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共领导机构从中央执行委员会变更为中央委员会,并非简单的称谓变化,而是受到复杂的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中共五大对中央领导机构进行调整,是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自身存在结构性缺陷,中央委员之间及中央与地方党部之间存在意见分歧和摩擦的结果。撤销中央执行委员会设立中央委员会,反映了中共致力于通过对党内权力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寻求实现更高效治理与决策的决心。将中共五大对领导机构的调整置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视域下考察,能较好呈现中共在组织架构问题上的决策逻辑,并揭示联共(布)、共产国际的地缘政治利益考量与中共领导机构调整的内在关联。
关键词:中共五大;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委员会;联共(布);共产国际
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是中共二大选举产生的中央领导机关,其组织架构以及运行机制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革命形势和日益艰巨的革命任务,最终在中共五大上被中央委员会所取代。目前学界对中共领导机构的研究多聚焦于中共一大成立的中央领导机构的考证、中共领导机构的演进和组织形态变迁等,鲜少关注中央执行委员会向中央委员会转变的原因。中央执行委员会向中央委员会转变,不是简单的名称变动,背后涉及中共与联共(布)及共产国际在中国革命利益层面的意见分歧,以及中共对自身权力架构和组织形式的重新审视。对此进行专门研究,不仅能够深入了解中共早期在中央领导机构问题上的决策逻辑,亦可管窥中共早期在争取组织独立性问题上所面临的外部压力与挑战。
一、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结构性缺陷
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前身是中共一大选举产生的中央局。根据中共一大通过的党纲,在全党人数超过500或已成立5个以上地方执行委员会时,将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央执行委员会。如不具备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条件,则应成立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考虑到当时党员人数过少和各地组织机构尚未健全的情况,中共一大并没有选出正式的中央执行委员会,而是选举了由陈独秀、张国焘和李达三人组成的中央局。1922年7月,中共二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了正式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其中正式委员5名、候补委员3名。由此,中央执行委员会作为中共中央机关,开启了其领导全体党员为夺取无产阶级革命胜利而奋斗的历史阶段。但随着革命形势的复杂化和革命任务的加重,中央执行委员会在组织架构层面的局限性日益凸显。
一方面,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人数无法满足工作开展的需要。1922年8月,西湖会议提议改善中央领导机构,“建议扩大中央委员会,再增加两名委员”。然而由于中共中央驻地经常更换,改善中央领导机构的计划一再迟滞。10月,中共中央机关由上海迁往北京。1923年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失败后,迫于日益严峻的反革命形势,中共中央被迫迁回上海,随后又因筹备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而迁往广州。这些因素客观上导致了中央执行委员会没有形成一个坚强紧密的领导集体。1923年,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陈独秀在政治报告中指出,中央执行委员会在中共二大到三大期间,工作开展得极不稳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人数过少且五个中央委员不能经常在一起开展工作,“中央委员会里并没有组织”。为适应革命形势发展和组织建设的需要,也为落实改善中央机构、扩大中央委员会的提议,中共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这一法案详细规定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职能分工及运行方式。根据法案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由原来的5人扩大到9人,其中5人组建中央局,行使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职权,余下4人分派到地方,协助地方委员会开展工作。尽管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人数得到了扩充,但这一调整仍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央执行委员会人数不足与实际工作需求之间的矛盾。中共在三大之后陆续设置和完善新的机构、增选中央委员以打开工作局面。1925年1月11日,中共四大决定设立中央组织部,由中央组织部代替中央执行委员会履行指导地方党组织建设的职责。5月10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在上海召开扩大会议,决定增选向警予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中央局委员,协助中央开展工作。从这些举措的效果来看,新设立的机构在人员构成上有相当部分的中央局成员,这实际上加重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新当选中央局委员的向警予也在1925年10月被派往莫斯科学习。
另一方面,中央执行委员会成员受健康状况的影响,或因工作需要无法常驻中央,进一步影响了中央执行委员会职能的发挥。1925年12月26日,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陈独秀因病住院,在这期间“中央局与他完全失去联系”。他也因此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根据中共四大作出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分工安排,蔡和森理应常驻上海中央。但1926年2月,蔡和森作为中共代表出席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第六次扩大全会,尔后留在莫斯科休养,并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是年9月,本应常驻广东的中央委员谭平山又被派往莫斯科,在向共产国际汇报中国革命运动的实际情况后,同蔡和森一起作为中共代表出席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第七次扩大全会。9月23日,维经斯基在给联共(布)驻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代表团的信中,强烈要求本该在7月结束休养的蔡和森回国,原因在于“中央因缺乏工作人员而喘不过气来,特别是现在”。但蔡和森因身体原因,提出到1927年夏天再回国的请求。共产国际方面“建议蔡和谭平山两同志致电中共中央,询问中央是否坚持其要求,因为蔡同志经医生诊断实际上不能工作”。在此之前,中共中央曾通过共产国际远东局向莫斯科请求,从中山大学和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派人回国协助中共中央开展工作。远东局为此向共产国际发送数封电报,但均没有得到答复。而1926年正是国民党右派借助“中山舰事件”和“整理党务案”陆续向中共发难、北伐不断发展和革命形势日趋复杂的时期。中共内部亟需有一个能统一全党认识、提供科学指导、运行稳定且高效的决策核心。但实际情况却与此相去甚远,中央执行委员会长期陷于人手不足的窘境。陈独秀指出,在中央执行委员会当中,“九个中央委员是不够的,中央工作更感到困难的是,甚至九个中央委员也不能经常在一起工作,在中央一起工作的只有两三个委员,有时只有一个委员”。“总之,党中央不很健全。”这种状况在中共三大的政治报告中就被指出,但直到中共五大召开,中央执行委员会一直是在这种困境中开展工作。
综合上述考察,从中央执行委员会这一机构本身来看,中共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虽对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人员设置、机构职能和运行方式作了详细规定,但存在执行情况与理论要求脱节的问题。这一法案严格规定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具体人数,却在客观层面制约了中央领导机构规模弹性调整的空间。作为中共决策核心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实际上长期处于成员短缺、中央委员难以集中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的困境中。这种困境既影响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议事效率,也导致民主集中制原则下集体领导制度的决策优势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二、中共中央改组问题与中央委员会的设立
历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在组织工作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憾,有制度层面的原因,也有人事层面的影响。从制度层面来看,中共中央的工作深受中央执行委员会自身结构性缺陷的束缚。从人事层面来看,中共内部在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及工农运动等问题上没有取得一致的认识,导致了内部矛盾的产生。到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任期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与地方党部之间、中央委员之间的意见分歧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逐渐扩大,中共中央改组问题成为一项重要议题。
首先,在国共合作问题上,中共三大作出的中国共产党加入国民党、与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的决定在党内所引起的争论一直没有消除。在迫于共产国际的压力同国民党合作之后,这一争论又演化为中共内部在民主革命战线的领导权和工农运动问题上的意见分歧。1926年“中山舰事件”后,中共广东区委和上海中央围绕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了争论。“中央说这是广东党当退守而不退守的结果”,广东党部则认为这是中央当进攻而不进攻的结果。在中共广东区委召开的紧急会议上,陈延年对上海中央表达了极大的不满:“我是同意毛润之的意见,对蒋介石来一个回击,无奈中央害怕影响团结,怕吓退国民党资产阶级,硬不同意。”李立三认为,在共产国际指导下的广东党部,“已形成全国政治中心,广东党在国际直接指导之下,在策略上比较正确,而上海的中央则始终非常动摇”。
其次,在国民革命后期,工农运动问题也在党内引起了重大的争议。1927年初接到共产国际要求开展土地革命的指示后,中共中央内部产生了争论。彭述之认为共产国际第七次扩大会议的指示同中共中央的政策没有太大的区别,但瞿秋白和其他中央委员反对这一说法。当时中共中央出于维护革命统一战线的考量,批评了湖南的农民运动。蔡和森认为当时中共中央在土地革命问题上充满着机会主义和“右倾”政策,这与共产国际要求大力开展土地革命的指示相悖。瞿秋白、蔡和森等人认为这是以陈独秀、彭述之等人为代表的中共中央违背共产国际正确指示的表现。除土地革命问题外,1926年10月至1927年3月在上海爆发的三次工人暴动在党内也存在不同的声音。在1927年2月上海工人暴动中,瞿秋白认为中共中央在工人罢工中没有发动工人群众而依赖大资产阶级和军阀力量的策略客观上出卖了无产阶级。是年3月19日中共上海区委召开活动分子大会,赵世炎总结同盟罢工运动的缺点,指出党内同志没有领导群众,而是躲避群众。瞿秋白到武汉后,给中共湖北区委作了报告,再次批评了中共中央的机会主义政策,号召党内同志反对彭述之主义。
再次,“党的民主制度尚不健全,真正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制并未建立起来”,随着革命工作的推进,中央委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和摩擦日渐显露。“中山舰事件”后,由远东局成员与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组成的使团赴广州,对广州地区的政治关系和党派关系进行调查。周恩来在使团与中共广东区委的联席会议上对中共中央没有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进行了批评:“中央工作不力,个人占了主导地位。”北伐前夕,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北伐问题。“陈独秀一个人发表意见后,张国焘提出反对。两人反复辩论了几次,陈独秀发了脾气,桌子一拍,张口大骂。国焘是他的学生,不敢回骂,声音愈说愈低,终于默然了。”在集体领导问题上,瞿秋白认为陈独秀的政治领导表现得软弱无力,而彭述之在理论修养和政治经验方面无法承担起中共中央的领导工作,不应留在中央。张国焘委婉地向陈独秀表达了将彭述之调离中央并加强集体领导的想法,但遭到陈独秀拒绝。“我并未因此与陈独秀先生展开争辩;我只请他多加考虑而已。但我确为这件事感觉不快。”1926年12月中旬,远东局成员拉菲斯向联共(布)和共产国际提交了有关中央执行委员会内部存在摩擦的报告,将中共中央的内部分歧暴露在国际视野当中。“从我们到达后的头几天起,我们就发现中央委员会的同志有很大的独立性,后来又发现中央委员会内部一些同志之间存在着各种摩擦。”“中央委员张国焘在10月说,他不能容忍把他排斥在领导工作之外。面(而)瞿秋白,由于他不同意右倾方针,在中央委员会内处于孤立状态。”拉菲斯提议:“为了防止党内产生严重的组织上的摩擦,共产国际执委会必须面向中央委员会,同时提出扩大中央委员会人员组成的问题。”这是共产国际第一次提出扩大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建议。1927年4月,中央委员在武汉集中之后,瞿秋白召集张国焘、罗易和维经斯基讨论中共中央内部存在的危机问题。张国焘主张“应该着眼于大局的发展,分清先后缓急,目前暂不宜提出中央改组的问题”。罗易也提及共产国际代表团抵达汉口时,发现中共党内存在两个中心,在汉口的中央委员要求立即召开代表大会,并撤换党的领导。
归纳来看,不论是为了解决党内分歧、维护组织的团结,抑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需要,对作为领导和权力机构的中央执行委员会进行改革,已成为一个重要议题。
尽管中央改组问题没有直接被提出来,但中共五大对中央权力机构的调整,实际上是中共寻求解决中央执行委员会内部危机的突出表现。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共五大在武汉召开。陈独秀代表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向大会作政治报告。在报告中,陈独秀指出了中央委员经常不能集中在一起工作的问题,认为这从根本上反映出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没有实现集体的领导,最后演变成个人独裁的状况。陈独秀提出:“必须指派更多的同志到中央工作,否则我们就会面临危险。”为了解决党内组织建设尤其是中央执行委员会工作中没有落实好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问题,中共五大从指导思想和改组中央领导机构两个方面,迈出了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一步。根据共产国际第七次扩大会议要求中共“从中央到工厂、街道支部,党的组织都要坚决实行集体领导”的指示精神,中共五大通过了《组织问题议决案》,明确从中央到支部都要实行集体的领导。在新修订的党章中,“党的建设”相关内容单独得到强调,突出了党的建设问题的重要性;民主集中制作为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第一次被写入党章。这与以往只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中强调民主集中制有着质的不同。会议决定调整中共中央的领导机构,“将中共中央领导机构名称由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改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并设立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新设立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了正式委员31人、候补委员14人。中央委员会不仅在成员上比以往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多出两倍,还取消了人数上的限制。这一新的变化使得中央委员会能够灵活地根据工作需要,将更多的人员增选入中央机关,协助中央委员会开展工作。
中共对中央领导机构的调整,彰显了其致力于通过对权力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寻求实现更高效的治理与决策的决心。中共五大要求改造各级党部机关,实行集体的领导,反映了中共在组织建设中对权力分配和决策机制的调整与探索。这种探索不仅为中共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后续的领导机制改革提供了重要借鉴。
三、中央委员会得以取代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内在原因
将中共五大对领导机构的调整置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视域下考察,分析中共最初设立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缘由以及共产国际发起的布尔什维克化运动对中共领导机构调整的影响,能够更好地理解中共在组织架构问题上的决策逻辑。
一方面,从中共创建前的理论准备工作来看,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尤其是各国共产党党章党纲中关于组织机构内容的译介与传播,影响着中共对领导机构模式的制定和选择。《俄国共产党党纲》《共产国际章程》《美国共产党党纲》等文本为中共制定一大纲领提供了重要参考,其中《共产国际章程》和《美国共产党党纲》中关于中央领导机构的表述,对中共选择自己的领导机构模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920年,张西曼“为提供中国革命方略上的改造起见,就着手将俄国共产党党纲择要的节译下来”。12月7日,《共产党》月刊第二号刊载了沈雁冰翻译的“《共产主义是什么意思》(副题为“美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布”)、《美国共产党党纲》、《共产党国际联盟对美国IWW(世界工业劳动者同盟的简称)的恳请》、《美国共产党宣言》共四篇译文”。中共一大召开前,沈雁冰又受陈独秀委托翻译《俄国共产党党章》,以作为中共一大的参考。因此,在一大召开前,中共已经有一定数量的、不同国家共产党的政治纲领作为参考蓝本。
综合考察《美国共产党党纲》《俄国共产党党纲》《共产国际章程》以及中共一大制定的党纲,可以发现,在1903年至1917年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章程以及1919年的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章程中,只提及中央委员会而没有提到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一直是两次全国代表大会间的最高领导机构。而《美国共产党党纲》与《共产国际章程》则均只提到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美国共产党党纲》不仅详细规定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具体人数、机构职能和运行方式,还将其作为两次代表大会之间的常设最高领导机关。“本党最高管理机关就是本党的常年大会。在两个常年大会的中间,中央执行委员会就做了最高的管理机关了,这中央执行委员会是由常年大会举出十个人来组织成的。”中共一大纲领中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描述与此极为相似。同样地,在1919年3月召开的共产国际成立会议中,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张建立执行委员会和执行局两个领导机构”。1920年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正式将执行委员会“作为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共产国际的领导机构,它只对代表大会负责”。从这里的材料来看,在共产国际的组织架构当中,中央执行委员会扮演着常设领导机构的角色。
可见,中共创建前夕,在对中央领导机构的探索问题上面临着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两种组织形态的选择。日本学者石川祯浩通过对《共产党》月刊封面及所刊载内容的考察认为:“上海的共产主义小组在借助于外国的共产党(美国共产党、英国共产党)来摸索中国国内未曾有人组织过的共产主义运动以及‘共产党’的形态。”进而言之,中共一大将中央执行委员会作为两次全国代表大会间常设的最高领导机构,更多地受到了《美国共产党党纲》的影响。而受共产国际指示来华直接参与到中共创建活动当中的维经斯基和马林,将共产国际领导机构的模式引入中共中央领导机构的建构过程当中,并非毫无可能。
另一方面,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在中共二大正式成立后,在中共五大上就被中央委员会所取代。这当中固然有中共内部的问题,但把中共调整中央领导机构这一政治举措置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视野下考察,就会发现,共产国际发起的布尔什维克化运动对中共领导机构的调整有着重要的影响。
共产国际成立后,阵营内部的“左”右倾思潮和革命活动中的投降主义日渐抬头。到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时,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毫不掩饰地指出了共产国际内部尤其是德国、保加利亚、法国、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等支部的机会主义表现,挪威共产党对共产国际决议的抵制以及意大利共产党内的非马克思主义和教条主义的表现等问题。整顿共产国际阵营,帮助各支部清除非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影响,“向一切兄弟党提起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经验”有了事实依据。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不失时机地提出将各支部实现布尔什维克化、将共产国际团结成统一的全球共产党的问题。“党的布尔什维克化,就意味着将俄国布尔什维主义中过去和现在国际的和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移植到我们的各支部来。”
于中共而言,在共产国际推行布尔什维克化运动以及中共长期囿于中央执行委员会结构性缺陷难以抽身的双重背景下,俄国共产党的组织架构模式自然被纳入中共的考察视野。尽管斯大林、季诺维也夫等人一再强调布尔什维克化不等于机械地照搬俄国共产党的经验,但对年幼且缺乏理论准备的中共而言,俄国共产党率先在资本主义体系中取得革命的胜利,已经意味着其经验的正确性和完备性。因此,当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内部分歧和摩擦日益扩大、改组中央执行委员会成为一个难以避免的问题时,在共产国际布尔什维克化运动的催化下,中共将俄国共产党作为探索机构改革的主要参考对象,将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整为中央委员会,亦在情理之中。
四、莫斯科的地缘政治利益考量对中共中央领导机构调整的影响
中共加强对自身的组织建设,是中央委员会取代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一个重要原因。但联共(布)、共产国际出于地缘政治利益的考量而对中共中央领导机构进行干预,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分析视角。十月革命后,苏俄急需打破被帝国主义封锁和敌视的政治环境。在粉碎了外部武装势力干涉后,苏俄在欧洲和远东地区积极运作,谋求和不同国家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
在欧洲地区,从1921年开始,苏俄就为建立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与经济联系而开展活动。1922年苏联成立后,陆续获得了英国和意大利等国家的承认。但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歧致使苏联始终没有被西欧资本主义体系接纳。1925年10月,旨在解决欧洲安全问题的洛迦诺会议召开。苏联声称这是英国在极力拼凑反苏统一战线的表现,“洛迦诺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反苏”。作为应对,11月21日,苏联政府向德国提出缔结和平协定的建议,极力争取德国采取措施反对国际联盟针对苏联方面的经济和军事制裁,并陆续与德国、立陶宛、土耳其等国签订了中立协议或互不侵犯条约。苏联认为,“由于欧洲出现某种稳定,签订洛迦诺协定,和特别是帝国主义者全面提出中国问题,国际局势变得非常严峻”。苏联需要防止帝国主义国家建立反苏统一战线。因此,在欧洲局势日渐稳定的情况下,远东地区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对牵制帝国主义形成反苏同盟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在远东地区,苏联的政策就是要避免“同帝国主义的日本发生军事冲突,并准备好在西方帝国主义国家一旦向俄国重要中心发起新的进攻时给予还击”,以保证苏联在远东地区的安全。在日本不顾英美等国的反对向远东地区增兵后,苏俄对日本威胁其在远东地区的利益更感担忧。为此,“苏俄急于想要解除日本对苏俄在远东地区的压迫与威胁,以至于急功近利和不择手段,千方百计试图利用中国反日的实力派领袖,并与之结盟”。直皖战争后,苏俄一度试图联合吴佩孚以牵制日本,但该计划终因双方在中东路问题上的分歧以及吴佩孚逐渐反共的立场而破产。而之前被苏俄与共产国际视为“不切实际的梦想家”的孙中山重新进入苏俄和共产国际的视野。1922年8月,越飞来华后即与孙中山建立联系。在孙中山向越飞和马林表达了对英国政府的不信任态度,提出由他作为中国受压迫群体的代表同苏俄政府合作的要求后,越飞和马林随即向共产国际提交了一份关于中国问题的提纲。马林和越飞在提纲中认为,中国的阶级分化尚未达到能够单独进行共产党活动的阶段,因此在中国开展共产主义革命必须与支持民族解放运动相结合;除此之外,俄国必须给国民党提供援助以壮大国民党,对付共同的敌人。1923年1月4日,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采纳马林和越飞的意见,全力支持国民党。在此认识的基础上,1923年斯大林派遣鲍罗廷作为苏联政府代表来华指导国民党改组。斯大林要求鲍罗廷在与孙中山的合作中“遵循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利益,决不要迷恋在中国培植共产主义的目的”。这表明,鲍罗廷来华的工作重点不在于全力帮助中共开展共产主义革命,而是谋求通过影响国民党的政治倾向,以保证国民党能够成为远东地区牵制帝国主义的重要力量,确保苏联在远东地区的安全。
基于上述考量,联共(布)、共产国际屡次批评中共退出国民党的要求。1922年共产国际代表马林提出的国共合作建议遭到了陈独秀、张国焘和蔡和森等人的强烈反对后,1923年1月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作出决议,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留在国民党内是适宜的”,正式要求中共与国民党进行合作。1924年国民党一大召开,第一次国共合作政治局面形成。但很快国民党右派就提出了《弹劾共产党案》,展开对共产党的攻击。五卅运动后,戴季陶陆续发表反对共产主义的小册子,抨击共产党人“借国民党的躯壳,发展他自己本身的组织”。陈独秀认为这是资产阶级试图控制无产阶级的表现,主张做好退出国民党的准备,但被共产国际代表所反对。“中山舰事件”和“整理党务案”相继爆发后,面对中共内部要求退出国民党的强烈情绪,联共(布)与共产国际同时向中共施压,要求中共继续留在国民党内。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给中共发出电报,强调国共合作关系的“破裂是绝对不能允许的”;远东局指导上海中央在中共四届三中扩大全会上对党内要求退出国民党的情绪进行了批评,中共北方区委要求退出国民党的观点亦被共产国际称为“左倾幼稚病”。事实上,随着北伐战争逐渐推进,中共极力维持的国民革命联合战线的裂痕也在日益加深,中共中央也充分预见到了工农运动同国民党之间的利益冲突。1927年1月,中共中央警醒共产国际,国民党内部行将叛变革命:“现时国民党内部反对苏俄反对共产党及反对劳农运动之趋向非常强盛”,“国民党左派对于吾人亦不表示好感”。3月12日及18日,《向导》连续发表文章揭露蒋介石对内反共、对外妥协的阴谋。但苏共中央有意无意地忽略掉这种危险。联共(布)和共产国际仍然对国民党及其军队的革命性表示充分信任。《真理报》发表社论,坚持认为蒋介石会忠于革命原则,服从国民党的领导。面对上海日益严峻的反革命形势,3月25日至26日,上海特委和区委召开会议,决心以武力应对蒋介石可能采取的反革命行动,“准备一个很大的防御的流血的牺牲”。但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却要求中共禁止举行归还租界的罢工和起义,并“千方百计避免与上海国民军及其长官发生冲突”。而蒋介石已经决心解除上海工人纠察队的武装。在蒋介石发动反革命政变后,布哈林坚持认为,没有任何根据要退出国民党。“恰恰相反,现在需要为控制国民党而斗争,需要使出全部的力量确保国民党内部的重心向左转移。”直到5月13日,斯大林在《和中山大学学生的谈话》中仍然认为,即使反对国民党左派和共产党人的蒋介石,依然是站在反帝国主义的奴役的政治立场上的。面对不断右转的武汉国民政府,共产国际仍然相信有改造它的可能。
在此种情形下,联共(布)和共产国际难免对在国共合作问题上屡屡唱反调的中共中央感到不满。当革命形势逐渐失控时,联共(布)和共产国际很自然地将责任归咎到中共中央和陈独秀等人身上。1927年4月14日,季诺维也夫在共产国际、联共(布)中央会议中指出,中共的政治路线极其曲折,政治方针既不明确也不稳定。面对国民党右派日益高涨的分裂革命的行径,“中国共产党书记陈独秀使错误达到了顶点”。罗易和多里奥在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的电报中也提到“党的领导状况不佳”。
为了使来自莫斯科的指示得到忠实的贯彻,联共(布)和共产国际寻求“撤换陈独秀,找一个与国民党接近的人作领袖”。受共产国际指派来华指导和筹备中共五大的罗易和多里奥指出,“应该改变和加强党的领导。我们建议这个拥有5万多名党员的党的新一届中央委员会设30名委员”。这是共产国际第二次提及中共中央改组问题。共产国际代表团的这一提议被中共五大所采纳。但由于中共还“不存在渴望充当新领导的成熟的新核心”,因此共产国际和中共五大在继续选举陈独秀担任总书记的同时,通过撤销中央执行委员会,设立中央委员会,增加新的中央委员,“选出了在目前情况下尽可能好的领导”。显然,在这次中共调整党内核心权力机构的过程中,联共(布)和共产国际有着很大的影响。
结语
中共五大对中央领导机构的调整,既是中共早期组织形态局限倒逼下的自我革新,也是中共应对外部政治力量干预的制度性回应。历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受限于知识精英主导的组织架构,日益暴露出决策单一化和与革命实际脱节的缺陷。中央委员会、政治局的创设及专项工作部的设立,本质上是中共通过权力层级的细化来重构中央与地方的信息交流通道。这种组织架构的改革不仅消解了早期精英决策的集权倾向,使民主集中制实现了从理论原则向治理实践的具象化延伸,也为地方代表进入中央决策层提供了制度的通道。
中共中央领导机构的调整,从结构上重塑了中共与莫斯科的联动关系。莫斯科的指令依然通过顾问系统传递到中共中央委员会,但具体的指令则经政治局及专门委员会进行技术性转化后执行。中央委员会的改革既强化了党内的垂直管理,也为中共争取和培养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提供了两个重要支点。其一,地方代表进入中央决策层,使基层地区的革命创见得以反向影响到中央政策的制定;其二,常委分工使党的决策体系从精英主导向专业化治理的方向发展。中央领导体系的制度性重构维持了莫斯科与中共之间垂直管理的上下级关系,使中共能够持续吸纳国际共运的资源;而党内决策体系的优化则为中共自身独立自主性提供了生长的空间,使中共逐渐摆脱对莫斯科的依赖成为可能。
从中国革命的长时段视野审视,中共五大领导机构调整的深层价值恰在于它为中国革命的后续展开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这一具备弹性的领导机制使中共在革命低潮时仍能维系组织的内在韧性,为日后的战略调整提供了制度支撑。正是这种灵活且科学的组织架构,使中共在长征期间与莫斯科通讯中断的极端环境下,仍能通过委员会内部的动态平衡维系战略延续性。
原文载《苏区研究》202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