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冬连:农民的选择成就了中国改革

——从历史视角看农村改革的全局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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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农民选择   改革共识   市场化趋势   城乡一体化  

肖冬连  

[内容提要]:农村改革是农民对政策底线的冲击与地方上开明的领导人相互推动,一步一步获得共识形成全国性政策的过程。农村改革具有全局意义,它的成功凝聚了党内和社会对改革的共识,农村商品大潮的出现和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使中国市场化改革成为不可逆转,大量廉价农民工成为制造中国经济“奇迹”的主角之一,而数以亿计不期而至的“民工潮”为解构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趋势提供了持续的推力。在某种意义说,农民的选择成就了中国改革。

[关键词]:农民选择、改革共识、市场化趋势、城乡一体化

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高增长已历30年,探寻中国经济“奇迹”的成因成为世界热议的话题。我认为,在已经给出的多种解释中,对于农村改革的全局影响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从历史角度观察,中国市场化改革得以推动,中国经济“奇迹”得以出现,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农村改革的率先突破及其引出的后续发展。农村突破并非政策的预设,家庭承包制的普及、乡镇企业的勃兴都在决策者预料之外。[1]由“民工潮”引出的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人口流动,也是出于农民自己解放自己的自发行动。这几个大事件对于中国经济增长、制度创新及至社会变迁都发生了或将发生深远影响。可以说,农民的选择成就了中国改革。当然,这是在改革开放的政策背景下的选择。

一、农民选择家庭经营的历史原由

农村改革率先突破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从农业全盘集体化之时起,农民中就存在一种离心倾向。1956年农业合作化高潮来得如此迅猛,以至于这场运动的第一推动者毛泽东都有些始料不及。然而不到半年,高级社的管理瓶颈就暴露出来,可以说,后来农村集体化体制的那些弊端,这时都已经初露端倪。年底不少地区发生了农民闹退社的风波。其直接原因有三条:一是高级社没有实现让入社农民增加收入的承诺,相反许多地区减少了收入。[2]二是农民失去了传统的自由。既不能向外流动,搞点副业也受到限制。“有的社员不愿受‘制’,提出退社,享享‘自由’”。[3]三是干部滥用权力。当时邓子恢就看出:高级社干部权力比乡长还大,“饭碗端在他手里”。[4]强迫命令、瞎指挥和多吃多占的问题随之而来。[5]虽然高级社章程中有退社自由的条款,退社事实上是不允许的。于是,一些地方搞起了包产到户。[6]与闹退社相比,包产到户还是保留在集体化体制之内的。但是,无论退社还是包产到户,都在随后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被制止了。[7]

60年代初,包产到户在更大范围出现。如果说,合作化时期和人民公社化初期农民对未来抱有美好憧憬。那么,60年代初的那场大饥荒严重动摇了这种信念。许多地方的农民自发地搞起了包产到户,据统计,各地不同形式的单干占20%-30%的生产队。[8]比较多的有广西、广东、甘肃、湖南、陕西、安徽等省区。安徽一度达到90%,几乎覆盖全省,不过曾希圣想出了一个名称叫“责任田”,以避分田单干之嫌。在大量饿死人的现实面前,党内的怀疑也开始产生。[9]即使是毛泽东,1961年上半年也不得不作出某种退让,对曾希圣的“责任田”采取默许态度,不过在他感觉农业有所恢复以后,很快改变了态度。[10]1962年,安徽“责任田”被强行纠正。但太湖县委宣传部干部钱能让仍然冒险上书毛泽东,保荐“责任田”,称赞“‘责任田’是农民的一个创举”。1962年,有更多的负责人转向支持农民的包产到户要求。如毛泽东的秘书田家英1961年初含着眼泪向毛泽东写信坚决不赞成包产到户,说工作是我们做坏的,现在又实行包产到户,把寡妇们丢开不管,良心上过不去。然而,当他1962年下乡了解了农民的真实想法以后,转而积极向毛泽东进言,主张包产到户。他的建议得到刘少奇、陈云、邓小平的支持,[11]另一个明确支持包产到户的是邓子恢,虽然他们只是看作帮助农民度过饥荒的权宜之计。可以想像,如果不是毛泽东批“单干风”强行堵回去,包产到户早在1962年就可能发展到全国农村。毛泽东看到了这种趋势,即使他知道包产到户受到农民拥护并有明显的增产效果,也决不允许冲决集体化的防堤。毛泽东通过把基本核算单位下放给生产队,并给农民搞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等小自由,以缓和与农民的矛盾,由此稳住了人民公社制度。

包产到户的倾向被批回去了,但人民公社仍然面临挑战,能不能发展还需要证明。当年发现大寨这面“红旗”,与其说是毛泽东奖掖了陈永贵,不与说是陈永贵帮了毛泽东的忙,让毛泽东看到了公社制下农村发展的希望。1964年8月,毛泽东说:“要自力更生,要象大寨那样,他不借国家的钱,也不向国家要东西。”[12]文革期间在全国开展“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的运动,然而,农业学大寨没有为解决中国农业发展困境找到一条出路,相反加重了这种局面。一方面是集体化的制度性缺陷无法消除,另一方面是农业学大寨运动将农村政策进一步推向“左”倾。其中包括“穷过渡”(向大队和公社为核算单位过渡),“割资本主义尾巴”(取消自留地、家庭副业、集市贸易和多种经营),以及实行更加平均主义的分配形式(自报公议的 “大寨工”)。再者,连年大搞农田水利“大会战”,徭役式地大量无偿调用农村劳动力,使农民不堪其负。

文革结束以后,华国锋等人还把农业学大寨作为“抓纲治国”的法宝之一,1976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二次农业学大寨会议,要求1980年有三分之一的县建成“大寨县”。 要求在全国已有7.7%的生产大队核算的基础上,选择约10%左右的生产队“先行过渡”到大队核算,随后一些地方又刮了一阵“穷过渡”的风,1978年1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仍然提出“决战三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13]然而,学大寨运动事实上已经走入末路。越来越多的人为农民的极度贫困而焦虑,看到这套办法解决不了农民的问题。薛暮桥回忆说,他1977年就认为,“‘农业学大寨’不能解决问题,关键是要改变政策,农业是否要走人民公社道路,还需要重新研究。”[14]要在1980年实现农业机械化更是类似天方夜谭,当时人们心里明白这完全不可能。[15]有这种看法的绝非个别人。1977年7月,万里赴任中共安徽任省委第一书记后,就明确拒绝“农业学大寨”的一套做法,为农民另找出路。中共四川省委第一书记赵紫阳做着同样的事情。[16]到了1978年,“农业学大寨”的口号逐步为“落实农村政策”的呼声所代替。中央也开始正视诸如农民增产不增收、分配不兑现、生产队没有自主权、调用民工过度以及干部强迫命令等问题,[17]一些农民自己或明或暗地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如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开始秘密地搞起了包干到户。

在1978年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农民贫困问题成为与会者关注的焦点之一。陈云的话说得尤其尖锐:“建国快三十年了,现在还有要饭的。老是不解决这个问题,农民就会起来造反。支部书记会带队进城要饭。”[18]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出台农村新政,办法归结起来是两点:一是松绑,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和所有权,恢复自留地、家庭副业、集市贸易、多种经营。二是让利,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直接增加农民的收入。这些政策还不能说是改革,它把政策底线划在维护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之上,明确规定“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

然而,政治环境变了。农村新政使农民获得了过去所没有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又使农民获得了利益刺激。随着为“地富”摘帽,“右派”改正回城,农业学大寨运动销声匿迹,这些信号明白地告诉农民:阶级斗争的时代确实过去,政治上的紧箍咒松动了。虽然农民选择包产到户还心有余悸,但实际承受的压力远不如从前。

正是在这种政治环境下,农民敢于不断地冲击政策底线,从包产到组到包产到户,再到包干到户。1979-1980年,不少地方发生了干部与农民“顶牛”的现象,但这次农民胜了。基层干部的态度发生了许多变化,一些地方干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采取默许和同情的态度,一些县社干部暗中保护农民的秘密行动。[19]而持反对态度的干部由于少了阶级斗争的“尚方宝剑”,底气也不如以往。1980年9月中共中央出台承认包产到户合法性的“75号文件”之前,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已经在安徽、贵州等不少地方形成了气候,即便象广东湛江这样的地区,1980年上半年也已“成燎原之势,到处冒烟”。[20] “75号文件”下发后,形势大变。包产到户迅速向中心地区扩散。不仅无法说服那个50%的“中间状态的社队”不搞包产到户,即使是那25%的较富裕的社队也挡不住。多数农民径直选择了包干到户的形式,因为它简便易行,体现利益最直接,这就是“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到1983年,一场覆盖全国的农村大变动即告完成,包干到户取代其他各种形式,成为中国农村主要的经营形式,[21]坚持25年的人民公社制度被废除,代之以传统的乡镇。农民对政策底线的冲击竟然成就了一场历史性变革。

有学者对比中国与苏联东欧国家农业体制的不同,说明为什么中国农民成为改革的动力而苏联东欧国家却没有。他们指出,与苏联东欧国家既实行控制又提供保障不同,中国的农业体制是“有控制而无保障”,农民从未象城市职工那样被政府“包”下来过,因而也就对旧体制没有多少留恋。他们不怕在改革中失去什么既得利益。[22]包干到户对农民来说并不陌生,它不过是回到自己再熟悉不过的传统的家庭经营,按人头平均分配土地的办法保证了改革的公正性,避免了震荡和冲突,这些也减少了农民对不确定性的担心。包干到户对农民的吸引力主要有两个:一是可以获利。农民从过去自留地的产出看到了包干到户有获利的潜在机会。经过20多年的劳动积累,农业生产条件(水利灌溉、农田建设、农药化肥及基本农机具等)有了较大改善,[23]农民不担心单干会发生生产方面的困难。二是有了自由。1981年初,杜润生随赵紫阳到豫鄂农村考察,听到农民最满意的是有了自由,并重新把饭碗拿在自己手里。农民说:“20多年了,可熬到自己当家了。”现在“既有自由,又能使上劲”。“戏没少看,集没少赶,亲戚没少串,活没少干,粮没少收。”[24]当然,制度变革中通常会有的“羊群效应”也起了某种作用。包干到户就象水之就下,一发不可收。时任山西省副省长的霍泛描述当时的形势是:“来势之猛,如狂风骤雨,势不可挡。”[25]

二、农村率先突破凝聚了改革共识

我们可以观察到农村改革的轨迹:它是从下面先搞起来的,农民的强烈意愿与地方上开明的领导人相互推动,形成小气候,然后一步一步得到上层的认可,获得合法性。然而,单有农民的选择,没有领导者的思想转变和政策的跟进,农村改革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取得全国性的突破。

对于农村出现的包产到户浪潮,从上到下都争论不断。反对者的理由有两类:一类来自意识形态,指摘包产到户姓“资”不姓“社”,或担心它会冲毁集体经济、滑向资本主义。另一类基于现实的考虑,担心单家独户无法使用大型机械,实现规模经营,将阻碍农业现代化。与以往不同,各级党委第一把手中都有一批支持者,省委书记以安徽万里为代表,还有贵州池必卿、内蒙周惠等,地委书记有王郁昭(安徽滁县)、林若(广东湛江)等,县委书记有陈庭元(安徽凤阳县)、陈光宝(广东康海县)等,公社书记有汤茂林(安徽肥西山南公社)等,还可以列出一长串名字。他们之所以敢于冒与中央政策相背逆的政治风险,并不是有什么利益可以追求,而是出于对农民极度贫困深深的同情和愧疚,以及由此激发出来的责任感。1977年6月,万里上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后下乡调查三个月,亲眼看到农民食不饱腹的情况,为之震惊和流泪,追问“搞了快三十年的社会主义,怎么还这么穷!”这使他义无反顾地支持农民包产到户的要求。[26]有这种经历的不是个别人。沈祖伦(时任绍兴县委书记,后任浙江省省长)最近回忆说:当年改革之所以有那么大的闯劲,是因为“看到农民的苦难”,“为了让农民从苦难中摆脱出来,不怕与党在农村的传统政策相违逆,不怕去探索当时上级不允许做的事,不怕丢‘乌纱帽’。”[27]这是第一代改革者最可宝贵的精神遗产!这些领导干部的策略是:以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口号作为自己的思想武器,强调让农民吃饱胆子是政府当前的首要责任,强调包产到户只是局部的试验,风险可以控制。他们还通过向中央写报告,直接向领导人汇报和寻求舆论支持等方式来争取本地政策的合法性。

中央领导人也是两种态度。华国锋是不赞成包产到户的,但他没有单纯从意识形态出发提出问题,而是以他在洞庭湖区的经验来证明集体经济的优越性。[28]这就使包产到户有了讨论的余地。1979年底,当包产到户在安徽大面积扩散时,万里专程赴北京向华国锋汇报,华没有吭气,既没有反对,也没有支持,算是备了案。[29]在高层,支持者的阵营也相当大。1979年6月,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休息时,万里对陈云说,安徽一些农村已经搞起了包产到户,怎么办?陈云答复:“我双手赞成”。万里又去找邓小平谈,邓小平答复:“不要争论,你就这么干下去就完了,就实事求是干下去。”[30]1980年4月在国务院讨论长期规划时,姚依林从甩掉国家财政包袱出发,也主张让贫困地区农民包产到户,自谋生计。[31]5月31日,邓小平明确表态支持安徽的试验。他的理由是,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都取得大幅增产的效果,不必担心包产到户影响集体经济。[32]而胡耀邦、赵紫阳与万里之间的配合很默契,这时万里已接任国家农委主任。

邓小平的表态为支持者撑了腰,却未能说服反对者。在1980年9月召开的省委第一书记会议上,依然是两种意见争论激烈。据吴象回忆,会上只有少数人明确赞成包产到户,一些人不表态,多数人表示反对,“中国的事情特别是农村的事情,省委一把手不赞成的话,不好办,办不了。”鉴于这种情况,即使是万里,在会上也不便多说。[33]反对的原因不尽相同,江苏省担心集体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分配会导致社队企业财产损失;黑龙江省寄希望於机械化大生产,反对划小耕地。而其他各省的领导人更多的受到毛泽东的集体化思想束缚,担心包产到户滑向资本主义。[34]因此,会议通过的“75号文件”只能是一个折衷、妥协的文件。“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允许各省根据自身的情况采用不同形式。[35]75号文件能让争论双方都接受,部分归功于杜润生娴熟的协调和说服技巧。[36]

1981年,包产到户向中心地区发展,决策层的方针是尊重农民的选择。当时,有一批有志为改变农民命运出力的回城知识青年集合在杜润生身边,成立中国农村发展组,随后被派往农村调查研究,写出系列报告,支持了中央政策的制定。此时,决策层已意识到包产到户“是一场牵动亿万群众的深刻而复杂的变革”。 [37]赵紫阳劝说地方负责人“让群众自愿选择,领导上不要硬堵了”。[38]胡耀邦到东北三省,杜润生到河北等地,说服这些省负责人改变“死堵”的态度。[39] 1982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改革的第一个“一号文件”,终于肯定“双包”到户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解决了姓“资”姓“社”的争论。[40]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肯定家庭经营联产承包制“具有广泛的适应性”。[41]至此,全国各省市再也没有人反对包干到户了。最具标志意义的是,等待了四年之久的黑龙江省,终于在这年春天家庭联产承包在全省全面铺开。农村改革的过程是农民以自己的实践不断地说服各级领导干部,最后形成全局政策的过程。最高决策者寻求共识的策略是等待,让事实来说话。[42]

农村率先突破的意义,更在于它进一步凝聚了党内和社会对全面改革的共识。1983年以后,多数人开始以欣喜的心情拥抱农村改革,原因是农村改革促进了农产品的超常规增长。1979-1984年,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8.98%,其中种植业年均递增6.61%,远超过1952-1978年3.25%和2.59%的增幅。粮食产量年递增1009万吨,1984年超过4亿吨。[43]几十年来困扰着决策者的中国最大难题——“吃饭问题”出乎意外地就被解决了,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1984年甚至出现农民“卖粮难”的问题。[44]而且,粮食大幅增产是在粮食种植面积连年大幅减少的情况下获得的,1979-1984年,粮食种植面积由18亿亩减少到16.9亿亩,每年平均减少2000多万亩。这为非粮种植业腾出了空间。农副产品的商品率提高,国家收购增加,社会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增加1.58倍,城乡市场供应的农副产品丰富起来。[45]这使决策者为之鼓舞,怀疑者转变了看法。

经济学有所谓“帕累托改进”理论,即在一种制度的改变中多数人受益,没有人受损。如果真有“帕累托改进”,中国农村改革就类似。农村改革给农民带来增产增收的好处,又丰富了城市居民的餐桌,同时满足了政府足额收购的要求,使国家对城市的粮食供应安全无虞。这大大提高了改革的声誉。九亿农民稳定了,也使决策者可以比较从容地推进城市改革。在党内和社会上,全面改革的呼声陡增,改革决策者信心大增。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决心把改革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并提出全面改革的方针,显然受到农村改革的鼓励。[46]1984年11月20日,邓小平会见外宾时说:“农村改革见效鼓舞了我们,说明我们的路子走对了,使我们对进行全面改革增加了信心,也给我们进行全面改革创造了条件,提出了新的要求。”[47]前几年争议很大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观点出人意料地被高层接受,并写进《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与农民发展商品经济的强烈要求和正在兴起的商品大潮的形势有很大的关系;1985年实行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也受到早已存在的农产品收购和价格双轨制的启发;农村承包制的经验对城市商业、服务业乃至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都发生了很大影响。只是许多人对城市改革的复杂性认识不足,认为“包字进城,一包就灵”,承包制在国有企业推行并没有如农村那样取得明显的效果。

三、农村改革推动了市场化趋势

中国经济改革从趋向来说,是一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但是改革初期并没有明确目标。当时,从领导人到经济学家都知道传统的计划经济必须改革,但谁都说不清楚应当朝哪个方向改。改革思路也比较简单,就是放权让利,调动积极性,充其量是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以增加计划经济的活力,谁都没有预料最终会放弃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党内最终接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经过了14年之久的探索、争论和等待。这时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转轨已经过了它的临界点。

这个转变是怎么实现的呢?当然有理论界的努力和领导人的决断,但是主要的动力还是来自经济自身的逻辑,市场机制一旦被引入,就有不断为自己开辟疆域的能力,而这又肇始于农村改革及其后续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制为农户分散决策和自主进入市场提供了制度条件。只要给农民以经济自由,农民自然要搞商品经济,不管你喜欢不喜欢。从这个意义说,农民天然具有“自发倾向”。一个有趣的事实是,尽管在计划与市场问题上意识形态争论不休,农村政策文件却高声呼唤农村商品化时代的到来,原因是它必须回应农民的要求和反映农村的现实。1979年以后鼓励发展多种经营;开放城乡农贸市场;实行统派购定基数政策,为农民释放出一定的市场空间。1983年“一号文件”更是提出农村经济必须实现两个转化:即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允许农民从事农产品的长途贩运,给予农民异地经营以合法性。[48]1984-1986年三个中央“一号文件”,政策进一步放宽:允许土地转包;允许农村社会资金自由流动,鼓励加入股份制合作,入股分红;允许农民购买大型生产资料;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镇做工、经商、办企业;鼓励农户个体和联合办企业,对雇工经营不急于限制;国营商业、供销社退出市场垄断;改粮食、棉花统购制度为合同收购和市场收购,大幅度减少国家派购品种。[49]原派购132项农产品,只留桑丝、药材、烟草3项,其余均通过市场交易,由市场形成价格。所有这些,目标就是放活商品和要素流通,推动农村经济向大规模商品生产转化。

由此引出三个经济现象:一是出现了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专业户。家庭承包分溢出大量剩余劳动力,[50]必然要找出路。农民的第一个选择是发展多种经营,包括非粮种植业和非种植业大农业,既而从非农产业寻找出路。[51]专门从事种植、养殖和非农产业的专业户大量出现,其经营方向明显地倾向于非农产业,从事工矿、运输、商业、服务业的专业户接近三分之二。[52]农村中“能人”开始显露身手。其中孕育出一批雇工经营的大户,私人经济开始破萤而出。

二是城乡市场的开拓。先是城乡农贸市场的恢复和繁荣,既而出现农民长途贩运,异地经商,出现了各种专业市场。尤以浙江温州、台州、义乌等地的小商品专业市场为之最。到80年代中期,市场已经有了相当规模,并显示出它的活力和能量。1985年,温州已有大大小小的市场415个,集市贸易成交额10.6亿元,为社会商品零售额的57.28%。闻名全国的十大专业市场,年经营额大都在1亿元左右,触角伸向全国各地,温州拥有一支10余万人的农民购销员队伍,桥头纽扣市场的产品销到26个省市,[53]形成了以“小商品,大市场”为特征的温州模式。义乌小商品市场年销售额连续7年居全国集贸市场之首,1992年8月被国家工商局命名为“中国小商品城”。[54]其他沿海省份也有类似情形,只是规模不如浙江。

三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这是农村改革引出的最积极的成果。乡镇企业原叫社队企业,作为农村早期分工的产物,它是在计划经济的夹缝中生长起来的。[55]对于乡镇企业的发展,始终是毁誉参半,政策也是有扶植、有限制。1984年,邓小平考察江苏,当地乡镇企业蓬勃发展的势头使他十分鼓舞,从中看到了实现小康目标的希望。在此前后,政策转趋积极。中央4号文件要求各地党委和政府“对乡镇企业要像对国有企业一样,一视同仁,给予必要的扶持”。同时突破了只能由集体办企业的限制,为农民户办或联户办企业开了绿灯,将其与集体企业统称为“乡镇企业”。解除了“三就地”(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的限制,允许乡镇企业面向全国市场。1985年赵紫阳推行“价格双轨制”,目的之一就是为乡镇企业获取原材料开一条生路,他还寄望于乡镇企业对难有突破的国有企业改革形成竞争。另一方面,对乡镇企业的争议一直存在,批评者指乡镇企业“以小挤大”,“以劣挤优”,造成重复建设、宏观失控、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贿赂盛行等。80年代初和80年代末两次宏观调整,乡镇企业都面临强大压力。然而,无论褒贬,都没有阻止乡镇企业的强劲发展势头。乡镇企业的产权形式也开始多样化,其中私人企业和联户企业占相当比重。

关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原因可以作多种解释。诸如: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了充裕的廉价劳动力资源;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其设厂建店提供了无偿或低价的土地供应;[56]农业剩余的增长和民间借贷的出现提供了初始的资金来源;通过从国有企业和单位“挖”人才而获取人力资本;长期的消费品短缺和近年城乡居民购买力迅速增长,为乡镇企业发展以消费品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了天赐良机;[57]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政策的出台,使其能够从市场上买到必要的生产资料;比较宽松的外部融资条件也助长了它的发展。[58]地方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59]

然而我认为,根本的动力是改革激活了农民的致富欲望和他们中间“能人”的企业家精神。经济学家认为,农民具有经济人理性,一旦有新的刺激,他们就会走出小农经济的生存逻辑,激发出创业的冲动,乡镇企业的兴起就是一个例证。1987年5月,作者曾到天津静海县大邱庄调查,该村党支部书记禹作敏谈到,文革一结束,他就预感到“世道”将会发生变化,他回想1949年前村里几个富户都是农村有地,城里有工厂店铺,从中悟出一个道理:要想致富就要做“地主加资本家”。他带领大邱庄捷足先登,通过队办企业几年内即成为全国的“首富村”。有资料说,在浙江的数十万名私营企业主中,大多数是从当年的打工者行列中走出来的,“寻觅财富和商机的漂泊的历程,成就了他们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60]

地方政府在乡镇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各地有很大的差异。以乡、村集体企业为主体的“苏南模式”,县乡地方政府起了主导作用。而以私人企业为主体的“温州模式”,则是农民自发的制度创新。在浙江《大事记》的记载中,80年代浙江省政府费力最多的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出的文件最多,大事也最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专业市场等,省级政府没有单独下发过文件,也无扶持的措施。只有一些市、县政府出台过相关规定。结果是,费力最多的国有企业成效不大,所占比重从1980年的60.6%下降到1999年的不足10%。而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却“无心插柳”,成了浙江经济的主体。[61]可见,乡镇企业勃兴的原动力来自民间。就政府而言,县乡基层政府比上级政府起了更大的作用。政府层级越低,越会更多考虑本地群众利益,支持群众的自主创业行为;财政分权的体制安排和以经济增长为指标的政绩考核,也使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有积极性去扶植本地企业,特别是扶植政府只出政策、不出投资的乡镇企业的发展。

乡镇企业在技术、人才、资金、[62]原材料供应等诸种条件都劣于国有企业的情况下,却创造了远高于国有企业的增长率和经济效益,关键在于它面向市场竞争的运行机制和有激励的内部机制。乡镇企业始终没有被纳入指令性计划,资源供给和产品销售都必须面向市场,面对激烈竞争;乡镇企业灵活的营销手段(正当的和不正当的)与国有企业僵化的运行模式形成对照;乡镇企业不受“父爱”式保护,必须自负盈亏,没有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的弊端;乡镇企业职工没有铁饭碗,经理人实行效益分成,有很强的激励。80年代中后期,一些乡镇企业老板的高薪和丰厚待遇曾使城里人钦羡不已。乡镇企业这种灵活的内外机制使它具有比国有企业更强的竞争力和自生能力。即使在1989年-1991年经济紧缩期间,乡镇企业受到很大压力,它的总体增长率仍然高于国有企业。1991年,乡镇企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从1988年的24%提高到了30.83%。[63]其出口所占比重也由1987年的11%上升到1993年的35%。1985-1990年,全国税收净增的21.6%是由乡镇企业贡献的,此外还支付了约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的各种筹资、摊派、收费、捐款等制度外财政收入。[64]毫无疑问,乡镇企业是80年代带动中国经济增长加速的引擎,国家收获了一份额外的丰厚红利。

经济学家认为,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准确地说是“增量改革”或“体制外先行”的改革。所谓增量改革,就是在国有企业(存量)改革难有大的动作的情况下,把主要力量放到非国有经济(增量)方面,寻找新的生长点,在计划经济体系之外发展出一块市场经济来。这种新经济首先是从农村生长起来的。在某种意义说,正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成就了中国的增量改革,扩大了市场经济的份额和领地。乡镇企业的强势进入还对国有企业形成竞争态势,[65]迫使国有企业趋向市场化改革,这被称之为“倒逼式”改革。80年代末90年代初,意识形态上出现了思想回潮,但经济背后的逻辑,特别是乡镇企业释放出来的能量已经使市场化趋势成为不可逆转。[66]

四、 “民工潮”引发出制度和社会变迁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持续的“民工潮”引发中国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人口流动浪潮。相当长时间里,对于农民进城的巨大浪潮,决策者始料不及,城市政府被动应付,城里人啧有怨言。然而,正是这股农民“自己解放自己”的流动浪潮,为中国的经济增长和制度创新提供了持续推动力,而且推动着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变迁。

“民工潮”不期而至,却并非偶然。这是长期封闭式人口管理积聚起来的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进城冲动的集中迸发。蓄之既久,其发必速。在计划经济时代,严格地限制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的地域流动,特别是向城市流动,主要的制度屏障是生活必需品的统购统销制度、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和人民公社的行政控制。任何自发流入城市的农民都被认为是非法的“盲流”,严格地实行收容和遣返。[67]这种政策一直延续到80年代。[68]直到1984年国家才有所松动,但政策目标仍然是让农民“离土不离乡”,“避免农民涌进城市”。[69]1984至1988年,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流向当地的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到9545万人,其中84、85两年每年新增就业近2000万人。[70]

然而,人民公社制度已经解体,原来对农民的超强行政控制不复存在,获得自由的农民不会局限于“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方式。农民跨地区流动在80年代初就已经出现。[71]到 l986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进城农民已达480万人,加上未登记入册的估计有1500多万人。[72]农民流动的主要目的是打工赚钱。也有青年农民为改变身份找出路。最早进城的农民主要是当保姆,干脏活累活的临时工,受雇于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制作家具、补鞋、补锅等手工匠人,也有往返于城乡之间进行短途或长途贩运的小商贩。这些都是城市人不愿干的活。[73] 80年代后期,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开始有大批农民涌向这些地区的制造业。1989年出现第一次“民工潮”,全国“流动大军”达3000万人。[74]突如其来的“民工潮”,让交通和城市设施不堪承受,舆论为之哗然。有人称其为“盲流事件”,是“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总崩堤”。 广东省承受的压力最大,从农历初五起,每天有数以万计甚至高达十几万的外省劳工涌向广东,车站、码头、路边人山人海。[75]广东向国务院和邻省告急,国务院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民工盲目外出和大量集中外出。199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劝阻民工盲目去广东”。 [76]可见,80年代末90年代初,农民工问题开始引起政府关注,但关注的焦点是如何缓解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压力。

然而,农民外出打工赚钱的冲动不可阻挡。1993年达到6200万人,1994年达到7000万人,1997年突破一亿大关。[77]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以后,外商投资大举进入,个体私人企业迅速发展,大批国有小企业改制,以及城市第三产业逐步允许农民工进入,推动了农村劳动力流动持续的高潮。粮食、食用油市场的放开,也为数以亿计的农民工长时间留在城市提供了可能。面对持续涌动的”民工潮”,政策倾向开始从单纯劝阻农民流动转向促其有序流动和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但仍然对跨省流动就业做了种种限制。[78] 90年代后期,由于城市下岗和失业增加,大多数省市包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等沿海地区都出台了针对农民工的限制政策,包括清理遣返、建立“务工证”制度、限制农民工只能从事本地劳动力不愿意选择的行业工种等。一些地方出现农民工短期回流。[79]但是,农民工干的都是城市人不愿干的活,限制农民工进城对下岗职工再就业没有多大帮助,相反城市人的生活已经离不开农民工提供的服务。进入21世纪以后,农民工高潮再起。每年以600万~800万人的数量迅速增长,2004年外出农民工约为1.2亿人,加上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总数约达2亿人。其中进入大中城市的,主要在商业服务业和建筑业就业,也有开出租车、承包或开办餐馆、做小卖生意的。而涌向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温州、闽南等发达地区的农民工,主要进入了加工贸易型制造业,约占60%–70%。[80]

源源不断的农民工无疑是制造“中国奇迹”的主角之一。农民工的巨大浪潮在城市就业体制改革难有突破之时,促成了一个“体制外”劳动力市场。它使资源配置转向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为中国沿海地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创造了条件,促进了诸如玩具、服装、鞋类、皮革制品等劳动密集型加工业的发展和产品大规模出口。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农民工功不可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农民工在各产业从业人员中所占比重,第二产业为58%,第三产业为52%,在第二产业中,加工制造业为68%,建筑业为80%,城市环卫、家政、保安、餐饮服务以及其他苦、累、脏、险的岗位,也都是农民工。农民工不仅已成为第一线产业工人的主体,城市生活离开了农民工也已经难以运转。[81]人们早就发现,劳动力从低到高的部门转移能对经济增长提供额外推动力。世界银行(1997)估计,中国过去18年的劳动力部门转移可以解释16%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而国内学者蔡昉等人测算,劳动力转移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20.23%。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国有企业职工的年平均收入(工资收入加上各种实物性福利)比农民高出127%,每雇用一个农民工每年创造的剩余积累达7381元,以1999年9546万农民工计,当年农民工创造的剩余积累为7046亿元,相当于当年国内JDP的9%。[82]从世界经验看,人口流动性大、迁移程度高的国家和地区往往充满经济增长的活力,[83]中国的地区发展也说明了这一点。中国农民工的转移主要是从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地区,[84]廉价农民工劳动力是东部地区经济增长强劲的动力源之一。深圳市2005年总人口1200多万人,户籍居民只有171万人,外来人口达1029万人,其中80%是农民工。深圳64%的税收靠制造业,而制造业里85%的员工是农民工。有学者慨叹,农民工对深圳的贡献和牺牲被“有意无意忽略了”。[85]

“民工潮”出现的历史含义,更在于它推动了城乡一体化趋势。民外出务工为农村增加了收入。20世纪90年代,“三农问题”日益突出,农民外出务工成为增加收入的主渠道。[86]也有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更有意义的是他们将城市文明带入农村,改变了农民本身。另一方面,它把解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提早提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面前。为什么说是“提早”?因为在最初的改革思路和方案中,并没有解构城乡二元结构的目标。当时的实际情况也完全看不到这个可能。80年代中期,由于乡镇企业的崛起,人们开始关注农村人口非农化迁移的可能性。1984年,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也开了一条缝,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限制条件是“在集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87]这些规定促进了人口迁移和小城镇的发展。全国建制镇的数量从1978年的2850个发展到1991年的11882个, 1999年进一步增加到18000多个, 20年增加了15130余个,增加5.3倍。[88]沿海地区城镇化速度更快,温州市建制镇从1978年18个发展到2001年146个,建制镇人口占全市总人口达到70%左右。[89]由于民工潮的推动,中国城市化步伐大大加快了,进入世纪以来更是如此。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截至2006年底中国城镇人口达到5.62亿人,城镇化率已经达到43.9%。对于这种统计数字,有人认为它高估了,其中包括一部分通过行政区划调整把原来的乡划到城镇,裹进了一批农民。而一亿多农民工及其家属并没有真正被城镇化,多数农民工在城乡之间作“侯鸟式”迁徙。[90]无论如何,城市化在加速是事实。户籍制度改革也终于被提上日程,1992年底 国务院成立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随后有条件地松动了城镇户籍控制。[91]小城镇户籍实际上已经放开,[92]一些省市也尝试在大中城市有条件放开户籍。[93]但是户籍改革总体上进展缓慢。城乡分割二元户籍制度是“一连串事件”。就业、医保、社保、住房、子女入学等利益屏蔽难以打破,公共财政拒绝让迁入人口分沾。[94]城乡一体化过程将是很长的,这个过程不仅要让进城农民真正变成市民,还包括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然而,“民工潮”为解构城乡二元结构提供了持续的压力和推力,迫使政策一步一步松动,推动城市政府转变管理方式。城乡一体化的趋势已然出现,而这个过程的完成,将是中国社会现代化转型的一个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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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7年6月12日,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说:“我们完全没有料到的最大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经营,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38页。1992年7月,邓小平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是由农民首先提出来的。这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邓小平年谱》(1975-1997),第1349页,北京,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2] 1956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秋收分配中若干具体问题的指示〉,《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页634-635。

[3] 《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页641。

[4]邓子恢:〈1956年4月2日,邓子恢在全国农村工作部长会议上的讲话〉,《邓子恢文集》,页447。

[5] 1956年12月3日,监察部、内务部党组向中共中央报送〈关于山东省改造落后乡工作中违反政策和违法乱纪情况的调查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大事记》(第4卷),页121。

[6] 1956年秋,浙江省永嘉县县委农业书记李云河和县委农村工作队长戴洁天希望用包产到户的办法来医治合作社运动的先天不足。在说服上级后在永嘉县搞包产到户试点,全县各地仿效,很快向温州地区蔓延。到这年冬季,温州地区实行包产到户的合作社上千个,17.8万多农户,占入社农户的15%左右。1957年初,要求包产到户的农民波及广东、江苏、河南、山西等许多省市。(转见高化民《农业农业化运动始末》,第353页,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

[7]1957年,包产到户被坚决取缔,李云河被划为右派分子,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劳动改造;戴洁天成了右派和反革命双料罪犯。押回原籍管制,举家遣往农村。其他人等,或撤职、或降薪、或劳动教养。200多农民遭批判,20多人被判刑收监。(转见高化民《农业农业化运动始末》)

[8] 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事》,第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9] 2007年10月,原广东省委书记吴南生谈到,他1960年到合浦县调查时如何为大量饿死人的惨状所震惊。他的报告送上去后,省委主要领导人面有难色,不置可否。为此,吴南生至今仍然愤愤不平。

[10]1961年 3月7日,曾希圣赴广州参加中央工作会议,当面向毛泽东汇报了责任田问题,毛泽东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如果搞好了,能增产10亿斤粮食,那就是一件大事。”曾希圣如释重负,打电话告诉安徽省委:“已经通天了,可以搞。”省委立即向各县委第一书记发出一封信,要求全面推行责任田。7月,毛泽东路过蚌埠,曾希圣在列车上当面向毛泽东汇报,毛说:“你们认为没有毛病可以普遍推广。”“如果责任田确有好处,可以多搞一点。”曾希圣满以为有了毛泽东的应允,可以放手推行了。然而,毛泽东身边的人回忆说,毛的态度至为勉强,很快毛泽东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毛泽东的农村政策已经定型,他认为退到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已经到头了,不能再退了,再退就有单干的危险。12月,毛泽东在江苏无锡把曾希圣找去,说生产恢复了,是否把“责任田”办法变过来。曾没有领会毛的想法,他说,群众刚刚尝到甜头,是否让群众再搞一段时间。1962年初七千人大会上,安徽的“责任田”受到批评,曾希圣也被撤了职。(转见肖冬连《共和国年轮:1961》,第133-149页,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1999)

[11] 董边等编:《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第64-68页。

[12] 1963年大寨遇到的一场大水灾几乎摧毁了一切,陈永贵提出“三不要、三不少”( 不要救济粮,不要救济款,不要救济物质;社员口粮不少、劳动日分值不少、卖给国家的粮食不少)的口号,坚持自力更生,带领社员苦干,重建家园。大寨的事迹通过不同渠道传到毛泽东耳朵里,毛高度赞扬。12月,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大寨经验概括为:“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

[13]《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926、952页;1978年1月5日《人民日报》。

[14]薛暮桥:《薛暮桥回忆录》,第315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

[15]袁宝华回忆,1978年在西安开会时,水利部副部长李伯宁发言说,1980年实现农业机械化不现实,现在农村里还是牛拉犁,机械很少,有些地方连牛也没有,还是人拉犁,最好不要这样提。《“文革”结束后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访袁宝华同志》,北京,《百年潮》2002年第7期。

[16] 1977年6月,安徽省委制定《关于当前农业经济政策的几个问题的规定》,放宽农村政策。1978年2月,四川省委出台了类似文件。

[17] 1978年6月和7月,中共中央先后转发湖南湘乡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报告和陕西旬邑解决干部强迫命令打骂群众问题的报告。《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959-965页。

[18]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下卷),第229页。北京,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

[19] 安徽凤阳县凤阳公社小岗村私下搞包干到户,县委书记陈庭元早就知道,但一直为他们保守秘密。直到1980年1月安徽省委扩大会议上,陈才将这件事告诉了万里。2008年5月,吴象谈农村改革。

[20]林若:《回忆80年代初期湛江地区的农村改革》,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314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

[21]全国还保留了几千个集体经营的村,如河南南街村、天津大邱庄、北京窦店等,它们的社队企业早已成为主业。

[22]秦晖:《中国改革:历史与伦理的评价》,《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1期;陈锡文:《中国农村改革:回顾与展望》,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50-55页。

[23] 到1979年,全国共修筑大中小型水库8.4万余座,灌溉面积由建国之初的2亿亩增加到7亿亩,排灌动力机械7122万马力,化肥施用量1086万吨,农村建小型水电站8.3万余座,农村用电量282亿度。《中国经济年鉴1981》,第VI-10-13页。

[24]杜润生:〈关于农村经济政策问题的一些意见〉,《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页1079。

[25]《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72-73页。

[26]吴象:〈农村第一步改革的曲折历程〉,见《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218页。

[27] 沈祖伦:《改革初期我们的闯劲来自哪里》,《炎黄春秋》2008年第9期。

[28]《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页87-88。

[29] 2008年5月,吴象谈农村改革。

[3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下卷,第248-249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

[31]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281页。

[32]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页315-316。

[33] 2008年5月,吴象谈农村改革。

[34]卢汉:《中国农村改革的决策过程》,(香港),《二十一世纪》1998年12月号,第50期。

[35] 《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页1051。

[36] 吴象说:“1980年75号文件应该是杜润生的功劳。”2008年5月,吴象谈农村改革。

[37]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38] 杜润生:《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页77。

[39]《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事》,第130-132页。

[40]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41]198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42]1991年2月6日,邓小平在上海说:“太着急也不行,要用事实来证明。当时提出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有许多人不同意,家庭承包还算社会主义吗?嘴里不说,心里想不通,行动上就拖,有的顶了两年,我们等待。”《邓小平年谱》(1975-1997),第1327页。

[43]周其仁等:《发展的主题》,第11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

[44] 《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侧记》,1985年1月16日《人民日报》。

[45]肖冬连:《崛起与徘徊——十年农村的回顾与前瞻》,第107页,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

[46]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农村经济发展对城市的要求,为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47]《邓小平年谱》(1975-1997),第1016页。

[48]198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49]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

[50]据调查,1984年全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达1.3亿人,约占农村劳动力的30%-40%。1984年2月22日《人民日报》。

[51]1978-1984年,棉花产量增长2倍,油料增长一倍多,其他经济作物增长在50%-300%之间。在农业总产值中,林、牧、副、渔各业所占比重由32.3%提高到41.9%。农副产品商品率从31.5%上升到53.3%。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等非农产业已占到36.8%。肖冬连:《崛起与徘徊——十年农村的回顾与前瞻》,第106页,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

[52] 据农牧渔业部统计,截至1983年底,全国农村专业户已达农户总数的13%,这个数字显然夸大了,另据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调查,19884年农区专业户占总农户的3.5%。(《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典型调查》,第21-2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53]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三研究部编:《邓小平改革开放的起步》,第341-382页,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

[54]陆立军:《“中国小商品城”的崛起与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义乌模式”》,《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1期。

[55]1978年底,全国已办起社队企业152.4万个,企业总收入431.4亿元,占人民公社三级经济总收入的29.7%,安置农村劳动力2826.5万人。但全国发展极不平衡,发展最快的有江苏、山东、河北三省,江苏省社队企业的收入已占人民公社三级经济总收入的43%,该省社队企业总产值占到全国的16.6%。马杰三主编:《当代中国的乡镇企业》,第58页,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1979年10月11日《人民日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三研究部编:《邓小平与改革开放的起步》,第388页,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

[56]裴小林认为,乡村集体企业在80年代时效率甚至比私人企业还高,很可能是由于前者有集体土地制度作依托而后者没有。裴小林:《集体土地制:中国乡村工业发展和渐进转轨的根源》,《经济研究》1999年06期。

[57]据统计,在1980-1988年期间,全国轻工业产品市场供给能力增加的份额中,乡村工业的贡献率占32%.1988年主要消费品产量中,乡村工业提供的电风扇供给量占全国的45.5%,丝织品占68.7%,呢绒占52.1%。(刘斌,张兆刚,霍功:《中国三农问题报告》,第281页,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

[58]薛暮桥说:“这(1985)年3月我去家乡无锡调查,知道前两个月的乡镇企业增长100%,我提醒他们不要头脑发热。他们答复说乡镇企业要资金有资金,(银行送贷款上门……),要原料有原料(议价收购……),要销路有销路……为什么不让我们生产?”(薛暮桥:《薛暮桥回忆录》,第407-408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

[59]如1984年,江苏省财政拨款3000万元,扶持落后的苏北发展乡镇企业。(张衡:《江苏省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与苏南模式的出现》,《邓小平改革开放的起步》第397页)

[60] 慎海雄 周效政:《享受前所未有的流动自由 中国每年人口流动过亿》,新华社 2002年10月1日。

[61]姚先国:《浙江经济改革中的地方政府行为评析》,《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

[62]根据张毅的数据,农村工业早期投资的82.6% 来自集体积累,银行贷款只占17.4%,且基本是流动资本。转引自裴小林:《集体土地制:中国乡村工业发展和渐进转轨的根源》,《经济研究》1999年06期。

[63]樊纲:《两种改革成本和两种改革路径》,《经济研究》1993年第一期。

[64]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第19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65]以服装业为例,乡镇企业的进入使行业平均利润率大大下降。1980年纺织业的资金利税率为69%,到1991年只有7%。陈天祥:《对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作用的一种阐释》,《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4期。

[66]据吴敬琏回忆,他1990年夏天从欧洲访问回来时心情悲观,但当他9月到江苏、浙江、广东、海南等沿海省份看到乡镇企业释放出的能量时,郁闷心情一扫而光。他得出结论:“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已经走过临界点了,没有回头的可能。”柳红:《“计划与市场”争论中的吴敬琏》,《北京日报》 2003年2月17日。

[67] 参见萧冬连:《中国二元社会结构形成的历史考察》,《中共党史研究》2005年第1期。

[68] 1979年4月16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的办法》,要求对来自农村的临时工、合同工、协议工、亦工亦农人员“坚决进行清退,今后不得再使用”。1980年和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的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清退来自农村的计划外用工,农村多余劳动力要“就地适当安置,不使其涌入城镇”。 1981年12月,国务院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做工”。

[69]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3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和部党组《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的通知。

[70]农村劳动力流动课题组:《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回顾与展望》,http://finance.people.com.cn2006年3月15日。

[71]据调查,1985年4月20日这一天,北京流动人口为66.2万人,9月12日这一天,上海市的流动人口为110万人,其中相当数量是来自农村。(许涤新主编;《当代中国的人口》,第265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72]王文杰、李维平:《在三个“1500万”的背后——我国劳动就业方针初探》,《瞭望》1988年第7期。

[73]1988年,哈尔滨市,市委书记李根深看到修鞋的、补锅的、弹棉花的都是外地老乡,他便让市劳动局在《哈尔滨日报》上登招工启事:“谁干这些行当,市里免费提供工具。”全市近7万名待业人员和一大批企业富余人员,只有两人报了名。陕西省一位副省长发出同样的号召,但全省10余万待业人员无一响应。(王文杰、李维平:《在三个“1500万”的背后——我国劳动就业方针初探》,《瞭望》1988年第7期)

[74]也有人估计为5000万人,1989年5月28日《文摘报》。

[75] 1989年3月2日《中国青年报》。

[76]农村劳动力流动课题组:《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回顾与展望》。

[77]农村劳动力流动课题组:《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回顾与展望》;2000年9月27日《广州日报》。

[78]从1993年起,劳动部开始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1994年,劳动部颁布《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暂行规定》,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决定实行统一的流动人口就业证和暂住证制度。

[79]赵树凯:《农民流动三十年》,《中国发展观察》2008年第1期。

[80]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起草组:《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改革》杂志 2006年第5期。

[81]同上。

[82]农村劳动力流动课题组:《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回顾与展望》。

[83]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计算过,在美国经济发展的前中期阶段中,1/4的经济增长来自于人口的流动和迁移。

[84]农民工流出地中,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9省(区、市)占了81%;流入地中,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福建等7个省市占82%。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起草组:《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改革》杂志2006年第5期。

[85]《农民工:不应被忽视的经济增长贡献者》,http://news.163.com,2005-11-10。

[86]据统计,1997年到2004年,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25%提高到了34%。(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起草组:《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改革》杂志 2006年第5期。)

[87] 1984年10月13日,《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

[88]1999年5月18日《中国经济时报》。

[89] 2001年2月7日《厦门日报》

[90]陆大道:《“冒进式”城镇化后患无穷》,中国科学院网站 2006年12月31日。

[91] 1997年6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方案》规定:已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可以在小城镇办理城镇常住户口。1998年8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当前户籍管理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规定:婴儿落户随父随母志愿;放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投靠子女的老人可以在城市落户;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其直系亲属可以落户。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

[92]陈锡文答记者问,新华社北京2006年2月22日电。

[93]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上海、重庆、沈阳、成都、深圳等城市以“居住证”取代过去的“暂住证”,持有“居住证”的居民有条件地享有市民待遇。

[94]2006年,国务院14个部门组成6个调研组分赴全国12个省市调研。调研结果表明,“户籍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人民网,2007年1月31日。

载《中共党史研究》2008年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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