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神话作为人类最早的历史记忆和文化载体之一,是人类发展史上流传至今的重要文化遗产。中国各民族共同创造的神话体系包含文献神话、口头神话、文物器物神话、民俗神话等多种形态,其内容博大精深,数量极其丰富,其价值判断呈现出多维度与多样性特征。挖掘其遗产价值,可选择三个方面展开:通过神话叙事的真实性与丰富性,考察其在中华文明探源中的证据价值;基于神话的资料学意义、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及民族文化认同功能,考察其在培育文化自信中的史料价值;通过神话的可阐释性、叙事的动态性、对后世文类的影响,考察其在推进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的应用价值。
作者:王宪昭,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文学院教授
摘自:《文学遗产》2025年第4期
本文载《社会科学文摘》2025年第12期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无论是中华民族漫长历史进程中传承至今的物质文化遗产,还是积淀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具有极其丰富的内容与形式。其中,产生早、流传长、分布广的神话就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文类。神话产生于文字出现之前,是人类文明进程中不断传承发展的语言艺术,也是一种综合性艺术;既是文学遗产,也是文化遗产。神话本身兼具的文学、历史、哲学、人类学、民族学等多学科性质,使其产生了相应的文学价值、文化价值、哲学价值乃至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等。本文主要从神话与中华文明探源、中华文化自信、中华文化发展的关系三个方面作出探讨。
推进中华文明探源的证据价值
中国是世界公认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有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对中华文明的溯源,考古发现及文物阐释无疑是最直接的证据,但往往缺乏相应的文字记载。考古发现的商周时期龟甲兽骨文字,作为迄今中国发现的年代最早的成熟文字系统,时间也只有三千多年。与其他文类相比,神话产生于原始社会,反映了先民们早期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本身的思考与表达,虽然没有文字把当时的神话及语境记载下来,但一些重要内容和核心母题却通过世世代代口耳相传的方式得以留存,成为记忆人类早期历史的珍贵“口碑”资料。
首先,考量神话作为中华文明探源证据的真实性。神话的真实性与可信度是进行文明溯源的一个基本前提。神话的内容能否看作历史,学术界大体对此持有三种不同说法:一是神话反映历史,二是神话反映的不是历史,三是神话能部分反映历史。要想科学看待这一问题,还应回到神话概念定位本身。关于神话的性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神话并不是完全靠主观意识生发而成的产物,而是客观历史的反映,是人类文明进程的一面“镜子”。我们使用镜子时,主要关注的是“镜子”中的对象,而不是“镜子”本身。所以马克思指出,神话是“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关于神话本质的阐释有以下几点:其一,神话的创作者是人民群众,神话集中反映着人民的意志和集体智慧;其二,神话所反映的对象并非虚幻之物,而是“自然界”和“社会形式”本身,是可感可知的客观存在;其三,神话对客观对象的反映不是简单的机械的映像,而是一种“艺术”加工,这种加工虽然有“幻想”的成分,但并不能否认它是客观世界的反映。许多人类早期的重要社会活动、历史事件、重大活动和重要现象通过神话得以保留下来,这是不争的事实。历朝历代保存在不同文献中的神话具有文字记录的稳定性,为后世对历史的解读提供了巨大的阐释空间。
当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之后,神话并没有消失,它对人类历史的记忆与再现仍发挥出重要作用。不仅在经典史书“二十四史”中可以看到许多神话入史的印记,而且大量神话在民族民间的留存以及再生产也会成为历史记忆的反映,诸如苗族、瑶族、畲族、黎族等众多民族流传的口头或抄本盘瓠神话,核心情节是犬(龙犬、金犬、龙麒等)与女子(一般为帝喾的三公主)结婚而繁衍出本民族或本民族的各种姓氏。这类叙事在《山海经》《玄中记》《魏略》《后汉书》《艺文类聚》《通典》《太平广记》《太平御览》《册府元龟》《通志》《文献通考》《三才图会》《古今图书集成》《岭表纪蛮》等文献中都有类似记载。无论是文献阐释还是不同时代、不同地区或民族采集的民间神话,都反映出大致类似的主题或叙事结构,即把特定民族的起源纳入中华民族产生发展的系统中,融入炎黄或其他中华共祖的血脉中。从真实的历史事件看,人类文明初期通过联姻产生氏族、民族、姓氏等情况是客观存在的,但这类神话中的人犬婚则反映出艺术表达的真实性。神话中的动物是图腾名称,表示人的特定群体,而不是具象的动物。盘瓠神话中用人犬婚解释民族起源是特定群体间婚姻关系的真实体现。
神话不像后来的书写文学那样,由特定作者深思熟虑地去拟定主题、设计情节、刻画细节,采用特定的艺术手法把故事讲述得曲折跌宕、荡气回肠。对神话创作而言,作者是集体性的,最早存在形态是口头性的,往往需要那些兼首领、祭司、巫师、歌师于一身的特定人物来演述传承。因此神话的内容一般都不是微观的个体言情的产物,记录的一般是宏大的叙事,表现的是重要文化理念。我们不能因为神话创作方法中的“想象”“幻想”“虚构”而否定它的“真实”,更不能否认神话叙事中的理性。
其次,考量神话作为中华文明探源证据的丰富性。神话的丰富性是保证证据充分的一个重要前提。中国神话资源的构成具有多样性,从不同的维度考察可以表现出不同情形:(1)根据神话内容可划分为原生神话、次生神话、拟神话与新神话;(2)根据语言形式可划分为散体神话、韵体神话和散韵结合体神话;(3)根据存在形态可划分为文献神话、口头神话、文物器物神话、民俗神话、新媒体神话;(4)根据神话流传主体的民族属性,可划分为汉族神话和少数民族神话。特别是对于我国一些少数民族而言,由于历史上社会生产形态发展阶段的不同步性,形态多样的神话得以多语境保留下来。不少民族在神话的传承中既保留了一些原始社会的生产生活情景,又反映出中华民族框架下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形成的文明演进印记。神话资源的丰富性为形成文明探源的完整证据链提供了保证。
展现中华文化自信的史料价值
随着对神话文化功能认知的深入,人们不仅把文献神话、文物神话等作为重要的文化史料,而且对口传神话、民俗活态神话的史料价值也日趋重视。特别是对那些没有文字或文字不发达的民族,神话并不只是一种古老的叙事,也是神圣理念和民间信仰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相一致的审美趣味、道德规范、价值观念等。各民族共同构筑的中国神话宝库丰富了中华民族古老文明,彰显着中华文化的自信。
(一)神话资料发掘支撑了中国神话的研究自觉与文化自信
纵观中国神话学的百年学术史,在20世纪初期,由于缺乏对本土神话资源的系统性审视,加之田野采集与文献整理的学理规范尚未确立,神话体系性建构长期滞后于学科发展需求,制约了中国神话本体论的深度阐释,在比较神话学视域中造成中国文化主体性认知的弱化,一些中外学者没有客观地把中国神话放在应有位置。
神话的富矿在民间。许多有识之士把研究神话的视野引入民族民间,从中发现了中国神话的丰富性。如钟敬文自20世纪20年代开始关注中国神话,在漫长的实践经历中充分意识到民间和少数民族神话资源的巨大丰富性,强调中国古典文献神话与民间神话、少数民族神话的互动互补,也以中国神话的优势资源展现出中国神话的自信。许多神话研究者包括人文科学研究者的研究实践同样证明,随着中国神话资料学建设的日趋成熟,人们对中国神话的文化自信愈发坚定。
阐释中华文化的主体性是当今时代人文社科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对神话研究而言,通过对中国各民族海量神话的梳理整合,找出其内在关联,发现其叙事规律,阐释其中国特色,完善其体系建构,是彰显中华文化主体性的路径之一。针对中国各民族神话的丰富内容,可以划分出十种类型:(1)诸神起源神话;(2)世界万物起源神话;(3)人类起源神话;(4)动植物起源神话;(5)自然现象起源神话;(6)社会现象起源神话;(7)文化起源神话;(8)婚姻爱情神话;(9)灾难战争神话;(10)其他类型神话。这十种类型之间形成相对完整的体系,有其内在的学术逻辑性与分析的便利性。中国神话类型体系的建构具备扎实的神话资料基础。如果把上述十种神话类型作为体系的主干,主干会生发众多分枝,分枝可以通过综合不同神话文本呈现出相应的叙事谱系。
(二)神话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培育文化自信的重要文化资源
中国神话不仅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重要文化遗产,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以神话中反映的中华民族敢于创新、勇于创造的奋斗精神为例,从盘古开天辟地,到女娲造人补天;从神农尝百草的生死度外、燧人钻木取火的孜孜以求,到大禹治水的三过家门而不入、仓颉造字的匠心独运,这类神话描绘出中华民族坚韧执着、创新创造的精神底色。中国神话蕴含的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的治理思想,九州共贯、多元一体的大一统传统,修齐治平、兴亡有责的家国情怀,厚德载物、明德弘道的精神追求等等,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也是中华文化自信的重要源泉。
(三)神话表达的中华民族文化认同是文化自信的突出体现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神话为我们从古老传统上认识各民族自古以来的文化认同提供了依据。神话表达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呈现出多种相对稳定的叙事程式。有的叙述中国各民族同根同源,具有一个共同的文化祖先;有的叙述各民族亲如兄弟姐妹,互帮互助,共同生产生活;有的叙述各民族共同的风俗习惯和传统节日;有的叙述各民族共同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共同审美;有的叙述各民族共同认可的龙凤麒麟等中华文化符号。神话还可以表现为同样的神话主题、同一个神话人物或神话母题在不同民族间共同流传等情形。这些都是各民族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内心情感表达,具有传统性和神圣性,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与文化自信,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充分的史料支撑。
助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应用价值
遗产之所以成为“产”,关键在于能为后世所“用”,在后人的应用中实现价值。通过考察神话在不同时期或不同语境的传承发展,无论是目的、方法,还是过程、结果,都会围绕“应用”不断生成新价值。
(一)神话的可阐释性为应用价值的实现提供了可能
就神话产生的目的而言,一个重要方面在于解释人们普遍关注的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系列问题和重要现象,在形塑群体的理念信仰方面能够发挥作用,即通过神话的传承、传播以及阐释,使之成为推进社会文明发展的文化力量。神话的阐释性不仅表现在文献神话与多民族口头神话的互文关系中,也可以通过与文物中的神话、民俗活动中的神话、传统器物手工艺品中的神话以及其他文类中的神话元素形成一定的互证互释。神话具有与文学、史学、哲学等多学科兼容的性质,内容上多领域的融合为神话的再阐释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神话在新时代传承发展中的增殖提供了多种路径。
(二)神话叙事的动态变化促进了神话的现实应用
神话作为人类文明记忆的重要载体从来不是凝固的化石,而是伴随人类文明发展的流动的文化长河。在中华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无论是神话叙事还是叙事中积淀的母题,在传承、传播与接受中都会因动态变化而发生增殖。这种增殖现象在体现神话自身的生命力的同时,也折射出神话作为文化载体的内在发展逻辑。神话内涵的扩大延伸是神话实践价值的突出体现。神话叙事延伸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神话对生存自适性的自觉,表现出神话讲述人为了适应受众的需求或展现演述能力,根据社会生产生活的客观环境的变化对神话原有情节细节进行必要的更改,增加一些新的时代元素使其更加符合时人的审美需要;二是神话现实功能的提升,这种情况主要是神话传承者或改编者为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对神话内容进行与时俱进的改编或再创造,衍生出相应的新内容。
(三)神话对后世文学的影响是神话应用的成功范例
从神话对后世文化的影响看,其应用价值和实践性还明显表现为后世文化产品的嵌入式应用以及对文学创作的酵母式影响。神话不仅为后世各种类型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也激发了创作者艺术表达的灵感。从人类神话时代步入英雄时代所产生的英雄史诗,到后世出现的民间文学中大量传说、故事,不少都脱胎于神话;许多诗歌、散文、小说、戏曲、民间说唱等众多文类,也会借助神话元素的融入提升表现力。无论是神话形象在后世作品中的直接代入,还是神话意象、神话思维在后世作品中的间接体现,都很好地丰富了作品的文化内涵,增强了作品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神话“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助力传统文化开新篇
神话的应用价值不仅体现在“传承”中,更需要通过自身的“发展”来推动价值实现。其中,神话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就是一个重要路径。当今社会信息技术与数字手段日趋普及,技术赋能为神话的文化解码提供了巨大空间,为神话叙事的多维度视听体验提供了更多可能,让传统的神话更容易进入人们的视野与生活。不仅出现了大量基于神话原型或神话素材的网络文学、新媒体创作,也有借助神话生发出的文旅景观、文创产品等新样态。面向未来,如何看待神话资源的开发利用,如何在传统神话的转化与创新中汲取精华、剔除糟粕,如何科学处理神话“传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真正做到古为今用、守正创新,更好服务于文化强国建设,仍将是常谈常新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