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天:学术就像一场思想的远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13 次 更新时间:2025-01-24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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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天  

Q1:在大部分人看来,法学是一个比较“入世”的专业,不少学习法学专业的同学也会选择诸如律师、法官等更侧重于在工作中应用法律的职业道路,请问您当时选择走上科研道路时,考虑了哪些方面呢?

选择从事学术工作还是其他工作,本质上是一个职业选择的问题。职业选择一般要在三个因素上找一个交叉点:第一是天赋,人天生有长处短处,很少有人什么都不擅长,但是也很少有人什么都擅长;第二是社会责任,比如说对于家庭的义务;第三个是兴趣,这是一个特别关键的东西,它不是指当下一瞬间愿意开始做某件事情,而是指愿意为了某件事情持续付出,决定了你在不断遇到困难时,能否坚持把这件事情做下去。如果三个条件都具备的话,那你的生活便是充实且快乐的,你应当对此保持感激之情;如果具备两个或一个,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选择法学学术也要考虑这三个要素。首先,它是需要一些天赋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非常适合学术工作。法学直到今天都被许多人认为是一个对天赋要求极低的学科,好像只要勤奋努力就行了;但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法学需要一个最起码的天赋——非常广泛的好奇心。如果你特别喜欢给自己设限,除了自己手头的工作其他一概不考虑,那这种性格大概不太适合从事学术工作。毕竟,学者都是比较“欠”的,总是去触碰边界,去寻找之前别人都没有去过的东西,说一些别人没说过的话。其次,从责任上来说,学术工作最大特点就是它周期比较长,经济压力会比较大。最后,从兴趣来说,从事学术工作需要对不确定性和未知事物有很大的兴趣。日常生活有时会显得平淡无趣,而学术就像是思想的一场远征或冒险,能给生活带来一些补偿。不过,不确定性也意味着可能会遇到困难和付出代价。比如,写文章时可能会走进死胡同,这时候有人会觉得沮丧,但学者们往往会认为这也很有趣,下次再来尝试。这种兴趣对于学术研究是非常有帮助的。

Q2: 您曾经提到过乙肝平权运动对您专业选择带来的影响,那么在您确定自己的兴趣与具体的研究方向时,有着怎样一段心路历程呢?

当年观察、参与乙肝平权,是凭着年轻时候的热情。在你年轻的时候,一定会想找到一个抓手,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完美一些。当时是一个国事大讨论的时代,有的同学认为当时是中国媒体开始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阶段,所以选择新闻系。有的同学觉得人治的传统将要终结,国家开始强调法治,所以选择法律系。大家都在用不同的方式企图去助力国家发展。我们当年那个时候最担心的,是穿不过唐德刚先生说的“历史的三峡“,担心治乱兴衰的定律会在我们身上再次起作用,所以都觉得一定还要再做点什么,从根本上振兴国运。对于我来说,选择转到法学院,是觉得这是一个可能让个人在世界上发挥一点作用的很好的平台。我是一个更喜欢更研究当下的人,中学时我发现我更喜欢看的是关于现实的东西,所以当时我就想,自己大概可能更适合去做一点和政治、法律有关的这种工作,最终选择了法学院。

但是,对专业有兴趣和把它变成一种学术兴趣是两回事。学术兴趣是什么呢?第一是刨根问底,第二是要和学术同行来对话,这和一般的浅尝辄止的兴趣不太一样。

拿我自己举例,我为什么觉得自己对乙肝平权运动有学术兴趣?第一是我发觉自己对于这件事情的起因十分好奇。平权运动的兴起有很多显而易见的理由,但仔细思考后就能发现你提出的每一个理由其实都有一个反理由,可以证明这个理由是不充分的。那么,他到底为什么会发生、为什么发生在这个时候、未来这种“发生”是否会成为一种模式进而产生更深远的影响……我非常想把这一系列的问题回答清楚,而且发现在回答中能发现越多的新问题,这就是刨根问底的兴趣。

另外,我并不仅仅是把乙肝平权运动当作一种个人经历来理解的。在了解了很多美国学者关于民权运动的研究后,我很好奇他们经历的运动和我经历的运动有什么区别,以及他们的理论在解释我所遇到的事情上会遇到什么问题、我是否可能立足于中国的经验参与完善这些理论……于是我选择了去耶鲁留学,这其实就是愿意和学术同行交流的兴趣。

Q3:您刚才提到您在耶鲁的留学经历,这段经历比如说对您从法学领域更好的研究中国的一些实际,有没有提供一些新的视角或者新的方法?

耶鲁法学院对我的影响当然至深至大,我个人觉得在那里受到了最好的学术训练。如何培养学生系统地进行学术研究,在中国的法学界越来越受到重视。跟其他一些社会科学比起来,好像法学的章法不太强,比较依靠“自由生长”和老师的指导,甚至有的人会觉得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但我不这么看,耶鲁法学院实际上就是表明了一些学术能力是可以培养的。

第一是品位,学校培养学生的审美品味,意思就是让学生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耶鲁的做法是让学生多读好作品。你对这个课题感兴趣,老师就会推荐给你这个领域最好的作品,他们特别害怕学生去读二流的作品,被学科内的一些噪音所影响。另外是进行直言不讳、真刀真枪的学术批评,它能让你在阅读名家名作或者权威著作的时候,怀有一种审视而非盲从的心态。

第二是现实主义的审美,认为能从现实的不确定性里面去增加确定的因素,能从人性的黑暗当中寻找光明,这个是一种现实主义的态度。法律是用来解决社会问题的,我们国家99年修宪引入法治,不是为了某种休闲或者娱乐。那是因为我们觉得法治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既然是为了现实而选择法治,怎能在研究法律时反而脱离现实呢?

Q4:从您的自身经历出发,您对于出国留学的同学们有什么建议吗?

我的建议是第一个学期先踏踏实实适应一下生活,不急着要去选定博士、做题目、拜访老师。现在同学们都比较着急,出国留学时都是从第一天就希望尽快学成,从去读硕士第一天就想怎么样才可以申请到博士。但其实慢慢来可能会更好一点。等真正开始职业生涯,你会发现你不太可能一点弯路都不走。人生里面一定会有一些意外的因素来会打断你,改变你的节奏。今天经常听到这样的声音:不能出错,一步错步步错,一步落后步步落后,人生就没有希望了,因而导致自己的学习与生活特别的紧绷,每一场期中期末考同学们都感觉背负着高考的压力,用高考的态度来应对。这个社会有时确实缺乏耐心,没有让同学们多被培养几年的耐心,而且也没有让同学们走弯路去试一试的耐心。加上大家都是优等生出身,对自己本来就是高标准严要求。以上种种会导致同学们对自己都很不宽容。如果慢慢来,你可能会开始意识到,人的一生都是一个和自己周旋的过程。你需要先把自己照顾好、和自己相处好,要能够和自己对话,对自己更宽容、耐心一些。由此出发,我们才能够达到这样一种认识上的平衡——或许很多事情不是我们人力所及,但在相当程度上,其实个人是可以有所作为的。来到这里,我们都是想做有个性的与众不同的人,不是吗?

Q5:您刚才提到了法学人所需要的“现实主义的热情”,法学是与社会现实紧密相连的一门学科,当您触及到法律研究与现实研究之间的gap时,是否感到无力与挫败?

这个分两种情况。有一种无力感和挫败感,是觉得这个社会为什么不采纳我的建议,为什么我改造不了这个社会。但作为学者,我个人觉得这种想法有些多余。学者应当选择更谦卑的态度,这个社会如果不采纳你的建议,大概率不是社会的问题。这很可能是你不够了解,或者至少你没有接触、从事过实际的工作。另一种挫败感是无法理解社会的挫败感。这种挫败感是学者需要正确面对的,因为它说明你的理论能力不够。学术首先要做的是理解这个世界,然后才去规范这个世界。凡是根据一种理想的图景不顾现实地去改造社会,往往会带来巨大的灾难。在我看来,如果这个理论解释不了现实,反而表明理论生长点的出现。法律现实主义不是一种选择,而是成年人的一个直觉,他们在这个世界上的任务就是面对现实,互相遮风挡雨,如果总是拒绝面对现实,想让现实去迁就你自己,这可能是不太成熟的表现。这不是说变成一个流俗之人,而是要成为中流砥柱,进入现实,又不同流合污,这才是最可贵、最难得的一种做法。

Q6:您提到学术工作需要热情、需要好奇心,对于当下投身于或者想投身于科研工作的同学,您有什么建议呢?

同学们基本都经历过高考,高考时一个比较可靠的策略就是堡垒战术,就是通过不断做题形成一个坚固的堡垒地域,在这个范围之内无论如何都不会犯错。但是学术工作它不是这样的,凡是已经成为堡垒地域的,基本已经被研究透彻了,至少在一个高水平的学术环境下发表不了。而只有在别人未曾涉足的领域做一个尝试,得出的成果才可能能够发表。

今天的学术界生存压力特别大,学生们常常觉得担不起试错的成本,所以第一篇作品就要写出水平,就要符合审美,就要发表,一天都不能耽误,一步都不能走错。这样的后果,很可能是每个人都顺顺利利的平庸下去了。而学术就是奖励最优秀的,那一定是要有所创新的。创新一定是从好奇、从打破现状开始,绝不可能只是在安全区里反复重复自己驾轻就熟的东西。学术研究需要的是个有资质同时不太安分的一个人。我读书的时候老喜欢捉弄一下老师,然后跟老师吵几句,老师们也都很习惯学生们的这些棱角。现在的同学们跟我上学的时候差别比较大,都比较稳重。老师们当然很愿意被同学们尊重,但是这往往意味着某种程度上的画地为牢。

Q7:您同时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的副院长,在人文社科的其他方面也颇有涉猎。您觉得这些跨学科的知识对于法学学术研究有什么意义,或者进一步说,对个人成长有什么价值?

我个人认为,目前其他学科对法学的影响有两方面。第一是在最基本的人才培养方面,一些学科比法学可能更有章法,经验更成熟。各个学科的研究方法上有共通之处。简单说就是在社系入了门的同学,到了法学院也会比其他法学院同学表现得更加训练有素。甚至现在我会建议凡是大一大二显露出学术兴趣的法学院的同学,我都会建议他们通过经济学、社会学来入门。法学院许多老师都有其他学科的训练背景的,所以能够本科起步就做科研。第二是其他学科,特别是社会科学的研究,有助于改变法学这种越来越封闭、越来越把规范世界和现实世界区隔开来、过分脱离实际的这种倾向。如今,法学规范已经发展得比较完备,完备到让人觉得可以直接套用在现实中。但规范和现实之间有巨大的裂隙,法学人的任务不是忽视而是去弥合,是用规范去迁就现实,而不是说现实去迁就规范。此时去研修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方面的课程,像经济学上的统计方法、社会学上的田野调查,至少能让你知道面对问题时,应当先调查而非贸然给出建议。

Q8:学院里有很多对于法学乃至其他社会科学方面很感兴趣的同学,对于他们您有着怎样的建议呢?

很多事情是年轻的时候才能学的,特别是涉及到精力的密集投入的事情。我的想法是,大学一定要做一点只在18岁到22岁这个年龄才能做的事情——培养阅读和写作的能力。

首先是对学术著作的阅读能力。在美国顶尖大学社系申请博士,需要资格考,一般是在一个开出的有150本书的书单里,随便抽取一两本书询问你的看法。但很多想要考北大法学院博士的同学,看过的真正的专业大部头的书,一两本都不一定有。李猛老师组织的共读《理想国》的活动,我是很赞成的,大家一定要利用这种机会读一点学术性强的书籍。

其次就是写作。第一步,是要把思想有序地表达。如今,大家习惯于随性的、碎片化的表达方式,这使得系统化思考变得较为困难。如果现在让同学们就一个主题写作,他们很可能不自觉地写出中学训练所决定的、大约1000字左右的内容。若要写3000字的文章,则需要制定提纲,并在写作过程中不断思考每一段落应包含的内容。随着文章长度增加,后续就需要更大的规划能力和专注力——即驾驭数十万字项目所需的思维能力。现实中,不少本科生在撰写约2000-3000字的论文时就开始失去逻辑性,而许多博士生在临近答辩的一个月内,章节顺序仍然混乱。因此,学生应在本科阶段将自己驾驭文字的能力从1000字提升至3000字左右,并通过努力进一步达到能够撰写一万字毕业论文的水平。对于攻读硕博学位的学生来说,一般期望他们能驾驭10万字左右的写作任务。这些都需要同学们在年轻的时候从零开始,稳扎稳打地往上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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