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空间问题在当代的凸显,为阐释学带来了新的知识话语和学术路径。作为一个重要的空间隐喻,视角有助于理解“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在文本阐释中的紧张关系。在一般意义上,视角表示观察事物的空间方位。克拉登尼乌斯将视角引入阐释领域,尼采则进一步拓展了视角的内涵,其对“视角主义”的开创促使人文学者消解统一、稳固的意义中心,对文本经验作出多元、开放、异质的解读。对视角的关注有助于激发阐释者的能动性,释放文本的丰富潜能,但过分执着于视角则有可能造成对意义的偏狭理解和片面认知,带来形形色色的困境或“谬误”。以“散点透视”为标志的中国式视角观,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视角主义的阈限,为中国阐释理论的建构展示了新的方向。
关键词:阐释/ 空间隐喻/ 阐释理论/ 文本阐释/ 确定性/ 不确定性/
作者简介:庞弘,男,四川成都人,文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西方文论、视觉文化。
原文出处:《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成都)2026年第3期 第51-58页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世纪以来西方文论中国化的知识谱系和演绎逻辑研究”(25BZW022)。
在当代人文学术场域中,“空间”(space)是一个不容遗漏的维度。在人类文明的很长一段时期,空间被视为“死亡的、固定的、非辩证的、不动的”①方位和角度,被视为一个僵滞的、缺乏生气的中空容器。20世纪以来,随着人们对空间的理解变得丰富,空间逐渐摆脱边缘状态而在人文研究中跃居主位。与之相伴,一种以空间为导向的思维方式也渗入了研究活动,带来了从学术理念到话语策略,再到价值取向的全方位改变。当我们从空间视野来观照“阐释”(interpretation)这一文学研究的方法论支点时,自然会获得一些新的发现。长久以来,“时间”是阐释学的基本属性和核心关切。阐释者念兹在兹的目标,乃是尽可能克服时间的阈限,“打通现在与过去,理解和阐释历史上的文本的意义”②。而伴随空间之维的彰显,我们将逐渐超越对时间性的执着,为文学阐释赋予不同于既往的理论品格和精神气质。
在阐释理论的建构中,“视角”(perspective)充当了一个饶有意味的空间隐喻。放眼当代文学研究的版图,最引人瞩目的莫过于“确定性”(determinacy)和“不确定性”(indeterminacy)之间旷日持久的紧张关系。视角这一空间隐喻的置入,恰恰为理解这种紧张关系提供了精神坐标:一方面,对视角的体认使阐释者意识到自身的特殊境遇,使意义的多元性、差异性和变动性得以浮现;另一方面,视角在彰显激进面向的过程中又不免暴露出一些症候或悖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反证了确定性的坚实在场。在不确定性思潮的裹挟下,我们能否从中国古典智慧中得到启发,由此探寻对西方式视角观的超越之道?这同样是一个有待深究的议题。
一 作为阐释学命题的视角
从词源上看,“视角”一词肇始于中世纪的拉丁语perspectiva,其初始义为“光学”(optics),后逐渐被赋予“看法”“远景”“场景”“洞察力”等内涵③。在日常生活中,视角意味着观看的方位或角度。在文学叙事中,视角与“聚焦”同义,通常被定义为“表现被叙述的情境与事件的角度,感知或认知的立场据此得以表达”④。在艺术理论中,视角被译作“透视法”,意指“在平面或几乎扁平的表面上表现三维物体或某个空间体积的绘画方法”⑤。作为一个同空间——无论是物质空间还是精神空间——紧密关联的概念,视角的存在表明,主体的心理活动绝非单向度、同质化的反应,而是植根于复杂的现实情境,受到特定历史传承、社会背景、知识积淀和文化心态的深刻影响。视角的差异使主体与自我、他人乃至世界的关系呈现出不同形态,而视角的调整或更新,也会使主体的生活方式、感知方式、思维方式、互动方式等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
在西方思想史上,对视角作出奠基性阐发的是哲学家莱布尼茨(Gottfried W.Leibniz)。在莱布尼茨看来,宇宙由数不尽的单子聚合而成,每一单子都是独立、自足、无法分割的实存,它们立足于各自的视角,以不同方式实现对宇宙的表征。因此,貌似纷繁多样的宇宙形态,其实是视角建构的产物,亦即“唯一宇宙根据每一单子的不同视点而呈现的景象”⑥。将视角引入阐释领域的关键人物,则是另一位启蒙知识分子克拉登尼乌斯(Johann M.Chladenius)。克拉登尼乌斯对凝聚着大写理性的普遍意义中心深信不疑,同时又敏锐感受到作为小写理性之化身的个体在意义生成中的自主作用。由此,他试图将视角与阐释的更复杂情境联系起来:“我们将视角这一术语指认为那些由我们的精神、身体以及整个人所支配的状况,这些状况使我们以一种方式而不是另一种方式对事物加以构想。”⑦在克拉登尼乌斯看来,视角的存在促发了对差异性的自觉,使阐释者意识到自己在立场、姿态、境遇等方面的独特之处,使他们以不同方式、从不同向度介入文本对象,衍生出各有所异的解读和评判。这就好比对于韩江(Han Kang)的《素食者》,女性主义者从中看到残酷的性别剥夺,结构主义者从中发掘出“肉食—素食”、“正常—病态”的二元模式,存在主义者从中领会到主体被规训和定义的荒诞境遇,弗洛伊德主义者试图窥探童年创伤在主人公行为中留下的隐秘印记。不同认知主体透过不同视角,带着不同态度或倾向性来审视同一作品,其结果势必大不相同。
经由对视角内涵的拓展,克拉登尼乌斯试图说明,意义并非中性的、无涉价值的存在,而总是在特定视角的观照下显现,并受到视角所负载的主观欲念的隐性塑造。上述思路启发了以赫尔德(Johann G.Herder)为代表的浪漫主义思想家⑧。当然,克拉登尼乌斯的初衷并不是要将普遍性和同一性彻底湮没,他相信,人类在精神层面的共通之处(尤其是对理性反思状态的普遍追寻),将有助于他们摆脱视角的诱惑而达成某些共识:“对同一事件的所有真实描述的某些部分必然是相互一致的,这是因为,我们依然就人类的认知原则保持一致,即使我们发现自己面临不同境况,并且以不同方式对事件的某些部分加以感知。”⑨换言之,尽管视角不同,但只要潜心观察、多方比较,便足以拨开视角所带来的迷雾而还原对象的本真面貌。这就有别于后世解构批评家对视角的极端化和激进化阐释。
二 视角与不确定性的凸显
对视角这一空间隐喻的体察,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阐释者的能动性和意义的动态生成特质,而对视角的迷恋乃至执着,则为不确定性意义观的盛行拉开了帷幕。这就如赫希(Eric D.Hirsch)所言,不确定性之所以在阐释实践中风靡不衰,是因为“所有人都从自己的视角来看待文学,并通过自己的价值与联想体系(system of values and associations)对文学作出情感上的回应”⑩。在围绕视角的理论言说中,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的见解振聋发聩。正是他对视角的创造性重释以及对一种“视角主义”(perspectivism,又译为“透视主义”)意义观的建构,使不确定性超越单纯的心理感知而成为了一种普遍的、不容回避的当下经验。
对尼采而言,视角是一个非同寻常的命题。在《善恶的彼岸》中,他将视角所呈现之物视为“一切生命的基本条件”(11)。在《权力意志》中,他更是明确指出,对视角的认同意味着笃信“世界是可以不同地解说的,它没有什么隐含的意义,而是具有无数的意义”(12)。当然,尼采对视角的认识与前文提到的克拉登尼乌斯等人有着显著区别:他注意到“上帝之死”所带来的秩序崩溃、道德沉沦和价值真空,同时又秉持“积极的虚无主义”态度,相信人们可以依凭“权力意志”(will to power)—蕴藏于生命体内部的追求充盈、扩张、创造和超越的本能冲动——来直面信仰坍塌后的精神荒原,来重新为世界立法并赋予存在以意义。在尼采看来,视角其实是权力意志的具象化显现,每一种权力意志都携带着强烈的、个体化的生存欲望,每一种欲望“都有自己的透视角度,都想把自己的透视角度当作规范强加给其他欲望”(13)。人们在权力意志的驱策下,透过特定的视角来解读、评判周遭世界,试图建构一个客观、有序、自洽的知识体系,不断印证自身意见的有效性和优越性。但由于任何视角都暗含着一定的认知盲区,故而又不可能实现对世界的绝对精确的把握——我们所得到的,不过是不同视角激烈博弈所产生的纷乱、驳杂、流变的理解。
以视角为切入点,尼采展开了对“真理”(truth)的深刻反思。他强调,真理并非普遍、永恒、绝对的法则,亦非检验是非曲直的终极标准。究其实质,真理不过是视角的某种伴生物,故而也包含着“常新地推移的虚假性”(14),总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情境的更迭以及个体心态的调整而不断变化。值得一提的是,尼采对视角与真理之关系的理解有别于人们的惯常认识。在他看来,不是视角从大写的真理中剥离出不同的微观真理片断,而是原本就不存在一个统一、稳固、万变不离其宗的真理事实。任何真理无不是权力意志的有限度、不完整的呈现,无不是个体基于其视角而想象或构造之物。正如尼采所言:“恰恰没有事实,而只有阐释。”(15)对此,克罗斯比(Donald A.Crosby)作出了更详尽的说明:“真理完全是相对的,它只是这种或那种视角的造物,并且完全内在于这种视角中。某一种视角所表达的,对某一种意志或能量中心而言都是真的;于是,就像存在很多视角那样,存在很多真理。”(16)这种由视角所孕育的多元、小写、异质的真理观,在一定程度上预示了现今这个“后真相时代”(post-truth era)的某些特质(17)。
基于对视角的独到阐释,尼采对一大批欧陆思想家产生了深刻影响。纵观20世纪以来的学术话语,从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的“前见”,到布鲁姆(Harold Bloom)的“误读”;从克里斯蒂娃(Julia Kristeva)的“互文性”,到德勒兹(Gilles Deleuze)的“精神分裂”;从德里达(Jacques Derrida)对“逻各斯中心”的拆解,到瓦蒂莫(Gianni Vattimo)为“虚无主义”的申辩。这些观点彰显了理解所难以摆脱的主观性、相对性和有限性,从不同向度折射出尼采式视角观的思想轨迹。当然,尼采在阐释领域的最显著贡献乃是对一种“视角主义”传统的思想奠基。作为20世纪下半叶颇具冲击力的学术思潮,视角主义的核心诉求在于拒绝一切普遍、永恒、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意义中心,转而相信任何阐释者都有资格透过个体化的视角,从多种并行不悖的观念体系和价值预期出发,对文本对象作出多元化、复调式、变动不居的解读。有学者指出,视角主义在具体的释义实践中践履了如下操作步骤:一是消解客体和存在的现实性,将其还原为“视角的客体”或“为我的存在”,以此强调世界的主观体验特质;二是废黜主体的稳定身份,否认在阐释中存在着一个“理论上无所不知的观察者”,逐步达成对阐释主体的去本质化与非中心化;三是聚焦于“视角的多面化、意义的多重性和解释的多元性”,呈现出拥有多重头绪和线索的,难以被某种权威所垄断的开放的意义状态(18)。
视角主义加速了不确定性在人文科学研究中的扩散。当下,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长期以来被忌惮或抗拒的不确定性已然跃升为一种不容忽视的文化“主因”(the dominant)。如格拉夫(Gerald Graff)便断言,现今,文学研究已愈发被不确定性话语所统摄,“正是这种不确定性,使对任何文本的‘正确’或‘错误’的解释化为乌有”(19)。里奇(Vincent Leitch)则发现,在近几十年来的学术语境中,越来越多的批评家开始放弃一度孜孜以求的确定性信仰,转而相信:“文本的意思是不可穷尽的。阅读文本就意味着必定会‘误读’它。所有的阅读都是误读。文本是永不枯竭的。”(20)倘若稍加细究,不难发现不确定性的强势同视角主义的流行息息相关。基于对视角及其去中心化潜能的体察,人文学者逐渐意识到,阐释说到底是主体的心理活动,它不可能做到纯粹的客观、公正,而势必裹缠着复杂的情境性因素,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多重视角和个性化解读。在此背景下,科学精神对客观性、超验性和精确性的允诺将难以为继,而阐释的相对性、变动性和不可通约性(incommensurability)也就成了常态。
三 “谬误的视角”与确定性的复归
在当代文论的建构中,对视角的关注体现出一定的变革意义,它促使人们对自己在物质、精神和情感上的有限性加以体认,由此获得了更敏锐的批判意识。遵循视角主义的思路,我们将逐渐发现,那些看似颠扑不破的知识或价值观其实不过是基于视角所作出的阐释,其中潜藏着感觉、体验、动机、期待、情趣、选择、意志等丰富的主观因素。这样,我们也将打破现代性所编织的种种“大叙事”,对任何看似亘古常在、不容置疑之物投以怀疑目光。但必须注意,视角在召唤不确定性并激发批判潜能的同时又暴露出一些有待反省之处。赫希对此颇有感触,他观察到,不确定性的信奉者所热烈追逐的通常是一些“谬误的视角”(faulty perspective)(21)。换言之,他们自认为对视角有充分理解,但充斥于这些理解之中的其实只是一些危险的误读或歧见。正因为如此,如何对视角加以深入考察以发掘其中的更微妙内涵,便成为了一个值得严肃对待的问题。
首先,从内在的运作逻辑来看,视角并不意味着彻底的相对主义,它一方面动摇了稳固的意义中心,另一方面也为确定性提供了某些合法化依据。
如前所述,尼采就视角问题提出了发人深省的见解。在他看来,从来便没有一个统一、绝对、恒常不变的真理,我们所拥有的只是透过特定视角对真理所作出的想象、构造与虚设。然而,尼采在着眼于视角的反叛性面向的同时也并未将共识或一致性完全摒弃。有学者指出,尼采之所以强调视角,并不是要证明“每个视角对世界的解释或估价都一样正确”;相反,在各种视角中依然存在着“中心”或“边缘”,“主导”或“从属”的评判标准,而这种标准的实质乃是“权力的标准,或者说对权力的占有的量的差异的标准”(22)。由于视角是个体权力意志的外化,由更强的权力意志所支撑的视角蕴含着比其他视角更令人折服的力量,因此,在特定历史阶段,某些格外强势的视角将赢得社会范围内的广泛认可,从而演化为一种居于社会主流的知识话语,一种带有共识性质的“普遍视角”(23)。当然,在尼采看来,任何普遍视角其实依然是一种幻象,它会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变化(24)。但尼采的态度同样表明,至少在某一时间节点或文化区间,一种最低限度的确定性仍将维持其在场。至此,不难发现,视角尽管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确定性的权威地位,但同时又暗示了意义之边界或限度的存在必要——至少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存在必要。通过对视角问题的更深入考察,我们将认识到,或许确定性只是由视角所制造的错觉,但这往往又是一种有意义的、不可缺失的错觉。正因为有了这种错觉,人们才能对一些相对稳定的知识或经验加以分享,而他们的思考与行动也才能获得赖以维系的有效保障。
其次,视角并非不容回避的本体状态,它在制造多元化效应并呈现不确定性景观的同时,也为人文学者的追问和反思预留了一定的空间。
视角蕴含着僭越边界的冲动,它使意义不再被一些陈规所约束,而获得了创造性生成的契机。但一味流连于视角将导致差异性的泛滥,会带来天马行空、自说自话的混乱局面。因此,研究者在承认视角的挥之不去的同时,又常常与之保持反躬自省的距离。科学哲学家哈里斯(Karsten Harries)断言,当人们开始直面视角的存在并真正将视角当作视角来看待时,便已觉察到视角的片面性或匮乏之处。如此一来,自我将彰显其超越视角而趋于无限(infinity)的冲动:“自我能够提升自己,以超越最初限制它的各种视角,这促使我们寻求一种更充分的——即较少受视角限制的、最好是真正客观的——描述,从而要求这样一种空间观,它使我们超越于一切纯粹视角性的描述。”(25)卡普托(John D.Caputo)对阐释与视角的关系作出了更深入辨析:“解释不是主观的,如果说主观的意思是任意或者把我们锁在自己的头脑里。……解释会赋予我们一个角度,一个进入现实的角度,就像是一艘可以再次进入地球的大气层而不会被烧掉的飞船,只有它选择了正确的角度才能做到。”(26)他相信,阐释固然无法规避视角的影响,但作为阐释者的我们,却有必要通过一次次的尝试(或“试错”)而选择更恰当的视角,以更合乎情理的方式对真理加以趋近。所以,追求真理并不意味着摒除一切预设,而是要尽可能确立公允、恰适的预设,而规避那些片面、偏颇的预设。
作为视角主义的奠基者,尼采同样表现出超越视角之阈限的尝试。在《论道德的谱系》一书中,他意味深长地说道:“如果我们在某件事情上让更多情绪诉诸言表,如果我们知道让更多眼睛、有差异的眼睛向这件事情打开,那么,我们对这件事情的‘概念’、我们的‘客观性’就会变得更加完整。”(27)换言之,既然单一视角存在着难以规避的局限性,那么,我们便有必要向更多的视角保持开放,通过不同视角的互动、互涉、互补、互构,绘制出更系统、完备的世界图景。上述思路在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fusion of horizons)命题中得到了生动演绎。伽达默尔坦言,主体拥有的“视域”并非一成不变,而是蕴含着变动与生长的潜能,往往通过与他人视域的融合形成更宏阔的总体视域,使阐释者“在一个更大的整体中按照一个更正确的尺度”(28)来把握世界的真理内涵。在此基础上,伽达默尔强调,视域的融合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处于调整与更新的动态过程中,总是期待借助新的融合向更具普遍性和终极性的真理状态趋近(29)。应该说,伽达默尔开辟了一条在绝对与相对、闭合与开放、同一与差异之间斡旋的真理路线,使视角与真理的关系呈现出颇具辩证色彩的面向。
再次,更重要的是,从人类心理本能的角度来看,对视角的关切绝非天经地义,其必要性与合法性始终值得我们不断质疑。
虽然视角主义在今天已为人熟知,但在人类文明史上,“视角”其实是一个较晚出现的概念。赫希经过考证发现,直到15世纪左右,一种“视角的律令”(laws of perspective)才在西方的绘画中渐具雏形(30)。为何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在于,在人类的知觉体系和心理结构中,潜藏着追求完整、有序而祛除视角干扰的自发冲动。对此,不同心理学派基于各自的知识积淀而作出了有说服力的阐释,比较重要的有两派。
其一,是以皮亚杰(Jean Piaget)为代表的发展心理学。皮亚杰发现,在个体心理发展的“感知—运动阶段”(大约从出生到一岁半),儿童将逐渐摆脱狭隘的自我感知,并逐渐对周遭事物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形成明确意识。最初,在认识某一对象(如一个盒子)时,儿童会将自己明确感知的部分(如盒子呈现在眼前的一面)视为真实存在,将受视角所限而无法感知的部分(如盒子被挡住的一面)视为完全缺席;此后,通过持续的学习和磨炼,儿童将逐渐获得一种“想象性整合”的能力,他们开始认识到,那些暂时脱离视线的部分并非消失无踪,而是始终维持其坚实、稳固的在场:“客体的守恒依存于客体的定位;即是说,儿童既知道客体消失时并非不存在,同时也知道客体往何处去。这事实表明永久客体的图式的形成是同实际世界的整个空间一时间组织和因果性组织密切联系着的。”(31)结合儿童心理的发展历程,皮亚杰所暗示的是,主体生来便携带着摆脱外部限制而建构完整、统一之对象的诉求;相反,视角则并非一开始便内化于人的生命体验中,它更多是一种后天的、外在的、非自然的“强加”,是对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的悖逆。赫希对此深表认同,他指出,皮亚杰的观点使我们明白为何视角的律令是如此缓慢地被公众接受,这是因为“习得这一律令意味着对童年时期基本而充满艰辛的经验的忘却”(32)。
其二,是以韦特海默(Max Wertheimer)、考夫卡(Kurt Koffka)、阿恩海姆(Rudolf Arnheim)等人为代表的格式塔心理学。格式塔心理学的核心在于一种“完形”(gestalt)或整体性原则。即是说,从来就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部分,相反,“每个部分都指向它自身以外的地方,从而意味着一个较大的整体”(33)。整体自有其合法性和独立性,它不是由包含其中的个别要素所决定,而是大于每一构成要素之和,同时规定了这些要素的基本特质和表现形态。通过对整体性的坚持,格式塔心理学暗示,在认知活动中主体知觉之物总是大于其肉眼可见之物。换言之,主体所具备的完形或“整体性架构”能力,使他们有机会超越视角的限制,在精神世界中建构一个统一、有序的整体。在很多时候,对视角的偏执恰恰破坏了这种整体性,它使阐释者困守于自我的狭隘领域,习惯于从有限的知识积淀和审美感知出发,将完整的文本对象切割为单一、孤立的片断。这样,原本浑然一体的文本将变得残破不堪,甚至无异于“被大批急于求成的外科医生和外行的化验员们合力解剖开的小小的尸体”(34),而阐释者也很容易陷入“一叶障目”的困境,难以对文本作出恰当、有效的评判。更进一步,视角对整体的破坏还裹挟着“强制阐释”的倾向。具体说来,视角在限制阐释者认知的同时,也使其形成了病态的思维方式,即“简单捕捉文本中的个别因素,对文本作分裂式拆解,把部分当作整体,以碎片替代全貌”(35)。长此以往,他们将在罔顾整体的状态下,透过先在的理论滤镜来打量文本对象,对想要忽视的东西视若无睹,又挖空心思找寻符合其主观意愿的内容,将原本充满变数的文本经验转化为对先入之见的印证。在此背景下,阐释将进一步偏离稳固的认知根基,其客观性和有效性自然也将大打折扣。
作为一个带有激进色彩的空间隐喻,视角唤醒了阐释者的能动性和创造精神,引导其突破各种条条框框,向充满无限可能性的意义世界敞开襟怀。但对视角的毫无保留地迷恋,又极有可能导致原则的消解和秩序的溃退,使阐释者陷入四顾茫然的困境。更进一步来说,在具体的文本经验中,不确定性和确定性常常处于纠结、交缠、渗透、融合的状态,在很多时候,视角非但未能撤销恒定不变的意义中心,反倒以不同方式、在不同程度上暗示了确定性意义的难以祛除。正是基于视角的这些“谬误”,我们才会明白,即便在不确定性思潮甚嚣尘上的当下,对确定性意义的回溯乃至重构依然是一个不可缺失的维度。这就如帕尔默(Richard E.Palmer)所言,我们离不开这样一些人文知识分子,“他们将阐释学视为有效性准则的理论源泉”(36)。
四 视角与中国阐释理论的建构
论及阐释学的中国进程,张江曾这样谈到:“中国学术传统中,虽无阐释之学的概念和学科,但有丰富的阐释学思想和经验。这是构建当代中国阐释之学的可靠资源和坚实基础。”(37)这种以本土经验为皈依的思路有助于深化对文本阐释中空间隐喻的理解。视角不仅是一个西方学术命题,在璀璨的中国古典文化中,同样存在着关于视角的丰沛思想资源,其中最能彰显中华民族独特精神气质的,莫过于一种以“散点透视”(scattered perspective)为标志的,更具总体性和包容性的,更为灵活、自由、能动的视角意识。这种本土化的视角意识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西方式视角观的误区,为中国阐释理论的建构开辟了新的路径。
散点透视植根于中国美术传统,意指“画面上存在多个视点,相当于画家或欣赏者在观画时不断移动脚步,变动观看位置”,通常也表现为“欣赏者站立不动,而用手逐渐展开卷轴的过程”(38)。如果说,西方绘画的“焦点透视”(focal perspective)体现出西方人对科学和理性的尊崇,试图在主客二分的前提下通过创作者所驻足的固定中心视角对世界加以描画,由此营造“近大远小”的视觉效果,在二维平面上呈现出三维的逼真幻觉。那么,散点透视则蕴含着中华民族所独有的哲学理念、人文关怀和审美底蕴。基于对浩渺无际的宇宙空间的感知,对生命的微妙内涵和生动气韵的品味,创作者不再囿于单一的有限视角,而是“流动着飘瞥上下四方,一目千里,把握全境的阴阳开阖、高下起伏的节奏”(39),形成一种超越表层“形似”而不断触及深度真实的艺术景观。如北宋郭熙《林泉高致》中的“三远”之说便将散点透视的法则诉诸艺术实践:
山有三远,自山下而仰山巅谓之高远;自山前而窥山后谓之深远;自近山而望远山谓之平远。高远之色清明;深远之色重晦;平远之色有明有晦。高远之势突兀,深远之意重叠,平远之意冲融而缥缥缈缈。(40)
在此,创作者的目光穿梭于周遭世界,“由高转深,由深转近,再横向于平远,成了一个节奏化的行动”(41)。他们在视角的变化中体会自然的脉动和韵律,发掘其纷纭多样的审美特质,以游移、流变、自由不羁的姿态,在“仰观俯察”的过程中实现对自然之整体状貌和普遍精神的趋近。用徐复观的话来说,散点透视的精髓并非一味变化,亦非固守统一,而是要“穷其变化,得其统一”,“在变化中得到山水的生气,在统一中得到山水的谐和”(42)。
这种颇具本土文化特色的视角意识,为中国阐释理论的建构带来了一定的启发,即抛却对地方化、个体性的视角的执念,在主体和对象相生相融的情境下,将整体性原则贯穿于阐释实践,通过不同视角的自由切换和能动更新,尽可能实现对一个完整、有序、自足的意义中心的把握。在此,有三个关节点格外值得关注。一是浑整性,即不再将意义视作单一视角的产物或多重视角生硬拼凑的结果,而是从一个更具普遍性和包容性的层面出发,将意义理解为一个自成一格的体系,一个有着自身呼吸、节奏和韵律的有机整体。二是融贯性,即着眼于“主—客”“心—物”融贯统一的内在关联,引导阐释者摆脱狭隘、封闭的单一视角,不断沉潜于文本的虚拟世界,通过对鲜活的审美经验的感知,获得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三是流变性,即采取类似于“移步换形”的策略,通过不同视角的调整、转移和更新,从不同侧面触及文本的丰厚内涵,达成对文本意义的尽可能完整、真切的重构。在多重视角交织、更迭的状态下,意义或许无法被绝对精确地复现,但始终处于被不断抵达的过程中,始终保持着最终彰明较著的可能性。这种带有散点透视特征的阐释路径,一方面规避了视角主义对意义的粗暴切割,另一方面又为阐释者挥洒其个性和激情提供了空间;一方面彰显了对确定性意义所应有的专注,另一方面又充溢着文本阐释所特有的主观性、体验性和无限生成性。于是,人文学者便有可能从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对峙中抽身而出,以一种更具兼容性的“亦此亦彼”的姿态,对文本意义加以更恰切、有效地呈现。
值得留意的是,中西方视角观拥有迥异的生成语境和精神气质。散点透视植根于中国人对天人感应的推崇,对超越时空阈限的自由状态的追求,对“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审美境界的期许,其核心诉求乃是“用‘俯仰自得’的精神来欣赏宇宙,而跃入大自然的节奏里去‘游心太玄’”(43)。故而,散点透视不只是一种艺术理念,同时也是一种关于如何维系生命和谐与精神安宁的生存哲学,其中凝聚着中国人对宇宙、自然、人生、存在等问题的深邃思索。视角主义则发端于20世纪以来西方知识界的精神震荡,它所昭示的是激进思想家对权威的抵触,对中心的反叛,对既有文化秩序的质疑和责难,故而与“解构”“延异”“复调”“误读”“游牧”“互文性”“小叙事”“异质性”“作者之死”等范畴形成了家族相似关系。在中外文论交流、互通愈发频繁的背景下,如何正视两种视角观的差异性和同构之处,以推动二者在文本阐释领域的良性对话和动态交融,显然是摆在研究者眼前的严肃问题。
五 结语
在现今这个“空间的纪元”(44),空间维度的引入使阐释学这一古老学问焕发出新的生机。作为一个意味深长的空间隐喻,视角有助于我们更客观、辩证地审视“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在人文科学中的纠葛。在克拉登尼乌斯的推动下,视角由观看的空间方位转变为文本解读的姿态;而尼采等人的创造性演绎,则使视角的差异性和去中心化特质得以凸显,催生了动荡、分裂、游移、蔓生的不确定性意义景观。对视角的显题化一方面废黜了阐释的权威,张扬了阐释者的能动性和自我意识;另一方面又由于不加反思的态度而成为一种“谬误”,不仅使阐释失去赖以维系的依据和支点,还常常使阐释者的主体性过分膨胀,在一定程度上埋下了“强制阐释”的隐患。这些谬误的存在暴露了不确定性所固有的盲点或缺失,故而也戏剧性地召唤了确定性在当代文论中的复归。如果将目光投向本土阐释经验,不难发现,中国传统艺术中以“散点透视”为特征的视角观,开辟了西方学术话语之外的另一种理解视角的方式,为“视角主义”及其暗含的困境提供了一种带有中国特色的修正方案。
阐释绝不是铁板一块的体系,而是蕴含着自我反思、自我更新、自我突破的强烈冲动,从空间向度切入阐释实践,自然可以衍生出远超本文所述的丰富学术议题。2014年以来,在张江等学者的积极推动下,中国阐释学的建构经历了从“强制阐释”到“公共阐释”,再到“训诂阐释”的学术进路,它已然成为一个极具话题性和生产性的场域。在此背景下,中国学者如何沉潜于本土的空间文化语境,以本土的空间意识和空间体验为线索,形成蕴含着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的阐释学知识谱系,为中国人文学术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贡献力量?这需要我们在后续研究中作出更深入的思考。
注释:
①米歇尔·福柯《权力的地理学》,包亚明主编《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严锋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06页。
②杨春时《空间解释学论纲》,《学术研究》2019年第1期,第6页。
③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Unabridged,ed.Philip Babcock Gove,the Merriam-Webster Editorial Staff (G & Merriam Company,1961),1687.
④Gerald Prince,ed.,A Dictionary of Narratology (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1987),31.
⑤爱德华,露西-史密斯《艺术词典》,殷企平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154页。
⑥陈乐民编著《莱布尼茨读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43页。
⑦Johann Martin Chladenius,"On the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ical Books and Accounts," in The Hermeneutics Reader:Texts of the German Tradition from the Enlightenment to the Present,ed.Kurt Mueller-Vollmer (The Continuum Publishing Company,1985),66.
⑧赫尔德相信,每一种历史、文化、思想、艺术都有其不可替代性,都蕴含着洞悉人之本质的丰富视角,相应地,“解释学应当发展一种理解力,它也是多种多样的,不能归结为任何总和”。赫尔德对阐释之地方性、差异性和变动性的推崇,体现出对克拉登尼乌斯的某种承继。参见:B·斯特万《解释学的两个来源》,王炳文译,《哲学译丛》1990年第3期,第23页。
⑨Johann Martin Chladenius,"On the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ical Books and Accounts," in The Hermeneutics Reader:Texts of the German Tradition from the Enlightenment to the Present,66.
⑩Eric Donald Hirsch,The Aims of Interpretati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6),36.
(11)尼采《善恶的彼岸》,赵千帆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5页。
(12)尼采《权力意志——1885—1889年遗稿》上卷,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62—363页。
(13)尼采《权力意志——1885—1889年遗稿》上卷,第363页。
(14)尼采《权力意志——1885—1889年遗稿》上卷,第135页。
(15)尼采《权力意志——1885—1889年遗稿》上卷,第362页。
(16)唐纳德·A.克罗斯比《荒诞的幽灵——现代虚无主义的根源与批判》,张红军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7页。
(17)有学者提出,在今天,所谓“真相”已不再是无懈可击的事实。相反,大部分真相其实是一些“竞争性真相”(competing truth),这些真相一经出现,便处于一个错综复杂的“力场”之中,由不同个体在不同需求下建构为各有所异的形态。这种对真相的相对主义解读与尼采对真理的演绎形成了契合。参见:赫克托·麦克唐纳《后真相时代》,刘清山译,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9年版,第6—11页。
(18)王治河主编《后现代主义辞典》,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569-572页。
(19)Gerald Graff,"Determinacy/Indeterminacy," in Critical Terms for Literary Study,2nd ed.,ed.Frank Lentricchia,Thomas McLaug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0),163.
(20)文森特·里奇《20世纪30年代至80年代的美国文学批评》,王顺珠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98页。
(21)Eric Donald Hirsch,The Aims of Interpretation,36.
(22)朱彦明《尼采的视角主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00页。
(23)刘擎发现,在坚持视角主义的同时,尼采从未否认一些普遍事实(如太阳东升西落)的存在。但他同样指出,在尼采看来,这些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实”,其实依然是借助视角所建构的幻象,只不过这些幻象来源于一种更普遍的群体性假设而已。参见:刘擎《西方现代思想讲义》,新星出版社2021年版,第81—82页。
(24)如月食这一自然现象,在过去被理解为“天狗吞月”,在今天则被公认为“月球沉入地球阴影”的天文现象。不难预见,随着时间的推移,对这一现象的“共识性想象”还将发生变化。
(25)卡斯滕,哈里斯《无限与视角》,张卜天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4年版,第45页。
(26)约翰·D.卡普托《真理》,贝小戎译,上海文艺出版社2016年版,第214页。
(27)尼采《论道德的谱系:一本论战著作》,赵千帆译,孙周兴校,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139页。
(28)汉斯-格奥尔格·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上卷,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394页。
(29)汉斯-格奥尔格·加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夏镇平、宋建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导言”第33—34页。
(30)Eric Donald Hirsch,The Aims of Interpretation,37.
(31)J.皮亚杰、B.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吴福元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3页。
(32)Eric Donald Hirsch,The Aims of Interpretation,37.
(33)库尔特·考夫卡《格式塔心理学原理》,李维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44页。
(34)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滕守尧、朱疆源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引言”第1页。
(35)张江《再论强制阐释》,《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2期,第14页。
(36)Richard E.Palmer,Hermeneutics:Interpretation Theory in Schleiermacher,Dilthey,Heidegger,and Gadamer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1969),65
(37)张江《中国阐释学建构的若干难题》,《探索与争鸣》2022年第1期,第42页。
(38)倪胜《论中国古代绘画的散点透视法》,曹顺庆主编《中外文化与文论》第46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61页。
(39)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11页。
(40)周积寅编著《中国画论辑要》,江苏美术出版社1985年版,第449页。
(41)宗白华《美学散步》,第122页。
(42)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04页。
(43)宗白华《美学散步》,第112页。
(44)米歇尔·福柯《不同空间的正文与上下文》,包亚明主编《后现代性与地理学的政治》,陈志梧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