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永晨:再次提请依法公示怒江水电开发环评报告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69 次 更新时间:2008-02-23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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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永晨  

自2003年以来,怒江水电开发引起了社会各界极大关注。作为中国境内最后两条尚未进行大规模水电开发的生态河流之一,作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怒江这条遥远江河的命运牵动了无数人的心。据悉近期怒江六库电站已在积极筹备,2008年年内可能动工。值此决定性时刻,我们再次提请公示怒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相关信息,以期在满足公众知情权并充分听取各利益方意见的基础上,做出能够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决策。

怒江流经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所在地区,在怒江峡谷建设大型水电项目,如何维持健康河流生态,如何保护当地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如何妥善安置数万移民,如何保存多民族丰富的文化传统,如何在地质不稳定地区保障大坝的安全性,如何避免水电开发刺激当地高耗能产业膨胀,都是必须严肃对待的问题。仅从企业、部门和地区的利益出发是不可能全面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最佳方法的,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然而,由于怒江水电开发的环评报告迄今尚未公示,公众至今无法了解这些问题是否在决策中得到了充分研究,究竟准备如何解决。

2005年,中国一批环保组织和专家学者联名致信相关部门,提请在怒江水电开发中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吸收公众参与环评;同时应该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政策要求,“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两年过去了,据悉怒江水电开发的规划已经经过审批,但其环评报告信息仍未公之于众,而没有信息的公开公众就难以有效参与。我们坚持2005年公开信中提出的意见,即“这样重大的决策绕过公众参与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作出决策,将是缺乏民意基础的,难以经受住历史的检验”。

两年来,随着怒江水电工程准备工程的推进,缺乏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后果已经开始显现。以先期开展的六库电站移民工作为例,依据《人民网》发表的怒江州委领导2005年10月22日在中国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高层论坛上的讲话,六库电站移民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在充分尊重库区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134户、537人移民的实物核查和签约工作,所有库区群众支持和同意移民”。

然而实地调研却发现,由于新建移民房屋院落狭小,多数先期安置的六库电站移民不能再如过去一样开展传统的家庭养殖,当地农民家中一棵芒果树一年本可有400到500元的收入,可将被淹掉的芒果树一棵只赔偿200元人民币,这些都使当地少数民族原住民从而失去了重要的副业收入;同时一些移民对耕地占地补偿也有强烈意见。从目前的安置情况看,达到移民能维持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的要求,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扶贫是怒江水电开发的重要动因,而如果牺牲生态环境的结果,却造成怒江移民难以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甚至生活陷入困窘,也违背了政府对当地群众所作的建坝脱贫的郑重承诺。

主张怒江开发的另一个重要理由是促进替代东部煤电,但这一点同样需要认真求证。事实上,怒江水电开发的前景已经开始吸引高耗能产业落户怒江。根据《中国经济时报》2008年1月14日的报道,依据怒江州委、州政府提出的“矿电经济强州”的战略规划,“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动工兴建:兰铅一期10万吨电锌项目已建成投产,兰铅二期10万吨电锌、3万吨碳酸锶、16万吨尾气制酸项目和180万吨干法水泥项目前期工作已全面展开,泸水工业园区的高载能10万吨工业硅项目已开工建设,昆钢、云铜等企业集团也进入该州调研考察,谋求合作”。

应当认识到,怒江峡谷地处中缅边界的横断山脉腹地,与东部电力负荷中心相隔万水千山,电力东送势必要付出高昂成本;而通过高耗能产业就近消耗电能,有助于实现水电利益最大化,因此在当地建设高耗能产业的策略就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其必然性。同时,上述准备落户怒江的高耗能产业,多数属于废气、废渣、废水排放较重的行业,一旦全面上马,有可能对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严重损害。更为严重的是,电力东送必将由遍布山中的输电线来完成。而一座座往外送电的、建在峡谷之上的、世界自然遗产地境内的大铁架子将造成的后果,已经引起联合国世界遗产办的强烈关注。

我们认为,水电资源需要开发利用,但我们同时认为,水电开发必须考虑河流除水电资源外的多重功能,必须考虑生态和社会影响,并尽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减轻不利影响。而平衡各方利益的最好办法,是让社会充分了解水电开发的潜在影响,并参与避免和消除这些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自2005年以来,中国环境法规的完善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提供了新的法律基础。2006年2月14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首次提出在环评初期就应进行信息公开。该办法第八条要求,建设单位确定环评机构后7日内,应该向公众公告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等信息;其第九条明确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等相关信息。

如今怒江六库电站的移民等工作已经开始,但六库电站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否已经进行,该电站将引发什么环境和社会影响,究竟准备如何避免和缓解不利影响,大型水电开发对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的影响如何避免,公众依然无从确知。在此我们提请,怒江六库电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法律要求,依法公布其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信息,并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

作为怒江梯级水电开发的一级,六库电站与规划中的其它梯级相比规模最小。只有放到怒江梯级开发的规划中去看,其累积影响才能够得到充分认识。为此我们再次提请,公布怒江规划环评报告的相关信息,让公众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对其进行公开评议。

2004年中国水电装机容量跃居世界第一。2005年以来,中国水电开发的规模进一步扩大,2020年水电装机容量设定的规划目标是从2.5亿千瓦提高到2.9亿千瓦,几乎是2004年的3倍。随着史无前例的梯级开发的展开,金沙江、岷江、大渡河、雅砻江、嘉陵江、乌江、红水河、澜沧江等西部大河汹涌澎湃的激流,已经更多地被一连串高坝大库所取代,对河流生态、水生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景观资源造成的影响,常常是难以逆转的。而上述水电开发已经在西南一些地区引发高耗能产业的大规模膨胀,在严重污染排放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破坏的同时,又在人为制造巨量的能源需求,使西南地区重新陷入季节性能源短缺的困局。

中国西南的大江大河是生态敏感区,是重要水源区,不但对这一代人意义重大,而且也是子孙后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去年冬天在怒江六库边训练的将参加2008年奥运会的国家激流回旋皮划艇队的运动员们称,怒江是他们在中国野外冬天训练的最后的激流。

在河流生态面临严重威胁的历史性时刻,我们再次呼吁,遵循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方针,尽快改变当前封闭的水电开发决策程序,让利益相关方能够有效地知情、参与,在水电开发中对多种社会目标都给予适当地考虑,对受到损害的利益群体和生态环境给予足够的补偿,真正认真地考虑替代方案。惟其如此,才能实现对江河资源的公平、公开、科学、理性、可持续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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