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健:实践诠释学的两条路径——在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之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22 次 更新时间:2024-04-14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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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健  

 

摘 要: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提出的哲学诠释学发源于早期海德格尔的实际性诠释学,但又与海德格尔有着突出“存在论兴趣”的诠释学进路有着明显差异。就其共同的实践取向和实行特征而言,二者可以被称为实践诠释学的两条路径。伽达默尔的实践诠释学首先是一门对话诠释学,它在海德格尔的自身诠释学的基础上又超越了后者,强调自身与他者之间的辩证运动和视域融合。同时,它旨在重建传统的正当性,将与传承物的照面作为理解得以发生的可能性条件。然而,伽达默尔对他者和传统的诠释学重建的根本动因与海德格尔对存在论面向的强调是一致的,它们都源于实践诠释学的普遍性要求。实践诠释学的根本特征在于对普遍性的重建,亦即建立一种具体的、历史性的普遍性。

关键词: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实践诠释学;传统;普遍性要求

 

对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关系的讨论始终是当代诠释学研究中的一个核心议题。在伽达默尔所构建的诠释学历史叙述中,海德格尔是一个决定性的人物,他引发了诠释学的存在论转向,给予它全新的基础。按照《真理与方法》中的说法:“对于理解,海德格尔根据他所重新唤起的存在问题给予一种全新的和彻底的转折,……获得了一种根本不同的新立场。”(Gadamer, 1986a, S.263-264)那么,伽达默尔自己对于诠释学发展的独特贡献何在?他仅仅是继承了早期海德格尔的思想,并赋予其“诠释学”之名吗?

哈贝马斯曾经指出,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无非是对海德格尔思想的“都市化”和忠实翻译。(cf. Habermas, S.392-401)这一点看起来在《真理与方法》中得到了印证,在那里,伽达默尔几乎没有明确地将批判的矛头对准海德格尔。相反,伽达默尔的学生布伯纳(R. Bubner)在其为前者90周岁诞辰纪念文册所写作的论文中则指出,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在诠释学的根本问题,亦即理解的根据上有着不同的立场,前者强调“此在的存在论维度”,后者关注的则是“一致性和对传统的塑造”。(Bubner, S.88)的确,与海德格尔对存在问题的坚持相比较,伽达默尔更加关注传统、伦理、文化、共同体这些有着丰富内涵的议题。诚然,伽达默尔的思想受到了早期海德格尔的深刻影响,但绝不是对后者的单纯翻译或转写。

在此,笔者尝试将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共同遵循的诠释学理想称作“实践诠释学”(praktische Hermeneutik)。必须看到的是,早期海德格尔赋予诠释学的“存在论转向”首先是一种“实践转向”,亦即不再把诠释学当作一门理论、科学或技术,而是试图揭示人类理解本身的历史性和实践性。在这个基础上,哲学的前理论特征或者说“实践”特征得到了最深刻的揭示。这里的实践并不是在传统哲学中与理论相对立的概念,毋宁说,海德格尔突破了理论与实践的传统对立,将经过改造的“实践”概念确立为他所试图建立的新哲学的基本取向。(参见马小虎,第11-13页;cf.Wang,S.131-132)这一点正是伽达默尔继承海德格尔的地方,诚如他在《作为实践哲学的诠释学》一文中所指出的:“诠释学乃是哲学,并且它作为哲学乃是实践哲学。”(Gadamer, 1972, S.343;参见张能为,第93页以下)在实践诠释学的观念下所隐含着的乃是将实践哲学作为第一哲学的构想,亦即对哲学的“实践”本性的重新发现。在此,实践诠释学的初步特征乃是,回到具体的生活实践,亦即当下的、处境化的实行,从而理解生活整体。这构成了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两条不同诠释学路径的共同基础。

本文试图从实践诠释学的视角出发,重构早期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诠释学构想的差异特征,并基于此揭示其更深层的统一性。首先,我们从早期海德格尔所提出的实际性诠释学出发,进而呈现实践诠释学这一视角对于理解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的重要意义。其次,通过辨析伽达默尔对早期海德格尔以自身理解为中心的诠释学路径的超越,揭示出辩证诠释学和对话诠释学对他者与传统之重建的诠释学意义。最后,我们试图挖掘实践诠释学的普遍性要求,亦即对一种具体的、历史性的普遍性的建立,从而为海德格尔的存在论面向提供某种解释,并基于此阐明实践诠释学的根本特征。

一、实际性诠释学作为实践诠释学

在《真理与方法》对哲学诠释学展开体系性建构之前,伽达默尔首先回顾了诠释学的历史,尤其是海德格尔的诠释学思想。在那里,尽管伽达默尔主要考察的文本是《存在与时间》,他却已经将“实际性诠释学”看作海德格尔思想的主导标题。(cf. Gadamer, 1986a, S.259)伽达默尔对这一标题的重新提及和着重强调显然是基于他对海德格尔思想源头的深入了解,因为他曾经亲自聆听后者的早期讲课并深受其影响。从80年代以来出版的海德格尔早期讲课稿中我们看到,“实际性诠释学”是他在1923年夏季学期所开设的课程名称(cf. Heidegger, 1988),同时,它也可以被看作其早期弗莱堡讲课的总标题。

不难发现,海德格尔的实际性诠释学关注的首先是具体的生活经验和生活世界,与《存在与时间》中以存在问题为出发点和立脚点的路径有着一定的区别。就此而言,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与实际性诠释学无疑有着更深的亲缘性。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实际性诠释学使得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之间的距离有所拉近,却仍不能忽视两者的区别。格朗丹(J. Grondin)指出,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不能简单还原到早期海德格尔的实际性诠释学上,因为后者关乎此在本身的觉悟,已经构成了某种实存论存在论。(cf. Grondin, S.91-92)也就是说,尽管在实际性诠释学中,海德格尔关注的是具体的人类实存,但那里已经有了存在论的端倪。

格朗丹的疑虑是有道理的,因为即便晚年伽达默尔自己,在重新阅读了“纳托普报告”之后,也认为海德格尔那里有着过于突出的存在论兴趣。(cf. Gadamer, 1989, S.233)我们知道,“纳托普报告”写作于1922年,属于海德格尔对其实际性诠释学构想的阶段性总结。由此可见,“存在论倾向”是在探讨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的关系问题时不可回避的一个要点。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何海德格尔一定要坚持存在问题,亦即他思想中的存在论面向?反过来讲,为何伽达默尔在此没有追随海德格尔的道路?就此而言,他究竟是错失了海德格尔思想中根本性的东西,还是抛弃了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形而上学残余?

相反,菲加尔(G. Figal)则认为,可以使用实际性诠释学这一名称来统摄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的思想。(cf. Figal, 2004, S.132)不过仍需注意的是,两位哲人对于“实际性”概念的理解是有差异的。菲加尔指出,在早期海德格尔那里,实际性乃是对生活的理论化倾向的松动和对其实行特征的强调,而这种实行是以生活的明晰性为目标的,因此它通过解构而抵制着遮蔽和沉沦。(cf. Figal, 2018, S.11-12)在此恰恰显示出了伽达默尔与早期海德格尔的区别:“伽达默尔对阐明与晦暗、澄清与不明,亦即对真理与非真理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阐明不仅仅是针对不明的斗争或者打破它的事件,而是必须始终同样容许晦暗存在。”(Figal, 1996, S.40)就此而言,伽达默尔所使用的“实际性”概念要比早期海德格尔的更为广泛。通过这种含义转换和含义扩充,伽达默尔完全可以开辟出一条本己的“实际性诠释学”路径。

就实际性诠释学的实践取向和实行特征而言,它也可以被称为“实践诠释学”。值得注意的是,海德格尔在阐发和建构实际性诠释学之时,他的另一项核心工作是对古希腊哲学、特别是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解构性阐释。对于海德格尔而言,解构和建构的双重工作是不可分的。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将实际性诠释学看成一种转换了的“实践哲学”或实践诠释学。同样,伽达默尔在海德格尔那里所学到的,也包括后者对于实践智慧概念的挖掘和改造。(参见何卫平,第241页;牛文君,第120页以下)甚至可以说,这种对实践及其与理论之关系的反思乃是指引着伽达默尔诠释学道路的根本问题。(cf. Gadamer, 1986b, S.22)在这个意义上,以“实践诠释学”为主导标题,对于反映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的理论深度和思想内核而言,都是更为合适的。“实践诠释学”不仅仅呈现出20世纪哲学的“实践转向”或“生活世界转向”;并且,它也表明,这种对诠释学乃至对哲学本身的重新规定有着更为古老的思想渊源和历史深度,它是某种古老动因的当代重演,而这种动因可以说贯穿着整个形而上学的历史。

诚如我们在上文中所看到的,早期海德格尔的实践诠释学除了“实践向度”之外还有着“存在论向度”(见格朗丹),而伽达默尔则通过对实际性含义的扩充在“实践向度”之外又开拓出了新的维度(见菲加尔)。由此可见,无论是海德格尔还是伽达默尔,其实践诠释学都不仅仅是对具体实践的片面强调,毋宁说,他们各自的思想进路,都拥有超越和克服实践之具体性和当下性的机制。那么,这一机制在两位诠释学家那里分别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它们又反映了实践诠释学的何种特征——乃至更为根本性的特征?

二、在传统与未来之间

对实践诠释学的探究离不开对时间及时间性的探讨,与此同时,对时间不同面向的侧重反映了两条路径之间的差异。一般会认为,海德格尔哲学强调未来的优先性,而伽达默尔则面向过去和传统。(cf. Fehér, S.103)有学者分别用“向死而在”和“向文本而在”来标识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的思想特征:“死亡”是未来的、悬临着的一种可能性,而“文本”则是传统的积淀,是既成、固定之物。(cf. Marquard, S.130)这一基本定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呈现出两位诠释学家的思想偏好,尽管它并不完全准确。

首先,海德格尔对未来的强调,是其时间理论的基本特征。在《存在与时间》中,为了引出此在的本真性,海德格尔分析了“先行向死而在”,时间性中的“未来”维度在此得以突显。在对时间性进行关键分析的第65节中,他明确指出:“源始和本真的时间性的首要现象乃是未来。”(Heidegger, 1977, S.436)海德格尔之所以赋予未来以优先性,是因为未来拥有开放性和可能性。相对于“当前”的现成性而言,未来“尚未到来”,因而是自由的、可塑的。沃尔皮(F. Volpi)在这里看到了海德格尔对于“当前的形而上学”(Metaphysik der Pr?senz)的抵制。(cf. Volpi, 2013, S.31)可以说,尽管在海德格尔的早期弗莱堡讲稿中,时间性要素尚未完全凸显,但是,对未来的强调已经蕴含在其中。对于实际生活的实行特征的发掘,对于“能够不同地存在”的实践要素的重视,以及对于存在之为“未完成存在”和“不在场存在”的规定,均显示出海德格尔实践诠释学的“未来”特征。

而对于伽达默尔来说,我们不能因为他对于传统的偏好就忽视其哲学的未来性。通常我们将伽达默尔的诠释学当作一种“对话诠释学”,这意味着,他那里的“向文本而在”是与文本及其所承载的传统的一种对话。文本看似是固定物,但它只在我们与它的对话关联之中具有意义。与文本的对话,亦即对文本的理解和解释,始终发生于当下,而这种“当下”相对于现存的文本而言又是“未来”。在这个意义上,文本的存在乃是一种“被解释存在”乃至“可被解释存在”,它是朝向未来的。也就是说,伽达默尔尽管以传统为理性的前提、尊重传统,但同时又推动着传统的更新和当下化,就此而言“承诺着开放的未来”(Zhang, S.52)。因此应该说,对未来的强调并非海德格尔有别于伽达默尔的地方,而是实践诠释学的共同特征。

然而,在对传统的理解上,两者却有着截然相反的态度。菲加尔指出,在伽达默尔那里,传统构成了哲学活动的可能性条件,它本身具有正当性;相反,海德格尔则试图将传统溯源至自身理解之实事源泉,以此来拆解和解构传统的无可置疑的有效性。(cf. Figal, 2018, S.14)对于海德格尔而言,传统是有待解构的。当然,对传统的解构并不意味着抛弃传统,而反倒意味着认真对待传统,将传统溯源到活生生的当前。

事实上,在早期海德格尔的讲稿中,我们就可以看到这种解构机制。在1920年夏季学期的课程中,海德格尔分析了历史的诸种不同含义,其中传统乃是历史的遮蔽性含义,而发生事件(Geschehen)则构成了其本真含义。(cf. Heidegger, 1993b, S.43-49)这意味着,海德格尔对传统的解构,事实上是基于对历史的“当下化”及其实行特征的强调,而这与实践诠释学的未来特征乃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无论是对过去的解构,还是对未来的重视,其背后贯穿着同样的基本原理,亦即对生活的固化和沉沦倾向的抵制以及对其实行意义的发掘。如果说伽达默尔继承了海德格尔实践诠释学的未来性和实行特征,那么,他在对传统的态度上如何、又为何会走上与海德格尔不一样的道路?对于伽达默尔的实践诠释学而言,究竟何谓传统?他又为何要重建传统的正当性?

伽达默尔对传统的讨论总是与对传承物(überlieferung)的思考放在一起:“不是把历史理解为一个过程,而是理解在历史中向我们诉说、向我们走来而与我们相遇的东西。”(Gadamer, 1986b, S.142)传统,作为传承给我们的东西,从不是某种僵化的东西,而是始终活跃在当下,构成了某种发生事件(Geschehen)。可以看到,海德格尔对传统的解构和当下化乃是伽达默尔提出他自己的传统概念的前提。然而,与海德格尔明确区分“传统”与“发生事件”的做法不同,伽达默尔则认为“真正实现的发生事件具体而言就是传统”(Schulz, S.306)。必须看到的是,伽达默尔赋予传统一种更为根本性的地位。我们或许可以对某个传统(传承物)进行解构,但传统本身——亦即传承之事件整体——却是不可消解的,因为它构成了我们历史性存在的前提。(cf. Zhang, S.50)

进一步而言,传统是使得人的自身理解得以可能的东西,是理解之发生的可能性条件。在伽达默尔的诠释学理论建构中,他着重指出时间距离的诠释学意义,而在此发挥作用的正是传统:“这一张力发生于陌生性和亲熟性(传承物对于我们所具有的亲熟性)之间的地带,亦即具有历史学指向的、有距离的对象性和对某个传统的隶属性之间的中间地带。诠释学的真正场所就存在于这个中间地带内。”(Gadamer, 1986a, S.300)海德格尔通过对传统的解构,建立起我们与传统之间非对象性的、无距离的“亲熟性”,而伽达默尔则进一步指出,这种亲熟性还需要被奠基和超越。当然,伽达默尔并非要回到历史学式的历史反思之上,将传统重新对象化,但他也没有停留于海德格尔式的亲熟性之上,毋宁说,有待寻求的是实践诠释学的真正场所,亦即亲熟性和陌生性之间的地带(Zwischen),在此哲学思考所需要的“距离”得以被建立起来。

传统乃是被给予之物,它超出了理解者的可支配性,而构成了理解得以可能的前提。与此相应,时间距离是诠释学中不能被取消的东西。更准确地说,我们一方面要克服时间距离,另一方面又需将其加以重建。海德格尔对于时间的考察,乃是要揭示出时间的绽出结构,将其不同维度“当下化”,从而以“瞬间”统摄时间之流。相反,伽达默尔指出:“时间距离并不是某种必须被克服的东西,……重要的问题在于把时间距离看成理解的一种积极的创造性的可能性。时间距离不是一个张着大口的鸿沟,而是由习俗和传统的连续性所填满,正是由于这种连续性,一切传承物才向我们呈现了出来。”(ibid., S.302)在此,伽达默尔向我们表明了,“距离”在何种意义上仍然具有积极的意义。尽管我们在不断地实施对距离的消除,但距离本身最终是不可消除的,因为正是“距离”使得理解活动——亦即对距离的消除活动——得以可能。只要“距离”一直存在,那么理解活动就是永无止境的。而为了确保时间距离,我们必须不断地回溯到与传承物的接触之上,后者乃是“一切诠释学条件里最首要的条件”(ibid., S.304)。基于此,伽达默尔揭示了与传承物的照面对于实践诠释学的根本意义,重新建立了传统的正当性。

三、在自身与他者之间

至此,我们阐明了实践诠释学的两条路径的不同时间面向,并且表明,伽达默尔的实践诠释学之所以注重传统,乃是基于其背后的时间性机制,亦即对“时间距离”的塑造。就此而言,伽达默尔并非只是崇古好古,而是试图通过传统而面向未来,实现对当下之有限性的超越。值得注意的是,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对传统的不同态度也反映出实践诠释学的两条进路在自身与他者问题上的分歧。在伽达默尔看来,传统是权威的一种特殊形式。他对权威和传统既非一味服从,也非一味反对,而是尊重和基于理性加以承认。“尊重不是对他人意志的盲目服从,……而是让自己的信念由他人一道决定。”(Gadamer, 1991, S.389-390)在此,“传统”作为他者,体现了对自身的超越和克服。伽达默尔认为,这种对他者的接纳和认可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并不会损害理性的自主性,相反,它恰恰使得自主性得以可能。

与之不同的是,在海德格尔对传统的解构中他曾指出,传统是朝向共同世界的:“在实际的经验世界中一道此在、一道发挥作用、一道发生的意义上,过去(或者说其合乎传统的连续更新)一道构成了实时的此在。”(Heidegger, 1993b, S.81)传统在我们的生活世界之中并非昭然可见,毋宁说,它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着我们,决定着我们的思想与行为方式。同时,在传统的作用之下,我们的自身世界是缺席的,自行决断也无法展开,而这恰恰构成了必须针对传统展开解构的理由。可以看到,伽达默尔的“他者”与海德格尔的“共在”尽管有着共同的所指,却体现了两者路径的重要区别,也导致了他们对传统的不同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所刻画的“共在”(Mitsein)和“自身存在”(Selbstsein),其源头在于早期讲稿中的“共同世界”和“自身世界”。在1919-1920年冬季学期的讲课中,海德格尔对自身世界的重视已露端倪。他认为,自身世界是通达现象学的源始领域的关键所在,并提出了实际生活世界向自身世界的汇聚。(cf. Heidegger, 1993a, S.59)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海德格尔所试图建构的源始科学乃是一门“自身现象学”。(ibid., S.167, 259)而在1921年夏季学期的课程中,海德格尔进一步提出对实际生活的范畴阐明,亦即自行阐释生活本身的诸种动变方式和不同可能性。必须注意的是,用作阐释的范畴在生活本身中有其本源,“它们源始地存在于生活本身中,寓于生活,从而‘塑造’生活”。(Heidegger, 1994, S.88)

可以看到,对实际生活之自身性的强调是海德格尔早期讲课中的一个重要动因,并延续到1923年夏季学期课程正式提出的实际性诠释学之中。尽管实际性诠释学的“对象”乃是实际生活,但对生活的解释并非一种外在的、附属性的认识,而是生活的自我理解和解释:“解释本身就是实际性之存在特征的某种可能的突出方式(Wie)。”(Heidegger, 1988, S.15)菲加尔称这种关系为“诠释学与实际性的相互共属”,也就是说,对生活的解释属于实际生活本身,而实际生活又需要基于解释而通达自身。(cf. Figal, 1996, S.34)就此而言,实际性诠释学乃是一种“自身诠释学”。(参见王宏健,第92页)

晚年伽达默尔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海德格尔实际性诠释学的重要意义,他称实际性问题是海德格尔哲学“最本己的问题”,而所谓实际性,指的是“人生此在的基本规定”。(cf. Gadamer, 1987, S.218, 306)不过,早在《真理与方法》中伽达默尔业已明确指出,海德格尔实际性诠释学的根本立场在于“理解归根结底乃是自我理解”,并且诠释学的开放性和未来性也正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谁理解,谁就知道按照他自身的可能性去筹划自身。”(Gadamer, 1986a, S.265)与此相应,海德格尔提出,诠释学亦即理解和解释活动意在抵制实际生活的遮蔽倾向,这种遮蔽倾向也被他称作“自身异化”。值得指出的是,在海德格尔那里,“异化”具体而言是指物化和客体化,而诠释学的使命则被认为是克服异化、重新回归自身,从而实现“此在为其自身的觉悟(Wachsein)”(Heidegger, 1988, S.15)。从这些表述中我们明显地发现,在海德格尔那里,“他者”(das Andere)或者“陌异者”(das Fremde)处于有待解构和还原的位置之上,是此在理解和通达自身的阻碍。如此一来,我们就不难理解海德格尔对于共在的批判——日常共在恰恰是这种客体化的“他者”的体现。

然而,伽达默尔却赋予他者或陌异者完全不同的地位。在晚年伽达默尔的《在现象学与辩证法之间》一文中,他写道:“正是他者打破了我的自我中心主义,它使我去理解某些东西。这种动机从一开始就引导着我,……我却看到了他者这一特殊现象并一贯试图在对话中论证我们世界定向的语言性。”(Gadamer, 1986b, S.9-10)正是在这里,伽达默尔超越了海德格尔以自身理解为中心的诠释学路径。多斯塔(R. J. Dostal)借用伽达默尔这篇论文的标题来形容他与海德格尔的关系,也就是说,伽达默尔在现象学诠释学之外又引入了辩证法,从而提出了某种中介性、对话性、辩证式的诠释学。(cf. Dostal, p.256)海德格尔将理解回溯到自我理解而将他者作为某种有待克服和扬弃的对象,相反,伽达默尔则重新发现了不可还原的他者对于理解之发生的积极意义。在他看来,他者不仅仅是理解进程中的某个环节,而且是使自我理解得以可能的条件。借用瓦登菲斯(B. Waldenfels)的话来说,他者是一种“反诠释学”的力量,没有这种反向力量的制约,诠释学就可能变成一种霸权,变成纯粹的自我关联。(cf. Waldenfels, S.87)对于意义发生的进程而言,陌异性是不可或缺的。在这里,瓦登菲斯对诠释学的批判毋宁说是对海德格尔以自身理解为核心的诠释学模型的质疑,而伽达默尔则将自身与他者的辩证张力提升为诠释学的核心问题,两者不可相互还原,而是共同构建了实践诠释学的均衡形态。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理解活动中的“被理解者”,它不再是被理解者任意支配的对象,而是降临在理解者身上、触发理解活动,从而使理解者得以理解并超越自身。这一“被理解者”,正是承载着传统、文化和语言性的“文本”,在这个意义上,伽达默尔在更高的层次上又回到了“文本诠释学”。必须看到的是,尽管伽达默尔将目光重新转向了作为“被理解者”的文本,并赋予其超越自身理解的意义,但这并不是以违背自身理解为代价的。海德格尔将理解回溯到自身理解,本质上是为了将理解与对象性的认识活动加以区分,从而发掘理解的实践意义和动态特征,这正是实践诠释学的开放性和未来性所在。这同样是伽达默尔的目标,只是在他那里这是通过自身理解和理解他者之间的辩证运动而展开的,以此方式,他“克服了自身与他者之间的二元性”(Cesare, S.109)。就此可以断言,伽达默尔并没有放弃海德格尔所提出的实践诠释学之使命,而是提出了与海德格尔不同的另一条实践诠释学的路径。借助于“在传统与未来之间”“在自身与他者之间”这两个标题,可以概括出伽达默尔实践诠释学的两个特征。显然,它拓展和推进了海德格尔以自身理解为基础、以未来为主导的思想路径。那么,这种拓展和推进的实质何在?它又反映了实践诠释学的何种根本特征?

四、实践诠释学的根本特征

在实践诠释学共同理想的指引下,不可忽视的是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的具体路径的差异性。海德格尔以面向未来的自身诠释学为基础,并且强调实践诠释学的存在论向度。与此相应,在其亚里士多德阐释中,他对实践智慧概念展开了存在论化和中性化。(cf. Wang, S.113ff.)这一新的实践智慧概念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实践诠释学,虽然抵制着理论至上的形而上学传统,旨在为哲学提供新的基础,却过于狭隘而空洞了:其狭隘在于缺乏他者的维度,更准确地说,它没有看到他者在理解中发挥的更为根本性的作用;其空洞在于与具体伦理内涵的脱离,这种脱离使其面临着重新陷入理论化哲学的风险。正是在此意义上,伽达默尔在某次访谈中指出,海德格尔有着过于强烈的“存在论兴趣”,以至于从根本上而言,他并非真的重视“实践智慧”。(cf.Gadamer, 2001, S.23)也就是说,比起实践智慧海德格尔更关心的是存在本身,因而他的实践智慧乃是一种“存在论化了”的实践智慧。

与此不同,伽达默尔在海德格尔的思想基础之上又超越了后者,在他那里得到彰显的是自身与他者之间的辩证诠释学和对话诠释学。与此相应,就其时间面向而言,伽达默尔强调对传统的重建,突出过去和未来之间的诠释学交互作用。而在对实践智慧的分析中,他重新发现了实践智慧和相互理解(图片)、实践智慧和伦理(图片)的统一性,从而纠正了海德格尔那里过于狭隘和空洞的实践智慧概念,揭示出其更为丰富的特征。可以说,“相互理解”和“伦理”指的是面向他者、面向传统的实践智慧,是对实践智慧在社会性、历史性维度上的扩充。(cf. Smith, pp.169-185)基于此,伽达默尔对实践诠释学的发展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而绝不是对海德格尔的简单重复。

值得指出的是,伽达默尔对传统的重建不仅仅是一种表面上的转换和扩充,毋宁说,“传统”承担着重要的诠释学功能,亦即对诠释学普遍性要求的满足。在伽达默尔那里,重新引入他者和传统以超越海德格尔以自身理解为中心的诠释学框架,恰恰体现了这种普遍性要求,而其具体实现则有赖于对理解之语言性的揭示。语言性乃是伽达默尔那里传承物的基本特征,他坚持“语言”和“对话”的辩证法,将普遍的语言性落实到具体的对话实行之中,从而建立起了一种“具体的普遍性”。可以说,伽达默尔眼中的诠释学实行是理解者与传统的对话,以语言为中介,传统落实在每一个理解者的具体处境之上,从而产生视域融合。在这个具体化的过程中,理解者始终可以“不同地理解”。在此,作为被理解者的传承物乃是某种普遍之物,尽管它一再现身于每一次具体的传承活动之中:这种传承,作为一种处境性的对话,激活和延续着普遍的传统,使其成为具体的普遍之物。在这个意义上,伽达默尔将我们对于传统的隶属性解释为对传统所承载的公共意义——文化性和语言性——的参与。

从伽达默尔那里我们看到,实践诠释学的目标不仅仅是将理论的普遍性还原到生活实践的具体性上,而是也需要填补普遍性的缺失,即要在此基础上重新提出普遍性要求。当然,实践诠释学所要求的普遍性显然是一种全新的普遍性,可以被称为一种具体的、历史性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不再是传统哲学中以舍弃具体和当下处境为代价而实现的理论化的、抽象的普遍性;毋宁说,在这里,具体与普遍、理论与实践的传统对立得以被扬弃,如此一来,普遍性建立在具体生活和具体实践的土壤之上,且无法脱离后者而存在。诠释学的真理不再是固定的、理论化的命题真理,毋宁说,真理的基础在于揭示真的具体实践活动。在这个意义上,实践诠释学的真理乃是一种实践真理,它源于具体生活,又试图超越单纯的具体性,进而赢获一种具体的普遍性。就此而言,具体的普遍性反映了实践诠释学的前理论的、源始的本性,而这恰恰体现出发端于海德格尔、并由伽达默尔所继承和发展的对哲学之本质的重新规定。

有待追问的是:实践诠释学的普遍性要求是否同样适用于海德格尔,它又是如何体现在海德格尔的哲学思路之上的呢?可以看到,海德格尔所说的实行首先是一种反向的解构运动,传统作为抽象的普遍之物被还原到其源之而生的活生生的源始处境之中。就这一点而言,海德格尔的实践诠释学首先凸显出具体化的维度。那么,是否可以认为,海德格尔只停留于对实际的生活经验和当下实存的回溯,而忽视了对普遍性的重建呢?

恰恰相反,这种普遍性要求在海德格尔的思想中一直在发生作用。事实上,它正是海德格尔坚持重提存在问题、反复强调实践诠释学的存在论面向的动机所在。沃尔皮在其对海德格尔与亚里士多德关系的研究中曾经提出一个疑难:海德格尔在其学术生涯中尽管始终坚持存在问题,而对于实践哲学和伦理学的建构毫无兴趣,但是,他的亲炙弟子们却纷纷转向了实践哲学,带来了战后德国新亚里士多德主义和实践哲学的复兴潮流:除了伽达默尔外,这份名单还包括阿伦特、列奥·施特劳斯、里特尔。(cf. Volpi, 2007, S.221-236)这一疑难的关键在于,存在论与实践哲学之间真的是不可调和的吗?存在论在实践哲学的建构中究竟发挥什么作用,它究竟构成了实践哲学的基础,还是对实践哲学的阻碍?海德格尔为何要反复回到存在问题上?

可以说,海德格尔的存在论面向正是实践诠释学普遍性要求的体现。海德格尔试图找到实际生活的存在意义,将“生活”作为某种“存在”方式,正是为了重新建立起支撑着具体生活的普遍存在。当然,他必须同时防御着“存在”的理论化,因此需要通过方法的改革,亦即对哲学概念的形式显示特征的揭示。借助于此,海德格尔试图发现的是具体的存在,亦即存在的“具体化”实行。(参见孙周兴,第248页)海德格尔对“实践智慧”的存在论化,恰恰也体现了他将具体和普遍相结合的意图。“存在”作为普遍之物,构成了自身理解得以发生的条件,它类似于伽达默尔赋予传统的诠释学功能。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试图在对“存在”的追问中实现具体的普遍性,尽管此在的真理逐渐演变为存在本身的真理,但对实践真理的寻求是他始终未放弃的哲学使命。

在伽达默尔1989年重新阅读了海德格尔的“纳托普报告”后,他对后者过于强烈的存在论兴趣表示惊讶。这种惊讶不仅仅是由于这种存在论倾向本身,更是因为他发现了,海德格尔的这种存在论倾向不是从《存在与时间》才开始的,而是有着更早的萌芽。也就是说,早期海德格尔的实践诠释学构想不仅仅是朝向人的实存和生活世界,也不仅仅是以实践智慧为典范的,而是同时还有着存在论的维度,甚至可以说后者是更为根本的。当然,这一构想因为其过于突出的存在论倾向而遭受了广泛的批判,而这就导致了,人们试图寻找一种以海德格尔为基础、但又“去存在论化”的实践诠释学,而伽达默尔可以说是后一路径的代表。然而,与其说伽达默尔寻求的是“去存在论化”的实践诠释学,不如说,他对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诠释学”展开了更为根本的溯源,也就是说,挖掘出其存在论面向的动机和实质,亦即对一种具体的普遍性的重建。当然,与海德格尔不同的是,伽达默尔不是在存在中,而是在传统和语言那里找到了这种具体的普遍性,但这归根结底是对海德格尔使命的继承和发展。

的确,主导着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哲学走向的实践诠释学的初步特征是对实际生活之具体性的寻求,它最初体现在早期海德格尔的生活化、实践化的哲学追问之上。然而,实践诠释学的目标和旨要不止于此,毋宁说,其根本特征乃是对具体的、历史性的普遍性之重建。无论是海德格尔的存在论面向,还是伽达默尔对传统和他者的重新挖掘,都是为了克服单纯的具体性和当下性,从而实现实践诠释学的普遍性要求。在这个意义上,就其根本特征而言,实践诠释学的两条差异化路径——海德格尔的自身诠释学进路和伽达默尔的对话诠释学进路——再次实现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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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健,德国弗莱堡大学哲学博士,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哲学系副教授,海德堡大学、柏林自由大学访问学者。研究领域包括现当代德国哲学,诠释学,现象学,实践哲学以及诠释学视域下的古希腊哲学。代表作为德文专著Ontologie der Praxis bei Martin Heidegger(《海德格尔实践存在论研究》)。

来源:《哲学研究》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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