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政治学的根本关怀出发,政体变革本质上是权力关系—结构变动的过程和结果。以“权力秩序”为核心概念的分析框架,旨在借鉴迈克尔·曼的社会权力类型学,结合过程追踪方法理念,构建起“权力主体与主体性权力关系”的结构性分析单元,以及“权力结构形态的解体与形塑”的两大过程性分析维度,进而重探清末政体变革。分析发现,清末存在政治权力悬置、军事权力转移、意识形态权力重构、经济权力萎靡的情形,君主制所依赖的“政治权力—意识形态权力”“政治权力—军事权力”强结构相继解体,进而导致政治失序。在时代心态与西方意识形态力量的形塑下,彼时的知识分子急切擘画着中国现代政制的未来,然而他们所欲构建的理想政体消耗在了复杂的权力秩序变动之中。革命党与立宪派虽以短暂的合作完成了辛亥革命,但革命后所建立的共和制终究有名无实,与“理想型”共和政制的设置原则并不相符,最终以军人干政的局面收场。
作者:袁超,深圳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长聘副教授;董振光,深圳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本文载于《学术月刊》2024年第12期。
目次
一、学术史回顾与本文理论基础
二、分析单元:权力主体与主体性权力关系
三、分析维度:权力结构形态的解体与形塑
四、结论
关于“政体”的早期话语、理论和意识始传自亚里士多德的古希腊世界,这在古代中国是不存在的。作为一种“理所当然”的常识性存在,君主制在古代中国几乎不被怀疑,即使汉晋时期存在过无君论、明末清初检讨过君主专制的弊害,却也不曾提出以供替代的政制方案。直至近代,国门洞开,社稷危殆,“有志功业之士所渴欲改革者,厥在‘政体’”,他们试图以变易政体来实现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愿景。于是,不同政治势力基于各自偏好提出了不同的方案,并积极付诸实践。因此,在激烈变革的19与20世纪之交,中华大地演化出一部前所未有的政体变革史。中国在此次变革中不仅走向了迥异于前的发展路径,且卷进了由西方主导的世界潮流之中。时至今日,对于清末民初的这场政体变革的研究仍具有重要意义,只不过,时代的学术总有着不同的对话任务,如E.H.卡尔言“历史是历史学家与历史事实之间连续不断的、互相作用的过程,就是现在与过去之间永无休止的对话”。迈克尔·曼则提出,“历史源于无休止的驱动,这种驱动生成着各种各样广泛的和深入的权力关系网络”。受此启发,本文尝试构建一个以“权力秩序”概念为中心的分析框架,将过程追踪方法理念融入其中,对清末政体变革及其结构因果进行重新探析,亦算是对近年来国内学界倡行的历史政治学进路的一种尝试。
一、学术史回顾与本文理论基础
清末民初变革史研究众多,本节首先以学术史的时间脉络给予了两个层面的回顾,一是基于政治史、思想史与制度史的史学领域爬梳,二是在科际整合的背景下对社会科学介入历史研究的知识论领域爬梳。其次,基于此回顾提出了本文的理论基础,且以政治学研究理路的分析视野讲明了清末民初政体变革史中所需关注的重要命题。
(一)学术史回顾
通过检视既有文献可知,学术史意义上的清末政体变迁研究通常透过宏大叙事的历史进路展开,并突出体现为三条具体路径,即以权力与权力主体间关系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政治史,以思想观念伸张与变迁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思想史,以及以制度变迁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制度史。
政治史路径关注权力与权力主体间关系作用于历史变迁的政治过程,又因史家用心不同而有中国近代史之不同面向,如萧一山、蒋廷黻、徐中约、唐德刚分别取民族革命史观、“近代化”解释模式、主动奋斗论及社会转型论以书写近代中国之历史。政治史的主调在于讨论政治权力的代表个体及其权力过程如何影响历史进程从而诱发政体变革,因而此类论述更强调个别性、偶然性,在个别与偶然之上又悬置了历史趋势的必然性。其间,政治史的研究也有发生转变,由革命史观主导的对于革命党人在清末革命与政体重建的关注逐渐转向对于立宪派(士绅集团)发挥重要作用的关注,强调了两种政治势力间“对抗—合作—破裂”的叙述路径。
思想史路径关注围绕守旧与改良、改良与革命(立宪与共和)而生发的思想观念论争,并且此间思想笼罩于清末民初乃至延展整个20世纪的进步史观的心态之下。王汎森将近代中国的进步观粗略地分为了三个时期:晚清今文家的进步观,受到进化思想影响下的进步观,与辩证法结合之后的进步观。可以说,近代重要的思想人物均涵盖于此,如康有为、梁启超、严复、孙中山等。这样的心态影响至今,不过在今天的学界已经退潮,但研究这些人物的思想及一个时代的情绪仍需关注此史观的作用。
制度史路径围绕君主制的存续与共和制的构建展开,如钱穆与徐复观、张君劢在君主制与君主专制上的论争,列文森在“断裂—连续”的框架下对于君主制的颠覆与共和制的成败所做的分析等,以及当下学者从狭义的政体定义着手概括民国初期的政制变革。钱穆及列文森一代的学者所做的制度研究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视制度为政治秩序,二是制度史研究不曾脱离情感、思想等因素。相较于此,当下学者从政体类型学出发,以一种过分冷静的、定式的学科思维来审视彼时的政制变革,形成一种截然的反差,如董洪亮、蒋银华、肖芃均是从政治学理论下政体类型的当代划分分析近代中国政体的变迁。
上述三大研究路径在后续演化中,逐渐呈现出两种趋势:一是关于具体人物、事件、制度的发掘与论争处于增长和碎片的状态;二是由建制叙事逐渐转向反思建制叙事。20世纪70年代,以费正清为代表的西方汉学家影响力不断攀升,对近代中国的研究范式带来更新发展。与此同时,中国台湾学者开始逐渐脱离国民党中心的革命史观,而日本学者则逐渐跳出马克思主义的范式。但从大体上看,此间研究主调出之于三:一如费正清、列文森等着眼于在西力冲击之下制度的解体问题,只不过前者关注军事、选官、教育、外交、经济等具体制度崩溃所引发的国家整体衰败,后者则关注中国君主制本身的衰亡问题。二如孔飞力、沟口雄三等强调中国君主制衰败、共和制创建过程中的内在叙事,即强调中国传统之延续,孔飞力提出了根本性议程以及主张“向前展望”得出的历史发展画面;沟口雄三则主张“以中国为方法”的中国学,诸如将清代的封建论(地方自治运动)的演变视为一股奔向革命的潮流,突出了近代中国制度转型的内部通道。存相当观点者亦如黄克武,将近代西方民主制的接纳勾连至明末清初的反专制思潮。三如基于前两者中心主义取向的反思,而达成所提倡“世界图景”或言全球化史观的视角,代表如王国斌《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以及吴翎君新作《跨国交织下的帝国命运:近代史》。全球史观下的著作一般坦言清王朝作为帝国的命运转变,申言其虽有局限、腐败、懦弱的一面,但仍有变革、积极与开放的一面,往往将清帝国与大英帝国及其所属文明等同视之。在制度变革中,全球史观兼有“外力冲击”和“内部通道”两种涵义作用。中国大陆史学在具体人物、事件、制度的发掘与论争上有长足进步,但并未转向反思叙事建制,阶级分析法仍是史学研究的底色和根本遵循,仍以粗略的阶级划分尽可能地涵盖所有的历史主体。再言之,中国大陆史界以一种无须论证、不言自明的真理将辛亥革命定义为资产阶级革命,将其领导力量指定为资产阶级革命派。关乎此,笔者以为近代中国非不有阶级之角色与主场,但在以政党为组织化的代表力量以及中国共产党发动群众力量介入中国政治之前,这种阶级力量未成为“历史的火车头”,相反,对于近代史的分析应从权力主体展开为宜。
直到近来,社会科学的知识论体系开始有意识地介入到历史研究当中。此类研究典范如斯考切波以社会学的学科维度介入到历史的比较研究当中,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上著成《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成为历史社会学的经典之作。以学科切入历史与历史学研究大异其趣。以蔚为大观的历史社会学言,其采用结构性叙事,聚焦于历史中的权力主体与权力结构;此与采用时间性叙事的历史学研究大相径庭。前者志于发现历史社会中存在的某一类共同机制,在无规律的历史事件中发现规律或定式,这完全不同于后者历史学的关注与目的。一方面,不同于史实求证所做的加法,社会科学向来追求减法,尽可能地以最精简的理论知识涵盖或解释最繁复的事实现象;另一方面,学科不仅关注史实,还关注切入史实的立场本身,又因为知识体系本身是可构建的,当现代知识体系逐渐剖开彼时的历史结构时又会出现不一样的历史认知,即不仅限于发现因果关系,更强调对因果机制进行详细的分析,呈现变量间的作用形态。两者虽有不同,但社会科学工作者在做此类工作时仍需借助历史学家的研究成果,或利用历史学家先前的工作来提出研究假设、发展理论洞见,或使用历史学家先前的工作来应用和检验理论。还需说明,以社会科学理论切入历史研究应警惕两个问题:一是其随时可伴生的“时代错置”问题,或言“是否运用社会科学方法、追求因果理论就必然会裁剪历史,是否尊重历史真实就必然要反对定性与定量方法、牺牲理论化”;再是学科虽似冷峻却仍无法摆脱观念立场的影响,不过这并非就与科学所追求的客观精神相背离,相反,经典作品往往能兼顾两者的关系,在理论分析呈现历史的程序中建成系统的观点。
(二)本文理论基础
政体可以依据政府(组织)形式进行分类,但政体并不能依据简单的政府形式构成而创制,此所以民国初年“民主共和”有名无实者。政体的真义在亚里士多德处指“统治团体”将其所持政治价值在城邦政治秩序中加以制度化的结果,在孟德斯鸠处关涉性质(主权者与政府形式)与原则(相应的公民文化)。由此推论,何种政体创制需注意何种政治势力主权,然又受此种政治势力持何种意识形态力量(涵盖政治价值/文化/思想/观念)的影响。一方面,此关乎研究政体的注意力由“政治制度”向“政治势力”偏转,又同样体现在当代西方政体理论的发展脉络当中,如莫斯卡对亚里士多德、孟德斯鸠政体分类之批评,拉斯韦尔、卡普兰以不同类型的精英支配为准对政体之划分,达尔“多元民主论”与聚焦于分权制衡的传统民主理论之不同;另一方面,政治观念/政治文化/政治思想与政体创制有着密切不可分的关系,列文森即注意到儒家思想与中国君主制的捆绑,由于儒家思想受到一系列外力冲击而发生断裂,最终导致君主制的衰亡,除此之外,认为儒家思想对于古代中国政治制度构建有决定性作用的还有奎格利(Harold scott Quigley)和金观涛、刘青峰。不过,列文森等人并未将精力分配在清末各政治势力的斗争当中。若统而论之,从政治势力与政治文化出发,笔者以为探究政体创制的过程研究需涵盖三个层次:第一,政体应当是各种权力关系的安排;第二,政体因革在于权力主体互斗与意识形态权力变迁的共时作用;第三,支配意识形态力量的统治团体(权力主体)决定政体的类型。第一层次的意义体现为政治势力竞争产生的主权所属问题。第二层次的意义强调价值观念在政治现实与政治实践中的强大作用力。第三层次则是亚里士多德、孟德斯鸠关于(广义)政体定义的变体与引申,是前一、二层次政体创制过程的结果。
关于政体创制三层次的操作性研究,首先可采取曼的结构性权力分类(政治权力—军事权力—意识形态权力—经济权力),将纷繁复杂的权力主体置换为权力及主体性权力关系以廓清历史现象,同时,此举既肯定了经济权力的作用及历史的多维可能性,也意在规避经济决定论的路径锁定,根本上也是对曼关于社会、历史认识的回应。其次,权力间关系形成权力结构,权力关系、权力结构与权力秩序存在着时间状态上的关系。如果说权力结构是静态的,那么权力秩序则是权力结构的动态型且包含稳定与失序两种时间状态;如果说权力结构是构成某一政体的基础,那么权力秩序则体现为政体变迁的过程;如果说权力结构强调共时性,那么权力秩序则强调历时性,共时性与历时性一体两面;就历时性言,权力结构的变化往往存在多个“时间节点”和“关键事件”,其关联逻辑及连续性叙事通常反映的就是演进中的权力秩序。如是,在特定时间周期内的权力结构“由破而立”的变动形态即为权力秩序,那么,“支撑古代中国君主制的权力结构何以在清末民初的时段中发生衰败;在衰败的过程中如何引向共和制权力结构的形塑;形塑的结果与‘理想型’(ideal type)共和政制又有何落差,使得‘民主共和’有名无实成为本研究观照的核心问题”。
于此,本文尝试根据“权力主体与主体性权力关系”来凝练分析单元,围绕“权力结构的历时性变动”来构建分析维度,进而形成用以透视清末政体变迁过程及其内在变革机理的分析框架。
二、分析单元:权力主体与主体性权力关系
清末民初涉及众多权力主体,它们基本来自由“官—民—洋”形成的三元空间结构,且单个权力主体掌握并争夺着多种权力资源,权力主体间因此形成纷繁复杂的关系网络。既有文献关于此关系网络的处理方式分为三类,本文选择借用曼的权力类型学来处理权力主体间形成的关系网络,且将此关系网络概念化为“主体性权力关系”,它不仅包含表层意义上的不同类型权力关系及其结构形态,比如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权力之间或政治权力与军事权力之间,还蕴含里层意义上的多元权力主体复杂的互动过程,比如支撑政治权力—意识形态权力结构形态下的政治权力主体至少包括清王室及其附属势力、地方士绅集团、新兴社会群体等。从分析框架的运用来看,主体性权力关系的表层意义是理论建构的尝试,在于剖析清末政体变迁的决定性结构——权力秩序;而其里层意义是案例追踪的线索,在于循此捋清政体变迁过程中的权力主体互动轨迹。概言之,本节以曼的四种社会权力类型统合历史过程中的多元权力主体,复将形成的主体性权力及其权力关系作为本研究的分析单元。
(一)政治权力
政治权力来自对社会关系许多方面的集权化、制度化和领土管理的有效性,并限定于国家能力,即受中央支配并且有领土界限的管理和强制。在权力秩序的即时形态中,政治权力具有强制性、稳定性;而随着政治力量的弱化,政治社会同时会发生失序,旧政体在此衰败,新政体有机可乘。清末民初正是清王朝统治力量衰微的时期,同时由于统治阶级的特性及新生阶层的出现,围绕政治权力的争夺随之展开。参与这场权力斗争的主体包括三个主要政治势力:一是以清王室为代表的原统治阶级,二是地方士绅集团,三是受西方冲击产生的新兴社会群体。
清王朝的统治阶级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八旗贵族,另一是通过科举制跻身仕途的官僚集团,而其背后有着更为强大的支撑——士绅集团。朝廷虽由清王室和官僚集团共同构成,但统治基础却在士绅集团,更为要者,士绅集团是清王朝国家能力的补充,补足了“皇权不下县”在基层社会的缺位——地方乡绅长期义务担任基层社会的家长之责,具有教化、征税、治安、社会救济等职能。作为一个拥有特权的中坚社会阶层,士绅集团既承担着稳定社会的职能,同时又具有破坏帝国秩序的能力,一方面其时常充任抗税运动/农民起义的领导之人,另一方面“土豪劣绅”会存在压抑、剥削基层社会的行为。于是,当清王朝统治阽危、中央集权衰弱时,地方士绅集团开始活跃为稳定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而且他们还具备汲取财源和提供治安的关键能力,不过这也成为了清末至民国时段地方分权(分省化)运动所以愈演愈烈的要件之一。同时,受西学东渐的影响,尤其是1905年科举废除以后,渐为取代旧士绅地位的新士绅,以及受过新式教育或留洋的新知识分子、革命党人逐渐发挥影响力,这些新兴的现代化主体有着无限的激情与理想,试图攫夺政治权力以重塑政治社会秩序。
(二)军事权力
军事权力起源于有组织的防卫必要和对外侵略的效率,是物质力量的社会组织,具有广泛性和“深入性”(intensive)的特征:广泛性是指其权力能够把广阔领土上的大量人员组织起来;深入性则指其权力能够动员参与者的高度献身的精神。在王朝更替史的叙述当中,军事权力的竞争来自三方面——由皇帝统括的合法军队、农民起义军以及犯边的游牧民族。到清末,犯边的游牧民族为西方列强所取代,不同的是列强并不欲取政治权力直接统治中国,而是选择代理人攫取经济利益。暂按下列强的军事压制不说,因兵制、军备观念上的现代化改革,清末军事权力的内部结构也发生着变化。
首先,就农民起义言,可将起义军的组织性暴力视为一种由社会内部产生的军事力量。农民起义因帝国农村的结构性问题(如政治腐败、人地矛盾、苛捐杂税、自然灾害等)长期累积或叠加得不到解决且危及生存空间时发生,起义通常由士绅集团的人物充当领导者,所以在推翻现有政权后会建立起一个同质性的政权。可见,农民起义只是王朝更替中的必要一环,并不具有现代性,但其动摇清王朝统治行为却也为现代性进程提供了可能性空间。与农民起义相较,秘密会社并不是一种军事力量,它并不符合曼对军事权力特征的描述。秘密会社是指清代乾隆、嘉庆以后的一些非法团体,可以引发一个存在跨地域网络的想象,但终究是一种虚拟的架构。换言之,它不具备组织架构,更像是一种存在于民间的松散的意识形态力量,但它同样具有物理层面的破坏性,即意识形态力量的物质化,这也决定了它虽然具有强大的破坏性,但这种力量是瞬时而难以持久的。义和团运动即是秘密会社独立演变成大型破坏性运动的典范,它依赖降神附体仪式与各种复杂的社会心理(恐慌、忧惧、从众、排外)在1900年上半年于华北飞速发展,但在同年夏季以后就完全消失了。
其次,就清末军队现代化改革言,在军事权力发生迁移过程中伴生着私属化这一非现代性的特征。清王朝的兵制不可谓不健全、武力不可言不充分,但到嘉庆时白莲教匪起,各省的绿营兵、驻防八旗以及从北京增援来的禁旅八旗(即汉军八旗)均软弱无用,最后,清廷依靠乡勇平息了白莲教匪叛乱,但此时的义勇兵还没有被看得十分重要。至平定太平天国运动时,乡勇(地方团练)已经成为清廷主要依赖的军事力量。再至中日甲午战争时,李鸿章受新式训练和掌握精良武器的军队节节失败,“这促使军备观念又一次发生改变,即必须完全从根本上进行新式的教育、新式的组织”,于是,新军成为清廷欲要培植的军事力量。至清末新政时,由于清王室的无能,从制度上发生了军事权力交接的失控,导致军事力量既不为地方督抚拥有,又不为中央政府掌控,“(军事)权力从清廷中央和地方督抚转移到军事势力”,以致出现军人干政的局面,即袁世凯之流对政治局势的影响、掌控。同样,成为历史吊诡的是,“中国需要一支现代化的军队,以抵御帝国主义的入侵,对此,没有任何人提出反驳疑难。可是,事实上,从来没有人见到过抵抗帝国主义者的新军”。
(三)意识形态权力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强大的国家最害怕的对手或许不是别的,而是意识形态运动跨越它们的官方渠道和边界而建立的‘看不见的联系’。”清末民初便发生了这一情况,西方意识形态跨越文明边界对东方世界形成冲决,导致儒家意识形态权力结构的内部或主动或被动地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在历史上概括为“西学东渐”。
从主动层面来看,儒家思想在清末与异质文明碰撞并基于内在的发展理路变化着整个意识形态结构,并朝着现代性转向。众多学者将这类碰撞视为传统与现代的断裂,儒学应让位给西学;但也有学者强调儒学内部仍有其生机活力,两者并非简单的二元对立关系。无论哪种看法,不可否认的是,儒家面临着内部和外部的双重危机,即使这样,儒家思想也并非骤然便被废止,它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仍发挥着“基体”的作用。譬如,晚明禁讳文献在长期失踪之后再度复活,出现在士大夫世界,为晚清政治思想带来了掀天揭地的影响,尤其是自由、民主、平等的思想启蒙,及推倒君主制度的影响。意识形态结构的转变本质上还是知识群体的结构发生了变化,尤其是科举制的废除、留学生规模的扩大及新式教育的推广。这些改变最初发生在士绅集团的内部并推而广之,同时也导致了士绅集团的分化。应时而变的还有知识结构,由遵循儒家的经世致用向“中体西用”转变,最后完全向西学靠拢,科学、民主成为颠覆儒家传统的流行概念;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由重视器物技术到关注制度再到思想、主义层次的伸张。
从被动层面来看,在内忧外患的时代背景下,意识形态结构的改变实源于一种巨大的社会心态/情绪。清末的心态/情绪包含了“反满”“民族主义”“富强”等话语,而西方的“进步史观”以其独特的魅惑力成为一切心态/情绪的宣泄口。最终,进步史观高歌猛进,席卷了整个知识群体,包括康有为、梁启超、严复、孙中山等,动摇了儒家政治思想在时间领域的基础,由回向三代的保守的政治治理观转向未来的激烈的西方的改良或革命观。同时,在整个中国社会被巨大的心态/情绪的包裹下,“立宪主义”或“民主”经过中国知识分子的主观诠释后,表现出强烈的乌托邦色彩,被视为追求国家富强的工具性力量。于是,政体更易的议程也在此种心态/情绪的作用下被加速推进,诚如曼所言“意识形态力量的爆发只是时或有之,可一旦爆发却汹涌澎湃”,历史以不可逆转的趋势滚滚向前。
(四)经济权力
资本主义社会与政治现代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关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原因仍未被破解。相较于探索明清时期发展出资本主义的可能性,更应该承认的是其商业繁荣并没有带来资本主义经济的社会现实。而到清末时分,经济社会在遭受白银外流、内外战争等打击后已是凋敝,在此背景下清政府、士绅集团(及商人)、列强均欲取得经济权力的支配权,或为己或为国谋利,然而最终的利益受害者却是普通百姓。
受列强侵入的影响,为挽王朝之国祚,在传统士绅的主导下清政府开启了一场“自强运动”(即洋务运动)。此运动虽重在发展军备以达到“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目的,但同样影响了经济社会的转型——一方面是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另一方面则是经济发展之权的流转,此两方面集中体现在“官督商办”这一发展经济的模式之中。所以采取这样的模式是由于清廷欲办工业但又没有充足的资金因而借助民间资本完成此任务,民间资本则基本源于士绅集团。若向前追溯,士绅集团与经济权力在北宋就已发生了联系——“商”开始通过科举这一中介通道进入士阶层,到16世纪后不但士、商之间的界限已混而难分,整个帝国系统也不得不有所调整以照顾商人阶层的利益。因而,直到废除科举制之前,商人阶层与士绅集团仍混而难分,难以将前者视为独立的权力主体被照看。在自强运动破产后,国家的经济发展之权体现了由官而绅流转的特点,士绅集团通过自己的努力兴办工业与朝廷、洋人争利,由上层士绅提出“实业救国”的口号以及如四川的地方士绅发起的“保路运动”皆可见其在经济社会中完成的地位上的蜕变。
关于帝国主义列强对华经济权力产生的影响可以中日甲午战争为分界点。列强依托其军事力量以完成海外拓殖的目的,对被侵略国的影响则由经济向政治、社会、文化等其他层面延伸。甲午战争之前,以英国为代表的列强还以占领市场、扭转贸易逆差、倾销商品为目的实施侵略行为;在战争之后,《马关条约》的签订开启了列强对华新的侵略方式——资本输出,其又以攫取对华铁路的投资和修筑权、开矿设厂为重要方式。列强以军事暴力的方式在中国境内取得特权并肆意攫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激起了中国社会普遍的民族主义情绪。于是,社会发起了一系列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收回利权运动,由于清政府对列强屈膝的态度以及对外借款修路开矿的行为使之成为此项运动中被攻击的另一个对象。
至于基层社会的情况,不仅农民的地位和生活水平未见改善,而且农村仍然存在王朝兴衰论述中诸多固有的结构性问题,“除了政治腐败、天灾和社会动荡因素,尚包含农业技术未见改良、人口过多和土地划分等诸多不利于农民经济的问题”。更为甚者,清政府的诸多改革对于普通百姓而言费而不惠,在普通百姓身上反复开设新税汲取税收,但改革的成果对于老百姓却可望而不可及,譬如“新政被看做是‘对人民施行暴政的罪恶政策’”,“新政愈益施行,财政资源愈益枯竭,而人民则愈益痛苦”,“新政负担越来越重,地方上的骚扰不安也就迅速增长”。于是,抗税运动成为了最流行的斗争方式,这种斗争方式不仅把农民和商人都卷了进来,同时,人民对新政和帝国主义的反对也联结在了一起。概言之,基层人民将清政府和帝国主义视为沆瀣一气的敌对者一同仇视了起来。
总之,由于权力主体的复杂性、重叠性、多面性,同一权力主体在不同的时间/事件中存在不同的心态/行为,不同权力主体又共同作用于同一历史时空,因此形成了不可遏止的历史趋势。从其实质来看,历史趋势不仅是过程性权力关系的结果,更是由此形成的权力结构形态的决定性后果。本节以曼的四种社会权力——政治权力、军事权力、意识形态权力和经济权力来厘清清末民初时空中的权力主体及主体性权力关系网络。此间,实际发生着政治权力悬置、军事权力转移、意识形态权力重构、经济权力萎靡的情形,而权力关系的变动进一步促成权力结构形态的变动,于是形成了政治史上的“失序”与“稳定”两种时间状态。
三、分析维度:权力结构形态的解体与形塑
在曼看来,“历史变迁的动力往往是存在于旧有权力结构缝隙中的社会行动者和社会力量发展的出乎意料的结果”[即“间隙出现”(intersticial emergence)]。由主体性权力及其关系到权力结构形态及其变动,在方法论意义上即是由分析单元延展至分析维度,即将权力结构形态的解体与形塑视为两大过程性维度,追踪分析政治过程中主体性权力关系的变动,并着重考察关键时间节点下的权力秩序及其对政体变革的影响作用。从本质上看,清末政体变革是权力秩序变动的结果。具体而言,本节以清末民初转捩期中的权力主体及社会力量的非预期结果出发,探讨权力结构的变动形态——君主制权力结构解体与共和制权力结构形塑两个政治过程。若以历时性来看,作为转捩期的历史,两个过程存在着连续性;以共时性来看,作为情境的历史,“国家—社会”和“中国—西方”这两组空间结构同时在转捩期的政治过程中发生作用,因此又蕴含着深深的“断裂感”。
(一)君主制权力结构解体与政治失序
主宰中国政制两千余年的君主制权力结构主要由“政治权力—意识形态权力”和“政治权力—军事权力”两组权力关系奠基并以牺牲经济力量的发展为代价。前文已述及经济权力的关系结构问题,以下聚焦两组权力关系由建构至解构的过程及其原因。
1.“政治权力—意识形态权力”解构。
古代中国君主制的设计是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权力关系互动的杰作。以儒家为主流的意识形态权力与政治权力是一种纠葛的整合关系。作为古代中国的官方正统思想,儒家思想无疑是君主制存在的重要的合法性支撑;同时,儒家作为一种弥散性宗教需要依靠世俗制度的有效功能来争取生存空间甚或变得强大。两者的依存关系使得任何一方受到威胁都会影响到整个结构的稳定性。那么,何以王朝更迭之际的政权更替未曾影响到君主制的存续,而它却在近代历史中与清王朝一同衰亡?原因在于,清末民初形塑君主制的“政治权力—意识形态权力”结构同时遭遇了两种权力危机。
人们在面临社会危机时通常会迁罪于施政不善,这在任何社会为然,在中国社会更为凸显,具体地会归咎于人事不善、制度不彰,而一旦“当世俗制度在面对新的社会危机始终表现出束手无策时,弥散其中的宗教也就因此失去了民众的支持”。东汉末年发生的政治腐败、黄巾起义、谶纬学说的流行与宇宙论儒学的消亡等一系列历史事件即可为证。不过,儒家思想仍是此后两晋官方意识形态的主流,勉强支撑着治群的效能。虽然彼时的士大夫及一般子弟背儒向道,甚至阮籍和鲍敬言发展出无君论的观点,但无君论的思想并没有进一步发展,或止于对上古社会的追慕,或停留在了对现实政治的感触上。此又同明清时期的反专制思潮颇为相近,此思潮虽在制度上寻求分化君权的可操作性,但也是囿于封建、学校等古典制度资源,而不是确定由非君主权力的其他权力主体(贵族、士大夫、平民等)主权的制度主张。
相比魏晋、明清之际,受到西方冲击的近代知识分子首指政体问题,后者对于施政不善与危机处理提出了政治层面更为根本性的思考。那么,较于近代,古代中国为何不曾产生过政体变革上的反思呢?笔者以为,第一性的原因应当是经验性、实证性的原因,同比于亚里士多德时代,彼时的先秦没有可资观察的经验事实,亦没有发展出亚里士多德式的类型学。然而,在清末中国,受到列强冲击的知识分子——尤其是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功与甲午战争、日俄战争中中、俄的分别惨败——逐渐关注到不同于君主制的其他政体的存在,并认为战争的成败决定于本国的政制。多元的选项使得政体再建有了异于过去的选择,而西方所提供的答案既被士大夫视为国家富强的原因所在,又符合他们对于三代的政治想象,更以“进步史观”视之为“先进”,遂摒弃了君主(专)制。
“政治权力—意识形态权力”解构的标志性事件是科举制的废除。诚如余英时言,“科举是传统政治、社会、文化整体结构中的一个部分,甚至可以说是核心部分。所以1905年科举废止后,持续了两千年的帝国体制也随即全面崩解了”。一方面,科举制是政府与社会联结的通道,使整个社会处于循环的流动之中;另一方面,科举考试为士提供了直接进入权力世界大门的制度保障,与皇帝“共治天下”的合法途径。科举制的取消意味着政治结构、社会结构、文化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动。同时,取消科举制也产生了深远影响,一是与君主“共治天下”的士人阶层自此迅速边缘化并趋消亡,传统等级社会终结,从而迈入新士绅/知识分子、现代学校的时代,现代性的平等成为社会的追求;二是乡绅与知识的疏远,意味着相应的道德约束日减,容易出现所谓“土豪劣绅”,乡村开始尝试一种无士的自治生活。总而言之,科举制的废除意味着过去王朝维持政治社会秩序的基础的丧失,进言之,“政治权力—意识形态权力”的解构将导致所谓“王朝循环”或“超稳定结构”的路径不再——一旦清王朝灭亡,就再也不可能出现新王朝的更替。
2.“政治权力—军事权力”解构。
“政治权力—军事权力”的解构首要表现为军事力量逐渐失控于皇权。在古代中国,与其说军事力量垄断在国家手中,毋宁言皇权集军事权力于一身。军事力量运用于两种场景,一是抵御北方少数民族侵略,二是镇压国内叛乱。清末,私属化的地方军队越来越占据全国军事力量的核心地位,为打破皇权集军事权力于一身的权力结构提供了可能性的空间;在现代化军队(新军)建设进入中央政府的改革议程后,既存权力结构便一去无返。与地方团练相较,新军有着众多不同。地方团练代表地方权力隆起,新军则属中央政府的兵制改革努力,前者依赖宗族亲缘,后者意欲打造现代军队。然而,与现代化军队建设相去甚远的是,新军延续了地方团练的地域化、私属化特征。有学者直言其为中国军事近代化历程中的吊诡悖论:“一般国家军事近代化的过程包含有两个并驾齐驱的指标,即在装备、训练近代化过程展开的同时,军队的国家化也在相时并进。而湘、淮军的出现则使这两个指标出现逆反方向运动,在装备训练近代化的同时,非但没有实现军队的国家化,而是走了一条私属化的道路。”不过,军事力量再也没有走私属皇权的道路,这表明军事权力业已游离于既存的政治权力之外。
“政治权力—军事权力”的解构还集中表现在农民起义性质的转变上。农民起义在古代中国起到了治乱更替的作用,但自太平天国运动始这一效能便消失了,革命运动代农民起义而兴。太平天国运动类属于农民起义,但又与既往的农民起义不同。太平天国所尊奉的已经不是儒教,而是改信基督教,但所信奉的基督教又没有受到西方教会的认可,因而支持这场运动的意识形态成为无源之水,既得不到士绅集团的欢迎,又不为基督教国家所支持,这是太平天国运动失败的一大原因。太平天国的信仰同样给君权与儒教结合的“政治权力—意识形态权力”结构带来了外部冲击。此后,新知识分子和革命党人成为了起义的领导者,革命理想、三民主义等意识形态成为了起义的动员基础,可以说现代性的革命运动取代了传统的农民起义运动。如此来看,农民起义性质的转变、“循环”功能的消失,甚或说农民起义的消亡,亦侧面实证了“政治权力—军事权力”的解构。
“政治权力—军事权力”的解构为激烈的政治社会活动提供了空间。秘密会社和农民起义有着天生的亲缘性,两者极易结合在一起,前者则为后者提供动员参与者献身的精神支持。然而,令人惊诧的是,精神来源霄壤之别的秘密会社与革命党人竟走在了一起发动起义革命。两者能够联盟的条件可能只有一个——“反满”,这也决定了,当反满革命完成时,具备理想性、高尚性、现代性的革命党将会毫不犹豫地抛弃神秘的、朴素甚或卑贱的、传统的秘密会社。若追踪两者联合的结构性原因,可以发现:当清政府衰弱的本质暴露,政治权力发生严重缺位时,其他政治主体的力量会“自然地”介入政治权力的争夺之中。作为源自传统社会并在彼时拥有最大影响力的主体,士绅集团自认为是政治权力的“首要继承者”;同时,受西方政治组织方式影响而建立的现代政治团体/政治组织,急切地参与了这场权力的角逐。这些集团在竞争过程中迅速认识到,夺取政治权力必须通过掌握军事力量来达成。于是,革命党人同秘密会社联结,甚或尝试寻求列强的军事支持,借取他们的力量来扰动社会秩序、结束清王朝的政治统治,此后又借地方军阀之手发起护国、护法战争;士绅集团则在武昌起义后先是与革命党人短暂合作,后又与军人集团联盟来反对革命党人。
(二)政治秩序重建与共和制权力结构的形塑
随着君主制权力结构的解体,立宪派与革命党矢志按照西方的图纸建设新的政制。然而,从西方近代政治的趋向来看,两者的政治实践都难以满足建设新政制应有的原则。立宪派面临改良失败的结果,革命党虽然推翻了旧政治秩序,但新建立的共和国却“有名无实”。所以如此者,原因还在于清末民初时期错综复杂的权力关系并不利于共和制的建设与维持,反而处处烙着传统政治的印迹。概言之,彼时形成的主体性权力关系结构不符共和制秩序之所需。
1.政治实践与西方政治趋向之不及。
西方近代政治的大趋向之一是将人民主权作为政治正当性至高无上的唯一根源。人民主权即主权为人民所有,但作为最高权力的主权需要托付给最高执政官(统治者)实行,因而,最高执政官的类型即构成政府层次的政体类型——以政府形式界别政体。以上显示,在国家与统治层次上,民主主义被视为现代各政体的基源;在政府与治理层次上,最高执政官(政府形式)受约于宪政主义原则。抱持民主主义与宪政主义两原则,回到清末民初时空,可发现立宪派与革命党在政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立宪派对于西方政制的学习主要圈定在议会的设置上,既为上达民情,也为士绅集团取得政治权力,但此“上达民情”的观念基础是中国固有的民本思想而非西来的民主主义,立宪派对于西方政制的理解基本上处于引介和粗浅的主观诠释层面。革命党在理论习得上要比立宪派更深一层次,意识到“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政制构建原则而提出“三民主义”“五权宪法”等理念。然而,无论是立宪派还是革命党都死守一格式,前者照搬日本的君主立宪制,而且清政府的议会与立宪实践又与立宪派所期大相径庭,后者照搬美国的总统共和制,虽然两者都具备了某种宪政意识,推动宪政建设——在立宪派体现为限制君权,在革命党体现为分权制衡——但仍未发展出普遍的法权观念。譬如,夏曾佑很早就意识到立宪改革的根本性与整体性,于1905年提出仿效立宪“当师其意,而不必袭其名”,朝廷在“改政体时,不当尽求之于法学家,而必求之于哲学家”,但是这些看法既在当时没有引起反响,后来也少见跟进。
那么,共和制究竟如何可以产生呢?马基雅维利认为“平民与贵族的持续冲突乃是罗马共和得以繁盛强大的主要原因”,他对于共和政体的思考仍可溯源至亚里士多德的“中道”思想,在此处所强调的阶级冲突意在将政治冲突公共化,蕴含了宪政秩序的样态。但此设置是共和制得以维持的秘诀,仍非共和制产生的原因,关乎此,马基雅维利提出“罗马共和是公民自己在政治场域中互动,透过某种集体学习的过程而逐渐建立互相调整的开放性政治活动,而在这互动过程中间实现的共和政治所需要的公民主动之政治德行本身,正是在此过程中建立发展”。因此,笔者认为共和政制所能创建者,非政府机构重置为能,亦非政治势力呈均衡状态或有一中间阶层为能,而是在权力的竞争过程中有一事关“民主共和”的观念权力得以长足发展,随风入夜、润物无声至一个社会所有公民的潜意识当中,如此再以改组权力间的关系结构,共和政体方能创立。那么,清末民初生发而成的权力秩序是否利于共和政制的创建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2.近代力量与共和政制秩序之偏离。
清末民初,众多的权力主体在攫取政治权力的过程中形成了三大集团,即立宪派、革命党与军人集团。立宪派虽然师法日俄的君主立宪制,但对相关理论的理解仍处于最浅层的水平,在政治实践上过分相信和依赖清王室,以至立宪、开国会等动作一再拖延。革命党师法美国总统共和制,他们对于理论的理解更接近其本身,将习得的知识化作纲领、口号,如火如荼地开展革命运动。然而,无论是立宪派还是革命党,都未能将各自的主张发展为一股巨大的意识形态力量,只是局囿于知识分子群体当中,更未能将已解构的“政治权力—意识形态权力”按照各自的理想政制联结在一起,反而两者消耗在了无意义的互斗之中,予军人集团以可趁之机。
而所以如此,是因为权力主体掌握可支配资源的不同形成了错综复杂的权力网络。一是,革命党没有广泛的军事权力与经济权力的基础。在武昌起义发生后,各地方纷纷响应革命,响应者大多源自地方的士绅集团与旧官僚,一方面他们在清王朝一再有意的拖延下丧失了立宪的信心和耐心,另一方面由士绅集团主导的地方分权运动蕴含有争取民权的意图,以致革命发生时他们便感知到历史情势的变化,转而认可了革命,亦想借此前进。革命成功后不少省份出现了士绅集团与革命党的合作执政,很大原因在于革命发生后革命党人不得不借重士绅集团的力量稳定局面,虽然不少省份由革命党人建立了军政府,但士绅集团仍主持着地方的民政、控制着财源,双方走向决裂只不过是时间问题。鉴于革命的军事基础与意识形态基础在南方较之北方更为坚实,不久便形成了“南北分治”的政治格局。又因为财政来源仍掌握在各地方的士绅集团手中,革命党不具备汲取能力,致使南京临时政府难以为继。南方革命党的军事力量来源于两部分,一是新军中的觉悟革命者,一是秘密社会的力量。秘密社会的力量因其固有的特性显然难成大器,一旦革命成功并步入执政阶段,其力量势必会被认定为非法且不合时宜。彼时,革命党也尚未有调动起农民的意识。
二是,革命党与立宪派间的竞争关系产生的权力真空地带让军人干政有机可乘。“革命党与立宪派交恶已久,前者自不容许后者控制新的局面。立宪派多属士绅阶层,本其传统的权力观念,又焉肯轻易让步?几经周折,他们认为革命党难与共图大业,只有另寻在他们眼中有克瑞斯穆(charisma)的领导者袁世凯了。”易言之,立宪派和革命党所倡导的政治价值均没有适宜的权力关系基础,而握有北洋且受士绅和列强青睐、肯定与信任的袁世凯成为唯一能稳定时局的力量。革命党不得不向现实妥协,自民国初期遭遇袁世凯裁军,二次革命失败后,其军权被悉数剥夺,甚至在招募党员方面亦须秘密进行。然而,军事权力作为稳定政治秩序的主导性力量是短效的,如果不能被政治权力驯化就会促成垄断政治权力的军事独裁局面,社会也将向动荡处逆转。不孚众望,军事权力最终也未朝利于共和政制建构的权力结构转向,而走了军人干政的路子。但当袁世凯想要重回君主制,走历代开国皇帝的路时,却以83天的闹剧草草收场,其殊不知君主制存在的结构基础早已不复存在,共和已成为历史潮流。
政治权力悬置是社会失序的主要原因,没有发展出普遍的现代性的意识形态力量并与政治权力进行整合则是共和制“有名无实”的深层原因。从上文来看,能否产生稳定性的政治权力要看军事力量的走向,即军事权力究竟要与政治权力发生怎样的关系,是竞争、垄断还是被垄断?现代性的意识形态力量欲要扩张其空间至“寻常百姓家”,不仅需要新兴知识群体在传播上的努力(如教育、报纸、杂志等),还需借重现代商业(经济力量)的发展——一方面,商业社会的内在价值是现代政制的价值基础;另一方面,商业力量对社会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对于商业社会价值的诠释也就更利于现代性意识形态权力的扩张。
要而言之,本节首先从君主制存在的基础出发,探讨了“政治权力—意识形态权力”以及“政治权力—军事权力”之间的内在结构,并论述了这些结构各自解体的过程。此中,政治社会的秩序发生了紊乱,各政治主体陷入权力资源争夺的漩涡。在解体与失序的同时,士绅集团、革命集团也在迫切地将自己的政制蓝图付诸实践。本节以近代西方政治的趋向以及马基雅维利对于共和之理解,与清末民初的共和理念及实践进行了简要的比较分析,发现在立宪派、革命派、军人集团三方错综的权力关系的支配下,难以形成适合共和制存续的权力秩序基础。
四、结论
本文旨在构建“权力秩序”分析框架,再探清末民初政体变革的历史政治过程。文章从政治学研究理路出发,将权力秩序视为政体衰败与形构的决定性结构,以权力主体与主体性权力关系作为分析单元,借用曼的社会权力理论,将清末多元权力主体及其复杂关系网络统合起来;继而延展到权力结构形态的分析维度,探析了近代中国君主制权力结构解体(政治失序)与共和制权力结构形塑(重建秩序)的两个过程。研究揭示,清末政治权力的衰微既源自国家内部的结构性问题,也受到外部列强侵略的影响;政治权力的衰微直接引发了政治失序,虽关涉清朝政权的衰落,但并不足以导致君主政体的消退。随着西方思潮的冲击以及儒家意识形态结构的改变,加之现代化军事建设过程中军事制度及军备观念的转变,君主制所依赖的“政治权力—意识形态权力”“政治权力—军事权力”强结构相继解体,导致君主政制在中国失去了再次立足的基础。这表明近代中国所面临的根本性议题,从此由统治危机与族群危机的复合问题,转变为如何构建现代国家的挑战。在富国强兵、救亡图存的时代心态与“进步史观”的影响下,彼时的知识分子将目光打定在了西方政体之上,但由于立宪派、革命党、军人集团均以攫取政治权力为目的,使得政制更新的理想在互斗内耗中破产。革命党与立宪派虽以短暂的合作完成了辛亥革命,但革命后所建立的共和政制终究有名无实,与“理想型”共和政制的设置原则并不相符。最后,集众多权力资源于一身的袁世凯窃取了革命果实,但他包括此后张勋所欲重新恢复君主政制的行为皆以失败告终。导致此结果的,与其说是“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毋宁言君主制存在的基础不再。不过,在国家根本性建制议程的更张过程中,无论成败,争夺政治权力的多重集团都是现代性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