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啸霆:论精神界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019 次 更新时间:2025-11-11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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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啸霆  

引  言

精神和物质的关系素来是思想史无法回避也难于回答的永恒问题,但随着近代以来笛卡尔和康德所导引的哲学转向、19—20世纪之交心理学的崛起、20世纪后半叶神经科学的进步以及21世纪初AI技术的大发展,对该问题特别是精神系统的深入探讨,逐渐有了新的实质性突破。以下是综合各种新技术和思想资源,对精神实存哲学所做的一次理论探视。

1.语词

此处的概念为何选择“精神”而非“意识”,称“精神界”而不是“意识界”?是因为意识往往指的是意识活动,即带有意向性的活动,很难让人想到意识本身是一种存在;而精神是物质的“对称物”。另外,意识往往和无意识或其他精神活动搅在一起、相伴而生,仅用“意识”一词很难概括所有。相对而言,精神则具有更大的包容性且有存在的特性,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为什么非得从存在的意义上重新去讨论这样一个东西的存在,去构造这样一个世界。虽然以往研究已经给出过精神的各种各样结构,但这些结构是服务于精神特别是认识、表达、情感等各种各样活动的,还不是精神作为存在自身所具有的结构。当然,也可能有人认为不存在这个结构;但没这个结构,则人类活动的系统是如何在内部运行的就又成了终极性的疑问。所以,与其假定什么也没有、一片混沌,不如“让”它有这个结构,进而展开研究,并通过教育和涵养等互动,去创造巨大的文化和文明的财富。

2.目的

“精神界”一词在语义上已直观地表明,有一个被叫作“精神”的事物存在,而且在物质形态之外形成一个特定的界别。将“精神界”作为一种研究对象,则是要挖掘其本质、特性、存在方式和延展形态,进而揭示宇宙世界的深层奥秘。这个奥秘就是,物质的世界究竟是如何产生精神的?精神又如何“反作用”于物质,从而维护自身的存在?精神如此这般“勇往直前”的动力和奥秘是什么?宇宙和自由究竟是何种关系?未来的新文明如何从自然之路转上自由之路?无疑,其中的每一个问题在旧框架内都是非常难于回答的,而下文将指明,只要我们紧紧抓住精神存在的真谛和特性,许多疑难不但可以迎刃而解,而且还可以由此开辟一门无限广阔博大精深的“新科学”。

3.方法

大体说来,轴心期以降,人类思想探索的全部历史大多是物质科学的历史,也就是形而上学的历史,所以海德格尔说形而上学是西方的命运。但是,由于现代化首先是在西方形成并成为全球运动的,而现代化的历史就是形而上学自我实现的历史,所以随着全球化运动的推助,形而上学也就成了全人类的命运。而自从有了心理科学,人类开始在科学的意义上探索精神自身的历史,特别是20世纪以来的一批哲学家一直在试图解蔽,也就是祛除形而上学传统附加在精神现象上的浮尘,而让其自身显现出来,可这样的工作如果没有信息科学和观念的实质性进步,其效果仍然不过杯水车薪、难有起色。在这方面,关于卡尔·波普尔三个世界理论中的世界Ⅱ(主观精神界),就一直缺乏系统可靠的研究。好在随着20世纪末人工智能(AI)的推进,精神科学重新成为显学,“精神界”也慢慢显出“庐山真面目”来。而通常的纯粹的精神学研究有四种主导性方法——想象论的、描述学的、构造学的和规范学的。此处主要使用基础描述学的方法,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首先指明精神究竟是什么。如是,后续的各项“动化”研究才可据此而展开。

一、对称论

对于人类的认知而言,精神肯定是在先的,但认知的顺序总是人先看到对象物,然后才通过对象物来确认自身。在这个意义上,精神作为对象的“出场”一定是其自我反观的结果,此亦可以看作精神反思的一个基础性环节。

1.心物共在

古人主张,凡物有两。中国古代核心经典《老子》就讲“万物负阴而抱阳”,《周易》有言,“一阴一阳之谓道”(《周易·系辞上》)。这是一条基本原理,西学叫“相互作用原理”或矛盾原理,所有事物的构造莫不如此,也可以按中国含义叫“太极原理”。

宇宙是物质与精神的对称性的存在。这个问题在很长时间里曾作为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而引发激烈争论并激起一系列“暴力”性的话题。于今看来,除了社会学因素,实际是人类由于时代局限而未能理解其背后的历史延展之故,即本体论时代的形而上学地位正在为认识论时代的主体论所取代,二者不只是一场“空间”的结构性对抗,更是一场时间的替换性“较量”。为了叙述方便,此处称物质的世界为物质界,称精神的世界为精神界。物质界与精神界在语义上是对称存在的,此对称并非数学上的严格镜像对称,而是指对面或对应性的区别,也就是说它们是彼此共在的两极。或者,按照新近的科学进展,如果以人脑的神经系统为界面,则神经系统及其周边和以外的所有物质世界是一个物的世界,而神经系统“以内”的全部思维运动形式就是精神的世界。于是,以神经系统为界面,人可以向外看(即外观),也可以向内看(即内观);而自从有了人类,人所见到的世界再没有比这两个世界更大的了。

虽然早有人探讨过物质和精神的关系,但最早说透二者根本联系的是笛卡尔,是他“逼”着人们在思想操作上必须承认“思”(精神)的优先性和独立性。关于这重关系,恩格斯也曾断言:“物质虽然必将以铁的必然性在地球上再次毁灭物质的最高精华——思维着的精神,但在另外的某个地方和另一个时候又一定会以同样的铁的必然性把它重新产生出来。”这为我们理解笛卡尔的论断提供了一个深幽的自然哲学基础。

2.自由与自然

物质界通常也叫自然界,即以自然的方式存在着的世界。自然就是自己如此的样子或由着自性的方式,即常说的自然而然。这意味着自然是所有事物存在形式的第一状态或原理,也是宇宙世界的基础原理,就如李白的诗歌所云“万物兴歇皆自然”(《日出行 / 日出入行》。

自然的对称“项”或“反向物”是自由,自由是精神“自己如此”的形式,以自由的方式存在着的世界就是自由界。由于自由是精神的本性,所以自由界也就是精神界,也有人称其为意识界。关于这个领域的不同称谓,前述已辨明,此处暂以“精神界”名之。按照物质界的规定,自由就是非自然,它不再顺从物的方式,而是精神开辟的属于自己的存在方式。这种方式就是精神想怎样,都由精神自己(即由己)的意愿、非常“主观”地决定,而不是按照物质的“客观”规定所加要求来运行。这意味着精神“认为”自己是独特的,是和物质不一样的,它不随意接受外在的固定的“安排”。否则,精神如果也如物般地“顺其自然”,那就还是在物质界,就没有“精神”可言,这里的讨论也就没有意义了。

3.自主性

精神的这种由己的存在方式表明,它是自己“想”动、随“心”所欲,这种“动”体现了精神的“主观”意愿,这个“意愿”一般称为意向性。

精神的自由所表达的是精神的主动性或自主性,它是自我选择的,这当然也是“自然”的,但它不像物质的自然那样是被制约和从动的。所以,自由就是精神的自性和“自然”,或“主动的自然”,有人也因之而把意识叫“第二自然”。

宇宙整体完备,外无其他。广而言之,宇宙只有自然和自由两种存在方式,其余的皆是它们的中介态或组合态;同理,宇宙中也只有两个“对跖”的世界——物质界和精神界,其他的都是它们的中介态或组合态,其中最核心的是生命态。于是,我们所经历的宇宙世界的第一级原理有三条:自然原理——自然而然,万物皆如此;自由原理——自主自动,这是精神界的特性;内对称原理(简称“对称原理”)——宇宙自足,两极对应(对跖),可以理解为太极原理的最大实相。

二、生成论

精神和物质的关系曾是长期争论的话题,该问题最终归为两个方面:一是人的精神究竟从何而来?二是人们谈论的物质是物质本身(物自身)吗?由于主题和文字所限,第二问题留待后文回答,这里只谈第一问题。

1.演化

按照广义进化论,比之于精神,物质界是首先发生的,因它“自然而然”、不假外求。如果我们继续问其何以自然而然,那也只能回答就是自然而然,否则就进入了创世论的信仰领域。这种“首先发生”具有给予性,既具有历史决定性,也具有一定的现实决定性,因为这种现实性就表现为一种历史的现实性。

物质界一直在运动,这种运动是有记忆和不断累进的,并且时常面临着飞跃或突现,甚至表现得轰轰烈烈。由于这种轰轰烈烈受制于物质自身的规定性,也是自然而然、无有外援,所以我们叫它“自组织”。物质界漫长的自组织历程展示了自己极大的丰富性,我们称这个漫长的过程与态势为演化。物质界的自组织演化过程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不同形式的突现,有的突现达到甚至越出了事物的原有质态的规定性或限度而生成新的质态,这些新质态中有一种形式,它升级了原有演化的自组织性,成为带有自身活性和初级选择力的新质态,也就是初级的生命。当然,具体描述生命创生的真实历程不会如此轻描淡写,一方面,生命的产生需要极其苛刻的条件,宇宙硕大无朋、浩瀚无边,但能符合生命产生条件的地方却少之又少,到目前为止人类也才仅仅发现唯有自身居住的地球上“碰巧”孕育了生命;另一方面,生命究竟是怎样产生的,也仍然存在争论,A.G.凯恩斯-史密斯就给出过生命起源的“七条线索”。然而,只要宇宙的一隅有了生命,周边的自然界立刻就分为生命界和非生命界。这是物质界的一场伟大革命,是以往单纯演化的突现、升华、提级或“完成”。

2.进化

显然,即使有了生命,宇宙和地球因其无比浩大而依旧“自顾自”如其本然地不断演化着。但是,生命一经出现,就开辟了自己新的“演化”方式和宇宙的“新纪元”。

生命科学采取博物学中的枚举方式对生命的特征给出过许多描述,如化学成分的同一性、严整有序的结构、新陈代谢、生长、遗传和繁殖、应急、进化等。当然,其中有许多特征并不是生命所独有的,而且由于视角不同,各式排列的取舍也多有差分。例如量子力学大师薛定谔在《生命是什么》中就主要基于其物理学家的专长而从分子生物学角度来描绘生命的特性。而从更大的复杂性科学的视角来看,生命的基础是系统的自组织,但生命强化了这一特性,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超级的自组织。自组织演化中存在一个重要现象叫循环,生命是能自我促进循环的一种复杂的“超”循环。每一生命都形成一个以自我为中心自我负责“照看”的“独立”的小系统——个体,这是生命的独特存在形态。

由于生命具有选择性,所以生命中的演化就是一种“附加”了生命自身选择的“演化”,这种演化实际是通过生命与环境等因素的“合作”或协同进行的,在这种协作中生命和环境都发生了变化,其中生命的改变叫变异。有的生命的变异信息是可以保持或传递的,也就是能留存给子代,这种现象叫获得性遗传。那种有利于生命在环境中自我保持和成长的以变异与遗传为主要特征的不断迭代升级的演化过程,被称为“进化”。进化是在物质界和生命界之间进行的,其主要任务是通过能量变换保存和传递生命的某方面信息,进而使生命体获得环境适应上的便利。进化在整体上受制于条件,但在条件稳定的情况下又有生命的选择性或主动性。

进化表明,物质界已经存在双重“演化”——无机界的演化和有机生命界的“演化”。只不过后一种演化比前一种“高级”,充满了生命的自我选择性——以不变应万变或以万变应不变,因而也更加不确定(这也为后续遥远的文明危机埋下隐患)。进化的选择性也显示,生命活动在进化中具有一定的“智力”或“微意识”特征,从而推动生命自身开启自己的“奋斗”历程。

在进化的变异中有一个趋向是不断提高进化的选择性或智力品质,即通过选择和加工信息来强化生命在进化中的自为性。当这种智力品质达到一定阈限或临界值时,又会发生新的突现或跃迁,导致生命“分化”出肉身生命和信息生命(智慧)两部分,而后它们则各自继续“进化”。于是,自然世界就出现了第三种形态,以加工和处置信息为根本任务的智慧界或精神界。智慧界不同于无机界和生命界,它原本是生命的一种机能,并没有物质性的实体,但是作为一种“机能”,它的活动是自为的和自主的,体现了活动的“自我掌握”性,因而是完全不同于无机界和生命界的一种新的异质性的现实存在形态。可见,精神界是基于生命界的分化而二次“跃升”出来的,其最根本的特征是有如金蝉脱壳般地“蜕掉”了物质外壳,所以它的根本难题也是精神自身的特性与存在形态问题。但无论如何,如此就形成了宇宙的物质界、生命界、精神界三大根本界面,它们分别对应着自然世界的物质、能量、信息三大基元,其中生命界的能量变换具有中介功能。按照“进化”的系统原理,三界中的后两界各以自己的前界为基础并对前界有统合作用,也就是曾经流行的“基础与反作用”进而升级为“基础与主导”之说。

3.创化

回顾人类思想史,关于精神界的称谓和界定特别是它与物质界的关系问题,在近代一直存在激烈争论。这一方面是因为精神界本来也是一个极其混杂的领域,不仅表现为不同的活动类型,更有不同的梯级和网络。关于精神的许多不统一的称谓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如意识、心灵、精神、现象、观念等,至今莫衷一是。另一方面是因为认识精神着实太难,因为人类自身作为进化物主要习惯于感性的对象化和表象性思维,而精神没有稳定的具象化形体“摆”在那里来作为公共对象任由观察者千百次地重复描摹和比对以求“准确”,它的许多形式和内容反而是个人化的,“隐藏”于个体的物象之后,很难言说与沟通。再一方面是精神与人自身具有自我相关性,关于它的认识很大程度上只能通过“直观”和“反思”,直观是没有中介的觉察,而反思是事后的或二阶的认识,这在“次序”上也是滞后的,更何况反思又有外显论和内知论,仅仅从认知上是很难统一的。

但是,精神确实是存在的,我们所感受到的人工世界的一切影响,都是精神透射和外化的产物,今天的人工智能“+”就坐实了这一点。如果说动植物等与原初世界的根本差别是生命与无生命的关系,则人类与动植物的根本差别就是精神与生命,或广而言之是信息智慧同能与物的不同。正因此,近代以来有一股强劲的思潮始终坚持认为,关于精神自身的认识才是哲学的根本任务,就如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所指出:“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然而,一如进化首先也必须要有演化一样,智力首先也要进化。但是,不同于生命进化有较多被动性,智力的进化充满更多的主动选择性。这种主动性经常表现为利害比较、目标预期、前置性预防和主动干预等,生命界的许多灵长类就已经不同程度地具有了这些特征的初级形式,而发达的精神主体不但会适应进化,还能自觉地影响进化、推动和变革进化,乃至导致进化分叉。精神进化也有规律和基质,人们创造了一个与基因相对的新词“模因”(meme)来描述它的传递和连续性。于是,可以把原有生命的进化叫正常进化或一阶进化,把新的主动参与和利用的进化叫新进化或二阶进化。有人称之为文化进化、人文进化、社会进化或精神进化。由于第二种进化表现出了许多自然界原本没有的特性,从而也就体现出了精神的某种“创造性”,为此法国哲学家柏格森写作了《创造进化论》,此处借而用之简略为“创化”。

整个宇宙世界最大范围和最普遍的运动是演化,它适用于所有领域,更是无机界的单纯形式;其次是生命和精神的进化,具体主要体现在生命界所发生的物质与能量变换;再次是创化,仅仅局限在精神或智慧界的主动参与。三种主要运动形式似乎是一个比一个范围更“窄”也更“高级”,且每一个也都以前者为基础并将其作为环节纳入自身运动之中而形成“基础与反作用”的结构层级。黑格尔曾在精神运动中揭示了有机体的这一整合特性。不过,行文至此所描绘的大体上还只是精神的“前史”,其内容本身仍未超出目前各种科学材料所讨论的范围,仅以此作为精神独立存在的历史性支撑和发生学依据或许有些“捉襟见肘”。关于这一点的深入讨论后续将逐次展开。

三、虚在论

在通过发生学的方式括出精神的存在合法性后,终于可以集中精力讨论精神的属性及其运行问题,而这仅仅是无限复杂之问题的开端。

1.实际存在

非生命的自然界和生命界构成具象的物质形态的两大类,它们都是以实体的形态而存在,所以它们的实在性可以通过感性的方式直接确认,而且世界的物质与能量变换也只能以物质的存在为实体基础或平台。于是,长期以来感性的直接性也就成为确认实在性的根本尺度甚至唯一尺度,比如1978年在中国发生的“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就再次强化了这一结论。

然而,与此相反,精神的存在则表现出某种间接性或时间性,它不能通过这种感性的直接性来直接确认自身。如果它也直接表现为感性的具象形态,则它就还是物质;也因为它不存在感性的直接的具象形态,所以它不是物质,而是一种不同于物质的异质性存在。但精神的实在性除了进化的思路,也是可以间接进行确认的,我们看到的人类世界里的一切人工物都是精神外化的结果,可以称之为精神的“表象”。德国哲学家叔本华也确实如此称谓过。由于这些人工物是自然界原本没有的,所以不能直接归结为自然界的“劳作”,而必须归因于自然世界原本没有的一种力量或操作者即精神的劳作。这样,我们就看到两种造物的方式和成果。如果把大自然运作和造物的方式叫“天工开物”,则一切人造物的方式即可比对为“人工开物”。

2.机能性

有一种曾经很流行的观点,认为精神是物质的机能。这从演化发生学上说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精神确实是由物质和生命长期演化和进化来的。但是,正像一个人的出身不能简单决定其后天品质、父母不能决定子女的人格一样,生命一旦形成也就成为独立的生命个体,精神一旦形成也就成为精神自身。而如反向地看,物质不过是精神存在的前提,生命不过是精神展现的场所。如果顽固坚持物质还原论而恪守机能论,实际是把前提当本质,把脚手架当建筑物,就等于取消了精神的特殊性和实在性,把自由和人类的全部文明都还原为物质,也就等于取消了精神。这不过是古代物活论的扩张,在事实和逻辑上都是不成立的。

其实,精神实在性的论证无须外求,复杂系统的突现原理、自组织系统的自主性原理、现象学的实践精神原理等,都已为此提供了充分的审思路径。突现性表明,事物进化中有一个断裂或飞跃,断裂后形成的东西已经是另外一个新东西,不能再简单还原到原本的旧的基质上去;自主性表明,这个新东西是自我决断、自行选择的自立体,它在行动上已不再只是简单地受制于外,否则就没有了“自由”;实践精神则表明,精神必须是实践的,不但寓于物中,而且必须通过物而把自己的“意志”刻印在物中。

机能论的失误不在于强调和突出机能,而恰恰是过于简单僵化地理解机能,缺乏对机能本身的认知和深入研究,没有看到机能中的“革命性”,因为按照完全彻底的机能论和实践精神的观点,一切人工物特别是人工智能,也都不过是精神的一种“机能”而已。如此一“循环”,问题就消解了。

3.虚体存在

至此,已经触及“精神”的三个特性:其一,效果论认为,人工物后面确实有独特支撑的“东西”;其二,演化论认为,这个“东西”是一个异质性的非实体的存在;其三,机能论认为,这个“东西”是物质的特殊机能,而人工物也是精神的特殊机能。归结起来就是,精神确实是真实存在的,但不是直接的具象性的存在物——形体,所以可先对称性地简称其为“虚体”。这样,精神的形态就是虚体而实在的,姑称为“虚在”。于是,实在(实际存在)就包含两种形态:实体性存在(实在)、虚体性存在(虚在或如目前流行的“虚拟实在”一样)。就如物有实物和场两种存在形态一样,宇宙也有实体和虚体两种存在形态。此外,与之相应,科学哲学中还讨论一种“理论实在”或知识实在,主要讲理论自身中有对应的客观的实在性的内容,此可看作实体实在与虚体实在“合作”与延伸的产物,即波普尔的世界Ⅲ。按照前述,世界Ⅲ不过是世界Ⅱ的机能或表象,所以黑格尔才称之为“客观精神”。

虚在虽然没有“形体”,但它却以极其特殊的方式全面展现自己的自由存在的特性,实现了老子所说的“无有入于无间”。(《老子》第四十三章)

首先,它是自在的。虽然精神脱胎并受制于物质,具有某种被动性,但它一经存在就是它自己,就如同婴儿一旦出生就是一独立的个体,而不能再被当作母亲身体的一部分那样。

其次,精神的存在是以“间接”的物质方式特别是对象物的“烘云托月”而被它自己感受到的,甚至不借助这种“回旋镖”方式的转换,精神就无法感受也无法证明自身的存在。对此,可以仿照冯友兰先生《三松堂学术文集》关于方法的称谓方式,把物质叫“正存在”,把精神叫“负存在”(就像复数i一样)。最后,精神在存在形态上不同于物质,物质有形体,精神没有;在存在方式上也不同于物质,物质是本然的自然,精神是作为自由的自然;从存在状态上也不同于物质,物质是“被动”,精神是“主动”。可见,精神整个就是物质的“反动”。恰如老子认为“反者道之动”(事物运行的总规则)一样,而黑格尔则把这种现象叫事物的自我否定或扬弃。这种“反”并不意味着物质世界无能,而恰恰表明物质世界是生生不息、充满活力、具有“创生”性的。

最后,精神提供了实在性的新形态或第二种实在。传统哲学的最大失误在于,因科学进展的缓慢而没能认识到精神的这种虚在特质,而在寻找实体化的精神方面浪费了无数精力,因而在有无之间反复争执和拉锯,所幸虚拟世界的出现彻底改写了这一状况。于是,按照存在者的存在状况,从物质界到精神界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自在之物——无机界;自为之物——生命界;自由之物——精神界,而含纳精神界的生命存在物叫“人”;人由于是精神自觉其自身存在的现实之“物”即自觉之物,是具有物质和精神双属的“高级”生命界,可称人界。如此,关于精神界的许多讨论,也就成了人界的“故事”,从而也就理解了为什么黑格尔的“精神哲学”讨论的更多的是客观精神即社会事物,因为它是机能和表象、是形态。

四、实践论

精神既然是虚体存在,则为了摆脱其“虚”性,就必须努力使自身实在化而连通实体,于是“动”就本然地成了精神的存在方式。但是,精神怎样动以及动之“后”又有怎样的功能和效果,却非一目了然而须深加探讨和梳理。

1.外化

说精神是虚体动在,即是说精神以动的方式呈现存在,不动就不在,而只是“虚”,然其动若不借助物质性实体的存在来展现自身,就仍然是虚而无法显明其“真”存在;同时,得不到现实展现的存在,则不只是虚体的存在,更是虚化的存在,也就是“不”存在。这意味着,现实的呈现对精神而言既是其存在的展现途径和场所,又是其存在的根本方式,因而具有决定命运的特殊性。所以,精神必须在“转换”中才能存在,这种唯有在运动中才能存在的东西,即为虚体动在。

如果以精神为立足点或观察点,“从精神的观点看”,则不难发现,试图通过实体的存在来展现自身存在的途径,就是精神要通过一种非精神的介质或载体来展开自身存在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精神既是一种寄生性的存在,仿佛自然界的“病毒”,人的身体不过是其“宿主”而已;它又得以促物以成,使各种各样的普通物质皆备于我,进而跃出自身限制去成就为一个新的创造物。由于精神必须通过一个外在于自身的非精神的事物来展现和展开自身的存在,否则就不存在,于是一般就把精神的这样一个过程叫外化。外化是精神现实化的过程,不外化,精神就还只是一种可能性,所以外化对精神具有存在论的属性。这就意味着精神必须永远与非精神的“他者”“绑定”在一起,才能通过显示而真实“存在”。黑格尔据此提出,外化也就是精神的差异化即“异化”。这也是“他者”必然存在的最根本的基础存在论的根据之一。

2.自我

由于精神被理解为生命进化的产物,而生命都是通过单个生命体的自为方式存在和展开的,于是精神的存在及其现实化首先也就表现为它的个别性或个体性。除此之外,精神的个体性还表现在它以个体为活动单位去实现个体的自为和自觉。在这个意义上,正常的原初生命个体都是“身心”合一的,其中智慧与生命个体的结合形成一个独特的精神聚核——自我;单纯的自我是精神对自身存在的认定;但由于精神的“寄宿”性,所以这个自我总是体现着不同的生命个体的特征和诉求。吊诡的是,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最初的自我并不是当今个体意义的自我,而是族群或国家等集体的“我”,即“我们”,这是因为精神的自识是以认知和价值为基础才得以实现的,而最初的个体力量过于渺小稚嫩,还只能依托族群以集体的形态存在,其认知也只能从集体或族群的认知开始,由此形成个体身上的集体或组织的“个性”或“人格”。直到近代的启蒙运动,由于文明整体平台的提升,才终于突出和强化了个体意义的自我,将理念化的个体身心合一现实化。

有意思的是,当代脑科学虽然不断揭示大脑的某些区域能够比较直接地影响“自我意识”,却并没有在人脑中找到一块物质单体的“自我”;对裂脑人现象的研究也表明,缺了左或右半个大脑的人,思维活动虽然受到严重影响,而其自我意识却依然存在。这意味着,个体的自我是大脑神经网络运行的一种“集体”现象或整体效应,是网络结构的产物,所以裂脑人即使只有半个大脑,其“核心”区如果没有严重受损的话,就仍能重新在整体上完成功能整合,重构个体的“自我”。这实在是生命的奇迹和精神之魔力的奇妙展现。自我的如此存在特性,为精神作为虚在提供了“真实”的物质支撑,它“庄严”地告诉人们,自己最奇妙的那个“精神”究竟在哪里又该如何去掌握。

3.实践

前已提及,从物质到精神可以被描述为演化—进化—创化的衔接过程,而其逆过程就是实践,从前的哲学习惯地称实践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过程或认识的“第二环节”。根据前述,实践就是精神在意向性导引下的外化过程。由于外化是精神的存在方式,所以实践也就是精神存在的根本方式,正如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一样;此亦可显明,为何在康德那里实践理性处于首要的地位,以及今人(如海德格尔的“此在论”)关于实践优位的根据究竟在哪里。但是,外化只是就精神的存在方式及精神与物质的总体界面而言,实践则是基于精神或个体自我与不同形态的对象打交道所形成的意向性而展现的外化形式。由于人生天地间通常都要和自然界、他人、自我三方面打交道,所以精神的实践形态也就有三种形式——物质实践、社会实践和自我实践。

关于实践思想的系统讨论最早源自亚里士多德。他把人类的活动分为三种形式:理论活动、实践活动、创制活动。其中,理论和实践都是自由民或贵族的活动,它们以自身为目的;而创制活动主要是奴隶的劳动,是为奴隶主提供劳动产品的活动,其目的在活动之外。在此,总体上的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主要是交往)都是实践活动。中世纪以降,由于基督教一直采取底层传教路线而导致信仰者多是贫民,他们体验到了劳动的作用并按《圣经》的教导而肯定了劳动的价值;随后,英国经验论、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等新兴思潮,也都注意到了劳动对社会的根本性影响而赋之以实践地位,最终推动人类历史从古代步入现代。这也是基督教作为现代性来源的一个方面。19世纪兴起的马克思主义主张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自我解放的理论更把人类的辛劳当作实践的核心理论而放在唯物史观的首要位置,他们甚至称自己的哲学为“实践哲学”。从此,作为显学的实践学就表现为物质劳动和社会交往两种形式。而按照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第一种劳动实践作为生产力与第二种交往实践作为生产关系,也就形成了“基础和反作用”的关系。19世纪末以来,随着启蒙思想的深入人心,个体以自身为对象的实践也逐渐进入人们的思想视野,特别是心理学和现象学的发展更是加速了这一进程,表现为精神在承受外界影响和干预的同时也进行自我调整,这一过程通常叫内化。内化有主动的也有被动的。精神主动地在内化时把自身也当作对象进行自我调整的过程,叫精神实践,其中伴随的肉身变化过程就是身体实践。精神实践和身体实践共同构成了自我实践的“内外”两个维度,其中精神实践是人类认知迄今为止仍然极其灰暗幽微的一个区位甚或盲区,主要存在于以宗教灵修或静修为主要载体的默会性的文化形态中。至此,实践的三元结构终于在理论上得以建立(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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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之三种实践向度的发生顺序与人类对三种实践进行理论认知的历史展开次序略有交错,不过三种实践相互依托和影响,既形成有效的实践间循环,也共同构成精神外化的一个现实方面,缺一不可。当然,精神由“内”到“外”展开的实象化过程,也并不是简单的、单向度的,而是多次分层和充满交互循环特性的。这中间有一个叫“心理”的层面,心理像一个“过滤区”或“操作平台”与“总管”,精神的各种各样的“决断”都是通过心理调动神经发出或回收而影响肉身的,而且心理经常把来自神经“层面”的一些“刺激”转化和掺入精神内化与外化的过程中,使其不那么“纯粹”,所以才有“心理为王”一说。实践即精神随意向性导引之外化过程,所以概而言之,所有的实践都是“精神实践”。如此,则实践哲学对精神或人的哲学而言具有第一性和优先地位。实践中精神也以自己的身心为对象,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去改造主观世界。宽泛言之,人的一切活动唯有进入自我实践的层面,才有真诚可言,才是可信的。信仰、道德、心理皆须依此而判别。各种宗教如此,儒家之“诚”、康德的动机伦理学、个体的知识学等也都指向这一目标。

五、文明论

文明作为实践的成果和尺度,既是精神外化的程度,又是精神的展现和展开的具象总汇。黑格尔称之为“客观精神”,波普尔称之为“客观知识”,当下又有人称之为“人工世界”的。所不同的是,文明最终成为一个独立的专门的研究对象,是和其总体化进程所达到的程度密不可分的。

1.文明

文明范畴以及该范畴所描绘的内容在人类历史上出现的都相对较晚。文明以前的时代曾被叫作“野蛮时代”;在这个意义上,文明表现为一系列规则和对规则的遵循;而对规则的意识和遵循与劳动的层次和成果、社会分工的状况以及人的素质有直接关系,一般是按照剩余产品、私有制和文化时间等的出现和状况来界定并展开讨论的。文明本身也有个进化过程和次序,属于社会或人文进化范围,例如今天的文明和古代的文明就有很大的不同,中间存在着断断续续的进化链。

在文明讨论中经常遇到的是文明与文化的关系问题。这两个范畴有许多内容是重合的,不能截然分开,特别是许多人把文明理解为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文化的“高级态”,则两者关系就更为复杂。不过,一般都在对比的意味上认为文化对应的是自然,其性质是人化,文明对应的是野蛮,其性质是化人;文化是标量,主要讲适应和事实,文明是矢量,更多讲价值和进步;文化是地方性的,文明是全球性的;文化是部落化的文明,文明是世界化的文化;文化是特殊的,文明是普世的;文化不宜比较,文明则可以而且必须是比较的。

关于文明进程的讨论有两条路线:一条是累积的或进化的路线,它把文明看作一种进化成果;一条是逻辑或精神的路线,它把文明看作精神化的程度,因为从精神的视角看,文明就是精神现实化的程度。就后者而言,一切文明都不过是精神的表象,人类的全部文明都不过是“精神文明”而已。就此,中国人经常讲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五大文明中的“精神文明”,只是狭义的伦理和规范色彩的精神文化,并不是事关精神本身的存在性或本体化的“大”精神文明。

2.内在化

精神的现实化也就是精神的外化,直接表现为外在物被精神化。但活动总是双向的,当精神外化为“物”的时候,外在的“物”也同时“内化”为精神,成为被精神所认可的“自己”的东西。这一过程同时包含着精神的“物役”化,即精神为物象所牵累,对其“着迷”,感性学和美学即由此而产生,所以我们必须在精神和物质“之间”来谈美。

比较而言,伦理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属于外在之物,又是精神对人际交往道德化的产物;而道德则可看作伦理内化的结果,是被精神所认可和接受的属己性原则。通常认为,伦理只有道德化,才能实现“法由己出”,社会也才会最终走向公序良俗。这一内一外的关系,也被人们用公德和私德来描绘。

传统认识论只研究对象怎样被意识把握及把握到什么程度,属于对象内涵的信息学;心理学则研究精神认可和接受外界刺激时心理层面即通常的知情意诸要素的活动状况;认知神经科学主要研究精神把握对象过程中的神经活动与加工机制。一般而言,只有被精神接受和认可特别是被精神所集中关注的东西,才能被迅速投射而外化成“象”并产生现实效果。于是,伦理变道德在今天这个表象化的时代就显得越来越困难而紧要。

自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以降,心灵与世界的关系日渐被学界关注,弗氏一脉的马尔库塞、弗洛姆等较早地探究性或本能(爱欲)与社会和文明的对应关系;而基于认知心理学的塞尔、麦克道尔等又从心灵哲学的视角探索文明的心灵结构,把文明论的研究引向精神化,从而大大拓宽了文明研究的视域。其实,更古远的中国原始道家很早就看到了心灵与自然的联系,故可看作自然哲学与心灵哲学互动的鼻祖。

总之,世界的精神化和精神的世界化是精神与世界关系的永恒课题,而其最直接的使命则是自我的世界化和建构世界化的自我。

3.成人

自然事物都是单向度的存在,因其自然而然。而生命和作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由于有了初级和高级的精神特质,则成为物质与精神的二维性存在;只不过一般生命的神经自为性活动还难以和生命的本能性相区分;即使其他灵长类动物,往往也难以成为一个自觉的“应力体系”,所以我们一般就只研究人。

通常,人的物质(即肉身)化的维度会按照自然生命的本能方式成长或衰老,与其他生命种类的差别或许仅在其种类不同而已;但因人多了由精神维度出发而营构世界的能力,于是就与万物有实质不同,这个精神既成了人的本质规定性,又使人在世界上因找不到近邻或“盟友”而无可参照。所以,人的整个生命活动就只能不断地实现其精神性。在外化和内化方面达到双重“饱和(饱满)”的历程,我们可以给其取个流俗而又响亮的名字——成人。于是,人从生到死劳碌一世,不但跌宕起伏难于把握,而且这种天涯孤旅之状还给了人一个独一无二的不可回避的任务或“使命”——“去成人”,也就是去活出一个为自己和社会也即人的“类”所共同“认可”或赞赏的人生,塑造一个让自己“满意”的“自己”。

“去成人”,意味着人并不是一生下来就先天地是“人”,那还只是一个人形的生命体或“毛坯”,因为随后他被放到什么环境去培养,他就有可能成为什么,如传说的狼孩和猪孩等。只有放到人的环境里培养,让他“去成为”人,他最后才可能是人,不“成”则无以为人。18岁的成人礼在某种意义上就标示着一个生命体终于成为社会或文化也即精神意义的人了。于是,这个“去成为”作为一种自我实践,就成了人与其他生命体最根本的存在学或本体学差异。成人的这种根本性表明,人作为为己的存在,其人生的全部理想和活动都必须也只能围绕成人而展开,而且人的所有活动及其诸多方面也都可以而且必须从成人获得解释。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生的全部理论都不过是成人的解释学即实践解释学而已。这样,我们就看到了实践和成人在人身上的表里关系。

问题是怎样才算成人?所谓成人礼等,还只是社会仪式上的具象化的成人,对于一个人的“精神”来说或许是个节点但并不具有根本的意义,因为成人是一种存在学的命运,是人的终生使命,甚至永无止境,盖棺亦未必能定论。这就涉及“成”的内涵和标准究竟是什么的问题。由于“成”是受制于精神性的实践过程,所以成人就是个体人被精神所充盈或充满。但是生命精神以及这个精神是从哪里来的?仍然不是显见的。如果是自己先天具有的,那就不需要成了;如果不是先天具有的,其又何来?对此,历史上曾有柏拉图的回忆说和亚里士多德的经验说给出过解释。而从今天的历史发展学视角看,这个精神就是人类的种系精神,是种系在个体所处时代能展现的那个时代之精神,可简称人类精神或时代精神。因此,所谓成人所面对的就是个类(个人和整体)关系的转化,是人类客观精神的个体主观化。一般说来,英雄或杰出人士都是某一方面的成功者,都可看作成人的典型代表。黑格尔就称进入耶纳城的拿破仑为骑在马背上的“世界精神”。当然,从来也不存在一种静态的或抽象的人类精神,因为人类精神也在变化成长着,不同时代的思想文化形态复杂多样甚至五花八门,这导致人的类也和个体一样有个“成”的任务和使命,轴心期、启蒙时代、现代化、全球化、未来化等都是人类成人的环节和标号。至于在现实的语境中个体如何成人和成为什么样的人,又因受时代条件和各自环境的限制,更会千差万别,不同的国家和族群都在通过意识形态及教育教化等培养“自己的”人。所以,成人还有个水准和程度也即“成色”问题,而精神学就是要探究其中的一般性规律与规则。

总之,文明代表了精神外化和内化的全部成就,是人类总体奋斗的业绩总汇;文明的根本是人类的成人进程,文明的高度代表着人类成人在特定时代所达到的状况和水准。成人有类、族群和个体之分,其根本趋向是世界化,成人永无止境,文明永无尽头。如此,则虚无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自我论乃至神秘主义等问题皆可释解。

六、方法论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的开篇就说世界是“事的总体”而非“物的总体”,由此而展开了关系、活动、过程的系统化探讨,成为事件哲学的肇始,也引发了哲学上的一场世界观革命。

1.事件与哲学

20世纪以来,人类在非实体哲学的探索中取得了辉煌成就。无论是欧洲大陆的人文哲学、英美的分析哲学(含科学哲学),还是美国的实用哲学等,统统都在走向非实体的世界观。所谓的反形而上学,就是这股思潮的另类口号。当然,仅仅反对实体观已经没有太大思想价值,建构非实体论的哲学才是建设性的努力。在这方面,现象学、分析哲学、过程哲学、实用主义等都提供了自己的理论架构。由于非实体哲学也是反基础主义、反还原论或后结构主义运动的一股潮流,所以它也就成为后现代思潮的一部分。

非实体哲学中最有力的一股浪潮是事件哲学。宽而言之,事件哲学也就是活动论哲学,认为世界存在的基石不是什么静态事物而是各种各样的事件,因此哲学不能再关注实体,而应研究事件;同时,哲学本身也不再只是理论而是活动或行动。除了维特根斯坦,怀特海和杜威等也都可归到事件论哲学的大潮里。而最近的法国哲学尤其是巴迪欧更是抓住事件不放,大有“挟事件以令群学”而一统天下之气概。

其实,事件哲学并非空穴来风,它可以看作古希腊赫拉克利特哲学及中国古代《周易》思想的当代延展,特别是《周易》还阐释了易的不同形态与原则,形成系统的世界观。同时,事件哲学与精神的哲学也非常相合,因为精神没有静态的本质,只能永恒地“运动”(外化即实践),其存在就表现为一个个无休止的事件与过程。所以,如果要为20世纪兴起的事件哲学寻找归靠,则精神正可作其思想背后的实在性根基。

2.重建实体观

非实体哲学一扫传统实体哲学的羁绊而获得天马行空的自在性,这无疑是作为爱智之学的一大飞跃和解放。但事情的进展经常会矫枉过正乃至过犹不及,因为并不能简单说实体论都一无是处,而且作为人类掌握世界的方式或把手,实体思想也自有其便利,人类就是借助实体思维才进入哲思的,现代哲学也是在其基础上成长起来的,更何况,活动哲学、过程哲学、事件哲学等都不能解释事件何以发生以及为什么必须发生等问题,通常只能作为一种设定来对待,就如同佛教的轮回只能通过缘起性空的信仰来解释,这在哲学的逻辑构造方面显然也存在致命的缺陷。对此,海德格尔批评笛卡尔的“我思即我在”,认为这只能因为“思”而表明“思在”,却推不出作为基质的“我在”来,那个“我”实际就是个多余。但事实是,如果没有“我”这个出场“条件”,那个“思”就只能是纯形式,也根本不能运作即“思”起来,就像黑格尔说的主奴关系的辩证法,或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最初在山顶对太阳所说的话一样。所以,我们必须问,那个思的“我”究竟在哪里?质料本身是否还具有哲学意义?就此,问题已经根本不是要不要实体,而是怎样理解和选择什么样的实体观,进而完善实体思想本身。如此,则要重新审思实体概念,进而在必要时重建实体观。

精神作为虚体,因其与非实体哲学的某种内在相合性,必然面临还要不要实体化的问题。其实,精神虽名曰“虚体”,实际却早已“实体”化了,因为这个虚体本身就是新型实体(没有形体);而且,由于精神的实践特性,它就既是那个“思”,也是那个“我”。传统精神实体化的一个重大失误,是把精神想象成了物质一般的外在具象实体,有的甚至还不断在人体上四处寻找精神存在的物质点或器官,如中国人曾经争论的“思”究竟是发生在心还是大脑。可喜的是,现代科学借助信息这样一种有内容而无实体的概念,已经从根本上解决了精神的存在难题。信息传递中的波如声波、光波等,是物质和能量但不是信息,只有质能变奏所传递的那个“波”本身所携带或涵含的“内容”才是信息。信息的呈现需要物质和能量,但信息并不能归结为物质和能量。对此,控制论创始人维纳强调:“信息就是信息,它既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信息有多种多样的存在形态和属性,精神这种自为的能够生产信息的信息就是其一种特殊的“高级”形态。这样,我们就至少获得了两种实体——有形实体和无形实体。

今天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因而可以立足于信息来建构精神的哲学,就像17、18世纪建构物质哲学一样。近代哲学史上曾经存在两条路线的斗争,实际上还真有两条“路线”,那就是通向物质和精神这两个世界的不同路线。粗略地看,唯物论大体上就是物质哲学,唯心论在某种程度上则可看作信息哲学,可惜那时彼此都不理解对方(当然更不了解自己),本来二者是可以合取共建、协同发展哲学整体的。这其中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精神既然是一种特殊的信息而不是物质,又自主又能动,那它是靠什么来支撑的呢?靠能。在宇宙世界的三大基本元素之物质、能量和信息中,能最根本。本来,按照爱因斯坦的质能关系式,质和能是等价的,人类之所以把物质放在前面作为“基础”,主要是本能地出于人类把握世界的方便性。现代物理学特别是天体物理学和基本粒子物理学早已经证明,所谓物质不过就是一个个不同的能集,物质具有波粒二象性,根本上就是不同的能集形态。就此,人的精神也不过是一种能的运行状态而已。于是,我们在明确宇宙的根本基础的同时,也回答了精神运行的根本基础问题。

3.精神学

今天为什么还要谈精神?前述已陆续给出了若干理由,此处再补充一点学科上的支撑,即关于19至20世纪之交的精神科学运动的影响。这场运动实际上是人文科学抗拒自然科学与实证科学的一股哲学思潮,其中以德国的哲学家为最多,狄尔泰和卡西尔是最有成就的代表人物,而后更有力的是“二战”前后广泛扩展的解释学运动。当时的精神科学也叫人文科学,这实际已经比较好地领会和诠释了精神外显的特性。可惜,随着后来自然科学的重大变革以及两次世界大战的搅扰,精神科学仍然被自然科学和技术接二连三的伟大成就所放射的强光刺晕,于是就形成了海德格尔所说的“光洞(盲)效应”(强光下看不见东西)。结果,到了1959年,英国记者C.P.斯诺鉴于这种知识分野的危害,发表了《两种文化》的演讲。而20世纪末以来类似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息过,但都进展甚微。核心症结即在于面对强大的外部实体世界,没有弄清精神如何“实在化”并赋予其应有地位,导致许多事情都只能诳说妄猜。怀特海的过程哲学或关系哲学在学院讲坛上一直被认为难以理解而少有问津者就是明鉴。今天开展精神研究既要吸收前人的经验,更要注意晚近以来科学和哲学发展对精神探究的思想及方法支撑,由此才可能在构造学上仿照物质科学来建构精神科学。

此外,回顾近代以来的精神学进路,可以将其简单概括为“一总三分”,“一总”就是从康德的纯粹立场到黑格尔精神哲学的德国观念论总进路,“三分”就是后来的社会学、现象学和最近的认知神经科学三个进路。其中,社会学进路以马克思的意识形态学(精神显象)及曼海姆等的知识社会学为代表所形成的社会精神学研究为标志,其前身是黑格尔的“客观精神”论,相当于波普尔的世界Ⅲ;现象学进路是以胡塞尔为开端的整个20世纪以来的内在探索之路,其本质是一种起于心理学又脱出心理学的“主观精神”研究,也就是波普尔的世界Ⅱ;认知神经科学进路是认知科学、神经科学、人工智能、心灵哲学等“混合编队”所力主的科学化路径,其中最强劲的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物理主义的科学化思路。目前这几条进路已开始相互参鉴并形成汇流之势。当前精神学的基本任务则是,积极借鉴前述思想和方法的成就与手段,深入揭示精神存在的本质与方式,厘清精神与外物的根本关系以及精神如何把握自我、引导人生和推动文明等内容。

综上所述,物质界产生精神,而后又被精神界反向塑造,这就是人类安居于其中的世界的总体构造理路和框架。物质界有三大基本元素:质料、能量和信息。生命界主要是基于质料、能量和信息而推动物理能、化学能、生命能之间的变换;精神则主要是生命所生成的一种自为信息形态。物质和能是实体实在或客观实在论的;精神界是虚体动在或主观实在,以精神为模板的人工智能作为精神的某种延伸则是虚拟实在,后者同时在一定意义上揭示和印证了精神的实在特性,给其以强有力支撑。同一种信息通过异质媒介保存和传递在今天的科技条件下已经实现,但这种信息能否继续自我生成和繁衍并保存异质化的活力状态仍是悬疑,需要精神哲学和人工智能来共同回答。这样,我们就不仅在事实上,也在逻辑和意谓系统给出了精神界存在的合法性、特色及研究价值。

从前的一切哲学都是“物质”的哲学,是实体存在论的哲学,包括最早的事件哲学也是如此。新的精神理解从时代的高点出发,通过集合众流而于其上开出了一个以它自身为轴心的对跖世界,不仅带给哲学新理解和新形态,传统的哲学史亦可据此获得新的精神化解读。就此,精神或心灵也显出一阶属性,属于海德格尔所说的基础存在学意义上的事物,进而表明纯粹精神自身的揭示就是未来哲学与科学合一的根本使命。

七、系统论

根据前述,精神和物质是有极为复杂而密切关系的,基于以往人类对精神和物质关系的研究,一旦把双方各自“固定”而界别化,就总是可以找出作为形式性的某些一般原理,并以此作为大跨界融合的理论前提。

1.精神界

物质通过生命而生成精神,精神出现后形成其“自我”,且开始生命活动而与物质界并行发展和相互影响。这是本文关于精神界考察的一个总体思路,或许仍有很多人持有异议,那就只能期待更有说服力的构想出现。在此,就宇宙按其质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而言,主要得益于三次“大爆炸”,包括138亿年前的原始宇宙“物理”大爆炸、大约5亿年前的寒武纪生命大爆发,以及1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以来的人类智慧大繁荣(其高峰是德国哲学家雅思贝尔斯提出的公元前800—公元前500年开始的轴心期时代)。今天的文明就是这些“爆炸”的成果(此处暂定没有其他地外文明)。它们都是宇宙中极其稀少的小概率事件,但是回头看,却又都发生了,所以我们也只能在这个意义上展开讨论。

由于物质世界在宏观上被引力牢牢把控着,所以它也只能按照天文或地质纪年的速度演化,而精神作为一种自为的信息态存在,是按照光的速度在衍生、运转和传播的,因此精神的影响因其“速度”而越来越主动。这既是文明的速度与自然的速度之比对,其实也是地球表面一切生态与环境问题的“物理性”基础,因为精神因其动在性而开出一个不同于物质世界的新世界,而这个世界作为物质世界的对跖存在展现了一个完全不同于具象景观的新气象;而且,物质论(物理学)面对的是大量公共知识,而精神学面对的是纠缠在身体或脑体内的私人知识团,故其存也隐,其显也纹,这就是中国“文化”出于“纹化”的根据;同时,正由于精神没有任何形体的规定性,所以也才是绝对“自由”的,能够“无有入于无间”(《老子》第四十三章),并通过给所有的事物“加”一个意识而建立最广泛的联系。对此,相较于形而上学的后物理学思路,现象学以一种后心理学的进路、实践学以一种后语言学的姿态为精神界的探究提供了各自切身可信的路径和平台,成为20世纪人文科学的两大支柱。相信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还会有其他更精微而有效的方法和思路出现。

2.形式原理

以下汇总前述讨论,按照理论自身从存在到演化、从逻辑到意蕴的进路,整合出若干关于精神界探究或内外世界相互作用的纯粹形式性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给出两界关系的初步联系。

(1)内外对应原理。在数学中对应原理是一条最基本的认知原理,这从儿童的数学认知的实际发生方面可以验证。精神界与物质界也具有最大范围的对应性,这是讨论精神问题的第一前提,否则就只有单纯理念上的空洞区分,而不可能确证精神现象的存在,其他一切同样子虚乌有。精神界与物质界的对应中也有近似于镜像的对称性、相似性和基础对应性等奇特现象,这又可细分出镜像原理、相似性原理等,否则精神就不可能把握物质。

(2)物质创生原理。精神最初源于物质的演化运动,并因物质运动的突现而创生生命,又因生命的突现而创生智慧,从而成为“第二自然”,所以物质界(含生命界)是精神界的原始根基和现实基础。现在,精神自己又创生了人工智能的虚拟世界,或许未来会名之为“第三自然”也未可知。物质是一切宇宙现象的发生学基础,但是推动物质演化产生各种现象并支撑它们运行的是能,能是宇宙的本体。

(3)精神自在原理。精神虽因物质运动而创生,但其一经形成,就开始了自组织过程,自在自为自成一体,并自我“经营”和组织“筹划”,形成不同于物质的精神世界。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关于此在之生存论建构的讨论,集中地体现了精神的这一自为特点,以往将其称为精神的“能动性”,现在则将其指认为精神的存在学特性,即自性。

(4)精神外化原理。外化是精神的基本存在方式,因为精神没有静态本质。但是,由于精神的运动必须借助于物质和能量变换(虽然可能很微小)才能实现,而精神一旦借物成“象”,就已经“外化”或“异化”了;而不外化,精神就不能存在或只能如夸克、“黑洞”般“幽禁”,无法“自我实现”;可一旦外化,必有显象,也即行诸形象,所以精神外化就是“实践”或实相化。

(5)形式贯通原理。形式贯通原理,也叫形式同一原理,即无论物质还是精神都遵循基本的形式规范,遵循纯粹形式结构的一致性,这是目前所知的唯一的“跨界”的因素和手段,也是一切逻辑有效性的前提和明证,更是精神与物质互动与比较的“先验”基础。比如,奥古斯丁就发现了希腊理性与基督教信仰在形式结构上的一致性,进而创立了基督教哲学;而胡塞尔发现,无论物理学还是心理学都遵循数学形式的运算原理等,他正是借助这一原理而将现象学对心理学比附为数学对物理学(如图2所示)。他在1906—1907年冬季的《逻辑学与认识论导论》讲座中就花了很大气力阐述纯粹形式在现象学中的根本地位。基于此,海德格尔在早期思想中就专门讨论过事物运行中的形式指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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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精神感通原理。正如物质世界存在永恒的自我循环一样,精神世界也存在自识与反思或自我认知和诠释的循环、认识与实践的循环,前一循环可谓观念的循环,后一循环则是心(精神)与物的大循环。唯因此,精神才能使“万物皆备于我”而“为天地立心”(张载《横渠语录》),实现其自足性和完备性。只要精神存在着,这种循环就不会终止,它因此也成为人与自然协同进化的根本基础。

(7)协同进化原理。此原理比生态学的协同进化要深广。生态学讲人与自然协同进化,而这里是说精神界与物质界交互作用和相互改进。精神在外化和内化的循环中自我成长,而物质界除了原有的自然物及生命的生灭以外,还会有大量人工物出现,特别是其中的智能物,极大地丰富了世界的物质种类。波普尔将这个新的物品总汇叫“世界Ⅲ”,最近更有人据此延展出“世界Ⅳ”(虚拟世界),可见关于精神世界的探究方兴未艾,路途漫长。

(8)意义提升原理。精神世界的存在当然也遵循自然原理,但它既然是一个新世界,就有独属自己的特殊原理,可对称性地称之为自由原理。自由原理不只意味着精神活动的自动自主性,而且表明它在完成“保命保种”的同时,还有更高的“追求”,要使自己活的有“意义”。而所谓有“意义”,就是要让精神之“外”的万物“感受”到,由于精神的到来而使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变得更充实和美好,万事万物都在精神的“主导”下相互连接和积极“帮扶”而活得更加欢畅,整个世界(物质的精神的)发生意义转换从而结束“天地本无心”状态而进入一个新的境界。就此,恰恰是精神“给”整个世界带来了“价值”。这是精神存在的目的和灵魂,也是消除一切虚无主义的最后根基。

3.新精神现象学

19世纪初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出版了著名的《精神现象学》,后人解读和评论时,认为其有精神而无“现象”,其所谓现象不过是精神发生或存在的各种“形态”罢了,实属“精神形态学”。一个世纪后,其同胞胡塞尔出版了巨著《逻辑研究》和《纯粹现象学通论》,又有人认为它们实在太过于“纯粹”,结果导致有现象而没“精神”,虽然胡塞尔反复讨论纯粹意识,但整个意识只能作为后心理存在着,却始终无法说清其实存的“形态”究竟是什么。其实,如果抱着同情和学习的态度解读,会发现黑格尔和胡塞尔的理论都有所指,只不过时代不同、重点不同而已。最根本的是当时科学技术对具体对象的揭示还远未达到清晰深入的程度,许多幽微环节和机理仍然只能靠大脑的天才思辨或猜测、独立探索来弥补。今天,立足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前人的工作,可以尝试建构一门既是精神的又是现象的学科,建构一种实在论的精神现象学(可叫新精神现象学),以区别于黑格尔的“旧”的精神现象学。

精神界范畴开出了一片新天地,正像关于物质界的探究一样,随之而来的将是关于精神界的各种理论的建构,是精神类科学的普遍繁荣。以往的全部科学总体上都是向物质界进军,向质料、生命和信息进军,未来的全部科学则要向信息中的高级态——精神,即向人自身进军,一个以精神界为对象的“新科学”的时代正迎面走来。

八、学科论

进入21世纪,随着AI技术的出现,许多思考和探索不再是玄思的机巧或乌托邦,而是通过规范性的详细梳理,并逐步系统化、学科化,这是新兴科技时代无可争辩的一种优长。

1.学科划分

精神界的提出会直接给学科的划分带来变革。以往流行的划分方式是把科学分为物质(与材料)的科学、生命的科学、信息的科学三个界别。这是按照对待物的态度也就是形而上学的方式来划分的。考虑到宇宙世界的“两极”是物质界和精神界,相当于卡尔·波普尔说的世界Ⅰ和世界Ⅱ,则知识(严格来说,“门”以上不宜再叫“学科”)的划分也首先应该是物理(或自然)知识与精神知识。此外,还有作为物质和精神交叉领域及聚合体的生命界可以单独划分出来形成生命知识。此三者还是按照自然进化顺序来划分的。与此相应,世界Ⅱ按照“逆向”互动对世界Ⅰ的反作用也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实践领域,研究该领域的就是实践知识。于是,就形成了以上述四者为组成部分的四大知识界或科学界,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循环和整体(图3)。如果我们再以四个方面为端点把所有的关系联结起来,则可得一人类知识四面体(图4)。按照流行的划分,此四大知识界宽泛地对应着自然知识、生命知识、人文(精神)知识和社会(实践)知识,而每一知识界内部按照门纲目科属种依次分解,即形成复杂的知识网络系统。虽然还从来没有一种知识或学科划分是不存在争议的,但此种划分至少应该是迄今最简洁而有涵括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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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神科学

基于前述的总框架,四大知识界即可以分头展开讨论。囿于主题所限,此处仅简要勾勒一下精神知识的结构。

关于精神知识,人们最早熟悉的是黑格尔《哲学科学全书》体系中的精神哲学即具有当时色彩的精神科学,其含义还不是今天学科分类意义上的狭义的“科学”。黑格尔把精神哲学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三个门类,其中,主观精神又分为灵魂、意识、心理;客观精神分为法、道德、伦理;绝对精神分为艺术、宗教、哲学等。稍后的狄尔泰把精神科学定义为研究人的精神能力及其产物的学科,而在内容上则包括体系与历史两大部分;其中,体系部分又分为基础和二级理论,基础部分含人类学、心理学和解释学三部分,二级理论则指社会体系,又含文化体系和社会的外在组织两部分。今人则习惯于把狄尔泰和稍后的卡西尔的人文科学都看作文化哲学。

现在回头看,历史绕了一个大“圆圈”,如果我们不是只关注精神的一些特性和功能,而是把它看作实体和出发点,则精神的大致状况可以区分为作为自在的“主观”的精神、作为活动外显的“客观”的精神和作为诸关系比较的普通精神。于是,关于精神科学的结构大致就可分成三个领域和分支:(1)纯粹精神学,相当于现象学层面的主观性的精神研究(与心理学进行了切割),主要对象为精神自身即主观精神学;(2)历史精神学,相当于关于精神外化后的表象学或客观性的研究,属于实践和历史领域,即黑格尔式的客观精神学;(3)普通精神学,即精神与诸他者对立或整合的关系问题的综合研究,或曰关系精神学和比较精神学。目前许多前沿科技如认知神经科学、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都为此探索提供了非常扎实的科学基础,如果这些方向能够形成合力,推动整体上实现突破,则人类认知世界的局面还会大大改观。新近兴起的复杂性算法信息大模型,虽在运行机理上与精神有着本质区别,但其所内蕴的仍然是人类精神的秘密。

3.哲学门

哲学是精神科学的一个门类,故早有哲学门一说。哲学究竟属于精神科学中的哪一种?其实哪一种也不是,而是属于对三个门类进行反省性研究的单独一种,因为这种反省性的研究只有在精神科学中才是可能的。哲学门内还应该包括几科?目前的中国国家学科设置是在哲学门内仅有“哲学”一个一级学科。同济大学的孙周兴教授曾建议再增设宗教学和逻科(逻辑与科学哲学)两个一级学科,估计主要是出于使用目的;笔者则主张按照逻辑而在哲学门内设理论哲学、实践哲学、哲学史三个一级学科。不过,该问题至今一直在讨论中而未有定论,而且作为一种实践性的设置,即使增加新学科,也依然会见仁见智而且未必和学者们的立场完全一致。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哲学的寄居性,即哲学总是在不同时代以不同的学科为载体而存在着,比如在古希腊时代是物理学、中世纪是神学、近代是心理学、现代是语言学,被寄居的学科就是哲学的“宿主”。但哲学有一个根本主线或追求从来没变,那就是逻辑理性和人文理想,所以它最终必须出离个别性和具体性而走向更普遍化的一般。其实,哲学的特性源于精神的特性,因为精神就是一个寄居性的存在,并且通过成物来成己,所以精神最终必然会超越自我而走向宇宙精神。就此,哲学的命运就是人类精神的命运,也即人类和文明的命运。

“精神界”概念的提出不只解决了一些问题,也引出了更多问题,特别是许多节点只能概要陈述而留待后续展开,而为了集中主题,本文还刻意回避了对语言及公共世界形成与影响的讨论,这当然也是十分重要的学术课题。但无论如何,只要我们坚持精神的独立性,坚持精神有自己的规律,是一个单独的存在,必须用独特的理念和方式来描述与刻画,则我们眼前的世界不但更加丰富多彩,而且关于人类的一切现象,也都因为“从精神的观点看”,而能得到更好的说明。这也是黑格尔之后两个世纪以来把某些天才思想“实化”(特别是科学化)的一种尝试。

面对未来,新的全面性工作才刚刚开始,人类依旧需要在精神探索的道路上自我加劲奋力前行!

原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25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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