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对于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保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于人民法院而言,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直接关系审判工作的方向、质量和效果,关系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当前,各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学习教育成效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人民至上
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这一重要论述为人民法院树立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司法工作的本质是人民司法,人民群众到法院来是为了解决问题、寻求公道。为民解忧就要做实“如我在诉”,牢记“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人民法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根本在于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
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是正确司法政绩观的鲜明特质。依法妥善审理涉工资拖欠、住房交付、高额彩礼等民生领域案件,健全重点领域民生案件审理机制,助力兜牢民生底线,正是为民造福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坚持立案登记制不动摇,持续优化诉讼服务,耐心细致负责任地引导当事人选择合适的纠纷解决渠道,实质性地保障了群众诉权;敏于把握社会关系新变化,依法妥善化解新型矛盾纠纷,公平公正、平等平衡保护各方权益,通过典型个案审理和法治宣传做好示范引领,彰显了司法对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积极回应;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依法公正办案的基础上,协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成效。让司法公正能实现、真有感、获好评,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加真切的感受。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十五五”开局之年的形势任务,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后势,必须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更加清醒认识形势,做到胸怀大局、把握大势、心中有数、行动有力,以正确司法政绩观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人民法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然要求把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准确把握犯罪形势,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精准化精细化,依法严惩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秩序犯罪,依法有力惩治新型犯罪,用好线索移送、司法建议制发等制度机制,促进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加强矛盾预防化解,推动商事调解、“总对总”等机制的作用发挥。严格规范涉及公民人身权利的强制措施及查封、扣押、冻结等涉企强制措施的适用,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在促进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方面,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扰乱市场预期、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准确把握、落实既“放得活”又“管得好”;深入研究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合法权益保护和行为规制的司法路径,统筹促发展与促规范;落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政策,注重司法规则引领,更好服务、适应全面绿色转型。明确和树立大涉外审判思路和格局,加快涉外审判体系和能力建设,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促进合作共赢,助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这些实践充分表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是人民法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落脚点。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
不断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
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生命线。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各类监督管理规则嵌入审判执行全流程,注重事前、事中管控,有效提升了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坚持秉公司法,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做实定分止争,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强化监督指导,统一法律适用,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及。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司法机关认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
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推动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正在成为人民法院的自觉行动;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共识,推动有关方面更加有力地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营造全社会支持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科技赋能司法,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落实落细严管厚爱要求,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为正确政绩观的持续践行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树立和践行正确司法政绩观,归根结底是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把公平正义镌刻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把为民情怀浸润在每一次定分止争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人民法院自觉回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行动,也应当成为新征程上司法工作最鲜明的价值追求。
作者:徐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2026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