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自成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在革命斗争中不断加深对中国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的认知,尤其在长征途中对中国的民族地区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对于西藏等地的乌拉制度,中国共产党的了解和认知同样经历了逐步深入的过程,认识到乌拉制度是西藏统治阶级剥削压迫藏族人民的工具,对西藏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平解放西藏后,中国共产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乌拉制度严重阻碍着西藏社会的进步,深知必须对西藏进行深刻的社会变革,废除包括乌拉制度在内的封建农奴制度,才能建立起民族区域自治的社会主义新西藏。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包括乌拉制度在内的西藏旧有的各种社会制度,使西藏人民获得了新生,从而开启了西藏社会发展的新纪元。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西藏;乌拉制度;民主改革
【作者简介】徐百永,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教授。
【文章来源】《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1期,注释从略。
一、问题的提出
自元代起,乌拉制度即成为西藏重要的社会制度,是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得以有效运转的根本制度。在成立之初,由于活动区域和相关认识的局限,中国共产党对西藏等边疆民族地区的了解还很薄弱,在早期的施政纲领中仅将西藏与蒙古、新疆等边疆地区简单相提并论,对其各种社会制度的认识还十分模糊。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之后,中国共产党和红军被迫开始战略转移,进行长征。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对藏族聚居地区的乌拉制度逐渐有了更为直观的感受。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将解放中国各民族、废除剥削制度作为一以贯之的政治纲领不断宣示,并在革命斗争中进行实践。在和平解放西藏之后,废除包括乌拉制度在内的封建农奴制度、建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即成为中国共产党在西藏开展工作的目标和使命。
总体上看,目前学术界已有成果多将乌拉制度置于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研究的宏大视域中进行考察,专门的研究著述并不多。早在和平解放西藏的过程中,进藏部队就已经邀请专家学者研究探讨西藏的社会制度。1951年5月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组成“西藏工作队”,以中国科学院为主,组织专家学者在西藏进行多学科的综合考察,其中就包括对西藏社会制度的调查。1956年,为深入了解西藏社会,中央人民政府开始组织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尤其侧重于对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形态的考察,而后形成的《藏族社会历史调查》,记录了民主改革前西藏各地乌拉差役状况的丰富内容,是从事乌拉制度研究的重要资料。通过此次调查,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的乌拉制度有了全面和系统的认识,为民主改革奠定了基础。1959年,叶鲁、禾示发表的对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初步分析,以及叶鲁撰写的墨竹工卡宗农奴主剥削农奴的调查报告是较早对封建农奴制度进行研究的成果。在文章中,叶鲁指出:“西藏的差岗乌拉制度,摧残和折磨了无数农奴的健康和生命,使无数差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差巴支差种类之多,数量之大,也是没有到过西藏的人所难以想象的。”这两篇文章均将乌拉制度置于封建农奴制度研究的宏观视野中加以审视,着重突出了西藏领主对农奴的残酷剥削和压迫。
改革开放后,学术界仍然聚焦于对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进一步研究,并在叙述中涉及乌拉制度的相关内容。1991年,吴从众主编的关于西藏封建农奴制研究的论文集,收录了姚兆麟、郭冠忠、舒介勋、王辅仁、王森、王忠等藏学家发表的有关西藏封建农奴制研究论文31篇,其中包括研究乌拉差役主题的文章多篇,对我们深入认识和了解西藏乌拉制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1996年,多杰才旦等人分生产部门、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社会组织、思想与文化等方面,对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进行了更加深入系统地研究和论述,对于乌拉制度,认为其是西藏经济制度的一部分,也是“西藏特有的地租形式”。总体上看,有关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研究已经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有关乌拉制度的研究也比较深入。此后,聚焦乌拉制度的专门研究,则主要有陆莲蒂对乌拉差役与西藏“人权”的研究,以及徐百永等对近代和元代西藏乌拉制度的研究,数量上总体偏少。
总体上看,有关乌拉制度的专门研究还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对其发展演变还有深入研究的必要。尤其是,有关中国共产党对乌拉制度认知演变的研究尚付阙如,而且将其与西藏民主改革结合起来进行考察的研究依然薄弱。本文依托档案、回忆录等文献资料,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对于乌拉制度的认知演变过程,论述中国共产党通过民主改革废除西藏乌拉制度的历史进程及其重要意义,对于我们比较民主改革前后西藏社会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深刻认识西藏自治区成立的历史意义具有重要的现实镜鉴意义。
二、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对乌拉制度的初步认识
在成立之初,作为一般意义上的政策宣示对象,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纲领中常常提及西藏,并将其与蒙古、新疆等边疆地区相提并论。中国共产党初步认识到,这些地区的民族与“中国本部各省”有很大不同,“这些地方不独在历史上为异种民族久远聚居的区域,而且在经济上与中国本部各省根本不同”,在经济生活上“还处在游牧的原始状态之中”,对于西藏等边疆地区形成了模糊而笼统的宏观认知。
一般认为,处于幼年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的民族现状还缺乏全面的了解,尚未能形成自己的民族政策,但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实践中已经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民族政策。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明确宣布其使命是“解放全世界的被压迫的民族和被压迫的阶级”,并将这一主张纳入边疆民族政策之中。中国共产党还主张西藏等民族地区应获得解放,摆脱各种剥削和压迫。1931年11月,中国共产党在《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中指出,中国工农与劳苦群众“反对一切对少数民族的压迫,主张他们的彻底解放”,指出包括“西藏人”在内的少数民族“历年都是受中国(即汉族)皇帝、地主、官僚、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的剥削与统治的”,自中华民国成立以来,“不但没有得到任何的民族自由与解放,而且军阀、地主、官僚、商业高利贷资本对于他们的剥削与压迫反而加紧”。至于西藏民众遭受剥削和压迫的具体内容和方式,中国共产党尚未形成清晰的认知。1932年6月,中共四川省委在《中共四川省委告西藏民族和川边夷民族劳苦群众宣言》中指出:“千百年以来你们的民族中大多数的劳苦群众,完全是在中国历史的‘穷兵黩武’的封建统治者……以及你们的统治者喇嘛、土司的几重压迫剥削之下生活……强迫的徭役不断临到你们头上!”中国共产党已经认识到藏族等民族正遭受着徭役的剥削和封建压迫,因此1934年1月中共中央六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党必须领导少数民族的民族解放,“必须发展他们中间的革命斗争,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国民党统治,反对土著的地主、土司、喇嘛、贵族与高利贷者,密切的将少数民族的解放斗争与土地革命联结起来”。在长征之前,中国共产党显然已经初步认识到藏族人民承担着各种“强迫的徭役”以及封建剥削,主张要在这些地区开展革命斗争。
长征开始之后,中国共产党开始直接接触到藏族人民,对于藏族社会的乌拉制度逐渐有了更为直接的了解,认识到“藏人中的发财人每家都有奴隶(名叫娃子)替主人工作,娃子是最受压迫的人,身体都是主人的,毫不自由”,认识到藏族社会中存在承担差役的受剥削群体——“奴隶”。1935年6月,中国共产党在《中共中央告康藏民众书》中指出,“康藏日渐变为英国的殖民地和中国军阀的屠杀场,民众日渐衰落以至于灭亡,生活日益贫苦,经济愈陷于破产与崩溃”,认为康藏的民众在极残酷的剥削压迫之下“生活贫困,比牛马不如”,指出“人民生活的改善,只有在不断的与旧的社会制度作斗争中才能求得”。同时,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统治阶级是不愿意自动的放弃他们的剥削权,也不会自愿的改善民众生活。只有群众斗争的力量,能迫使统治阶级不得不放弃或减轻某些剥削,一直到消灭这种剥削”。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明确提出“取消一切苛捐杂税”,“废除徭役”和“取消奴隶制”等主张。此外,中国共产党也在加强对藏族社会制度的认识。1936年5月29日,红军第四方面军总政治部对藏族社会的总体情况做了比较深入的调查研究,在社会制度方面,认为藏族地区存在阶级对立:压迫和剥削阶级,包括大封建主、土司头人和大喇嘛;被压迫和被剥削阶级,如农奴、牧奴、黑头娃子丫头,以及中间阶层(小头人,小喇嘛商人);土地所有权掌握在大封建主、土司大头人、喇嘛寺手中,一般农民没有土地,没有自由。调查研究明确指出剥削阶级的剥削形式中包括“无报酬的强迫劳动——当差,当乌拉,当汤役打役”,“人民违抗土司头人差役的处死刑”。这是目前笔者所见党的文献中首次出现“乌拉”的字眼。中国共产党明确认识到当乌拉是一种受剥削的形式,因而主张“废除苛捐杂税,只征正税——正粮;废除乌拉,发动群众帮助红军运输”。由此可见,长征时期通过藏族聚居地区的经历,使中国共产党较为深刻地认识到乌拉制度是存在于西康、西藏的重要剥削形式,因而明确提出要废除乌拉差役制度。同时,主张保护“娃子”,提出“娃子可以分土地,可自由安家”;“废除买卖娃子,娃子可以自由脱离主人”;“娃子工人和主人完全平等”等具有废除封建剥削、等级制度以及解放受剥削阶级内涵的革命主张。在具体的革命斗争实践中,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制定的“波巴依得瓦革命党纲”将“废除等级制度”,“解放奴隶,废除奴隶差役,取消苛捐杂税”列入其中,宣示了中国共产党主张废除藏族聚居地区封建剥削制度的政策取向,并进行了初步实践。在长征期间,中国共产党和红军还把党的民族政策和主张编成歌曲来唱,并以“不支乌拉、不打人不骂人”等行动取信于藏族人民,赢得了藏族人民的信任,使得他们热情地支援红军。
全面抗战爆发后,直至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关于乌拉制度相关认知的文献很少见到,但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中国共产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1938年8月1日,中央宣传部秘书长杨松在《论民族》一文中指出,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如满族、回族、藏族、苗族等“大都还停滞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阶段。在政治上还完全是封建制度统治着,有的还在过着封建社会以前的原始部落、奴隶社会的生活”。1940年2月,贾拓夫在《团结中华各族争取抗战建国的胜利》中主张,“应当根据各少数民族内部具体的状况与他们广大人民目前的迫切需要,从上而下与从下而上的实行各种必要的民主改革与民生改善,如取消各种封建的徭役制度”,废除苛捐杂税与高利贷,减轻各种负担。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宣布:“必须帮助各少数民族的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一切联系群众的领袖人物在内,争取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解放和发展”。由此,笔者认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共产党自建立之初就已经确立并一以贯之地要废除各种封建剥削制度,解除施加在各民族人民身上种种剥削和压迫。
三、和平解放前后中国共产党对西藏乌拉制度的深入认识
随着解放战争的推进,中国人民解放军日益接近西藏,开始为解放西藏做准备。1949年初,毛泽东指出,“西藏问题也并不难解决,只是不能太快,不能过于鲁莽”,原因之一便是“民族问题,尤其是受宗教控制的地区,解决它更需要时间,须要稳步前进,不应操之过急”。1950年初,任乃强告诉前来咨询西藏状况的西南军区司令员贺龙,要解放西藏受压迫的农奴和牧民容易,要解放西藏上层人物的思想情感甚难,但在当时还不能直接管理广大藏族人民的时候,还不得不通过旧有的西藏统治阶层来慢慢进行民主改革。任乃强认为:“解放受奴役和压迫的西藏人民,与如何推动社会前进的工作,尚有待于语言文字的隔阂基本打通以后,随着科学文化浸润、滋长,在藏族自觉的情况下慢慢推行起来。”任乃强的建议使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在西藏推行民主改革、解放受剥削的西藏人民不能像内地那样很快推进。中国共产党当时尚不完全了解西藏的具体情况,对于改革包括乌拉制度在内的社会制度体系自然尚未提上日程。为全面调查研究西藏的真实情况,西南军区成立了十八军政策研究室。1950年3月政策研究室在《对西藏各项政策的初步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改革康藏乌拉差徭制度意见”,指出改革的必要性:“1、康藏幅员辽阔,农牧民散居四处,如对乌拉制度不加利用,则进军西藏需要找人帮助运输时极感困难。2、乌拉制度弊端主要在土司、头人的剥削,与过去汉藏官吏支用乌拉者对乌拉娃的虐待。如去其种种弊端,改成为运输队,当能积极参加支前工作。3、彻底废除乌拉差徭制度以前,要有更适当的制度加以代替。”该意见还提出了“支用乌拉及改组其为支前运输队办法”:
1、进军西藏时,支用部分乌拉(乌拉一名,藏民视为贱称,可改称支前运输队,乌拉娃改运输员),可收因地制宜,减少运输补给上的困难。
2、对支前运输队应给的酬金(包括来回路程的生活费用),以适当方式交与该队运输员,使能实受其惠,对在驿站服务人员予以应得报酬,所征柴草予以应得代价,使他们乐为人民解放军服务。
3、严禁打骂虐待运输员,超过应走路站,负担过重(每头牛负担连包装在内,不能超过一百二十斤)等行为。彻底执行群众纪律。
4、运输员因行军作战有伤病时,予以治疗(照解放军战士待遇),牺牲时予以抚恤,牛马有伤亡时,予以赔偿(以上两项,条例另订)。
5、严格遵守支用运输队畜力的手续,禁止随便支用。
根据这份文件可知,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在系统认识乌拉制度弊端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改革办法,使其服务于解放和进军西藏的事业。此文件明确提出:“农民、牧民是西藏社会财富的主要生产者,也是西藏社会最受压迫者,因此西藏农民、牧民是我军解放西藏最基本的对象,也是我们服务的主要对象,应了解其切身痛苦,亲切地和他们团结,开展文化,提高其觉悟程度,并解除他们的痛苦。”文件还明确了解放军进军西藏的使命和目标:“我军解放西藏的目的,是在团结西藏人民、提高西藏人民的经济文化生活、使西藏人民从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统治的压迫剥削下获得真正的解放。”政策研究室提出的乌拉制度改革办法,一方面将中国共产党对于乌拉制度的认识向前推进一大步,另一方面对解放军进军西藏的事业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人民解放军在进军西藏的过程中,吸收采纳了政策研究室的建议。1950年9月30日,中国共产党西藏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共西藏工委”)在关于解放昌都战役工作的指示中指出,“在藏区我们应有组织,有秩序的(地)按当地市价购买一部物资,如粮食毛(牦)牛等,解决我们进军中部分物资供给的困难。另外动员当地人民组织运输,按当地市价给以代价”;同时严肃部队的群众纪律,“严禁任何部队派‘乌拉’差役,反对强调任何客观困难,对纪律明知故犯。为不使因抢雇而造成混乱,雇请差役时,由营团以上党委指派专人掌握”。11月10日,西南军政委员会和西南军区司令部在进军西藏各项政策的布告中,再次明确宣布:“雇佣人、畜差役,均付相当代价。不拉夫、不捉牲畜。”显然,中国共产党进军西藏不会沿用康藏地区盛行已久的乌拉制度,而是采取了与“传统”差异巨大的方式,这一举措对于苦“差”已久的民众而言是一种巨大的进步,同时对于促进藏族人民了解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对于解放西藏的事业均产生着积极作用。
1951年1月,十八军政治部在颁布的《进军守则》中再次强调:“不论部队、机关,一律不准派用‘乌拉’。”为保障解放军顺利进军西藏,后勤人员不辞辛苦,排除万难,“组织毛(牦)牛运输,在发动群众中取得经验,为完成前方部队供给而努力”。因此,中国共产党在进军西藏的过程中并未“征用”传统的乌拉差役。昌都解放后,人民解放军真切感受到当地人民因遭受乌拉等盘剥而陷于困境:“藏政府及各地土司、头人、寺庙的剥削压迫,苛捐杂税乌拉差役等极为繁重,且剥削的方式极为野蛮无理,人民不堪其苦,不是死亡,就是逃亡。”1951年,张经武在从亚东前往拉萨途中,“看到广大农村牧区经济凋敝,农奴、奴隶在领主残酷剥削压迫下,蓬头垢面,衣不蔽体,啼饥号寒,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目不忍睹,心中非常难过”。林田所著《进军西藏日记》中也记载了解放军进藏途中对于乌拉差役的观察和感受,坦言乌拉制度对西藏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和影响。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对于西藏民众因承担乌拉差役而导致的生活困苦有了更为直接和深刻的认识。
为深入系统地了解西藏社会,1951年5月21日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派遣西藏科学工作队,前往西藏进行了为期7个月的调查工作。其中社会历史组林耀华、宋蜀华、李有义、王恩庆、王辅仁等调查后认为:“西藏农民的负担除了租税之外,差役的负担也很严重。租税是通过土地的剥削,差役则是直接剥削农民的劳动力。这种剥削中最重的是乌拉,乌拉是差役的一个总名称。其中主要的是无偿或以极低的代价强迫人民供应交通运输的牲口和人工(包括供骑乘的马匹,供驮运的牛或驴子,供驱使的人夫)。凡是西藏的贵族或政府的官吏出门都有噶厦发的马牌(即乌拉执照),上面注明各种需索,到一个地方,当地的农民就得支应乌拉,包括住处、饮食、牲口用的草料,汤役(火夫)拉役(杂差)等,甚至于有的官吏还要农民送一个青年妇女伴宿。西藏的官吏有些在‘应分享受’的以外,还要额外需索,因此,使农民普遍破产。”因而,工作组认为:“西藏农民真是过着极为困苦的生活。有些地方牲口缺乏,支乌拉时农民们大半是由妇女代替畜力替贵族们背运东西。无怪西藏农民觉得生在人间是个苦恼,但由于宗教的信念,他们又不敢反抗。一切美好的希望都寄之于渺茫的来生。”西藏的牧民一样地“也须支应乌拉等差役”,只是和农民相比“负担略轻”。工作队还注意到:“受剥削的农牧人民则生产情绪低落,多少年来西藏的生产力不仅没有发展,有些地区反而在衰退,良好的土地大量荒废,人口在不断减少,造成劳动人民普遍的穷困现象。”从此可以看出,乌拉制度对西藏人民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干扰,造成西藏人口流散、生产力水平低下,严重束缚着西藏社会的发展。
对于解放军进藏过程中宣布不征用乌拉差役,林耀华等对此指出:“所有进藏的人民解放军和政府工作人员一律不使用乌拉,雇佣人工、马匹、驮牛,均按市价给付工资。因此,人民不仅摆脱了过去苛重的负担,而且因为替人民解放军运输或做工,获得了优厚的工资,收入大大的增加了。……这里有一点需要加以说明的,即上述乌拉制度的废除,只限于人民解放军对于西藏劳动人民而言,至于西藏地方政府内部的乌拉制度,事实上今天还是存在的。不过因为农牧民的收入增加,负担已相对地减轻了。许多世家贵族征用乌拉,也自动开始给些报酬了。”藏族人民对解放军不支乌拉是“最高兴的”,有民歌坦言,“过去牛背不见天,现在旧毛换新毛”。乌拉差役免除后,支援运输的收入,初步改善了西藏人民的生活。解放军进军西藏过程中对乌拉制度的政策,使西藏人民看到了改革旧制度的曙光。
实际上,中国共产党早已认识到西藏人民遭受着包括乌拉制度在内的旧有社会制度的摧残,因此在“十七条协议”中为必须进行的改革保留了政策空间。1951年5月27日《人民日报》指出,“十七条协议”是“西藏人民从黑暗和痛苦走向光明和幸福的第一步”,并指出“为要实现政治上的平等,以至逐步实现经济和文化上的平等,则各民族内部不可避免地需要有步骤地实行适合于本民族发展情况的改革。这个一般的规律,同样适用于西藏民族。因此在协议条文中对于西藏的内部改革事宜,采取了肯定的态度”。在西藏实行改革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一以贯之坚持的解除各民族受剥削压迫状况的历史使命的体现,也是西藏人民获得新生的唯一必由之路。但在当时,西藏独特的封建农奴制“还基本上是原封未动,这种封建农奴制度的上层建筑是政教合一的僧侣贵族专政,到今天既统治着西藏民族,又还能代表西藏民族”。因此,中国共产党主张通过协商的方式在西藏推行改革,寄希望于西藏上层能自动进行改革。1951年8月,邓小平等要求在进军西藏的过程中,“在没有实行改革之前,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通过上层才能进行”,“只有做好上层的工作,才有可能办好其他各种事情。必须改变那种因为他们是剥削者而敌视他们的观念”。中国共产党主张通过争取达赖喇嘛和西藏僧俗上层统治集团,通过渐进的方式进行改革,来逐渐变革传统西藏社会。与此同时,为加强对西藏社会的了解,1951年8月26日,中共西藏工委要求对西藏展开社会调查,内容包括对西藏社会、风土人情、宗教寺庙、领主剥削、历史矛盾、奴隶反抗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要求这些内容可结合工作和专门调查,不间断进行,积少成多,逐步完成,为西藏的未来改革做好准备。中国共产党通过开展社会调查等形式加深了对西藏社会制度的全面了解,对西藏民众遭受的剥削和压迫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为民主改革初步奠定了基础。
四、民主改革与乌拉制度的废除
实际上,许多藏族人士也早已认识到乌拉制度所造成的严重影响,主张应废除这一制度。1950年阿沛·阿旺晋美初到昌都,即致电噶伦,指出昌都地区因承担各类差役和赋税,“民不堪命”,一派凄惨景象:“这里有的宗内仅有七、八户还有糌粑,其余全以食园根为生,乞丐成群,景象凄凉。”乌拉制度造成的社会凋敝和民不聊生使得废除该项制度已经刻不容缓。“十七条协议”签署之后,西藏地方统治阶层虽然不喜欢,但是仍然认为协议可以保护他们,而不用进行社会改革。中共西藏工委也逐渐发现,大部分西藏地方政府官员都很保守,他们显然也不希望迅速改变旧式封建制度。西藏地方统治阶层内心的这种想法在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之后逐渐展现出来,而且越来越展现出抵制改革的倾向,最终造成了西藏的叛乱。
中央驻藏代表张经武进藏后,一直在思考怎样根据西藏社会情况执行“十七条协议”,并认识到:“按照协议规定,中央对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不予变更,但西藏这个黑暗、落后的社会总不能永远停止不动,总得慢慢地发生变化才行。”1952年,在“十七条协议”影响下,西藏地方政府成立了改革局,旨在“使政府和民众各方对协议中关于对西藏的社会制度逐步进行改革的条款规定有个统一的认识”。针对乌拉制度,采取的措施是“各宗谿官员因公外出所支派乌拉差役的数额,给予减轻负担”。在解放军进军西藏之后的三年间,西藏的乌拉差役已经有所减轻。1954年5月23日,在三年工作总结中,张经武指出,西藏地方政府组织了改革局,关于减轻债务和减轻“乌拉”差役等方面,准备采取一些好的措施,并继续研究各项改革事宜。然而,改革局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反而逐渐走上了阻碍改革,“甚至走向了反对改革的道路”。
针对西藏地方抵触改革的局面,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亲自并多次做西藏上层的工作,强调西藏地方进行改革的必要性。如1955年,周恩来在国务院会议上对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说:“西藏要逐渐发展,有些旧的制度就需要改革。”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成立大会上,中央代表团团长陈毅再次明确指出:“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各民族都将通过不同的途径,先后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但是任何一个民族要消灭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方面落后状态,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就不可避免地要在内部进行必要的改革。”陈毅向西藏地方指出了通过改革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必要性和不可避免性。达赖喇嘛同样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认为:“西藏除了走社会主义的道路以外,别无其他道路。但是,社会主义和西藏现有的具体情况相距很远,我们必须逐步进行改革。”然而西藏统治阶层不愿意也不会主动放弃已有的权势和地位,放弃对西藏农牧民的剥削和压迫,因此强烈反对和抵制改革。
对于西藏内部的这种抵制,1956年9月,中共中央认识到西藏改革的条件尚未成熟,因此确立了“六年不改”的方针,要求西藏工委停止改革试点,同时“必须积极地进行工作”,为改革做好准备,做好上层统一战线、培养干部、发展党团员,扶植群众生产,减轻某些负担以改善群众生活等工作。周恩来总理在印度出访期间,告诉达赖喇嘛中央“六年不改”的决定,同时表明中央的坚定立场:“如果受外国指挥的反革命分子不通过协商而一定要通过反叛和战争破坏十七条协议,把西藏情况打烂,那就有可能激起劳动人民起来推翻封建制度,建立人民民主的西藏。”对此,中共中央十分清楚的是,“西藏藏族不经过社会改革是不能前进的”,指出“我们主张的民主改革,不管采取多么和平的方式,都不能不触及封建统治的根基,因为它的目的是要把农奴制的西藏改变为人民民主的西藏”。即是说,必须通过改革,废除包括乌拉制度在内的封建农奴制度,才能建立社会主义的新西藏。
为更加深入了解西藏基层社会的基本情况,为改革做好准备,1956年开始,中央组织了西藏社会历史调查组,对日喀则、东噶、昌都、工布、江孜、墨竹工卡等宗以及若干谿卡的差役、生产力、生产关系等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调研。通过调查,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深刻体会到乌拉制度对西藏基层社会的发展所造成的严重影响。如山南调查组认为,新中国成立前夕山南地区的乌拉差役已经到了“相当繁多沉重的程度”,“仅差目名称不下百种。大至粮食差、劳役差,小到撑经旗的树枝、扫地的扫帚,无一不派差税”。“差巴说:‘差税像波纹一样,一浪接着一浪,没有个完;差税像头发一样多,数也数不清’。这是完全真实的写照”。在西藏工作多年的张向明在调研中“深深地感觉到农奴的生活确实是非常悲惨的,是西藏社会里深受压迫受剥削的一群人”,指出三大领主统治农奴,最厉害的有三个东西,首先即乌拉差,并坦言,“乌拉差役,我们开始时也搞不清楚,实际上是把领主们所需要的,农奴们所能生产出来的东西,不管是什么,都列入乌拉差之中,要想数出乌拉差有多少种类,那是非常困难的,简直就说不清楚。比如手工业生产出来的东西就有手工业乌拉差,包括人也有乌拉差,当兵也算是一种乌拉差,这种差役可以说是无所不包的。领主所有的需要都可以转化成差役的形式”,领主们有了这个制度,“就可以坐享其成。他们的生活的一切都由农奴们来安排与伺候,这就是乌拉差役”。通过调查,中国共产党对于西藏的乌拉制度形成了更加全面和系统的认识,深刻认识到必须废除包括乌拉制度在内的封建农奴制度体系,才能实现西藏社会的彻底解放,促进西藏社会的发展。
针对繁重的乌拉差役,西藏农牧民逐渐萌发了改革的愿望,开始开展减轻乌拉差役的斗争,或者采取怠工等形式反抗乌拉差役的剥削,如1955年和1956年,喀则宗牛谿卡79户差巴曾两次集中到当地寺庙前,要求“减乌拉、减差役”;或者通过消极怠工的方式应对差役,被束缚在土地上无偿劳动的广大农奴“终年饱尝支乌拉差役之苦,但又无法挣脱这沉重的枷锁,只有采取消极怠工、破坏生产的方式来和领主进行斗争”。西藏社会历史调查组在日喀则调查时发现:“农奴对乌拉的消极怠工,对债务的软拖,应看作是一种斗争方式。因为他们自己的粮食在场上放着,却必须抽出家中的大部分劳力出乌拉,思想上是不愿意的,但又不能不去,只好采取消极怠工的方法来应付”,揭示出“在西藏的农村中差巴的负担是沉重的,差巴难以应付这种沉重的负担,有的只好雇短工或向外人以人工换畜工和借高利贷等方式来应付”。这种状态严重束缚着西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进步,同时也蕴含着保持现状的西藏未来可能发生社会动荡的无限隐忧。
在变革逐渐成为社会潮流的社会历史情境下,西藏部分地区开始尝试废除乌拉制度。1956年7月,类乌齐宗解放委员会出台了《试办民主改革和废除乌拉差役制度的个别试行意见》,并向瓦马下松人民宣布“乌拉差役自宣布之日起不再支用”,成为打破和废除乌拉制度的曙光。1957年江孜头人鞭打朗生旺杰平措事件使得中央和西藏工委意识到,需要适当主动地打破西藏原有的乌拉制度体系。1957年9月15日,江孜地区头人本根却珠不满朗生旺杰平措参加实施民主改革的培训班,以后者没有为其支乌拉差役为由,用皮鞭毒打旺杰平措,并给其上了脚镣。西藏自治区筹委会进行调查之后,于12月7日公布了调查报告,指出今后西藏各宗谿(县、庄园)对参加工作人员、学员“不得继续摊派各种人役,各界人士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加以迫害”,并宣布《关于重判本根却珠毒打学员旺杰平措案件的决定》,除判献哈达道歉、赔偿医药费外,判处本根却珠拘役4个月,判处其妻格登拘役2个月,先后依次执行。在当时的西藏,农奴主向农奴道歉“史无前例”。这一事件的处理为打破西藏社会的停滞固化局面,朝向改革的方向推进了一大步,也在较大程度上打破了西藏的“传统”。这一事件的处理具有显著的象征意义,使西藏民众看到了废除乌拉差役的希望。他们把封建制度比作捆在头上的大山,“把乌拉差役、高利贷、人身依附比作捆住自己手脚的锁链,他们说不搬掉大山,不砸烂锁链,我们祖祖辈辈都不能翻身,只有改革旧制度才能为子孙后代除去苦难”。
但与此同时,西藏反对改革的力量也在日益集中,并于1959年3月发动全面叛乱。3月21日,解放军总政治部要求在平叛的同时采取“边打边改”的方针,“按照先叛先改、后叛后改、不叛的暂时不改的原则,有步骤地、彻底地进行民主改革,以摧毁西藏的封建统治和农奴制度,解放西藏广大劳动人民”。4月18日,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批判原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企图“保存西藏的落后的、黑暗的、反动的、残酷的农奴制度”,“他们根本不想实行有人民参加的民主的地方自治,一贯阻挠西藏自治区筹备工作的进行”的行为,并指出“西藏的落后的社会制度,必须改革”。1959年4月29日,毛泽东审定的《落后、黑暗、反动、残酷的西藏社会制度》发表在《光明日报》上。此篇文章从领主对农奴的剥削形式、领主对农奴的高利贷剥削,以及人民的悲惨生活等方面反映了西藏的旧制度。中央明确指出,“西藏现在的社会制度是一种极其落后的农奴制度,农奴主对于劳动人民的剥削、压迫、残害的惨酷程度是世界上少有的,甚至那些口口声声‘同情’西藏叛匪的人,也说不出他们为什么硬要热心于支持这种落后制度的理由。西藏人民久已坚决要求改革自己的社会制度,许多上中层开明人士也认识到,如不改革,西藏民族断无繁荣昌盛的可能”,要求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逐步实现西藏的民主改革,出西藏人民于水火,以便为建设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的新西藏奠定基础”。该文严厉批判了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并指出必须通过民主改革,废除西藏落后的社会制度。
在新的形势下,废除乌拉制度成为平叛和民主改革的重点内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广大贫苦民众逐渐认识到:“像毒蛇一样世世代代缠绕在他们身上的差役乌拉、高利贷和人身依附是封建农奴制的恶果,纷纷要求解放,要求推翻野蛮的封建农奴制。”5月2日,中共西藏工委在《关于当前在平叛工作中几个政策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在农村开展“三反双减”工作,中心任务是“有重点地掀起一个三反(反叛乱、反乌拉、反奴役)和双减(减租减息)的群众运动,搬石头,揭盖子,坚决地彻底地肃清叛乱分子,打掉反动上层的威风,树立贫苦农奴的优势,切实搞好生产,为土地改革打好基础。”在这些改革的计划中,废除乌拉制度是民主改革的首要任务。中共西藏工委指出:“广大农奴最感痛苦的是乌拉、高利贷和人身依附三条锁链,迫切要求废除”,“反乌拉,实际是废除乌拉问题,要群众反,领导上明令废除。凡领主‘自营地’所用之乌拉改为雇佣关系,要发给合理的工资。”5月31日,中央指出,西藏的民主改革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以“三反双减”为内容;第二步以实行分配土地为内容。“目前阶段,即在秋收以前一段时间,应该明令宣布废除乌拉差役制度,废除高利贷,解除农牧民的人身依附”;在牧业区同农业区一样,“立即宣布废除乌拉差役、高利贷和解除人身依附的制度”。7月23日,西藏自治区筹委会通过《西藏地区减租减息办法》,明确指出“取消一切额外剥削”,“如:乌拉差役、献哈达、送礼等等”。至此,在西藏盛行数百年之久的乌拉制度被彻底废除,标志着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走向终结。阴法唐回忆说,获得彻底解放的西藏农奴“像过盛大的节日一样”,情不自禁地高唱“太阳出来了,青草长苗了,我们新生了”,充分证明了平叛改革完全符合广大群众的愿望。
五、结语
乌拉制度自元代建立以来,就是维系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根本性制度,它的内容十分广泛,“是包括徭役、赋税、运输、接待、军差、驿差等的总称”,曾在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联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整个西藏社会得以有效运转的重要制度,曾有效推动西藏的社会进步和发展。但是在具体运转中始终难以避免或者消除的是,这一制度对西藏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所产生的严重干扰。历代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曾多次对这一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但均难以消除这一弊端。近代以来,在内外压力之下,乌拉制度对西藏社会的发展所产生的消极影响日益突出,制约着近代西藏的社会发展。1940年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在拉萨观察到,乌拉制度“使藏民生活堕入人间地狱,其苦乃不可言,西藏当局视人民直如奴隶牛马,随意役使,随意蹂躏,不稍怜惜。政府征用人民及其牛马,照例不付代价,即伙食马干亦须由人民自备,而差徭纷繁几无宁日,人民受扰之剧可以想见”。乌拉制度对于近代西藏社会的发展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消极影响。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将解放中国各族人民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这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确定的基本方针。随着活动区域的不断扩大,中国共产党对藏族聚居地区所存在的乌拉制度的认知逐渐深化,在和平解放西藏之后更是认识到在乌拉制度等剥削制度的压迫之下,西藏社会处于严重的发展滞后状态,只有废除包括乌拉制度在内的封建农奴制度,才能建成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社会主义的新西藏。在西藏发生叛乱的情形下,中国共产党最终放弃了对西藏上层的改革期望,而在西藏开展了伟大而轰轰烈烈的民主改革,废除了乌拉制度,极大解放了西藏的社会生产力。正如1959年10月14日班禅额尔德尼在报告中指出的:“世世代代遭受惨酷压迫和剥削的百万农奴站起来了,他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把残酷的、落后的、黑暗的、反动的封建农奴制度彻底废除。温暖的阳光照遍了西藏,吉祥和喜悦充满着每一个人的心。西藏将是一个崭新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新西藏。”1964年,阿沛·阿旺晋美在与张国华、张经武的谈话中表示,“非常感激共产党给冰雪高原带来了春天,带来了温暖”,并感叹道:“短短几年,世界屋脊上好像跨越了许多世纪,真正是从悲惨地狱到了幸福乐园”。民主改革使得西藏社会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迁,同时开启了西藏社会发展的新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