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同顺 唐康:全局性主动: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能动性策略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61 次 更新时间:2025-05-12 21:38

进入专题: 新时代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全局性主动   能动性策略  

程同顺   唐康  

提要:网络意识形态是网络与意识形态交织的产物,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网络意识形态在空间、话语和主体三方面所具有的整体性特征决定了意识形态治理需要全局性和主动性的能动应对。技术的非均衡性发展导致了网络空间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张力,话语交锋最终演化为话语权之间的博弈。全局性主动作为历史主动性的升级,是推动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由局部向全局、被动向主动转变的创新方法。通过能动性的顶层设计来实现全局性主动,需以党的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迭代式制度实现对网络意识形态全过程的动态性覆盖,同时从人民群众中找寻支撑力量,构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全民防线。

关键词: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全局性主动;能动性策略

“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其视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亦强调,“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使得网络空间成为意识形态博弈的新阵地,是各国之间竞争的“没有硝烟的战场”。网络意识形态是基于网络虚拟社会而产生的一种全新意识形态,是人们在互联网背景下关于社会制度、价值取向、文化认同等一系列观点、态度和立场的总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问题值得高度重视”。由于网络意识形态是一个复合型概念,根据侧重点的不同,目前学界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探索主要集中于以下两方面:一是以意识形态安全为中心,认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加剧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复杂性,同时也给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提供了新的契机。由于网络技术发展的不平衡、网络秩序的不合理,各个国家之间的信息鸿沟在不断被拉大。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凭借其优势地位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和价值观的输出工作,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其能够直接影响“草根阶层”,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造成了严峻挑战。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网络作为一种技术工具一方面给意识形态安全造成了冲击,另一方面也能提供高效手段助力意识形态安全的实现,借助网络媒体能够超越时空的限制而立体化、生动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认为网络意识形态是网络安全的有机组成部分,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防范要以维护网络安全为抓手。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安全的内涵也在不断扩大之中,各种新型的网络安全问题诸如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也相继涌现。网络安全从而兼具了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征,既包含了物理、技术安全,也涵盖了信息、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作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基础性工程是意识形态安全的前提。网络安全的核心与灵魂就是意识形态安全。

尽管这两方面研究的立足点不一,但都指出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特征、重要性及风险,为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价值。而随着网络技术的逐渐普及和新媒体的广泛应用,网络安全与意识形态安全呈现出深度交融的态势,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因此不再局限于意识形态安全与网络安全两个侧面,而显现出与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交融的特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逐渐牵动着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方方面面。而对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方案的探索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层面:第一,从法律层面推进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法治进程。法治构成了网络空间治理的基石,同时也是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基本保障。鉴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密切联系,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还要坚持依法治网与以德治网相结合。第二,从管理层面完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相关体制机制,打造网络意识形态综合治理体系以保障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第三,从技术层面寻求网络意识形态的妥善治理方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出现为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创造了新的技术条件,提供了其治理愿景达成的方式手段。

由前文可知:其一,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性逐渐凸显且承载了国家安全的诸多方面。从网络和意识形态两种角度对网络意识形态的解构难以避免片面化的认识倾向,也难以辨别网络意识形态的整体性特征与局部性特征之间的差异。目前将网络意识形态视为一个有机整体的研究较少。其二,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探索多局限于网络意识形态本身,而忽略了其与国家安全各领域之间的关系。其三,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探索多停留在静态层面且较为分散,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治理主体的能动性。目前的治理方案缺少一个一以贯之的总体战略与行动策略,因而难以形成整体性效应。

网络意识形态具有多变性与联动性的显著特征,这意味着与之相对应的治理机制需要具有更大的能动性。人类社会是一个由多功能系统组成的有机整体,不同主体、不同部分都承担着相应的功能。能动性是指各主体及各构成部分所具备的功能得以积极、自主地展现与发挥的特性。能动性策略以各治理主体功能的主动发挥为基础,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力求实现整体秩序的稳定与安全。

本研究以全局性主动为着眼点,首先将网络意识形态作为一个整体加以剖析,并在把握其中各种联系的基础之上结合总体国家安全观从治理能动性的角度探究其治理方案,以此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的现代化。

网络意识形态的整体性特征亟需新治理观

当前网络与意识形态进行着更为深刻的交融,因而有必要将网络意识形态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加以审视。空间、话语和主体三个要素构成了网络意识形态的总体框架。这三个方面所呈现出的新变化新特点决定了治理能动性的重要性,推动着静态的、局部的被动应对向着全局性的主动应对转变。

(一)空间张力:技术发展的非均衡性

网络空间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张力构成了网络意识形态的基本面。网络空间作为一个虚拟维度,理论上而言其边界具有无限延伸性,而意识形态则是一个相对固定且界限分明的区域。网络空间的此种特性不但冲击着意识形态的空间边界,而且也不断开拓着意识形态空间的空白地带。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的高低决定了网络空间的大小,进而也影响到了不同意识形态在网络中的力量对比。相较而言,我国网络技术发展处于相对弱势、被动的地位,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具有先发优势,具有更为成熟的管理体制,积累了大量管理经验。这主要体现在他们较早地认识到网络空间对于意识形态传播与塑造的重要性,并据此建立了更为成熟和完善的管理体制。这些国家不仅在网络法律法规的制定上走在了前列,还通过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网络内容进行严格把关,有效维护了其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与稳定。另一方面,在一些关键的网络核心技术方面,我国面临着“技术瓶颈”或“被卡脖子”的严峻挑战。在高端芯片制造、操作系统、核心网络设备、高性能计算机等领域,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以芯片制造为例,根据相关数据,在2021年我国95%的7纳米及以下的高端芯片需要依赖进口。2024年,在全球前十大芯片企业中,我国仅占有一个席位,且排名第九,主要集中于中低端市场。信息技术基础条件的网络空间差异,致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网络环境中呈现出一种弱质性特征,这种弱质性具体体现为我国网络意识形态的生存空间相对受限,并且需持续应对来自以下两大方面的挑战:

其一是非主流意识形态对主流意识形态的空间争夺。网络空间中的多元化思潮和价值观念冲击了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性。信息时代,由于信息量的激增,人们的思想观念日益多元,不同文化背景、政治立场和社会阶层的人们都可以在网络空间中自由表达观点,这虽然促进了社会的多元发展,但也因此产生了各种非主流的意识形态,给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和认同带来了困难。非主流意识形态蕴含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解构倾向,具体表现为多元思潮消解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技术赋权加剧表达权泛化和信息碎片化解构意识形态权威等方面。此外,相对固定的主流意识形态在无限变化着的网络空间中面临着“走样风险”,影响着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稳固性。网络空间中的信息传播速度极快,覆盖面广,且往往伴随着各种社会情绪的渲染和放大,这导致主流意识形态在传播过程中可能被误读、曲解甚至恶意篡改。

其二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空间侵占。由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在理论基础、价值取向、社会功能及其实践路径等方面存在着显著不同,因而二者在网络空间之内相互独立而存在,且不断进行着交锋与互动。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网络技术方面的优势地位,推动着网络空间不断延展与重构,加大了网络空间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张力,为西方意识形态传播与渗透提供了有利条件,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稳定构成了巨大挑战。葛兰西认为,统治阶级维持统治的方式不仅体现为政治强制力,还包括了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霸权地位。而在网络空间之内,意识形态不再局限于一种内部统治方式,也与维护国家整体安全有关,面临着来自国际方面不稳定因素的威胁。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之间的空间力量差距被不断拉大,且网络信息技术也开辟了二者之间连接的空间载体。其结果便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占据的网络空间不断被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所蚕食,产生了网络意识形态中的空间侵占现象。这种侵占现象不仅表现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的声音被掩盖或边缘化,更在于其核心价值观和理想信念在网络空间中遭受质疑和挑战。这不仅对个体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念体系造成了巨大冲击,也给网络意识形态的建设与管理带来了巨大考验。

(二)话语博弈:载体背后的权力争夺

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的呈现依托于特定的载体,而话语是网络意识形态构建与表达的基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按照特定的逻辑通过话语叙述现实中发生的事件。现实具有多面性与复杂性,与之相关的真相往往不止一个。通过不同的方式对同一个事实的描述具有同等的真实性,而这些不同的叙述却能引发受众不同的情感感受,进而影响到现实行为的选择。英国学者赫克托·麦克唐纳将其概括为“竞争性真相”。在网络时代背景下,由于竞争性真相的存在,重要的不再是真相的本质,而是人们对于真相的看法。话语叙事通常只能选取一个角度呈现出一个事实真相。当多样化的话语叙事方式作用于事实呈现时,它们不仅传递了事实本身,更在无形中塑造并强化了接收者对于该事实的理解框架与认知路径,从而影响了其后续的决策制定、价值判断及行为反应。话语的此种特性为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打开了有利窗口。以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为表征的各种媒体在网络上或是通过截取部分真相而精心编造现实,或是选取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相悖的某个片面真相,误导人们的判断,进而达到瓦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目的。

网络意识形态话语的交锋不可避免地凸显了话语权博弈的深层次议题。嵌入社会的网络意识形态的话语符号创造了一个独特的“权力场域”,深刻变革的社会现实也给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带来了挑战,弱化了主流价值观的“黏合剂效应”。我国网络意识形态话语在新时代呈现出的新特征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构成了挑战:其一,话语数量剧增,话语环境趋于复杂,中西方在话语能力上的差距被进一步拉大。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各种新兴媒体,话语生产主体数量随之不断增加而具有多样性的特征。各主体的身份属性和现实目的都会影响话语的产生。其二,话语的传播方式更加多元,实现了视、听感官的多维占据,极大地丰富了信息接收的感知维度,但同时伴随着信息碎片化传播的加剧,也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渗透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在网络环境中,对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争夺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争夺对手从境外向境内扩散、话语权争夺性质由清晰至模糊、争夺目标从一般至特殊、争夺方式由显性至隐性。因而,必须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领域确立并强化话语阵地意识,将其视为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要防线,重视并化解话语内容之间的冲突,积极主动地把握网络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话语权,让“正能量”和“主旋律”成为网络空间的主导性力量。

(三)主体流变:不确定性与日俱增

意识形态工作的对象不是在臆想中存在的个人,而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作为传统意识形态工作主体的“现实的个人”也发生了诸多方面的变化。首先,互联网的开放性特征改变了传统意识形态工作对“灌输”的重视。列宁指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灌输论指出了传统意识形态的工作方法,即将先进的思想通过“灌输”的形式从外部进行输入。在网络意识形态之中,每个人既是意识形态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也是传播者,单向的“灌输”被双向的传导所替代。其次,网络意识形态所推崇的主流的、先进的理念与思想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中间环节才能被大众认同和接受。网络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信息爆炸导致了信息接收者的无所适从,由此产生了对信息甄别、解读的需求。网络中的意见领袖凭借其专业知识背景和在信息传播中的优势地位在网络意识形态建构之中扮演着中间环节的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再次,网络作为资本化与市场化进程中的衍生现象,显著地强化了人类行为的经济维度,促进了个体对于利益最大化的追求。网络的繁荣发展强化了个人的“经济人”属性,产生了各种新型的经济样态,个人在互联网上的行为动机受到经济因素的深度影响与驱动。人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差异也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中得到显现,意识形态力量的对比也会受到经济实力对比的钳制。最后,网络意识形态中的权力结构主要由个体在网络中的影响力而决定,具体体现为所拥有的粉丝数量、点赞量、转发量等。

意识形态主体在网络中的上述变化加剧了网络意识形态中个体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网络意识形态的“去中心化”特征影响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构建与传播。在网络环境中,任何一个个体都潜在地具备成为网络舆论中心的可能,这种现象极大地丰富了网络舆论场的多元面貌,同时也显著提升了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了管理和调控网络意识形态所面临的风险与挑战。个人的情绪化或者与事实不相符的言论一旦通过网络传播成为热门话题,其影响程度会在短时间内呈现指数级的增长,并且与政治、社会多种议题交织,形成更为复杂的意识形态交锋局面。此外,网络空间创造了个人存在的虚拟场域,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也逐渐网络化,甚至演变成了专门的虚拟社群。在网络虚拟社群内部所形成的以“圈子化”为特征的意识形态尽管对个人与社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明显存在侵蚀主流意识形态的符号系统、政治社会化能力和权威性等负面影响。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社交媒体的逐渐普及,网络虚拟社群已然演变为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最为显著和活跃的领域之一。

综上所述,网络意识形态在空间、话语和主体方面与传统的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显著差异,且诸种变化不但使得网络意识形态整体局势更加错综复杂,也为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创造了可乘之机。空间张力、话语博弈与主体流变是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所面临的整体性威胁,对网络意识形态的控制能力、战略能力以及各治理主体能动性的发挥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意味着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需要与之相应的新治理观。

全局性主动:作为一种方法论的应对

网络意识形态所展现的诸种整体性特征均要求采取全面性与主动性的应对策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4年来……牢牢掌握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全局性主动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的需求相契合,是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能力与治理方式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本部分首先对全局性主动的理论基础以及在新时代条件下的实践经验进行提炼和概括,而后将其运用至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之中,在理论层面提出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总体思路。

(一)“历史主动性”的升级

历史主动性即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积极能动性,不仅表现为对历史发展趋势的适应,更在于主动推动历史的前进。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内改革开放持续推进和国际局势复杂多变的现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秉持历史主动精神,在人民民主、国家体制机制变革、国际事务等方面坚持贯彻历史主动性的要求,创造性地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创了国家安全工作的新局面。总体国家安全观十年多的发展与实践将全局性与主动性进行有机结合而形成了全局性主动的战略目标与实践路径。

全局性主动是对历史主动性的继承和发展,是其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之中的拓展与深化。首先,全局性主动与历史主动性均在对历史进步力量分析的基础之上强调了主体的能动性。无产阶级是历史进步的主要推动力量,而历史主动性是其具备的重要品质,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时指出“他们看不到无产阶级方面的任何历史主动性,看不到它所特有的任何政治运动”。全局性主动一方面对历史进步力量进行了细化,要求有效协同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多元主体及跨领域的合作,以实现整体效能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全局性主动强调了各治理主体的主动性,通过主动迎接风险与挑战以应对国家安全的复杂局势。其次,全局性主动不仅以宏大历史进程为着眼点,也规定着国家安全的具体实践行为。实践是历史发展的基础,历史在具体实践之中得以塑造。列宁延续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历史主动性的认识,领导无产阶级建立了苏维埃共和国,这是历史主动精神的伟大实践,“它(苏维埃共和国)的出现是由于千百万人民的主动,是由于人民按照自己的方式自动地创立民主制度”。全局性主动作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一种实践品格以推动历史发展进程为目标,在实践中具体体现为以法治体系建设奠定国家安全的总体性框架,并通过整合治理资源和完善教育机制提高国家安全能力。最后,历史主动性还体现为对于科学规律的洞察与遵循,全局性主动进一步拓宽了历史主动性的理论视野。毛泽东指出:“自从中国人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中国人在精神上就由被动转入主动”。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国革命的精神旗帜与理论基石,其科学性与革命性为中国革命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与行动指南。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中国革命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引领的历史性转变。全局性主动在此基础之上,致力于深化对于事物的整体认知与把握,统筹考量了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兼顾了共同安全,同时也协同了现实安全与虚拟安全,既关注当下也关注未来。

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领域,全局性主动不仅是其治理的追求目标,还集中体现为一种策略安排,是治理目标达成的手段,具体表现为从局部到全局、化被动为主动两方面的总体性优化。

(二)从局部到全局的扩展

全局性主动是由全局和主动两个核心概念有机组成,首要的便是全局性,意为对于事物的整体性考量,不忽略任何微小事物之影响。对于变化莫测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局势,局部性的应对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具体表现在:首先,在宏观上对于网络意识形态的整体把握不可避免地局限于某一个或者几个方面。由于网络意识形态的复杂性、多样性,难以将所有方面进行统筹考虑,所导致的结果便是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等着问题暴露才开始解决问题。其次,对网络意识形态某些领域的认识仅停留在表面上,看不到隐藏在背后各个领域之间的互动关系,而对各种问题进行单点击破,既耗费资源又成效甚微。例如,在处理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内的谣言问题时,若仅从信息管控的角度出发,而不深入探究谣言产生的社会根源、公众认知偏差及与国家整体安全架构之间的联系,则难以从根本上阻断谣言的传播链条,反而可能因过度管控而引发公众逆反心理,加剧社会与国家不稳定因素。再次,对于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个别政策安排具有短视性,只预判到了极短时间之内的发展变化,缺乏战略安排和统筹兼顾。这种类型的政策在应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多变的情势时,就显得捉襟见肘,缺乏必要的前瞻性和适应性。此外,由于这类政策缺少战略性的整体规划,没有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出发来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和因素,导致在面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挑战时,难以构建有效协同机制,从而无法充分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得到切实可靠的维护。最后,在部分网络意识形态策略分析或政策制定过程中忽略了其所固有的动态性特征,而将其以一个静态的事物处置之。这种静态化的处理方式,未能充分捕捉到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内各要素随时间推移而发生的复杂、多变且相互交织的演变过程,从而限制了对于网络意识形态全貌及其发展规律的精准把握。

在信息碎片化的发展趋势之下,由于接触时间的局限性,导致人们对诸多事务的理解常常流于表面、浅尝辄止,这种情况更加凸显了对于网络意识形态全局性安排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与实践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从局部向全局的转向奠定了良好基础。第一,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之下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洞察网络意识形态内部诸方面之间以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与其他安全领域之间的深刻联系。在新形势下,许多安全威胁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向其他国家安全领域渗透,“没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就没有政治安全和国家安全”。网络意识形态的空间、话语与主体之间并非孤立而存在,通过把握其联系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整体性实现。第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具有广泛性的特征,不仅涉及了国内安全,还涉及了国际安全。随着网络空间领域内各类矛盾与斗争的日趋复杂化,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议题。第三,必须将网络意识形态的动态性、连续性、长期性作为政策体系建构的认识基础,结合现实经验对其科学发展的态势进行长期预判与布局。动态性要求在制定政策时,必须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和灵活性,以迅速捕捉到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新趋势、新动向、新特点;连续性则强调了政策之间应当保持一定的连贯性和继承性,避免因为政策朝令夕改而导致执行上的混乱和效果上的抵消;长期性则表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任务,而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持续努力的系统性工程。第四,不忽视网络意识形态中任何微小的因素,在网络领域,微观与宏观层面的转变往往呈现出瞬时性与突发性特征,即微小的变动或事件在极短的时间内能够迅速累积并放大其影响力,进而引发显著的,甚至是颠覆性的变化。

(三)化被动防御为主动应对

全局性主动的核心在于坚持战略主动性。这一理念不仅承袭了历史主动精神的精髓,而且在此基础上还进行了广泛的拓展与深化。总体而言,目前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以被动防御为主,对网络意识形态的把控能力较弱,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在技术层面上的被动,集中体现为对若干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的相对匮乏与不足。技术的不对等导致了我国网络意识形态空间的萎缩和话语权的薄弱。其次是对系统性的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缺乏感知和预测,研判风险的能力弱,具体体现在难以及时捕捉并分析由网络舆论动态、信息传播模式、文化碰撞及价值观念渗透等因素交织而成的深层次、多维度意识形态风险,进而无法有效提出针对性的应对策略。在信息爆炸时代,网络中各种新特征层出不穷,信息传播主体数量快速增长,人们接收到的信息量在不断增加而有用的信息却在逐渐减少。这些现象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把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后,对于网络意识形态风险事件的应对,较为普遍的现象是倾向于采取事后反应式的“救火”策略,即待风险事件已然暴露并显现其负面影响后,方才启动应对措施。这种滞后性的处理模式显著削弱了风险应对的“时机”“力度”和“效果”,即“时度效”未达到理想状态。

网络意识形态的复杂性与技术迭代、意识形态多变相交织,导致不可控因素激增,传统局部应对策略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失效风险,亟须创新治理视角与手段,因而必须化被动防御为主动应对,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主导权。第一,不忽视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所存在的现实风险。空间挤占、话语钳制和主体多元组成了网络意识形态的风险框架。必须秉持高度的忧患意识,不断深化对潜在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认知与理解。第二,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面临诸多复杂挑战的背景下,需要具备高度的前瞻性与预见性,精准地预判潜在的风险因素与未来发展趋势,从而不断深化战略层面的主动性与掌控力,以便更为有效地应对该领域内不断涌现的、多样化的挑战与难题。主动让“正能量”通过网络意识形态的空间和话语体系影响到每个个体。第三,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不仅要强化防御体系,更要主动出击,采取有效策略应对。应始终坚持主动作为的治理理念,面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各类问题与挑战,非但不应回避退缩,反需以迎难而上的姿态,主动出击,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以全局性主动推动网络意识形态的能动治理

全局性主动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具有内在契合性,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整体格局的构建与优化提供了思路。在作为一种方法论的全局性主动的指导下,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策略的常态性、整体性与能动性得到了强调。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框架主要由组织、制度与主体三大要素构成,故而需从这三个维度深入探究,以期落实并贯彻全局性主动的战略目标与具体要求。

(一)组织维度:锚定核心组织与战略目标

掌握全局性主动的先决条件在于构建一套全面覆盖、结构严谨且运作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该体系需确保能够充分调动并发挥组织的内在能动性与灵活性,从而实现对整体局势的精准把控与有效引导。网络意识形态的妥善治理涵盖了多元组织的参与,全局主动性的把握依赖于科学的协调与整合机制。核心组织地位的确立是各种组织能动性发挥的关键,组织目标的明确为全局性主动的贯彻指明方向。

1.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现全局统筹

中国共产党具有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在理论、制度、组织以及执政能力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且具备很强的机动性,能够及时调动各方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全局性主动侧重对于历史规律的遵循,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把握历史规律的关键,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人民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属性、中国国家治理属性三者的现实表征,构成了中国国家治理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

网络空间既是当前最为活跃的领域,同时也蕴含着诸多不确定性因素,鉴于此,网络意识形态的建设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遵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原则,并将政治引领与政治标准置于首要位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仅提供了全局性的战略指引,还保障了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一致性和高效性,从而能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网络意识形态环境。另外,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坚定践行者与忠实拥护者,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构之中,通过长期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意识形态工作经验。可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更加强调政治性,必须旗帜鲜明,确保正确的导向,党的领导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手段。总之,要把握好中国共产党这个关键治理主体,坚持党管互联网的原则,把党建设成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坚强“战斗堡垒”,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

2.技术、话语和中介三方面的主动突破

党的领导奠定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基调。在复杂多变的网络意识形态系统治理中,确立并坚持党的核心领导地位,犹如把握住了系统的总纲,使得原本纷繁复杂、千丝万缕的工作得以条理化、有序化,各项治理任务与活动自然能够找到逻辑支撑与推进路径,从而实现高效协同与整体优化。通过党的领导聚集治理资源,精准发力,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协同与重点突破:首先,汇集各方资源、集中力量发展网络核心技术,破解“卡脖子”等技术难题,弥合网络空间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张力,积极主动地扩大我国网络意识形态的空间,占领网络空间中的空白地带。其次,构建一套逻辑性强、具有社会主义鲜明特点的网络意识形态话语体系。通过这一体系的系统性构建与创新性发展,增强我国在多元文化交流与全球话语竞争中的主动性与影响力,在复杂多变的国际话语环境中,为我国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交流与博弈赢取战略性的先发优势。如此一来,一方面可系统性地抵御西方意识形态的话语渗透,另一方面能够掌握主动权,主动出击化解即将到来的风险。最后,顺应媒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打造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权威媒体平台及网络领袖,牢牢占据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中间环节,注重彰显正确的价值导向,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专业程度,同时不断进行创新。

(二)制度维度:构建迭代式制度框架

在以党的领导发挥出组织能动性之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制度建设不能空缺。区别于一般的制度设计,迭代式制度突出了渐进性、探索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是与网络意识形态的整体态势相适应的治理制度选择。首先,迭代式制度设计强调制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实践的发展、环境的变化以及社会需求的变迁,通过一系列有序的、逐步的改进与调整来不断完善。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内的空间、话语和主体三个要素均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与之相匹配的治理制度需及时作出相应调整。这种渐进性的特征确保了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制度能够持续适应新的情境,避免了因制度僵化而导致的效能下降。其次,迭代式制度设计融入了探索机制,允许在制度初步实施阶段存在一定的不完善与缺陷,而后通过实践进行动态的调整与优化。这种探索性不仅为网络意识形态的突发性风险预留了一定的制度空间,还增强了治理制度对复杂多变的网络意识形态环境的适应能力。此外,迭代式制度设计还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能够敏捷地应对内外部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制度具体内容与执行策略,确保制度的适应性与有效性。通过迭代式制度进行系统布局,发挥出治理制度的能动性,以进一步把握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全局性主动。

1.网络意识形态的全过程覆盖

由于动态性是网络意识形态的固有属性,其治理制度首先应以网络意识形态的整个发生过程为据,强调过程的完整性、管理的动态性,确保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增强风险预测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因此,从过程的视角来看,迭代式制度应由以下几个环节组成:第一,于风险之前,建立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预警机制以预判潜在风险的发展走向。该机制侧重于事前预防与布局,保持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敏锐度,提前做好应对风险的准备。第二,于风险之时,建立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决策机制以提升风险的掌控能力。在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暴露后,争取在短时间内做出科学的判断与决策,将风险所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第三,于风险之时,建立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实施机制以妥善处置之。除了高度重视并确保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前瞻性之外,针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所制定的应对策略与措施,在其执行层面亦必须强调高效性、精准度与全面覆盖,确保政策内容能够迅速、准确地落实到实践操作的每一个环节,以形成强有力的风险防控与应对机制,从而有效遏制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扩散与蔓延。第四,于风险之后,建立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评估机制以查漏补缺。在整个制度的最后还应设计一个反馈环节以不断改进和优化整个应对过程。网络意识形态迭代式制度框架下所构建的四大机制之间的有机协同与高效配合,为网络意识形态风险从萌芽、发展到最终化解的整个生命周期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与处理依据,有力促进了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内全局性主动态势的形成与巩固。

2.主动求变以增强制度韧性

鉴于网络意识形态的前沿性和变化性特征,不仅需要从过程演变的层面建构起一套完整制度,还应将制度视为动态的演变过程而不是静态的规则集,增加制度的灵活性,主动推动其发展完善。首先是主动立法,促进法治体系的完备。法律在制度体系中扮演着先导性的角色,是制度创设与构建的根本依据与逻辑起点。因而需要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具体法为支撑的网络意识形态法律体系。同时要主动推动立法,将现实中的新情况及时纳入法律的规范之内,确保迭代性制度的规范、高效和有序。其次是主动变革现有制度的不合理之处。制度缺陷的显现通常遵循两条主要路径:一是内在路径,即在制度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各种内外因素的相互作用,缺陷自然而然地浮现于表面;二是外在路径,它依赖于通过多元化反馈机制的有效收集与分析,这些反馈可能源自制度执行者的直接报告、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表达,或是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深入剖析,通过这些途径,制度缺陷得以被系统地识别与记录。通过这两种途径及时发现现有制度的不合理之处,进而对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制度实施必要的修正与调整,以提升制度效率,推动制度的转型升级。最后是针对新形势主动创设新制度。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兴态势与现象不断出现,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现有制度框架与这些新情况之间的脱节以及应对的阙如。因此,必须保持主动精神,直面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难题与挑战,以迎难而上的决心推动制度体系的持续更新与全面完善。

(三)主体维度:群众参与和能力提升

在革命和建设时期,对人民群众能动性作用的重视多次扭转了被动局面,开辟了积极的发展态势。全局性主动以历史主动性为底色,本身就暗含着对人民群众力量的深刻认知与强调。相较于其他社会治理效能的表现形式,我国意识形态治理效能的展现着重于两个维度:一是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二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两者构成了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层面。因而,全局性主动在主体层面的实现不仅需要畅通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参与渠道,还应着眼于主体自身的全面发展。

1.扩大人民群众参与渠道

网络意识形态的妥善治理更离不开人民群众能动作用的发挥,全局性主动的实现也需要从广大人民中寻找支撑力量。从参与过程来看,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建设路径,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广泛、深度参与。为全面深化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民主化进程,需系统性地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确保在网络意识形态构建的各个维度与环节中,广泛汇聚并有效整合群众力量。从参与方式来看,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在日益复杂且持续演进的网络意识形态格局之中,人民群众作为重要参与者,其参与方式及路径亦需秉持与时俱进的原则,进行不断地调整与优化,以期能够紧密贴合技术革新所带来的信息传播模式与交互方式的深刻变革,以及社会变迁所带来的价值观念、利益诉求与文化需求的多元化发展趋势。从参与效能来看,应积极倡导并实践多元共治的理念,通过促进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合作与优势互补,形成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合力。不仅要激发原子化个体的积极参与,更需充分发掘并发挥社会上各类组织的作用与潜力,构筑起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牢固防线。

2.提升人民群众参与能力

除了通过民主建设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之外,对于人民群众本身而言,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还需着眼于人民群众的内在成长与能力提升。通过多种手段赋能人民群众,提升网民素质,以有效化解和降低网络意识形态风险。一是加强网络素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提升人民群众的信息甄别、自我保护能力及责任感。这包括深化对网络伦理、网络行为规范的理解与认知,以及强化在信息获取、传播、使用过程中的甄别能力,使民众能够准确辨识网络信息的真伪与价值,有效抵御网络谣言、虚假新闻等不良信息的侵蚀。面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挑战,人民群众应主动发声,传播正能量,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健康稳定。二是在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中还应高度重视关键群体的引领与示范作用。具体而言,需充分发掘并有效运用意见领袖的积极影响力,通过他们作为信息传递与价值塑造的重要节点,发挥其正面导向作用,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与认知框架。三是为构建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应积极推动健康网络文化的建设与发展。网络文化作为网络空间的精神内核与行为指南,其认同、规范与整合等功能对于提升网民素质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通过网络文化建设潜移默化地引导公众形成正确认知,抵御错误思潮侵蚀。

结语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涉及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社会稳定等多个重要方面,在国家安全体系中所占的比重正不断上升。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性。本研究进行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有益探索:一是以整体性的视角审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提出了“空间—话语—主体”的整体性认识框架,进而明晰了网络意识形态在空间、话语和主体层面区别于传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特征。二是指出网络意识形态对治理制度能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更具全局性和主动性的应对策略,而后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实践性相结合,探寻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优化思路。三是着眼于治理能动性,从组织、制度和人民三个角度探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的顶层设计。本研究一方面在历史主动性的基础上结合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全局性主动的内涵进行了概括与总结;另一方面从能动性角度对网络意识形态危机的应对进行了尝试性研究。随着互联网普及程度的加深,网络意识形态将呈现出更为复杂多变的局面,全局性主动作为一种能动应对方式必将被赋予更为重要的地位并得到更为具体化的应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将更上一层楼。

文章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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