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破产法的临盆,需要造就一个有利于破产法降生的舆论环境。2月22日我书面报告法规研究中心主任顾明、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请求以破产法起草小组的名义协助沈阳市举办“破产法与经济改革”讨论会,以使有关问题的理论探讨深化,并使破产法的舆论宣传藉此而升温。我的报告获得批准。由于我已有了一个专搞破产法的“自由之身”,所以我给调研室领导打了招呼,便出差沈阳,筹备这次会议去了。
会议筹备工作量最大的是准备会议资料。沈阳市的同志提出,希望能找一本介绍破产法知识的通俗教材,印发给与会者参考。我说,不用白费劲了,我早已找遍了北京各大图书馆,在一个没有破产法的时代,是找不到破产法教材的。要不,还是我自己动手给你们写一本吧,会上能用,会后也可作宣传和普及破产法知识之用。李长春市长特别高兴:“我们现在正缺这个!”
于是我就下定决心在沈阳住下来,日夜疾书,以大约平均每天5000字的速度,埋头写了将近一个月,写出一部14万多字的书稿,书名就叫《谈谈企业破产法》
正当《谈谈企业破产法》写作接近尾声,写得很带劲的时候,沈阳市政府办公厅来人:“中南海来电话,询问曹思源是否在沈阳?速回电,看样子很着急。”
我们以往出差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每到一地,便给机关回个电话,告知行踪及联系电话。这次我怕金牌催归,打破《谈谈企业破产法》的写作计划,便有意犯规,没给单位任何消息。此举有得有失,“得”在写作计划大体完成(否则绝对不可能完成);“失”在进一步得罪了领导。我给领导打通电话后,听筒里传来的第一句话便是:“你已经从中南海失踪一个月了!”我自知“礼亏”,连声道歉,狠狠自我批评一番。
领导稍稍消气之后,谈到正题:“人大法工委组织调查组,准备到沈阳、天津、重庆、上海四个城市就破产法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他们请国务院办公厅派人参加,我们决定派你。”
我说:“既然第一站是沈阳,我干脆就在沈阳等他们好了,不必往返北京。”
领导同意了。于是我便将《谈谈企业破产法》结尾部分突击完成,复印数份后,于4月17日分送给李长春等同志,请他们提意见。后来他们反馈回来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对于沈阳市的破产试点和李市长的工作,评价上不要太满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于是我稍作删改便交由会议筹备组付印,腾出手来,准备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官员们打交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