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密尔与女人:一个思想史事件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Stuart Mill)的研究者总是饶有兴致地提起他与哈丽雅特·泰勒(Harriet"Taylor)的爱情经历。这当然不是出自窥探哲人隐私的猎奇心理,而是因其对密尔的深远影响。包括《论自由》在内,多部署名密尔的作品都算得上是他们共同的手笔。他与哈丽雅特的相知相恋也让他对女人的天性、才能与困境有了经验上的深刻体认。密尔将他们的爱情视为理想男女关系的模型,一个撬动“妇女屈从地位”的支点,乃至看见人类未来幸福图景的透镜。密尔从爱情中获得了思想的启迪,也汲取了推动社会变革的动力。正因如此,他才会通过政治行动与著述来争取妇女权益。一百年之后,他们的思想交流甚至启发了哈耶克,促其萌生写作《自由宪章》的计划。所以,密尔与哈丽雅特的爱情是一个重要的思想史事件,是帮助我们进入密尔思想世界的一把钥匙。
一八三〇年,密尔与哈丽雅特相识,结下深情厚谊。在《自传》中,每每评论哈丽雅特,密尔都致以最高的赞美,认为“她的智力天赋辅助着我毕生所仅见的最高尚最平衡的德性”。密尔与哈丽雅特不时会面、旅行,并保持着频繁的书信往来。他们虽然心怀“强烈的爱慕”,但仍然保持着“诚挚密切的友谊”。他们的爱恋节制体面,行为光明磊落,从未有违背礼法之举。一八四九年,哈丽雅特的丈夫约翰·泰勒去世。经过一段得体的孀居期后,哈丽雅特嫁给密尔。对此,密尔在《自传》中写道:“一八五一年四月我与那位女士结婚,她那无与伦比的价值使她的友谊许多年来成为我幸福与进步的最大源泉……我们很久以前原是思想、感情和写作方面的伙伴,现在成了整个生活的伴侣。有七年半时间我享受无限幸福,可是仅有七年半!”一八五八年,当他们在南欧旅行时,哈丽雅特病逝于阿维尼翁。密尔在墓地附近买了一座房子,以便常伴其侧。
《论自由》堪称密尔影响最为深远的著作。它首版于一八五九年,在哈丽雅特病亡不久后问世。对密尔而言,这部作品是他为哈丽雅特在人类精神史上竖立的纪念碑。在《论自由》的扉页,密尔饱含深情地写下献辞:“怀着对她的深深爱意和哀痛纪念,我把此书献给我的妻子——我的朋友,我所有优秀之作的启发者和共同作者——她对真理和正义的高超领悟是对我最有力的激发,她的嘉许是我最好的报酬。一如多年来我的所有著述,本书既是我的作品,也是她的作品……她的伟大思想和高贵情感已随她深埋地下,如果我有能力将其向世人说出一半,我宁愿做一个中介者,比之我未经她启发和帮助所能写的任何东西,她那几乎无可匹敌的智慧都更有益于人类。”
密尔从不讳言哈丽雅特对自己著述的贡献,但两人却从未联合署名。这一事实或许从侧面反映了社会公共生活对妇女的限制。在一八六〇至一八六一年期间,密尔已经着手写作《论妇女的屈从地位》,但直到一八六九年才正式出版。在这期间,他当选下院议员,并向议会提出主张妇女获得选举权的议案。尽管议案未获通过,但赢得了数量可观的议员的支持,亦堪鼓舞人心。密尔自述,《论妇女的屈从地位》是应女儿(哈丽雅特与前夫的女儿)的要求所写,而且,“女儿的一些重要思想以及她写的几节文字,充实了此书内容”。他写下的内容也保留了浓重的哈丽雅特痕迹。“在我所写的部分里,最动人和最深刻的思想是属于我妻子的,来自我与她共有的思想库,因为我们对这个问题所做的无数次商榷与讨论,一直在我心中占了很大位置。”这是一部植根于生活,从密尔的情感体悟中生长出来的作品。这部作品不仅凝结了三位家庭成员(密尔与哈丽雅特及其女儿)的智慧与思考,也承载着密尔的家庭经验,以及因此获得的女性认知。
密尔在一八六九年出版《论妇女的屈从地位》,并因此确立了“危险的激进分子的名声”。其《自传》也以此为句点。密尔在此后的第四年(一八七三)去世。这仿佛意味着,在思想的战场上,《论妇女的屈从地位》是他发起的最后的也是最重大的战斗。那时,他已是一位花甲老人(六十三岁)。他定然深知,基于现实的困难,他已无缘在有生之年得见文中的理想。他只能寄希望于未来,指出现代社会中过去历史的野蛮遗存,塑造今人与未来人们的理智与情感,逐渐消解这一遗存的基础。《论妇女的屈从地位》具有深远的文明与历史视野,既是历史之作、现实之作,也是一部未来之作。
二、文明与女人:一个柏拉图的回响
密尔所谓的“野蛮遗存”正是妇女的法定屈从地位。在密尔的时代,平等原则已经渗透进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唯独婚姻法仍是家庭专制的堡垒。家庭专制主义造就了男人对女人的统治,让女人受困于家庭,不能进入公共生活,从事体面的工作,从而令全体女性都身处奴役地位。在《论妇女的屈从地位》中,他着力阐明这种家庭专制的历史根源、法理实质,及其在文明谱系中的未来趋势。密尔努力告诉世人:今天所谓的女人天性明显是一种人造物,妇女的屈从地位也是人为造就的结果,只是特定历史时代的权宜之计,并无永世不易的自然根基。时移世易,文明进步,塑造主奴关系的强力法则就丧失了根基,自由与公平原则必将彻底取而代之。
女性主义政治理论家让·爱尔兰(Jean"Bethke Elshtain)在《公共的男人,私人的女人》中写道:“在密尔拿起笔之前,柏拉图经常被看作西方传统中对女性最友好的政治思想家。”这句话道出了密尔与柏拉图在思想上的内在关联。从年幼时起,并且终其一生,密尔都醉心于研读柏拉图。他不仅翻译了多篇柏拉图对话,批评同时代古典学家的柏拉图研究,还在晚年写作长文《论柏拉图》。他也被人称作“英格兰的柏拉图”。在他的许多论述中,我们都能读到柏拉图的影子。当然,在《论妇女的屈从地位》中,我们也能听见柏拉图在密尔思想中产生的回响。
密尔注意到,一个历史悠久的思想传统区分了男性统治与非法政体,认为前者自然而后者专断。为了证明男性统治是一个“错误体系”,密尔就必须与此思想传统相抗。密尔着力证明,所谓自然实为习见,所谓不自然亦仅仅意味着不合习俗:“女人屈从男人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习俗,对它的任何违背都非常自然地显得不自然。”当然,密尔不愿做孤军奋战的堂吉诃德,他不仅从历史经验中寻找反例,也致力于在思想史上寻找盟友。他诉诸的历史经验包括英格兰的女王统治、古希腊人中的妇女独立风俗(亚马孙部与斯巴达人)。他援引的理论权威正是柏拉图:“无疑,在柏拉图的许多其他原则中间,斯巴达经验向他展示了,男女两性在社会与政治上的平等原则。”
在《理想国》中,女人是重构家庭的关键,其地位关系着城邦的正义与命运。通过对“天性”的思辨,苏格拉底为男女平等找到了哲学依据,力主女人和男人应当接受相同的教育,承担相同的职责。公共生活向女性开放,女人摆脱烦琐家务,变成护卫者,成为更优秀的人,城邦也随之受益。
密尔对柏拉图的引用并不局限于文本,而是另做了一番历史化的解释。密尔致力于揭示观念背后的经验基础,认为柏拉图的主张并非出于抽象的哲学思辨,而是植根于历史经验。或言之,对他而言,《理想国》不只是一个哲学文本,也是一份历史材料。他借用柏拉图对“天性与自然”的追问,也用它来刺破关于自然的传统成见。不仅如此,密尔对男女平等原则的辩护也大体继承了柏拉图的论证结构:男女平等合于自然,基于现实,益于人类。
在将男性统治拆解为一种历史传统和人为习俗之后,密尔就要为男女平等找到一个自然的基础。可他该向哪儿寻找这个基础呢?社会环境,还是大众情感?都不是!因为既有的权力结构、道德法则,乃至社会心理和情感都遭到了人为的扭曲。密尔表明,家庭专制下的男女关系受强力法则支配,近乎主奴关系。女性的品格便受此外在环境影响,成为完全的人造物。家庭中的女人在某些方向上受到强力压迫,在另一些方向上受到不自然的刺激。这就好比同时经受冰火淬炼的苗木,它非但不能展现天性,反而背离了天性。
密尔知道,要洞见真实的“天性与自然”,我们就应挣脱一时一地的局部经验,在文明进程中理解女人的处境。透过文明的视野,我们可以看出一种进步趋势,这种趋势的原因和目的都指向了男女天性上的平等。文明植根于自然,自然寓居于文明。在漫长的文明进程里,自然逐渐展露自身,终将破坏习俗中的人为扭曲和压迫,消除妇女的屈从地位。“男性统治是古已有之,持续至今的历史传统”——密尔像柏拉图一样,对此提出质疑,甚至彻底拒绝。他援引柏拉图的论证,继承柏拉图的论证,但也为柏拉图的男女平等原则赋予了全新的时代内涵与历史色彩。他在文明中思索自然与女人,从而将柏拉图的正义问题转化为文明问题。
密尔将妇女的屈从地位追溯至人类社会晨光熹微时分。最原始的人类秩序以体力上的差异为基础。由于女人在体力上的劣势,每个女人都生活在某个男人的束缚之中。法律与政治制度始自承认个人间既已存在的权力关系,将一种纯粹的物理事实转变成法定权利。奴隶制就在此时出现。因为法律与政府,主人和奴隶之间单纯诉诸强力的事务就受到规制,转变成主人间的契约问题。在那时,大部分男人和全部女人都是奴隶。许多个世纪之后(甚至经过几个高度开化的世纪),一些思想家足够勇猛,开始质疑奴隶制,探讨它们是否正当,是否具有绝对的社会必要性。伴随着文明与社会的普遍进步,社会风俗逐渐变得宽和,男性奴隶制在欧洲国家逐渐走向消亡,女性奴隶制则转变成一种相对温和的依附形式。然而,此依附状态只是原始奴隶制的延续,尚未丧失其野蛮源头的污痕。所以,除强者法律外,男女间的权利不平等并无其他源头。
关于欧洲国家的文明演化进程,密尔的分析具有很强的政治现实主义色彩。他写道:“历史为我们提供了残酷的人性经验。历史表明了,对一切阶层之生命、财产,乃至全部世俗幸福的尊重,多么确切地由他们能够运用的权力衡量。历史也表明了,但凡有人对手握重兵的权威做出任何抵抗,他不仅会受到强力法则和一切法律的反对,甚至会受到一切社会义务观念的反对。”一切秩序皆由权力塑造,受权力守护;甚至义务与道德法则也以权力为基础。所以,权力结构的变易驱动着道德、法律与习俗的变迁。义务感的最初迹象就萌生于尊者卑者之间的权力平衡:“当尊贵者为了方便,受到引诱,向位卑者做出某种承诺时,义务感就流露出最初的细微痕迹。这个尊贵者就感到,他有义务承认位卑者享有某种权利。”所以随着文明的进步,风俗日益宽和,道德规范取代强力法则。但究其根本,这也是漫长的权力斗争史,是社会权力由集中走向分化平衡的历史。
古代共和国由力量相对平等的人联合而成。它们首次为部分人类关系划定边界,使之开始摆脱强力法则,受另一种法律支配。然而,他们及其奴隶之间,共和国与其臣民或其他独立共和国之间,原始的强力法则仍未受到丝毫削弱。在此之后,斯多葛主义与基督教努力将道德灌入人的头脑。但是,这些道德观念并“不能减少人们的争斗,也不能减轻他们对奴仆的残酷压迫,甚至,也不能让人们在力所能及时,缓解他们对市民的暴政”。由于国王权力的增长、市民阶层的崛起,贵族的肆意暴政才有所限制。经过此等巨变,等级森严的旧制度逐渐瓦解,一个平等的现代社会诞生。
通过对欧洲文明史的反思,密尔着力发掘文明演化的原因、规律与方向。在他笔下,从古至今的人类史呈现出一条清晰的脉络: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独立日益取代等级与依附,道德义务的影响日深,强力统治的势力渐弱。然而,家庭与婚姻法却成为不平等秩序的最后堡垒,负隅顽抗着文明的进程。妻子对丈夫的完全依赖仿佛使家庭变成一个铁笼,有效地将男女关系与社会变迁切割开来。于是,作为“一个古老的思想与行动世界的仅存遗产”,女人在社会上的臣服地位是一个兀然挺立的孤独事实,“它仿佛一个巨大的史前牌坊,或是一座庞大的朱庇特·奥林匹斯神庙,占据了圣保罗教堂的场址,接受人们日常的礼拜”。
然而,文明进程终究不可逆转。历史经验表明:“在人类历史的整个进步时期,女性的状况一直在趋近于与男性平等。”走向平等,解除束缚,获得解放,这是文明与历史的方向。倘若公共生活和工作机会向妇女开放,男女公平竞争,那么,议会将有更多称职议员,一切职业也会得到更多优秀从业者,从而有更多机会筛除不称职不合格的政客、匠师与职工。于是,一切人都可以从事柏拉图所谓“合于其天性的职业”。每个人均能在社会中各尽其性,各得其所,人类幸福将要挣脱枷锁,文明与公益都能获得增进。
然而,密尔深知,权势转移才能带来变革,文明进步依赖社会成员的积极德性。妇女解放不能在等待中获得,唯有争取才能到来。女性必须积极发出声音,“讲述一切她们必须讲述的内容”,说出她们的真实感受,充分展露天性与才能,破除社会的认知迷障。出于对文明进步与公共利益的考虑,富有远见卓识的男人也应加入妇女解放的阵营,“在数量可观的男人准备加入妇女解放运动之前,我们不能期待女人为妇女解放牺牲自己”。
三、洞穴与文明:哲学追问的当代意义
在《公共的男人,私人的女人》中,让·爱尔斯坦对柏拉图与密尔都加以批评。柏拉图将私人领域完全政治化。在苏格拉底用言辞构建的城邦中,女性只能沉默无言地接受抽象且“无家可归”的护卫者生活。而密尔《论妇女的屈从地位》的重大缺陷在于,他的分析局限于纯粹的男性视角,在他呈现的社会演化史中,女性是一个完全消极的角色,没有展现任何积极的建构力量。他忽视了婚姻法之外的男性权力来源,如经济与情感上的束缚。因此,他的方法不足以终结女性的从属地位。在他为女性构想的未来图景中,女性仍被情感绑缚在传统的家庭生活里,失去了积极塑造公共生活的机会。
在爱尔兰斯坦看来,关于女人与家庭,柏拉图与密尔持有两种相反主张:柏拉图要求女人走出家庭,否弃家庭;密尔则建议女人热爱家庭,经营家庭。但关于私人家庭与政治社会的对立,两人心意相通。柏拉图以废除家庭的方式消除对立。密尔则保留了两者的矛盾,维持两者的界分。为了守护传统的家庭分工,密尔诉诸女人的爱情,试图用爱情和婚姻建立屏障,避免家庭受到政治风浪的无情冲击。
让·爱尔兰则要在家与城的分立中寻求突围,重建公与私的关系。女人既要走出家庭,也要有家可归。女人既要参与公共生活,也要拒绝乌托邦空想。她不去描摹理想的未来图景,但立足现实权利,指出一条通往“伦理国家”的可能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家庭是理想的教化之所,是重塑公共空间的堡垒。让·爱尔兰坦要求确立女性的主体地位,尊重她们的日常生活世界,本真地理解其情感、意愿以及主张。让·爱尔兰坦呼吁日常生活的救赎,呼吁人们接受它的欢乐与苦恼、价值与目的,接受日常生活在人成长过程中的地位。她提出了一则行动纲领,拒绝用任何未来意识形态贬低或否定当下的生活。她呼吁女性乃至所有人,立足现实与日常,平和、坚韧,恪守伦理义务,用自己的行动一点一点地塑造未来。
让·爱尔斯坦是四个孩子的母亲,同时也是一位人类学家与政治理论家。对于男女平等的问题,她以身入局,用言辞和行动作答。其伦理国家主张也凸显出她对密尔的另一重批评:家庭是联结个人与社会的枢纽,妇女不仅可以在家中施行教化,亦可在公共世界发声,参与未来秩序的塑造。她的批评当然是密尔激起的回响,凸显了密尔思想的当代意义。让·爱尔斯坦剑锋所向,十分具体,直指现代女性在生活实践中的困境。在她看来,密尔虽将男女平等原则引入公共生活与家庭,但无法克服公共世界与私人生活之间的矛盾。然而,实践需要另一种智慧,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家庭似乎有无限可能。无论如何,密尔与哈丽雅特的婚姻都提供了一个值得细加思索的案例。他们的日常交流早已溢出私人领地,融入公共话语,跨越时空,塑造着世人的情思、观念与行动。所以,密尔与哈丽雅特的交往仿佛是“伦理国家”的典范。
时至今日,我们仍在围绕女性困境争论不休,妇女在法律地位上的不平等是更加急切的时代问题。密尔对妇女屈从地位的思考从文明入手,又由文明进程中获得解答。他致力于扫除文明的路障,帮助妇女迈出旧制度的铁笼,走进向上的文明之路。这个“英格兰的柏拉图”仿佛把文明当成“洞穴”:柏拉图笔下的哲人走出又返回洞穴,密尔的思考也出入于文明的过去与未来之间。他在文明演化史中理解“自然”,求索未来的方向,也毅然地走进具体的文明进程里,剖析时代症结,呼吁革故鼎新之道。《论妇女的屈从地位》是他写给未来的书,必将引起更多回响。
(“The"Subjection of Women”,John"Stuart Mill, On Liberty, Utilitarianism, and Other Essay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公共的男人,私人的女人》修订本,[美]让·爱尔斯坦著,葛耘娜、陈雪飞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二〇二三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