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树忠,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来源:第九届中法宪法论坛
各位同仁、各位朋友:
第九届中法宪法论坛即将落下帷幕。一天下来,我最大的感受是:宪法学者和国际法学者在一起,讨论的大多是制度、规范和实践,但心里装着的始终是正义、秩序与人的尊严。
一、什么是我们的时代命题:当宪法遭遇“不确定世界”
本次论坛以“宪法秩序与国际法秩序的对话”为题,本身就隐含着一个判断——这两种秩序之间既有冲突,也有对话和融贯的可能。我们生活在一个“不确定性”成为常态的时代:地缘政治冲突不断,经济全球化进程受阻,技术革命以超出法律想象的速度推进,孤立主义、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持续抬头,二战后确立的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正是因为如此,我们以宪法与国际法的关系为主题进行研讨交流,就突显了论坛的价值。
主旨发言环节,三位学者向我们呈现了国际法宪法化受阻,再全球化的背景和路径,法国国际条约的合宪性审查和法律合条约性审查的实践,以及中国宪法的内在开放性及其与国际法价值的融贯性,为在“不确定”时代寻找“确定性”提供了经验和智识 。
二、四个平行专题呈现了从张力到融合的思想旅程
第一单元我们讨论了“张力”。中法学者分别从主权理论、宪法解释机制、“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国家宪法义务出发,揭示了宪法秩序与国际法秩序之间复杂的互动逻辑。一个基本共识逐渐浮现:宪法与国际法之间不是非此即彼的抉择,它们更像是两块相互砥砺的磨石:在摩擦中彼此塑造,而非在对抗中相互消解。
第二单元视野从国家主权拓展到全球治理。我们讨论了生命伦理、老龄化与医疗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国家豁免规则——这些议题的共同特征是,它们都超越了单一国家的规制能力,呼唤宪法价值的全球向度。尤其关于生命伦理中“同意与自主”的宪法分析,指向一个明确方向:宪法正从“国家的根本法”走向“人类共同生活的规范基础”。
第三单元聚焦司法机构。无论是合宪性审查的比较经验,还是检察机关涉外职能的宪法定位,讨论的核心始终围绕一个问题:在全球治理的舞台上,国内的司法权力应当扮演什么角色?比较主义在宪法司法中应用的报告以及关于“谁是宪法秩序与国际法秩序之间的守护者”的追问,让这个看似技术性的问题获得了深沉的理论厚度。
第四单元我们直面“不确定性”本身。有学者将宪法对话拓展至“自然与非人类生命”的维度,这是一个让人耳目一新的视角:如果宪法只是人类为自己制定的契约,那它能否回应一个生态危机日益严峻的世界?“智能体出海”的报告则将视野投向人工智能时代的跨国治理:技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新定义主权、权利与责任的边界。
三、让我们勇敢超越对话,持续形成一种学术共同体的品格
回顾这一天,有两件事让我尤为触动。
第一,是对话的真诚。 中法学者在讨论中从不回避各自制度面临的真实困境。法国学者坦诚地分享了欧盟法对国内宪法秩序的冲击,中国学者也开放地讨论了宪法实施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过程。这种不粉饰、不回避的态度,才是学术对话应有的品格。
第二是友谊的温度。我们和法国朋友们总是很容易在短时间内形成共鸣,比如晚宴刚刚开始就一起唱歌和喧闹,背后是一种真实的默契:中法宪法论坛不仅是一个学术平台,更是一个跨越语言与国界的学术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学术观点可以激烈交锋,但人与人之间的尊重与信任从未动摇。
最后,我想用两句话来结束今天的总结:
第一句话:我们需要拥抱改革,告别革命和战争。无论是宪法变迁,还是国际规则的调整,其路径和方式不应是断裂与颠覆,而是和平,是在既有秩序框架内寻求渐进改良。中法两国在这一点上有着深刻的经验共鸣。
第二句话: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中,学术对话本身就是一种确定的力量。今天的讨论不会直接改变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法秩序和国际秩序,但它能改变我们理解彼此的方式。而理解,是一切规则和制度互鉴的起点。
祝愿中法宪法论坛行稳致远!祝愿各位同仁归途平安!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