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哲学动态》2026第8期“人物专访”栏目
学者介绍:陈望衡,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二级教授,德国特里尔大学客座教授(2006年)和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访问学者(2009—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走进“生态文明美学”
问:陈望衡教授,您好!您从事美学研究工作多年,从中国古典美学的开拓到中西环境美学的精深研究,再到近年来的生态文明美学转向,特别是后者,已日益引发学界关注。请问您是如何从环境美学走向“生态文明美学”研究的?
答:不错。我过去是研究环境美学的,现在也在研究。我从环境美学走向“生态文明美学”,整个过程中有两点比较重要。一是对环境美学之哲学基础的反思。我在《环境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一书中确定环境美学的哲学基础为生态主义和人文主义二元并存。两者都重视生态,坚持人与自然、文明与生态的统一,且这种统一本质上是人文的而非自然的。两者的区别仅在于研究对象——一个是环境,一个是人的一切生活。因此,生态主义就不再是自然的生态主义,而成为人文的生态主义;人文主义也就不再是社会的人文主义,而成为生态的人文主义。后来我意识到,环境美学的哲学基础不应该是二元的,而应该是一元的,也就是说,生态主义和人文主义应该协调统一,那么这个统一不就是我们当下所说的“生态文明”吗?二是受国家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影响。中国式现代化的五个方面当中明确包含“生态文明”。这让我明白,生态文明不仅包含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还涉及国家政治、文化、教育等诸多领域的生态认识与建设;不仅关乎中国现代化全局的伟大事业,更关系到地球和人类的未来——事关人类命运共同体。因此我认为,从环境美学到生态文明美学,不仅仅甚至不是环境美学的深化,而是美学研究领域的全新开拓。环境美学只是美学中的一个分支,而生态文明美学是生态文明时代的全局性美学,是属于时代的美学。
对我而言,生态文明美学承接环境美学而来,因此目前我自己还未能完全突破环境美学的理论樊篱。尽管一直在努力开拓视野,试图将社会生活、城乡建设、荒野保护甚至新质生产力问题都提升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从生态文明美学的视角去认识,但由于个人学养不足,目前也只是做了些许粗浅探索。我的专著《生态文明美学》(广东人民出版社2026年版)是这方面的主要成果。
问:您刚才提到环境美学基于两个哲学基础,一个是生态主义,一个是人文主义。那么,生态文明美学的哲学基础是怎样的?
答:生态文明美学的哲学基础就是生态文明。在我看来,生态文明是一种文明形态,也是一种哲学思想。作为一种哲学思想,其两个基元是生态主义与人文主义,两者是统一的。环境美学与生态文明美学比生态文明时代的其他诸多美学形态更重视生态,但两者都不以生态主义为唯一的哲学基础。坚持人与自然、文明与生态的统一,就其本质来说是人文而非自然,反映的是人对自然、生态的审美认识,因此仍属文化美学。部分学者称之为“生态美学”其实是不够准确的。
生态文明所说的“自然与人文的统一”,不是两者“相加”,而是两者“相化”——前者是量的增加,后者是质的改变,无法一步到位。当前我们所做的“加法”仍然可以算作生态文明事业,只是层次还不够高。过去虽也讲自然主义和人文主义的统一,但未强调“相化”,对“相化”的具体方式亦缺乏深入研究。同时,过去还存在对自然一面的生态强调不够、对人文一面的高科技重视不够的问题。总之,过去我们对自然、人文的认识均不及当下生态文明思想所包含的认识深刻。因而生态文明哲学对人类的影响可能超过以往任何一种哲学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影响,以生态文明哲学为基础的生态文明美学或许将比以往任何一种哲学美学思想都更为强大。
生态文明的哲学问题
问:您对生态文明美学的哲学基础已有相当深入的思考。我还注意到,您在研究中不断强调“同主体”概念,对此您可以具体阐述一下吗?
答:生态文明哲学包含两个主体——人与生态。但在《生态文明美学》中,我给“生态”这个主体加了“同”字修饰,称之为“同主体”,是有特别深意的。一般而言,只有人才是主体,而“生态”作为人的对象,原本是客体,属于自然的一部分。但在生态文明哲学中,生态极为重要,因此我认为可在某种意义上给予其主体地位。为了强调这种主体地位是人给予的,我创造了“同主体”概念,并将之定义为:基于形式逻辑同一律,同一条件下不能有两个主体,可将与人相对的物主体称为“同主体”,即“相当于主体”。生态文明时代承认的“同主体”主要是指物。所以,若以人为本,那么人的主体地位是无法撼动的,自然这个客体的地位也是无法改变的,“同”即“相当”之意,但绝非“等同”。
给予自然“同主体”地位,意义重大。这一表述强调对自然根本利益的尊重、对自然规律的掌握与遵循。以往哲学只重视主体的利益,忽视甚至否认客体的利益。受唯一主体论哲学影响,自然遭到严重破坏,进而反伤人类利益。而“同主体”概念不仅能让人类从观念上认识到,自然不是任人宰割的对象,它与人一样有利益、有权利,更能促使人类敬畏自然规律,从而为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划定红线,限制人类主体性的过度膨胀。
在我对生态文明的认知中,“生态公正”概念也很关键。在我看来,“生态公正”是对“同主体”概念的补充说明,表达了在生态层面将自然与人放在同等地位考量的观念。“生态公正”的实现要以“生态平衡”理论为指导,让生态系统中的所有生命物找到自身位置、正常履行使命,让生态系统大体上实现良性发展。其判断标准由科学界定,其最终结果是人类文明与生态自然共赢。这种双赢通常被理解为一种积极的、不断增值的平衡,昭示着两者的良性互动与发展。
问:我在您的著作中看到,您对于“以人为本”的概念也是非常重视的,刚才您也有所提及。那么,“以人为本”与生态文明建设该如何相互协调?
答: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也和学生多次讨论。我一开始认为,生态文明建设就应该“以生态为本”,后来发现这行不通,因为这会忽视人的利益。而无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要考虑人的生存与发展,而只要考虑这一点就必然是“以人为本”,更别提人类自身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了。因此,生态文明虽然被冠以“生态”之名,但它本质上仍然是一种文明,与任何文明一样都以人为主体。因此在生态文明语境下,“以人为本”就意味着人既是“自然之本”又是“文明之本”。换言之,既要在生态意义上坚持人与自然平等,也要在文明意义上认识到,人要对自然有所主宰——不只是人在改造和利用自然方面拥有某种“特权”,更因为人在保护自然、生态乃至发展文明的全局性事业中负有更大责任,承担更多义务。在我看来,生态文明在其内涵当中就蕴含着对“文明至上”主义与“生态至上”主义的双重反对,首要的是反对漠视人自身的利益——无论在理论上还是事实上,人都不可能不把自身利益放在重要位置,不可能不“以人为本”,只是这种“本”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生态文明美学中的美学问题
问:“生态文明美学”是个新概念,您将之定义为“时代的美学”。那么可否请您详细谈一下,生态文明美学具体是一种什么样的美学?
答:我将其定义为“时代的美学”,包含两层核心内涵:一是任何美学都是建立在时代文明基础上的,而生态文明作为正在建设中的新文明,其标志性美学是生态文明美——当然,生态文明时代也包容多种文明之美;二是生态文明美学并非独立于文艺、环境、设计、建筑等门类美学之外,而是以“生态与文明共生共荣”的精神贯穿其中,是其精神内涵。生态文明是正在建设中的新文明,同样,生态文明美学也是正在建设中的新美学。
问:对于生态文明美学的核心概念“生态文明美”,您能展开谈谈吗?
答:生态文明所创造的美即为生态文明美。对于美的认知,传统上大致可分为“人派”与“自然派”。“人派”认为,美是人本质力量的体现。具体说法很多,有爱说、价值说、欲望说、象征说、本质力量对象化说、价值实现说,等等。“自然派”尽管强调美是自然的客观属性,但在解释“美何以为美”时终究离不开“人”——人性、人的利益、人的价值。生态文明美其本质与一般美一致,其特殊性在于其文明性质由人与自然的关系决定。具体有三点:一是以“和”而非“克”为文明的最高实现,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是赋予自然“同主体”地位,充分尊重自然价值;三是遵循“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优先保全自然的根本利益,追求人与自然的互利,此即“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甚至在必要时要求人的个别利益向自然让步,此即“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
“生态和谐”分为两种形态:一是其现实形态,即“划界和谐”。划界的关键是“守界”,即以积极保护为核心,在尊重自然规律、友好自然生态的前提下适度干预。制约双方的最高原则为“生态平衡”,体现着“生态公正”。“划界和谐”的实现需要法律的保障。人与自然界的沟通也许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其基础依赖人类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二是其理想形态,即“共生和谐”,理论上可以实现但现实中存在限度。其核心是人与自然互相作用,互成、互化、互长,于文明是新的创造,于生态是新的推进。这种和谐的本质是自然向人生成、人向自然发展的真与善的统一。两种生态和谐体现着不同的哲学境界:“划界和谐”突出人与自然的互尊共存。“共生和谐”强调人与自然互成互化,共生共荣。两者又对应着中国哲学中的阴阳关系——阴阳区分互存即“划界和谐”,阴阳相交融会即“共生和谐”。两种和谐亦造就两种审美情境,分别对应“各美其美”和“美美与共”。在我看来,“划界和谐”更具战略性、局部性、现实性且贯穿始终不可或缺。当下,保护荒野(地球生态之本)是其重要使命(如国家公园相关政策)之一。“共生和谐”则更具战略性、全局性、理想性,其实现是逐步的、分层次的过程。
“美在和谐”是一个古老的美学命题。农业社会追求“人向天和”,工业社会追求“天向人和”,而生态文明时代倡导“天人相和”。这种“和”,我借古人之说称之为“太和”。以“太和”为最高境界的生态与文明的统一就指向一种新的美——生态文明美。
问:“太和”是中国哲学中的概念,您用它来表述生态文明所构建的和谐,那么其含义与传统有何不同?
答:“太和”出自《周易·乾卦·彖辞》,“保合太和,乃利贞”。“保合太和”指自然万事万物各顺其道,动态和谐。这既是宇宙至高的真,也是最大的善与美。在我所倡导的生态文明美学中,“太和”之美是生态与文明高层次的共生之美,是生态文明时代标志性的美,更是人类所能达至的一种“大美”。在我看来,其核心特点恰为生态处于基础性地位而文明处于主导性地位,两者结合既能促进生态的健康与繁荣发展,也能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祉。
生态与文明的统一在哲学理论上以及生产、生活实践中均成立。至于生态文明美的成立,以我之见,关键在于生态与文明能不能在审美意义上建构起统一的关系,换言之,生态之道能不能与审美之道实现互相认同。在一般审美逻辑中,美之态本质是生命之态,生命之态是自然生态的基本状态。而审美体验的核心则是“情感”。当前,人类对于自然(如动植物)的审美多停留在艺术层面,悬置其情感争议,借助“比兴”“移情”等手段来实现情感交流。而要实现生态意义上人与自然的情感性对话则需找寻新的理论支撑。对此,我认为可以借助前面提到的“同主体说”来给予论证:假设动植物有“情感”,其与人类情感虽有异,但在生命和生态层面存在相似与相通之处,而这种“同情感”,即生命相似、生态相通,亦能够得到人类的理解与认同。因此,生态文明美学的审美逻辑可被概括为“同生命—同生态—同主体—同情感—同审美”,即最终达至生态与文明和谐互动的“太和”之境。
问:我们知道,审美范畴如“优美”“崇高”“喜剧”“悲剧”等,是从人的审美感受出发来说的。那么请问,在您的生态文明美学当中有没有类似概念?
答:生态与文明的互动是一个冲突与和谐不断交织的过程。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生态与文明的较量因人的有意干预特别是当代高新技术的发展而更趋深入。生态本无美丑。生态见出美丑取决于文明与它的关系,由此产生两种审美形态:一是基于生态与文明的统一或和谐,传统美学将这种美称作“优美”;二是基于生态与文明之间的冲突,在传统美学中表现为“崇高”。从审美体验上看,冲突与和谐具有同等的价值。传统美学中的这两种美在生态文明时代同样存在。其中更值得一提的是“崇高”。康德以自然美为例,认为“崇高”有两种,一是量的崇高,一是力的崇高。而我认为应补充第三种崇高,一种生态崇高。其核心是突出生态的意义,使之区别于一般的自然崇高,这种突出将生态对人的意义推到极致,既显示出其威严性,更显示出其对于人的挑战性。而人则乐于在这种挑战中显示自己的崇高——人本身的崇高以及人所创造的文明的崇高。
在传统美学体系中,“悲剧”占有重要地位,核心是关乎宇宙人生的悲思。同样地,我认为在生态文明美学中亦存在“生态悲剧”,以生态灾难为背景,成因包括自然(可预知/不可预知)与人(可避免/不可避免)两类。传统悲剧关注的是人的命运,生态悲剧则在此基础上还关注自然的命运,特别是诸多生物的命运。其价值在于警示人类保护生态环境,尽量减少甚至避免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其核心是一种悲思之美,作用则在于促使人类反思自身与自然的关系。
回到“太和”。在《周易·乾卦·彖辞》里还有一句“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乾为天,天为自然,为生命,为生态,其变化与发展的根本规律在于“各正性命”。在我看来,“各正性命”正契合了生态文明之美中所包含的各生其生、生生相系与各美其美、美美共荣。“太和”的灵魂是自然与人类两种崇高的统一,这是生态文明时代所独有的崇高。坚定地走生态文明正道是人类之福,是生命之幸,是天地之大德、宇宙之大利。
问:听上去,在生态文明时代,除了审美范畴变迁外,我们的审美观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可否请您进一步谈谈,生态文明审美与传统的自然审美有什么不同?
答:一般自然审美本质是艺术性审美,核心是将自然艺术化,具有极强的自由性,人类较少顾及自然属性与科学认知,侧重情感感知与自由想象。这种自由为诗歌、绘画、音乐等文学艺术创作提供了重要条件,也产生了大批艺术成果。从表面上看,这种自然审美中虽包含生态审美,但后者的生态属性并没有得到彰显,自然仅被当作普通审美对象。而在我看来,当我们专门谈及生态审美时,生态本身的特殊性应成为根本关注点之一。
一般自然审美中的“自然”并非严格的科学概念,可以通过想象转化为社会符号。例如,多数人本不喜欢蛇,但人们可以通过想象和主观认定弱化其负面性,将其视为美好事物的代表。《白蛇传》中的白蛇和青蛇被塑造成美丽善良、敢爱敢恨的女性形象便是如此。但生态审美与一般自然审美截然不同:“生态”是严格的科学概念,有明确的自然属性规定和坚实的科学理性基础,人们只能在该背景下展开合理想象,因此并非所有的自然现象都能进入其审美视野。换言之,生态审美的本质是一种科学审美。生态文明审美则具有综合性,兼顾生态与文明双重视角。就美学概念的周全性来看,自然美学可涵盖全部自然对象,生态文明美学可涵盖全部生态文明现象,而生态美学无法涵盖所有生态现象。正因如此,我认为“生态美学”的提法不够科学、全面。
问:您在论著中提到“生态乡愁”与“生态乐居”,这两个概念如何理解?或者说,它们在您的生态文明美学当中居于何种位置?
答:“乡愁”概念在不同视域下可有不同的理解。审美视域下的“乡愁”本身就是一种审美情感。这一概念用于环境美学最为恰当。“乡”,即“家园、环境”;“愁”,即“思念”,内蕴一种审美情怀。生态文明美学与环境美学具有共通性,因此用“乡愁”表述生态环境审美,能精准揭示其“家园感”的本质,即“生态乡愁”。
作为一种美感享受,我认为“生态乡愁”主要包含五种情感。一是生态的“三神”(神圣、神秘、神妙)感,主体为崇高感,但亦有优美感。二是生态的历史感。历史感既有个体性,也有民族性与人类性。生态历史感具有人类普遍性,主要通过生态现象本身记录,本质为崇高感,细微处也可以产生优美感。三是生态的宁静感,这就类似庄子说的“天籁”,指事物的本然或天然状态。当你进入哲学意义上的宁静状态时,你的审美体验也进入了生态审美的境界。四是生态的悲喜感。其核心是悲,悲感是人的自我意识最高的体现和最后的确证。生态审美所引发的悲喜感源于对自身生命的有限(悲)与对自然生命之无穷(喜)的双重感知,最后上升为对宇宙本体的“道”的体悟。“道”的境界极至妙为“无”:至高的悲则“无悲”,至高的喜则“无喜”。五是生态依恋感或者说归属感。它代表了人类对自然的总体性情感,人来自自然又归于自然,视自然环境为人类之母、“文明的摇篮”。哲学意义上的自然在中国哲学当中常以“天地”来表述。天地是至神至圣的,亦是人最后的归属。这种归属既是个体生命之“死”,又是总体生态之“活”。当人能自觉地认识并乐观地接受这一点时,可以说他就进入生态审美的最高境界了。
“生态乐居”概念则是从环境美学中的“乐居”发展而来的。环境美学的主题是“生活”,生活的最高境界是“乐居”,核心是切切实实的物质享受与精神享受(包括审美享受)。我将“生态乐居”作为生态文明审美的本质,一方面是要强调,生态文明的审美本质仍然是生活,是人的幸福;另一方面则试图以“生态”这一定语来深化其内涵——幸福的主体涵盖人类以及与人类同处一个命运共同体之内的其他生物。换言之,人类的福祉就包含了符合生态合理性的生灭过程,而人类当下所主导的生态文明建设对于生态更新、生态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美学的时代价值与意义
问:在您看来,作为新时代的美学,生态文明美学具体有何种时代价值?
答:在这个问题上,我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想法:一方面,的确要重视科学技术的作用。我们正在建设的生态文明建立在工业文明基础上,以高科技为手段,这是其与农业文明的核心区别。农业文明通过人力、畜力以及简单的农业机械来创造文明,而当下我们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数字技术以及诸多其他的先进科学技术来创造文明。虽然农业文明、生态文明这两种文明的生产工具不同,成效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的使命,就是实现人与自然的统一。正因为如此,人们有时容易将生态文明与农业文明混同,但其实这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文明。农业文明建设未考虑自然得益及生态公正、平衡,其生态平衡是被动形成的;而当前生态文明以生态与文明共生共荣为指导,主动提升与更新自然生态,需依托高科技实现高品位、高功效的人与自然的统一。另一方面,需明确哲学层面“道”与“器”的关系:生态文明思想属于“道”,是指导思想、方向和目的;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都属于“器”,是工具和手段,需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因此,我们必须让生态文明思想在总体方向、基本理论上引导人工智能技术和数字技术以及其他高科技的运用,保证其健康运行。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独特的美,人的审美心理乃至审美心理结构是可以发生变化的。如今,用高科技手段所创造的生态文明美不断展现在人类面前,融入我们的生活。生态现象能否成为审美对象,关键在于文明的性质和力量。生态是生态文明审美的基础,而文明的作用是决定性的,没有文明,就没有生态的审美。
问:以共生共荣思想为主导、以高科技为手段所创造的生态文明美看起来令人神往。您能否概括地说一下,这种美可能给人类的生活带来哪些重大的变化呢?
答:目前,我虽难以向你精准描绘生态文明美的具体形态,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将给人类生活带来巨大变化。一是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历史地看,在人的安全感中,生态安全始终处于相当重要的位置,因为生态安全关乎人类整体生存,全球气候变暖等自然变化乃至自然灾害引发人类广泛关注。这种安全感兼具舒适感、解放感与自由感,从美学角度来讲,是因“善”而“美”的更高级形式。二是前所未有的方便感。这种方便不仅体现为高效率,更表现在能将以往的种种“不可能”逐渐变为“可能”,比如“长生不老”“恒温城市”甚至“时空穿越”——人类始终对此抱有希望。而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个愿望可以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变成现实。
问:是的,目前很多博物馆开展了数字化呈现,通过虚拟现实等技术实现数字化呈现和互动。这应该就是攻克时间问题很好的一个案例。
答:对,与前人对话方式有很多,目前主要是在博物馆借助数智技术呈现与互动,未来还可能有更多方式,既可以还原历史场景,也能展望未知未来。这些都属于方便感的体现。接着讲生态文明美带给人类的生活感受,也就是第三点,即前所未有的精神幸福感。物质幸福感有限而精神幸福感无限,生态文明时代为人类精神幸福感的无限追求开辟了广阔前景。自然既是人类物质与精神的根本来源,同时也常常成为其追求幸福的最大障碍。随着生态文明的建设与发展,人与自然愈发和谐,自然与社会愈发美好,人类不仅能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精神幸福,对于精神幸福感的追求也会更加强烈。对精神幸福感的无限追求亦将化为动力,推动生态文明事业继续发展。应该说,这才是生态文明美的最高境界。
问:陈老师说的生态文明美令人神往不已,应该说它更多地具有理想的性质。我还想进一步了解生态文明美学对于我们现代生活、生产具有什么重要的意义?
答:的确如此。生态文明美学对我们生活的意义,除此前提到的安全感外,主要体现在精神层面,目前这些意义多为理论推导。至于你说的生态文明美学对于我们现实生活、生产的意义,可以从生活品位和生产品位两方面展开。详细内容可参考我的专著《生态文明美学》,书中有两章专门论述这两个品位。
在生活品位层面,生态文明美学树立了一种新的生活美学品位,就是“朴素”。众所周知,“朴素”源自老子的哲学概念,意为“自然”。讲朴素就是强调“道法自然”。后结合儒家哲学思想成为“勤俭节约”的传统生活品位,兼具生活美与生活善。生态文明所要树立的生活品位——朴素,既继承了其传统内涵,更具有当代的全新意义。核心有两点:一是节约资源,既包括一般物质资源,也包括生态资源。“生态资源”概念强调资源属于人类共有,过度消耗资源会导致生态失衡,危及全球所有生命;二是本色生活,作为生活方式、态度与哲学,其核心是生态优良,其本质是生命解放、自由与人性回归,属于精神层面的美学追求。
在生产品位层面,目前世界上达成共识的是“基于自然的生产方式”。该理念于2008年由世界银行在题为“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和适应:世界银行投资中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报告中提出。2009年至2019年,该理念持续发展。在我看来,该理念不仅涉及技术和新质生产力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它在哲学上的突破——打破以往仅视自然为客体乃至掠夺对象的认知,赋予其某种主体性质。这一理念既体现了自然的本性,也兼顾人与自然的共同目的。
问:陈老师,您同时也是中国古典美学的重要开拓者和代表性学者之一,我看到您讲的这些生态文明美学问题其实也是中国哲学、中国美学会涉及的问题。您的这种研究路径与当下所提倡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有何种内在关联?
答:的确,我主要是从事中国美学研究的。严格说来,生态文明美学、环境美学并不属于中国美学,而是全人类共同的美学。不同文化背景的学者可以共同构建一种既具有自己民族文化背景又具有全球意义的生态文明美学。
关于生态文明美学,我的思考始于2014年,并将初步思考成果以论文形式相继刊发。虽然这个时候我仍然是在环境美学的领域阐述生态文明美,但实际上已经揭开了生态文明美学大幕的一角。随着研究的深入,我发现生态文明对于美学的意义绝不只是落实在环境层面,我们有可能由此开创一门新的美学学科,一种新的审美观——属于时代的审美观,并将对人的生产生活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2016年是我探索生态文明美学最重要的一年。经过艰苦的思索,我最终提出了“生态文明美学”这一概念,并发表了两篇重要文章,即《试论生态文明审美观》与《生态文明与美学的变革》,对之给予阐释。2017年的《生态文明美学初论》一文可以看作我关于“生态文明美学”的正式宣言。此后我亦不断发文阐述该思想发展的最新成果,直至近年。
我认为,中国哲学拥有非常丰富的生态文明美学内涵,只要加以新的阐释,完全可以将其置于生态文明美学体系之中。主要包括六点。一是和谐观与“太和”概念。二是中国美学当中的“境界”理论。其中以天地境界为最高。天地境界不是自然境界,而是自然与人相统一的境界,即古人所说的“天人合一”,契合生态与文明统一的理念。工业文明是一种特别重视功利的文明,功利是人的功利,不是自然的功利,当然也不是人与自然共同的功利,因此“境界”之美在工业文明时代不可能成为主流的美学形态。而在生态文明时代,这种超越人与自然功利之别的“境界”之美必将成为时代的风尚,成为人们精神上的最高追求。三是中国哲学中诸多准生态意识及生态与文明统一的思想。在《礼记》《周易》《老子》《庄子》《列子》等先秦古籍中这样的言论很多,之后宋明理学著作中也有不少涉及生态与生态文明的很有价值的思想。由我主持的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环境美学史研究”最后形成了7卷本的《中国古代环境美学史》,其中介绍了诸多中国古代准生态意识和准生态文明思想。四是中国古代文化中对自然美的热爱。在中国美学当中,自然美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如在中国的传统诗歌里面山水诗几乎占了百分之九十,在中国传统绘画当中山水画亦是主体。这种情况的出现正是因为中国人传统上一直喜欢自然,热爱自然美。生态文明时代则一方面延续了这种对于自然美的热爱,另一方面需融入生态意识和新文明意识,革新审美观念。五是中国古代文化中对于“朴素”的崇高评价。“朴素”是生态文明时代标志性的生活之美,这一概念在中国古代有着很高的地位,道家、儒家对之都有各自深刻的认识。道家更多地从哲学角度认识“朴素”,视之为“道”的别称,“抱朴守素”就是“循道”。儒家则更多地从伦理、政治角度看待“朴素”,视之为“腐败”的反义词。它是一种优秀道德品质,也是一种优秀的意识形态,不仅涉及个人的思想建设,也关系到国家制度的建设、社会风气,等等。六是中国古代文化中的荒野思想。多见于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其中《山海经》《穆天子传》两部书最为重要,可以说代表了中国古代对于自然生态的基本视野。中国古代的荒野观与中华民族的祖先观、家园观、夷夏观以及隐士观紧密相联。中国古代地理、水文、矿业等方面的著作如《禹贡》《水经注》《天工开物》《徐霞客游记》等也都涉及荒野。凡此种种,均为当代生态文明及生态文明美学的建构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据我目前所看到的资料,“生态文明美”“生态文明美学”两个概念是我最早提出来的,“生态文明美学”亦是我最早提出来的一种新的美学建构。它可以说是一个完全自主的学术体系,具有中国内容、中国特色,是完全中国的理论话语体系。与此同时,它虽然立足于中国本土思想资源,但所面对的不独是中国而是全球的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它源自中华民族的智慧,同时也集聚了地球上诸多民族的智慧。我的学术专著《生态文明美学》业已出版。此书的重要意义是提出了一个在当今也许算是比较完整的生态文明美学体系。它是当今第一个生态文明美学体系,不足之处肯定甚多,敬希读者指正。
问:关于生态文明美学,我们基本上进行了一个全方位的对话,现在可以作一个总结了。可否请您谈谈生态文明美学研究的意义或价值?如果可以的话,也请您谈谈今后在这方面继续展开研究的一些设想。
答:对于应该如何完整概括生态文明美学研究的价值和意义,我还没有想好。可以肯定的是,在生态文明时代,人类基本价值观——真、善、美——均有重要拓展,人们将以前所未有的开放姿态共同构建一个充满生态活力和文明光彩的情感宇宙。
第一,“真”的解放。真,涉及人对世界的认识。生态文明让人对世界以及生命形态有了更深刻的认知。一些生态学家认为,地球—生命系统可能存在“自我调控系统”,甚至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我意识”,并且认为这种学说可能成为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认识框架。这种来自生态观察的新认识有可能推进甚至改变我们自古以来对真的感知。第二,“善”的解放。在生态文明时代,善的领域大为扩张,人所关心的不只是人际间的善,即人文善,也关心生态之间的善,即生态善。第三,“美”的解放。前两者的解放为美的解放创造了条件。首先,审美扩展为生命—生态的审美。生命审美是人类早就有的审美活动,而在生态文明时代,这种审美向着生态系统开放,这是人类的进步,也是审美的解放。其次,自然审美从传统的人文领域拓展到生态领域。从其产生以来,自然审美的实质始终是人文审美,因为虽然审的对象是自然物,但内容却是人文的——自然物在审美中被“人化”了。孔子的“知者乐水,仁者乐山”即为对此种人化自然审美的典型表达。而在生态文明时代,自然审美开辟了新方向——生态方向。审美向着生态的解放,实质是文明向着生态的解放以及生态向着文明的解放。
最后,艺术审美亦由此获得更为广阔的空间。传统的艺术审美局限在人的生活里,是人的生活的反映,虽然艺术也反映自然,但此自然应是人化的自然,实质仍然是人的生活,因为它离不开人的视界、人的理解。而在生态文明时代,生态进入人的视界,进入人的认识,同样也进入艺术的视界。而这必将形成全新的艺术审美形态,带来崭新的精神享受。
至于问到我对未来生态文明美学研究有何设想,我暂时有两点看法。一是生态文明美学研究需要有更多人参与进来。我的学生中已有好几位转向了此项研究,但仍需要学界给予更多关注与支持。二是生态文明美学需要多学科共同参与,其中生态学尤为重要。至于我个人的打算,如果条件具备的话,希望进一步开展生态文明美学史的研究。但毕竟年事已高,期盼有志于这方面研究的年轻人努力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