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祺 向永辉:开源创新驱动全球创新治理范式跃迁: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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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开源创新   全球创新治理   规则嵌套   制度竞合  

孟祺   向永辉  

摘要:当代全球创新治理深陷技术要素全球化流动与治理架构主权碎片化之间的结构性悖论。文章突破制度主义与技术决定论的二元对立,构建“技术—制度”共生演化的三维分析范式,系统阐释开源创新如何通过规范嵌套、制度竞合、生态重构的递进机理,推动全球创新治理从“中心—边缘”层级垄断向“多中心—网络化”协同范式跃迁。以RISC-V开源指令集架构为例进行案例研究,证实了上述理论框架的解释力。针对中国开源创新实践中存在的基础设施赤字、治理话语权弱势、生态碎片化等结构性短板,提出强化开源创新基础设施的公共品供给,提升治理话语权,构建协同创新的生态共同体,统筹安全与发展、实施分级分类与动态权衡的开源闭源组合策略等差异化突围路径。

关键词:开源创新 全球创新治理  规则嵌套 制度竞合 生态重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拥有强大的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形成世界一流的创新生态和科研环境”。当今全球创新体系正经历着结构性变化,以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和集成电路为代表的未来产业技术呈现出依赖跨域流动全球化网络化创新生态的特征。与技术全球化内在需求相反,全球创新治理正陷入“主权碎片化”的深层次危机,地缘政治竞争催生的技术民族主义通过出口管制、投资审查、标准割裂与供应链“友岸外包”等制度性壁垒,系统性重构全球创新网络,形成“治理赤字”与“信任缺口”,进而推高全球创新体系的交易成本,致使创新效率损失与技术发展路径被锁定。既有的全球治理体系在应对此悖论时表现出理论失灵。以主权国家为核心的世界贸易组织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等国际规则体系,因大国博弈陷入机制僵化,难以规制人工智能伦理、数据跨境流动等新兴议题。

传统制度主义认为治理是以主权国家为中心的静态制度供给,但是历史制度主义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都不能解释跨国开源社区、技术基金会等非国家行为体驱动的动态规则生成机制。技术决定论认识到技术推动与需求拉动共同推动技术进步,但过度强调技术演进的单向决定性,忽视了权力结构、制度惯性等对技术应用方向的制约,也没有考虑法治价值和公平原则。开源创新的实践揭示了制度与技术相互促进的关系,其中技术规则是基础层面的治理力量,制度环境会影响技术的进化路径。在技术层面,开源依靠许可证法律框架重构产权规则,认为核心知识资产是公共产品,新加入者不需要支付高额许可费就可以获取前沿技术;在制度层面,开源创新的可持续性取决于明确决策主体、执行主体以及责任分配方式的治理结构。与传统国家占据中心地位的治理模式不同,开源社区形成不受国家界限约束、去中心化的治理架构,其规则生成过程呈涌现型、自适应型等特征,推动技术规则与制度安排的不断融合。在全球标准竞争不断上升与技术地缘政治日趋紧张的背景下,开源创新“开放即安全”的新理念,正在改写传统的地缘技术竞争规则。但是,随着技术民族主义和全球创新治理赤字的加深,对于开源创新如何改变全球创新治理范式,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

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构建“规范嵌套—制度竞合—生态重构”的三维分析框架,揭示开源创新驱动全球创新治理范式跃迁的递进机理,提出开源创新通过规范嵌套(微观规则层)、制度竞合(中观互动层)、生态重构(宏观结构层)的递进机理,推动全球创新治理从“中心—边缘”层级垄断向“多中心—网络化”协同范式跃迁;第二,提出“技术—制度”双向互构的共生演化理论,弥补既有研究的单向决定论缺陷,强调二者的双向互构与动态演化——技术架构为制度变迁提供可能性空间,制度环境则筛选、引导并固化技术演进方向;第三,以RISC-V为案例验证理论框架在硬件开源场景的适用性,拓展开源创新研究的边界,并为提升中国在全球开源创新治理体系中地位提供路径启示。

一、全球创新治理的体系架构、演进逻辑与结构性困境

全球创新治理持续演化,深入剖析体系架构的层级特征、历史轨迹的范式转型,以及当前面临的结构性困境,是理解开源创新如何驱动治理范式变革的逻辑前提。

1.全球创新治理体系的架构特征

全球创新治理是各国政府、国际组织等多元主体合作应对全球技术创新问题、维护全球技术创新发展的过程,而治理体系表现为国际社会为全球创新治理而创设的组织机构、体制机制、原则规范、条约协定等的总和。当代全球创新治理呈现“技术基层—制度中层—结构顶层”的立体化架构体系,塑造了全球知识创新的配置格局。在技术基层方面,包括基础算法架构、底层协议标准、核心专利组合以及原始代码库等,是创新活动的物质性基础设施,决定了创新的底层逻辑,也决定了技术演进的基本轨迹。在制度中层方面,多边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主权国家的技术出口管制法规,还有跨国行业协会确立的技术标准构成了链接宏观制度与技术的中间桥梁,通过对产权进行界定,设定行业或者产品准入门槛,激励创新者塑造创新行为。在结构顶层方面,表现为创新治理的元层次,包括创新资源在地理空间的差异化配置、技术方向议程的设定和话语权秩序,以及涉及治理合法性的分配格局等。在这个层面,发达国家及其跨国科技巨头控制了如ISO/IEC等国际标准制定机构的主席国地位,主导了技术话语权、议程的设定,也主导了全球研发资金流动方向和集聚了顶尖人才储备,发展中国家及其企业只能处于跟随位置,呈现出典型的“中心—边缘”结构特征。

2.全球创新治理体系的演进

全球创新治理的历史演进遵循复杂适应系统的演化逻辑,表现为从封闭层级向开放网络、从单一中心向多节点分布的结构性转型。二战结束之后,全球创新治理体系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5—1980年):国家中心主义与层级式协调。二战结束后至冷战末期,全球创新治理呈现鲜明的威斯特伐利亚范式。主权国家是唯一合法的行为体,通过政府间组织(IGOs)进行垂直化层级协调。此阶段的治理特征表现为:技术传播受国家边界严格管制,知识流动遵循“国家许可”原则;创新资源分配呈现明显的冷战二元格局;国际技术转让多局限于军事同盟内部的垂直分工。这种治理模式虽然维护了国家技术主权,却扼杀了创新要素的跨境流动性,造成全球创新资源配置的极度扭曲。

第二阶段(1980—2010年):新自由主义转向与公私协作。随着全球化的深度推进与信息通信技术的革命性突破,治理范式转向公私伙伴关系(PPP)主导的混合模式。跨国公司凭借雄厚的研发资本与全球布局能力,成为事实上的规则制定者。此阶段的核心特征在于:通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1994)等国际法律架构,将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标准普遍化为全球通行的制度安排;跨国企业通过“专利池”和“标准必要专利”等策略,建构起技术壁垒与租金提取机制;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非国家行为体虽获得形式上的独立地位,却事实上被产业巨头深度“俘获”。这种治理模式虽然促进了技术扩散,却加剧了创新收益的极化分配,强化了“中心—边缘”的等级结构。

第三阶段(2010年至今):数字化重构与网络化协商。进入移动互联网与人工智能时代,以开源社区、技术基金会、科学共同体为代表的跨国知识共同体崛起为规则生成的关键节点,推动治理范式向网络化协商转型。去中心化平台通过代码共享、同行评审与共识决策,形成与传统科层制并行的自组织治理机制,并表现为多中心性与流动性特征:创新知识生产从封闭的企业实验室转向开放的全球协作网络,技术标准的制定从委员会正式投票转向“代码即标准”的事实生成模式,治理权威从主权国家让渡于技术精英构成的精英治理体系。

3.全球创新治理的三重错配

当前,全球创新治理体系正面临严峻的适应性危机。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前沿领域技术迭代呈指数级增长趋势,其复杂性、交叉性、颠覆性远超以往,这客观上要求技术基层打破壁垒、扩大开放,但是制度中层表现出封闭倾向,技术民族主义不断抬头,两者间产生剧烈的结构性冲突。这种冲突集中体现为以下三重制度性错配:

其一,时序维度上技术加速与制度滞后的悖论。数字技术领域具有超摩尔律的迭代特征,在人工智能领域,大规模数据集的应用进一步增强了AI的泛化能力,技术进化以指数级加速。传统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如ISO、IEC、ITU等仍然依赖共识决策与正式投票程序,标准制定周期较长。制度供给时滞与技术演化加速之间存在代际鸿沟,当正式标准缺位时,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私人企业通过“先占市场—锁定用户—成为默认选项”的路径确立事实标准,私有化规制虽填补了制度真空,却缺乏公共利益考量,可能导致技术路线被单一主体垄断,进而抑制竞争多样性。时序错配还导致治理合法性的流失,国际组织制定的正式规则进程缓慢,在技术快速迭代的背景下,有些规则在实践中容易被忽视。

其二,空间维度上流动空间与领土管辖的冲突。在人工智能领域,开源创新的比例越来越高,而开源社区具有去中心化协作模式,表现为贡献者地理分布的全球性、代码托管的云端虚拟性、治理规则的共识自发性,对传统以领土主权为基础的管辖逻辑构成挑战。当开源项目涉及跨境数据流动、加密技术出口和人工智能伦理的时候,单一国家的长臂管辖与开源社区的全球自治之间就会产生空间性冲突。各国基于主权利益的单边立法行为外化为法律碎片化危机,导致开源社区面临合规成本激增与法律冲突的困境,进而被迫采取数字分裂策略,为不同法域维护不同版本的代码库,从而损害全球创新生态的完整性与效率。管辖权的争夺是流动空间与地方空间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在全球创新领域的显现。

其三,产权维度上知识共享与独占的冲突。现行知识产权制度根植于工业经济时代的排他性独占逻辑,通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工具创设暂时垄断以激励创新。但是在数字经济时代,创新成果拥有公共品属性,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网络外部性等特征。产权逻辑与技术本质之间的内在悖论,催生了反公地悲剧。在半导体等复杂技术领域,“专利丛林”现象表现得尤为明显,设计一款现代芯片可能涉及数万项专利,需与数十家专利持有方进行许可谈判,产生巨额的交易成本,进而导致许可费堆叠与专利劫持风险,严重阻滞技术的累积性改进与扩散。而且,现行知识产权体系通过技术保护措施(TPMs)、数字版权管理(DRM)与专利壁垒,切断了知识的社会循环链条,使得后续创新者难以获取基础性的知识构件,这会阻断知识循环,造成创新生态的贫瘠化。

二、开源创新驱动全球创新治理范式跃迁的理论逻辑

面对全球创新治理的结构性困境,既有理论范式在解释非国家行为体驱动的规则生成时显得力不从心。为此,需要系统阐释开源创新如何通过微观层面的规范嵌套、中观层面的制度竞合与宏观层面的生态重构,形成破解“技术—制度”双重壁垒的协同机制,揭示开源创新从底层架构到顶层设计的治理变革逻辑,阐明其推动全球创新秩序从层级垄断向网络协同范式跃迁的内在机理。

1.技术规则对国际标准体系重塑的规范嵌套

规范嵌套逻辑强调开源技术架构凭借开放性、网络效应与路径依赖特征,自下而上地渗透并重构传统国际标准体系,在此过程中既产生了技术规范的权威性,也产生了制度化嵌入。

其一,绕过专利壁垒架构性创新的技术替代效应。传统国际技术标准体系与专利保护制度密切相关,两者深度嵌套,共同形成了制度化的技术锁定,进而产生路径依赖效应。由于转换成本高昂且存在网络效应和规模经济,现有专利密集型技术标准即便并非最优,也能持续维持市场主导地位,从而构筑较强商业壁垒和准入限制。在此格局下,后发国家与企业容易陷入“追赶—落后”的循环,难以突破由既得利益者通过专利丛林和标准必要专利构建的护城河。开源创新则以构建一套不同的产权规则为途径,引发架构层面的替代式竞争,完成从“排他性产权”到“共享性产权”的模式转换。开源创新可以降低准入门槛,打破传统专利壁垒,构建技术替代机制。按照创新理论,关键知识和技术的获取成本是影响创新速度的关键要素,开源模式将核心知识资产视为公共产品,使新进入的主体不用支付高额的许可费便能接触前沿技术,降低创新的固定费用,推动更广泛主体积极参与。在开源模式下,竞争的关键从核心知识产权的掌控权转变为基于开放架构的实施能力、生态服务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企业或国家的竞争优势来源于整合开源生态系统、提供增值服务效果和引领技术转变的能力。同时,开源规则的权威性既来源于技术的优越性,也来源于社区内部的治理机制。开源社区核心是“维护者”制度,技术领域的各个子系统由特定的维护者负责,这些维护者是在长期贡献中凭借卓越的技术判断力和公正性,赢得了社区信任的技术精英。维护者拥有对代码合并的最终裁量权,且裁量权的决策是在透明的“代码审查”和社区讨论的监督之下展开。因此,技术替代效应的本质是开源创新通过重构技术体系的底层产权规则,在主流技术轨道之外开辟了一条具有更低准入成本、更高创新协同效率的“平行赛道”,通过构建制度基础截然不同的替代性技术基础架构,动摇传统标准体系赖以生存的专利保护带来垄断租金的合法性根基,撼动传统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从而实现对既有“技术—制度”复合体的创造性破坏。

其二,事实标准的生成逻辑。开源规则嵌套的作用体现在网络效应,即实现“生态锁定”,使开源规则从“一种选项”演变为“事实上的标准”。市场与社区选择共同决定生态锁定的过程,因此具有动态性和适应性,并超越了ISO、IEC等传统标准组织。在开源创新生态中,关键基础软件库、编程框架或指令集架构等开源项目一旦被早期采纳者认可,会吸引更多开发者参与进去,产生正向反馈循环。更多的开发者代表着更频繁的代码提交、更迅速的缺陷修复、更充足的学习资源以及更有力的社区支持,会进一步削减新用户的采用成本,降低学习曲线,吸引规模更大的用户群体。开源规则依托“用中学”与“干中学”的协同改进,加快技术走向成熟并扩散。当用户基数达到临界规模,生态锁定效应就开始显现。即便存在理论层面更优的替代技术,理性的决策者也倾向沿着主流路径走,导致技术市场被“锁定”在某一并非绝对最优但具有明显先发优势的标准中。由市场力量与社区协作自行形成的“事实标准”,借助降低协同成本、创造共同效益从而获得广泛认同,决定标准主导权的关键为核心生态的规模和互补性创新的数量。

其三,正式标准体系对开源实践的制度吸纳。规则嵌套体现为传统标准制定体系对开源实践成果的渐进吸纳。主流开源项目在开发中形成的技术规范以及在社区达成的共识,推动国际标准化组织将其转化成正式标准。越来越多的制度分析表明,接纳开源成果已成为标准组织的主流策略。国际标准化组织积极探索与开源基金会建立合作接口,将成熟的开源技术采纳为国际标准。“制度吸纳”现象源于开源实践所具备的高度程序合法性与技术合法性,合法性基础源于开发过程的透明度、代码的同行评议以及大规模应用的有效性验证。制度吸纳机制改变了标准制定的治理结构。国家行为体虽然通过标准组织保持影响力,但议程设置与选项范围已被主流开源项目的技术路线图所预设和约束。因此,制度吸纳效应表明开源创新是国际规则体系的“共同构建者”而不是“挑战者”。

规则嵌套机制利用技术替代开辟新路径,以生态锁定确立事实权威,最终通过制度吸纳完成对正式标准体系的渐进式重塑。技术规则构成基础性治理力量,能够绕过传统政治博弈,依托市场逻辑与社区共识,自下而上地重构全球创新治理的规则基础,为理解开源创新破解国际技术制度壁垒提供了关键微观基础。

2.国家规则与开源秩序互动博弈的竞合

竞合逻辑揭示主权国家与跨国开源社区之间形成的竞争性合作关系。在此逻辑中,国家规则和社区自治表现出双向塑造和动态适应的复杂博弈。

其一,国家对开源基础设施的监管性吸纳。由于开源生态在全球的影响力越来越高,主权国家通常不会全盘否定或者全盘接受开源生态,而是借助“监管性吸纳”将其融入自身治理架构。国家对开源创新采取的规制策略,是多重因素综合考量后的结果。首先是安全逻辑,核心为防范关键技术流出、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而在涉及关键基础设施和新兴敏感技术相关情况时,尤其要考虑安全因素。其次是发展逻辑,这是很多国家积极投资开源项目的重要缘由。发展逻辑的目的是经过融入与引领开源生态,提升本国产业的竞争能力与创新能力。最后是主权逻辑,即在数字空间运用管辖权、竞争规则主导权,保障本国在技术发展过程中的话语权与自主性。

基于对安全、发展和主权逻辑关注重点的不同,世界主要国家在开源规制上采用了差异化的策略,具体如表1所示。由于科技水平领先,美国综合安全逻辑与发展逻辑,采取出口管制与实体清单的措施,以维护本国科技企业的全球竞争优势。欧盟则聚焦主权逻辑,推动公共部门采用开源方式发展本土开源生态,加强自主数字能力。中国聚焦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切实维护供应链安全,同时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开源协作。各个国家开源策略的差别,与各国技术实力及产业结构存在的差异、在全球“技术—治理”体系中的位置以及地缘政治的考虑等因素息息相关。随着开源创新逐步成为全球科技竞争与合作的关键范畴,各国对这三重逻辑的权衡与选择将持续改变全球开源生态的规则格局与力量态势。

 

监管性吸纳过程突出体现在出口管制法规对开源软件的适用性争议上。典型案例是美国《出口管制条例》(EAR)对加密软件的开源规制。尽管EAR历史上对“公开可获得”的软件有豁免条款,但相关部门仍强调,将功能强大的加密代码上传至全球可访问的开源平台,会构成“向外国人发布”的现实问题,因此需要出口许可证。智能经济时代,各国对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开源项目提出数据本地化存储、安全合规审查等强制性要求,实质是将主权的管辖范围延伸至虚拟的开源社区之中,要求其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因此,监管性吸纳表明国家并非被动地接受开源规则的嵌入,而是主动地运用强制力,重新划定开源活动的边界,试图将全球性的数字公地内部化为受国家主权规制的一部分。这一过程构成制度竞合中“竞”的一面,即国家权力对开源自治空间的挤压。

其二,国家主导下开源生态的制度性构建。监管性吸纳是政府被动吸纳开源创新的事实性标准,而制度性构建展现了国家通过主动扶持与引导,将开源生态建设纳入国家科技竞争战略范畴,服务于提升国家技术主权以及产业竞争力。制度性构建的核心要点是国家充当关键行动主体,参与开源生态的格局与走向。首先,制度性构建体现为政策引导及资源投入。各国借助制定开源的相关政策,确立开源技术于国家科技战略中的定位,通过立法或专门方案,激励企业、研究机构和开发者投身开源项目,同步给予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措施等。如欧盟的《开源软件战略2020—2023》明确提出采用资助开源项目、建设公共代码库等方式,提升欧洲在全球开源生态中的影响力。类似的政策框架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应用,目的是将开源生态纳入国家创新体系。其次,技术标准与治理占据主导地位。开源生态实现制度性构建,离不开对技术标准、社区治理的掌控,国家通过支持关键开源项目的标准化事宜和牵头制订国际开源组织治理规则,可以在全球技术竞争中占得有利位置。例如美国借助对Linux基金会、Apache软件基金会等团体的支持,间接影响全球开源软件标准的制订。国家力量还能通过带动本国企业或机构在开源社区中确立核心位置,从而在代码贡献、技术路线的规划以及社区决策中拥有更大的决策权。最后,人才培养和社区建设是制度性构建的关键。开源生态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依赖活跃的开发者社区与高端技术人才,各国政府通过支持开源教育、举办编程竞赛活动、资助开发者社区等方式,积极培养开源方面的人才。

在制度性构建中,各国内部对产业界与学术界资源进行整合,构造出协同创新的合力,对外以积极参与并牵头国际开源项目的方式,增加在全球技术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逐步降低对单一技术源头的依赖。开源领域超越纯粹意义的技术中立空间,成为大国博弈以及制度优势较量的新舞台。

3.开源创新重塑全球创新治理体系的生态重构逻辑

生态重构逻辑阐明开源创新如何通过降低准入门槛与重构资源配置,推动全球创新治理从单极垄断向多中心网络转型的过程。

其一,资本、知识与组织壁垒的破解。传统技术创新体系准入门槛高,限制了创新主体的广泛参与,会阻滞技术扩散和产业升级。开源创新引发的门槛降低效应反映在以下方面:第一,降低资本藩篱。开源模式依靠共享代码、工具和资源降低技术开发的成本,利用开源社区给出的免费资源开展创新,开发者无需投入巨额资金去购买专用设备或软件许可。第二,破除知识壁垒。开源创新采用开放的知识产权机制替换封闭的专利体系,开放源代码及文档,让全球开发者透明地获取核心技术知识,削弱专利丛林所形成的制约,破解技术垄断,让更多参与者可直接接触并改进前沿技术,从而避免陷入技术引进的被动循环。第三,推动协同创新实施。开源生态采用去中心化的社区协作模式,集合全球开发者推动技术更新与扩散,与传统创新体系中企业间零和竞争不同,开源模式引导多方贡献以及资源共享,可以增进创新效率,进一步驱动跨行业、跨地区的技术聚合,进而提升技术的包容水平。

其二,治理主体从“单极”过渡到“多极”。伴随创新门槛的下降与创新广度的扩散,全球创新治理的格局也随之变化。扩散效应的核心特征是创新治理凭借去中心化的技术而走向分散化,从少数传统强国及跨国企业向更多元的主体延伸,地方性、非营利性、个体化的创新主体开始掌握话语权,并得以参与全球技术发展与创新的相关抉择。扩散效应的核心依托是开源基金会的新型治理模式。在开源软件和开源社区中,开源基金会的作用十分关键:一方面,开源基金会为开源项目及社区提供组织支持,有利于保障开源项目的成功运行;另一方面,开源基金会充当协调者、中介以及支持方的角色,推动了开源技术的发展与推广,有益于维护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健康。

其三,治理焦点从“利益分配”转向“机会创造”。权力结构扁平化最终反映为治理议程的变动,即“议程重构”。传统全球创新治理议程通常由技术领先者垄断,凭借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来保障其垄断租金,关注点在于既有创新成果的利益分配。而开源创新议程的着眼点是如何保障未来创新机会的开放性与可达性。议程重构效应表现为一系列新型全球公共议题被提升至重要位置,如数字公地的可持续属性、开源许可证的相容度与合规事宜、开发者权利与数字主权等,这些新议程脱离了传统的“南北对立”或“知识产权强保护/弱保护”争论框架,关注的是如何维持可不断催生创新的开放性生态系统,促使所有参与者重新考量战略。封闭的、追求短期垄断利益的策略,会损害其长期参与全球开源生态、从中获利的能力。议程重构在潜移默化间改变着各国的利益权衡,进而推动治理思维从零和博弈向正和博弈过渡。

生态重构机制在宏观层面揭示了开源创新的治理意义,以门槛降低效应重塑资源分配,依靠扩散效应重塑主体格局,最终凭借议程重构效应引领价值的走向。三重效应共同发挥效能,为更具多中心、扁平化特征且依赖开放协作的未来全球创新治理秩序筑牢根基。

总结来看,上述三重理论逻辑呈现递进强化的协同演化关系,具体见表2。规范嵌套在微观层重构产权与技术规则,为中观层面制度竞合提供“技术既成事实”;制度竞合形成的国家—社区互动界面,为宏观层生态重构提供制度合法性;生态重构生成的多极权力结构,又反向巩固微观层开源规范的权威性。三者形成正反馈循环,共同推动治理范式从“封闭垄断”向“开放协同”的系统性跃迁。

 

三、开源创新驱动全球创新治理跃迁的实践:RISC-V的案例

为验证前文所述的“规则嵌套—制度竞合—生态重构”三大机制,本文选取开源指令集架构RISC-V作为核心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半导体产业是技术壁垒和制度壁垒非常高的领域,长期被x86和ARM架构所主导。开源、开放的硬件架构RISC-V在嵌入式系统、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广泛应用,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其崛起过程为观察开源创新如何破解“技术—制度”壁垒提供了代表性的实践案例。

1.RISC-V以开放架构重构技术基础

RISC-V的开放架构验证了“规则嵌套”机制。规则嵌入是开源创新发挥作用的基础。RISC-V通过开放属性,从技术底层嵌入并重塑了半导体设计的规则体系。鉴于RISC-V架构芯片在全球处理器市场的占有率迅速提升,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第一联合技术委员会(ISO/IEC JTC1)已于2024年10月正式授予RISC-V国际基金会PAS提交者地位,代表着RISC-V正式进入国际标准化流程,完成从单纯的开源社区项目向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标准的转变。

RISC-V指令集采用宽松的BSD类开源许可,允许自由使用、修改与商业化,甚至可以开发专有芯片产品,无需支付任何许可费用。RISC-V架构的开放性降低了芯片设计的准入门槛。初创企业、学术机构乃至个人开发者不需要经过任何商业谈判就可以使用该技术。企业竞争的焦点从争夺架构许可资格转向比拼芯片设计实现能力,因此,企业可以将原本用于支付高额授权费的资源,集中投入到架构优化、能效提升和场景化创新。同时,开放催生了新的协作模式。全球开发者围绕RISC-V架构形成技术社区,共同参与架构扩展标准的讨论与制定,绕过传统标准组织的封闭流程,以社区共识形成技术规范,实现了开源规则对半导体基础架构的深度嵌入。

2.主权规则与RISC-V开源架构的博弈

双方博弈的过程验证了“制度竞合”机制。RISC-V通过技术规则嵌入产业基础,与既有的主权国家制度体系发生互动。当前,RISC-V International已吸引4000多名成员,包括许多美国公司、大学、社区组织和个人,共同制定RISC-V指令集架构(ISA)的规则。美国为维持在半导体领域的技术垄断优势,2022年开始实施芯片和芯片制造设备的出口管制,美国政策制定者担心被限制国家的企业利用RISC-V架构绕过美国出口管制使用高性能芯片,因此评估将RISC-V技术纳入出口管制范围的可行性,同时还需要避免管制可能对参与研究RISC-V技术的美国公司产生损害,反而危及美国在该领域的领导地位。

国家规则与开源秩序的“制度竞合”塑造了RISC-V的治理规则和技术路线。一是在治理规则层面,为规避地缘政治风险,RISC-V基金会于2020年从美国迁至瑞士并更名为RISC-V International,迁址的决策强化了RISC-V基金会的全球中立性,但也引发了治理结构的调整。迁址后,RISC-V International强化了“去中心化”治理原则,明确任何单一国家或企业无法主导技术决策,关键技术路线的制定需通过全球成员共识达成。二是在成员结构层面,由于美国不断强化出口管制政策,部分美国高科技企业参与RISC-V社区的意愿降低,但是对于处于技术追赶位置的中国和欧洲企业来说,在RISC-V社区投入的人力和资本越来越多,来源结构呈现明显的多元化。三是在技术路线上,RISC-V社区确保核心基础架构保持开放,为应对潜在的出口管制风险,将可能涉及安全审查的高性能计算扩展作为可选模块,这样做的目的是在技术开源与降低地缘政治风险之间取得平衡。

3.RISC-V驱动治理结构多极化和扁平化

RISC-V驱动治理结构的多极化和扁平化验证了“生态重构”机制。规则嵌入与制度竞合的最终效应是生态重构带来的全球半导体创新治理权力结构的重塑。RISC-V生态的繁荣推动产业权力从传统巨头向多元主体扩散,RISC-V开放架构使新兴经济体、中小企业及科研机构获得前所未有的参与机会,降低了创新的门槛。

RISC-V的发展推动了全球半导体领域的创新治理“议程重构”。少数技术巨头垄断治理议程走向的核心是借助专利壁垒与架构控制和维护竞争优势,而RISC-V社区将议程受众面扩展,以保证未来创新机会实现开放与普惠。第一,新型治理议题被不断设置。以往围绕“专利保护强弱”开展的争辩,渐渐被“开源硬件许可证合规”“芯片供应链安全”“开发者权利与数字主权”等新议题替代。第二,治理机制更顾及生态的可持续与包容。RISC-V International发起的“开放硬件多样性联盟”推动包容性参与和多元化发展,促进生态持续健康成长。第三,议程重构潜移默化地改变了国家和企业的策略考量。在RISC-V推动的开放生态中,追求短期封闭垄断会削弱长期参与全球协作的能力。由“控制”过渡到“开放”的议程转向,正是“生态重构”机制在RISC-V实践中的生动呈现。而且,RISC-V国际基金会的治理结构为“代码即话语权”的精英治理模式。决策权的分配不参照资本规模以及公司规模,而是与对核心项目的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对架构扩展、关键工具链、安全机制等核心仓提交高质量的代码,以及在技术工作组中提案的通过率、是否出任任务组牵头人等,均直接影响成员在治理机构里的位置与话语权。

“生态重构”机制打破了传统半导体产业巨头垄断决策的格局,让技术贡献成为获取影响力的有力凭证。中国企业与研究机构借助扎实的技术投入,在基金会内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董事会成员、软件委员会以及多个技术工作组中都有中国企业的身影。RISC-V基于贡献的精英治理模式打破了传统半导体产业的权力结构,构建出更公平、更凭借技术实力的权力分配格局,由此在制度层面维护了RISC-V议程的开放性与可持续发展,使得全球创新治理主体从“单极”走向“多极”。

RISC-V实践验证了“技术—制度”共生演化框架的解释力:规范嵌套通过开放许可证与模块化架构,使RISC-V成功嵌入半导体产业基础形成事实标准;制度竞合通过迁址瑞士与去中心化治理,在地缘政治夹缝中构建制度韧性;生态重构通过贡献导向治理模式,推动权力格局多极化。RISC-V成功表明,开源创新能够有效破解“技术—制度”壁垒,其成功依赖于技术、制度、生态三个层面协同演化,缺一不可。

四、中国开源创新实践的现实挑战与政策路径

近年来中国在开源实践中不断探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仍面临结构性短板,制约了从开源贡献者向规则制定者跃升。前述理论框架与RISC-V的案例经验,可为中国参与全球创新治理体系重构提供重要启示。

1.中国开源创新实践的成就

近年来,中国在国际开源社区的影响力显著提升,已从边缘参与者成长为全球开源生态的关键贡献者。根据2025年GitHub的年度报告,中国开发者数量已从2020年的610万人增长到2025年的1070万人。中国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中国开源发展深度报告(2024)》的数据显示,中国活跃开源开发者数量全球领先,2024年已达到220余万人。中国的开源生态呈现出“头部稳固、腰部上升、尾部追赶”的特征,北京、上海、深圳和杭州四个“头部”城市在全国活跃开源项目和开源开发者规模中占据主要地位,表明这些地区处于开源生态和科技创新领域的领先位置。中国自主研发的开源协作平台已经上线运营,其中开源鸿蒙在智慧家居、智慧康养、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多个领域实现商业化应用。此外,华为、阿里巴巴、腾讯等头部科技企业正深度参与Apache基金会、Linux基金会等国际顶级开源组织,部分企业代表已进入技术决策委员会等核心治理层。

中国开源创新之所以取得突出成绩,离不开政策层面的支持。开源创新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支持数字技术开源社区等创新联合体发展,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鼓励企业开放软件源代码、硬件设计和应用服务”,《“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强调开源在驱动软件产业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出“繁荣国内开源生态”的重点任务,设置“开源生态培育”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建设高水平基金会,打造优秀开源项目,加强开源国际合作等。中国开源创新促进政策聚焦标准化体系构建、数据资源开发、人工智能等领域,推动开源生态向规范化、安全化、普惠化方向迈进。

2.中国开源创新实践的系统性挑战

当前,中国在国际开源领域的治理性权力与制度性话语权仍然相对较弱。在国际开源基金会董事会与技术委员会中,中国企业的代表比例与贡献规模不匹配,更多属于技术的贡献者而非规则制定者。

其一,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的结构性赤字。国内开源生态处于“重应用、轻基础”的失衡格局,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存在明显结构性赤字,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首先,代码托管平台的能级差距与全球连通性不足。本土平台近年来提升很快,其中典型代表是Gitee(码云),由开源中国推出,是全球第二大、国内目前用户基数最大、生态最成熟的平台,注册用户数接近1400万,托管仓库数超过4000万个。但其在功能完备性、全球连通性、开发者社群活跃度上与GitHub存在代际差距。平台能级的差距导致中国开发者在参与全球开源协作时,仍然需要依赖境外基础设施,存在潜在数据主权风险与供应链安全隐患。其次,基础工具链的自主化短板。在开源创新发展的基础软件中,包括编译器、调试器、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等在内的核心基础设施仍高度依赖国外开源项目或商业软件,存在被“卡脖子”的风险。即使是非常开放的RISC-V生态,中国在编译器优化、形式化验证工具、高性能仿真器等基础工具链环节仍大量依赖国际开源项目。一旦国际技术合作环境恶化,中国开源硬件创新将面临“断链”风险。最后,信任基础设施缺位。数字信任体系是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在数字信任体系中,中国的安全漏洞响应、长期支持维护、软件成分分析和合规审计等信任基础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也影响企业使用国产开源软件的信任度。

其二,开源治理话语权不足。在国际开源基金会中,中国企业与开发者治理话语权总体不足,制约了中国深度参与全球创新治理。这具体表现为:首先,缺失技术路线图主导权。在Apache基金会、Linux基金会等关键组织的董事会与技术委员会中,相比较中国的贡献,中国代表的比例非常低,大部分决策权被美国掌控。其次,规则制定权的边缘化。在开源许可证设计、贡献者协议、社区治理章程等规则层面,中国声音较弱。现有主流许可证均反映欧美法律传统与价值理念,其条款设计基于英美法系背景,与大陆法律体系存在适配难题。中国缺乏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本土开源许可证,未能将法律文化优势转化为规则制定权。最后,应用层繁荣而底层核心薄弱。中国开发者的贡献多集中于应用层与适配层,在操作系统内核、编译器、架构设计等底层核心的贡献密度仍低于美国,使得中国在全球开源价值链中仍处于中低端位置,在全球开源生态中更多属于“使用者”和“适配者”,而非“引领者”和“规则制定者”。

其三,开源生态系统尚有待构建。首先,重复建设与技术栈分散。企业重复建设相似技术栈,缺乏统一的技术路线与生态协同,重复建设造成研发资源的巨大浪费,也削弱了国内开源力量的整体竞争力。其次,学术研究与产业实践的“两张皮”。学术研究层面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注重发表SCI论文以及申请纵向课题,对产业层面关注的开源代码贡献、社区治理参与等认可度不足,大量开源相关的研究成果停留在论文层面,不能转化为实际的代码贡献与产业应用。最后,缺乏统一认证体系与质量参差。国内缺乏统一的开源标准与认证体系,导致开源项目质量参差、兼容性差。不同企业、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技术规范与质量标准,使开源组件的互操作性难以保证,既增加了企业的集成成本,也削弱了中国开源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其四,人力资源与开源文化的深层赤字。一方面,复合型治理人才的结构性短缺是制约中国开源创新实践的关键瓶颈,既精通技术又熟悉开源社区运作规则、国际法律合规、跨文化沟通的开源战略人才极度稀缺,制约了中国在国际开源治理中话语权的提升。开源治理涉及技术、法律、管理、文化等多维度能力,要求人才具备跨学科知识背景与国际化视野,中国急需既懂技术又懂治理、既熟悉国内产业需求又了解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开源文化的功利性倾向与“伪开源”现象侵蚀了生态的健康基础。部分企业将开源视为“技术倾销”或“营销噱头”,缺乏长期战略定力,核心代码闭源而仅开放外围接口现象普遍,违背了开源精神的本质。一些企业虽将项目开源,但核心算法、关键架构仍保持闭源,社区贡献者难以真正参与核心技术演进,形成“假开放、真垄断”的局面。

3.提升中国在全球开源创新治理体系中地位的政策路径

针对上述结构性短板,中国应采取差异化突围路径,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逐步提升在全球开源创新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与影响力。

其一,强化公共品供给,筑牢开源创新基础设施根基。需要顶层规划与资源统筹并重,界定关键人工智能技术领域的战略优先级,做优做强国家开源基金会,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标杆项目。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专业运作”模式,通过耐心资本等建立完善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补齐短板,打造具备全球竞争力的开源基础设施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建设主权可控的代码托管平台,在确保数据主权与安全的背景下,完善平台的国际化运营体系,提升全球可达性与开发者体验,畅通国际开源协作渠道。

其二,掌握规则制定权,重塑治理话语体系。中国已经牵头成立专注数据发展与治理的世界数据组织,还应该聚焦RISC-V、人工智能大模型和操作系统内核等关键领域,主动牵头组建国际开源相关技术工作组。既要推动更多企业与科研机构在国际开源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实现从“规则接受者”向“规则制定者”的转变,还要加速本土开源基金会的国际化进程,支持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等机构走向国际,推动其成为国际开源生态的关键节点。另外,还需要补齐合规短板,强化法律支撑能力,培养精通开源许可证、出口管制合规及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的复合型人才,并积极发出中国声音,推动体现中国法律文化和社会治理理念的开源许可证走向国际化,为全球开源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其三,构建协同创新的生态共同体。依托行业龙头企业与国家级科研院所,在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战略领域组建创新联合体,统一技术路线,避免重复建设。制定统一的工具链标准与兼容性规范,形成统一指令集、多元微架构、共享工具链的生态格局。为夯实开源创新根基,还需系统推进开源人才培养与创新文化建设,将开源理念深度融入教育、创新与产业应用全过程,将开源理念、技能和社区参与全面纳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鼓励学生通过参与真实开源项目进行实践学习。同时,应建立多元化的激励评价机制,以开源贡献作为人才评价、科研考核的重要参考。在社会层面,需大力弘扬开放、协作、共享的开源精神,通过举办高水平开源活动、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营造鼓励开源、尊重贡献、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使开源文化真正融入国家创新基因,为开源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和文化土壤。

其四,统筹安全与发展、实施分级分类与动态权衡的开源闭源组合策略。开源创新与闭源创新分属不同的技术模式,二者的策略抉择是企业乃至国家依据不同技术领域特性、结合自身不同发展阶段需求所做出的针对性技术路径选择。开源的创新能力和社区协作精神可以推动技术的进步,而闭源的商业模式则提供较好的资金与资源支持。所以,政策目标是制订一套科学的决策框架,引导创新主体根据技术的特性、产业发展阶段与国家安全需求,动态权衡之后优化其开源与闭源策略。针对基础开发工具及通用平台,政策应积极鼓励开源并构建产业生态标准;对于面向市场的终端应用等,政策应该保持中立,由企业依市场规律自主抉择;对于具备重大商业利益的领域,应支持企业采用闭源模式以获取合理回报,反哺持续研发。

五、结语

面对全球技术创新中的技术壁垒与制度壁垒,如何打破壁垒从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拓展全球创新合作新路线?从这一重要问题出发,本文对开源创新做了深入细致剖析,构建出“技术—制度”协同演化的分析体系,进而论证了开源创新通过规则嵌入、制度竞合和生态重构三重机制,构建起动态、多中心且呈网络化的全球创新治理新模式,为破除国际“技术—制度”壁垒提供了可行路径。由案例分析可知,三重机制在RISC-V实践中的有效性得到验证。研究发现,开源创新作为治理范式的“结构性奇点”,采用重构产权逻辑、重塑主权互动模式、再造创新资源配置方式,系统性消解了传统治理体系的“路径锁定”效应。对于中国而言,参与开源创新不仅是技术路线的选择,更是全球治理制度性话语权争夺的战略支点。中国应通过战略引导、规则参与、安全平衡和生态培育四方面的协同用力,争取在新一轮全球创新治理重构中占据主动,以开源创新为战略支点,推动构建开放、包容、普惠、非歧视的全球创新生态系统,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全球治理责任共担的有机统一。

文章原载:《人文杂志》202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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