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金汉:视觉论证研究的传播学路径及其文本实践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508 次 更新时间:2024-03-07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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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金汉  

内容提要:视觉论证的核心命题是考查视觉图像的论证语言以及论证策略。作为视觉论证研究的三大传统路径——非形式逻辑、语用辩证逻辑以及修辞学路径——为视觉论证的传播学路径提供了方法论支撑。视觉论证的传播学路径,不仅注重视觉信息的发掘,更关注论证的过程,强调论证主体、论证材料以及论证语境之间的互动。微观层面上的策略问题与语法问题以及宏观层面上的效果、语境等问题构成了传播学视角下视觉论证的核心问题域。在具体的多模态文本实践以及话语建构中,图像、文字以及声音等元素共同构成了话语内部的论证逻辑,论证主体、语境以及受众直接影响话语的论证效果。

关 键 词:视觉论证  视觉图像  论证语言  多模态文本  话语

 

一、问题的缘起

随着AR、VR、直播等视觉图像呈现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表情包、短视频等图像形式在社交媒体上的广泛运用,图像传播已经真正进入到米歇尔(W.J.T.Mitchell)所说的“图像3.0”时代。随着元宇宙、后真相等传播环境的新变化,图像的虚拟化以及像素化的构成方式使其可以随意进行涂抹、剪辑、拼贴。这些损害图像信息的行为使得传统“眼见为实”的论断变得难以成立。我们对所看到东西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什么是真?何以为真?这是我们在电子图像时代必须面对的两个基本问题。在图像传播场景中,抖音带货主播运用图像信息来劝服消费者为产品买单;社交媒体的表情包成为一种新的说话方式,提供新的情绪表达渠道;短视频平台的爆料照片、视频信息成为公共事件的关键证据。这些视觉图像在不同的传播情境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让我们明白图像的力量如此之大。那么图像的力量从何而来?图像力量的实现机制又是什么?

对于以上问题的回答,都指向了对图像本身的论证能力以及论证话语的考查。论证,即“萌动于社会文化群体成员在交流活动中产生的意见分歧。它的实质是社会群体成员试图借助语篇展开博弈、进行说理,即实现如下目标:在一定语境下,协调彼此的立场,对某一有争议的论点采取某种一致态度或有约束力的结论”①。从论证的定义来看,论证本身就具有传播的特征,是以语篇为媒介的社会互动行为。随着论证研究的不断深入,论证慢慢地摆脱了语言的既有框架,不断地扩展自身的边界。论证不仅仅关乎语言,而且还包括其他元素。其中最主要的论证渠道之一——视觉图像,也慢慢进入到论证的研究视野当中。视觉论证是关于视觉图像何以拥有劝服、话语建构、论证等力量的理论归因,在论证维度上说明了如何使用图像才能达到最大的说服效果。视觉论证不仅可以为视觉话语的建构与生产研究提供微观视角,也为我们研究当下的多模态文本提供了理论基础。西方学者已经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视觉论证的研究,分析对象主要集中于日常生活中的视觉传播媒介,如平面广告等。②在国内新闻传播学界,众多学者也在积极寻求视觉论证的跨学科研究,从逻辑学、修辞学、符号学以及传播学等交叉领域中去探索视觉论证的理论化以及实践化,如刘涛对语图关系的研究③等。但是总体来看,国内学者对于视觉论证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缺少对视觉论证,尤其缺少在传播学视角下对视觉论证进行系统的理论脉络以及方法论上的研究。

那么,在新闻传播学领域该如何去研究视觉论证?视觉论证方法的引入对于传播学的话语实践又带来什么样的新变化?基于以上问题的思考以及新媒体环境下传播现象及文本的分析,本文以视觉论证为研究对象,主要考察以下三个内在关联的问题:第一,当前的论证理论主要建立在语言逻辑之上,如何理解视觉论证的理论内涵及其学术合法性?第二,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视觉论证进入传播学场域,究竟会发生何种“化学反应”,尤其是能为传播研究提供何种理解视角、打开何种认识视域?第三,在以多模态文本为主的传播场域中,文本意义的建构与生成,不得不考虑“论证”问题,那么,如何从视觉论证的理论路径出发,把握多模态文本实践中的话语建构机制?

二、视觉论证的概念及思想溯源

关于视觉论证的定义众说纷纭。对安东尼·布莱尔(J.Anthony Blair)来说,“视觉论证就是论证的基本元素不是通过语言表达或交流的,而是通过图像或非语言的方式表达出来”④。利昂·格罗尔克(Leo Groarke)认为:“视觉论证就是通过图像来表达的论证。”⑤从以上概念表述可以看出,视觉论证区别于传统的语言论证就在于其论证的表达方式是视觉元素,而不是语言。但是在布莱尔看来,“视觉论证在本质上与语言论证没有区别。论证是一个命题实体,只是在两种情况下(语言和视觉)的表达方式不同。因此视觉论证不是一个特别令人兴奋的新概念,它从根本上不构成一个不同的论证领域”⑥。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很多情况下,视觉图像并不是单独进行论证的,而是会与语言文字共同完成论证。所以以视觉图像来区分以及定义视觉论证存在一定的不严谨性。为了避免发生误解,乔治·洛克(Georges Roque)认为:“视觉论证是通过视觉渠道表达的论证,有时候单独使用视觉符号,而大多数时候会在论证信息里同时使用语言和视觉信息。”⑦所以,视觉论证基本的特征就是图像或其他非语言元素取代语言成为论证的主要方式。

图像作为一种论证方式来使用,实际上在历史学、传播学的研究中早就存在。彼得·伯克(Peter Burke)在《图像证史》的开篇就提到“图像当作历史证据来使用”⑧。保罗·梅萨里(Paul Messaris)也回答了“视觉形象对说服性传播,不论是在商业广告还是政治信息,或者是在有关社会问题的活动中,起了什么样的独特作用”⑨。但是如果要追溯视觉论证的思想源流,还需要回溯到古希腊的古典修辞学思想中去。亚里士多德认为:“修辞术是论辩术的对应物,因为二者都论证那种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人都能认识的事理。”⑩这里的论辩实际上就是论证。古希腊的修辞术是以语言为中心的,但是在运用语言进行论证的过程中,也会运用到一种非常重要的视觉表现形式——图说(ekphrasis)。“图说”可以被认为是最早的视觉论证实践。

“图说”第一次完整的解释出现在古希腊基础修辞练习性书籍——《前练习》(Progymnasmata)中。在此书中,“图说”被定义为“用描述性的语言,清晰以及生动地呈现在眼前”(11)。在古希腊,“图说”主要运用在修辞领域,它是一种修辞策略,可以使用在三种不同的修辞场合:政治演讲、法庭演讲以及纪念演讲。它强调的是一种修辞效果,这种修辞效果通过言语的声音传递给听众,听众形成对形象的一种想象,从而增加言语的画面感。这实际上是视觉和听觉的转换,而其中的媒介就是声音。在皮亚·布林瑞尔(Pia Brinzeu)看来,过去的定义将“图说”仅仅看成是一种语言描述、再现,而忽视了视觉与语言之间的一种跨符号关系。(12)所以,在当代对于“图说”的理解扩展到了语言和图像之间的关系上来。虽然“图说”是一种语言修辞手段,但是其本质上体现的是一种视觉论证,其论证能力主要来源于语象,属于图像(image)形式中一个类别。

“图说”的视觉论证机制,实际上考察的是语言如何通过“语象”的表达来达到说服的效果。皮亚·布林瑞尔认为,“图说”是图像和语言符号之间的一种转化,这种转化过程包括了三个过程:第一,选择所要描述对象的视觉单元;第二,描述以及阐释;第三,视觉理解。(13)在面对一个描述对象的时候,描述者所要做的就是对描述对象的所有部分进行筛选,从众多可描述的单元中找出描述者愿意描述的,从而忽视掉其他视觉单元。这是一种主观过滤过程,体现的是论证者的论证意图,并直接影响论证效果。第二个过程就是利用语言来描述所看到的形象。这种描述是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是对对象的如实阐述。“图说”具有两个特点:生动(vividness)以及清晰(clarity),意在突出描述的生动性以及画面感。第三阶段强调的是一种效果,这种效果就是在听者的头脑中形成图像,再现出描述者所描述的对象,从而达到说服的效果。“图说”的论证过程归根结底是通过语言生动、清晰的表达,使语言具有“看到”的能力,其论证效果取决于论证者所运用的语言能否在受众脑中形成清晰的图像。

三、从语言到图像——论证视觉何以可能

根据延斯·凯尔森(Jens E.Kjeldsen)的考古,1996年可以被视为视觉论证研究的开端之年。(14)在这一年,利昂·格罗尔克(Leon Groark)出版了著名的《逻辑、艺术与论证》,用非形式逻辑路径探讨了艺术与论证之间的关系,将传统的语言论证拓展到了非语言领域。同一年,格罗尔克与大卫·伯德赛(David Birdsell)共同在学术期刊《论证与辩护》上编辑了以视觉论证为主题的双集刊。随后,关于视觉论证的论文开始集中出现,这里面就包括安东尼·布莱尔(Anthony Blair)的奠基性文章《视觉论证的可能性及现状》。到了新世纪,大批的学者开始进入该领域,视觉论证的研究成果也大量出现在传统的论证期刊上。《论证》《论证与辩护》开始成为视觉论证重要的学术阵地。虽然视觉论证已经慢慢进入学术视野,但是对于视觉论证学术合法性的争论从1996年一系列相关文章相继发表开始就一直没有停过。

围绕“视觉论证”学术合法性的争论主要分为两派:一是以大卫·弗莱明(David Fleming)为代表的反对派;二是以布莱尔、凯尔森以及格罗尔克为代表的肯定派。双方的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论证是否可以是视觉的?

论证从古希腊开始就被认为是语言的专属。论证结构包括两部分,即前提(premise)和结论(claim)。当论证用语言表达的时候,由于语言的线性逻辑,我们能够很清楚地分辨出前提以及结论。如果视觉论证成立,那么在图像中应该同样可以很清晰地找出前提和结论。但是由于图像的信息表达并不具有语言的线性特征,并且其意义往往是浮动的,所以很难在图像中找到前提和结论及其相对应的命题。这成为弗莱明等人否定视觉论证学术合法性的主要观点。弗莱明明确指出:“图像在结论和论据之间缺乏内部区分,因此不能作为一个自足的论证。”(15)随着逻辑学本身的发展困境以及现实场景中对于视觉图像的广泛使用,论证的语言基础得以打破。格罗尔克认为,在20世纪90年代,论证理论发生了“视觉转向”(16)。非形式逻辑以及语用辩证逻辑学家对于论证边界不断进行拓展,论证早已不再局限在语言学以及逻辑学的框架之内。图像、声音以及其他多模态元素也成为论证的主要手段。在现实实践中,视觉图像早已经被当作说服手段以及佐证材料出现在广告、政治漫画的研究中。众多学者如梅萨里、格罗尔克、布莱尔等尝试从卡通、艺术作品、平面广告、电视广告中去寻找图像的论证功能,并证实了图像的论证功能是如何发挥作用。视觉论证得到了现实经验材料以及学理上的支撑。

(二)视觉论证是否存在?

关于视觉论证是否存在,反对派主要从论证的概念以及视觉论证的不可行性来进行批判。弗莱明认为,如果严格按照论证的定义来分析图像,图像是不能提供论据以及论点的,图像唯一能做的是作为语言的辅助来进行论证。(17)同样,拉尔夫·约翰逊(Ralph Johnson)也认为,视觉论证是从语言论证那里推演而来的,但是如果反过来,从视觉论证推演到语言论证,就不成立。视觉论证的问题在于“一方面,视觉论证这个概念还不清晰;另一方面,视觉论证理论必须处理将图像变成命题进行推理的困境,并且我们对于图像论证的建构取决于我们将图像转化为语言的能力以及我们语言论证的经验”(18)。但是同时,约翰逊又对视觉论证表达出了矛盾性。在另外一篇文章《视觉论证的评估》中,约翰逊并没有完全排斥视觉论证的可能性。约翰逊提出了“自主论述(autonomy thesis)”概念,表明视觉论证可以不发源于语言论证,“这种自主要求对视觉论证分析、评估的程序与技术应该与语言论证不同”(19)。史蒂芬·帕特森(Steven.W.Patterson)虽然接受图像可能包含论证的因素,但是他并不相信有人已经研究出其中的论证原理。帕特森认为:“图像可能刺激认知以及想象甚至劝服,但是它们缺乏一种内部模式。认识到这一点,使得图像可能呈现出对已提到结论的重大变动。”(20)在帕特森那里,图像“不能论证任何事。而是图像的使用者进行论证,他们使用图像去制造、阐释或者强调一个论点”(21)。

布莱尔、格罗尔克、乔治·洛克以及凯尔森等人对反对派提出的焦点问题进行了回应。洛克认为,图像之所以很难进行论证,是因为“前提或者结论经常被省略”(22)。但是图像中隐藏起来的命题可以通过读者的思维认知活动显现出来。布莱尔否定了命题的语言特权,认为命题可以用信号、符号或者面部以及其他身体语言来进行表达,“视觉论证与口头论证的区别在于论证者在论证表达上的差异,以及对话者、听者或批评者在认同和解释上的诠释学差异,但是这些不能断定视觉论证是不可能的”(23)。格罗尔克认为视觉论证是可能的,“因为论证是一种表演性的传播行为,由于图像可以进行传播,所以它们也可以论证”(24)。

在不断的争论中,学者们也在对视觉论证理论逐步地进行深入研究。随着研究者的不断涌现,视觉论证开始在论证、视觉研究以及视觉传播等领域成为主流研究议题,并且尝试在理论上建构起自身的知识图景。

四、传播学视角下的视觉论证研究

作为一个跨学科研究领域,论证在研究方法上受到哲学、语言学、逻辑学以及社会学等学科的影响,从而逐渐发展出以逻辑学和语言学为主的研究路径。在研究视觉论证的时候,学者们采取“理论演绎”的方式,将传统论证的逻辑学以及语言学方法运用到对视觉材料的分析中去,着重解决视觉材料中的命题以及论证逻辑问题。视觉论证的传统研究路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非形式逻辑路径(informal logic)、语用辩证路径(pragma-dialectics)以及修辞学(rhetoric)路径。当我们在传播学的视角下来思考视觉论证与传播学的关系以及视觉论证新路径的时候,实际上要从视觉论证的传统研究路径中去思考传播的影子,进而总结出传播学视角下视觉论证新的问题域。

(一)视觉论证与传播如何勾连

凡·爱默伦(F.H.van Eemeren)以及罗布·格罗腾多斯特(Rob Grootendorst)两人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论证的语用辩证路径的时候,就明确提出他们要“勾勒出一种新出现的关于图像及其意义的观点,这更有利于它们在视觉论证中的作用。这种观点(语用辩证)与交流性言语行为相一致”(25)。爱默伦等人认为:“第一,论证并不是对于逻辑推导、态度或认知信仰结构的研究,而是在话语语境中一种复杂的且具有特殊传播功能的语言行为;第二,与通过推测人们内心的动机或者性格而去假定具体的论证策略不同,他们关注论证行为的规则以及论证带来的社会共识;第三,他们强调论证行为并不是脱离社会的,而是在交流互动中来解决不同观点之间的分歧;第四,他们坚持一种批判的观点。”(26)

语用辩证路径将论证视为论证双方的交流互动过程,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批判性地测试争议性观点的可接受性来解决意见分歧”(27)。那么依据理论演绎的方法,视觉论证的语用辩证路径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视觉图像是否能够进行批判性讨论以及解决争议”(28)。图像对于争议的解决能力取决于图像能否携带观点与意义,并且观点能否被人理解。在语用辩证路径中,传播成为视觉论证中图像意义发现的重要原则。爱默伦主张在视觉传播的框架中去发现图像的论证信息,并且提出了意义发现的三种原则:第一,由论证制定的图像是可理解的交流行为;第二,论证性图像可以从相关的语图元素中找出意义;第三,从图像所处的外部社会、批判和美学话语框架中获得意义。(29)这三种原则指向了视觉论证中图像意义发现的两个层面:语义层面以及语用层面。语义层面强调从图像文本的内部系统,即图像的构成以及与其他元素之间的关系中去发现图像意义,强调的是文本内的互文结构。语用层面强调的是论证双方如何在视觉意义上搭建一条沟通的桥梁,通过特定的图像话语建构以及视觉文本的生产,达成协商与对话,是在不同系统之间形成广大范围的意义生产模式。

非形式逻辑路径将论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作为产品的论证(argument as product),二是作为过程的论证(argument as process)。前者是对于命题、论据、结论等论证逻辑的发现;后者则将论证与对话相联系,“论证被描绘为不同对话语境中推理的使用,在对话中,两个团体用一种有序的、连续的、指向目标的架构一起推理”(30)。在非形式逻辑路径下,当视觉论证作为一种产品的时候,实际上是对图像文本中的一系列命题的发现。图像命题信息的发现是基于受众与图像文本之间的对话过程。受众对图像文本进行观看之后,在人脑中形成对图像隐喻、暗喻等逻辑信息的理解,继而形成命题。所以,图像命题的发现实际上依赖人的认知图式。鞠实儿提出的“逻辑学的认知转向”,将认知逻辑介入到了非形式逻辑的分析中(31),也同样将论证的命题发现与心理认知相联系,使得论证不仅仅是与视觉材料的对话过程,更是人内传播的过程。而作为过程的视觉论证,则更多指向的是论证的条件性,将论证双方、语境等因素考虑在内,考察的是论证的对话性,最终让对方信服自己的观点,达成共识,解决分歧。而对话过程本身就是一种传播。

修辞学作为传播学起源的七大学术传统之一,与传播具有天然的联系。视觉论证的修辞学路径强调将论证看成是一个交流过程,一个事件。视觉论证过程涉及到三个因素:论证者、受众以及语境。视觉论证的修辞学路径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视觉论证语言问题,即如何发现图像文本的命题。由于图像的命题隐藏在图像的修辞结构当中,所以首先是要解决图像的修辞结构问题。按照德尼西(Marcel Danesi)的观点,“意义并不是存在于图像符号的表层指涉体系中,而是驻扎在图像符号的深层修辞结构之中,也就是隐喻和暗喻等修辞形式所激活的一个认知—联想机制之中”(32)。修辞结构意味着“一个符码汇编系统,视觉符号的含蓄意指恰恰以某种伪装的编码方式存在于特定的修辞结构之中”(33)。所以,图像的修辞结构问题最后指向了对图像的含蓄意指的发现。含蓄意指的发现可以借助视觉图像中蕴含的隐喻、暗喻、提喻等修辞格来实现。乔治·莱考夫(George Lakoff)认为:“隐喻的本质就是通过另一种事物来理解和体验当前的事物。”(34)修辞格的运用,实际上建立了图像客体与图像主体之间的桥梁,“通过将受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图像中的某些元素并提供推理模式来发挥论证的作用”(35)。图像命题的发现实际上是受众、语境以及视觉文本之间共同作用的结果。凯尔森(Kelsen)认为:“图像能够产生论证的方式之一是因为依靠观者对情境和语境的了解,这使得观者能够自己构建起论证。”(36)在观看的过程中,受众能够积极地从图像内部重构出论证的前提命题,并且建构出联系不同前提命题的关联点,最后得出结论。这种关联的建构基于对图像信息的加工与联想以及对于语境的理解。在观看图像的过程中,图像信息会刺激到受众自身的经验以及情绪,在受众的自我传播中形成视觉论证机制。

从以上三种视觉论证的研究路径可以看到,不管是非形式逻辑路径、语用辩证逻辑路径还是修辞学路径,传播的思维都浸透在各自的研究问题以及研究方法上。值得强调的是,三种路径之间并不是彼此排斥的,而是彼此联系,彼此互补的。三种路径都强调视觉文本中含蓄意指的发现,这使得视觉论证获得了同语言论证同样的命题能力。不管是非形式逻辑路径语用及语义两个层面上的意义发现,还是修辞学路径中对于修辞格的研究都为视觉论证的命题显现提供了方法论支撑。

(二)视觉论证的传播学路径与问题域

既然视觉论证与传播具有天然的联系,那么在传播学视角下,该如何去重新思考视觉论证?理解传播学视角下的视觉论证,客观上需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传播学对于视觉论证的对象、理论、概念、方法等提出了什么样的总体性认知问题?基于这个问题,本文认为,传播学视角下的视觉论证的研究,需要综合考虑视觉论证的三种传统学术路径,在总体性的比较视角中明确视觉论证独有的问题域。本文主要立足于以下两个基本的学术视野:一是立足于逻辑学以及语言学的学科传统,从逻辑学以及语言学的理论脉络中提出视觉论证的本体问题;二是立足于传播学的理论脉络,从传播维度思考提炼出视觉论证的核心问题。具体来说,视觉论证的本体问题关注的是文本实践层面上的论证策略问题以及论证语言问题;而视觉论证具有传播的属性,其实践本质是传播实践,因此视觉论证的核心问题关注的是论证发生的语境以及效果问题。

当我们在传播学视角下来思考视觉论证的时候,可以运用姜望琪与保罗·凡·霍文(Paul van den Hoven)所提出的整体论(holism)的思想(37),将视觉论证作为视觉传播的一个部分,不仅注重视觉信息的发掘,更关注论证的过程,强调人、视觉材料以及语境之间的互动。整体论思想使得三种传统的视觉论证研究路径在传播学路径中得以整合,并且使得视觉论证的研究问题更加具体。在传播学路径下,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分析视觉论证:第一,微观层面。认为是视觉文本内部的组织结构生产了话语,而文本内部元素之间如何编织话语对应的就是论证。他们关注的是文本的连接、组合等语法问题,回应的是视觉论证的本体问题。根据非形式逻辑路径,视觉论证的最大痛点在于对视觉文本中一系列命题的发现。对于论证信息的发现,可以结合非形式逻辑以及修辞学路径中的相关研究,通过对视觉对象的意义发现,从而建立起推理逻辑。例如在论证《马拉之死》这幅画的时候,格罗尔克就运用图像相似性将马拉的死亡姿势与耶稣的死亡进行类比,从而在形象的相似性上发现隐喻信息。(38)还可以运用符号学以及修辞格进行图像意指的发掘。凯尔森运用图尔敏的论证模式,将理据、支撑、结论等元素对应到广告图像的分析中去,通过语言、修辞格以及图像信息的符号学分析,明确总结广告图像中的支撑元素,最后推导出结论。(39)第二,宏观层面。将视觉论证看作一个过程,包括视觉论证的论证主体、语境以及效果等,回应视觉论证的核心问题。

而当视觉论证进入到传播学领域以后,不仅为视觉论证带来了新的研究议题,同时也给传播学带来了新的思考维度,特别是对视觉话语的分析。在传播学视角下研究话语,主要关注语言文本,探讨话语是什么以及产生什么效果。而当视觉论证介入之后,不仅将话语分析的文本范围从语言文本扩展到图像文本,还可以在文本内部符号之间以及文本与文本之间建立系统逻辑,对话语如何建构以及为何产生说服效果进行分析,在论证的维度上探究话语背后的逻辑机制问题。不管是伯德赛以及格罗尔克提出的四步骤(40),还是约翰·贝特曼(John Bateman)的多模态文本内部关系的研究(41),他们都将论证与话语生产相联系。在传播学路径下研究视觉论证,可以突破视觉话语的文本层面,深入视觉文本与话语建构背后的论证逻辑问题,解释其所以然。

五、视觉论证的文本实践与话语建构

当下的视觉文本已经突破了纯图像形式,而更多的是图像、文字、音乐等元素组成的多模态文本。当多种叙事元素组合在一起的时候,我们该如何从视觉论证的角度来把握多模态文本的论证结构以及实践呢?论证结构又是如何进行话语生产的?这些问题对传播学视角下的视觉论证研究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视觉论证结构与话语生产

保罗·凡·霍文以及杨颖在格罗尔克的视觉传播五种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视觉论证分析的两个原则:连接性原则(coherent)以及相关性原则(relevant)。连接性原则意味着“对于文本中所携带的意义的解读,应该与之前、之后或同时传达的内容相联系”(42)。相关性原则认为“(文本中)所有的元素都被认为携带信息去引导受众达到预期的理解”(43)。

这两个分析原则都是建立在文本内部系统基础之上,研究的是文本内部的语法问题。对于文本内部语法的研究,不仅可以清晰地了解文本的论证逻辑,同时也可以观察到话语是如何生产的。在多模态文本的论证中,语言文字依然发挥着主导性的论证能力,图像在论证的过程中往往处于一种辅助性位置,即为文字信息提供必要的事实材料,是对既定话语的视觉演绎,如新闻图片。而图像的命题等信息通常借助于修辞格,并且与文字共同完成论证。例如,英国杂志《经济学人》2019年1月12日推出的封面报道《红月正在升起》,旨在反映中国在科技领域的崛起。这一封面图像的表意系统同时包含了转喻(metonymy)和暗喻(allusion)。由于国家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此符号主体的呈现要诉诸转喻的方式。这则封面图像选择了“大熊猫”来指代中国。但是仔细观察熊猫的形态,已经脱离了熊猫本身的行为特征,被赋予其“狼”性——昂头吼叫。而封面中的红月,则是一种暗喻。红月,也叫血月。在欧美的传说中,红月会召唤黑暗力量,狼人在这个时候会变成狼,意味着不祥之兆。暗喻是“将与一个领域相关的意义导入一个新的域中。因此,它并没有在两个域之间建立一种具体的关系,如相似性、对比性或其他,而只是暗示存在着某种关系”(44)。当图像运用了修辞格的时候,则产生图像的意指,意味着更大范围的话语生产。结合封面中的文字信息,红月暗示着中国在科技领域崛起后带来的恐怖气息,并且与封面中狼性的“大熊猫”形成一个话语整体——中国威胁论,形成对我国形象的妖魔化。

当从静态文本过渡到诸如短视频等多模态文本的时候,隐喻等修辞格的使用可以转化为对镜头、视角等摄影技巧的分析上。我们可以对视频内容进行分镜头处理,将镜头与解说词进行对照,观察声画之间、画面与画面之间以及声音与声音之间的关系问题。在近期中央电视台《面对面》栏目中,为了论证奥密克戎不是“大号感冒”的观点,栏目组首先通过18个镜头呈现了两个场景:武汉疫情前线以及重症监护室,主要集中表现医务工作者的忙碌状态以及老人等特殊群体的病状。这里的画面语言的使用意在体现疫情的严重性,渲染一种紧张危险的语境。同时,采用新闻配音“童朝晖作为中央指导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专家赴武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之后一直奋战在抗疫一线……一直在北京地坛医院和北京佑安医院两家定点医院指导危重症患者……”,引出采访对象童朝晖。这里的语图画面实际上建构了童朝晖经验丰富的专家形象,为接下来的论断性话语出场提供了支撑性论据,增加了论证的说服性。

多模态文本中除了关键性文字以及图像作为论证方式外,其他辅助性信息,如标签、声音等元素也为论证提供了支撑。短视频中的标签除了可以增加内容的可见性外,还可以让用户快速了解短视频的主要内容。但是如果一个短视频包含的标签太多,“可能导致用户认为该账户的质量较低,因为太多标签在诸如Instagram等社交软件上会被视为垃圾信息”(45),因而失去论证的有效性。在疫情期间,很多网友评论道:“现在一听到什么样的背景音乐我就知道疫情发展到什么阶段了。”那么判断的依据从何而来?贾斯汀·埃克斯坦(Justin Eckstein)认为:“声音自身可以成为论证,有助于人们在不确定的条件下做出或证明某一个决定。”(46)第一,声音是存在于人们共同的听觉系统中的,为情感提供了一种快速的体验。当某一共同经验的声音播放后,如流行音乐,对于共同情感经验得到唤醒。可以说,声音成为一种文化米姆(cultural meme)。“王心凌男孩”之所以成为全网传播现象,是因为王心凌演唱的歌曲——《爱你》成为重要的文化米姆,并且成为判断“王心凌男孩”群体的重要依据;第二,声音赋予可信度。短视频中的环境声或者同期声可以成为判断画面是否真实的一个重要依据;第三,声音可以促进推论。尽管每一个声音可能不会被明确地认定为一个论据,但是每一个声音都促进了推论的进行。当图像缺失的时候,声音成为推论的重要素材。例如,在“胡鑫宇失踪案”的调查过程中,由于监控图像的缺失,当地居民的采访录音以及网友语音爆料成为案情推进的重要线索。为了回应网友的质疑以及排查可能的失踪原因,在调查的过程中,光头老师、“被删减”的监控、出校门的汽车等成为警方调查取证的重要抓手。

(二)视觉论证的整体性与话语建构

视觉论证作为一个完整的传播过程,论证主体、语境以及受众构成了完整的传播链条,并且每一个因素都影响视觉论证的效果。

在考察视觉论证主体的时候,我们既要研究论证主体的特征与论证效果之间的关系问题,还要考察论证背后的话语逻辑问题。关于论证主体与论证有效性之间的关系,亚里士多德认为:“演说者不仅必须考虑如何使他的言说能证明论点,使人信服,还必须显示他具有某种品质。”(47)而一旦主体具备智慧、美德以及善意等品质,会直接影响受众对于论证话语的信服度。我国政府对新冠病毒实行乙类乙管政策之后,面对网络上众多专家关于如何吃药、吃什么药以及哪些偏方治疗最有效等论断,公众开始陷入一种盲从状态。自媒体平台大量出现用盐蒸橙子、电解水制作方法等视频内容。而在2022年12月18日,网络上出现了一段长达l个多小时的“张文宏内部录音”,网友“木英”整理了录音中关于有效治疗的12个具体观点与论断,使其在朋友圈疯传。但是这段内部录音后来被张文宏本人证实是假的。为什么这则录音内容具有如此大的诱骗性?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录音标题打着“张文宏”的招牌,公众基于对张文宏医生专业性的信任而失去了对事实的判断力。而关于论证主体视觉话语其背后逻辑的分析,实际上“转向了更为复杂的观看方式及其社会体制和范式等更具文化政治意义的方面”(48)。

语境不仅为视觉论证话语的建构提供了合理性,同时也促进了论证话语的意义生产。语境一旦被激活,会对论证话语的意义生产形成一种引导,引导受众进入论证者的论断中,从而促进受众对于论证话语的接受。另外,语境也为视觉话语提供了释义框架。“在视觉话语建构的修辞体系中,互文语境、情景语境和文化语境构成了三种基本的语境形态。”(49)互文语境思考的是文本内部或文本系统之间的释义规则,这一点我们在讨论多模态文本的论证逻辑时已经提及。而在文本系统之外,存在许多外部因素,它们共同构成了更大了语义场,即情景语境。“在不同的情境之中,人们往往会使用不同的符号系统,同时赋予符码不同的意义体系”(50),从而表现出不同的视觉论证方式。依据视觉文本的存在方式和出场方式,刘涛将情景语境划分为话语情景、议题情景以及空间情景三种形式。而在不同的情景里面,视觉论证的方式以及解释框架也会不一样。在话语情景中,视觉论证考察的是话语概念的视觉再现问题。例如在建构“抗疫精神”话语的时候,在视觉文本的呈现方式上,通常挪用、再造、征用“大白”、钟南山、志愿者等关键视觉意象。而在以图像事件为代表性的议题情景中,视觉论证通常采用承载社会争议或者集体认同的视觉化的凝缩符号,将议题带入公共视野。《海滩上的三岁小男孩》作为叙利亚难民危机的视觉凝缩符号,成为论证战争残酷性最好的视觉符号。空间情景中的视觉论证更多地从空间设计语言等角度出发,考察的是视觉材料运用空间语言的匹配性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个视觉图像还可以在不同语境中穿梭,为不同的话语建构提供论据。

而视觉论证中的受众,不仅关乎视觉论证的效果,还贯穿于整个视觉论证过程。所以,克里斯托弗·廷德尔(Christopher W.Tindale)断言:“应该把受众放在论证理论的中心。”(51)首先,受众的特征决定了论证者采取何种论证语言。虽然具体受众的特征是多样化的,但是论证者可以从整体上把握受众的群体特征,即统一性的受众,针对群体性特征来寻找适合的视觉论证语言。其次,受众特征决定论证信息的解读。在论证信息的解读上,受众呈现出个体性特征。对于视觉论证信息的解读,依据受众的经验、教育、年龄等因素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意义,进而影响论证的效果。再次,受众是论证效果评估的重要指标。对于视觉论证的有效性的评估标准,我们可以参照受众的接受程度这一指标,评估其对相关受众的总体合适性。论证的目标是理解、同意以及自我说服,而不是验证真理或者正确性。所以对于理解、同意等效果,我们可以通过话语分析的方法进行评估。值得指出的是,视觉论证往往并不会获得即时性的影响,其效果可能是持续性的。效果的持续性特征为效果的评估增加了难度。

当下中国新闻传播学正积极寻求一种跨学科的视角,跨学科的学术交流为论证与新闻传播学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契机。我们要找出视觉论证与传播之间的联系点,还要以此为基础提出视觉论证的传播学路径及其问题域。视觉论证微观层面上的策略问题、语法问题以及宏观层面上的语境、效果等问题构成了传播学视角下视觉论证的问题体系。在传播学视角下,视觉论证实际上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是社会议题从争议到达成共识的过程。而在具体的文本实践中,视觉论证最主要的分析对象集中在文本话语上,即话语如何通过视觉形象得以建构以及传播。从研究对象来看,视觉论证目前主要关注静态图像,即漫画、平面广告、摄影照片等。而随着文本的多样化发展,H5新闻、短视频等多模态文本不断出现。音乐论证、声音论证、动态图像论证等现实性问题也亟须解决。多模态论证成为视觉论证领域一个新的研究议题。

①鞠实儿:《广义论证的理论与方法》,《逻辑学研究》,2020年第1期,第7页。

②Paul Messaris.Visual Persuasion:The Role of Image in Advertising.London:Sage.1997.pp.130-162.

③刘涛:《语图论:语图互文与视觉修辞分析》,《新闻与传播评论》,2018年第4期,第28-41页。

④J.Anthony Blair.Probative Norms for Multimodal Visual Arguments.Argumentation,vol.29,no.2,2015.p.218.

⑤(25)D.S.Birdsell,Leo Groarke.Outlines of A Theory of Visual Argument.Argumentation and Advocacy,vol.43,no.3-4,2006.p.103,p.104.

⑥J.Anthony Blair.The Possibility and Actuality of Visual Arguments.Argumentation and Advocacy,vol.33,no.1,1996.p.28.

⑦Georges Roque.Visual Argumentation:A Further Reappraisal.In:F.H.Van Eemenren & B.Garssen.Topical Themes in Argumentation Theory.Dordrecht:Springer.2012.p.277.

⑧[美]彼得·伯克:《图像证史》,杨豫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页。

⑨[美]保罗·梅萨里:《视觉说服:形象在广告中的作用》,王波译,新华出版社2003年版,第3页。

⑩[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罗念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41页。

(11)George A.Kennedy.Progymnasmata:Greek Textbook of Prose Composition and Rhetoric.Atlanta:Society of Biblical Literature.2003.p.86.

(12)(13)Pia Brinzeu.Ekphrasis:A Definition.In:Hortensia Parlog.British and American Studies.Timisoara:Timisoara University Press.2005.p.247.

(14)(19)Jens E.Kjeldsen.The Study of Visual and Multimodal Argumentation.Argumentation,vol.29,no.2,2015.p.115,p.120.

(15)(17)David Fleming.Can Picture be Arguments.Argumentation and Advocacy,vol.33,no.1,1996.p.19,p.13.

(16)Leo Groarke,Catherine H.Palczewski & David Godden.Navigating the Visual Turn in Argument.Argumentation and Advocacy,vol.52,no.4,2016.pp.217-235.

(18)Ralph H.Jahnson.Why "Visual Arguments" Aren't Arguments.In:Hans V.Hansen,J.Christopher Tindale,J.Anthony Blair.Informal Logic.At 25:Proceedings of the Windsor Conference,CD-ROM.2003.p.4.

(20)(21)S.Patterson.A Picture Held Us Captive:The Later Wittgenstein on Visual Argumentation.Cogency,vol.2,no.2,2010.p.122.

(22)Ceorges Roque.Should Visual Arguments be Propositional in Order to be Arguments.Argumentation,vol.29,no.2,2015.p.184.

(23)J.Anthony Blair.The Possibility and Actuality of Visual Arguments.Argumentation and Advocacy,vol.33,no.1,1996.p.29.

(24)Jens E.Kjeldsen.Virtues of Visual Argumentation:How Pictures Make the Importance and Strength of an Argument Salient.OSSA Conference Archive.2013.p.89.

(26)Frans H.van.Eemeren,Peter Houtlosser.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agma-dialectical Approach to Argumentation Argumentation,vol.17,no.2,2003.p.388.

(27)Frans H.van.Eemeren,Peter Houtlosser.The Case of Pragma-dialectics.In:Simon Parsons.Argumentation in Multi-Agent Systems.Berlin:Springer,2006.p.1.

(28)(29)Leo Groarke.Towards a Pragma-dialectics of Visual Argument.In:F.H.van Eemeren.Advances in Pragma-dialectics.Amsterdam and Newport News:Sic Sat and Vale Press.2002.p.143,pp.146-147.

(30)Douglas N.Walton.Plausible Argument in Everyday Conversation.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2.p.12.

(31)鞠实儿:《论逻辑学发展的方向》,《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S1卷,第3页。

(32)Marcel Danesi.Visual Rhetoric and Semiotic.Oxford Research Encyclopedias of Communication.https://oxfordre.com/communication/view/10.1093/acrefore/9780190228613.001.0001/acrefore-9780190228613-e-43.24 May,2017.

(33)刘涛:《何为视觉修辞——图像议题研究的视觉修辞学范式》,《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8年第6期,第7页。

(34)[美]乔治·莱考夫,马克·约翰逊:《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何文忠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页。

(35)(36)(39)Jen E.Kjeldsen.Pictorial Argumentation in Advertising:Visual Tropes and Figures as a Way of Creating Visual Argumentation.In:F.H.van Eemeren,B.Garssen.Topical Themes in Argumentation Theory:Twenty Exploratory Studies.Amsterdam:Springer.2012.p.243,p.243,pp.239-256.

(37)Jiang Wang,P.J.van den Hoven.Integrated Processing in Multimodal Argumentation.Paper presented at the 11th Cognitive linguistics conference.Xi'an,http://www.iclc11.org/news/info.html,2011.

(38)Leo Groarke.Logic,Art and Argument.Informal Logic,vol.18,no.2 & 3,1996.p.120.

(40)David S.Birdsell,Leo Groarke.Towards a Theory of Visual Argument.Argumentation and Advocacy,vol.33,no.1,1996.pp.1-10.

(41)John Bateman.Multimodality and Genre:A Foundation for The Systematic Analysis of Multimodal Documents.Basingstoke,Palgrave Macmillan:Springer.2008.p.38.

(42)(43)Paul van den Hoven,Ying Yang.The Argumentative Reconstruction of Multimodal Discourse.Argumentation,vol.27,no.2,2013.pp.407-408,p.408.

(44)Assimakis Tseronis.From Visual Rhetoric to Multimodal Argumentation:Exploring the Rhetorical and Argumentative Relevance of Multimodal Figures on The Covers of The Economist.Visual Communication,vol.20,no.3,2021.p.385.

(45)Sorrel Salb.News on TikTok.Malm:Master of Malm University.2021.p.61.

(46)Justin Eckstein.Sound Arguments.Argumentation and Advocacy,vol.53,no.3,2017.p.3.

(47)[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罗念生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69页。

(48)周宪:《视觉建构、视觉表征与视觉性》,《文学评论》,2017年第3期,第22页。

(49)刘涛:《语境论:释义规则与视觉修辞分析》,《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第9页。

(50)刘涛:《视觉修辞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112页。

(51)Christopher W.Tindale.The Philosophy of Argument and Audience Receptio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5.p.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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