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新春 冯婉婉: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历史进程、显著特征与经验启示——基于《中国共产党章程》百年发展的视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55 次 更新时间:2025-07-02 22:53

进入专题: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   纪律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  

贺新春   冯婉婉  

摘    要: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党的纪律建设的发展演进深刻体现于党章历次修改的字里行间。党章百年发展历程中,党的纪律建设坚持将严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科学性、时代性和人民性特征。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历史启示我们,党的纪律建设必须从强化党章意识、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改革纪检监察体制三方面下功夫,以强有力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党章    纪律建设    纪律严明    全面从严治党

 “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加强纪律建设是中国共产党攻坚克难、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只有严明纪律规矩,党的肌体才能永葆纯洁,从而使党组织更具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要捍卫长期执政地位,就必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持用纪律管党治党,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始终保持纪律的严肃性。

一、党章发展视域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历史进程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和管党治党的总章程。百余年来,从党的二大讨论通过党的历史上的第一部党章,到党的二十大修改后的现行党章,我们党顺应事业发展和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对党章进行了接续修订、完善。党章的百年发展历程以一种特有的方式映射出我们党加强纪律建设、推进自我革命的历史轨迹。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纪律建设的初创探索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根本社会条件”。这一时期,我们党已经深刻认识到为了提升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成救亡图存的历史任务,就必须强化纪律观念、增强纪律约束,并在实践上开始了对加强纪律建设的初步探索。

党的一大庄严宣告中国共产党的诞生,虽未制定单独的党章,但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明确了党的伟大旗帜和历史使命,起到了指引方向、奠定基石的重要作用,是党章的源头。这份仅仅只有15条的党纲,有6条涉及党的纪律。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纪律和规矩写在自己旗帜上。党的二大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首次在党的根本大法中单独成章,同时,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提出了9条纪律要求,以近1/3的篇幅对组织纪律、宣传纪律、党员从业纪律等党的纪律作出相应规定,党的纪律建设有了更为实质性的内容与进展。党的三大、四大通过的党章基本继承了党的二大党章的结构和内容,只作了个别改动。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爆发后,大革命处于崩溃的边缘,成立不久的中国共产党“命悬一线”。在革命的紧要关头召开了党的五大,第一次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并通过《组织问题议决案》,明确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第一次明确使用“政治纪律”这一概念。会后中央政治局会议根据《组织问题议决案》,对原有党章进行了修改,与时俱进增添了条文内容,这是我们党对党章进行的首次全面性修改,在党章发展史、党的纪律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此次修改开创了党史上的多个“第一次”,为党的纪律建设开辟了新的发展篇章:第一次明确提出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一次设立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第一次将监察委员会写进党章,第一次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制度等。首次对党员遵守纪律的重要性进行规定:“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与此同时,分别针对党部和个人破坏党的行为提出处罚措施,对党部予以警告、改组、解散组织的处罚方式,对党员个人予以警告、临时取消工作、留党察看及开除党籍的处罚方式,从而使得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能够在革命危机、生死考验面前更加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战斗力。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党的各项工作都陷入极为困难的局面。党的六大通过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发展的条件和退出程序进行更为明确的规定,同时完善了党的纪律处分方式,特别强调:“严格的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遵守党纪成为所有党员、各级党组织的基本要求。

经过14年的浴血奋战,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迎来了抗战胜利的曙光。1945年党的七大在革命圣地延安召开,通过了新的党章。党的七大党章对党员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第一次将“党的监察机关”单列为一章,规定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任务与职权,为后续新中国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此外,七大党章增设“奖励与处分”一章,进一步完善了奖励与处分方式,提出“党对党员一切奖励与处分的积极目的,是教育党员与人民群众,并教育受奖励者与受处分者本人”,深刻彰显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有利于动员广大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

正是在铁的纪律保障下,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得以不断增强,党在革命战争时期才得以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成长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最终胜利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纪律建设的曲折发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党员数量快速增长,为满足巩固新生人民政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党内团结的需要,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一如既往深入推进党的纪律建设。1956年党的八大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全面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提出了新的要求,并深刻阐述了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更加突出强调民主集中制在组织纪律和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关键作用。此外,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对党员提出了新的更严格的要求,明确提出党员不论职业、功劳如何,无一例外都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纪律建设的推进需要强化监察机构的力量,党的八大党章把党的监察委员会作为必须设立的纪律检查机构固定下来,代替纪律检查委员会来履行监督执纪的职能,并进一步扩大了监察委员会的职权。可以说,八大党章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成果的集中体现。“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左”倾错误思想的指导下,党的九大党章篇幅内容大幅减少,仅有12条,党的监察委员会被取消,纪检工作遭到破坏,党的纪律建设停滞不前,党内政治生活陷入困境,为冤假错案的出现埋下了隐患。党的十大党章基本沿用九大党章关于“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认识。党中央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开始重新寻找正确的发展方向。1977年8月,党的十一大召开,通过新的党章,恢复了有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条文,党的纪律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开始逐渐步入正轨。

尽管受到客观历史条件的制约,这一时期党的纪律建设遭受了严重的挫折,但仍然在曲折中有一定的发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恢复完善党的纪律建设奠定基础。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纪律建设的恢复完善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历史转折点,中国共产党根据改革开放的新任务继续深化纪律建设,在思想、政治、组织等领域全面展开拨乱反正,“党的纪律制度化建设进入稳定发展时期”,历史的车轮重新回到了正确的方向。

党的十二大党章是对以往党的建设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也是党章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成为日后党章的蓝本。十二大党章首次将入党誓词写进党章,对党员提出更高要求,明确“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并单独设立“党的干部”一章,明确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的身份,升华了党员干部对权力的认识,有助于强化党员干部秉公用权、为民服务的意识,从思想层面构筑起了拒腐防变的堤坝;同时吸取党的九大、十大党章教训,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了更加规范的要求,明确规定,“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作为改革开放后的第一部党章,十二大党章在党的纪律建设史上具有重大转折意义,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重回正轨。以十二大党章为基础,党的十三大党章和十四大党章进行了部分条文的修订。十三大党章突出强调党员干部需要清正廉洁、廉政为民。十四大党章正式纳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并从政治、思想、作风、组织四个方面对改革开放条件下党的建设作出明确规范;同时,强调了“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明确了与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的重要任务,体现了我们党同破坏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行为作斗争的坚强决心。党的十五大党章基本延续了十四大党章的结构,这表明“党的纪律建设进入了稳定发展和局部调整期,为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纪律检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意味着在世纪之交,中国共产党找到了党内监督“既有组织,又有纪律”的正确道路,吹响了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奋进新世纪的嘹亮号角。

步入21世纪,党章对进一步推进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了新部署。党的十六大党章进一步表明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在总纲部分明确指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明确纪委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主体责任,十六大党章丰富了纪检机关的主要任务与职责,突出强调了纪检机关的重要性,从而极大提升了纪检机关在推进纪律建设中的主体意识。党的十七大党章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些新要求,强调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能够推动党的纪律更好落实。十七大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首次将巡视制度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深刻分析、精准把握风云变幻的国内外形势,与腐败行为不懈斗争,更加清醒认识到严明纪律的重大意义。党的纪律建设制度的不断完善,切实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推进。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纪律建设的创新深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系统总结纪律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三次修订党章,推动纪律建设进入纵深发展的历史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党章完善了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新增“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具体要求。同时,强调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使守纪律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大党章首次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提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我们党更加深刻认识到纪律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把金钥匙。十九大党章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尤其强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了政治纪律在纪律建设中的首要地位。着眼于新时代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十九大党章对纪律检查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完善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任务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纪律检查工作更加全面、科学。

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二十大党章将纪律建设放在了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总纲部分增加“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等内容,指明了纪律建设的方向。在“党的纪律”一章中,对党员的处分条文作出部分修改,如增加责令检查、诫勉两种方式,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纪律检查机关”一章中,增写“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从党的一大到党的二十大,在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中,党章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为政治自觉、“以理想信念的‘高线’作为引领,同时强化纪律规矩作为‘底线’的刚性约束”,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贯穿党章始终的纪律建设历经百年发展,已经成为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二、党章发展视域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显著特征

“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不断加强纪律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宝贵历史经验。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党的纪律建设坚持将严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科学性、时代性和人民性特征。

(一)政治性:从严抓好政治纪律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在党的各项纪律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它关乎党在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关乎党能否有效发挥领导力、凝聚力与战斗力。唯有将政治纪律挺在前面,才能确保全党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保障。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政治纪律。作为首部党章,二大党章初步提出了党的政治纪律内容,为后续推进政治纪律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大党章到五大党章对政治纪律建设内容进行不断丰富与发展。党在全面执政后,面对新任务和新挑战,更加重视完善、发展政治纪律。八大党章从党的政治权威和执政地位的角度突出强调了纪律的作用,这也使得我们党哪怕是在社会主义建设遭受挫折时,仍然是带领人民战胜困难的坚强领导核心。改革开放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党章对政治纪律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十九大党章明确提出“四个意识”,强调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刻彰显了党对政治纪律的高度重视。二十大党章更是将“两个维护”作为党员义务,有助于引导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而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纵观党章发展过程,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加强政治纪律建设始终是不变的核心,是锻造我们党攻坚克难、战无不胜的重要法宝。

(二)科学性:以科学理论为指导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创新理论为加强纪律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支撑与方向指引。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虽然并没有专门阐述党的指导思想,但在字里行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无产阶级政党属性,表明了我们党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的政党。七大党章第一次在党章总纲中就党的指导思想进行明确规定,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一切工作的指针”,并旗帜鲜明地指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并将提高思想觉悟,努力学习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党员的义务,填补了党章对指导思想规定的空白,这是此次党章修订的最大特点。同时,也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已经深刻认识到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的唯一正确的指导思想,唯一正确的总路线”。党的十五大将邓小平理论写入党章,开宗明义指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此次修订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在党章中得到正式反映。党的十六大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作为党的行动指南写入党章,并明确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同时,与时俱进地完善了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也就是“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是高度重视科学理论指导的党。党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修订,强调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对党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充实与完善,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写入党章,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立足这一新的历史方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指导党的纪律建设纵深推进。十九大党章在总纲中进一步完善了党的指导思想,规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大对党章中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定位进行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并指出其“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全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由此可见,我们党在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科学理论的武装,尤其注重把党的创新理论作为行动指南,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纪律建设规律的认识,更充分彰显了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根本遵循。

(三)时代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纪律建设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在推进纪律建设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时代脉搏,为完成党在各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提供重要保障,是中国共产党加强纪律建设的显著特征之一。

在革命战争的实践中,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中国共产党从未放松纪律建设。毛泽东曾多次阐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并明确指出:“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在严明纪律的保障下,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克服一个个困难,从一个只有50余名党员的小党,到1949年9月锻造为拥有448万余名党员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终胜利。新中国成立后,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中国共产党更加重视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八大党章强调,“没有纪律,党决不能领导国家和人民战胜强大的敌人而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在革命胜利后贪图享乐,滑向违纪违法泥沼的现象,八大党章更加重视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防止和抵制资产阶级的、小资产阶级的思想作风的侵蚀”。这些要求在很大程度上起到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的重要作用,有助于党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伟大、富强、先进的社会主义中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紧密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继续推进纪律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保驾护航。十五大党章将“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明确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鼓励党员干部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干出实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进程中,需要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不断强化党员的纪律规矩意识。面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四大考验”长期、复杂、艰巨,“四大危险”更加尖锐的现象,十八大党章强调要坚持不懈反对腐败,十九大党章则进一步明确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二十大党章进行了进一步调整与修改,增加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等内容,紧紧围绕新征程上党的使命任务作出战略部署,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的纪律建设历程表明,无论处于何种历史时期,党和人民的事业要向前发展,都离不开铁的纪律。通过严明纪律把党锻造成领导全国人民完成历史任务的坚强领导核心,是我们党加强纪律建设始终不变的主基调。

(四)人民性:深刻彰显人民至上

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的小党发展到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坚守初心使命,与人民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作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的重要见证,党章镌刻了党永恒不变的人民情怀,党章中关于纪律建设的规定也指引了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成为人民利益的忠实捍卫者。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郑重宣示中国共产党以人民解放为己任,七大党章在总纲部分开宗明义提出“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并强调“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深刻回答了我们党“来自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此后,党章经过多次修改,但是“人民”二字一直是贯穿始终的重要内容,深刻印证了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鲜明政治属性。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党立足实际,在党章中增加了更多与人民相关的内容。十八大党章将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视为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十九大党章提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二十大党章提出“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深刻表明中国共产党已经把人民至上深深熔铸于精神血脉之中。从党的二大制定第一个党章开始到党的二十大修订新的党章,党章内容不断发展变化,但其中从未间断的是党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三、党章发展视域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经验启示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系统总结党的纪律建设的经验启示,对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纪律建设必须以强化党章意识为根本点,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戒尺”,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也是全体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的总规矩。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需要每一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对照党章规范言行,将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始终做到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一方面,要加强党性教育培训,通过外部教育深化党员干部对党章内容的深刻认识。作为党内根本大法,党章内容系统而全面,因此需要加大对党章等党内法规的解读、宣讲力度,各级党组织要将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党章纳入党员教育的必修课程,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升觉悟。另一方面,要增强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章的内驱力。知是行之始。“学习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这个功课要经常做”,同时,学习党章要联系实际学,要深入思考如何身体力行,“把党章融会贯通,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在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党章为镜,全面深入准确地把握党章的基本内容,以党章为根本标准正身立行,知敬畏、存戒惧、有底线,在急难险重任务下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在攻坚克难的征途上始终当模范、作表率,“以党章凝聚起众志成城的意志,铸就永不可摧的铜墙铁壁”。

(二)纪律建设必须以植根党情国情为着力点,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1921年,中国共产党就在一大党纲中对党内监督进行有关规定,“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强调党的地方组织要接受中央的监督。随后,党章在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对党内民主、监督机构等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这深刻说明了,“坚持和加强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要求和政治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着力解决了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是党面临的“四大考验”长期复杂、“四大危险”尖锐严峻,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各种违背党的初心使命的危险无处不在,我们党面临的“赶考”之路仍然没有结束,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必须按照党章要求“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的厌倦情绪”。有效的自我监督是党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直接关系到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以党的自我革命巩固大党长期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一方面,完善党内监督体系需要实现党内巡视巡察全覆盖。巡视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必然要求,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充分彰显了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巡视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就体现在能够及时发现党内存在的若干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工作全覆盖必须持续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让巡视监督的触角不断延伸,打通巡视巡察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完善党内监督体系需要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是党和人民的事业向前发展的领头羊,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实现对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监督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党内监督无死角、零容忍。

(三)纪律建设必须以立足实践发展为创新点,改革纪检监察体制

监察体制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纪律建设的有力保障。随着时代的发展,党章中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定经历了从无到有、由简到详的发展历程。特别是新时代十余年来,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中国共产党对党章进行修订,对全面派驻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不断完善了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工作,同时,也明确了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为管党治党提供了重要抓手。虽然,纪检监察工作持续优化,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效,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依然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继续朝着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方向完善、发展。一方面,要整合多方力量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使党内党外各种监督形式贯通协同,是完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效能的应有之义”,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责监督机构,要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积极促进各监督主体之间有机衔接,充分提升监督效能,推动各类监督形成强大合力,进一步夯实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切实抓好纪律规矩的执行,“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另一方面,要以科技为依托赋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智能化监察执纪是未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着力点和主要实施点。”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手段,以数据技术力量驱动,为纪检监察的预测、决策提供更加智能化、精准化的处理方案,从而实现纪检监察提质增效。

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中国共产党能否完成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从党章发展视域看,党的纪律建设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渐完善,经历了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加速演进,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的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新时代新征程,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我们党更需发扬高度重视纪律建设的优良传统,指引广大党员干部勇挑重担、履职尽责、规范用权,不断开创纪律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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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5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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