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琳琳:马克思自我实现理论的反思与重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9 次 更新时间:2026-09-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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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琳琳  

摘要面对日益严峻的精神困境与对“有意义的工作”的普遍诉求,学界对“自我实现”理论的探讨已刻不容缓。然而,马克思的自我实现思想却常因“至善论”标签而被回避。一种系统性的重构旨在论证,其自我实现理论是由自我决定、对象化与互惠性构成的内在统一框架。该框架揭示了一个从“自主性前提”到“现实中介”再到“社会完成”的完整过程。这一重构不仅有力回击了自由主义对“至善论”的批判,证明了该理论是一种兼容价值多元与个体自主的“解放性至善论”,也为剖析和应对当代人的意义危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作者:张琳琳,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摘自:《伦理学研究》2026年第1期

本文载《社会科学文摘》2026年第7期

全球对“有意义的工作”的关注,折射出职业倦怠、青年退避与人工智能冲击交织而成的意义危机。这一危机折射的核心问题是:在高度不确定的社会中,个体如何实现自我?马克思的思想中蕴含丰富的自我实现资源,却常因“至善论”标签被自由主义者回避。其原因在于,他们担忧“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构想会预设某种理想人性,并为家长主义侵犯个人自由与价值多元提供哲学借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主流阐释又多将自我实现视为孤立道德条目,未能充分呈现其内在完备性与逻辑统一性。为此,重构马克思的自我实现理论是回应现代精神困境与劳动异化问题的必然要求。马克思的自我实现理论并非单一价值命令,而是由自我决定、对象化与互惠性构成的内在统一框架。自我决定确立能够自主设定目的的现实个人,对象化揭示个体通过实践将能力转化为客观现实并确证自身,互惠性则说明自我实现须在共同体关系中获得社会确证。三者共同展开了一个从主体前提、现实路径到社会确证的逻辑过程,不仅为回应“至善论”的指控提供了理论契机,更致力于呈现一种兼具“解放性至善论”特质与当代解释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方案。

自我决定:

自我实现的自主性奠基与逻辑起点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反思亚当·斯密劳动观时,揭示了“自我实现”的雏形,当外在目的被视为个人提出的目的时,克服障碍的劳动便成为自我实现与实在的自由。这说明自我实现的深层前提在于“自我决定的自由”,即自己提出目的。然而,这种将自由与自我实现相关联的取向,引致了以赛亚·伯林的批判。伯林区分了“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并警惕积极自由滑向极权主义。他认为,马克思的学说分享了黑格尔式理性主义内核,容易以“真正理性”为名对个体实施强制。但是,伯林的批判植根于一种误读,他将黑格尔式抽象理性主体强加于马克思,忽略了马克思理论的真正主体是现实的、具体的个人。马克思的自我决定并非理性自我对经验自我的规训,而是现实个体依据自身意愿和兴趣展开自主活动的结果。马克思设想未来社会中个人能够“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这一愿景的核心正是个体发展的多样性与自主性。

马克思理论蕴含积极自由向度,其核心在于拥有“决定自己目标”的能力。但这种能力并不单纯依赖个体主观努力,还必须以可支配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为物质基础。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工人被迫依附于资本家,劳动产品被攫取,劳动力的使用完全从属于资本增殖逻辑,劳动者因此丧失了按照自身意愿组织活动的能力与空间。

但是,把马克思的自我决定理解为积极自由仍然片面,马克思对异化劳动的分析,本质上也是对工人丧失消极自由状态的揭露。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工人的劳动是被迫的,其活动屈从于资本家的意志。因此,自我决定的首要步骤是消除人身依附和压迫,保障个体免受他人意志支配。更重要的是,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更深层的结构性强制,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被物与物的关系掩盖,市场和资本等非人格化力量像“第二自然”一样支配所有人;工人虽有离开某个资本家的自由,却无法摆脱向整个资本家阶级出卖劳动力的命运;资本家受资本增殖逻辑支配。

结构性强制的发现,将马克思的自由理论提升到更高维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通过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系统性剥夺个体的两种自由。劳动者除了出卖劳动力外别无选择,使消极自由名存实亡;生产资料的丧失又使劳动者失去为实现自身目的而劳动的能力,其积极自由也被剥夺。消极自由即摆脱强制,是积极自由的前提;积极自由即全面的自我决定与实现,则是消极自由的目的。因此,马克思的自我决定自由不再停留于“自由的边界应划在哪里”的自由主义式追问,而是深入“何种社会结构在生产着不自由”的根源性批判。

对象化:自我实现的现实路径与核心中介

自我决定确立了主体,对象化则阐明了自我实现的路径与中介。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对象化并非能力的简单运用,而是一种兼具创造性与审美性的表现活动,是个体本质力量的自我确证。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通过与“异化”的对比阐释“对象化”的内涵。对象化是主体通过实践活动尤其是劳动,将其内在的体力、智力、情感、思想等本质力量转化为客观现实存在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人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并在自己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对象化既将主观构想变为客观现实,又使客观世界如镜子般映照创造者的能力与品格。在非异化的对象化活动中,劳动产品是人的无机身体的延伸,是主体自我确证的媒介。由此可见,人“所是”的本质不是先验固定的属性,而是在创造性实践中不断生成的。

马克思的对象化思想具有鲜明的“表现”色彩。首先,对象化活动是创造性的个性表现,而非机械被动的重复。对象化活动是主体根据预设目的去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对象化过程的魅力正在于这种将内在构想外化为现实的创造性自由。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即使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也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因为他在实践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其次,当对象化活动能够自由表达个体的个性时,它便不再是沉重负担,而成为生命活动的内在需求和乐趣源泉。劳动本身成为目的,成为享受。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以下简称《穆勒评注》)中设想了一种理想的劳动状态:个人在生产中物化自己的个性和个性特点,既在劳动时享受个人生命表现,又在对产品的直观中感受个人乐趣。这种源于自身力量表达的满足感,是任何外在报酬都无法替代的。最后,马克思对审美的重视,也彰显了对象化的表现特性。在未来社会中,生产劳动与艺术活动的界限趋于消融,两者共同回归兼具审美性与创造性的对象化实践。

然而,上述理想图景依赖一个核心前提:劳动者必须拥有对其活动、对象和成果的支配权。一旦生产资料被资本垄断,对象化过程就会被劫持并发生质的倒转。马克思指出,在异化劳动中,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以致工人被剥夺了最必要的对象。其后果是,劳动产品不再是劳动者本质力量的镜子,反而成为支配劳动者的异己力量。此情形的关键不在于对象化本身,而在于对象化成果不归工人所有,而归人格化的生产条件即资本所有。

由此可见,自我决定的丧失与对象化的异化,是同一悲剧的“一体两面”。正因为劳动者丧失自我决定权,其对象化活动才服务于资本增殖而非自我实现;反之,被异化的对象化过程又持续剥夺劳动者的物质与精神财富,使其更难获得自我决定的能力。因此,自我决定是对象化实现其本真意义的前提,而对象化是自我决定现实化和确证的途径。

互惠性:自我实现的社会确证与共同体归宿

对象化活动创造的产品联结了自我与他人,使自我实现从个体实践走向社会确证,其核心机制便是互惠性。马克思的自我实现理论将个体置于社会关系中,展现出深刻的共同体面向。这种实现既非纯粹利己主义的“小我”实现,亦非压抑个性的虚幻集体“大我”实现,而是融合了对他人关怀与共同体意识的“社会我”实现。

首先需要区分马克思理论中的“互惠性”与市场经济中的“互利性”。市场互利遵循工具理性,容易将他人降格为获利的手段。相反,互惠性的内核在于动机上的互相关怀,并将他人视为目的。在马克思的构想中,这种互惠性体现为两种模式:作为社会结构基础的“联合的自我实现”,以及作为终极价值愿景的“相互成全的自我实现”。“联合的自我实现”是未来社会保障个体自由的基本框架。这体现为《共产党宣言》的著名论断:在未来联合体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科恩曾以爵士乐队为例说明这种自我实现方式:每个演奏者追求自身作为音乐家的成就感,但必须通过集体协作实现相互支持的自我实现。这种实现形式把个体的自我实现嵌入相互依存的共同体中,使个人的发展与所有人的发展内在地联系起来。“相互成全的自我实现”则展现了自我实现的最高道德愿景。它表现为个体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把协助他人实现其本质作为自身实现不可或缺的一环,进而与他人形成相互成全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在《穆勒评注》中揭示,在真正的生产关系中,我的自我实现并不限于个人对象化满足,而必须在与他人的关联中完成。当我的劳动满足了你的需要,我便创造了与你的本质需要相符的物品,并在你的享受和承认中证实我的社会本质。

这两种互惠模式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联合的自我实现”是“相互成全的自我实现”的结构性前提与物质载体,后者则是前者得以巩固和升华的内在精神动力与价值旨归。前者通过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铲除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利益对立的经济根源;后者则意味着,当生存压迫和利益算计被超越后,为他人而生产不再是外在强制或功利交换,而成为内在生命表现的需求。《哥达纲领批判》中“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正是这两个维度的融合,两者共同构成了马克思自我实现理论中互惠性理想的完整图景。

驳斥自由主义的“至善论”批评

尽管自我决定、对象化与互惠性构成了一个自洽的理论框架,但其强调发展人类潜能的特性,仍可能引致自由主义视角的审视。理查德·阿内森认为,无论是马克思关于“猎人—渔夫—批评家”的经典愿景,还是对异化劳动的批判,都预设了创造性劳动具有客观优越性,从而陷入“至善论”立场。在他看来,在价值多元社会中,将有意义的工作确立为权利,实则是武断地赋予该价值以特权,使其凌驾于消费、闲暇等同样理性的偏好之上,最终容易导向家长主义强制。然而,这种指控忽视了马克思理论的解放性目的。

首先,马克思的自我实现理论是一种兼容多元价值的宽容“至善论”。自由主义者担心在价值多元社会中,任何统一的“善”其标准都有问题。但这种批评源于对马克思理论的扁平化解读。马克思的“至善论”确有一元性,因为它指向“通过自由的创造性活动实现自我”这一核心的人类之善;这一核心概念在形式上是统一的,在内容上却是开放的。它并未规定个体必须从事何种活动,因而为个人选择保留了广阔空间。自由的创造性活动既可以体现在哲学、政治、艺术等领域,也可以蕴含于农耕、手工艺、育儿等日常实践之中。

对马克思自我实现理论的完整理解,必须回到“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的区分。共产主义的目标是扩展自由王国,使每个人在摆脱生存压力后,能够根据自身志趣自由探索科学、艺术、交往等多种可能。通向自由王国的道路,在于对必然王国进行双重改造。一方面,通过发展生产力将劳动时间压缩到最低限度,为自由活动创造时间可能;另一方面,改造劳动本身,使其去异化并具有意义。因为一个在必然王国中被耗尽的个体,即便拥有闲暇,也难以拥有自由发展的精力。

其次,马克思的自我实现理论是一种反家长主义的解放性“至善论”。自由主义者的忧虑在于,若设定了客观上更优越的生活范式,信奉此道的政权便可能以“为你好”为名指导甚至强制公民,从而践踏个人自主权。然而,这一指控将自由主义的“国家—个体”关系错误投射到马克思的理论语境中。马克思主义干预的根本对象,不是个体公民的日常抉择,而是作为社会基础的生产方式。其问题意识不是“如何强制个人从事创造性劳动”,而是“何种社会结构剥夺了多数人从事创造性劳动的可能性”,矛头直指资本主义私有制。资本主义本身就是深刻的结构性家长主义,它通过经济规律为无产阶级预设生活道路。马克思倡导的社会变革,首要任务是破除这种结构性强制,其目标是拆除阻碍所有人自我实现的牢笼。因此,共产主义革命的本质是解放,是去强制化,是为真正的个人自主创造社会条件。随着阶级的消亡,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本身也将自行消亡,取而代之的是自由人的联合体。

由此可见,即便马克思理论是一种“至善论”,我们仍有理由坚持它,因为它提供了一种比自由主义的价值多元和个人选择更深刻的自由。自由主义常将选择自由限制在既定社会结构之内,忽略这一结构本身可能就是制造无意义的根源。马克思自我实现理论的超越性在于,它不满足于形式自由,而是深入社会肌理,通过变革生产方式,为每个人创造过上有意义生活的真实能力与客观条件。社会理论的任务不应只是捍卫个体在既有牢笼中选择的权利,而且应致力于打碎牢笼本身。

结语

本文重构了马克思自我实现理论,揭示其由自我决定、对象化与互惠性构成的三维统一框架。自我决定确立自主性前提,对象化提供现实化路径,互惠性完成社会确证。这一重构不仅回应了自由主义对“至善论”的批判,也彰显了一种超越自由主义局限的解放性范式,为剖析当代无意义困境提供理论武器。

当代社会的精神困境、文化症候与技术焦虑,可由这一框架诊断:职业倦怠与“躺平”文化指向自我决定权旁落和生命活力受损,消费主义以标签定义自我的空虚感源于真实对象化匮乏,现代社会的原子化与信任赤字则表明互惠性关系缺位。因此,这一理论不仅为个体辨认生命意义被剥夺的结构性根源提供价值标尺,也提示管理者和政策制定者超越单纯物质激励,构建赋能自主选择、鼓励创造性实践并促进相互欣赏与成就的“微型共同体”。面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未来挑战,根本出路不是抵制技术,而是驾驭技术,使其服务于缩短“必然王国”时间、扩展“自由王国”,使劳动者在尊严与自由中劳作,并在增进社会福祉的过程中确证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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