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让梨为世人熟知,各种版本的故事更是令人眼花缭乱。所谓“誉满天下,谤满天下”,孔融让梨因《三字经》的流传而广为人知,但也遭受诸多批评。有论者讲述美国版让梨,更有甚者搬出罗尔斯的正义论、温尼科特的真实自体与虚假自体人格观等西方理论予以阐释。[1]古人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任何对孔融让梨的演绎、解释都需以确定的故事为依据,追溯故事的确定性是解决让梨问题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
孔融让梨故事见于《世说新语》《三国志》《后汉书》等书。《世说新语·言语第二》载孔融访李膺事,刘孝标注释中引《融别传》曰:“融四岁,与兄食梨,辄引小者。人问其故,答曰:‘小儿,法当取小者。’”[2]杨勇先生的《世说新语校笺》、余嘉锡先生的《世说新语笺疏》和徐震堮先生的《世说新语校笺》等代表性著作于此皆无分歧。[3]此处的“引”解释为“取”,亦无争论。据《融别传》,此事命名为“孔融食梨”更为妥当。《后汉书》和《三国志》对让梨一事的记载与此相差无多。《后汉书·孔融传》云“融幼有异才”,唐人李贤等注云:“《融家传》曰:兄弟七人,融第六,幼有自然之性。年四岁时,每与诸兄共食梨,融辄引小者。大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4]近人卢弼的《三国志集解》也在“融幼有异才”下注释:“《融家传》曰:兄弟七人,融第六,幼有自然之性。年四岁时,每与诸兄共食梨,融辄引小者。大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5]非常明显,孔融让梨一事,李贤等注的《后汉书》和卢弼集注的《三国志》一字不差。此处不考证诸书之间的关系,可以肯定的是,让梨故事源于《融别传》《融家传》,其表述高度一致。据裴媛媛博士的《汉末六朝杂传提要》,清人章宗源、侯康、姚振宗认为诸书征引的《融别传》《融家传》即《孔融别传》《孔融家传》,二者实为一书。[6]《隋书·经籍志》收录《孔氏家传》而未见《孔融别传》,暂且不论《孔氏家传》是否独立于《孔融别传》,《孔融别传》早已轶失,为清人《隋书·经籍志考证》补录。[7]由此可知,孔融让梨原为孔融食梨,其原始出处为《孔融别传》,故事版本的源头是确定且唯一的。
回到故事本身,显而易见,三个版本的孔融食梨没有实质性区别,大意谓孔融四岁时,与兄弟分梨,常常取小的食用。为何如此?他的解释是:我是小孩子,应当拿小梨。“辄”字当为“总是”“每次”之意。由此可知,孔融让梨并非一次性行为,而是前后多次,每次都主动拿小梨,即取食小梨是日常性行为。更为重要的是,“法当取小者”中的“法”如何解释,这是孔融让梨诸多批评中的核心问题。据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先生主编的《故训汇纂》,“法”的注项多达143个。[8]按照孔融的说法,梨有大小,诸兄分食,应该按照年龄大小而分配梨的大小。“法”可以理解为梨子的分配方法,引申为分梨的规则,也可以视为分梨规则的理据。当然,在上述文献中看不到孔融手握分梨大权,也难以窥见取梨的先后顺序,但都不妨碍将孔融的分法称为孔融分梨法。
依据孔融分梨法,“法当取小者”表面为年龄大则食大梨,实则为年龄大者食量大,或者说年龄大者对食物的需求亦大,因而当食梨大者,反之亦然,各取所需,各得其所,这就是“自然之性”。孔融根据不同年龄的生理需求分配梨子,“法”不过是遵从“自然之性”,用朱熹的解释则是“法者,天理之当然者也”。[9]“自然之性”和“天理之当然者”均可理解为年龄与食量的正向关联,由年龄而食量,这是孔融分梨法的核心理据。
孔融食梨出现在《世说新语》的言语篇,据张万起、刘尚慈先生的《世说新语译注》,所谓言语是“士大夫在应对辞令方面,努力追求语言的简约机巧而意味深长,哲理精微而内涵丰富”。[10]言语篇并未收录孔融食梨,刘孝标在“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故事的注释中引用,佐证孔融的才思敏捷、应对机智。李贤等人注的《后汉书》和卢弼的《三国志集解》则用此事证明孔融“幼有异才”。言语也好,异才也罢,食梨或分梨的价值意蕴皆不明显。宋人编著《三字经》,重述孔融食梨故事,将“引”与“取”改为“让”,宣扬孔融让梨“弟于长,宜先知”,强调儒家伦常,流传至今。据《隋书·经籍志》,所谓杂传,“推其本源,盖亦史官之末事也”,程千帆先生发扬了这一论断,“别传者,盖本对史传而言,及后史无传而仅有私撰之传者”,[11]简言之,别传与史传迥然有别。据此,辛志峰先生认为别传“政治色彩不甚明显,也没有儒家规范下的教化、规训色彩”。[12]或因如此,孔融食梨出现在言语篇而不是重在宣扬儒家仁义礼智、忠孝节义的德行篇。不难看出,孔融食梨,由“引”、“取”到“让”,由自然之性到儒家教化,这一转变不可谓不大。
将孔融食梨重述为孔融让梨,赋予谦让、孝悌等各种意义与价值,宋人的做法可谓“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范例。食梨故事当然可以反复讲述与阐释,也有不言自明的日常生活经验作为前提,但是否苛求了呢?毕竟,不是人人都如孔融之早慧,有“异才”和“自然之性”且答对机巧。更为重要的是,后世对孔融让梨的演绎与解读是否离故事本身越来越远了呢?或许,这正是孔融让梨的魅力。回望故事的本来面目之后,我们是否应该思考在新时代如何讲述这个故事?
[1] 相关论文参见;蔡真妮:《美国版“孔融让梨”》,《小学教育研究》2011年第18期;心路独舞:《孔融让梨遭遇美国孩子》,《基础教育论坛》2015年第29期;孙贵颂:《孔融让梨与罗尔斯分粥》,《前线》2019年第1期;王礼军:《真、假自体对“孔融让梨”新诠释及其教育启示》,《基础教育》2015年第5期。
[2] 张万起、刘尚慈:《世说新语译注》,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46页。
[3] 参见杨勇:《世说新语校笺》,中华书局2019年版,第55页;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61页;徐震堮:《世说新语校笺》,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1页。
[4] 《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261页。
[5] 《三国志集解》,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157页。
[6] 裴媛媛:《汉末六朝杂传提要》,曲阜师范大学博士毕业论文,2012年,第12—13页。
[7] 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中华书局2021年版,第421页。
[8] 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主编:《故训汇纂》,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237—1238页。
[9]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381页。
[10] 张万起、刘尚慈:《世说新语译注》,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44页。
[11] 程千帆:《闲堂文薮》,齐鲁书社1984年版,第163—164页。
[12] 辛志峰:《三国杂传研究》,山东师范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15年,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