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里:区与业之间:中共上海街道支部的编组演变(1925-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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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上海党组织   街道支部   职业支部  

李里  

内容提要:街道支部是以地区划分的支部,与职业支部并为中共两大支部类型。除了划分标准的差异,在国际共运中,两种支部具有各自特定的编组范围:职业支部编组工厂、企业党员,而街道支部负责编组此外的党员群体。然而,中共在引入街道支部之初,其编组范围并未形成统一规范。一方面,中共中央与上海党组织曾尝试按照共产国际的支部组织原则,通过街道支部统合产业工人以外的广大职业群体,以推动市民运动并为武装起义准备工作。另一方面,上海基层党组织担心街道支部的组织会削弱职业群众运动的力量,更倾向于将产业工人以外的党员也纳入职业支部进行管理。这种实践差异,导致上海街道支部与职业支部之间编组范围存在重合与变化。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党内逐渐将街道支部界定为临时的、机动的支部类型,用于应对党员职业流动与组织流动工作情况,以及执行特殊任务时适应复杂多样的城市革命环境。

关键词:上海党组织/ 街道支部/ 职业支部/ 编组/

作者简介:李里,华东师范大学社会主义历史与文献研究院教授(上海 200241)。

原文出处:《广东社会科学》(广州)2026年第2期 第123-138页

标题注释:本文系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城市史视角下的上海地下党组织研究(1927-1937)”(项目号2023BLS003)的阶段性成果。

 

支部是中共的基层组织单位,是党组织在社会中的核心,发挥着重要的组织作用。其中,街道支部以地区进行编组,又称马路支部、街市支部、街坊支部,与以职业为依据划分的职业支部共同组成党内两大支部类型。近年来,学界日益关注中共城市支部建设历程,涌现出诸多优秀成果。王奇生、孙会修、张仰亮等学者梳理了大革命时期上海城市支部建设的初步探索过程,分析了上海街道支部的数量、构成、工作及其实际运作状况。李威利则探究了新中国成立后中共职业支部与街道支部的演变轨迹,指出百年来支部建设从职域为主向职域、区域并重转变的趋势。①这些研究丰富了学界对街道支部发展状况的认识。

尽管取得了丰富成果,但目前学界较少探究街道支部本身的制度流变、组织理念及其实践特点,多将街道支部与职业支部视为两类截然可分的类型,忽视了二者在历史上的沿革流变,及其在实际运作中的复杂互动关系。目前,在有限的研究成果中,唯有张广海没有将支部分类固定化,注意到街道支部与知识分子支部之间的转化状态,推进了相关研究。②然而,受研究主题影响,张广海专注于上海左翼文艺团体研究,侧重分析知识分子支部与街道支部的联系,未对街道支部的整体编组特点及演化脉络进行专题分析,为相关研究留下了推进空间。

本文尝试在既有研究基础上,以上海街道支部为研究对象,从组织理念、制度流变与实际运作等方面探究街道支部的编组范围变化,从而揭示中共在将列宁主义政党组织形式引入中国革命实践过程中所经历的磨合与调适,以期丰富学界对中共基层组织演化的认识。本文选取上海街道支部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该地街道支部产生较早,延续较长,能够深入剖析街道支部的组织特征及演化轨迹。研究上限起于1925年中共四大正式确立支部作为党内基层组织单位,下限至1935年上海各区委受损严重,大部分支部停止工作之际。

一、建党早期街道支部的兴起

支部的组织形式反映出党组织建设的组织原则与革命理念。按照列宁主义政党的组织原则,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应以工厂等生产单位作为组织基础,以区别于以选区为基础的社会民主党。1925年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五次扩大全会强调:“一切布尔什维克党的主要的和基本的组织形式是产业部门的党支部。从社会民主党那里沿袭下来的旧组织原则,即为了适应议会选举而把党建立在选区的基础上,这种原则是共产党人所不能采用的。如果不把组织建立在工厂支部的基础上,便不可能有真正的布尔什维克党。”③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以生产支部为组织基础的形态,前提是产业工人在党员群众中占多数。例如,1922年俄共(布)全国党员中,工人占44.4%,白领工人占28.9%,农民占26.7%。④俄共(布)章程则规定党组织“在企业、村、红军部队、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⑤然而,在党员构成尚未达到以产业工人为主体的条件下,共产国际也提出可采取过渡性措施:“作为过渡措施,在党组织达到这个程度(由于国家和地区不同,时间有先有后)之前,按街道、居住地的支部,作为未在企业中工作、吸引他们参加党的工作的联合体,也具有一定的意义。”⑥可见,在共产国际规定的支部分类中,设立在工厂企业的支部是主要常设支部类型,而街道支部属于补充形式,吸纳和组织其余不在工厂企业的各类党员。

中共创设支部时,按照共产国际规定,规章条文也遵循以生产单位为基础的编组原则。1925年1月中共四大召开,正式将支部确定为党的基层组织,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其附近,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⑦然而,此时中国产业基础较弱,远未达到共产国际所谓产业工人占党员群众多数的要求。即使产业基础较好的上海,47名党员中仅有8名工人,占比17%,而教员、编辑或其他职业党员有23人,占比49%。⑧这就使得中共除了大力推动产业工人党组织建设外,还需要考虑设置其他支部以吸纳产业工人外的党员。

1925年1月,中共四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指出:“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应是以产业和机关为单位的支部组织,至于在小手工业者和商工业的办事人中,不能以机关为单位组织支部时,则可以地域为标准。”⑨这说明除了在工厂企业中发展产业支部外,中共也有意识地吸收“小手工业者和商工业的办事人”等分散的职业群体,编组党支部。但与共产国际倾向于直接采用街道支部的做法不同,中共最先尝试通过以团体机构为核心的机关支部来吸纳这类党员;只有在党员职业过于分散、无法依托具体机关单位建立支部的情况下,才退而以地域、街道为标准进行编组。可见,中共最初仅将街道支部作为机关支部的辅助组织,而非独立的常设组织类型。

中共四大召开后,上海党组织发展迅速。在发展的过程中,上海党组织对支部实施了改造。1925年8月,上海区委组织部报告:“现在实存支部共一百十二个。所减少的支部大都是机关支部,因为我们已在实行改造支部,只许两种支部存在:(一)工厂支部或学校支部;(二)街市支部,不过街市支部现在还未建设,正在督促各部委、特支努力创造。”⑩可见,党内支部被重新划分为职业支部与街道支部两类,街道支部取代机关支部成为党内新的支部类型。而“街市支部现在还未建设”,说明1925年8月是这场改造的起步阶段。

以街道支部代替机关支部,一方面源于共产国际对中共的指示。在1924年7月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以及1925年3-4月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五次扩大全会中,共产国际强调各国共产党均应以工厂为基础进行支部改造,以确立组织的布尔什维克化,争取工人阶级。然而,共产国际也注意到各国的发展差距。尤其是中国产业工人不足,小生产者较多。如果仅依靠产业支部吸收党员,显然吸纳范围过窄,限制党组织的发展。于是,共产国际在督促中共在工厂企业中发展产业支部的同时,也鼓励中共发展街道支部来吸收其他职业群体的党员。1925年7月6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指示中共“应该密切注意支部工作,首先是工厂企业中的支部工作以及农会中的党团工作”,同时提醒“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下,由于存在大量小型的手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人,街道支部(根据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四月全会的国际组织会议制定的党的组织结构条例)应该起较大的作用”。(11)该指示反映了共产国际4月份的会议精神。按照共产国际的分类法,支部分为编组“工厂企业党员”的产业支部,以及编组“手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人”的街道支部这两类支部。相较之下,在中共四大规定以产业支部与机关支部为基础的支部分类中,机关支部显然不符合共产国际的组织划分要求。

另一方面,在实际运作中,机关支部也暴露出自身的不足。中共在成立之初,多在工会、学联等各类团体机构中活动,因而在其内部设立了机关支部。1925年中共四大根据国共合作的形势提出了发展党团:“吾党在国民党及其他有政治性质的重要团体中,应组织党团,从中支配该党和该团体的活动。”(12)党团是中共在党外团体机构中成立的组织,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该团体机构中的党员行动。党团与机关支部因同在团体机构中活动,易于混淆。对此,1925年8月,中共中央专门对二者做出区分界定:“校团(中国共产党党团的代号——原注)与支部之区别如下:支部为本校基础组织,在一固定机关内负发展本校及指导该机关内之本校政治工作两重职位;校团则在各种临时会议或各种联合机关内其中并不能组织支部者负指挥本校同学一致行动之责任。”(13)按照该界定,支部是中共在固定组织机关中的基层组织,负责发展党组织与指导政治工作,而党团是中共在支部不能建立的各种临时会议与机关中负责统一协调党员行动的组织。显然,相较于党团,支部是党组织常规稳定的组织建制。但在实际运作中,二者在组织与任务方面存在重叠,仍然易于混淆。(14)此外,此时正是中共致力于从研究小团体转向群众型政党的重要阶段,迫切需要直接领导群众运动。机关支部需要通过团体机构间接领导群众,不如街道支部直接领导群众运动便利。1926年6月17日,在中共中央、中共上海区委联席会议上,陈独秀即指出:“散开同志的组织,如按机关组织,是党团作用,不能领导发展;应以马路或区域组织支部(现在所谓机关,则以党内或学联、上总等机关中人组织等)。”(15)

中共四大早有规定,不能以机关为单位进行编组时,可以地域划分编组。共产国际在指示中也将支部类型分为产业支部与街道支部。在这种情况下,街道支部自然成为代替机关支部的首选。1926年7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通过《组织问题议决案》,正式确立街道支部为党内两大支部类型之一,要求全党“改造支部的性质,只许有两种性质之支部存在:(甲)工厂支部,农村支部,或学校支部;(乙)街道支部或区域支部(即按住居地址而分划);这种确定支部性质的作用,一为必如此始能建立支部的工作,一为避免与党团的作用相混杂”。(16)该决议明确指出将机关支部改为街道支部是为了更好地推进支部工作,以及防止支部与党团混淆。此次支部改造,也体现出中共在支部建设初期努力向共产国际要求对照看齐的倾向。

中共中央通过相关决议后,上海党组织进一步推动了机关支部改造。1926年7月3日,上海区委提醒下级:“注重街道支部。以后各部委尽力减少机关支部,如闸北、法界都有这种支部,应设法取消,要晓得机关问题是党团的工作,而非支部的组织。”(17)1926年9月14日,上海区委特别会议再次强调:“机关支部应当取消,把同志并到街市支部去。”(18)

既有研究在论述中共党内两大支部类型——职业支部与街道支部时,往往仅着眼于二者在支部划分标准方面(前者以职业部门划分,后者以地区划分)的区别,却忽视了在国际共运的组织理念中,二者在编组对象方面(前者对应工厂企业党员,后者对应工厂外的党员)亦存在特定范围界定。中国产业基础薄弱,在产业工人以外存在大量的小生产者。按照共产国际的设想,这些不能编入产业支部的党员自然归入街道支部。然而,从历史实践来看,中共并未完全遵循这一模式,而是根据本土实际,尝试通过机关支部、街道支部的不断调适,从而使街道支部的编组范围呈现出明显的灵活性与过渡性。

二、北伐时期街道支部与上海市民运动

1926年夏,在国共合作政策下,国民革命形势高涨,中共急需扩大革命阵营。1926年7月北伐开始后,上海各方均意识到上海市政权即将更迭,于是积极筹备新政权。淞沪商埠督办总办丁文江提出“大上海计划”,意图将上海华界统一于新的行政中心机构。而中共反对“大上海计划”,主张建立民选自治的市政府。要在新政权中占据主动,就需要获得广大市民支持。在上海华界市民中,工人仅占比19.10%,其余尚有八成人口从事其余各类工作。(19)但同时期上海党组织的党员构成却高度集中于产业工人,在全市2163名党员中,产业工人约占上海党员总数的83%,而手工工人、知识分子、商人、士兵及其他职业党员仅占17%。(20)可见,此时上海支部尚不能影响广大市民群体。

如果仅以职业支部发展党员,难以迅速吸纳职业各异的广大市民群体。相较之下,街道支部以地区进行编组,可以不拘泥职业差异吸收党员,便于扩大组织。而且按照共产国际的设想,街道支部本就应负责吸收工厂企业外的党员。对此,中共中央与上海区委反复强调通过建立街道支部领导市民运动。1926年7月,中共中央在关于上海计划中明确指出:“发展街市支部亦是目前的急务,因为有街市支部之发展,然后才可以说在小资产阶级的群众中有我们的核心。”(21)7月26日,上海区委书记罗亦农在上海区委特别扩大会议传达中央会议精神:“发展的方向,就是要发展街道支部,假使我们不能拿到闸北、南市等市民群众,做市民运动很困难。丁文江想造成大上海,我们要准备很多的群众才可以反对,我们只要发展许多街市支部,就有力量。”(22)同日,上海区委组织部主任赵世炎在上海活动工作同志大会中也指出:“街道支部在城市市民运动有扩大的作用,我们的工作在城市者甚多,对于街道支部之发展是极当注意的。”(23)

面临各方对上海新政权的激烈竞争,为迅速扩大组织影响,上海区委不断放宽街道支部的编组范围。1926年6月18日,上海区委全体委员会议指出:“现在我们尚缺少街市支部,如自由职业者、小商人、小学教员等支部;以后要特别注意,可以里或路为单位,此种支部在民革是很有作用。”(24)仅三天后,上海区委又将街道支部的编组范围进一步扩大,指出:“现在我们的党,还没有以马路或里弄为组织单位的街市支部,此种支部,于革命的行动上具有很大的意义与作用。此后我们要开始组织,把许多自由职业者、小商人、小学教师、律师、医生、各种工匠,以至贩夫、走卒都组织起来,吸收其进步分子,即就其所在地域或某条马路、某里某街为单位,成立支部,使之成为街市群众的核心,如果组织得好,可为将来革命进程中最大的助力,这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25)可见,随着形势日趋紧迫,上海区委将街道支部的编组对象从共产国际最初强调的手工业者、个体工人扩大至“自由职业者、小商人、小学教师、律师、医生、各种工匠,以至贩夫、走卒”等广大市民阶层。

此时,中共上海区委书记罗亦农敏锐觉察到聚焦产业支部建设所带来的忽略吸纳其他市民群体的缺点,他在1926年7月31日召开的上海区委各部委书记会议上,忧心地指出“上海工人阶级已日趋孤立”,要求“部委要组街市支部。对于自由职业者、小商人、手工业者,特别放宽吸收,特别训练,不给他知道秘密”。(26)事实证明,这种担忧并非毫无道理。1927年3月,上海第三次工人武装起义前后,围绕上海市民代表会议选举应采用职业团体代表制还是区域代表制,各方展开激烈争论。对于第二种提议,中共坚持反对,原因在于上海党组织的组织力量集中于产业工人中,采取后者显然不利于中共在新政权中施展影响。可见,在中国各阶级联合的国民革命阶段,单纯发展以生产单位为基础的支部,虽有利于发动工人运动,但在涉及选举等广泛需要市民参与的政治实践中显现出明显短板,极易陷入被动局面。

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建立后,形势表面虽趋于稳定,但上海区委仍希望将街道支部作为领导市民群体、掌握市政的组织基础。1927年3月18日,上海区委召开各部委书记会议,罗亦农指出:“注意街市支部的编制与发展。将街道分段组织,指定同志负责发展,然后成立整个的街市支部。区委决定,闸北政权要归我们指挥,所以要有好的工会工作及好的街道市民支部。”(27)值得注意的是,此时上海街道支部逐渐偏向领导小商人、店员、自由职业者等“小资产阶级群众”,而不限于手工业者、工匠、贩夫等群体。1927年3月8日,上海区委全体委员会议中,赵世炎在讨论“小资产阶级群众的组织问题”时指出:“这个问题有几个重心:第一点,发展街道支部。第二点,政治纲领上的影响。第三点,与国民党左派的组织问题,要使左派有群众,而且这个群众是受我们的影响的。”(28)这表明,赵世炎希望通过街道支部组织引导小资产阶级群众。4月1日,罗亦农在各部委书记会议中更为明确地指出:“支部是部委的基础工作,一切工作要归支部。马路支部要好好的建立,马路支部的成分:小商人、店员、自由职业者,重要是小商人。”(29)可见,街道支部的编组对象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随着革命任务的变化而伸缩。在推进革命时,街道支部的编组范围可以大幅扩大,而一旦形势稳定则又可相应收缩。

与中共中央及上海区委迫切鼓励发展街道支部相比,上海各地党组织在执行时却另有一番景象。闸北区是中共中央机关所在地,又有工厂、学校、出版文化机构,深受组织重视。1926年9月闸北部委报告,闸北共有24个支部,其中虬江、宝兴、宝山、四川4个支部均为街道支部,(30)因这些街道支部组织较弱,很快被重组。1926年11月18日,闸北部委的工作报告称:“属于马路者有宝山、宝兴、虬江、北四川四个”,“北四川、宝兴两马路支部均不能开会。归并于虬江”。(31)

闸北街道支部之所以组织不健全,与其成员构成有关。与上海区委强调吸纳手工业者、店员、自由职业者与小商人等市民群体不同,闸北部委认为街道支部重在接收机关党员与其他不能成立党支部的零散党员。1926年8月,闸北部委组织部主任李德馨就提出:“将机关支部的同学,不能成立支部的工人、学生、商人及其他同学及还没有编支部的同学,按其住址、环境,分头的编入各街道支部,使其一方面作该支部的指导,一方面专意发展市民。”(32)然而,这种安排导致许多机关党员虽然形式上改隶于街道支部,但实际上并未积极参与街道群众运动,难以发挥领导市民群众的作用。1926年11月,闸北部委报告:“四个马路支部,颇似党团,同志大都在各级党部工作,除参加运动示威及每周开一次支会外,也很少有支部的作用。”(33)

其他各区街道支部的发展情况同样不乐观。沪东与沪西两区本就是产业工人集中区域,工人以外的党员较少。街道支部成员大多是失业后无法被编入产业支部的工人党员,较少上级重点强调吸纳的市民群体。1926年12月5日,沪东的引翔港部委报告显示,12个支部中仅有1个街道支部,“该支部共五人,仅店员一人,其他四人均为失业同志,不起作用”。(34)1926年11月9日,沪西的小沙渡部委报告:“现共成立街道支部六个,(1)劳勃生路支部,(2)东京路支部,(3)澳门路支部,(4)恒丰路支部,(5)谭家湾支部,(6)草对角支部”,然而“新支部的组织——大部分的失业同志均是从前的活动分子,自失业之后本拟编入各原本支部,但因种种不便故未编入。”(35)

相比之下,法租界与南市本属商业繁盛之地,党员职业构成多元,理论上更适宜发展街道支部。然而,受限于党员总数过少——总共仅为164人,致使街道支部发展更为迟缓。(36)1926年7月10日,法租界部委报告:“支部:现合并为六支部,改造马路支部现尚不可能,因人数太少。”(37)1926年12月,南市部委报告显示,南市仅有的街道支部制造局路支部“是名不符实的,是二个学生一个汽车夫组织成的(因为他们住在制造局路)。成立许久,但是至今还是这样,所以把他取消了”。(38)

沪中一带商店林立,店员较多,本为街道支部发展的有利区域,但基层党组织在支部类型选择上仍显犹豫。1927年3月23日,沪中部委主席团会议强调在本区积极发展街道支部:“支部组织的单位在沪中部内以马路支部为最好,此问题区委决定。”(39)但有意思的是,仅仅4天后,沪中部委主席团会议又提出:“支部的编织单位——可组织马路支部,同时以职业的组织也是要的。”(40)可见,即使在发展街道支部条件较好的区内,党组织在选择发展的支部类型时仍游移在职业支部与街道支部之间。

总体来看,该阶段上海各地在形式上响应中共中央发展街道支部号召,但采取了折中之策:仍将组织发展重心放在产业工人群体,同时不断扩大职业支部覆盖范围、细化职业分类,把手工业者、店员、自由职业者、小商人等市民群体大多编入对应职业支部,仅将零散的机关党员、失业党员编入街道支部。这一做法清晰反映在支部数量分布上。1927年1月10日,中央、上海区委联席会议指出:“支部:全上海一百四十三支部,工纱五十五,市政一十一,交通五,印(刷)八,金属业四,其他各产业如木行等一十一,手工业四,店员六,学校一十八,农村一,街道六,机关六,其他一十。”(41)可见,在全上海143个支部中,街道支部仅有6个。而且从手工业支部、店员支部与街道支部并列统计可以看出,不论上级如何要求以街道支部吸收领导手工业者、店员、自由职业者、小商人等市民群体,上海各地党组织并未按上级要求,由街道支部统一吸收领导各类市民群体。这就使得街道支部不仅数量少,而且与上级期望的设想存在差距。

三、大革命失败后街道支部与职业支部整合

1927年国共合作破裂后,革命形势骤变,街道支部的编组问题也再度引发党内关注。此时,中共不断尝试通过发动城市武装起义来推动革命,街道支部则再次被视为将手工业、店员等党员群众组织起来,投入城市巷战的理想基层组织。1927年广州起义失败后,邓中夏认为广州起义失败原因之一是“党没有采用街道支部的组织形式来集中这些散乱的手工业和店员群众”。(42)1928年6月,中共六大代表周秀珠也提出:“在改组以后有机关支部,有街道支部,这对暴动有大的便利。”(43)共青团也认为团员编组为街道支部,可“适应暴动时巷战的作用”。(44)

在这种情况下,共产国际与中共中央继续强调街道支部对手工业者、店员等小生产者的吸纳作用。1928年6、7月,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时,共产国际执委会派代表团出席大会,对各项政策予以指导。在大会中,中共中央对街道支部的编组定位更接近共产国际编组“小型的手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人”的要求。周恩来在中共六大的组织报告中即将手工业店员支部与街道支部视为一体:“手工业店员支部(街道支部)。这种支部在湘很早就有的,上海也是有的,现在还是存在的。”(45)中共六大通过的党章也明确规定除产业工人加入生产支部外,将手工业者、个体工人、家务劳动者、知识分子等小生产者编入街道支部:“在任何企业中工作的党员,如手工业者、个别工人、家庭工作的工人、智识份子等等,按住处的地方为标准,组织街道支部。”(46)显然,此时中共中央的支部分类更接近共产国际的要求。而这也意味着,除了产业支部外,一些针对小生产者单独设立的手工业支部、店员支部等职业支部,需要整合为街道支部。

事实上,这种将小生产者职业支部整合进街道支部的思想变化在中共六大召开前夕已有所显现。根据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中共中央在实践中开始调整基层组织架构,于1927年12月1日对街道支部的设置提出具体要求:“街道支部有零星分子六人以上时得分小组,一街道中有同业或同商店同作坊之同志三人以上时得分组支分部,党的组织系统仍受街道支部管理。惟一街道中有大公司或大商店,其中同志满三人以上时须独立成立支部。各街道之同业支分部为职工运动便利起见,得以其名单同时报告于该业总工会之党团。党团干事会得党部之许可,于必要时得召集同业支分部书记联席会议,讨论工会本身问题,但不得视为党的经常会议,与街道支部相混。”(47)按照中共中央的设想,街道支部编组并非仅考虑地区,同时还试图兼顾地域内部的职业纽带。按照这一思路街道支部内部可根据职业分设支分部,并通过联席会议加强与同业党团的联系。这也显示出中共中央将手工业、店员等职业支部整合进街道支部的组织设想。

作为中共组织最密集的城市,上海在各地党组织中,较早开启职业支部整合进街道支部的改造。其中,沪中区位于上海市区中心,商业店铺林立,店员党员数量最多,一度占比达到63%,(48)被党内认为属于革命群众运动容易产生影响的地区。据王凡西回忆:“沪中是商业区,主要的成份属于店员。他们在生产上的地位较不重要,但因它在全市的中心,观瞻所系,这部分的工人斗争也曾被重视。”(49)但在江苏省委看来,以往沪中区的支部组织状况难以发挥作用,需要进行改造。1927年10月,江苏省委认为“店员是沪中的群众,很难斗争,不愿领头,只能随着革命潮流走。在暴动中店员的地位很重要,可是店员无独立行动的勇气”,因此“要能在斗争中办到一致行动;须将店员支部组织改为街道支部”。(50)1928年初,沪中区党组织已经着手将不同职业支部党员按照地区重组入街道支部。1928年1月,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袁达时发现在此过程中党员需要重新磨合:“沪中同志多店员,过去按照职业组织的,很涣散,开会不便。在动作〈上〉以街道为要紧,职业支部现改街道支部,惟先施、永安、新新三大公司不改,在改组之中同志不接近,经过了一个时期好了,且各业消息互相传达,感觉有趣。”(51)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上海沪中区店员等职业支部的改造并未达到江苏省委预期。如前所述,早在1927年10月,江苏省委已经开始在沪中区将店员支部改造为街道支部。按理上海沪中区的街道支部应该取代店员支部,数量增多,而且其成员应以店员居多。而李维汉回忆,1928年11月—1929年2月中共中央派其与康生(即赵容)到上海各区巡视。(52)在该阶段“根据赵容与区委谈话的记录”形成的《上海市各区各支一览表(沪中区)》显示,沪中区的支部类型并未有明显变化,街道支部依然较少,店员支部仍占多数,大多数店员所在支部仍是以职业划分的店员支部。而且沪中区的新闸路支部、白克路支部、菜市街支部等街道支部的党员基本为知识分子与妇女,也不包括手工业者与店员。(53)

可见,沪中区的街道支部并未取代店员支部。同样,在上海其他各区统计中,街道支部数量仍然较少,而且成员也多非手工业者与店员。(54)1929年3月上海各区支部统计显示,法南区有1个街道支部,包括3名知识分子与2名妇女。沪中区的新闸路支部有7人、白克路支部有9人、菜市街支部有3人,均为知识分子。吴淞区有1个街道支部共6人,党员成分均为“其他”,不属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士兵、店员与自由职业等社会成份。(55)这说明即使在上级巡视推动下,上海各区党组织仍倾向于维持职业支部的组织惯性,所设街道支部很少吸纳手工业者、店员等本应纳入街道支部的产业工人以外的分散职业群体。

街道支部整合不同党员职业支部过程中出现的状况,显示出中共以地区编组工厂企业以外党员的困境,而这也与中共支部建设的导向相关。从工作任务来看,中共一直强调支部主要是围绕本职业群众开展工作。例如,江苏省委宣传部在介绍“支部”时提出:“党支部要和工厂、作坊、矿山、农村等的无产阶级发生亲密的联系,直接参加并领导他们的斗争。”(56)可见,中共在支部定位上始终强调其与生产单位及本职业群众的紧密联系。而将各类职业支部改组为按地域划分的街道支部,虽使党员在空间上接近,但职业联系容易削弱,不利于本职业群众运动的开展。

这种情况也非上海所独有,尽管中共中央在规定街道支部编组时要求尽量考虑兼顾职业与地区的关系,但部分党组织仍认为将职业支部改为街道支部后妨碍了职业群众运动的开展。1929年1月,广东省委即表示:“中央指出街道支部的重要,我们认为是对的,但是在目前取消职业支部而成立街道支部的职业小组,确实对职业工会的工作而困难的地方。香港过去的组织,即将职业支部取消而编成为街道支部,虽然工作方法与组织上有许多缺点(原文如此,应为“优点”——引者注),但是使职业工会的工作,不易进行,是无可讳言的。最近成立职工支部后,职业工会工作有进展,如果现在又变更,没有更妥善可以顾及到职业工会工作〔的〕办法,实在是对于职运有害的。因此我们决定暂时还不能执行中央的指示。”(57)1928年8月,广东省委就曾向中央提出:“支部应依工作上的效用而组织起来,假如非商业繁盛之街道支部即无大的作用,其工人尚不如编入职业支部。”(58)同样,1929年11月,湖南省委担心将职业支部党员分散在街道支部后会削弱组织力量,指示益阳县委:“板溪固然要建立强健的支部,就是城市的码头工人,人力车工会〔中〕间都要建立各自强健的支部,切不要把他们分散在街道支部内。”(59)

针对街道支部建设中暴露出的问题,江苏省委不得不对上海整合职业支部为街道支部的做法进行了让步。1929年2月20日,江苏省委强调了街道支部具有统合职业支部发动武装起义的优点,认为“城市上的店员手工业工人支部,应有相当街道支部作用,这对于将来武装暴动组织政权时,市民会议或区民会议的准备是基本工作”,但也承认“机械的将店员手工业工人编成街道支部,必然失掉群众的核心作用”,从而削弱职业群众运动。因而提出了支部编组仍以职业为标准,“除手工业作坊大商店可以单独组织支部外,其余仍以业为中心,组织支部委员会”,此外,在职业支部内部可再考虑按照区域划分,“再分区组织支分部”。(60)可见,在支部整合的实践过程中,上海支部采取折中策略,对以职业为中心的职业群众运动与以地区为中心的武装起义运动进行了结合。

按此规定,上海支部分类方式多样,总体呈现出一种职业属性与地域属性混杂并存的特点。不同于中共中央将支部截然分为职业支部与街道支部,上海党组织常将街道支部与工厂支部、铁路支部、矿山支部、农村支部、兵营支部、学校支部、机关支部等并列,并未在分类逻辑上强调“按职业划分”与“按地区划分”的特点差异。例如,在1928年《上海党部组织统计表》中,支部类别就分为工厂支部、手工业支部、印刷支部、市政支部、交通支部、街道支部、学校支部、店员公司支部、兵士军警支部、农民支部与混合支部等类别。(61)1929年5月4日《沪东区委状况统计表》显示支部类别包括产业支部、码头支部、街道支部与文化支部。(62)1930年《上海市党的支部及其成份统计表》中,支部分为产业支部、黄包车苦力支部、手工支部、农民支部、士兵支部、店员支部、学校支部、自由职业支部、混合支部等类别,并没有街道支部。(63)

尽管如此,每逢党内要扩大群众动员时,以街道支部整合各职业支部的主张仍会反复出现。如1930年7月,中共中央推行“立三路线”时,就再次提出以街道支部整合职业支部,便于发动全国城市武装起义:“街道支部的建立与健全,在目前更有迫切的需要。因为在武装暴动时,它有伟大的作用,它能领导广大贫民群众参加暴动。目前除了工厂、大作坊及学校外,店员、手工业工人及失业知识分子、贫民均应编入街道支部,加强街道支部的作用。”(64)同样,1931年1月,江南省委在推行贫民运动时,陈云也曾主张将学校支部改编为街道支部:“学校支部可并入街道支部,便于做城市贫民工作。”(65)上海以外地区也不乏这种情况。如1929年2月,北平市委计划将学校支部改为街道支部:“现在学生支部的任务,不应仅以学生运动为范围,应作其他的发展工作,发动同志的工作,可将学校支部改为街道支部或农村支部。”(66)可见,尽管效果有限,但街道支部整合其他职业支部的组织设想仍未被取消,往往随着政策变化而被提及。

四、街道支部的灵活编组作用

尽管街道支部在整合各职业党员时未能达到组织预期,但却能以空间纽带聚拢各类分散、流动、暂时不便于编入职业支部的党员,在白区工作中发挥特殊的作用。因街道支部的编组不受职业限制,较为灵活,适合作为临时编组党员的组织容器。1931年2月19日,陈云在讨论上海闸北区工作时指出:“丝绸等手工业行业的党员人数较少,可编入街道支部。”(67)因人数不足,手工业行业的党员可临时编入街道支部。一旦同业党员人数足够,中共即将其从街道支部中划分出来单独成立职业支部。如1930年5月,江苏省委指示淮安县委:“木匠已有两个同志,应立刻发展,完成支部,不应再编在街道支部中,才能发展党的基础,建立团的组织。”(68)

在白区工作中,街道支部往往被用于编组职业流动性强的党员群体。大革命失败后,上海党员构成了发生变化,产业工人数量不断减少,比重持续下降。如前文所述,1926年7月,上海产业工人党员有1795人,占党员总数83%,而知识分子党员有164人,仅占党员总数8%。(69)至1930年5月,上海产业工人党员下降至479人,仅占党员总数38%,而自由职业者、学生等党员发展至460人,占党员总数36%。(70)律师、医生、文艺工作者等从事自由职业的党员通常工作场所多变,流动性强,不易编组在固定的职业支部。而灵活编组的街道支部则便于聚拢这些分散流动的自由职业党员。例如,在多所学校兼职任课的自由职业者党员的组织关系通常不在学校支部,而是在街道支部。上海艺大党员杨纤如回忆:“我们师生之间,不仅教书、读书,也开党组会(善钟路艺大时期,教师没有参加学生支部,他们的党组织关系在闸北区第三街道支部,我们称之为文化支部),也在墙上写粉笔标语,散传单,也示威游行,也作工人运动。”(71)1930年代中共成立“左联”推进左翼文艺运动后,“左联”成员以小组为单位,“小组是依据成员不同的居住地区来划分的,如市中区小组、北四川路区小组、法南区小组”。(72)“左联”内部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就有的在街道支部,有的在“左联”党团。丁玲回忆:“‘左联’不设党支部,只设党团。参加‘左联’的党员的组织关系,个别的也有划归街道支部的,有的党员党龄比我长,也参加到街道支部过组织生活。这是根据各人的工作状况与社会影响而决定的。”(73)

同样,学生党员因寒暑假、转学、毕业、失学而流动较多,并非总编入学校支部。杨纤如回忆:“一九二九年暑假未到,上海艺术大学被法捕房查封了,师生另组华南大学,不久又被查封掉。从此师生一部分转到中华艺术大学去,一部分学生离开上海他去,还有一部分学生留在上海,游离在法租界善钟路一带,住亭子间,过街道支部生活,一直等到上海艺大重办,再度入学。”(74)可见,上海艺术大学的部分学生在学校查封期间游离于学校之外,与学校支部联系松散,被暂时编入了善钟路一带的街道支部继续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自由职业者、学生与街道支部关系密切,但并不意味着知识分子支部、文化支部就等同于街道支部。例如,1929年4月10日的闸北区支部统计包括了5个知识分子支部与1个街道支部。(75)1929年5月4日的沪东区委支部统计包括了3个街道支部与2个文化支部。(76)这说明知识分子、文艺工作者与其他职业群体一样,只是因考虑流动便利而临时编入街道支部。一旦职业相同、成员稳定,即可编组为职业支部。而这样编组,既保持了组织与党员的联系,又符合党员的职业特点。

除了职业流动,街道支部也适宜临时编组组织流动党员。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地下组织需要大量人员维系运作,增加了输送、调动、撤离等组织流动。如1931年5月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书记米夫所言:“就拿上海组织来说,那里有400名产业支部的成员和400名机关工作人员,150人住在城区,150人处于游动状态——来去不定。”(77)在这种环境下,街道支部就承担了临时编组流动党员的作用。而这也反映出街道支部成员调动活跃的特点。法南区党员黄霖回忆:“新新里支部是街道支部,‘九·一八’与‘一·二八’战争这一时期,党员调动频繁,开始我与那位朝鲜同志联系,他被调走后,由邓拓来和我联系。当时我们不知道邓拓的名字,都叫他‘法南老邓’。”(78)

除了本地的组织流动党员,大量初到上海的外地党员也被编入街道支部。上海是中共中央所在地,大量外地党员来沪报告、调动、中转、采办与就医。显然,上海党组织无法将这些来沪党员均编入职业支部,通常将其编入街道支部临时组织起来。当时闸北、法南区部分地区聚集较多外地党员,是街道支部活跃区域。时任闸北区委书记的黄理文回忆:“外地来的同志集中在街道支部。街道支部有三个:横浜桥以北划为第一街道支部,支部书记是黄静汶;横浜桥以东划为第二街道支部,支部书记是黄耀(广东人);苏怡、俞怀曾任过第三街道支部书记。”(79)这其中也包括原本在上海工作,但从外地调回暂时没有安排工作的党员。例如,从天津返沪的彭述之、陈碧兰夫妇也是被编入北四川路的街道支部。(80)

随着1930年代全国白区党组织遭到重创,各地来沪寻求恢复组织关系的失联党员增多。街道支部在接纳外来党员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街道支部可置于职业群众运动的外围,便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组织考察,可以降低党员动摇叛变对群众运动可能造成的破坏影响。初到上海的学生党员张亚冰回忆:“我刚到上海时,住在打浦桥新新里,因那里的房租便宜,许多穷学生都住在那里。法南区委临时街道支部把我、田均(又名孙仲珊)和一个姓陈的广东女大学生编在一个党小组里,要我们撒传单,说这是对我们这些小知识分子的考验。”(81)1930年,北平市临时工委书记朱理治出狱后到上海找到组织,也被编入法租界街道支部过组织生活。(82)而通过街道支部的考察,党员、团员逐渐被安排相应工作。如周先成“南宿州人,现年二十九岁,因鉴九一八时的国事危殆,激于爱国热情,愤当时局部现象与个人的不满,一二八以后,经李金生介绍,加入共党,编入街道支部,曾任共党工联宣传、江苏省委组织干事、宣传干事、省委巡视员,省常委内部交通等工作”。(83)李君山“一·二八”事变以后,“乃加入CY沪西街道支部,会二十二年江苏CY省委建立发行部,遂被调为该部干事”。(84)

各地党组织也知道上海街道支部临时聚集大量外地党员的情况,常请求从中调动外地党员返乡工作。1931年7月,中央派往河南巡视的李元祥发现本地党员干部太少,于是向中央提议:“在不妨害上海工作之下,可否在上海街道支部中调北方同志回去工作,特别是女同志,去河南创造女工运动。”(85)而中央也的确注意从街道支部中调动党员返乡。1932年1月,广东省委给中央的报告中提及:“现在又由上海回来两个琼崖人,据说是同志(由个人报告的),一名卢鸿海,一名梁大三,据说是闸北区街道支部的同志,他俩说中央先着他们回来香港,中央即写信给我们。”(86)

此外,为减少暴露风险,执行特殊任务与知悉党内机要的党员也被编入街道支部,不与其他党员编入同一职业支部。这类街道支部可以不参与其他职业群众运动,并按照任务需求调整党员。上海党组织在大革命时期已经开始将秘密党员编入街道支部。1926年10月,法界部委报告:“省党部、市党部、济难会三个支校,现改编成立三个马路支部:(1)望志路、萨波赛路,(2)辣斐德路、贝勒路,(3)天文台路。这三支校在机关服务同志,本身即是秘密。除在市党部服务者比较公开外,新加入分子,不便编入其他支校”,同时提出“最近(前一星期)爱多亚路成立马路支部一,有同志五人,其中花旗银行雇员一人,物品交易所雇员二人,万国函授学校职员一人,编辑员一人。这支部在法界市民运动的工作上,将发生很大的作用”。(87)这说明了法界部委出于安全考虑,将党内机关党员单独编入若干街道支部,并将五位在银行、交易所、学校、出版文化界工作的党员编入同一街道支部,以暗中在市民运动中发挥作用。大革命失败后,地下工作更增加了这种编组需求。1932年4月,位于法租界霞飞路的霞飞支部报告:“我们因为组织◇◇◇所以不能参加别的支部,是区委指示而组织的”,“我们这支部因为是关乎新闻,所以有特殊任务放在我们的肩上,它的性质是必要在法南区要起核心作用的”。(88)由此可以推断,霞飞支部主要在法租界的新闻界内执行特殊任务,因为需要保密而单独编为一个街道支部。

由此可见,尽管中共的街道支部没有如共产国际所设想,统一编组工厂外党员,但灵活编组的组织特点逐渐被用于满足党员职业流动与组织流动工作,以及执行特殊任务时适应复杂多样的城市革命环境。

五、余论

长期以来,学界仅注意到街道支部与职业支部之间不同的编组划分标准,忽视了在国际共运中,两种支部具有各自特定的编组范围:职业支部编组工厂、企业党员,而街道支部负责编组此外党员。这说明,最初街道支部并不是一个单纯依据地区进行编组划分的支部类型,而是针对手工业者、店员、个体工人等职业各异小生产者的基层组织。从本文梳理的1925-1935年上海街道支部的编组演变案例来看,中共在引入街道支部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按照共产国际要求确定街道支部的编组对象。

按照列宁主义政党组织原则,支部应以工厂企业的生产单位为基础。而中共在创设支部伊始就面临着不同于俄共(布)的支部建设问题:中国产业工人较少,面对的是“小生产者的汪洋大海”,难以完全依靠产业支部发展组织。而革命的发展,又急切地需要吸收产业工人以外的广大职业群体参加革命。在这种背景下,如何有效地组织这些小生产者就成为中国革命的重要问题。一方面,中共中央与上海党组织尝试按照共产国际的支部划分,以街道支部统一编组产业工人以外的广大职业群体。1926年上海区委尝试以街道支部吸纳自由职业者、小商人、小学教师、律师、医生、各种工匠等市民群体,领导市民运动。1927大革命失败后江苏省委又尝试以街道支部整合手工业、店员等职业支部。另一方面,在实际运作时,上海基层党组织担心街道支部削弱职业群众运动,更倾向于用职业支部编组产业工人以外的广大党员。二者的磨合,使得上海街道支部与职业支部之间编组范围存在重合变化。街道支部的编组范围往往随着革命形势与组织任务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尽管街道支部并未起到如共产国际要求的统一编组工厂外党员的作用,但其灵活的临时编组特点,逐渐被运用于吸纳组织职业流动与组织流动频繁的党员,更适宜复杂多样的城市革命环境。至此,街道支部的编组范围收缩至临时编组分散的流动性强的党员。这种支部编组观念一直延续至抗战时期。1939年6月,时任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陈云在《党的支部》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与各国共产党一样,依列宁提出的原则,按生产单位组织支部,即在工厂、矿山、铁路、轮船、农场、农村、兵营、商店、学校、机关等生产场所和工作单位中,组织党的支部。列宁反对社会民主党不以支部为领导群众的核心,而把支部当作选举运动的竞选工具。我们党在某些城市中组织街道支部,只是因为个别自由职业者的党员暂时不能编入适当组织,是一种临时性质的支部。”(89)这显然已经不同于共产国际原本对街道支部的界定。

由此可见,上海街道支部编组范围的流变,折射出国际共运的组织理念与中国革命实践之间的张力。一些学界习以为常的中共组织形式与功能,可能是在革命实践中不断调整演化而成,使用时需要理解其背后的历史源流与运作复杂性。

注释:

①研究成果参见王奇生:《党员、党组织与都市社会:上海的中共地下党》,载《革命与反革命:社会文化视野下的民国政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122-156页;孙会修:《大革命时期中共上海区委的城市支部研究》,《中共党史研究》2016年第1期;张仰亮:《中国共产党早期支部制度及其实践——以大革命时期上海党组织支部建设为例》,《党的文献》2019年第4期;李威利:《从职域到区域:中共百年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的转型发展》,《党政研究》2021年第2期。

②张广海:《中国共产党早期文化组织实践考述》,《文学评论》2017年第5期。

③《共产国际所属各国党的布尔什维克化(提纲)》,[匈]贝拉·库恩编,中国人民大学编译室译:《共产国际文件汇编1919-1932》第2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5年,第141-142页。

④T.H.Rigby,Communist Party Membership in the U.S.S.R,1917-1967(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8),pp.116.

⑤《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章程》(1919年12月),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室编:《苏联共产党章程汇编》,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年,第19页。

⑥《关于在生产支部基础上改造党的问题的决议》,王学东主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文献》第39卷,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第243页。

⑦《中国共产党第二修正章程》(1925年1月),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384页。

⑧《上海地方报告》(1924年5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35页。

⑨《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1925年1月),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380页。

⑩《上海区委组织部关于七月份上海工作报告——关于组织发展状况和会议及发行工作情形》(1925年8月),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1986年印行,第2页。

(11)《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给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信》(1925年7月6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2卷,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第741页。

(12)《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1925年1月),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381页。

(13)《中央通告第五十三号——介绍新党员之变通方法,各团体中党团的组织与任务》(1925年8月31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451-452页。

(14)关于早期党团与支部关系研究,参见马思宇:《无形与有形:中共早期“党团”研究》,《中共党史研究》2017年第2期。

(15)《中共中央、中共上海区委联席会议记录——关于组织工作及职工运动等问题》(1926年6月17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乙2,1989年印行,第255页。

(16)《组织问题议决案》(1926年7月),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183页。

(17)《上海区委召开各部委书记会议记录——各部委汇报工作和区委关于上总被封、工人罢工、党务等问题》(1926年7月3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乙3,1989年印行,第19页。

(18)《上海区委特别会议记录——全国及上海政治状况与党的工作方针、策略》(1926年9月14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乙3,1989年印行,第426页。

(19)上海市年鉴委员会编:《上海市年鉴》,上海市通志馆,1935年,第C24-25页。

(20)《上海区委组织部关于一九二六年七月份支部及党员统计表》(1926年7月),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1986年印行,第344-346页。

(21)《中央扩大会议关于上海工作计划决议案》(1926年7月),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1986年印行,第308页。

(22)《上海区委特别扩大会议记录——罗亦农传达中央扩大会议精神和对组织问题决议案的讨论》(1926年7月26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乙3,1989年印行,第164页。

(23)《组织问题与支部工作(赵世炎)》(1926年7月26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1986年印行,第296页。

(24)《上海区委全体委员会议记录——关于区委分工、组织问题、工会问题等》(1926年6月18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乙2,1989年印行,第277页。

(25)《上海区委通告枢字第六十三号——关于党的组织问题》(1926年6月21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1986年印行,第219-220页。

(26)《上海区委召开各部委书记会议记录——各部委汇报工作并讨论罢工与市民运动问题》(1926年7月31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乙3,1989年印行,第190-191页。

(27)《上海区委召开各部委书记会议记录——部委汇报及罗亦农等布置工作》(1927年3月28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乙6,1990年印行,第436页。

(28)《上海区委全体委员会议记录——对第二次武装暴动的总结及党的建设、市民代表会议等问题的讨论》(1927年3月8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乙6,1990年印行,第145页。

(29)《上海区委召开各部委书记会议记录——汇报工作及区委布置对新右派斗争的策略和各项工作》(1927年4月1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乙6,1990年印行,第480-481页。

(30)《闸北部委每周(八月二十九日~九月二日)工作报告》(1926年9月3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7年印行,第182-183页。

(31)《闸北部委十月份工作报告——关于组织、宣传工作及经费等情况》(1926年11月18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7年印行,第193、194页。

(32)《李德馨关于发展街道支部计划》(1926年8月20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7年印行,第179页。

(33)《闸北部委工作报告书——关于部委及各支部工作情况》(1926年11月),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7年印行,第200页。

(34)《引翔港部委十、十一月份工作报告——关于部委、支部情况及组织、宣教、群运等工作》(1926年12月5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7年印行,第90页。

(35)《小沙渡部委十月份工作情形报告》(1926年11月9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7年印行,第263、264页。

(36)《上海区委组织部关于一九二六年七月份支部及党员统计表》(1926年7月),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1986年印行,第346页。

(37)《上海区委召开各部委书记会议记录——各部委汇报工作和区委关于上海工运情况及策略问题的报告》(1926年7月10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乙3,1989年印行,第51页。

(38)《南市部委十一月份工作报告——关于各支部情况与群众工作》(1926年12月6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7年印行,第438页。

(39)《沪中部委主席团会议报告——关于部委工作、组织、宣教及国民党问题的决议》(1927年3月23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7年印行,第486页。

(40)《沪中部委主席团会议记录——关于政治宣传、反英罢工、整理支部、党员大会等事项》(1927年3月27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7年印行,第489页。

(41)《中央、上海区委联席会议记录——军政形势、组织状况和职工运动》(1927年1月10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乙5,1990年印行,第315页。

(42)邓中夏:《广州暴动与中国共产党的策略》(1928年2月),中央档案馆编:《广州起义(资料选辑)》,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第298页。

(43)《第四十四号周秀珠在政治报告讨论时的发言》(1928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档案文献选编》下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5年,第571页。

(44)《入团须知——敬献给“九一八”入团号召中新加入的共产青年团员》(1932年10月15日),共青团中央青运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11册,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8年,第618页。

(45)周恩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组织报告》(1928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5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344页。

(46)《中国共产党党章》(1928年7月10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473页。

(47)《中央通告第十七号——关于党的组织工作》(1927年12月1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539页。

(48)《上海市及南京市各区支部统计表》(1929年3月),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5年印行,第203页。

(49)王凡西:《双山回忆录》,北京:东方出版社,2004年,第112页。

(50)《江苏省委最近工作总报告》(1927年10月),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1984年印行,第435页。

(51)《大石同志关于江苏党的组织情况的谈话》(1928年1月9日),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1985年印行,第34页。

(52)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上册,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第273页。

(53)《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直辖各指导机关支部及党员统计表》(1929年3月8日),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5年印行,第32-33页。

(54)《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直辖各指导机关支部及党员统计表》(1929年3月8日),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5年印行,江苏甲4,第24-37页。

(55)《上海市及南京市各区支部统计表》(1929年3月),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5年印行,第200、202-203、204页。

(56)《江苏省委宣传部教育训练材料之二——支部工作》(1934年1月15日),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3,1986年印行,第163页。

(57)《中共广东省委给中央的报告——对中央四十号信的两点意见》(1929年1月24日),中央档案馆、广东省档案馆编:《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4,1982年印行,第71页。

(58)《中共广东省委给中央的报告(第五号)——对全国和全省政局的估量,省委各项工作与本身的整顿》(1928年8月5日),中央档案馆、广东省档案馆编:《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2,1984年印行,第92页。

(59)《中共湖南省委对益阳工作的指示——县委总的任务和县委本身问题,中心工作、党的组织与党内教育,土匪问题》(1929年11月26日),中央档案馆、湖南省档案馆编:《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7,1984年印行,第364页。

(60)《江苏省委组织问题决议案草案》(1929年2月20日),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1985年印行,第575-576页。

(61)《党的第六次代表大会材料》(1928年7月),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档案文献选编》上册,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5年,第205页。

(62)《沪东区委状况统计表》(1929年5月4日),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5年印行,第673页。

(63)《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上海市党的支部情况统计表》(1930年5月30日),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6,1988年印行,第127-128页。

(64)《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组织任务》(1930年7月22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197页。

(6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上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109页。

(66)《北平市委工作计划》(1929年2月),中央档案馆、北京市档案馆编:《北京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8年—1936年)》,1991年印行,第35页。

(6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上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114页。

(68)《江苏省委给淮安县委的信省字第六十号 安字第十一号——黄色工会与富农问题上之严重错误、城乡工作、党与团的组织问题》(1930年5月24日),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9,1984年印行,第188页。

(69)《上海区委组织部关于一九二六年七月份支部及党员统计表》(1926年7月),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1986年印行,第344-346页。

(70)《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上海市党的支部情况统计表》(1930年5月30日),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6,1988年印行,第130页。

(71)杨纤如:《左翼作家在上海艺大》,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左联回忆录》编辑组编:《左联回忆录》上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95页。

(72)任钧:《关于“左联”的一些情况》,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左联回忆录》编辑组编:《左联回忆录》上册,第250页。

(73)丁玲:《“九一八”和“一·二八”期间我在上海参加的几次抗日救亡活动》,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上海党史资料汇编》第2编下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8年,第800页。

(74)杨纤如:《左翼作家在上海艺大》,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左联回忆录》编辑组编:《左联回忆录》上册,第92页。

(75)《闸北区支部状况统计表》(1929年4月10日),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9,1989年印行,第410页。

(76)《沪东区委状况统计表》(1929年5月4日),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5年印行,第673页。

(77)《米夫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处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上所作的〈中国的形势和中国共产党的发展〉的报告》(1931年5月7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0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269页。

(78)黄霖:《我在上海地下斗争生活的片断》,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上海党史资料汇编》第2编上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8年,第257页。

(79)黄理文:《一九三〇年江苏省委和闸北区委的一些情况》,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上海党史资料汇编》第2编上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8年,第193页。

(80)彭述之口述,程映湘编撰:《彭述之回忆录》下卷,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2016年,第288页。

(81)张亚冰:《泉漳中学和大夏大学学生革命活动简况》,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上海党史资料汇编》第2编下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8年,第866页。

(82)朱理治:《往事回忆》,张文杰等主编:《纪念朱理治文集》,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544页。

(83)《共党周先成自首宣言》,《申报》1934年6月29日,第12版。

(84)《共党李君山自首宣言》,《申报》1934年6月20日,第10版。

(85)《小元巡视河南给中央的综合报告——工农情况、党群工作》(1931年7月4日),中央档案馆、河南省档案馆编:《河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5,1984年印行,第472-473页。

(86)《中共广东省委给中央的报告——干部工作分配,刊物和经费问题》(1932年1月14日),中央档案馆、广东省档案馆编:《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0,1982年印行,第20页。

(87)《法界部委九月份报告——关于政治形势、部委工作与各支部概况》(1926年10月5日),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7年印行,第516-517页。

(88)《上海霞飞支部的情况报告》(1932年4月26日),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6,1988年印行,第232页。

(89)《党的支部》(1939年6月10日),陈云:《陈云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45-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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