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清代“索伦”一称的概念衍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11 次 更新时间:2025-10-21 10:05

进入专题: 索伦  

金鑫  

 

“索伦”作为族群概念,本指鄂温克人。天聪、崇德年间,清廷因对黑龙江中上游的族群分布不甚了解,有时将达呼尔、鄂伦春等族亦混称作“索伦部”;顺治以降,清官方层面对上述族群的区分一直明确。在索伦南迁嫩江流域,渐次编隶黑龙江驻防八旗的过程中,又陆续衍生出地域、政区概念“索伦地方”及军事组织概念“索伦兵”。前者初指整个嫩江流域,继而转指布特哈打牲部落居地,有时甚至有黑龙江地方等义;后者则是清廷自布特哈八旗,抑或黑龙江各城旗所调官兵的简称。受衍生概念影响,关内大众往往将布特哈辖境各族,甚至以索伦兵之号在外征战的黑龙江各族官兵,均误认为索伦,并一度使黑龙江的非索伦族群形成对这一误解的迎合心理。

关键词:索伦 族群 政区 军事组织

 

“索伦”为满文solon的音译,是清代常见于黑龙江地方的族群称谓。在清朝官方文献中始见于内国史院天聪八年(1634)五月二十三日所记档案,顺治朝汉文档案曾译“索陇”,《胡世安等议复遭俄侵占之绰奇太部移居达把代事本》,而《实录》则通译索伦。清代文献所见“索伦”一称的繁多用例,其指称对象往往模糊不清、游移不定,以致后人对该族群概念的理解存在分歧。

以达斡尔族精奇哩氏首领巴尔达齐,为《清太宗实录》称作“黑龙江索伦部落头目”“索伦部落萨哈尔察地方额驸”,以及黑龙江中上游各部族曾在“索伦部落博穆博果尔”的带领下抗击清军等史实为依据,王锺翰先生曾提出“达呼尔人出于索伦部”的观点,进而以《清圣祖实录》康熙六年(1667)始见“打虎儿”之名,推断“达呼尔这一名称,因为被概括在‘索伦部’总称之下,直到十七世纪的下半才被正式采用”,且认为这是清廷在沙俄东侵背景下,为“适当提高当时分布在东北边防线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各个少数民族的政治待遇”所做的有意区分。受其影响,认为索伦是清初对黑龙江中上游各族的总称,达斡尔、鄂伦春最初曾与鄂温克共属“索伦部”,后为清廷有意分出,索伦一称始在狭义上专指鄂温克,但作为传统的延续,仍可泛指三族的观点,在学界颇为流行。与之不尽相同,吕光天尽管亦认为达斡尔、鄂伦春属于索伦部,却强调:“‘索伦’这一名称,是由较为先进的达斡尔人对一部分鄂温克人的称呼……由于他们英勇善战,因此周围诸部也都被称为‘索伦部’。” 在随后其执笔撰写的《鄂温克族简史》中,该表述又被修订为“是满族对鄂温克人的称呼……由于他们英勇善战,因此,周围诸部也都愿意称自己为‘索伦’”。 受其影响,认可前述索伦族群概念的狭义、广义之别,但强调其最初专指鄂温克人,后来才囊括达斡尔、鄂伦春等黑龙江地方其他族群的说法,也同样得到许多学者认可。其在史料上的主要依据,无疑就是嘉庆时人西清所云:“世于黑龙江人,不问部族,概称索伦。黑龙江人居之不疑,亦雅喜以索伦自号。说者谓索伦骁勇闻天下,假其名足以自壮。”

那么,索伦一语究竟是由泛称演变为特称,还是由特称转化为泛称?康熙以降其狭义、广义之并存,究竟是沿袭清初传统,还是鄂温克人的威武声名有以致之,或另有他因?为此笔者系统考察了史志、档案所载清代时人的诸多用例,发现索伦一语除族群概念之外,还可活用为地域、政区及军事组织概念,其族群概念的广狭盈缩,也正是在这些衍生概念的影响下实现的。

一、作为原初狭义族群专称的索伦

仔细揣摩清初满汉文史料中的相关用例,可知索伦最初就是对黑龙江鄂温克人的专称,与达呼尔、鄂伦春是并立的族群概念,并无相互包含关系。

崇德五年(1640)清廷遣兵征讨黑龙江中上游地方,萨穆什喀、索海等将领的战报在记述追随博穆博果尔反抗的各部人众时,就明确将“俄尔吞”(鄂伦春)与索伦并列开来。 达呼尔一称出现更早。《满文老档》载天聪五年四月十一日,土谢图汗等蒙古贵族于皇太极驾前议定的嫩科尔沁十扎萨克居地,就提到过名为“东边之达古尔克儿哲尔库”之地。该档案于《满文原档》,系以蒙古文写就,其“达古尔”的对应词汇是daγur,即蒙古语对达呼尔的固定称谓。明末曾有部分达呼尔人被嫩科尔沁部贵族掠走奴役,后于康熙三十一年与锡伯、卦尔察一并为清廷赎出,编入伯都讷、吉林乌拉、盛京驻防八旗,最终融入锡伯族。 显然,所谓“达古尔克儿哲尔库”就是嫩科尔沁部属下一个名为xeljerxü的达呼尔人村落。这应是达呼尔这一族称最早的明确记录。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在顺治五年(1648)六月十九日即有“达呼尔七村贡貂皮二百六十一”之记载。 前引顺治十年礼部尚书胡世安的汉文题本,曾提到嫩江流域有一个名为“大古儿洪窝屯”的村落。“大古儿”就是满文dagūr一称最早的汉译形式。顺治十二年,礼部尚书恩国泰在题奏黑龙江、嫩江流域各族贡貂数量时,又将该屯称作“达古儿烘科”。 “达古儿”也自然是达呼尔的早期别译。另据《蒙古源流》,16世纪后期图们扎萨克图汗曾“由珠尔齐特、额里古特、达奇鄂尔三部落,取其贡赋”,而“达奇鄂尔”也有学者认为就是指达斡尔。 上述史料表明,所谓清廷于康熙初年才正式采用达呼尔这一族称,抑或达呼尔是自索伦部中析分出来的说法,都不足为据。

阿南惟敬曾指出,“索伦与达斡尔虽属不同民族,但外貌非常相似,难以区别”,所以清廷最初将他们都视为索伦部,与沙俄殖民者将他们总称为“达斡利亚”一样,都只是不明就里的混称。清廷经略黑龙江流域之初,因对当地的族群分布不甚了解,常会将属于达呼尔的城屯聚落,误指为周邻的其他部族,且不限于索伦,也有可能是虎尔哈、萨哈尔察,或干脆笼统称黑龙江。如前述萨穆什喀等人的战报,就将对兀蓝、海伦、喇里阐、铎陈、阿撒津、雅克萨、多金、兀库尔等达呼尔城屯的攻掠,称作“往征虎尔哈部落”。而清初内国史院档案所藏颁给索海等有功将士的世职敕书,却又往往将这些与博穆博果尔联合抵抗的达呼尔人众称作“黑龙江人”。因此,清廷一时误认达呼尔头目巴尔达齐为“索伦部落头目”,并不足以说明达呼尔曾是索伦部的分支。正如西清所言,索伦所以会成为黑龙江各族的概称,是因“索伦骁勇闻天下”。揆诸史实,索伦人以骁勇善战闻名天下,是康熙末年大规模参加清准战争以后之事,故其称谓所指之宽泛化,也应在此之后。

康熙三十七年九月,因有39名黑龙江驻防八旗官兵、贡貂牲丁集体请求进京效力,康熙帝曾令黑龙江将军萨布素从中挑选善射、干练者送京。由萨布素上报挑选结果的题本,即可窥见当时清朝官方对索伦、达呼尔、新满洲等族称概念在外延上的真实看法。相关内容如下:

将此三十九人选验,镶黄旗新满洲库尔特牛录披甲拜喀,达呼尔博哩堪牛录领催玛尼、披甲图呼勒图;正黄旗索伦雅奇泰牛录领催特勒图,齐岱牛录领催塔库兰,达呼尔库特内牛录披甲奇尔辉;正白旗达呼尔多尔凯牛录披甲图尔格内;布特哈索伦卓勒托鼐牛录伊勒津彻,阿尔宾牛录伊勒颇辰,特普特依牛录珠呼苏,此十人之步箭好、汉仗可观,拟将此辈送往京城。另有镶黄旗新满洲祁里德牛录披甲安都,库雅拉图隆鄂牛录领催萨吉纳,索伦透内牛录披甲齐卜齐特依,达呼尔里吉勒图牛录披甲乌勒津图,博哩堪牛录领催额依图、披甲锡尔噶达,额勒颇彻牛录披甲苏珠克图;正黄旗索伦霍丹楚牛录披甲穆色勒图、加加勒图,多伦绰牛录披甲乌勤,雅奇泰牛录披甲萨堆、锡卜图勒,达呼尔弼勒冲额牛录披甲济勒斌,弼勒格德依牛录披甲玉呼尼,库特内牛录披甲伊珲;正白旗旧满洲爱散牛录披甲乌兰泰,索伦霍啰岱牛录达呼尔披甲赉色,索伦鞥格勒牛录披甲纳达、孔定阿,达呼尔额哲尔根牛录披甲阿吉尔塔,多尔凯牛录披甲纳玉尼,苏珠克图牛录披甲喀喇奇塔尔、乌瓦库,伊哈图牛录披甲乌玉尼,布特哈索伦景色勒牛录伯楞格依,苏木纳勒图牛录卓哩克图,博凌阿牛录巴齐鼐,廓卓拉牛录赫沃勒图,达呼尔扫达勒图牛录东廓,此二十九人,步箭平平,汉仗寻常。为此谨题请旨。

可见,萨布素奉旨考核上述申请抬旗人员时,对其族属出身颇为在意,孰为新满洲、库雅拉,孰为索伦、达呼尔,区分极为明确,并没有以新满洲抑或索伦,笼统、宽泛地指称黑龙江驻防八旗、布特哈打牲部落下的不同族群兵丁。由“索伦霍啰岱牛录达呼尔披甲赉色”(solon i horodai nirui dagūr uksin laise)一例来看,即便是在索伦牛录下服役的达呼尔甲兵,也要不厌其烦地被标识为达呼尔,更可说明索伦与达呼尔在黑龙江本地语境,被视为对等的,互不从属的两个族群概念的事实。康熙帝本人也在次年正月十二日的上谕中提出,“此十人之内,著将新满洲、阿巴索伦送京,将达呼尔留于本地”(ere juwan niyalma i dorgi, ice manju abai solon sebe benjikini, dagūr sebe benjire be nakakini),可见其对索伦、达呼尔本非一族,且二者并不涵盖在新满洲之下的认识,同样是极为明确的。这说明从自我认同上看,达呼尔并不会以索伦自居,而无论是皇帝还是驻防将军,也不会把二者混为一谈。所谓索伦含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三部之说,或为黑龙江各族总称的说法,在康熙年间是根本不存在的。

即便是在“索伦骁勇闻天下”之后,索伦作为鄂温克族专称这一狭义概念在黑龙江本地并无任何改变,而清廷对索伦作为单纯的族称概念,仅指今鄂温克族的态度也同样相当明确。如乾隆年间,每当自布特哈挑派优秀猎手赴木兰围场随扈时,黑龙江将军衙门报送军机处的名单,就均会清楚地标识每位猎手的具体族属。如乾隆二十六年(1761)随围的30名射生手,属索伦者有17名、达呼尔者13名;4名哨鹿人,有3名为鄂伦春、1名为索伦;就连带队的总管噶布舒、诺们察等官员,也是各于名下注dagūr、solon字样,以示区分。

二、引申为地域、政区概念的索伦

至于关内大众后来为何会以索伦去泛指黑龙江地方的各个族群,应是受索伦在单一族群称谓的本体之上,逐渐引申出来的地域、政区、军事组织概念影响所致。

索伦在族称之外的第一个引申义是地域概念。自崇德五、六年间开始,索伦游牧部落便大部迁离黑龙江故地,被清廷编设牛录,安置于蒙古科尔沁部杜尔伯特、扎赉特、郭尔罗斯诸旗以北的嫩江流域。此后,清廷即相应地将这一地区命名为“索伦地方”(solon i ba)。时清廷曾命郭尔罗斯属人德哷布,以达尔汉身份,统领嫩江流域新编索伦诸牛录。其子博克忆及其事,就有“初将索伦编设佐领时,设我父以管之,我父因率同室之弟四人,来索伦地方”(solon be tuktan deribume niru banjibure de, mini ama be kadalabume sindaha manggi, mini ama emu boode bisire buya deote duin nofi be gaifi, solon i bade jifi)之语。 崇德末年,皇太极曾有意令达呼尔德都勒氏诸屯南迁嫩江流域,下达与该氏族头目科约布鲁的谕旨也是说:“使尔族人迁往这边索伦地方。”(sini mukūn i urse be ebsi solon i bade guribu.) 自康熙二年设置索伦总管后,索伦地方便又自然而然地成为指称该职官辖境的政区概念。

顺治朝以降,由于达呼尔人亦纷纷迁居嫩江流域,并于康熙初年同样编牛录、置总管,与索伦结成一体的行政区划,档案中又出现“索伦、达呼尔地方”(solon dagūr i ba)的表述。如康熙二十七年,萨布素自嫩江流域索伦、达呼尔诸牛录征集穷丁披甲时,就说:“若有愿将妻儿一同带来者,听其带来。不能带来而欲暂留索伦、达呼尔地方者,听其留下。”(meni meni juse sargan be cihanggai sasa gajiki serengge bici, gajikini, gajime muterakū, solon dagūr i bade taka weriki serengge oci, werikini.) 即便如此,索伦地方一语的使用仍更为普遍。康熙二十六年,护军统领玛拉、郎中宜道奉旨为黑龙江驻防八旗招募甘愿披甲的索伦、达呼尔穷丁,其向理藩院汇报募集人数的呈文,有“我等至索伦地方,查检穷索伦、达呼尔之愿往瑷珲、墨尔根驻防披甲者”(be solon i bade isinafi, yadara solon, dagūr cihanggai aihūn, mergen de tenefi uksin etuki sere urse be baicafi)之表述。 去的是索伦地方,招募的对象却是索伦、达呼尔兼而有之,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其所谓索伦地方是涵指嫩江流域的地域、政区概念。康熙二十九年四月,理藩院拟为黑龙江境内各驿站提供部分罚罪牲只,因之致函萨布素称:“我院治索伦等之罪所得罚罪牲只,向存于索伦地方。”(meni jurgan ci solon sebe weile arafi gaiha weilei ulga be solon i bade asarabuhabi.) 可见,作为其在中央的归口监管机构,理藩院即习惯以索伦地方一语来涵盖嫩江流域索伦、达呼尔、鄂伦春诸贡貂牛录的居地,抑或其所结成的行政区划。即便是达呼尔人自己,在迁居嫩江流域未久,尚未形成乡土意识之前,同样倾向于将其地称为索伦地方。前述科约布鲁的侄辈昂噶察、肯哲乌勒,在康熙四十年回忆清廷将德都勒氏达呼尔人自黑龙江故地迁来嫩江流域安置的往事时,也是说:“俾我等四穆昆迁徙索伦地方,缴纳貂贡。”(meni duin mukūn be solon i bade guribufi, seke alban jafabuha.) 此时距达呼尔大规模南迁虽已过去50余载,但因二者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有自黑龙江故土迁离的亲身经历,故而依然会明确地将居住大半生的嫩江流域视作索伦地方。

康熙中叶起,约半数索伦、达呼尔人丁编入瑷珲、墨尔根、齐齐哈尔诸城驻防八旗为兵,诸总管治下的剩余贡貂人丁也已归隶黑龙江将军统辖。为区分披甲、贡貂两类属众,黑龙江将军衙门便为后者冠以“布特哈”(butha打牲)之名,进而衍生出“布特哈地方”(buthai ba)的概念,同样用以指称嫩江流域诸贡貂部族居地,并有逐步取代“索伦地方”旧称之势。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二者均处于并存共用状态。康熙四十五年,在理藩院任贴写的京城满洲正白旗达呼尔人诺木齐,因其兄布特哈总管玛布岱于任所病故,曾向理藩院告假,“赴索伦地方迁移伊兄总管玛布岱骨殖”(solon i bade ini ahūn uheri da mabudai i giran be guribume genehebi)。后因诺木齐未在限期内返回,都统崇古礼要求理藩院致函布特哈方面遣返此人时,也是说:“请照例由贵部转行索伦地方,俾之提解诺木齐。”(kooli songkoi suweni jurgan ci ulame solon i bade bithe unggifi, nomci be ganabureo.) 在布特哈地方这一政区概念出现以后,京城的理藩院、正白旗两机构却依然习惯使用原来的索伦地方之称,而诺木齐作为抬入京旗的达呼尔人,也同样习惯将其兄供职的嫩江流域索伦、达呼尔、鄂伦春诸族居地,笼统地呼为索伦地方,足见该地域、政区概念曾是何等地为时人认可。

雍正年间,将地域、政区概念的索伦,与实际上包含多族的布特哈直接对等的做法,仍为朝堂上下所普遍认可。雍正九年(1731),雍正帝降旨“自布特哈索伦、达呼尔、巴尔虎内,挑兵三千”(buthai solon, dagūr, barhū i dorgici, ilan minggan cooha sonjoro),但英诚公丰盛额在议遣侍卫博勒奔察等前往挑兵时,却又说“著赴索伦地方,将兵丁挑出”(solon i bade genefi, cooha be sonjome tucibukini)。及至乾隆年间,虽布特哈打牲部落早已改编为呼伦贝尔八旗、布特哈八旗,完全融入黑龙江驻防八旗体系,但索伦作为传统的地域、政区概念仍未被完全取代。乾隆二十七年十二月,翰林院功臣馆曾委托兵部致函黑龙江将军衙门,调查该处平定准部回疆之役捐躯军官的事迹。其所发名单属布特哈、呼伦贝尔八旗者共92位,正确以“布特哈某旗”及“呼伦贝尔某旗”字样标注属地旗分者计68人,其余24人则是以“索伦某旗”字样笼统标注。如标注为索伦镶红旗的委骁骑校拜勒图,以及标注为索伦正黄旗的佐领奎苏岱,经黑龙江将军衙门查证,实际上分属呼伦贝尔、布特哈两处。

值得注意的是,清前期索伦地方有时还与“黑龙江地方”(sahaliyan ulai ba)有约略相同的含义。黑龙江驻防八旗用以建立城池、安设屯庄的地域,原来均属索伦、达呼尔诸总管辖境,都是索伦地方。正因如此,《黑龙江外记》在介绍当地的民族构成时,才会有“黑龙江,索伦地,今所居不尽索伦”的表述。康熙二十八年《尼布楚条约》签订,清廷将“东南至吉林,西至蒙古喀尔喀部,北至俄罗斯,广轮数千里”的地域正式交黑龙江将军管辖,并于康熙三十年将索伦地方降格为其下属的二级行政区划。此后,黑龙江地方一称在官方层面上,便被确立为涵盖嫩江流域、黑龙江流域、东流松花江北岸、外兴安岭南麓、呼伦贝尔草原诸地在内的广阔政区概念。但因其主干部分,仍为索伦、达呼尔、鄂伦春贡貂牲丁的农牧畋渔之所,加之各驻防城镇军户又半数系索伦、达呼尔,人们有时仍会将黑龙江将军辖境笼统地表述为索伦地方。如康熙三十八年喀尔喀多罗郡王朋楚克致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的一件咨文,就直接称其为“索伦将军”(solon i jiyanggiyūn)。 显然,在当时喀尔喀蒙古人眼中,黑龙江与索伦作为地域概念,并无高低之分,是可以互相换用的。

三、由索伦衍生出的军事组织概念

由索伦衍生出的军事组织概念是“索伦兵”(solon i cooha),是清廷自布特哈地方,或整个黑龙江驻防八旗所调各族官兵的简便概称。黑龙江将军所属各二级军政建制单位,从无仅以单一族群构成者。齐齐哈尔、墨尔根、瑷珲、呼兰四城旧驻防八旗,索伦、达呼尔官兵约占额缺之半,其余则为满洲、汉军、陈巴尔虎。呼伦贝尔八旗以索伦、新巴尔虎为主干,也有部分陈巴尔虎、鄂伦春、额鲁特官兵。布特哈八旗则是上三旗达呼尔、下五旗索伦平分秋色,另编有部分鄂伦春、毕喇尔牛录。因此,无论清廷如何征调,都不可能存在所调官兵纯粹出自索伦一族的情况。中央层面的谕旨、公函不可能细致地区分官兵的具体族属,出于表达简洁的需要,必然会使用地域性质的泛称“黑龙江兵”(sahaliyan ulai cooha),抑或缩略性质的简称索伦兵来涵指。

康熙中叶以后,在索伦、达呼尔刚刚开始加入黑龙江驻防八旗,或以牲丁身份参加对准噶尔战事时,清廷并未立即专以索伦来概称黑龙江各地军队。身在齐齐哈尔、瑷珲、墨尔根等城旧驻防八旗的索伦、达呼尔,与满洲、汉军、陈巴尔虎一道,被统称为黑龙江兵。即便是调自布特哈的出征牲丁,最常见的表述仍是“索伦、打虎儿兵”(solon dagūr i cooha)。这是因当时清廷对黑龙江驻防八旗、布特哈打牲部落在军事上并无倚重倾向,其官兵较少见于官方文件,故而没有在称谓上省略、泛化的必要。及至雍正年间,随着布特哈牲丁在对准部战事中声名鹊起,征调日益频繁,而清廷又以之接连扩建呼伦贝尔游牧八旗、布特哈打牲八旗官兵,索伦、达呼尔、鄂伦春等族官兵、牲丁频繁出现于谕旨、题奏及各类军书文簿,自然就产生了称谓上的简省需求。既然诸族贡貂牛录的居地及其所结成的行政区划可概称为索伦地方,索伦兵自然就成了简省地指称布特哈各族出征官兵的不二之选。继而因布特哈之兵战功最著、威名赫赫,特别是黑龙江诸城旧驻防八旗官兵亦半数出自索伦、达呼尔,清廷又渐渐淡化了黑龙江兵与索伦兵间的概念区分。如雍正七年赴北路军营征讨准噶尔,后曾参加和通泊之战的一千齐齐哈尔、瑷珲、墨尔根三城索伦、达呼尔官兵,以及一千布特哈索伦、达呼尔贡貂牲丁,在调兵上谕中就分别概称为“黑龙江等处披甲索伦”(sahaliyan ulai jergi bade uksin etuhe solon)、“打牲索伦”(buthai solon)。 再如雍正九年续调的两千齐齐哈尔、瑷珲、墨尔根城官兵,是从索伦、达呼尔、满洲、汉军、陈巴尔虎各牛录均匀挑派的,但喀尔喀亲王额驸策凌奏报其次年在额尔德尼昭之战的功绩时,却将之与第一批征调的官兵、牲丁一并笼统地称作“索伦们”(solon sa)。军机处拟定有功官员的奖励办法时,同样不区分族属,来自布特哈者概称“新索伦”(ice solon),来自黑龙江驻防八旗者则统称“陈索伦”(fe solon)。雍正帝升授协领委营总班图、副总管委前锋翼长巴里孟库、副总管委营总海萨勒图副都统衔的上谕,也有“著与布尔沙一同管辖四千索伦兵”(bur?a i emgi duin minggan solon cooha be kadalakini)之语,同样是将分属五个族群的官兵一并省称为索伦兵。

乾隆年间,索伦作为军事组织概念的使用更为普遍,且呈狭义、广义之别。狭义的索伦兵是布特哈八旗下索伦、达呼尔、鄂伦春兵丁的总称。乾隆二十三年三月,乾隆帝降旨“拣选索伦兵一千名,驻防乌噜木齐等处”,黑龙江将军绰勒多就是专从布特哈一处挑选。不久,为平定大小和卓叛乱,乾隆帝再度降旨“续派索伦兵一千名”。时因布特哈人丁不足,需要改从呼伦贝尔挑兵,绰勒多还在奏折中解释:“查现在索伦、达呼里共二千三百余名,不敷挑选,酌于呼伦贝尔等处之索伦、巴尔虎兵内,凑足一千。”《 此例显示,乾隆年间清廷下达给黑龙江将军的调兵谕旨,如不做特殊说明,仅称调索伦兵若干,则所指必为布特哈之兵。广义上的索伦兵则是对黑龙江各地官兵的简称,在谕旨、折奏中常与黑龙江兵换用。乾隆三十四年十二月,阿桂奏报征缅之役黑龙江各处官兵的折损情况时,就将来自布特哈、呼伦贝尔的各族官兵归作“打牲索伦”(buthai solon),而将齐齐哈尔、瑷珲、墨尔根、呼兰四城的各族官兵统称“城索伦”(hoton i solon)。 乾隆三十八年六月,清廷命黑龙江将军傅玉拨兵征讨大小金川的上谕中,有“黑龙江兵内派出一千,黑龙江应派兵内,派索伦五百、本城五百”之语。这里的“索伦”无疑是指布特哈、呼伦贝尔之兵,“本城”则指齐齐哈尔、瑷珲、墨尔根、呼兰诸处的老驻防八旗,而二者均可归入黑龙江兵这一总名之下。

至嘉道时期,黑龙江兵或“黑龙江马队”成为调兵的谕旨、公函中对黑龙江各地八旗官兵的通称,其使用的普遍性反而超过索伦兵一词。然而就清帝及相关文武臣僚个人的认知来看,以索伦兵来概称整个黑龙江地区军队的情况仍很普遍。如征战直鲁豫天理教之役,尽管调兵谕旨明确将自齐齐哈尔、瑷珲、墨尔根、布特哈、呼伦贝尔五处调来的官兵统称黑龙江兵,但前敌统帅那彦成的奏折还是惯用索伦兵之称。其嘉庆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奏报大军班师部署时,有“暂留吉林、索伦、甘肃各营兵丁随后凯撤”之语,就是明确将参战的一千黑龙江各族官兵概称为索伦。奏请升赏收复滑县将士时,他同样将66名黑龙江各处立功官兵一概称作“索伦”。二十七日分兵赴终南山助战暴动木工时,那彦成将出征兵力称作“吉林马队三百名、黑龙江马队三百名”,又将留在滑县军营的兵力描述为“吉林、索伦兵一千四百名”,更是将黑龙江马队与索伦兵当作了同义词。次年正月,那彦成奏请“酌挑吉林、索伦兵留京当差”,而驳回其议的上谕,又将那彦成请留之人称作“吉林、黑龙江官兵”。 此例更可说明,索伦兵与黑龙江兵在嘉庆帝看来同样是等义的。再如剿灭张格尔匪帮之役,道光帝的调兵谕旨将来自布特哈、呼伦贝尔、齐齐哈尔、墨尔根、瑷珲、呼兰六城的出征官兵统称为黑龙江兵,但在给护军统领阿勒罕保题写功臣图赞时,却又写道:“索伦劲旅,特命将之。”当时奏请调用黑龙江兵助战的钦差大臣杨遇春,其原议有“臣素知吉林、索伦兵最称骁勇”之语,扬威将军长龄报同样都是把黑龙江兵告前队黑龙江兵抵达阿克苏军营的奏折,也有“安福、阿勒罕保带到索伦官兵八百名”的表述,同样都是把黑龙江兵与索伦兵完全等同起来。

四、后起诸概念影响下索伦族群指称的泛化

“索伦地方”及“索伦兵”均以本为狭义族群概念的索伦来命名,故而容易为不清楚黑龙江地方族群构成的外地人所误解,以致将居于布特哈辖境的各个族群,甚至一切以索伦兵之号在外征战的黑龙江各族官兵,均误认为索伦人。康熙三十年,盛京正黄旗员外郎海寿,以家奴金六、刘五逃至“索伦地方名为塔哈尔之村,在居五间房不知其名之索伦家内”(solon i bai tahar sere ga?an de, sunja giyan i boode tehe gebu sarkū solon i boode bi),请求盛京刑部追讨。后索伦总管来文回复,称隐占逃奴者实系先已编入瑷珲城镶黄旗披甲的达呼尔人库尔布肯。 此例之中,海寿正是为索伦地方这一地域、政区概念误导,而错将在塔哈尔村农耕的达呼尔人误称作索伦。既然同在关外的盛京人,甚至如海寿一般居官者,都不能分清孰为索伦、孰为达呼尔,也就无怪乎关内官民中索伦概念的笼统宽泛。

清廷为求省便,而以索伦兵之称来涵指布特哈、呼伦贝尔,甚至整个黑龙江地方八旗官兵的做法,又进一步加剧了外地官民对索伦这一族群概念使用的泛化倾向,误导其将与真正索伦人居地相邻、习性相近的众多其他族群,均笼统地视为索伦。随着雍乾之际频繁奉调西陲,成为清廷的王牌劲旅,索伦兵之勇猛善战亦渐为内地文官士夫所知,且不乏以诗文来加以评赞者。如乾隆十九年冬,五千黑龙江官兵经京城中转,赴西北路参加平定准部之役。顺天府尹陈兆仑料理其在京的犒赏事宜期间,作有《德胜门营盘纪事八首和同年刘绳菴纶侍郎元韵》,于诗尾注有“索伦劲旅向为沿边番部所惮,今皆编入士伍”等语,就是将所有黑龙江驻防八旗官兵全都视同索伦。 此后再经征缅、平定大小金川、征战林爽文、反击廓尔喀、征战川楚白莲教诸役的持续征调,索伦兵复频频经行内地各省,知名度因之持续提升。乾嘉诗人陈文述所作《和张船山太史问陶宝鸡驿题壁诗》有“索伦马射军锋健”之句,《诸将》一首亦有“马射索伦骄”之句,尽管还只是用为铺陈起兴的意象,但足以说明在作者的潜意识中,索伦兵已经成了勇武善战的代名词。嘉庆十八年(1813)征战直鲁豫天理教,黑龙江兵在攻破司寨一战时发挥关键作用。陈文述写就《司寨行听东麓大令谈杨将军芳破贼事》,再以“索伦健旅非凡才,金川百战攻碉来。腾身直上势无敌,万峰砉礐声崩摧”诸句,对威名久仰的索伦劲旅大加赞赏。由《黑龙江外记》对“索伦骁勇闻天下”与“世于黑龙江人,不问部族,概称索伦”之间关系的解释来看,嘉庆朝外地人口中普遍泛化了的索伦族称概念,恰恰就是承自清官方对索伦兵一语宽广的外延设定。

无论是朝廷、官府的有意简省,还是内地士夫、百姓的率意笼统,日趋泛化的索伦概念,反过来又会影响到黑龙江本地各族对该称谓的理解,使得本非索伦的其他诸族也会在特定场合形成对该称谓有目的、有条件的认同心理。由于常为包括朝廷在内的外界笼统地称作索伦兵,黑龙江官兵宣力疆场累积下的威名,更多地都承载在索伦这一名号之下,而达呼尔、鄂伦春、陈巴尔虎、新巴尔虎、满洲、汉军等其他族群官兵,为能分享这份荣耀,也只能主动去迎合这一外界强加来的泛称,从而也就出现了“雅喜以索伦自号”的情况。如雍正十年因在额尔德尼昭之战有功,而为雍正帝谕授副都统衔的班图、巴里孟库、海萨勒图,仅海萨勒图真系索伦,其余二者均为达呼尔人。然而次年正月初九日,三人恳求大将军王锡保代奏的谢恩折,却一概自称“边界草芥小索伦”。 班图、巴里孟库此处显然就是在主动迎合雍正帝上谕将黑龙江各族官兵泛称索伦的做法,而没有刻意强调自身的真实族属。

应予指出,将黑龙江地方各族群混称为索伦,作为一种不求甚解的大众观念,虽在清中晚期的关内满汉诸族间颇为流行,且得到了部分黑龙江非索伦人众,出于虚荣心理的主动迎合,但在真正了解当地族群状况的学者笔下,索伦作为单一部族称谓的概念仍是相当明确的。嘉庆时人姚元之言及抬旗进京的索伦兵时,就明确说:“此中不尽索伦也,有达呼尔在焉。达呼尔者,本居黑龙江之地,自为一部落,与索伦杂处……不知者通目之曰索伦。” 魏源也就道光年间中原士人将吉林官兵也囊括入索伦的偏差认识做出更正,强调:“吉林、黑龙江各部,世皆概呼为索伦,以别于满洲,其实索伦不过一部之偏名,非各部之总名也。”《朔方备乘》的“索伦诸部内属述略”,虽以索伦来涵指清初黑龙江流域各归附族群,但本卷叙言也解释道:“黑龙江为东三省之一,其地居人不尽索伦也,有满洲、有汉军,则徙自吉林;有巴尔呼、有鄂勒特,则归自蒙古;有达呼尔、有俄伦春、有毕喇尔,则其同乡而别为部落者。”表明何秋涛不过是为行文省便,权且以索伦作为黑龙江诸族的标签而已。

总之,准确理解清人眼中的索伦一称,应当注意区分概念属性的不同层面,其既是族群概念,也是地域、政区、军事组织概念。就族群概念而言,根据使用主体及其认知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官方、民间两个层面。在官方层面,无论是朝廷,还是黑龙江地方官府,始终都将索伦用为对今日鄂温克人的专称,与达呼尔、鄂伦春等其他本地族群间的区别泾渭分明,从未有意识地将他们混淆起来,甚至创造一个凌驾于族群差异之上,可以涵盖黑龙江各族群的索伦部这一宽泛概念。黑龙江各城旗哪个牛录属于哪一族群,或是哪个混编牛录下的哪个官兵属于哪个族群,在一切档案文书中都是索伦一称与其他各族群并举。准确填报官员兵丁的族群归属,更是佐领印轴、官员履历、人丁清册等文件中,与衔名、年岁同等重要的必备项目。所以如此,恰是因清朝官方作为直接的统治者,与索伦、达呼尔、鄂伦春等黑龙江本地族群间联系密切,对其彼此间在语言、生产方式、生活习俗等方面直观差异的认识比较明确所致。然而就民间层面而言,由于其他地区的普通百姓与黑龙江本地居人之间交往较少,对其族群差异没有清楚的认识,自然会有以声名最著的索伦来泛指其他族群的倾向。

 

金鑫,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教授。地址:呼和浩特市,邮编010030。

原文发表于《民族研究》2025年第5期,注释和参考文献略。引用请务必以期刊发表版本为准。

    进入专题: 索伦  

本文责编:SuperAdmi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社会学 > 民族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68384.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5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