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应当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指马列学说中的普遍真理。这些普遍真理包含普适价值。对于价值的阶级性和人民性、历史性和现实性、特殊性和普遍性,需要辩证把握。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不限于马列学说,也体现在其他有关成果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个特殊命题,它所包含的普遍命题是:实行当代世界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此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质。我们应当立足于中国现阶段的实际,自觉探索和努力践行当代世界的普遍真理特别是普适价值。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普遍真理 普适价值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重要命题。本文试对该命题的前提性问题作些考察,进而揭示该命题的实质及其现实意义。
一、应当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指马列学说中的普遍真理
笔者多次谈过,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不能等同于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的所有论述,而应当是指他们学说中那些经过实践证明是科学的并且具有普遍意义(即对当代中国有指导意义)的理论。这个概括包括两层意思:其一,它是“经过实践证明是科学的”理论。因为只有这样的理论才具有可靠的真理性,才有资格成为我们的指导思想。其二,它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这是在前一层意思基础上的进一步限定。原因在于,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的一些思想理论,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是正确的,但是,并不具有普遍意义,对于中国并不适用,所以,也不能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以上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说它是“真理”,第二层含义又说它具有“普遍意义”。因此,简言之,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内涵,是指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学说中的“普遍真理”。
事实上,也只有这种普遍真理性质的马克思主义,才能够得到越来越多国家人民的拥护,才能世世代代传承下去,最终在全世界取得胜利。而且,具体实际千差万别,唯有普遍真理性质的马克思主义,才能够对它们普遍发挥指导作用。倘若不具有普遍真理的意义,马克思主义怎么可能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民所接受,并被我们的子孙后代长期坚持下去呢!何况,马克思主义本来就是外国的东西,我们之所以选择它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不是恰恰因为其中包含着对我国有指导意义的普遍真理吗?否则,我们有何必要把两个外国人的思想奉为圭臬?!如果把不是普遍真理的马克思、列宁的某些理论拿来“中国化”,那只能是生搬硬套,削足适履,东施效颦,走向歧途。
二、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包含普适价值
马克思主义是以其创立者的名字命名的学说。这一现象常常导致不少人分不清楚马克思主义的名与实,重“名”轻“实”甚至得“名”忘“实”。这是我国长期存在的一种不良思维方式,在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公有制等许多问题上反复表现出来。有人说过:这是“不懂马克思主义的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的“实”是指马列学说中的普遍真理。这里的“真理”是广义的,它不仅包含事实性(认知性)真理,而且包含价值性真理。例如,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生产力标准、人民利益标准、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追求等,都主要指向社会历史领域,都不只是事实性真理,同时也是价值性真理,体现着科学的、进步的价值立场和价值取向,并且具有普适性。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是包含普适价值的,后者只是前者中的一部分。换言之,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其世界观和方法论,都不只是一种事实性认识、一种知识,更是一种以前者为基础的价值观、价值取向。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和根本。这种价值观和价值取向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因而具有普适性。而在我们过去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中,比较强调规律问题、真理问题,对价值问题则很忽略,因而在很多时候用真理遮蔽了价值。现在我们愈来愈认识到,真理问题固然是前提和基础,而价值问题才是核心和根本,价值问题决不可忽视。
“普适价值”与“普世价值”这两个概念基本含义相近,但也有差别:前者强调这种价值(及其观念)的普遍性,后者不仅强调该种价值(及其观念)的普遍性,而且强调其普遍的程度是“世界”,二者强弱程度有别;“普世价值”主要强调共时性和空间的广袤性,“普适价值”不仅包括这一含义,而且体现历时性和历史发展趋势。考虑到这些细微差别,可能用“普适价值”更为确切。普适价值也可称为“共享价值”、“共同价值”或“人类基本价值”,它们是大体同义的。
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能否存在的基本前提,是社会历史有无客观规律性和一般发展趋势,有无“人间正道”,有无衡量各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程度的普遍标尺。此即历史决定论与历史非决定论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坚持辩证的历史决定论,认为社会历史存在客观规律和一般趋势,这些规律和趋势又具有辩证性质。这是一个专门问题,笔者已有详论①,这里不作赘述。只要承认马克思主义辩证的历史决定论,逻辑上也就必须承认存在着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
站在现阶段人类文明发展新成果的高度,可以发现,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包含着若干普适性的基本价值理念,这主要有科学、民主、自由、人权、公正。科学——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础,全部马克思主义理论都体现着科学精神。民主——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理念,在关于巴黎公社、共产主义者同盟等问题的论述中,马克思都强调了普选制、民主制、随时可以撤换等原则。自由——在《共产党宣言》和关于未来社会“自由人联合体”等论述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自由作为一个基本追求。人权——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很少正面使用这个概念,但他们实际追求的正是一切人普遍享有自由和全面发展的条件,在最无愧于人的尊严的条件下生活。公正——这是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其政治经济学的基本价值取向。这些基本价值理念正是当代人类基本价值观念的重要思想资源之一。
这些普适价值观念在我们党和国家的文献中也有反映。例如,2005年9月,胡锦涛同志《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这一胜利,挽救了人类文明,避免了历史倒退,广泛传播了自由、民主、平等、公正、和平的基本价值……。”②我理解,这就是说,“自由、民主、平等、公正”等“基本价值”虽然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但它们并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也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独创,不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东西,而是全人类共同的追求。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在我们党和国家的文献中,第一次谈到人类共同价值。再如,2007年2月,温家宝同志在《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一文中也指出:“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只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国家,它的实现形式和途径各不相同,没有统一的模式,这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③又如,2008年5月,胡锦涛主席与时任日本首相福田康夫亲自签署的《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中也谈到:“为进一步理解和追求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和普遍价值进行紧密合作,不断加深对在长期交流中共同培育、共同拥有的文化的理解。”④
当然,19世纪产生的学说不可能完全适应21世纪,必须与时俱进。有些同志已经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化问题。党的十五大报告、十六大报告、十七大报告等重要文献,也一再强调“赶上时代”、“与时代同步伐”。因此,马克思主义所包含的普适价值观念,还需要注入现时代的元素。譬如,现在的科学,不是指马克思当年的经典科学,也不限于自然科学,而是内容更为丰富的现代科学。现在的民主,以主体平等为前提,与法治相辅相成,三者密不可分。现在的自由,既包括群体的自由,也包括个体的自由,并且应当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现在的公正,包含平等的成分,但它又承认并允许一定的差别,强调在保障人们基本权利基础上各得其所的合理,不能简单归结为平等。特别是我们党提出的“和谐”(含和平)理念,更是一个重要贡献,它得到了国内外愈来愈多的人的赞同,应当纳入当代世界普适价值观念。
在上述普适价值中,相对而言,科学、民主是手段,而自由、人权、公正、和谐是目的。没有一定手段,目的只是空谈;而目的才是根本,手段是为其服务的。这些普适价值之间也有矛盾,但均为人们所必需,因而是统一的。在一定意义上说,科学是求真,民主、自由、人权是求善,而公正、和谐是求美,它们犹如相互交织、部分重合的“六连环”,是真、善、美的“立体”展现。
这些,正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深层理念,也是当代中国应当确立的基本价值观念。
一些人否定“普世价值”的主要理由之一,是价值和价值观念具有阶级性。我们不否认这一点。然而,如果我们着眼于各个国家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那么,就会看到,他们之间确有很多相通之处,存在一定共同性、互补性、相关性。这是十分自然和正常的事情。各个进步阶级的阶级性只是人民中不同部分的特殊性,它们整合于、统一于人民性。不同阶级和阶层之所以会有普适价值的原因在于:第一,作为人类的成员,他们总有某些共同人性,这不仅是指衣食住行安全等生存需要以及享乐需要,而且包括发展等高级需要。这是形成普适价值的一个重要基础。如人道主义思想、人权理念即根源于此。第二,阶级的存在是同社会分工密切联系的。相对固定的所谓“旧式”社会分工在相当长的时期包括现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它是提高效率的必由之路,而存在分工本身,就表明各个阶级在一定历史阶段都不可缺少,他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协作和互补性,维护这种互补和协作符合他们各自的利益,是他们的共同利益所在。例如,在当代世界上,劳资双方,虽然彼此矛盾,但又缺一不可,一味斗争,只能两败俱伤,有害无益,只有劳资兼顾(重点是维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权益,通过工会、政府、法律及社会舆论等形式),才能共享发展利益。如果某个阶级或阶层破坏这种互补利益,例如居于统治地位的特权阶层过分巧取豪夺,必将自取灭亡。此即阶级矛盾激化的时期,但它不是社会历史的常态。第三,由各个阶级所构成的社会作为一个系统,存在着与环境的关系问题。这里的“环境”既包括自然环境、生态环境,也包括由其他社会所构成的国际环境。维持良好的、友善的环境,保证系统与环境之间合理有序的物质、能量、信息、人员等交流,也是一个社会系统内部各个阶级的共同利益,是全体人类的共同利益。换言之,各个阶级既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局部利益,也有超越其上并统摄其至少一部分的共同利益、全局利益,即各种不同利益的交汇处、重合处。我们现在经常强调“最广大人民群众”,它作为一切进步阶级和阶层的总和,已经超越了阶级。正因为不同阶级、不同国家具有一定的共同利益、普适价值,我们现在才有可能在国内构建和谐社会,在国际上构建和谐世界。
一些人否定“普世价值”的主要理由之二,是价值和价值观念具有历史性。不错,现代社会的一些所谓普适价值,譬如民主、平等之类,对于许多古代人简直是天方夜谭。然而,对现代人而言,如果再反对民主和平等这类价值,就会站到绝大多数人的对立面,就会被看作反社会分子甚至怪物。这也是客观事实。再如,在19世纪,马克思所讲的受剥削和受压迫的无产阶级要求得解放,必须通过暴力革命的道路。这在当时是普遍真理。因为掌握资本和权力的统治阶级在危及到他们的优势地位和既得利益时,经常使用国家暴力机器,无产阶级只靠和平斗争不可能根本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随着人类的进步,在当代世界,尽管仍有少数人在继续使用暴力斗争的手段,而和平斗争已经愈来愈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的基本手段,这已成为新时代的普遍真理。和平已是当代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和追求。我们显然应该立足于现时代来着重把握当代的普适价值。正如有人所说,普适价值强调“现世”,不是“前世”,也不是“来世”。试想,在当代世界上,完全不讲市场经济、民主法治、基本人权的国家,又怎么能够存在下去呢!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口号“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也表明人类是有一些共同的基本追求的。
一些人否定“普世价值”的思想方法,说到底是没有搞清楚个别和一般、相对和绝对的关系。他们以为“普遍”就是对古今中外的一切人都是完全一样的。他们总是用“白马非马”的逻辑来看问题:“马”必须是纯粹的、绝对的、不含任何杂质的,既然没有这样纯粹的“马”,而只有“白马”、“黑马”等带色的马,所以,“马”就是不存在的。他们偏好以个别否定一般、用特殊来否定普遍或“普适性”。这同忽视个别、抹煞特殊一样,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经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个别中剥离并吸收了其中的市场经济一般,从而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样,我们不是也可以从资本主义民主法治之个别中吸收其一般,从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吗!作为民主法治等基本概念,必有其基本规定性即本质内涵,倘若处处与之不同,又怎配以之冠名?像一切普遍真理一样,普适价值都有相对性:它们都是对一定的阶段或时期,对某个领域或某类事情,而且是对相对多数人而言。像普遍真理一样,它也只是人类发展的一般趋势、大多数人向往的最大可能性,但无例外地具有不完全性。这是因为,不同时代的人们会有不同的追求,即使对同一时代的人们来说,有些价值可能对绝大多数人有利,但却可能对少数人有害;从趋势看,这种价值由于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因而迟早会被他们所认可,但由于认识的复杂性,其中一些人在一定时期也会持这样那样的反对意见。同时,普适价值又都具有一定的绝对性,一是表现为“有益性”,它对于一定的主体确实有好处和利益。二是表现为普遍性,它符合更多主体的利益要求,更为公正合理,因而能够被更广大的主体所接受。
此外,还有如何确认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的问题,具体地说,怎么判断或通过什么途径判断?用什么作为判断标准?由谁来判断?本文的基本回答是:通过实践的途径检验,亦即用事实证明。判断真理可用“符合性”作标准,判断价值应以“有益性”为尺度。而判断即评价的最高主体是人民群众,要看广大人民群众的公认度、满意度。
三、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不限于马列学说
普遍真理并不以特定的某人为主体。从理论上说,任何人都可能发现普遍真理。所以,我们追求普遍真理,不必局限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等个别领袖,不必拘泥于他们的论述。
笔者已经多次说过,我们要坚持的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含普适价值),而普遍真理既不能停滞,也不能被任何人所垄断。它必然要随着实践、时代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这种发展不单包括我们党的领袖人物的有关思想,而且包括其他人乃至外国人所概括的普遍真理。这些普遍真理,本质上同马克思主义是一致的、相容的。像一切科学一样,马克思主义没有国界,也不限于领袖人物的思想。从世界历史的宏观视野看,马克思主义整体上是真理,但不是真理的“大全”,而只是人类真理长河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这个判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它是“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不能认为马克思主义之外就没有真理。第二,它又不是普通的一部分,而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因为同其他社会历史理论比较起来,马克思主义在总体上更科学、更系统、更深刻。因此,我们把它作为自己指导思想的基础和标志。我们既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作指导,又必须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僵化起来特别是同人类其他文明成果对立起来的自我孤立倾向。这种倾向的表现,就是唯我正确、唯我科学、唯我革命、唯我优越、唯我独尊等夜郎自大的思想和行为。不能重蹈中国历史上西汉以降所谓“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专制和蛮横。实际上,任何时候都是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我们必须自觉以这句至理名言为指导,来看待我们的一切,包括看待我们的基本理论。
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质是实行当代世界的普适价值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个特殊命题,它所包含的普遍命题是:实行当代世界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后者是对前者的进一步揭示。此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质。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是“过去完成时”,而是“现在进行时”。在中国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实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国的前途命运、道路途径问题,目标是“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富强、统一的新中国”,主要途径是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新中国建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要任务,仍然是继续为建设这样一个国家而奋斗,集中解决中国的发展即现代化问题。但是手段和途径必须作根本的调整,主要是尊重科学,发展民主,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人民包括自己创造更为美好的生活。
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的重大意义是,为人们提供基本坐标和参照系,帮助人们弄清自己国家、民族所处的区位和方向,进而弄清自己应当争取的目标和可选择的途径。
借鉴和吸收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可对迄今为止的人类发展史作出“四大领域、四个阶段”的简要概括:经济领域:渔猎化→农业化→工业化→信息化。政治领域:神权→君权→少数人(资本和官僚)特权→普遍人权(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文化领域:神学→玄学→经典科学→现代科学。人的发展状况:原始蒙昧人→依赖于人的人→依赖于物的人(自立的单面人)→自由全面发展的人。这四大领域的四个阶段之间大体上是上下对应的关系。
我国现在处于什么阶段?既有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转化的因素,也有从第三阶段向第四阶段转变的成分,处于亦此亦彼的混合型(非典型)的过渡态。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即前现代化国家,必须认真研究和遵循现代化的一般规律,包括以这些一般规律为根据的当代世界的普遍真理特别是普适价值。否定和拒斥这些一般规律、普遍真理特别是普适价值,究竟对推进中国的现代化是有益还是有害、是进步还是反动,值得人们深思。
由此可见,在中国现阶段,科学、民主、自由、人权、公正、和谐等普适价值观念,既有“实然”的方面,又有 “应然”的方面,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其“实然”方面,表现为这些普适价值已经得到了部分的体现;其“应然”方面,表现为这些普适价值体现得还很不够,它们仍然是我们必须奋力争取的理想。对于解决当代中国的许多重大问题,诸如经济发展方式问题,民主政治建设问题,文化繁荣发展问题,人民权利保障问题,社会差别过大问题等,这些普适价值观念都是我们锐利的思想武器。其中,科学(与经济发展、人民富裕乃至理顺各种体制密切相关,这是基础)和民主(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解决官员大面积腐败、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等直接相关,是当代中国的人心所向)仍然是最基本的价值,应当予以特殊强调。
注释:
①参见董德刚:《历史决定论与主体选择论》,收入邢贲思主编的《哲学前沿问题述要》一书,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7—193页。
②胡锦涛:《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5年9月4日《人民日报》。
③温家宝:《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2007年2月27日《人民日报》。
④《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2008年5月8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