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儒国,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教师教育、教育风险治理等方面的研究。
【摘要】数字风险教育是风险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青少年数字风险素养的有效路径。加强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既是助力数字中国建设行稳致远的应然选择,也是助推美好数字生活创建的有效之策;不仅是推进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之举,也是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环。当前,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开展面临认知存在偏差、师资力量薄弱、内容建设滞后、途径与方式相对单一、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阻滞。为化解这些阻滞,需要匡正认知偏差、提升教育胜任力、加强内容统整与更新、拓展途径与方式、健全保障机制,从而推动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持久深入开展,全面提升青少年数字风险素养水平。
【关键词】青少年; 数字风险; 数字风险教育; 数字风险素养; 数字中国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引发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发生深刻变革,影响和改变人们的思维、工作和生活方式,将人们带入全面数字化生存状态。新兴数字技术在带来数字红利的同时,也引发诸多数字风险,并在多个层次上爆发和蔓延,不仅包括全球或国家间层次的数字鸿沟、数字博弈、数字霸权、数字冷战、数字安全等风险,也包括社会媒体层次的数字垄断、数字极化、数字政治化等风险,还包括个体层次的数字自由、数字隐私权等风险。与传统网络风险、技术风险不同,由数字技术所引发的新型数字风险是网络风险、技术风险的累积和升级,具有复杂多变性、同伴传递性、成因隐匿性、多重叠加性、跨域渗透性等特征,从而使得数字风险治理与数字风险素养提升变得愈加迫切和必要。
近年来,加强数字风险教育、提升国民数字风险素养成为实现数字中国、网络强国战略目标的工作要点。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就明确提出,要“加大社会公众数字技术安全风险教育宣传,提升社会各界技术风险防范和责任意识”。青少年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对青少年开展数字风险教育,既是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迫切需要,也是防范化解青少年数字化生存风险的现实诉求。因此,在数字化时代,探讨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的价值意蕴、现实阻滞和纾解路径已成为亟待解答的时代命题,意义深远。
一、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的价值解析
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是为防范化解数字风险、筑牢国家安全防线、畅享美好数字生活,旨在强化青少年的数字风险意识、形塑数字风险思维与观念、提升数字风险防控能力、培养数字风险伦理责任而开展的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具有重要的价值意蕴,既是助力数字中国建设行稳致远的应然选择,也是助推美好数字生活创建的有效之策;不仅是推进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之举,也是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环。
(一)助力数字中国建设行稳致远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对数字中国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总体来看,建设数字中国是打造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对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然而,数字技术在赋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也引发多重风险,如“数字自由”的西方操纵引致价值同化威胁;数字技术的异化应用诱发价值理性的缺场;数字劳动的资本控制形成全景统治的“敞视环境”;数字霸权的新型垄断导致发展藩篱的文明失衡等。诸如此类数字风险的聚集与扩散,影响到数字中国的建设成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提出“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强化数据安全、人工智能算法和伦理安全”“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等要求,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了政策遵循和方向指引。
青少年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重任,理应扮演数字技术的创新者、数字安全的守护者、数字文明的推进者等角色,为数字中国建设贡献力量。一方面,数字风险教育助力青少年成为数字安全的守护者。数字风险教育可以有效提升青少年感知、识别数字中国建设中各种潜在风险(如数字资本化、数字意识形态风险等)的能力,科学预见其发展态势,及时阻断数字风险的传导、叠加、演化和升级,引导青少年主动规避和防范数字风险。譬如,在日常生活中做到不故意传播或擅自泄露国家和他人信息、保护国家数据和个人隐私安全,在数字内容创作时不生成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国家形象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等,从而为数字中国建设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另一方面,数字风险教育助力青少年成为数字文明的推进者。富有成效的数字风险教育能够增强青少年数字风险意识与责任担当意识,培育青少年数字伦理责任、道德自律等内在品质。具备了这些意识和品质,青少年在数字中国建设中就能更好地扮演数字文明的传播者、践行者和监督者等角色。比如,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抵制网络上的各种不良信息,恪守网络法律法规和数字技术伦理规范,主动维护网络秩序和网络安全,共同构建公平合理、开放包容、安全稳定、富有生机活力的数字环境,助力数字中国建设提质增速、行稳致远。
(二)助推美好数字生活创建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图景”列为数字社会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国家数据局印发的《数字社会2024年工作要点》将“着力构筑美好数字生活”作为2024年数字社会重点工作之一。可以说,全面提高数字生活质量、让数字生活更加幸福美好,既是社会数字化转型的根本旨趣,也是人民群众的不懈追求与共同期盼。美好数字生活是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人们生活的各领域,让人们畅享更智能、更高效、更安全的数字化应用与服务,使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主观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的愉悦生活状态,包括社会层面和个体层面的美好数字生活。
当前,数字技术赋能美好生活创建,带来了诸如数字信息极大丰富、数据平等,但也引发了数字贫困、数据隐私安全、数字信任危机、数字行为失范、数字生态恶化等诸多风险,影响了数字生活体验与美好生活创建。对此,格尔德·吉仁泽强调指出:“悲叹没有意义,我们应该培养能够正确应对风险的下一代”;“风险社会需要普及风险教育。”在数字化时代,对青少年开展数字风险教育,既是应对数字生活风险挑战的有效措施,也是共享美好数字生活的重要举措。一方面,数字风险教育助力青少年承担数字风险责任。数字技术在给人们带来数字红利的同时,也引发数字鸿沟等数字风险。数字风险教育可以提升青少年数字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培养青少年的风险同理心,增强青少年数字伦理责任意识。当青少年拥有良好的数字风险素养时,就能肩负起弥合数字鸿沟的责任使命,抵制社会排斥与冷漠。在现实生活中,青少年是数字教育的反哺者,他们通过日常操作指导、应用推荐等方式,参与到家长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之中。从代际数字反哺的调查数据来看,近九成的未成年人会为家长使用互联网提供帮助。消除或弥合数字接入与使用鸿沟,确保人人平等使用数字技术、畅享数字化带来的便利,可进一步增强人们的数字获得感、数字幸福感和数字安全感。另一方面,数字风险教育为青少年畅享美好数字生活提供支持。数字风险教育可以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数字风险观,转变传统风险认知与态度,学会正确面对数字风险并将其降低到可接受范围之内。青少年在与风险共舞中,通过转危为机、化险为夷,畅享数字技术红利,汇聚美好数字生活体验,从而让个体数字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三)推进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教育”。大力发展数字教育、促进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不仅是深入推进教育强国战略的关键举措,也是破解教育改革发展瓶颈、塑造教育发展新优势的重要突破口。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是符合并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的发展。当前,我国数字教育发展面临教育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公益性销蚀、教育主体地位遮蔽、信息隐私泄露等风险隐患,无疑会影响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毋庸讳言,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没有安全,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大力发展数字教育时,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
事实上,数字教育风险的形成是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仅和数字技术的不确定性及其内在缺陷密不可分,也与数字教育系统的脆弱性紧密相关,还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数字风险感知、数字风险防控能力等因素有关。因此,强化数字风险教育,提升数字教育主体的风险素养,是推进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策略。一方面,加强数字风险教育是规避数字教育内源型风险的有效路径。卓有成效的数字风险教育可以强化青少年数字风险防控意识、形塑和培养青少年数字化思维和数字风险态度,涵养青少年数字伦理与责任,使其自觉规避和防范因数字技术使用不当或行为失范而引发的各种数字教育风险,助力数字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推进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是革新数字教育风险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数字风险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数字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风险沟通和敏捷响应能力,增强其参与数字风险治理意愿,促进学校教育风险治理方式从刚性治理向柔性治理、单一治理向协同治理转变;增强学校教育韧性或抗逆力,即学校抵御数字风险、最大限度降低数字风险损失以及修复数字风险损害的能力,切实提升学校数字教育风险治理效能,实现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与动态平衡,促使数字教育朝更加包容公平、更有质量、更加适合人人、更加绿色、更加开放合作方向发展。
(四)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强调指出:“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通过颁布系列文件、采取诸多措施,推动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提质增效,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在数字化时代,数字技术或数码产品的不当使用会给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如导致视力下降、数字焦虑、数字孤独、注意力分散等。米歇尔·德米尔热指出,过度的数字技术和电子产品使用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脑切除术实验”,会给青少年带来行为障碍(攻击性、抑郁、危险行为)、智力缺陷(语言能力、记忆力、专注力)和健康问题(肥胖、心血管疾病、预期寿命减少等)。
有序开展数字风险教育、提升青少年数字风险素养,有助于塑造青少年健康人格,为其提供心理情感支持。一是塑造青少年的健康人格。健康人格是衡量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维度,也是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目标。一般而言,青少年健康人格主要表现为强烈的感受力、积极乐观的态度、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较好的抗压力和自制力等方面。如何塑造青少年健康人格呢?有学者指出,科学系统的风险教育是推进青少年积极心理建设、塑造健康人格非常重要的途径。数字风险教育不仅能增强青少年的数字风险意识,提升其数字风险感知与承受能力,帮助青少年有效识别、评估、处置和监控数字风险,还可增强青少年心理韧性、抗逆力和自我调适能力,形塑青少年积极的风险态度和风险人格,避免鲁莽或过度谨慎,当面对突发数字风险事件时能够做到敢于直面风险、从容应对以及快速恢复,从而减少或消除数字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身心伤害。二是提供心理情感支持。现如今,数字技术创新迭代和社会加速发展给青少年带来多重焦虑风险,如身体被“抽离”与属我单一化的身体焦虑、经验被“剥离”与生命空壳化的经验焦虑、情感被“抽象”与需求两极化的情感焦虑、价值被“粉碎”与意义虚无化的价值焦虑等,进而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青少年数字焦虑或技术焦虑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其认知、能力、情感、自信心等不足造成的。数字风险教育的有效开展可以提高青少年数字风险感知与判断能力,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把握数字技术、教育、人之间的辩证关系,规避因数字技术过度使用或滥用而导致的身心健康风险。此外,学校、社会组织机构通过构建数字风险沟通的安全空间、完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重建信任关系以及建立心理危机干预与长期关怀机制,可为增强青少年的安全感、技术信任感,缓解青少年数字焦虑和恐慌等负面情绪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的现实阻滞
数字风险教育是提升青少年数字风险素养、防范化解数字风险的有效之策,对青少年数字化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正如米歇尔·渥克所言:“在我们的教育体系中建立风险素养,可以培养具有创造力和求知欲的公民,他们可以通过准确评估风险和熟练掌握管理风险所需的技能来适应这个快速变化的世界。”然而,当前数字风险教育面临认知存在偏差、师资力量薄弱、内容建设滞后、途径与方式相对单一、保障机制不健全等现实阻滞,制约了青少年数字风险素养水平的提升。
(一)数字风险教育认知存在偏差
学校教师与教育管理者的数字风险教育认知影响到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的深入开展。近年来,伴随国家总体安全战略的持续推进,教育部门和学校提高了对国家安全、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使得网络欺凌、网络诈骗等网络安全风险受到应有的关注,但对数字意识形态、数字利维坦等新型数字风险和数字风险教育问题的关注则略显不足,且存在对数字风险教育认识偏差,阻碍数字风险教育的整体有序推进。
其一,数字风险教育概念与价值认知偏差。在数字化转型的初级阶段,由于新兴数字技术应用风险潜藏在青少年数字生活的各个领域,且处于生成、演化或扩散阶段,其严重后果尚未完全显现。此外,我国青少年数字素养水平不高,尤其是数字内容创造、数字化学习和信息素养亟须提升 ,影响数字中国战略与数字化转型的持久、深入推进。不少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者比较重视提升青少年数字技术应用能力,而忽视对青少年数字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的培养;部分教师将数字风险教育等同于数字素养教育,对开展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及其独特价值缺乏清晰的认识,重视程度不够。比如,从学校数字与网络安全教育情况来看,当前青少年数字与网络安全风险教育课程仍未做到全面覆盖。调查发现,仅39.9%的学生表示学校开设了网络安全教育相关课程。此外,作为数字风险教育的重要载体,信息科技课程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研究表明,13.88%的受访学生反映,所在学校的信息科技课程并非必修课,且常被占用 。
其二,数字风险教育理念认识与定位失偏,即重视知识本位、轻视素养本位。长期以来,受传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理念的影响,部分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将数字风险教育理解为应对突发数字风险的教育,缺少事前预防或警示教育和事后反思教育。此外,在传统知识本位理念指导下,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将数字风险教育简化为数字风险知识教育,注重对数字风险表现形式、数字风险危害等相关风险知识的传授,而未从数字风险素养结构的整体视角对青少年数字风险意识、数字风险知识、数字风险能力和数字风险伦理等核心素养进行系统培育。事实上,数字风险素养是由数字风险意识、数字风险知识、数字风险能力、数字风险伦理构成的完整结构。如果仅将数字风险教育理解为数字风险知识传授或数字风险应对,就可能造成青少年数字风险防控能力、心理韧性或抗逆力欠缺,以及数字风险责任与数字伦理意识消解。当青少年遇到损害个体或社会利益的突发数字风险事件时,往往难以将所学的数字风险知识转化为防范化解数字风险的本领。
(二)数字风险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相对稳定的专业化师资队伍是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然而,当前数字风险教育专业师资数量明显不足,且其数字素养与风险教育能力亟待提高。
其一,专业师资数量明显不足。由于数字风险教育工作涉及数字技术、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律等多学科知识,因而非专业化的师资队伍难以满足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有效开展的需要。目前,中小学数字风险教育主要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班主任和信息技术科任教师担任,高校则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和保卫处工作人员等担任,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师资力量较为分散且高水平专业师资数量明显不足。这不仅和国家安全教育、风险管理等相关专业建设滞后、专业人才培养不足有关,也与学校教师编制紧缺有关。快速增长的教师、学生规模与有限的编制供给之间存在尖锐矛盾,导致国家安全教育和数字风险教育的专业师资配备不足。
其二,教师数字素养与风险教育能力亟待提高。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者是数字风险教育的中坚力量,其数字素养与风险教育能力制约着数字风险教育的有序开展。研究发现,中小学教师对数字教育态度积极,但数字社会责任意识和数字化应用能力较弱。一项对乡村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的调查显示:数字社会责任维度的得分为2.458,其二级维度“法治道德规范”“数字安全保护”的得分依次为2.812、2.104。同时,访谈发现,乡村教师普遍不注重或无法做到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维护工作数据安全以及网络安全防护。另外,就教育管理者而言,他们的时间和精力大部分集中在对行政事务的管理上,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这一新技术的认识不够全面,难以有效预判、应对复杂社会技术因素引发的风险隐患,且缺乏系统的数字风险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从而导致数字风险教育的碎片化、形式化。学校教师、教育管理者的数字素养及其数字风险教育能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的专业性,阻碍了对青少年数字风险素养的系统培育。
(三)数字风险教育内容建设滞后
数字风险教育内容是落实数字风险教育的主要载体。数字风险教育主要包括数字风险意识教育、数字风险知识与技能教育、数字风险伦理与责任教育、数字风险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内容。青少年数字风险素养的系统培育,需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数字风险教育内容体系。然而,当前数字风险教育内容建设滞后、数字风险教育内容零散、连贯性不强,影响到数字风险教育的系统性。
其一,数字风险教育内容零散、系统性不强。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南》等政策文件和国家标准,这不仅为青少年的信息素养、数字素养培养指明了方向,也为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课程设置提供了依据。如前所述,数字风险具有复杂多变性、隐蔽潜在性等特征,且处于生成、演化或扩散阶段,因而学校教师及教育管理者往往不太重视或是无暇顾及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如此一来,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既缺少学校整体课程规划和实施方案,也缺少成体系的数字风险教育教材。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内容零散地分布在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安全教育、法律基础、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教育等课程之中,缺乏系统性。譬如,高中教材《信息技术·必修2·信息系统与社会》仅包括“信息安全与社会责任”模块,《信息技术·选择性必修6·开源硬件项目设计》只涉及“开源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内容。在现实教育实践中,大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计算机基础等课程的主要任务是传授信息技术基础理论知识,而对数字安全与伦理风险缺少系统的关注。调查发现,绝大部分高校仅仅开设计算机基础课程,主要传授计算机基础原理、计算机发展历程等知识,很少涉及网络安全问题,即使涉及也通常是一带而过。目前,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内容零散,且缺少适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身心发展特征和认知水平的系统教材,导致数字风险教育流于形式,影响青少年数字风险素养的提升。
其二,数字风险教育内容连贯性、时代性不足。大中小学的数字风险教育因缺少统筹安排和整体规划,使得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内容在不同学段缺乏贯通和关联,甚至出现重复、断层或脱节现象。譬如,高中阶段的《信息技术·选择性必修4·人工智能初步》教材和大学阶段的《人工智能导论》等教材均包含“人工智能伦理与安全”等方面内容。此外,不少学校数字风险教育内容相对固化,主要囿于“如何防范网络诈骗、如何保护个人信息”等传统网络安全教育,对青少年数字生活可能遭遇的非传统安全风险或其他新型数字风险缺乏关注。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例,虽然生成式人工智能在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中得到推广应用,但学校对生成式人工智能隐藏的智能鸿沟、数据偏见、深度伪造、算法歧视等风险隐患及其危害的关注明显不足,并未将其及时融入学校风险教育课程内容之中。研究发现,对于近年来出现的利用人工智能合成图片或视频传播虚假信息等新型数字风险,仅有47.9%的教师教育学生防范此类风险。
(四)数字风险教育途径与方式相对单一
新兴数字技术与学校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速了教育教学方式的转型性变革,逐渐从程式化、规模化教学向智能化、个性化教学转变,产生了诸如面向学业发展的人机协同教学、面向自主探究的数字实验教学、面向深度学习的智慧课堂教学等教学新形态。在数字化时代,虽然新兴数字技术为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提供了新机遇,但目前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的途径和方式依然较为固化和单一,缺乏创新,削弱了数字风险教育的实效性。
其一,数字风险教育途径相对固化。毫无疑问,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目标的有效达成需要整合校内校外、线上线下等多种教育资源,统筹协调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媒体教育、社区教育、自我教育之间的关系,既要充分利用学校各类课程教学、网络资源和文化资源,也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媒体教育的各自优势,构建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齐抓共管、多方协同、整体推进的格局,以推动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持续、深入开展。然而,目前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途径相对单一,主要为专业课程学习和自主学习,未能合理利用媒体、社区、家庭等途径,导致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媒体教育、自我教育、社区教育未形成合力,影响到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的成效。一项针对获取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等国家安全知识途径的调查显示,被调查学生获取网络安全等相关知识的主要途径是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和课外阅读(占比为49.34%),通过实践性、体验性、非课堂的方式获取网络安全等相关知识的学生比例仅为4.26%。
其二,数字风险教育方式较为单一。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成长起来的青少年具有使用数字设备的天然优势,表现出特有的群体特征和代际特征。相关研究发现,当代中学生的信息感知范围更加多元,网络在信息获取途径中占据绝对优势;听讲、背诵等传统方式难以适应当代中学生的认知特点;信息编码偏好观点新颖与图像呈现等。然而,当前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仍以传统讲授式教学为主,较少采用实践参与、情景体验、案例研讨等方式。博尔诺夫强调指出:“一切泛泛而学得的知识都是空洞的,只有通过自己的经验才会有真知灼见;人们应当亲身体验全部丰富的生活,饱尝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当前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方式,既未能充分考虑青少年学习特征和现实需求,也未合理利用数字媒体、微视频、在线学习平台等媒体工具,易导致青少年数字风险学习兴趣不浓、积极性不高,影响青少年数字风险学习的体验与效能感。
(五)数字风险教育保障机制不健全
建立健全数字风险教育保障机制是促进数字风险教育持续开展的关键举措。当前,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在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多方协同机制等方面存在欠缺和不足,影响数字风险教育持续开展。
其一,组织保障机制缺失。在机构设置上,国家层面已成立了“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全国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等组织机构,但缺乏统一的数字安全教育或数字风险教育组织体系,亦未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协调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学校层面的信息技术安全与风险教育主要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技术课教师、班主任、保卫处工作人员等担任,并没有成立专门的安全教育或风险教育教研室/教研组,更缺少敏捷型风险教育组织或风险教育共同体,因而对新型数字风险缺乏敏感性与洞察力,难以做到及时预警、有效处置和转化,也影响和制约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的深入开展。
其二,制度保障机制不完善。面对新兴数字风险,学校尚未制定系统、完备的教育管理制度,对数字风险教育的目标定位、内容框架、运行机制、评价方式等缺少制度化设计与实施方案。在职责履行考核上,学校未将数字风险教育教学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体系,也未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和评优评先的参照指标。如此一来,因缺乏有效激励机制,教师开展数字风险教育的内驱力不足、积极性不高。此外,学校风险教育评价机制不够完善, 评价方式比较单一、缺乏针对性,分段分类的数字风险教育评价体系尚未形成。目前的数字风险教育评价侧重于数字风险知识的记忆与理解,较少涉及青少年数字风险意识、数字风险感知与防控能力、数字风险态度、数字风险心理承受能力等内容。
其三,多方协同机制尚未建立。作为数字风险教育的主阵地,学校能够有效保障青少年数字风险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然而,影响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成效的因素复杂多变,单凭学校教师一己之力难以取得预期效果,需要吸纳科技企业、社会组织机构、家庭、社区等社会力量,形成多方协同育人机制,为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提供支持和保障。然而,目前数字风险教育协同育人机制存在缺失与不足。一方面,学校组织内部的协同机制有待完善。专门的组织机构的缺乏及学校内部沟通协调不畅,导致数字风险教育权责分配不清、边界模糊。如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数字技术应用风险的防控,学校既没有建立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风险防御体系,也未积极开展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风险的大讨论,学校数字风险教育难以走深走实。另一方面,家校社协同育人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研究发现,当前学校在构建社会联动机制时遭遇到家庭参与缺乏深度、社区和街道等社会联动主体积极性不高等多重困境。究其原因,主要是家长、社区等社会联动主体的数字素养水平不高、参与学校数字风险教育与管理意愿不强。多元协同育人长效机制的缺失制约了数字风险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三、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现实阻滞的纾解路径
如前所述,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有效开展面临教育认知、教育主体、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保障等方面的现实阻滞与困境。因此,下一步需要从认知、能力、内容、方式和保障等方面进行突破,在统筹兼顾、协同联动、整体推进上下功夫,确保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稳步有序开展,着力提升青少年数字风险素养水平。
(一)以认知明确为先导,匡正数字风险教育认知偏差
认知是行动的先导。优化数字风险教育观念、匡正数字风险教育认知偏差,是推动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有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其一,矫正数字风险教育价值认知偏差、形塑数字风险教育自觉。教育者应深刻认识数字化时代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明确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的地位,正确理解和把握数字风险教育的核心要义与独特价值,避免将其与数字素养教育、科技伦理教育、网络安全教育等相关概念混淆或等同。此外,积极克服“零风险”观念、纠正数字风险教育的“虚无论”“无用论”“替代论”等错误观念与认识,积极开展数字风险教育、增强数字风险教育自觉,切实提升青少年数字风险素养水平。
其二,匡正数字风险教育理念认知偏差。教育者应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纠正数字风险教育理念定位与认知偏差,确立整体性、全面性、差异化教育理念,引领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有序开展。一是整体性理念。应注重将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与国家安全教育、科技伦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进行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协同提升数字风险教育成效。此外,应注重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的纵横衔接,对大中小学数字风险教育目标、内容、实施和评价进行一体化整体设计,构建整合度高、覆盖面广、适应性强、特色鲜明的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体系,确保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体系化、系统化。二是全面性理念。由于青少年数字风险素养是由数字风险意识、数字风险知识、数字风险能力、数字风险伦理等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所以要实现从知识本位向素养本位转变,进而确立意识、知识、能力、伦理“四位一体”的数字风险教育目标,研制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内容整体框架,以全面提升青少年数字风险素养水平。三是差异化理念。针对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数字风险防范化解需求以及数字风险的新特征、新形态,应及时更新和优化数字风险教育内容与方式,为青少年提供适合的数字风险教育。
(二)以师资力量为根本,提升数字风险教育胜任力
加强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的数字风险教育专业师资队伍,确保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的专业性,有利于提升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的成效。
其一,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的教师数字风险素养培养培训体系。一方面,注重职前教师数字风险素养培养。结合新时代数字风险生成与演化特点以及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的现实需求,应将数字风险素养培养纳入师范生培养体系之中,对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课程实施与评价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切实提升师范生的数字风险教育胜任力。另一方面,加强在职教师数字风险教育能力培训。在现实教育实践中,大多数教师并未接受过系统的数字风险知识与数字风险教育相关培训,难以保证数字风险教育质量。因此,应科学制定教师数字风险教育能力培训方案,细化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譬如,在培训课程与内容设置上,可开发和设计包括理论类、操作类、方法类在内的模块化数字风险课程(如“生成式人工智能风险识别与防范”“数字风险课程开发与教学设计”等),合理利用国培、省培、市培、县培、校培五级培训体系,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基于网络的教师工作坊等形式,确保教师数字风险教育能力培训的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提升在职教师数字风险素养与数字风险教育能力。
其二,加强教师自主学习与研修。作为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教师自身需要涵养成长型思维,及时了解和掌握数字风险最新动态,系统学习、掌握新兴数字技术和数字风险防控知识。跨界学习与研修、总结和交流数字风险教育教学经验等方式,有利于提升教师数字风险教育的目标设计、课程开发与整合、课程实施与评价的能力,增强数字风险教育的认同感和效能感。
其三,构建数字风险教育共同体。学校应积极整合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吸纳科技企业、教育技术专家和其他领域的专业化人才,构建数字风险教育共同体,共同解决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中的问题,通过同伴互助、行动学习等有效方式,协同提升教师数字风险素养水平和数字风险教育胜任力。
(三)以教育内容为关键,加强数字风险教育内容统整与更新
加强数字风险教育内容建设,构建灵活、多样、广泛、融通的数字风险教育课程体系是扎实推进数字风险教育的重要保障,是确保数字风险教育质量的必要举措。
其一,加强数字风险教育内容整合,丰富数字风险教育课程类型。结合数字风险教育目标,加强不同领域、不同学科之间数字风险教育内容的整合,将分散在信息技术、思想政治教育等课程中的数字风险知识点系统化、模块化,避免数字风险教育内容的碎片化和窄化。依据青少年的年龄与个性特征、学习偏好,积极开发和设置包括学科交叉课程、通识课程、专业课程等多种数字风险课程形态,以及以在线课程或微视频课程、宣传教育手册等为载体的数字风险教育课程体系,以满足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需求。
其二,加大数字风险教育系列教材建设力度。根据数字风险教育的现实需要和数字风险发展态势,组织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编写数字风险教育专门性教材或数字化教材。数字风险教育教材(包括数字化教材)的编制与设计要符合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并依据不同地区、不同能力、不同文化背景的青少年面临的数字风险问题,合理遴选数字风险相关知识与内容,构建融思想性、科学性、趣味性、实用性于一体的数字风险教育内容体系,提升数字风险教育教材的适切性。
其三,加强数字风险教育内容的拓展与更新。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数字技术发展与应用场景,对传统风险教育内容及时进行取舍与增补、拓展与更新,特别是增加新兴数字技术发展引发的数字风险典型表征、形成根源、演化规律等内容(如“教育智能体及其应用风险”),以增强数字风险教育内容的时效性。
(四)以教育途径与方式为抓手,拓展数字风险教育途径与方式
坚持守正创新,拓展数字风险教育途径,创新数字风险教育方式,是提升数字风险教育成效的有效策略。
其一,丰富和拓展数字风险教育途径。教育部颁布的《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提出的国家安全教育实施途径包括开设专门课程、开展专题教育、融入各学科专业教育教学、发挥校园文化作用、利用社会资源等,在一定程度上为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提供了借鉴和参照。数字风险教育要结合数字风险的新特点、新形式和新趋势,以课堂教学、学科融入为主渠道,合理有效利用专题教育、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社团活动、社会实践、“两微一端”、在线学习平台等,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区教育为延伸、媒体教育为依托的数字风险教育多元途径。
其二,创新数字风险教育教学方式。“素养是在知识运用、问题解决与满足复杂需求中得以生成与发展的,而非基于讲授法进行的直接传授、反复训练。”数字风险教育要坚持专门课程与学科融入、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线上教育与线下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原则,创新和完善数字风险教育方式方法;合理采用自主探究、案例研讨、情境模拟、应急演练、行动学习等方式方法,增强数字风险教育的趣味性和针对性,全面提升青少年数字风险素养水平。另外,针对数字风险的可预见性和不可预见性,应积极探索和构建知、情、意、行相统一,课堂、实践、网络相结合的数字风险教育范式,提升数字风险教育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五)以教育保障为基石,健全数字风险教育保障机制
数字风险教育保障体系是否健全,影响数字风险教育的可持续性。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教育制度、强化资源保障是确保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有序开展的重要措施。
其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负责青少年国家安全教育、数字风险教育的专门机构,承担部门协调、人员培训、课程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数字风险教育专项工作小组,系统设计和制订学校数字风险教育规划,明确目标定位、任务部署、推进机制、评估指标、保障措施等,厘清权责,避免责任模糊、互相推诿等现象出现。此外,打造敏捷型数字风险教研组织,负责或参与学校数字风险教育课程设计、实施与评价、校内外教育资源整合,以及对各种数字风险因子或事件进行精准预测和快速响应,为教师和学校管理者的数字风险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组织支持。
其二,完善制度保障。一方面,完善教师激励制度。将教师开展数字风险教育工作及其表现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并作为教师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激发教师工作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数字教育评价制度。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对青少年数字风险意识与态度、数字风险知识与能力、数字风险责任与伦理等进行综合评价;合理运用大数据学情分析技术、智能测评诊断技术等数字技术,对青少年参与数字风险教育课程学习、主题教育、专题讲座、社会实践中的学习态度、行为表现、学习体验及效果进行全过程动态评价,为青少年数字风险素养精准培育提供依据。
其三,优化资源保障,包括课程资源、社会资源、平台资源等方面。一是组织专业人员,根据国家数字安全与风险教育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发读本、教辅材料、课件、教案、案例库以及数字风险教育游戏软件等课程资源,提高数字风险教育资源供给质量,满足青少年个性化、差异化学习需求。二是数字媒体、科技馆、教育培训机构、青少年宫等社会组织机构协同配合,加强数字风险教育资源库开发、专题性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或改造升级等,不断丰富和拓展数字风险教育资源和场域,以满足不同类型数字风险教育需求。三是充分发挥教育平台网站、微信等数字媒体和公共服务平台的辐射带动优势,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开设专题讲座、建设主题网站、开设网络专栏和专题微信公众号、制作微视频等形式,为青少年数字风险教育提供优质、多元的学习资源。
[原文刊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1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