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本文为《〈 穀梁传〉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5年8月)第二章“文本的形成──从口授到书于竹帛”,标题为编辑者所拟,引用请参考原书。
《穀梁传》从口说至书于文字,遗留部分口述语言特征,部分文字则经过书面语修饰,二种型态同时存在。在形诸文字后的传播过程,《穀梁传》的文本一直存在文字的变动,若正俗字、通假字、错讹、脱衍皆有,但基本不影响经义传承。具有较大的变动是在口传至书成文字的过程,它必须考虑口传书成文字的转换,还有如何处理先师所传与同是传承穀梁师说的其他榖梁家言,以及其他传说,最终汇整成《穀梁传》。后世理解《穀梁传》,若不考虑前面阶段的变化过程,或以为《穀梁传》即是穀梁子将口传书于竹帛耳。
汉代曾立穀梁春秋博士【1】,《史记》《汉书》多处载云“为穀梁春秋”、“受穀梁春秋”者【2】,知其时“穀梁传”已与《左氏传》《公羊传》分属不同的传经系统。穀梁为名之前,乃孔子弟子传其学,如司马迁云:“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3】,《汉书》《艺文志》亦云:
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是以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也。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邹、夹之传。四家之中,公羊、穀梁立于学官,邹氏无师,夹氏未有书。【4】
司马迁提到孔子将《春秋》之义口授于弟子,班固云孔子传《春秋》,“传”不以文字传,仅口授其义,诸家未兴之前,七十子之徒退而传之已有异言,及后之公羊、穀梁、邹、夹四家所传“事实”,估计亦不尽相同。穀梁为七十子之徒再传,有师承,于时有书,立于学官,是穀梁书于竹帛也。每一个节点,都可能存在文字与意义的新增与遗漏,碍于文献不足,不可能将每一环节的差异体现出来,但仍有一小部分可以证成。从穀梁初始受于口传,后书于竹帛,所书既非纯粹口述文本,亦非纯粹的书写文本。辨析文本哪些留有口语形态,哪些在书写的过程被修饰过,就能理解《穀梁传》文本与原七十子之徒所传有异,说明经典存在变动的事实。
语言形诸文字的痕迹在《穀梁传》中可分为两类情况,一是将口述语言用文字书写下来,如《穀梁传》中的问答,云:“及者何?内卑者也”、“来者,来朝也。其弗谓朝何也?寰内诸侯非有天子之命,不得出会诸侯。不正其外交,故弗与朝也”【5】,此或是生问师答,或是自问自答,可视作口说传承的痕迹;另一类是原本以口述方式解经,转化成书面文字时,因为口语无形,文字有体,所以不得不改变原来发传的次数与位置。例如意义相同的经文,在口说时可以屡屡言之,形成文字后,若于相同处皆发传则颇显繁累,为略去重复,假以义例统摄其他相同经文的意义。这是由口传书于文字时的变动。
见隐公元年,公子益师卒;僖公十六年,秋,七月甲子,公孙兹卒;僖公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穀梁》均发传,云:“大夫日卒,正也”。
其余《春秋》记公子、大夫卒者,多矣,但无发传。如文公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成公四年,夏,四月甲寅,臧孙许卒。成公十五年,三月乙巳,仲婴齐卒。成公十七年,十有一月壬申,公孙婴齐卒于狸蜃。襄公五年,十有二月,辛未,季孙行父卒。襄公十九年,八月丙辰,仲孙蔑卒。襄公二十二年,秋,七月辛酉,叔老卒。襄公二十三年,八月己卯,仲孙速卒。己亥,仲孙羯卒。昭公四年,冬,十有二月乙卯,叔孙豹卒。昭公七年,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孙宿卒。昭公十五年,二月癸酉,叔弓卒。昭公二十一年,八月乙亥,叔辄卒。昭公二十三年,春,癸丑,叔鞅卒。昭公二十四年,春,王二月丙戌,仲孙貜卒。昭公二十五年,冬,十月戊辰,叔孙婼卒。昭公二十九年,夏,四月庚子,叔倪卒。定公五年,秋,七月壬子,叔孙不敢卒。哀公三年,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等等。虽未发传,以传例通之,意皆为“鲁内大夫卒日正也例”之义。
又如隐公元年,冬,十有二月,公子益师卒。《穀梁传》云:“大夫不日卒,恶也”,另宣公五年,秋,九月,叔孙得臣卒。宣公八年,夏,六月,仲遂卒于垂。未发传,其义亦同“鲁内大夫不日卒恶也例”之义,遂不复陈其辞。
以上相同经例,其义相同,惟对象有异,若为口传,见则说之,口出见义,若弟子晓得其义,亦可不提。凡书文字者,若同者皆发传,不胜其烦,故不尽书。若不尽书,如何能够在无传的经文下,体现经义?即以传例解之,义同可知。
另如《穀梁传》书“入者,内弗受也”十四次【6】,《春秋》书入者,共计四十三次。皆未发传,盖省文耳。至于何处发传,何处减省,或首书之,或书或不书,无甚定则,此可视为口说过渡文字的痕迹。口语发传,原则上在有经文处,对经义娴熟的经师皆可解经;文字解经时,除了所见经文,还必须在经师见到经文时有意识解经,才可能被记录下来,如果经师在前面经文未发生意识,于后面经文底下才意识,那么就在后面的经文下发传,这可能是传例不于首出的原因之一。
一般而言,传例应在首见经文下发传,以统于后,但《穀梁传》若于前面经文未发传,至后面经文才发传,可能是经师看到后面的经文才意识到,所以解之,故有些在首出经文发传,有些则否。当然,从口传至书于文字的过程,即便书于文字,必然经过反复斟酌,多次修改,不是一次就定稿,不可能没发现经文之前已出现,然而于后发传者,不仅传传例,往往附加解经,且与上下文相贯,所以即便后来看到前传同例,想在首发经文下发传,可能还得重新考虑经传问题,遂不再发传。例如昭公十三年,《穀梁传》:“弒君者日,不日,比不弒也”【7】,此是弒君传例,凡“弒君者,日”,在此之前隐公四年,戊申,卫祝吁弒其君完、桓公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与夷、庄公八年,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弒其君诸儿等等。均书日,未有传。
又如昭公十三年,《穀梁传》:“变之不葬有三:失德不葬,弒君不葬,灭国不葬”【8】。言外诸侯书卒,不葬者有此三故。在此之前,庄公二十五年,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范宁:“犯逆失德,故不书葬”。桓公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与夷。此弒君不葬。若非见昭公十三年传例,于此处恐疑外诸侯卒何以不葬乎,至此方知弒君、失德,不书葬。
对口传而言,不同于文字有固定的位置,口传不存在发传在首出与后出的问题,即便口传在首出经文底下未发传,是在后面经文下发传,只要回顾一下前面的经文,马上就能将理解补上,当经师向另外一位弟子口授时,也可能就在首出经文发传,因为未有实体,所以不存在发传在前在后的问题,而书于文字就会存在首出或后出的问题。
所以,无传之经,究竟是原本无传,还是口传至书于文字时的省文、遗漏?值得进一步思考。
又,《穀梁传》文中以“言”提词者,大多标志为口语也。例如隐公元年,郑伯克段于鄢。《穀梁传》:“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杀也。何以不言杀?见段之有徒众也”,隐公七年,叔姬归于纪。《穀梁传》:“其不言逆何也?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隐公八年,公及莒人盟于包来。《穀梁传》:“可言公及人,不可言公及大夫”,桓公六年,寔来。《穀梁传》:“寔来者,是来也。何谓是来?谓州公也。其谓之是来何也?以其画我,故简言之也”【9】。虽然所述是文字,但传者不自觉的用“言”字彰示著口语面貌。
《穀梁传》书于竹帛,遗存口述特征,部分传文为便于视读经过改写修饰,底下就此论之。
与“言”、“曰”、“谓”相比,“志”、“书”、“录”、“辞”是面对书写成文字的陈述。如“志”者,隐公二年,伯姬归于纪。《穀梁传》:“吾伯姬归于纪,故志之也”。庄公二十年,齐大灾。《穀梁传》:“其志,以甚也”,是说明《春秋》经文以文字记载之故。又“书”者,隐公九年,秋,七月。《穀梁传》:“无事焉,何以书?不遗时也”。桓公五年,州公如曹。《穀梁传》:“外相如不书,此其书何也?过我也”。“录”者,庄公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穀梁传》:“将有其末,不得不录其本也”。成公十七年,公至自伐郑。壬申,公孙婴齐卒于狸蜃。《穀梁传》:“致公而后录,臣子之义也”。“辞”者,僖公二年,城楚丘。《穀梁传》:“其言城之者,专辞也”。成公十三年,晋侯使郄锜来乞师。《穀梁传》:“乞,重辞也”【10】等等,均以对象为文字者言之。
除此之外,《穀梁传》部分内容会因为要符合书面的视读,对原口说内容进行叙述层次与表述的修饰,成为书面文字。例如故事叙事或是言制度者,其对内容的完整性要求较对答性口语更为详尽细密,呈现先后铺陈次序有当,逻辑缜密环环相扣,此是从文章角度修饰后的结果。如故事者,僖公十年,晋杀其大夫里克。《穀梁传》:
称国以杀,罪累上也。里克弒二君与一大夫,其以累上之辞言之何也?其杀之不以其罪也。其杀之不以其罪奈何?里克所为杀者,为重耳也。夷吾曰:“是又将杀我乎?”故杀之,不以其罪也。其为重耳弒奈何?晋献公伐虢,得丽姬。献公私之,有二子,长曰奚齐,稚曰卓子。丽姬欲为乱,故谓君曰:“吾夜者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畏’,胡不使大夫将卫士而卫冢乎?”公曰:“孰可使?”曰:“臣莫尊于世子,则世子可。”故君谓世子曰:“丽姬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畏’,女其将卫士而往卫冢乎?”世子曰:“敬诺”筑宫,宫成。丽姬又曰:“吾夜者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饥’世子之宫已成,则何为不使祠也?”故献公谓世子曰:“其祠”,世子祠。已祠,致福于君。君田而不在。丽姬以酖为酒,药脯以毒。献公田来,丽姬曰:“世子已祠,故致福于君。”君将食,丽姬跪曰:“食自外来者,不可不试也。”覆酒于地而地贲,以脯与犬,犬死。丽姬下堂而啼,呼曰:“天乎天乎,国,子之国也,子何迟于为君?”君喟然叹曰:“吾与女未有过切,是何与我之深也”,使人谓世子曰:“尔其图之”,世子之傅里克,谓世子曰:“入自明。入自明则可以生,不入自明则不可以生。”世子曰:“吾君已老矣,已昏矣。吾若此而入自明,则丽姬必死,丽姬死,则吾君不安。所以使吾君不安者,吾不若自死。吾宁自杀以安吾君,以重耳为寄矣。”刎脰而死。故里克所为弒者,为重耳也。夷吾曰:“是又将杀我也”。【11】
此处《穀梁传》将晋献公与丽姬、世子申生故事作为传文,与多数以义解经有别,俨然为一篇散文故事,用字精准,没有赘语,若由口述言之,难以达到如此境地,应是先师口授故事,后世弟子继以修饰文章,遂成此文彩斑斓之文。
又如言制度者。哀公元年,夏,四月辛巳郊。《穀梁传》云:
此该郊之变而道之也。于变之中又有言焉。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志不敬也。郊牛日展,觓角而知伤,展道尽矣。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也。夏四月郊,不时也。五月郊,不时也。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者也。郊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五卜,强也。卜免牲者,吉则免之,不吉则否。牛伤,不言伤之者,伤自牛作也,故其辞缓。全曰牲,伤曰牛,未牲曰牛,其牛一也,其所以为牛者异。有变而不郊,故卜免牛也。已牛矣,其尚卜免之何也?礼,与其亡也,宁有。尝置之上帝矣,故卜而后免之,不敢专也。卜之不吉则如之何?不免,安置之,系而待六月上甲始庀牲,然后左右之。子之所言者,牲之变也,而曰我一该郊之变而道之何也?我以六月上甲始庀牲,十月上甲始系牲。十一月、十二月牲虽有变,不道也,待正月然后言牲之变,此乃所以该郊。郊,享道也,贵其时,大其礼,其养牲虽小,不备可也。子不志三月卜郊何也?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也。我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如不从,则不郊矣。【12】
此言郊卜牛之时间与规矩,前后相贯,系统介绍,若非以文字陈述,仅凭口语要将内容如此精要的传与弟子,恐非易事,故疑先师以口语授之,弟子书成文字时再次斟酌推敲,方成今日所见之文。
凡此故事叙事,言制度者,传文会改成适合视读的文字。大抵《穀梁传》的改动非一时一地一人所为,其文与孔子口授七十子之徒当时原貌不尽相同,说明《穀梁传》文本经过后人改动而形成今日所见的文本。
三传所录《春秋》经文,有部分异文是师承有别,一部分是传者录字不同所致,皆反映在经文用字,可知穀梁家除了传《穀梁传》,还有《春秋》。例如文公十三年,邾子籧篨卒。钟文烝:“唐石经《左氏》初刻作‘籧蒢’,后并磨去艹头。板本同初刻。唐石经《公羊》初刻并从竹,后并改从艹。板本则上字从艹,下字从竹。惟《穀梁》石经、板本皆并从竹,为得其正。段玉裁曰:‘二字并当从竹。籧篨,竹席也,此以器为名’”。【13】三传录字不同,各家所传不同故也。
又如文公十八年,秦伯罃卒。《公》《穀》经文皆作“罃”,何休于昭公五年注云:“秦伯婴”,虽徐彦云:“婴字者误也”【14】,此或何休当时所见经文即作“婴”也。再如襄公十七年,邾子瞯卒。《左氏》作牼。钟文烝云:“案从闲从肩及从幵从巠之字,声转得通”【15】。钟文烝以声转得通解之,说明二字相通。然而,二字或可通,人不应二名,究其字异原因乃是先师口传,经师传写时辨音著字,择字不同所致。
类似之例不少,僖公三十二年,郑伯捷卒。《公羊》作“接”。文公六年,晋侯驩卒。《公羊》作“讙”。宣公十八年,楚子吕卒。《公》《左》作“旅”。成公二年,卫侯速卒。《公羊》作“遫”。哀公五年,齐侯杵臼卒。《公羊》作“处”等等。姑且不论是非,三传用字出入乃传者所传,则三传所传《春秋》经文不同也。
另外,文公七年,宋公壬臣卒。钟文烝:“壬,本或作‘王’,唐石经作‘王’,《左氏》《公羊》作‘王’。《左》亦或作‘壬’”。又如襄公十七年,《穀梁》“春王二月”,唐石经《公羊》初刻作“三月”【16】。凡壬王、二三之异者,其音不同,应是书于文字后的传抄之误。同音异文或为口传书于竹帛时发生;形近错讹,应为之后传抄所致。
若然,后世传《传》者,理应同时传《春秋》,《春秋》经文在各家传承的过程,凡有变动,《春秋》遂有异文。故知《穀梁春秋》与《公羊春秋》《左氏春秋》经文不同。
除传者不同,据史载,秦火后,经籍佚乱,两汉均曾由官方主导进行改动,整齐脱误,是正文字。《汉书》《艺文志》云:
孝武世,书缺简脱,礼坏乐崩,圣上喟然而称曰:“朕甚闵焉!”于是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至成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诏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17】
又《后汉书》《孝安帝纪》云:
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字。【18】
虽然未具体列出修订书目,但已可说明朝廷对经籍进行校订整理,又如石渠阁、白虎观召五经名儒,集将、大夫、博士、议郎、郎官、诸生议五经同异;熹平四年诏诸儒正五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门外等等,多次对经传进行校定。
以熹平石经春秋为例。时立春秋于学官,仅公羊一家,经文当公羊家所传习之本,然今本《公羊传》所录《春秋》经文有异于石经春秋,说明至少从石经春秋到《公羊春秋》,除了经过汉代官方修订,不同公羊家的传承仍有传之于后世并在流传过程中相互影响。《穀梁春秋》虽不见石经,若以同于今本《公羊传》经文者相较之,今本所传《榖梁春秋》与石经春秋亦不同也,或曾改也。例如昭公二十年,《公》《穀》经文“盗杀卫侯之兄辄”,“辄”石经春秋作“絷”。襄公二十九年,《公》《穀》经文“仲孙羯会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卫世叔仪、郑公孙段、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段”石经春秋作“”。襄公二十六年,《公》《穀》经文“卫宁喜弒其君剽”,“弒”石经春秋作“杀”【19】等等,皆可证石经春秋与今本《公》《穀》所传经文不同也。
除了三传所传经文不同,同是传承穀梁师说,亦不尽相同。如《汉书》云:“穀梁春秋有尹、胡、申章、房氏之学”【20】,《后汉书》:“逵悉传父业,弱冠能诵左氏传及五经本文,以大夏侯尚书教授,虽为古学,兼通五家穀梁之说”【21】,提到穀梁当时有多家传其学,传者不同,其传本或与今日传本亦有不同。见陆贾引“穀梁”文,曰:“仁者以治亲,义者以利尊。万世不乱,仁义之所治也”【22】,今本《穀梁》不见该文,此穀梁家所传非今《穀梁传》也。
班固引“穀梁传”曰:“天子有六军,诸侯上国三军,次国二军,下国一军”【23】,查襄公十一年,《穀梁传》作“古者天子六师,诸侯一军。作三军,非正也”。又引“穀梁传”曰:“林属于山曰麓,沙其名也”【24】,僖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穀梁传》作“林属于山为鹿。沙,山名也”,与班固引文不同。
另,荀悦引“穀梁传”曰:“其不称名氏。以其存祖位。尊之也”【25】、班固引“穀梁传”曰:“其不称名姓,以其在祖位,尊之也”【26】,桓公二年,《穀梁传》作“孔,氏,父,字谥也。或曰其不称名,盖为祖讳也,孔子故宋也”,与二人引“穀梁”文不同。
范晔引“春秋穀梁传”曰:“五穀不登,谓之大侵。大侵之礼,百官备而不制,群神祷而不祠”【27】,襄公二十四年,大饥。《穀梁传》作“五穀不升为大饥。一穀不升谓之嗛,二穀不升谓之饥,三穀不升谓之馑,四穀不升谓之康,五穀不升谓之大侵。大侵之礼,君食不兼味,台榭不涂,弛侯,廷道不除,百官布而不制,鬼神祷而不祀,此大侵之礼也”,与范晔引文亦不同。
以上所引“穀梁传”与今本《穀梁传》文字多有出入,盖孔子口授七十子之徒,弟子再传,后书于文字,又传穀梁者非一,各有其本,虽同名“穀梁传”而文字有异。
对口传而言,即便经过经师逐一口授,再传承时产生增减或遗漏在所难免,所以彼此存在差异是可能的;对流传的文本而言,影响力最大的文本或吸收他家师说并入自己的传说内,致使其他穀梁家所传的文本失去需求而亡佚。
钟文烝认为《穀梁传》之“或曰”、“其一曰”,是穀梁先师疑兼存之。其云:
诸称“或曰”、“其一曰”者,文同而异义也,皆示《传》疑兼存之,师说如是。【28】
钟氏之意与《穀梁传》“信以传信、疑以传疑”之义类近。桓公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穀梁传》:“鲍卒,何为以二日卒之?《春秋》之义,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对于不能确定的内容,兼存二说,不以己意断之。
如“或曰”者。隐公二年,纪子伯、莒子盟于密。《穀梁传》:“或曰纪子伯莒子而与之盟。或曰年同爵同,故纪子以伯先也”。钟氏云:“此两‘或曰’与下八年异,师并疑之,《传》亦并载之,非以前说为较常也。《传》于师所受,无疑信皆存”【29】。又隐公八年,无侅卒。《穀梁传》:“无侅之名,未有闻焉。或曰‘隐不爵大夫也’,或说【30】曰‘故贬之也’”。按此应二存疑说,不可断定,杨士勋疏称:“后‘或曰’是也”,其依据“不日则恶可知矣”,推断此经文有贬义。而钟文烝认为“不定从后说者”,其依据无侅帅师入极已发贬义,且如前说,则本不当称氏;如后说,则本当称氏。此“无侅”是名非氏,故不当从后说。【31】实则,“或曰”者,即两存其说,以两存解之,不有违碍。
如“其一曰”者。如庄公二年,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穀梁传》:“国而曰伐。于余丘,邾之邑也,其曰伐,何也?公子贵矣,师重矣,而敌人之邑,公子病矣。病公子,所以讥乎公也。其一曰,君在而重之也。”此处“其一曰”,亦不知两者何是,存此二说,即钟氏疑兼存之之意。
不过,钟氏所举“或曰”、“其一曰”,是穀梁先师闻有二说不敢断,故兼存之,不是指孔子的存疑,是孔子传弟子之徒后所产生的异说。说明《穀梁传》所传的内容不能够全视作穀梁一家的思想,即便内容均是穀梁先师所传,但可能兼存其他家的传说在其中。
另有引他传之说而非疑者,“传曰”之属是也。《穀梁传》中注明“传曰”者,后世穀梁家范宁、钟文烝对此理解不同。见隐公四年,莒人伐杞,取牟娄。《穀梁传》:“传曰:言伐言取,所恶也。诸侯相伐取地于是始,故谨而志之也”。范宁云:
称“传曰”者,穀梁子不亲受于师,而闻之于传者。【32】
钟文烝云:
全《传》称“传曰”者十,皆正解《春秋》之文,此盖七十子杂记之书,乃皆闻诸夫子者。穀梁子直用其成文,故特言“传曰”以相别,当亦闻之于师也。《春秋繁露》称闵子、子贡、子夏、曾子、子石、公子肩、世子、子池之伦,皆论《春秋》,或当时诸子皆有书也。古书通称为“传”,非必说《春秋》之专书。【33】
范宁认为“传曰”是穀梁子不受于师之说,另闻于他之传者。其推论依据是《穀梁传》中出现“传曰”者不多,此若是师说,则其他传文亦应冠上,但其他则无,说明这些少部分的“传曰”非传自其师。钟文烝认为有几种可能,其一,此“传曰”仍是其师所传,惟出自七十子之徒杂记之文,为别之,故冠上“传曰”。其二,钟文烝认为是穀梁子转引他家解《春秋》之说,非其师所传。其三,钟文烝认为是穀梁子转引自非解《春秋》之古书,此亦非其师所传,惟穀梁子闻之而记之。
就此,《穀梁传》中存在他家传说,此是理解《穀梁传》思想时,应注意到这部份不纯粹性与不确定性。
倒是范宁与钟文烝二人均未提到“传曰”内容为何,或以为全段皆是“传曰”。笔者认为“传曰”只“言伐言取,所恶也”一句耳,后文“诸侯相伐取地于是始,故谨而志之也”是穀梁子藉之阐发的内容。何以知之?盖“谨”之说,于《穀梁传》多矣,如“虽无事,必举正月,谨始也”、“其月,谨之也”、“不正其乘败人而深为利、取二邑,故谨而日之也”、“桓无王,其曰王何也?谨始也”、“君子危之,故谨而志之也”【34】。若《公羊传》则无,《公羊传》多曰“托始”、“讥始”、“疾始”【35】,不用“谨”,故下文“诸侯相伐取地于是始,故谨而志之也”应是穀梁子对经文于此发传的补充。以此论之,“传曰”虽引自他传,却得到穀梁的认同,加以阐发,故以其为穀梁之意亦非不可。
相同例者,昭公元年,晋荀吴帅师败狄于大原。《穀梁传》:“《传》曰‘中国曰大原,夷狄曰大卤’,号从中国,名从主人”。“号从中国,名从主人”不包含在“传曰”内,理由是此语多见于《穀梁传》,是穀梁解经用语。见襄公五年“吴谓善伊,谓稻缓。号从中国,名从主人”、昭公五年“狄人谓贲泉失台,号从中国,名从主人”【36】,皆有此文。
以上为经师所传,兼引他家之传说,此非孔子授七十子之徒所言,当是弟子再传时,或有异言,不可断定是非,遂二存其说,或参引他传传说来补充自己先师说之未明者。
《穀梁传》的变动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成书前至成书阶段,一方面是成书后的传播过程产生的变动。后一部份通常是错字、通假字、脱衍文、倒错等等,仅是文字上的变化,这种改变对于经文的影响不大,除非是有意的改动文字产生异文异义,才会对经义产生影响。变动较大的是在“穀梁传”书成《穀梁传》的这一段过程。首先,《穀梁传》在纯粹性上不是完全是继承孔子或七十子之徒,至其时已有许多传说存在,然后穀梁先师经过选择判断,决定纳入或排除,慢慢形成今日所见《穀梁传》的雏形。今见两汉诸多文献中,颇有引“穀梁传”与今本不同者,说明今本《穀梁传》仅是当时诸多传承穀梁传说之一,故不能不加分辨的将之“辑佚”视为今本《穀梁传》的内容。期间,先师自会有闻于其他穀梁家或其他传说的机会,若自家穀梁先师未传或不知疑信的情况下,《穀梁传》或不相信他说,也有兼存二说,或采他传说而阐释的情况。之后,诸多穀梁家在竞争的过程中,有一穀梁文本成为主流,渐使其他穀梁家说消亡,自此之后,《穀梁传》文本基本固定,不再有太大变化。
文字的变动虽然说明文本的不稳定性,是变动状态,但在《春秋》之义的传承上,主旨与关键思想仍被传承著,基本上《穀梁传》的大义仍然非常稳定的传承。即经典所承载的经义附于文字,它可以由不同的方式来陈述,读者最终会自行推敲出文字后的意义。是以经典的变动事实在传播过程并未被强调,甚至被忽略不谈,久而久之,口传至书于竹帛的过程,便顺理成章的在“经学史”一笔带过。此正是本章所欲强调,在“经学史”中不应被忽略的部分。
另外,经典形诸文字后,经师功能开始变化,原本透过口授传承经典的经师靠的是背诵,书于文字后,对经师口传记诵的要求不再,因此经师的功能发生转向。东汉时,王充曾批评仅会背诵的时儒,云:
以经明带徒聚众为贤乎?则夫经明,儒者是也。儒者,学之所为也。儒者学;学儒矣。传先师之业,习口说以教,无胷中之造,思定然否之论。邮人之过书,门者之传教也,封完书不遗,教审令不遗误者,则为善矣。传者传学,不妄一言,先师古语,到今具存,虽带徒百人以上,位博士、文学,邮人、门者之类也。【37】
说明东汉王充时,传经的传统尚未全然改变,却已见改变迹象。不久,何休、郑玄登场,注解经典成为更被推崇的传经之法。此时注解经典与以义例阐述经典的意义,成为经师被期待的新价值。
① “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穀梁春秋博士”,参见(汉)班固著、(唐)颜师古注:《宣帝纪》,《汉书》卷8,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72页。
② “瑕丘江生为穀梁春秋”,参见(汉)司马迁:《儒林列传》,《史记》卷121,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3129页。“受穀梁春秋”,参见(汉)班固著、(唐)颜师古注:《楚元王传》,《汉书》卷36,第1967页。
③(汉)司马迁:《十二诸侯年表》,《史记》卷14,第509页。
④(汉)班固著、(唐)颜师古注:《艺文志》,《汉书》卷30,第1715页。
⑤隐公元年。参见(战国)穀梁赤著,(晋)范宁集解,(唐)杨士勋疏:《监本春秋穀梁注疏》卷1,台北:艺文印书馆1997年版,据清嘉庆二十年阮元校勘十三经注疏本影印,第6页b-第7页a。
⑥隐公二年,莒人入向。无侅帅师入极。隐公五年,卫师入郕。隐公八年,我入邴。隐公十年,齐人、郑人入郕。庄公三年,纪季以酅入于齐也。庄公六年,卫侯朔入于卫。庄公二十四年,夫人姜氏入。僖公二十八年,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宣公十一年,楚子入陈。昭公二十一年,宋华亥、向宁、华定自陈入于宋南里以叛。昭公二十二年,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定公十一年,入于萧以叛。哀公六年,齐阳生入于齐。
⑦《监本春秋穀梁注疏》卷17,第13页b。
⑧《监本春秋穀梁注疏》卷17,第15页b。
⑨分别参见《监本春秋穀梁注疏》卷1,第4页a;卷2,第6页b;卷3,第12页a。
⑩分别参见《监本春秋穀梁注疏》卷1,第10页a-第10頁b;卷6,第2页a;卷2,第11页b;卷3,第11页b;卷5,第20页b;卷14,第13页a;卷7,第4页b;卷14,第5页a。
⑪《监本春秋穀梁注疏》卷8,第7页a-第8页b。
⑫《监本春秋穀梁注疏》卷20,第1页a-第4页a。
⑬(清)钟文烝撰,骈宇骞、骈骅校点:《春秋穀梁经传补注》,《儒藏》(精华编89),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33页。
⑭(汉)何休注,(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32,台北:艺文印书馆1997年版,据清嘉庆二十年阮元刻十三经注疏本影印,第11页a。
⑮(清)钟文烝撰,骈宇骞、骈骅校点:《春秋穀梁经传补注》,第852页。
⑯分别参见(清)钟文烝撰,骈宇骞、骈骅校点:《春秋穀梁经传补注》,第719页、第852页。
⑰(汉)班固著、(唐)颜师古注:《艺文志》,《汉书》卷30,第1701页。
⑱(南朝宋)范晔撰:《孝安帝纪》,《后汉书》卷5,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15页。
⑲ “絷”、“”、“杀”,参见马衡:《汉石经集存》,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书店出版社2014年版,第36页b、第35頁b。
⑳(汉)班固著、(唐)颜师古注:《儒林传》,《汉书》卷88,第3620页。
㉑(南朝宋)范晔撰:《郑范陈贾张列传》,《后汉书》卷36,第1235页。
㉒(汉)陆贾:《道基》,《新语》卷2,张元济等编:《四部丛刊》正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据上海涵芬楼景印明弘治刊本影印,第5页b。
㉓(汉)班固:《三军》,《白虎通德论》卷4,张元济等编:《四部丛刊》正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据元大德覆宋监本影印,第1页b。
㉔(汉)班固著、(唐)颜师古注:《五行志》,《汉书》卷27下之上,第1455页。
㉕(汉)荀悦:《孝成皇帝纪》,《前汉纪》卷25,张元济等编:《四部丛刊》正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据上海涵芬楼用梁溪孙氏小绿天藏明嘉靖本影印本影印,第9页b。
㉖(汉)班固著、(唐)颜师古注:《杨胡朱梅云传》,《汉书》卷67,第2925页。
㉗(南朝宋)范晔撰:《樊宏阴识列传》,《后汉书》卷32,第1127页。
㉘(清)钟文烝撰,骈宇骞、骈骅校点:《春秋穀梁经传补注》,第533页。
㉙(清)钟文烝撰,骈宇骞、骈骅校点:《春秋穀梁经传补注》,第435页。
㉚ 王引之认为“说”、“故”均衍文。转引自(清)钟文烝撰,骈宇骞、骈骅校点:《春秋穀梁经传补注》,第464页。
㉛(清)钟文烝撰,骈宇骞、骈骅校点:《春秋穀梁经传补注》,第464页。
㉜《监本春秋穀梁注疏》卷2,第1页a。
㉝(清)钟文烝撰,骈宇骞、骈骅校点:《春秋穀梁经传补注》,第445页。
㉞ 参见《监本春秋穀梁注疏》,卷1,第1页b;卷2,第2页a;卷2,第12页a;卷3,第1页a;卷6,第17页a。
㉟ 参见(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2,第2页b;卷2,第4页a;卷2,第12页a。
㊱ 参见《监本春秋穀梁注疏》卷17,第1页b;卷15,第4页b-第5页a;卷17,第5页a。
㊲(汉)王充:《定贤》,《论衡》卷27,张元济等编:《四部丛刊》正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据上海涵芬楼藏明通津草堂本影印,第9页a-第9页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