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新明:南音之始应为“候人猗”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30 次 更新时间:2024-11-27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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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新明  

《吕氏春秋·音初》记载四方音乐之始,其中关于南音称:“禹行功,见涂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涂山氏之女乃令其妾候禹于涂山之阳,女乃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实始作为南音。”据此,“候人兮猗”也就被视为南音之始,并在后世文献中被广泛接受。如刘勰《文心雕龙·乐府》称:“至于涂山歌于‘候人’,始为南音。”沈约《宋书·乐志》:“禹省南土,涂山之女令其妾候禹于涂山之阳,女乃作哥,始为南音。”均是对《吕氏春秋》记载的延续。

不过,“候人兮猗”四字在不同文献记载中还存在文字上的差异。清代毕沅校《吕氏春秋》时已指出:“《选》注无‘兮’字。”俞樾称:“《文选·吴都赋》注引此文无‘兮’字。”(《诸子平议》卷二二)二家所指,均据《文选》左思《吴都赋》“登东歌操南音”刘逵注引《吕氏春秋》:“女乃作歌曰:‘候人猗。’”又日本学者松皋圆引盐田屯称:“《南都赋》善注引作‘候人猗兮’。”(《毕校吕览补正》卷六)则据《文选》张衡《南都赋》“坐南歌兮起郑舞”李善注引《吕氏春秋》:“女乃作歌曰:‘候人猗兮。’”即是说,《文选》同时选录《吴都赋》和《南都赋》,二赋注释虽然同引《吕氏春秋》,但一则引作“候人猗”,一则引作“候人猗兮”。相较于《吕氏春秋》通行版本中所记载的“候人兮猗”,前者无“兮”字,后者则倒“兮猗”为“猗兮”。此外,在毕沅、俞樾、盐田屯等关注到的《文选》中晋、唐人注征引《吕氏春秋》所存在的异文外,南宋王应麟在征引《吕氏春秋》时也存有异文,其《诗地理考》卷一引作“候人兮猗”,《玉海》卷一〇三则引作“候人猗兮”。

总体来说,“候人兮猗”“候人猗”“候人猗兮”三种异文的区别,在于“兮”字的衍文或脱文,“兮”“猗”二字的倒文。至如《北堂书钞》卷一〇六、《太平御览》卷一三五引《吕氏春秋》仅称“女乃作歌曰‘候人’”,将“兮”“猗”二字一并删去,则属于类书征引时对虚词的删节,并非异文形态。而对于前述三种异文究竟以何者为是,学术界尚存有争议。俞樾称:“《文选·吴都赋》注引此文无‘兮’字,是也。‘猗’即‘兮’字,不当并用。”(《诸子平议》卷二二)以“兮”字为衍文。松皋圆称:“盐田曰:《南都赋》善注引作‘候人猗兮’,宜从之。”(《毕校吕览补正》卷六)许维遹亦称:“《南都赋》注引作‘候人猗兮’,当从之。”(《吕氏春秋集释》卷六)均认为“兮猗”为倒文。

针对俞樾“兮”字为衍文之说,王利器《吕氏春秋注疏》赞同,蒋维乔、杨宽、沈延国、赵善诒合著之《吕氏春秋汇校》则表示反对,称:“‘猗’‘兮’古非不能并用,《晋语》曰‘猗兮违兮’,韦注云:‘猗,叹也。’……俞氏据《选》注删‘兮’字,无当也。”陈奇猷亦称:“古人以二叹词连用之例正多,如《诗·淇澳》‘绿竹猗猗’是。俞删‘兮’字,非。”(《吕氏春秋新校释》卷六)针对松皋圆倒文之说,蒋维乔等《吕氏春秋汇校》称“疑松皋圆之说近是”,陈奇猷则表示反对:“‘兮’‘猗’均是叹词,且是叠韵,则作‘兮猗’与‘猗兮’无别。松、蒋倒作‘猗兮’,多此一举。”(《吕氏春秋新校释》卷六)

事实上,“兮”与“猗”二字相通。以传世文献而论,孔颖达《尚书正义》于《秦誓》“如有一介臣断断猗”称:“猗者,足句之辞,不为义也。《礼记·大学》引此作‘断断兮’,‘猗’是‘兮’之类。”王引之总结称:“猗,兮也。”并关注到《诗经·魏风·伐檀》“河水清且涟猗”在汉石经中作“河水清且涟兮”的例证。(《经传释词》卷四)传世文献中的“兮”字,在已出土的汉代及汉前文献中,则被写作“可”(如安大简《诗经》)、“呵”(如马王堆帛书《老子》)、“旖”(如阜阳汉简《诗经》)等字。从这一角度来说,既然“候人兮猗”中的“兮”“猗”二字为同字,则确如陈奇猷所言,“兮猗”与“猗兮”并无实际区别,所谓倒文应是后来抄录过程中所致。

不过,在“候人”两个实词之后连用“兮”“猗”两个字形不同而意义相同的叹词,在同时期文献中也无法得到佐证。戴伟华已指出:“‘猗’‘兮’两个语助叹词连用在先秦文献中绝无仅有,楚歌、楚辞中也没有类似用法。”(《楚辞音乐性文体特征及其相关问题——从阜阳出土楚辞汉简说起》)除前述蒋维乔等引《国语·晋语》“猗兮违兮”外,如《初学记》卷一四引后汉秦嘉《述婚诗》:“猗兮容兮,穆矣其言。”也是“猗兮”连用的例子。但“猗兮”置于句首,与“违兮”“容兮”相应,此“猗”当为实词而非叹词,与“候人兮猗(或猗兮)”置于句末有所不同。蒋维乔等《吕氏春秋汇校》又称:“《候人》首句云:‘彼候人兮。’疑此本亦作‘猗候人兮’,‘彼’‘猗’亦声转。”即认为“候人兮猗”当倒作“猗候人兮”,但“猗”在“候人兮猗”中原为叹词,“彼”则为指示代词,二者也不能等同。至于陈奇猷所引《诗经·卫风·淇奥》“绿竹猗猗”,郑玄注:“猗猗,美盛貌。”知为形容词,也不能等同于“兮猗”。更进一步,如雷黎明所指出:“先秦传世典籍里大量存现‘兮’字,而出土的春秋战国文献中无一例‘兮’字。”(《先秦传世典籍“兮”字本貌及形用流变》)亦即在汉代以前的出土文献中,仅有“可”“呵”“旖”等字而无“兮”字的存在,则当《吕氏春秋》编写的战国之时,亦无“兮”字存在,其通行版本中的“兮猗”之“兮”字,即应是衍文无疑。

至于“兮”字致衍的痕迹,胡敕瑞称:“句中‘兮’字当是注文阑入,原文应作‘候人猗’。”(《试论“兮”与“可”及其相关问题》)但“兮”字未必是注文,更可能是对“猗”的旁记字。因旁记字阑入正文而衍,是古书抄录与校勘过程中常见的误例,王念孙《读书杂志》多举先秦子书旁记字误入正文之例,俞樾《古书疑义举例》有“以旁记字入正文例”,皆有论述,张涌泉亦曾对敦煌写本中的同类情况进行考证(《敦煌写本文献学》)。夷考其实,《吕氏春秋》所记载者原当作“候人猗”,“猗”在汉代被改写作“兮”,或本在“猗”旁记“兮”以解释此字,抄写者误将作为旁记字的“兮”字录入正文,遂变为“候人兮猗”,或作“候人猗兮”。

将“兮”字定为衍文,既有《文选》中《吴都赋》刘逵注引《吕氏春秋》“候人猗”的版本佐证,也有前人对于旁记字阑入正文而衍的例证,更有出土文献中汉代以前无“兮”字的文献依据。总结来说,《吕氏春秋·音初》中记载的南音之始实为“候人猗”,通行版本中“候人兮猗”的“兮”字为汉代以降将旁记字误入正文而造成的衍文。“候人兮猗”在后世的影响虽大,但揆诸实际,仍当以作“候人猗”为是。

(作者:翟新明,系湖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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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光明日报》( 2024年11月25日 13版),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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