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协作是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做强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路径。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产业竞争呈现数字化、智能化、区域化等新趋势,单纯依靠要素成本差异推动产业转移的传统模式已难以满足区域协调发展的深层次需求。尤其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区域产业同质化布局压力上升的背景下,产业协作既要立足各地比较优势,推动不同区域各展所长、错位发展,也要完善利益共享安排,使协作方能够在合作中形成稳定预期和持续动力。这就要求从战略高度认识产业协作由物理连接向功能融合、由项目协作向机制协同的演进趋势,推动优势互补与利益共享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动态平衡。
近年来,我国产业协作在多层次、多领域持续深化。从宏观格局看,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产业分工不断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的牵引作用持续增强,东西部产业协作和对口合作有序推进。202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40.19万亿元,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9.4%、9.2%,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8%,为跨地区产业协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从产业组织看,全国已培育形成80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66个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这些国家级集群已成为各地推动产业协作的重要载体,推动产业协作由单个项目落地逐步转向链式配套、集群共建和生态协同,为区域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从具体实践看,京津冀汽车产业已形成跨地区零部件配套体系,驱动轴、电池壳、车灯、座椅等环节在三地协同布局;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依托上海芯片和软件、江苏动力电池、浙江一体化压铸等环节,形成“4小时产业圈”。东西部协作也从传统帮扶向产业共建拓展,“十四五”以来,津甘协作版图不断扩展,沪滇合作共建“16+16”重点产业园区,浙川推进“东技西进、西才东输”,京蒙协作探索新能源产业合作。这些实践表明,产业协作正在从“转移一批项目”走向“共建一条链、培育一个群、带动一片区”。
同时也要看到,产业协作仍面临一些需要重视的现实问题。一是产业布局仍存在同质化倾向。部分地区产业布局仍主要基于本地招商和产业扩张需求,对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等热门赛道竞相布局,存在重复建设、低水平竞争和资源分散现象;也有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时,更重视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对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和长期竞争力考虑不足。二是创新成果跨地区转化仍存堵点。部分中心城市创新资源集聚能力较强,但对周边地区的技术外溢、成果转化和产业带动仍不充分;承接地中试验证、工程化应用、专业人才和公共服务配套不足,导致创新成果从研发端向制造端、应用端转化的效率不高。三是跨地区合作的协调成本仍然较高。一些合作园区、飞地园区和产业联盟在前期招商和项目建设阶段推进较快,但后续在税收归属、土地指标、能耗碳排放指标、公共服务成本等方面协调难度较大,合作收益与责任承担不相匹配,影响了持续协作的积极性。这些现象反映出产业协作还没有完全摆脱行政区经济惯性,核心在于利益共享机制尚未理顺。
因此,深化产业协作必须将优势互补与利益共享问题同等重视起来,并贯穿产业协作全过程。优势互补解决“为什么合作、如何分工”,利益共享解决“如何持续、怎样共赢”,二者共同决定产业协作的质量和可持续性。更加突出基于比较优势的产业分工。以城市群、都市圈和跨地区、跨流域大通道为依托,围绕国家重点产业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明确不同区域在研发设计、核心零部件生产、中试熟化、规模制造、应用场景和现代服务等环节中的功能定位,推动形成多中心、网络化、链式配套的产业协作格局,避免同质化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方面,围绕重点产业链的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和应用场景,推动创新策源、技术攻关、中试熟化、规模制造和市场应用跨地区衔接,推动中心城市创新成果在周边地区、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转化应用,提升承接地工程化、产业化和配套服务能力,避免产业协作停留在低端加工和成本竞争层面。更加突出利益共享的制度安排。围绕共建园区、飞地经济、跨省产业转移项目和跨地区重大平台,探索税收分享、GDP分计、用地指标统筹、碳排放指标协调、生态补偿和成本共担机制,完善政府间协议落实、绩效评价和风险分担规则,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总体而言,应以优势互补提升产业协作效率,以利益共享增强持续协作动力,推动产业协作从项目合作深化为机制协同、从空间转移提升为布局优化,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强国内大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坚实的区域支撑。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