渡。为什么会发生这个变化?如果说国史的主线只有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这一条,会使人得出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目的是为了尽快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结论。这不符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也容易给反对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人提供口实。

实际情况是,新中国成立之前,毛泽东、刘少奇所以主张建国后要允许资本主义发展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主要是考虑中国要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面对工业极其落后、国家资金不足的局面,只能先通过发展农业、轻工业逐步积累基金,然后再发展重工业;相应地,只能在国家把官僚买办资本主义经济变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同时,尽可能利用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然后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然而,进入1952年后,随着恢复国民经济任务的顺利完成,国营经济在工业生产中比重的增加,土地改革后农民互助合作化运动的普遍开展,以及朝鲜战局的趋于平稳,大规模工业化建设的任务被提上了日程。在编制“一五”计划草案时,财经部门对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和美欧等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的道路进行了比较,反复权衡国内政治、经济和国际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利弊得失,认为形势不允许中国再按原先的设想,慢慢腾腾地搞工业化,要尽快提高国防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生产的能力,必须学习苏联,走快速工业化即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道路。因为,对于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来说,一不能像帝国主义国家那样对外发动侵略战争,掠夺别国资源;二不能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对内实行剥削制度,搜刮人民的劳动成果,而只能像当年苏联那样,采取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应实行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公有化,在保证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基础上,把资源最大限度地用于工业化的基础建设。显然,这样做已不再是新民主主义政策,而是社会主义政策了。

根据现有材料,毛泽东第一次正式提出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是在1952年9月24日的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那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并听取周恩来、陈云汇报就争取苏联全面援助我国“一五”计划建设与斯大林会谈的情况。这绝不是偶然的巧合,它反映了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苏联答应对中国给予全面援助,以及决定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三件事情之间的内在联系,体现了共和国第一代领导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审时度势的高超领导艺术。而且,毛泽东当时说的是现在就开始过渡,并用15年左右时间完成过渡,这与原先提出的先用15年左右搞新民主主义,然后一个早晨进入社会主义的设想,在最终时间上并没有太大差别。因此,是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决策决定了向社会主义的提前过渡,而不是为了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才优先发展重工业,更不是为了尽快实现社会主义而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

中国近代历史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两重使命:第一,实现工业化,使国家独立、民族富强;第二,实现社会主义,彻底解放工人阶级和劳苦大众。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上说:“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不但是为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斗争,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而斗争。”建国前提出先搞十几年至20年新民主主义、然后再向社会主义过渡是出于这一原因,建国后提出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并用十五年左右时间完成过渡,同样是出于这一原因;搞全行业公私合营是出于这一原因,搞农业合作化运动,同样是出于这一原因。早在制定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时,毛泽东就指出,工业化是“主体”,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两翼”。就是说,向社会主义过渡是围绕工业化,为着工业化的。尽管在1955—1956年“三大改造”运动高潮时存在要求过急、搞得过粗等缺点,但深入分析一下便不难看出,其根本原因还是围绕工业化、为着工业化的,是为使各种原材料首先保证计划内的重点建设的需要。在1958年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有过“提前进入共产主义”等荒唐口号,但透过那些表面的政治口号仍不难看出,其深层原因也是围绕工业化、为着工业化的,是试图通过群众运动和扩大农村核算单位等低成本办法,进行大规模农田和水利基本建设,以提高粮食、棉花等农作物的单产,适应快速工业化的需要。

后来,1964年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在20世纪末实现工业、农业、科学技术和国防的四个现代化;2002年的中共十六大又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21世纪头20年内基本实现工业化。所有这些都说明,工业化、现代化始终是新中国追求的目标、发展的动力。实现这个目标是为了给社会主义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条件,而实行社会主义政策则是为了给工业化、现代化创造有利的制度前提。因此,争取早日实现中国工业化、现代化,同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一样,都是贯穿国史、反映国史发展内在动因的主线。

另外还要看到,新中国成立后,在周边地区和边境一带进行过几场规模不等的局部自卫战争。如果说这些自卫性质的战争也是受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或争取早日实现中国工业化、现代化动因的支配,同样会导致错误的结论,似乎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或争取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就要同周边国家磨擦、打仗。然而,这些自卫战争的实际原因并不是这样,而是由于中国的安全、主权、领土完整受到了威胁和侵犯。可见,除了探索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争取早日实现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这两条贯穿国史的主线之外,还有一条主线在国史中起作用,那就是维护中国的国家安全、主权和领土完整。新中国在周边地区和边境一带进行的自卫战争受的是这条主线的支配,平定西藏少数分裂分子的叛乱,反对“两霸”,收回港澳主权,遏制“台独”,打击“藏独”和“疆独”,坚持在领海岛屿和岛礁问题上的立场等等,也都是由这条主线支配的。

所以,我认为国史的主线至少有三条: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争取早日实现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维护中国的国家安全、主权和领土完整。在这三条主线中,第一条最重要,但是它代替不了另外两条主线。新中国近60年的历史说明,这三条主线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共同影响和左右着国史的发展,共同决定着我们国家始终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中华民族的利益为自己的最高利益。迄今为止在国史中发生的所有重大事件,几乎都可以从这三条主线中找到答案。同时,从这三条主线也可以预测出中国的未来走向。它们就像三个主题,交汇演奏了和正在继续演奏着恢宏壮丽的共和国史交响曲。

四、关于国史的主流

所谓国史的主流,指的是在迄今为止的国史中,究竟成就是主要的还是失误、错误是主要的;或者说,对国史的评价,从总体上说究竟是以正面为主还是以负面为主。目前,国史学界对改革开放后的历史,分歧不大,多数都认为成就是主要的;但对改革开放前的历史,分歧就大了,不少人或明或暗地认为失误和错误是主要的,个别人甚至把那段历史描绘成专制的、黑暗的历史,比旧中国更坏更糟。因此,要回答什么是国史主流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看待改革开放前的历史,特别是那段历史中发生的失误和错误。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的历史,如果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划分的话,刚好前后各占一半。应当承认,前29年确实有过不少失误和错误,有的错误甚至是全局性、长时期的,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严重挫折和损失。对此绝不应忽视,更不应掩盖,否则不可能从中吸取教训。但如果不是客观、全面而是孤立、片面地看待它们,同样不可能正确总结经验,而且还会一叶障目,把改革开放前的历史看成一无是处、一团漆黑,导致对那段历史的全盘否定,从而影响对新中国整个历史的总体评价。

要正确看待改革开放前那段历史的失误和错误,我认为必须树立以下四个观点。

第一,要把失误和错误与那段历史取得的成就放在一起权衡轻重,分清主流与支流。

对于改革开放之前29年的历史性成就,党中央在改革开放后的不同时期都作过评价,观点是明确的和一贯的。例如,1979年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革命已经使我国大大缩短了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我们尽管犯过一些错误,但我们还是在三十年间取得了旧中国几百年、几千年所没有取得过的进步。”1981年的《历史决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历史,“总的说来,是我们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历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我国今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1989年江泽民同志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四十年,是中国历史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四十年,是经历艰难曲折、战胜种种困难、不断发展进步的四十年,是中华民族扬眉吐气、独立自主、在国际事务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的四十年。”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使古老的中国以崭新的姿态屹立在世界的东方。”这些评价都涉及到改革开放前29年的基本成就,应当是我们总体评价那段历史的主要依据。只要把改革开放前那段历史的失误、错误,包括像“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那种严重的错误同上述历史性成就放在一起比较,孰重孰轻,什么是主流什么是支流,便会不言自明。

第二,要对失误和错误进行具体分析,不能因为某些历史事件中有失误、错误就全盘否定那些事件。

首先,分析失误和错误是普遍的、全局的现象,还是个别的、局部的现象。例如,改革开放前曾发动过一系列政治运动。其中,像“大跃进”中的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文化大革命”中的“打倒一切、全面内战”等等错误,都是普遍的、全局性的。但像新解放区土改运动和“三反”“五反”运动中的错误,则是个别的或局部性的,而且一经发现,很快得到了纠正。如果不加分析,看到哪个运动有缺点有错误就否定那个运动,势必会得出改革开放前29年的历史是一连串错误集合的结论。

其次,失误和错误有多少就说多少,不能夸大,更不能以偏概全,把正确的合理的地方也说成是错误。例如,新中国成立初期,思想文化领域进行的几场比较大的批判运动,曾发生过把思想性、学术性问题简单化、政治化的倾向,有的甚至混淆了敌我、敌友的界限。这显然是十分错误的。但也应当看到,正是那些大张旗鼓的批判,加上与此同时进行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使文艺界、学术界、教育界原先存在的封建主义的和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民主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思想受到了强烈冲击和迅速清理,使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人民服务和人人平等等无产阶级思想很快为大多数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所接受。如果不加分析,把那几场批判运动中的错误连同其中合理的正确的成分一概否定,那就难以解释,过去仅在革命根据地、解放区占主导地位的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能在短短几年内就成为全国特别是城市中的主流意识形态;也难以解释,为什么马克思主义直到今天仍然能占据着我国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

再次,把犯错误和犯错误的时期加以区别,不能因为某个时期犯了错误,就把那个时期的工作统统否定。例如,“文化大革命”是建国后犯的最为严重的错误,但在它持续的十年时间里,我们党除了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还做了许多其他工作。《历史决议》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仍然保存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还在进行,我们的国家仍然保持统一并且在国际上发挥重要影响。”“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仍然取得了进展。”“在国家动乱的情况下,人民解放军仍然英勇地保卫着祖国的安全。对外工作也打开了新的局面。当然,这一切决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我们的事业会取得大得多的成就。”可见,不能把“文化大革命”运动与“文化大革命”时期简单划等号,不能因为要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就否定“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和政府所做的必要工作和建设上取得的重大成就,更不能因此而否定那一时期党和国家、社会的性质。否则,势必会把那十年从改革开放前的29年中分隔出去,使它同社会主义的历史割裂并对立起来。

第三,要把失误和错误放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把在当时可以避免的和由于客观条件限制难以避免的错误区分开来。

所谓客观条件限制有两种:一种是实践不够,缺少经验;另一种是物质不够,缺少条件。例如,改革开放前在很长时间内积累率过高,对消费品生产的资金和原材料安排不足,给人民生活造成许多困难;尤其是对农业、农民征收过多,造成农村大部分地区面貌长期变化不大。这固然有对积累与消费比重安排不当,对农业、农村、农民兼顾不够的一面,同时也有受到当时物质条件限制的一面。前面说到,新中国成立后要尽快增强国力、巩固国防,只有走优先发展重工业,建立独立、完整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道路。而发展重工业需要大量投资、大批物资和尽可能多的商品粮,从而要求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以便把全国有限的财力、物力,最大限度地用于钢铁、机械、煤炭、电力、铁路等基本建设。这决定了不得不在一段时间内对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副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对木材等原材料实行计划分配;不得不暂时抑制人民的消费,牺牲农民的一些利益。至于后来工作上的失误、错误,只不过是加重了困难的程度,延长了困难的时间罢了。凡事有利必有弊。从根本上讲,这些困难都是为给工业化打基础而付出的必要代价。在当年那种经济文化落后的条件下搞工业化建设,不付出代价是不可想象的。即使改革开放后的今天,在搞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也不可能完全不付代价。不能因为后来条件变了,就把前面实行的政策统统说成是错误。那样看问题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难以对历史作出公正的评价。

第四,要分析造成失误和错误的主观原因,同时也要把好心办坏事与个人专断、个人专断与专制制度加以区别。

在改革开放前29年犯的错误中,有经验不足等难以避免的问题,也有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不够端正等可以避免的问题;在可以避免的问题中,有个人专断造成的,也有急于求成造成的。急于求成固然不对,但正如邓小平所说:“搞革命的人最容易犯急性病。我们的用心是好的,想早一点进入共产主义。这往往使我们不能冷静地分析主客观方面的情况,从而违反客观世界发展的规律。”然而,个人专断与此不同。《历史决议》指出,这种问题的根源在于骄傲,在于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社会原因在于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民主缺少制度化、法律化,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历史原因在于长期封建社会造成的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影响。但必须看到,受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影响与封建专制制度毕竟是两码事。前者是思想作风问题,后者是社会性质问题。社会主义制度从本质上讲,是与个人专断之类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格格不入的。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才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提出并着手纠正这种现象,才能在指出这一问题时不是把它仅仅归咎于某个人或某些人,而是注重于总结经验,并在党和国家的政治体制上进行改革,以免后人重犯类似错误。中共十七大报告在讲到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时强调,要“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这再次说明,封建专制主义思想影响是有其深厚历史根源的,不会只在某个人或若干人身上起作用,也不会在短时间内清除干净。因此,不能因为存在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现象,就妄言社会制度是什么封建专制主义的。

正确看待改革开放前那段历史的主流,除了要正确分析那段历史中发生的失误和错误外,还要看到那段历史对改革开放的意义,看到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相互联系。中共十七大报告在阐述改革开放历史进程时指出:“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毛泽东思想,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建立新中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成就以及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取得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还指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的继承和发展”。这些论述为我们正确认识改革开放前那段历史对于改革开放的意义,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思想。

改革开放前那段历史对于改革开放的意义,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看。

第一,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政治前提。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实现了除台、港、澳地区之外的国家统一,取得了民族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铲除了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社会基础;取得了抗美援朝等自卫战争的胜利,提高了中国的国威军威,消除了外国侵略的威胁;实行了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空前团结和共同进步;进行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使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在经济极端困难的情况下,研制并成功爆炸了原子弹和氢弹,发射并回收了人造卫星,打破了超级大国的核垄断和核讹诈;在国际局势极端复杂的情况下,打破了中美关系的僵局,恢复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使中国取得了举足轻重的国际地位。所有这些,使改革开放得以在政权稳固、社会安定的条件下和相对有利的国际环境中展开。

第二,为改革开放奠定了制度基础。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以及以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基本经济制度。尽管改革开放后在一些具体的政治制度上有过不少改革,但上述基本的政治制度至今仍在坚持并不断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虽然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有较大调整,但仍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仍然控制着国民经济的主要领域和关键部门。正是这些制度,为我们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了稳定的政治环境、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广阔的实践平台。

第三,为改革开放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新中国成立后通过没收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资产、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企业和连续五个五年计划的建设,积累起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巨大财富;并改变了旧中国工业集中于沿海地区的不合理布局,建立起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同时,发展了地方和社队工业,进行了大规模农田和水利基本建设,极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这些都为改革开放后工农业生产的飞速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另外,新中国成立后的29年,培养的高校毕业生超过旧中国36年的15倍,培养的科技人员更超过旧中国100倍,为改革开放后的经济、科技大发展准备了必要的人才条件。《历史决议》在评价改革开放前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前历史的贡献时指出:“我们现在赖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很大一部分是这个期间建设起来的;全国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骨干力量和他们的工作经验,大部分也是在这个时期培养和积累起来的。”

第四,为改革开放提供了一定的思想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的凝结,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事实一再证明,毛泽东思想中关于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思想,关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于要把我国建设成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对人类作出较大贡献的思想,关于不要机械搬用外国经验的思想,关于社会主义时期仍然存在矛盾和要严格区分、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思想,关于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思想,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生命线的思想,关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思想等等,不仅没有过时,而且在改革开放的各项工作中发挥了和继续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另外,改革开放前中共内部开展过一系列政治运动,其中无论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基本贯穿着一个主题,就是防止党脱离群众、国家改变颜色、政权得而复失。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干部换了一茬又一茬,尽管也出了不少腐败分子,但时至今日,大多数人的头脑中都还有这根弦,不能不说与这些运动的影响有很大关系。以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复强调,要防止党和国家“改变面貌”,防止帝国主义搞“和平演变”、打“没有销烟的战争”。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也反复告诫全党要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不再重复过去那种运动式的整风,但仍然进行了1980年整党、1990年党员重新登记、1999年“三讲”教育、2004年“党员先进性教育”和2008年开始进行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组织整顿和思想教育活动。这在其他国家曾经执政过的共产党中很少见,是中国共产党特有的传统。正是靠着这个传统,改革开放能历经国内国际的大风大浪而始终不偏离正确方向。

第五,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经验。邓小平曾说过:“没有‘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就不可能制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思想、政治、组织路线和一系列政策。三中全会确定将工作重点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发展生产力、建设四个现代化为中心,受到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拥护。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有‘文化大革命’作比较,‘文化大革命’变成了我们的财富。”可见,中国所以能实行改革开放,能在改革开放中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与改革开放前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是分不开的。

总之,改革开放不是在1949年旧中国满目疮痍的基础上进行的,而是在新中国的前29年建设成就与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改革开放,前29年的历史难以为继,但没有前29年的历史,改革开放也难以起步。与改革开放后30年的历史相比,前29年的建设成就和人民生活变化远没有那么显著,但这并不表明前29年的成就不重要。如同盖楼一样,打地基时不容易让人看出成绩,但楼房盖得快盖得高,反过来说明地基打得牢。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新中国的前29年历史,成就是主要的,主流是好的,总体评价应当是正面的。

五、关于国史研究的科学性和社会功能

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科学所有学科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阶级性、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性。只不过国史研究由于它研究的对象是实行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因此,它的阶级性、政治性、意识形态性更强些罢了。在历史研究中,对同样的历史事实往往得出不同的甚至截然对立的结论是屡见不鲜的,国史研究也不例外。现在一些论著中大量充斥与《历史决议》相反的言论,便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学术研究不是自娱自乐,更不应当用来为少数人谋利益,而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在今天的中国,也就是要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立场上来分析问题、判断是非。所谓学术研究要“价值判断中立”,要“终止使用自己或他人的价值观念”,要“排除来自政治的、意识形态的和思想权威的各种干扰”的主张,不过是一相情愿的幻想。提出这种主张的人,自己就做不到“价值判断中立”。因为,这种主张本身就是受某些“政治的、意识形态的和思想权威的干扰”的结果。

说国史研究具有较强的阶级性、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性,并不是否定国史的客观性和国史研究的学术性、科学性。在社会科学领域,一门学科是否是科学研究,并不取决于这门学科是否具有政治性,或政治性的强弱,而在于它追求的是否是客观真理,反映的是否是客观规律,是否具有完整系统的知识体系和符合科学研究要求的学术规范。国史研究既然是一项学术性工作,就必须像其他历史研究领域一样,首先要尽可能详尽地收集掌握和仔细考证历史材料,通过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材料进行归纳分析,弄清历史事实,阐明历史原委,总结历史经验,探寻历史规律,预测历史前途。只要抱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刻苦钻研,严谨治学,遵守公认的学术规范,那么,国史研究的阶级性、政治性、意识形态性与其学术性、科学性之间,就不会相互对立,而会相互统一;国史研究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就不会妨碍其做学问,而同样可以使其做出好学问、大学问。

对于史学的社会功能,人们有过各种各样的表述。有的说是咨政育人,有的说是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咨政育人,有的说是积累经验、教育后人、观察未来。这些表述都不错,但我认为,历史尤其是国史研究还有一个功能,是上述表述中没有说到的,那就是“护国”的功能。

清代思想家龚自珍讲过一句名言,叫做“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就是说,要灭掉一个国家,先要否定这个国家的历史,这个国家的历史被否定了,这个国家也就不攻自灭了。他的这个观点已为大量的历史事实所验证。当年日本帝国主义为霸占中国的台湾和东北三省,推行奴化教育,把台湾和东北历史从中国历史中剥离出去。陈水扁当政时,为了搞“台独”,竭力推行“去中国化”运动,也把台湾史从中国史中分割出去,把没有台湾的中国史放入世界史课本。他们都是妄图通过否定、割裂中国历史,达到灭亡、分裂中国的目的。

否定别人的历史可以达到否定别人的效果,否定自己的历史同样会酿出否定自己的苦酒。毛泽东就说过:“历史上不管中国外国,凡是不应该否定一切的而否定一切,凡是这么做了的,结果统统毁灭了他们自己。”大量历史事实也验证了他的这个观点。最新的例子就是戈尔巴乔夫在苏联掀起一场从否定斯大林到否定列宁和十月革命,再到否定马克思、恩格斯和社会主义运动历史的逐步升级的运动,使广大人民产生严重的信仰危机,最终导致苏共下台、苏联解体。但最近几年,俄罗斯为了重振大国雄风,对过去那种违背事实、全盘否定苏联历史的做法进行了反思。例如,2002年出版的由俄罗斯教育部审定的教科书《20世纪祖国史》,对30年代的苏联工业化建设和农业集体化的历史作用作出了新的比较合乎实际的评价。2007年俄罗斯政府发给各地中学一本历史教学参考书《俄罗斯现代史:1945—2006》,其中重新评价了包括苏联时期在内的俄罗斯现代史,称斯大林为“苏联最成功的领导人”。俄罗斯对苏联历史评价所发生的变化再次说明,一个民族如果用轻率的、蔑视的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历史,这个民族是很难树立自豪感和自信心的,也是不会有前途的。

既然去人之史可以灭人之国,反过来说,卫己之史不是也可以护己之国吗?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历史研究尤其是国史研究,也有“护国”的功能。这与史学尤其国史研究所具有的经世致用的功能是完全一致的,也与近代以来中国史学家尤其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相互吻合。对国家史的认识和解释,历来是意识形态领域各个阶级、各种政治力量较量的重要战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统治,总是高度重视对国家史的解释,并把它视作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而要推翻一个政权的阶级和政治力量,也十分看重对历史的解释,总要用它说明原有统治的不合理性。这是一个具有普遍规律的社会现象,区别只在于进步的阶级和政治力量顺应历史前进方向,对历史的解释符合或比较符合历史的本来面貌;而反动的阶级和政治力量背逆历史前进方向,对历史的解释难以符合历史的本来面貌。

当前,一些人为了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总是喜欢拿历史尤其是国史作文章,采取夸大事实、以偏概全、偷换背景、捕风捉影、胡编滥造、耸人听闻等手法,竭力歪曲、丑化、伪造、诬蔑、攻击新中国的历史。对此,我们一方面要理直气壮地用事实予以抵制和批驳,以维护共和国的利益和荣誉;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唯物史观指导下的国史研究,在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年学生中开展国史教育,普及国史知识,把正确认识和解释国史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工作中去,用以树立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坚定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决心和信心。

与国史研究的科学性质和社会功能相关联的还有两个问题,即当代人能不能写当代史和国家史能不能由国家机构主持编写。

先说第一个问题,即当代人能不能写当代史。中国古代确实有过当代人不写当代史的说法,而且在“二十四史”中,自《后汉书》以下,都是后代人写的前朝史。但是,中国除了“二十四史”之外,每个朝代几乎都有本朝人写的“当代史”,只不过有的是半成品,有的是对史料的编纂,有的没有流传下来罢了。它们对“二十四史”的撰写都曾起过重要的作用,与“二十四史”之间是历史记载与历史撰述的关系。另外,即使在“二十四史”中,也有“当代人”写“当代史”的事例。如司马迁写《史记》,陈寿撰《三国志》等。所以,说中国古代不修“当代史”,有悖于历史实际。

还应当看到,在中国封建社会,所谓当代、前代是以帝王姓氏为标志的朝代来划分的。在帝王专制统治下,史学家写“当代史”往往颇多忌讳,难以秉笔直书,只好等到改朝换代再写前朝史。另外,由于交通、通讯、印刷等手段落后,各种资料的积累和信息的反馈需要较长时间,“当代人”写“当代史”在客观上也存在不少条件上的限制。然而,随着人民民主制度的建立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政治的发展和网络通讯的普及,过去那些“当代人”写“当代史”的不利因素已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今天的当代人不仅有条件写当代史,而且有着了解当代史、参与当代史撰写的强烈兴趣和愿望。近些年来,由各类机构和学者个人编撰的国史著述如雨后春笋,报刊、网络上对国史问题的讨论也与日俱增。国外早已有学者在从事当代中国历史的研究与编撰,近些年更是越来越多。要求当代人不写当代史,实际上已经做不到了。

再说第二个问题,即国家史能不能由国家机构主持编写。西方学者普遍认为,历史尤其是国家史不能由国家机构主持编写。在他们看来,史学应当作为国家的对立面存在,由国家机构主持编写历史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在这一理念的支配下,欧美等国的国家史一般由私人或非官方机构编写,很少由国家设立国史编研机构。但国家史究竟应当由私人写还是由国家机构主持写,不仅和国家政权的性质有关,也和每个国家的文化传统有关。在中国,自商周时期开始,国家就设有掌管史料、记载史事、撰写史书的史官,称作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等,秦汉时期称太史令,三国魏晋以下设著作郎。由南北朝的北齐创始,在唐初正式设置了专为编写国史的史馆,由宰相监修。宋、辽、金、元设国史院,清设国史馆。辛亥革命后不久,北京政府即成立了中华民国国史馆。一些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较大的亚洲国家,也有设立国史编纂机构的,如韩国政府至今设有国史编纂委员会。不仅如此,中国自唐宋以来,历代还把修志作为官职、官责。正因为如此,现存全部古籍中,史书志书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它们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一直为外国人羡慕不已。应当看到,中华文明在最先发达起来的少数几个古代文明中,所以能够延续至今而没有中断,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种由国家或官府主持修史修志的传统。

至于史书能否做到客观公正,关键不在于由国家主持写还是由学者个人写。中国历史上的史官中,就有为如实记载历史而不怕杀头的,例如,春秋时齐国的太史和晋国的史官董狐。而且,这里还有一个什么叫作“客观公正”的问题。对“客观公正”理解不同,“客观公正”的评判标准自然不同。前面说到,中国从事国史研究的机构除当代中国研究所外,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高等院校中还有很多。很多国史范围内的综合史、专门史、地区史的著作,也都出自学者个人之手。当然,这些机构与当代中国研究所的性质并不完全相同,这些学者与西方的自由撰稿人也不完全一样。但无论怎样,研究或编纂国史都必须尊重客观事实,符合历史的真实。在这方面只有一个标准,没有第二个标准。

任何学科要想最终作为一门科学而立足,都需要有自己合乎客观规律的,独立、完整、系统的学科理论。做到这一点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要经过长期奋斗的。但我相信,只要有国史学界学者们的共同努力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国史及国史学的理论一定会逐步完善和成熟起来,国史研究的学科体系也一定会最终建立起来。

(作者朱佳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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