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永兵:为现代城市立传:城市文化身份建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3 次 更新时间:2026-09-09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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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永兵  

本文原载《探索与争鸣》2026年第7期

现代城市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有机体,不停地成长、分解和重新组合,但在快速发展中,千城一面、万城同风已经成为城市同质化、平庸化的显性标志。一座城市应该是一个精神主体,需要有对自我主体性的确认,其独特的文化身份彰显着一个城市的个性与魅力。关于城市研究,人文学科应该开展多学科和跨学科“介入性”研究,发挥学科力量,为每一座城市寻找其个性化的城市精神,塑造其独特的文化身份,而不是停留于普遍的原理和抽象的原则。即创建个体城市文学史,绘制城市精神地图,呈现城市的“整体生活”;创建个体城市美学,凝聚城市的“审美精神”;创建个体城市文化遗产学,彰显城市的“永恒灵韵”。

从城市文学到文学城市:绘制城市的精神地图

卡尔维诺的《为什么读经典》中有一篇文章《巴尔扎克:城市作为小说》,开头有一段话:

当巴尔扎克开始写《费拉居斯》时,他感到自己必须着手去做的,是一项庞大的事业:把一座城市变成一部小说;把城市的区域和街道当成角色,赋予每个角色完全相异的性格;使人物和情景活灵活现起来,如同植物自发地从这条街或那条街的道旁猛长起来,或作为环境因素,与那些街道构成如此强烈的对比,以致引发一系列大灾难;确保在每一变化的时刻中真正的主角都是这座活生生的城市,其生物延续性则是巴黎这头怪兽。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当巴尔扎克把一座城市变成一部小说,城市就不只是故事的时空背景板,而是升格为具有生命意志的主体性存在。巴黎本身,就是小说真正的主角,成为有性格的生命体,巴黎的街道、区域,譬如富人区、穷人区,各自呈现出不同的气质、性格与命运,就像不同人物有不同性情。这些城市角色之间不断发生冲突、融合、吞噬,推动着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命运不是孤立的,而是被他们所处的街道性格所塑造,街区成为人物和事件生长的土壤。

一方面,文学是打开一座城市的密钥,可以从中看见城市的秘密,即城市作为命运之神。正如在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中,由于空间生产的“区隔化”(布尔迪厄语),巴黎的城市空间被明确划分为相互对立的区域,每一区域都承载着特定的社会身份与生存状态,这种区隔不仅是物理空间的分割,更是阶级、道德与命运的分野,暗藏着金钱社会中权力与生存的残酷逻辑,其本质是社会结构的空间投射。当城市的区域被赋予性格,各种力量暗流涌动,它们之间的对立、变动便成为各种社会事件发生的温床。巴尔扎克既从中看到巴黎城市的诱惑力——它的现代繁华、无限发展的机遇和不可剥夺的人身自由。同时,城市也会引发大灾难,成为吞噬人性的巨兽、社会危机的爆发场——传统伦理价值在这里瓦解,亲情、爱情、信仰失守,金钱、权力与欲望交织,催生阴谋与背叛,阶级贫富差距引发仇恨与犯罪。城市不只是人物的人生舞台,而是命运之神。因此,当我们研究城市文学,不能只看文学作品如何描述了这座城市,更要理解这座城市本身如何作为一种具有性格的“活的生命体”存在,城市与人的关系如何,城市作为一种超越个体的社会大手如何掌控和塑造着人的精神与命运。所以,城市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文学城市的研究,研究城市与人的共生互塑。它是一座城市的精神地图,是内在的精神、魂魄与秘密所在——从生活表面永远无法认识,置身生活的漩涡之中也很难发现,必须在对城市文学“入”的体验与“出”的反观中才能感知与理解它。

另一方面,城市文学研究要寻找到真正的城市生活。城市文学史是关于城市生活世界的想象史,呈现文学中的城市的历史记忆、现实情状与未来想象。文学通过文字建构起一座城市并赋予其独特鲜活的生命。城市的文化身份与精神个性最显著地体现在其作为“一套完整的生活方式”(伊格尔顿语)而存在,或者说正是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市的文化底色和生命特性。城市的生活是具体可感的、灌注生气的,如一条河流永不停歇,既是当下的瞬间,也是历史的绵延。在所有人类把握生活世界的方式中,科学太片面了,哲学太抽象了,历史太事件化了,缺少生活的全面、丰富、生动,只有在文学那里有真正的可触可感的毛茸茸的生活,城市文学中有城市的生活史及人们的心灵史。正如巴尔扎克所言:“法国社会将要作历史家,我只能当它的书记,编制恶习和德行的清单、搜集情欲的主要事实、刻画性格、选择社会上主要事件、结合几个性质相同的性格的特点揉成典型人物,这样我也许可以写出许多历史家忘记了写的那部历史,就是说风俗史。”可以说,文学卓越而生动的描写中充满着丰富的政治、社会真理,用马克思的话说,“比一切职业政客、政论家和道德家加在一起所揭示的还要多”,而且不只是真理,其中包含着生活中的一切人和一切方面。它不是罗列生活现象,而是呈现一种有灵魂的生活形态,文学是以一种生活的“完整体向世界说话”(歌德语)。城市生活毫无保留地存在于城市文学之中,人们的日常生活的一切点滴,诸如秘闻轶事、衣食住行、爱恨情仇、一颦一笑以及他们心灵深处的波澜乃至无意识冲动,这些内在外在的生活秘密无不被作家一下子呈现在读者眼前。因此,城市文学研究要为每一座城市寻找到其特有的既来自历史深处也鲜活地存在于当下的独特生活方式,这是一座城市最深的精神地层。

从城市美化到人的诗意栖居之所:城市美学精神和家园意识营构

城市美学是感性学,其根本在于人与对象之间的感知共振,研究对象包括城市规划的宏观空间结构的审美化设计、城市更新过程中的人性化细节打磨、历史资源的保护开发、城市功能的数字化赋能等。但不能只是泛泛于这个层面,否则,城市更新就可能沦为景观的流水线生产,人们看到的仍然是大致相同的城市街景、生态公园、街道里巷、城市建筑和公共设施,即便每一处都很精致,单个看起来很美,但是不可避免的重复必然使之美得单调。人们也会因失去在地性而陷入审美疲倦,不再为一座城的街道驻足,只为网红打卡点快门一闪。真正令人魂牵的,反而是散落在城市巷陌间的非标准化存在:它们不是景点,是城市的灵魂切片。这告诉我们,城市美学的终极命题,是要把每一座城市当作具体的审美对象,为其作传神的富有魅力的画像,不只是讨论如何使之更美,更要挖掘如何使之更不同,“它在所处之地独一无二的此在”;要把一座城市作为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有机生命体来看,寻找到每一座城市的审美精神、审美品位、审美个性。那么,一座城市的审美精神到底是什么,如何呈现?在现代性城市不断同质化的进程中如何确认其审美精神?作为被感知的生命体,城市的审美精神不是被设计出来的,而是内生出来的。它拒绝医美式的标准化整形,拒绝千城一面的精致平庸,它要的是以在地性作为自然基因,以积淀的历史作为存在语境,以当代创造作为表达语言,最终凝成一种不可复制的、有生命温度的、生动活泼的城市气质。

从物质美学层面上看,一座城市的物质景观,诸如城市规划、功能布局、建筑风格、街道里巷等都是这座城市所处自然环境的地形地貌、气候物产和社会历史共同作用的结果。城市物质美学既要深入探究城市物质层面的地域密码及其审美效应,譬如南方城市的山清水秀不同于北方城市的雄浑阔大,高原城市的蓝天白云不同于山区城市的烟雾蒙蒙,由此衍生出更丰富、更细微、更深刻的地域差异和审美特色;还要考察蕴含其中的“人塑造环境”和“环境塑造人”的互动共生关系。在时间的长河里,这些物质层面的基础是不断变动的,尤其是现代激进城市化过程中,既可以看到城市日新月异、旧貌换新颜,让人产生“到乡翻似烂柯人”的感慨,也存在大拆大建、剧烈变动,无数楼台消失于烟雨之中的情形。但城市的扩张更新不能迷失自我,应该始终坚持变中有不变,不变的就是城市的内在精神,即一座城市物质性存在所承载的绵延不绝的精神命脉、不朽的灵魂。

一如北京,从明清京城到现代首都,其物质形态历经巨变:城墙城门湮没、老城功能重构、道路网络重组、新型楼宇自长安街延展至五环之外鳞次栉比。然而,在审美精神层面,它始终是作为大国气象的视觉化表达而存在,以中轴线为脊骨,延展着方正恢宏的空间秩序,以对称、轴线、层级为尺度,凝练出大国之都的宏伟、庄严、从容的非凡气度,是将传统文化礼制的象征性、宇宙观的秩序感与现代城市的生活肌理熔铸为一体而不可撼动的空间史诗,是一种以空间为载体的现代国家意志、政治叙事与文明象征。这并非完全基于实用功能的城市布局,但承载着一种崇高美学。这样的城市美学精神在同样历史悠久的古都如西安、洛阳或者南京是见不到的。这是我们从物质美学层面判断一座城市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制度美学层面上看,一座城市的治理制度决定着生存其间的人们的审美习性与审美品位,最终人的审美精神、审美品位又成就了城市的审美个性。现代城市治理体现的不仅仅是社会治理,更有类似托尼·本尼特所提出的 “审美治理”,通过社会文化设施与文化机制隐含的特定的社会治理理念,让人们在审美愉悦中获得自我治理的效果,这是一种情感认同、文化认同教育。这关涉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艺术等领域各个复杂的机构设施及其运行规则,因此深入研究一座城市的审美治理机制,往往能够勘探到城市文明的深层肌理和人们的情感结构。如果说物质层面的特质很大程度上是城市生命体所携带的先天属性,那么,文化治理制度则是后天的规训,在一定意义上说,一座城市的居民所具有的地方性特征、一座城市的精神个性往往来自这两个层面的共同塑造。

城市美学需要读解与塑造城市中人与制度的双向奔赴,不能把城市美学简化为城市生态环境的美化,只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还需要注重城市文化生态的建设,看到城市制度文化的底层逻辑会把人塑造成什么样,赋予城市怎样的审美个性。譬如,深圳作为年轻的现代创新之都,其制度文化在总体上偏重创新、创造、创业,无论是政府职能的划定、社会发展的规划、营商环境的营造,还是对市场规则与效率的尊重、对人才的激励,甚至在文化艺术活动上的创意,几乎都体现其创新的精神个性。在这个过程中,城市发展的深层逻辑也必然渗透进作为创新主体蓬勃发展的科技企业和充满活力的年轻人的骨子里。城与人相融,在共同的成长中成为一体。

从生活美学切入城市研究,其实质是推动城市认知范式转变,跳出传统的城乡二元对立框架,拓展现代城市的美学研究。长久以来,在乡土乌托邦的镜像中,城市常被建构为反面的、异化的存在:它是匿名化的陌生人的异乡,是冰冷的钢筋水泥森林,也是冷漠的功利主义的人际孤岛。然而,随着社会现代化、城市化的深度演进,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乡村已经无法返回,城市已经成为当代人实质性的、不可逆的人生归宿。在此语境下,城市即家园。城市生活美学研究的核心意义就在于,确认城市人此在本体的审美需求在城市发展中如何安放、如何实现。从具体的城市实践来看,它要求我们不仅要考虑科学合理的宏观城市架构,也要兼顾个体的精神需求。譬如,城市空间须兼顾冷硬的空间生产和柔软的生活褶皱,其功能须向微观体感转移,在最日常、最不起眼的缝隙中去确认和回应人的本体性审美需求。

以近年来国内外推行的口袋公园(pocket park)的情感化设计为例:它正是利用城市边角废弃地,见缝插针地为高密度乃至杂乱的水泥街区提供可以喘息的生命绿洲,成为服务城市人际的社区化共享空间,同样也具有昔日“熟人社会”(费孝通语)的功能,转化为居民日常交流的一个个审美节点。可以说,一个好的口袋公园绝非仅停留在视觉绿化与环境整饬的程度,它更强调对人的感官、感觉的和谐抚慰,使人怡兴畅神:诸如和谐的结构化布局、可触摸的粗糙石材、高低相宜的绿树红花、符合人体工学的社区座椅,甚至刻意保留的带有历史痕迹的旧有生活、生产之物的肌理……它更深层次的价值还在于将城市原子化的个体重新编织进城市的有机共生体中,让空间不仅具备物理层面的使用价值,更生发出深厚的情绪价值,构建起生活共同体以及生命共同体,真正做到让人融情于景、融爱于事。这就是重新建立城市的家园意识,将人重新置于城市的内核,让城市超越单纯作为服务经济增长的巨大机器的层次,而成为激发人们追求美好生活、承载人类社会理想的具象环境,通过城市生活美学重塑城市情感化、具身化的 “地方感”,从而来对抗现代性的疏离。总而言之,城市生活美学绝非粉饰太平的视觉景观营造,而是让“人民城市”的理念落地生根,使城市在既有现代化生活条件下也能留得住乡愁,是深刻的情感缝合与记忆锚定,使城市最终成为人们情感所依、记忆所牵的诗意栖居之所。

城市文化遗产学:遗产“生活化”,复活城市“灵韵”,赓续城市文脉

城市文化遗产既包括城市中已有的物质文化遗产,诸如历史街区、古建筑群及具有突出历史价值的环境要素等,这些遗产是城市有机体的重要骨架;也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诸如口头文化、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传统技艺等文化表现形式,这些遗产是城市的文化基因、运行之气,如血液气脉贯通于城市生活全部肌体,是城市中最具历史性、生活性,也是最活跃、最具有生气的部分。这些文化遗产共同构成城市集体记忆、文化记忆的载体,通过物质空间与文化实践的互动,延续着城市的地方精神,为生活于其中的人们提供身份认同、情感认同。

哈布瓦赫在1925年提出“集体记忆”的概念,认为集体记忆是一个社会建构的概念,是群体中的个体在社会框架中进行长时间记忆后形成的共同记忆。集体记忆是特定群体内所有成员共享的关于过去的表述,但其作用并不只是作为回忆的历史材料,正如阿斯曼所言:“集体记忆的作用范围包含两个方向:向后和向前。记忆不仅重构着过去,而且组织着当下和未来的经验。”阿斯曼进一步把集体记忆细分为交流记忆和文化记忆。交流记忆是个体在日常生活中的接触交流与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记忆,具有个体情感色彩和短暂易逝的特点。而文化记忆则“包括一个社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必不可少且反复使用的文本、图画、仪式等内容,其核心是所有成员分享的有关政治身份的传统,相关的人群借助它确定和确立自我形象,基于它,该集体的成员们意识到他们共同的属性和与众不同之处。文化记忆的内容绝不仅仅是‘知识’, 一个人之所以记住以往的事,主要是因为它们激发了他的情感,对他有意义,而且这里所说的意义与他所处的特定空间与时间密切相关。文化记忆借助的媒介很多,比如文字、图画、塑像、纪念物、象征物、建筑物、节日、仪式、机构……借助文化记忆,一个集体的成员建立并培养共同的身份和归属感”。文化记忆以文化遗产为载体,保存和传递历史事件、传统价值观以及集体认同,并将其稳固地存续下来。这些共同记忆帮助个体成员形成对“我是谁”“我们是谁”的认知。欧内斯特·盖尔纳甚至强调,社会成员“不是以身份而是以文化,或以进入一种文化的资格(或者根)来界定和划分其成员”。文化认同是文化自信的最深层的根基。文化记忆就是依靠“物质性”“非物质性”文化遗产而存在并发挥塑造城市、塑造人的作用,因此可以说,文化遗产在最深的价值层面确认了一座城市的独特性与此在性,这也是城市作为人们生活家园的内在规定性。

在这个意义上,城市文化遗产学需要为每一个城市完成其特有的文化遗产研究,它不仅仅是一份名单目录(每一份遗产所包含的历史、文化、技术内容),还包括每份文化遗产所承载的精神共同体内涵,让人在其中体会到这座城市历史中鲜活的人及世界。现在比较强调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活化以及数字化的研究,这很有意义,但也许还可以进一步强调文化遗产的“生活化”,使历史文化真正渗透进生活日常,而不是将其变成陈列品、展示品。文化遗产面临的问题是文化遗产的活性要素没有得到足够的释放甚至被窒息,就是说,文化遗产不仅要以现实的原生形态保存,更重要的是能否持续参与社会生活、传承集体记忆,它不能从生活必需退化为文化符号。很多文化遗产虽然都得到很好的保护或者重建,譬如一些古代建筑保存较好,但是已经失去其原来功能,仅供参观而已,一些民间技艺只存在于特定的旅游表演项目之中,尽管还保留了原生态的特质,似乎都还活着,其实已不再是生活的日常与必需,失去了与实际生活的血肉联系,逐渐失去其承载文化记忆的功能。文化遗产的实用价值、象征价值被简化为“历史见证”“文旅产品”“教育素材”等,缺乏对当代生活的回应,这样,文化遗产传承往往只能依赖遗产保护的外部力量,其本身不再具有文化需求和来自日常生活的内生性与持续力。很多传统民居、古代村镇若只是作为旅游景点的商业店铺开放,其中居民市井生活场景消失,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商业喧嚣热闹的背后是社会文化生态的失衡,当这些文化遗产沦为建筑标本,就不再是活着的文化。因此,需要将文化遗产融入日常生活,突破静态保护思维,转向动态再生,让文化遗产重新焕发文化的“灵韵”(本雅明语)和生活的本真。譬如,让文化遗产空间再生,成为生活之地而非展示橱窗;让传统技艺再生,成为生活技能而非表演项目。缺少日常生活根基的文化遗产,其身份认同、情感联结、文化象征等功能就不会真的落地生根。文化遗产只有被传承才能延续,只有融入生活才有生命,只有成为集体记忆与个体记忆之间的转换器和引发集体情感共鸣的触媒,才不会沦为历史陈迹。现在备受强调的场景化数字体验,诸如通过增强现实/虚拟现实(AR/VR)技术还原遗产的使用场景等,很有价值,但这并不是文化遗产生活化本身,只是一种补充而已。文化遗产需要从保护优先转向生活化优先,文化遗产的根本价值在于被用于生活,文化遗产不应是封存的历史,而应是活在当下。当一座城市的古建筑能继续住人,当一项传统技艺能继续使用,当一段传说能继续被讲述,文化遗产便不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而是真正构成城市精神的遗传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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