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于《开放时代》2026年第2期
明清之际福建、广东交界地区及其邻近海域的政治局势与社会变迁,具有产生全国性影响的重要意义。正如陈寅恪所言,“自飞黄、大木(飞黄为郑芝龙号,大木为郑成功号——引者注)父子之后,闽海东南之地,至今三百余年,虽累经人事之迁易,然实以一隅系全国之轻重。治史之君子,溯源追始,究世变之所由,不可不于此点注意及之也”。[1]笔者曾以当时在该地域从事海上活动人群的身份及籍贯为中心,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些具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的社会角色和公共形象,是如何随着国家制度与地方社会的变迁,被型塑出来并发生变化的;而国家制度演变与地方社会治乱之间,又有明显的互动交融关系。[2]
其时国家制度与地方社会互动关系频繁调整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地方行政区划的重大变化。闽粤界邻地域将近一半的县份,都是在明代后期才设置的。地方行政区域的重新划分,固然反映了随着地方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政府控制的编户齐民在增加,地域社会有可能提供更多的行政运作资源,但在当时人看来,增设这么多县份的直接动机,主要还是在于应对地方上频繁发生的倭寇、海盗和山贼之乱。[3]万历十年至十三年(1582年至1585年)任潮州知府的郭子章,在任上所著《潮中杂记》中说:“澄海县,嘉靖间置,取海宇澄清之义也。故闽漳州之县,又曰海澄,皆此意也”。[4]澄海置县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海澄则在三年后建县,二县相隔不远,名称相若,创设年代接近,距郭子章到潮州履任不到二十年。《潮中杂记》将二者相提并论,将其置县原因均归结为朝廷期待“海宇澄清”的目的,说明当时人就已认为二县面临相近的社会问题,且有可以比较的内在逻辑脉络。
本文试图比较海澄与澄海建县的过程及社会历史背景,结合对海澄置县与“隆庆开海”关系的分析,讨论明清之际“闽海东南之地”能“以一隅系全国之轻重”的若干缘由,探讨从地方社会和日常生活理解传统时期国家制度变化的一些方法问题。
一、明代后期地方动荡的历史背景
明朝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但有明一代东南沿海民间的非法海上贸易活动始终未曾停止。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当时东南沿海地方官员和市舶太监出于稳定地方社会、增加军需供应和贪图贿赂等各种考虑,实际上也对这种状况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嘉靖皇帝即位之后,一度试图改变这种局面。嘉靖二年至嘉靖八年(1523年至1529年)一度停止广州市舶,嘉靖二十六年至嘉靖二十八年(1547年至1549年)间,提督浙闽海防军务的朱纨进剿宁波附近“下海通番”者聚集的双屿港,上疏揭发浙闽势家通倭谋利,又追击海上私商和葡萄牙人于闽粤界邻海域之走马溪,大获全胜。这一系列事件,正好发生于沿海地区商品货币关系空前发展,商人和地方势家力量增强,社会组织和社会权力结构正在“转型”的关键时期,从而加剧了该地域长达百年的“海盗”之患。正如嘉靖四十二年福建巡抚谭纶所奏:“今岂惟外夷,即本处鱼虾之利,与广东贩米之商,漳州白糖诸货,皆一切禁罢,则有无何所无通,衣食何所从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为盗也?”[5]
先看看月港周遭九龙江出海口一带的情况。朱纨在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的奏疏《增设县治以安地方事》中这样描述这一带地方的情形:
福建漳州府龙溪县月港地方,僻处海隅,遥通夷岛,生聚蕃盛,万有余家。以下海为生涯,以通番为常事,方且崛强负固,租赋不供,健讼构争,经年不决。若不预为之所虑,成化外之风。该巡海副使柯乔建议设县,盖欲立官师以寝奸宄之谋,敷治教以挽奇袤之俗。甚为有见。[6]
而万历《漳州府志》更记载了大量本地人“遥通夷岛”,“以下海为生涯,以通番为常事”的个案,略举数例如下:
(嘉靖)二十六年有佛郎机夷船载货在于浯屿地方货卖,漳泉贾人辄往贸易。巡海道柯乔、漳州知府卢璧、龙溪知县林松发兵攻夷船不得,通贩愈甚。时新设总督闽浙都御史朱纨厉禁,获通贩者九十余人,遣令旗、令牌行巡海道柯乔、都司卢镗,就教场悉斩之。
(嘉靖三十六年)是年冬有倭船泊于浯屿,寻去潮州澄海界登岸,袭陷黄冈土城,劫掠诏安县地方。至次年五月由沧泉奄至月港,焚烧九都人家殆尽,夺舟以去。
(嘉靖)三十七年海寇谢老、洪老(即洪迪珍——引者注)等诱倭三千余人,船泊浯屿,次年正月由渡浮宫,直抵月港,夺港中大船,散劫八九都珠浦及官屿等处。复归浯屿。
(嘉靖)三十八年二月,有倭寇数千自潮州来攻劫诏安、云霄、漳浦等处。三月由东厝岭抵月港八九都,转石马、福河、东洲、水头等处,夺舟流劫数月方去。
(嘉靖)三十九年正月,倭由同安来屯于三都,二月渡江,流劫丰田等处。至佛潭桥,复回至月港,屯于港口,至五月方去。[7]
上引诸例中,本地人或与“佛郎机夷船”贸易,或“诱倭”来犯,且“佛郎机夷船”和“倭寇”常常在月港、浯屿屯驻累月,其与当地百姓的关系非同一般,如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九都张维等二十四人共造一船,专一接济番舶”,引发所谓“二十四将”之乱[8];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谢老、洪迪珍等“诱倭”泊浯屿时,“浯屿诸恶少群往接济,络绎不绝,官府不能禁”[9]。浯屿在月港西南三十余公里,更接近九龙江出海口,嘉靖三十六年倭船先“泊于浯屿,寻去潮州澄海界登岸”,也可见两地关系之密切。其实当时海澄和澄海均尚未置县。
万历《漳州府志》还记载了其他许多外地“贼盗”来犯或本地治安不靖的故事,但除上引与“佛郎机夷船”和“倭寇”相关的记载外,这些事件的“贼首”基本上都不是后来设立的海澄县域内之人。唯一的例外,是嘉靖末年(1566年)的“二十四将”之乱。而这次影响深远的动乱事件,也是本地“土民”发动的一次大规模对抗:
(嘉靖)四十年正月内,月港二十四将反。巡海道邵楩、同知邓士元、县丞金璧往抚之。是年龙溪县二十三、四等都,并海沧、石美、乌礁等处土民俱反,参将杨缙率兵讨之。[10]
关于“二十四将”之乱,已有多位学者做过较为详细的研究。[11]据府志记载,这次动乱始于嘉靖三十六年张维等24名本地人造船接济番舶的举动,次年海道副使邵楩即派兵剿捕,终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张维被“斩首枭示”,前后达七八年之久。[12]究其原因,根本上还是由于朝廷“海禁”政策与地方海上活动传统的深刻矛盾,日本学者片山诚二郎更是将这次大规模动乱事件直接定义为“合资贸易商人团的叛乱”[13]。面临朝廷大兵围剿,本地人的避祸之策,仍然是逃亡海上:
月港私造双桅大船,不啻一二百艘,鼓泛洪波巨浪之中,远者倭国,近者暹罗、彭亨诸夷,无所不至,甚者沿边越境劫掠商民,非一日矣。今闻大兵将至,辄谋整船只,挈载妻子,欲往海岛澎湖等处避居。不者则屯聚外澳,俟兵退复回。又不者如去岁,横溃四出,流劫乡村,以摇动漳城,此虽风闻,然势所必至。[14]
“二十四将”之乱对地方社会的影响广泛而深远,正如前人研究所揭示的,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海澄置县和次年的“隆庆开海”,均与此有直接的关系。月港后来成为海澄县城所在,也是“隆庆开海”的唯一合法港口。
下面讨论澄海置县的背景。关于澄海置县以前韩江下游地域因所谓“倭寇”“海盗”之乱而引发社会秩序不稳的情况,笔者已经有较多的研究。[15]嘉靖《潮州府志》描述当时本地海患不止的三个原因,也多为研究者所引用:
一曰窝藏。谓沿海势要之家,为其渊薮,事觉则多方蔽护,以计脱免。一曰接济。谓黠民窥其乡道,载鱼米互相贸易,以瞻彼日用。一曰通番。谓闽粤滨海诸郡人驾双桅,挟私货,百十为群,往来东西洋,携诸番奇货,因而不靖肆抢掠。[16]
上述情况,与同属一个海上活动区域的九龙江下游,似乎没有太大差别。当地可与“二十四将”之乱相比的著名动乱事件,应该是更早时候的“夏岭之乱”:
(天顺三年)海寇黄于一、林乌铁等作乱,潮州知府周宣讨平之……周宣以奇计陷乌铁而诛之。于一等益肆乱,烧劫揭阳县治而下。夏岭等二十四村皆被胁从。当道檄宣捕贼,宣亲督兵,据险扎营凡七所,与贼相距四十余日,擒杀渠魁,余贼不敢出。宣谓盗魁既得,余可抚而下也。乃出榜令乡儒陈骥等入贼中张挂,而自诣贼营抚谕。各贼皆释甲罗拜乞降,且诉从贼非本心,皆出于被胁不得已。因遍历各村,放回被□男妇五十三名口,拘收大海船一百五十艘,抚过从良民一千二百三十七户。[17]
夏岭之民“以渔为业,出入风波岛屿之间,素不受有司约束”[18],参与此次动乱事件的“贼船”有三百余艘之多[19]。“夏岭之乱”平定之后,嘉靖末年海氛复起,在后来属于澄海县的地域范围内,几年之间下外莆都东湖人许朝光、鮀江都大井人魏朝义、大家井人陈世荣、鮀浦都月浦人林道乾、下外都上窖人许瑞、苏湾都南洋人朱良宝、苏湾都埭头人黄海如等先后起事[20],成为澄海建县的主要社会背景。与《漳州府志》基本上把“海寇”和“盗贼”记录为外地人的做法不同,在《澄海县志》作者笔下,这些作乱者均是“乡亲”。
二、置县的过程
据《明世宗实录》记载,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初设福建海澄、宁阳二县,以其地多盗故也”。[21]实际上,本地士民向官府和朝廷申请海澄置县,从嘉靖初年就已经开始了[22],嘉靖二十七年、二十八年、三十六年和四十三年本地士民和福建地方官员又接连呈请了四次[23],而最终成其事者,则是在京城听选的李英和陈銮两位低级胥吏。据崇祯《海澄县志》载:“四十三年巡海道周贤宣计擒巨魁张维等骈戮以殉,境内甫戡。时听选官李英、陈銮在都下相率叩阍,仍申设县之请”[24]。“李英,慷慨任事,在长安时与陈銮奏请建邑。澄地之列于望县,遂获安澜者,二人之力也。后为典史”[25]。可见,海澄设县与张维被戮,“二十四将”之乱最终平定直接相关,而正在京城(即《人物志》所谓的“长安”)的李英、陈銮因地位太低,只能以“叩阍”形式提出“设县之请”。值得关注的是,这两个“小人物”的举动引起朝廷关注和地方官员的支持,最终达成了目的:
有旨下闽当道议复。四十四年知府唐九德议割龙溪自一都至九都及二十八都之五图,并漳浦二十三都之九图,凑立一县。于是都御史汪道昆、御史王宗载咸具疏奏闻。有旨报可。[26]
从嘉靖初年开始,数十年间不断有海澄置县之议,但各级官员均意见不一,以致长期延宕。李英等之《请设县治疏》之所以能较快为朝廷和地方各级官员所接受,除了“二十四将”之乱平定后,地方社会秩序重建需求迫切这一因素之外,很重要的是,李英、陈銮出身基层椽吏,了解地方实情,洞察各级官府和官员的心理需求、思考方式和决策顾忌,针对置县问题多年议而不决的若干关键症结,作了贴近实际且具可操作性的回应:
或恐设县则官多民扰。臣缔思之,知县一员则海防同知可省也,丞簿典史则安边馆通判可省也,移彼易此,官不加征,民不加役矣。
或谓县分则役重,而龙溪附郭之邑,单薄不支。臣缔思之,自月港之徒倡乱至今,八澳数十里民不听役,赋不登输者,亦已数年矣。而龙溪未闻有停输并役之苦。今若增置一县,不过割龙溪、漳浦十分之一耳。龙溪尚有一百余图,漳浦不下五十余图,月港亦可足五十六图,未至丁赋之烦骈也。
或谓寇乱之方,狼心未息,绳之以法,恐其诛官杀吏,祸出不测。臣缔思之,月港之多乱,正坐官司隔远,威令不到尔。盖招亡集叛,千百为群者,非旬日可致,斩木揭竿,椎牛誓众者,非朝夕可期。况一邑之中,愿招者十尚八九,而倡乱者十仅二三。县治一设,则良民流窜于外者,皆还定故土,与乱孽参错而居,茍有叛萌,众必先知之,入告于官,群集而扑之,其亡可立待也,故设县之计,正所以治乱于未萌者也。
或谓兵荒之后,事且因循,月港既有海防同知,海沧又有安边馆通判,声势相荷,制驭有方,县治似不必设。臣缔思之,住剳衙门,官非久任,互换往来,真如傅□□视专官子民之责,施为委用,自不相侔。前官□□,已有明证。故先年金御史之疏,深咎其导□□□,近年江西御史段顾言条陈之疏,请设月□□□,而亦责安边馆之黩货起乱者,皆真诚之言也。
或谓兵荒民困,公私俱惫,设县重费,难以兴作。臣缔思之,岂不知今日官乏帑藏,民乏储蓄,但以民移郡邑,而田园地宅一概就荒,今若县成,而复归旧业,则食租僦赁,岁收全利。取所入之半,以为筑城之需,固人甘承而乐助也。况今海道周贤宣、知府唐九德公恕廉勤,民心爱戴,令其召民计议,复业之后殷富若干,土著之民殷富若干,照依赀业之厚薄,分派城工之多寡,登记簿籍,以次征收。又如市船贾舶,往往有税皆归于捕盗、牙家,当即布告,令其输税于官。又有海滨泥泊、河洲铺舍,亦宜估勘赁银津贴。纵令未敷,则二道批查各府县词讼内赃罚,以衬贴万分之一。则公私不废,而城邑可就矣。[27]
以上议论虽出于基层椽吏之手,但直抵问题要害,回应多方顾虑,因而很快被朝廷和各级官吏所接受。这个嘉靖四十三年以“扣阍”形式上呈,并“有旨下闽当道议复”的奏疏,次年即获漳州知府唐九德提出具体举措,并经福建巡抚汪道崑、巡按王宗载具疏奏闻,于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得到朝廷批准。月港从成化、弘治年间开始,逐渐发展为闽粤界邻地域重要的贸易港口,嘉靖三十年(1551年)朝廷在此地设靖海馆,嘉靖四十二年再改靖海馆为海防馆[28],长时间设有官府衙门,具有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故于朝廷批准置县次年,在知府唐九德的督率下,很快就完成了县城建设、官署修筑、县界划定和地方秩序的整顿。由此亦可见李英等称赞唐九德“公恕廉勤,民心爱戴”,所言不虚:
隆庆元年,唐守恭履海上,定基鸠工。不移时县治告成,辖三坊五里。东抵镇海卫界,西抵龙溪县界,广八十里;南抵漳浦界,北抵同安界,连海袤五十里……向故盗薮也,置邑非久,而衣冠文物殷赈,外区骎骎度骅骝□矣。[29]
与海澄相比,广东澄海建县的实际过程就显得曲折很多。据《明世宗实录》载,澄海置县由于两广总督(“提督两广”指的是执掌,不是职务——引者注)张臬和纪功御史段顾言的建言:
(嘉靖四十二年正月)丁未提督两广都御史张臬、纪功御史段顾言,各条陈广东善后事宜,户部覆行三事。
一潮州海阳之辟望为倭奴入寇门户,宜设一全县,以增潮南之藩篱,应割都图者七。潮阳之㳚水宜设裁减一县,以控扼海丰、惠来、长乐三县之要冲,应割都图者四。
……
上允行。乃设澄海县于辟望所,普宁县于㳚水。[30]
而《澄海县志》则将澄海置县的缘起,归结到“父老曾栋等议善后之策”的提议:
彼时海氛不靖,蹂躏七都之地,民无城郭可依。官兵远不及援,坐受荼毒。而山寇张琏、林朝曦诸酋复阴相连结,内外夹驱,民益不堪,相率奔窜,七都之地荒墟矣。门户既撤,堂奥孤危,全潮俱警,督府张公臬率师征讨山酋,扑灭海寇,招安地方。甫靖,父老曾栋等议善后之策,奏割七都,置县于下外辟望村弹压之,为郡南障蔽。[31]
与海澄置县前已有月港这样设有官府衙门的港口聚落不同,澄海原为“民无城郭可依”之地,虽然建县初始就确定“置县于下外辟望村”,并开始建筑城墙,但直至万历初年,“官此者来无定居,或蓬州,或樟林,或冠陇。至今(清康熙初年——引者注)土人尤能言之”。[32]蓬州、樟林和冠陇分别位于辟望村的南面、北面和西面,相距数十里,实际上“初澄海设令,多侨寓郡城”[33],这些地方也只是其临时办公处所。隆庆二年(1568年)海澄举人蔡楠就任澄海知县,仍居住于冠陇乡:
蔡楠,福建海澄举人,隆庆戊辰任。恤里役,尊耆爱士。初澄海无县治官署,令此者视事无长居。楠见冠陇乡山川秀异,俗多冠盖,故莅事其地,即于神山下建宇居之。又建书院祀考亭,以考亭曾过化也,并置祀田,岁租所入为春秋祭资。又于祠傍立乡约所,日与诸生课文讲学,率百姓宣圣谕六条,一时爱戴,升崖州知州去后,诸生立木主配祀考亭侧。[34]
隆庆五年(1571年)在蔡楠主持下,辟望村的县城建设重新启动,但一年后城墙刚初具规模,“方议继建学宫,及公府、官属之署”,蔡楠就奉调琼州府崖州知州[35],后续工程又停了下来。直至万历三年(1575年),澄海县署才在知县左承芳主持下落成:
左承芳,福建宁德县岁贡。悃愊无华,而经纬措施井井,有惠爱于民。初澄海设令,多侨寓郡城,承芳携家口独住县治,以示固守。时海寇林凤突薄城下,承芳率众登陴欲击之,寇遁。民知可守,因立街衢,辟草莱,定里役,建县治。去弊兴利,爱民恤军,有循吏风。[36]
而学宫则等到万历五年(1577年),在知县顾奕建任上才修建。[37]其时距澄海置县已过去十二年。相较海澄置县,澄海建县的经历要曲折缓慢许多。
三、海澄置县与“隆庆开海”
关于“隆庆开海”的过程及其历史影响,已有诸多详细的研究。[38]有学者认为:“明朝于隆庆元年(1567)在漳州月港实施设关开海政策,这对于被称为‘祖宗定制’的‘海禁’政策而言,可谓重大变革,这一政策有效促进了中国市场与世界市场的相互街接……月港开放有力带动了晚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隆庆月港的开放仍极大地释放了中国商民的活力,使晚明时期的中国市场与世界市场顺利衔接而相互促进,它无疑是明朝海外贸易政策的重大变革。”[39]是为目前学术界所接受的一般看法。
有意思的是,这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制度转变,在实录、政书和当时的其他官方文献中均无记载,而唯一的直接记录者是不愿为官的本地乡居举人张燮。万历年间,张燮应海澄县令陶镕、漳州府司理萧基和漳州府督粮通判王起宗之请,编纂作为海外通商指南的著作《东西洋考》。该书简单记载“隆庆开海”这一重要政策改变,基本上把“开海禁”视为与“奏设海澄县治”相联系的一个地方性事件:
四十四年,奏设海澄县治。其明年,隆庆改元,福建巡抚御史涂泽民请开海禁,准贩东西二洋。盖东洋若吕宋、苏禄诸国,西洋若交趾、占城、暹罗诸国,皆我羁縻外臣,无侵叛。而特严禁贩倭奴者,比于通番接济之例。此商舶之大原也。[40]
海澄著名士大夫,后官至太仆少卿的周起元在该书序言中,则谈到“开海禁”之后繁荣的通商贸易情形,他的视野似乎更关注这次政策改变的全国性影响:
我穆庙时除贩夷之律,于是五方之贾,熙熙水国,刳艅艎,分市东西路。其捆载珍奇,故异物不足述,而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千万。公私并赖,其殆天子之南库也。[41]
无论如何,“置县”与“开海”两件事情是联系在一起的,前者更多地属于地方性事务,而后者更具全国性影响,但二者实为一体。万历年间福建巡抚许孚远在其《疏通海禁疏》中就这样援引“海澄县番商李福等”的连名呈文:
本县僻处海滨,田受咸水,多荒少熟,民业全在舟贩,赋役俯仰是资。往年海禁严绝,人民倡乱,幸蒙院、道题请建县通商,数十年来,饷足民安。[42]
可见,在普通的商船户看来,“建县通商”也是同一件事。
开海二十多年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朝廷下令将设于月港的海防馆改为督饷馆,专责出洋船税的征收。[43]根据《东西洋考》记载,隆庆六年(1572年)海澄饷税仅有3000两,万历三年为6000两,万历四年(1576年)开始超过10000两,万历二十一年增加到20000多两,设督饷馆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一度达到29000多两,此后一直保持在20000两以上。[44]置县后合法贸易的发展可见一斑。
明代后期“海澄置县”与“隆庆开海”的过程,为理解传统时期地域社会的变迁,提供了诸多充满历史辩证法的启示。
首先,传统中国许多具有深远意义的制度变化,常常是通过长期且曲折的自下而上的过程达致的。自嘉靖初年开始,数十年间月港周边地区民众不断有设县的建议,最后推动成其事者,还是李英和周銮这两位正在京城听选,但敢于“扣阍”的低层胥吏;而澄海建县的建议最初由“父老曾栋等”提出,虽说很快得到朝廷批准,但用了十多年时间才建成县城、衙署和学宫;至于“开海禁”更是上百年间闽粤界邻地域众多海上活动人群的强烈愿望,终于借助海澄设县而有限度解禁,进而因为朝廷典章制度的改变,影响整个国家的历史进程。
其次,历史当事人在亲历某一过程的时候,实际上并未感觉到如同日常生活一部分的举措所蕴含或可能产生的重大意义。不管是李英、周銮等基层椽吏和曾栋这些普通百姓,或是汪道崑、张臬、王宗载和段顾言等高层官员,当他们提出建县、开海之类的建议时,其实主要是为了应对日常生活和行政实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当事人一般不会想到,其所言所行的某些内容,会有后来史学研究者或历史教科书所描述的那么深远的社会影响和历史意义。
再次,许多具有“国际意义”的重要事件,开始很可能只是源于偏远地方社会的实际生活需求。“隆庆开海”发生于欧洲殖民者向东方扩张,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正在形成,特别是原产美洲西班牙殖民地的白银,通过阿卡普尔科至马尼拉航线大量流向亚洲的前夕,其历史影响可以说是世界性的。但对于中国东南一条普通溪流入海处附近的月港百姓来说,他们希望朝廷开海,只是为了延续上千年来祖祖辈辈“讨海”为生的生计模式,让日常的实际生活需求和惯习“合法化”。
又次,由于海上贸易和交往的网络特质,一个节点上的故事可能全息地反映并影响了整个网络的生态变化。在传统东亚海上贸易的整个网络中,月港只是其无数节点之一,但由于海上活动的流动性和跨国特质,月港开海实际上意味着整个东南沿海地区海上贸易都因此得益,众多“以海为生”的普通民众的生活也可能因此发生重大变化,由此也就对整个东亚海上活动的形态和性质产生广泛且深刻的影响。隆庆之后,有关所谓“倭寇”和“海盗”的记录明显减少,以郑芝龙、郑成功家族为代表的亦商亦官的带有某种垄断性质的海上势力集团迅速兴起,这些亦可视为“隆庆开海”的结果。
还有,朝廷的“管理”,往往意味着曾被官府禁止的民间惯习的“合法化”。从嘉靖九年(1530年)开始,官府针对海上活动,将巡海道移到漳州,并先后在九龙江入海口周边设立过安边馆(嘉靖九年)、靖海馆(嘉靖三十年)、海防馆(嘉靖四十二年)和督饷馆(万历二十一年),原本的目的是为加强对沿海百姓和海上活动的管制,但收效甚微,“倭寇”“海盗”的活动反而越禁越盛。“隆庆开海”之后,海防馆的功能就由打击走私贸易转变为征收商船饷税。顾名思义,督饷馆的设立,更是以发放商引、征收饷税、对进出口商船进行检验和监督为主要目的。随着朝廷管理机构及其职能的逐步变化,原本被“管理”的不合法的海上贸易行为,终于“合法化”了。
四、澄海置县与安置“盗贼”
关于明代后期韩江中下游地域行政区划变化与安置受招安“盗贼”的关系,笔者有过专门的讨论。[45]当时地方上“民”“盗”不分,加之“官府苦于地方多事,兵力不暇”[46],地方官府对于“盗贼”往往采取“招抚”的做法,即不再追究为首者和协从者的责任,甚至对为首者封官赐爵。而最重要的是,在沿海地区指定适当地点“安插”这些“抚民”(民间常称之为“抚贼”或“抚盗”[47]),使之成为王朝的“编户齐民”。其实,安置这些尚未解除武装的有组织的“海盗”“山贼”上岸或下山定居,也是当时新设多个州县的目的之一。
建县早期行政秩序和社会秩序均尚未稳定的澄海,也同样要面对如何安置“抚民”的问题。这是其与同时期海上贸易正兴旺发展的海澄县相较,又一个很明显的差别。
澄海下外莆都东湖乡“盗贼”许朝光受抚事,就是一件极富象征意义的事件。许朝光本姓谢,被大海盗许栋收为养子后改姓许。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许朝光杀许栋而尽领其众,“分据潮阳牛田洋,算舟征赋”,“沿海焚劫日炽”。嘉靖四十二年许朝光接受招抚,其过程充分展示了其时地方上“官”“民”“盗”之间的奇特关系:
嘉靖四十二年本府捕馆始倡招安策,朝光听招。欲召之入见,朝光要言曰:能听朝光即入,不听不入。朝光入毋闭诸城门,毋斥去左右,毋禁左右不得持兵器。诸城门俱守用朝光之人。入当宴以殊礼,陪以县佐首领官,宴罢即出,毋令谒府道。当事者一一许之。
乃驾船数十艘沂流上,旌旗蔽空,甲光耀日。舣舟老鸦洲,跨高马,佩长剑,其党数百人翼之入城,受宴出。
于是,朝光知官司之莫谁何也,遂为安居长久计。筑寨南澳山之隆澳,山久荒秽,多鬼怪,居之多病疫,乃内徙筑寨东湖。朝光虽听招,仍四出剽掠无虚日。分遣头目驾巨舰屯牛田洋,盘问船只,不问大小,俱勒纳银,然后给与票照,方敢来往生理,名曰“报水”。
后以杀倭报效军门,加以镇抚名色。[48]
可见,许朝光把被召入城见官变成一次大规模的武装示威行动,其接受招抚后回到家乡,“内徙筑寨东湖”,也是自己随心所欲选择的结果。而原来所从事的剽劫抢掠勾当仍得以继续,勒索往来船只“报水”的牛田洋,在澄海置县后,也部分划归该县的地域范围。
拥有强大武装,原来已经习惯于反官府和反社会活动的“抚民”,受抚初期往往保持亦民亦盗的生活方式,常有再次反叛为盗的情况发生。隆庆年间安插曾一本集团,就展现了这个过程的复杂和困难所在。曾一本原为海阳县薛陇乡人,早年追随大海盗吴平,嘉靖末年吴平在南澳岛的城寨被官军攻破,曾一本集其残部,先侵寇广东西部的高州和雷州一带,扩张势力后再度回到潮州沿海,“四出剽掠,潮、揭受祸最酷”。招安过程曲折而短暂:
隆庆元年七月赴府告招安,官司许之。又惧官司绐己也,欲得文官质,官司难焉。遂大举众,计欲薄府城取质。(澄海)知县张璇不虞贼之入也,谒府,舟还至老鸦洲,被执去。于是招之下浍,仍释知县归,在贼近有三月云。既而一本复叛,之南澳,据吴平旧窠,杀掳参将缪印等官兵数多,屡年不能平。[49]
曾一本是自己到官府要求招安的,为安插事绑架澄海知县为人质达三个月之久,被安插于潮阳下浍地方也只有三个月,又再次造反。此事终于惊动朝廷,两年以后,在广东、福建两省会剿之下,曾一本蹈海死,由其舅许瑞继续统领残部。
开始时许瑞主要活跃于广州和惠州沿海,其时广州海面尚有其他多股“盗贼”活动,官兵屡剿屡败,“乃招瑞杀贼立功,瑞邀击诸贼,大破之,无一生脱者。军门嘉赏瑞,遣回潮听招”,事在隆庆四年(1570年)前后。初拟安插许瑞于潮阳白土地方,结果“士夫、百姓控于其令,极言不便。其令为白道、府,遂罢”。[50]当事者又议改安插许瑞于澄海县夏岭地方,即天顺年间二十四村作乱之处。澄海知县蔡楠亦上书痛陈利害,表示反对:
议及澄海夏岭,蔡楠上书,言夏岭原系革除,不可复插法外之民。言澄方里不能六十,莫应敷虎咆于东,朱良宝鸱张于北,魏朝义蝮螫于西,仅空南之一方耳。复插许瑞夏岭,则四面皆敌,民何以立,官何以理?[51]
蔡楠所谓“莫应敷虎咆于东,朱良宝鸱张于北,魏朝义蝮螫于西”一句,确为其时澄海县城周边之实际情形。莫应敷所统为许朝光旧部,所据之东湖寨在澄海县城东面,而魏朝义、朱良宝两班人马也是嘉靖、隆庆年间招抚“安插”的。蔡楠“其言剀切,道府不能夺也,夏岭之议遂寝”。当时许瑞屯舟于牛田洋待官司议安插地,久候不决,遂强行入居附近的溪东寨。溪东寨迫近另一“海盗”首领魏朝义的安插之地大井,结果两个“海盗”集团“争海利,相仇杀”,最后以许瑞的败亡而告终。[52]
魏朝义原来就是澄海鮀浦都大井村人,为盗后在本村筑寨与官兵抗争,“焚烧屠戳,所至如洗”。后被招安,就地安插。招安后,除上述与许瑞一党火并事外,据说对官府颇为效顺:
督所部防捍地方,鮀浦左右赖无它虞。道府常檄使捕盗,捕无不获,获无不真,未尝枉一平民,公论归美。而里中恶少恶其害己也,常飞语中伤之。赖道府知察,得全腰领。[53]
而朱良宝的下场就大不一样了。朱良宝原为澄海县南洋乡人,先从乡人王伯宣为盗,伯宣死,辅助其子王若鲁以叛。后惧官兵围剿,缚若鲁献以赎罪,因告招安,结寨南洋。招安后劫掠如故,与林道乾并称“林朱”:
其为祸最惨者,林朱也。官府苦于地方多事,并力不暇,准其告招。招之后……林朱则报水杀人如故。民甚苦之,然不敢声其冤,盖惧二酋声则丧身灭门之祸,不旋踵而至者。[54]
隆庆五年官府发兵进攻南洋寨,半路为朱良宝截击,“杀之几尽”[55]。万历元年(1573年)朱良宝率军进攻广东西部沿海的阳江县,被官兵击退,又回守南洋寨。万历二年(1574年)官府再发大兵进剿,几次惨败之后终于攻下南洋,朱良宝死于刃下。
综上所述,从嘉靖四十二年至隆庆四年的短短八年时间里,澄海县方圆不足百里的地域范围内,先后招抚“安插”过许朝光、魏朝义、朱良宝、许瑞等四个大的“海盗”集团,还有被招安到别县的曾一本绑架澄海知县达三月之久。加上官府安插的其他较小的“盗贼”团伙[56]和参加海盗后被官府零散“给票回籍”定居的人,当时澄海几乎随处可见这些“法外之民”。
从总的趋势看,不管经历多少曲折,这些“抚贼”中多数人最后总要成为一般民户,如朱良宝占据的南洋寨被官军攻破后,“魏朝义、莫应敷闻之,相率毁巢,散其党乞降。许之”[57]。许瑞死后,“头目林奇才领其众,后不知所终”[58]。许多大“海盗”集团在其首领死后几年,所谓“贼众”往往都“不知所终”。当然不排除他们投靠别的“海盗”集团的可能性,但更大的可能是定居下来,终于成为“编户齐民”。只是,从“抚贼” “抚民”到一般民户的过程曲折而艰难,一方面是“海盗”变成“抚民”后,可能对安插地原有的社会秩序和权力结构造成重大冲击;另一方面,与“海盗”成为“抚民”的过程同时发生的,还有许多一般的民户因为种种原因又不断沦为“盗贼”。到明清之际王朝更替,政治统治的“正统性”变得模糊的时候,这个过程就变得更加复杂了。
澄海置县之后未能和海澄一样,很快发展成为有影响力的海上贸易中心,不是因为本地缺乏海上贸易的传统和实际需求,而是由于韩江入海口外南澳岛的存在。永乐之后,南澳即被朝廷弃守,这个“海外荒岛”一直是“倭寇”“海盗”集团和亚欧各国走私船只活动的著名口岸,明末清初郑芝龙、郑成功家族集团更是经营该岛数十年,与澳门、长崎、马尼拉和巴达维亚(今雅加达)都有生意往来。这样一来,地方社会对澄海置县后再建一个“合法”贸易中心的期待并不迫切,而朝廷似乎从未考虑在南澳附近地域再有一个贸易港口的可能。反而一直到清代康熙年间,澄海及周边数县经常要担负安顿从南澳等海岛招安的“抚民”的责任。直至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廷“开海禁”后,韩江流域的海上贸易中心才转移到澄海县的樟林港,樟林最终发展为中国东南沿海最重要的近海帆船贸易口岸之一。[59]
五、结语
笔者一直以为,若将“区域”理解为一种社会史的分析工具,“区域”的界邻地区往往自成一个区域。正如本文力图展现的,在闽粤界邻的沿海地区和众多海岛之间,由于明清时期海上活动人群的流动、交往与上岸定居,也由于他们与朝廷、官府和官兵互动过程所产生的许多具有共同特性的问题,实际上也呈现出自成一个“区域”的某些特质。海澄与澄海设县的背景相若,时间相近,得名都是出于朝廷期待“海宇澄清”的愿望,在其间活动并产生重要影响的是同样的人群,因而将这两个县份置于同一区域发展脉络中进行比较研究,应该是可行且有价值的。
本文第三部分已试图结合对“置县”与“开海”关系具体史实的讨论,提出若干具有方法论倾向的观点。这里还想强调的是,海澄与澄海在朝廷批准设县以后,各自发展历程的明显差异,实际上与超越两个县份的更大地域的文化差异可能有某些不直接但更深沉的关系,而不仅仅是因为朝廷和官府在两地实施的政策举措有所不同。这种文化差异,常常在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和人际交往网络中,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所以,当我们强调“区域”的界邻地区往往自成一个区域时,也还是要大道自然地、辩证地关注原来那个“区域”长期存在的理由。
参考文献、注释
[1]陈寅恪:《柳如是别传》中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727页。
[2]陈春声:《明代海上活动人群的身份与籍贯问题——以金门及邻近海域“海盗”的研究为中心》,载陈春声、陈东有(主编):《杨国桢教授治史五十年纪念文集》,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3]陈春声:《从“倭乱”到“迁海”——明末清初潮州地方动乱与乡村社会变迁》,载《明清论丛》第2辑,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版。
[4]郭子章:《潮中杂记》卷1,《郡县释名》,潮州市地方志办公室2003年重印本,第9页。
[5]谭纶:《谭襄敏公奏议》卷2,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刻本,第54页。
[6]朱纨:《甓余杂集》卷3,《章疏二》,载《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七八·别集类》。
[7]万历《漳州府志》卷12,《兵乱》。
[8]万历《漳州府志》卷30,《海澄县·兵乱》。
[9]康熙《海澄县志》卷20,《丛谈志》。
[10]万历《漳州府志》卷12,《兵乱》。
[11]片山诚二郞(著):《明代私人海上贸易的发展与漳州月港——月港“二十四将”的叛乱》,载《暨南史学》第2辑,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王日根、黄友泉:《海洋区域治理视域下的月港“二十四将”叛乱》,载《江海学刊》2012年第5期;李贤强、吴宏岐:《明代福建月港“二十四将”叛乱与设县问题再研究》,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7年第2期;黄友泉:《再论明代福建月港“二十四将”叛乱及海澄设县——对李贤强、吴宏岐两位先生的回应》,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9年第2期。
[12]万历《漳州府志》卷30,《海澄县·兵乱》。
[13]片山诚二郞(著):《明代私人海上贸易的发展与漳州月港——月港“二十四将”的叛乱》。
[14]谢彬:《剿抚事宜议》,载崇祯《海澄县志》卷19,《艺文志四》。
[15]陈春声:《地方故事与国家历史——韩江中下游地域的社会变迁》,北京:三联书店2021年版。
[16]嘉靖《潮州府志》卷1,《地理志》。
[17]嘉靖《广东通志》卷66,《外志三·海寇》。
[18]李龄:《李宫詹文集》,《赠郡守陈侯荣擢序》,载《潮州耆旧集》卷1,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刻本,第13页。
[19]嘉靖《广东通志》卷66,《外志三·海寇》。
[20]康熙《澄海县志》卷19,《海氛》。
[21]《明世宗实录》卷566,《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甲午》。
[22]崇祯《海澄县志》卷1,《舆地志·建置沿革·明李英请置县治疏》。
[23]李贤强、吴宏岐:《明代福建月港“二十四将”叛乱与设县问题再研究》。
[24]崇祯《海澄县志》卷1,《舆地志·建置沿革》。
[25]崇祯《海澄县志》卷9,《人物志二·椽吏》。
[26]崇祯《海澄县志》卷1,《舆地志·建置沿革》。
[27]崇祯《海澄县志》卷1,《舆地志·建置沿革·明李英请置县治疏》。文中个别字句因原书印刷不清而缺损者,依康熙《海澄县志》卷1所录该疏补正。康熙《海澄县志》卷1《舆地志·建置》和乾隆《海澄县志》卷21《艺文志》均录有《明李英请置县治疏》,但删节甚多。
[28]李金明:《明代后期海澄月港的开禁与督饷馆的设置》,载《海交史研究》1991年第2期。
[29]崇祯《海澄县志》卷1,《舆地志·建置沿革》。
[30]《明世宗实录》卷517,《嘉靖四十二年正月》。
[31]康熙《澄海县志》卷2,《建置》。
[32]康熙《澄海县志》卷首,《自序》。
[33]康熙《澄海县志》卷13,《名宦》。
[34]同上。
[35]林大春:《建澄海县城碑记》,载康熙《澄海县志》卷4,《城池》。
[36]顺治《潮州府志》卷1,《地书部·建置》;康熙《澄海县志》卷13,《名宦》。
[37]顺治《潮州府志》卷1,《地书部·建置》。
[38]陈自强:《论明代漳州月港的历史地位》,载《海交史研究》1983年第1期;李金明:《明代后期海澄月港的开禁与督饷馆的设置》;陈尚胜:《论明朝月港开放的局限性》,载《海交史研究》1996年第1期;郑有国、苏文菁:《明代中后期中国东南沿海与世界贸易体系——兼论月港“准贩东西洋”的意义》,载《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陈博翼:《从月港到安海——泛海寇秩序与西荷冲突背景下的港口转移》,载《全球史评论》第12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
[39]陈尚胜:《隆庆开海:明朝海外贸易政策的重大变革》,载《人民论坛》2018年第30期。
[40]张燮:《东西洋考》卷7,《饷税考》,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刻本,第1—2页。
[41]周起元:《〈东西洋考〉序》,载张燮:《东西洋考》卷首。
[42]许孚远:《敬和堂集》圣部,《疏通海禁疏》,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刻本,第20页。
[43]李金明:《明代后期海澄月港的开禁与督饷馆的设置》。
[44]张燮:《东西洋考》卷7,《饷税考》;王日根、苏惠萍:《隆庆开海与福建海洋区域贸易的国际化》,载赵轶峰、万明(主编):《世界大变迁视角下的明代中国——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45]陈春声:《从“倭乱”到“迁海”——明末清初潮州地方动乱与乡村社会变迁》《地方故事与国家历史——韩江中下游地域的社会变迁》。
[46]郭子章:《潮中杂记》卷11,《国朝平寇考下》。
[47]陈天资:《东里志》卷2,《境事志·灾异》;郭子章:《潮中杂记》卷10,《国朝平寇考上》。
[48]康熙《澄海县志》卷19,《海氛》。
[49]同上。
[50]同上。
[51]同上。
[52]同上。
[53]同上。
[54]郭子章:《潮中杂记》卷11,《国朝平寇考下》。
[55]康熙《澄海县志》卷19,《海氛》。
[56]较小的“盗贼”团伙被招安的例子,如隆庆元年澄海大家井民陈世荣、余乾仁、连思恭等作乱,官府发兵进剿,“官兵擒斩首从贼连思恭、陈世业等二百二十二颗。余乾仁等残党负伤奔入大山避命,告称岁饥乏食,愚民无知,致干法纪,乞命招安。委潮阳县县丞丰汝登抚定,回还原土安插复业”。郭子章:《潮中杂记》卷11,《国朝平寇考下》。
[57]顺治《潮州府志》卷7,《兵事部·朱良宝林道乾之变》。
[58]康熙《澄海县志》卷19,《海氛》。
[59]陈春声:《地方故事与国家历史——韩江中下游地域的社会变迁》。
陈春声:中山大学历史学系、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