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生命政治学中的霍布斯元素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131 次 更新时间:2023-10-20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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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  

摘要:无论是福柯经由摆脱“利维坦模式”的权力分析类型,而走向关注身体和人口的生命权力,还是阿甘本在一种拓扑结构中安置自然状态与例外状态的关系,以及埃斯波西托转喻医学领域的免疫范畴,而重新阐释“利维坦”运作的内在原则,霍布斯元素都是三者对生命政治学理论建构与推进的重要环节。分析生命政治学中的霍布斯元素,既可以在思想史的背景中呈现生命政治学在其发端处与近代政治哲学的理论渊源关系,同时又能在生命政治学自身理论推进的意义上呈现其独特的问题域和解释力。

作者:林青,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本文载于《学术月刊》2023年第 9 期。

目次

  一、生命权力与统治权

  二、例外状态与自然状态

  三、免疫与权利的让渡

  四、生命政治学与霍布斯

“生命政治”概念是福柯在1976年出版的《性经验史》和《必须保卫社会》中所提出的一个新的理论范式,这种基于“生命权力”的生命政治学,注定要与近代以来政治哲学的权力范畴发生理论的交锋。在这场交锋中,霍布斯的理论尤其引起包括福柯、阿甘本和埃斯波西托在内的整个生命政治学理论流派的关注。无论是福柯经由摆脱“利维坦模式”的权力分析类型,而走向关注身体和人口的生命权力,还是阿甘本在一种拓扑结构中安置自然状态与例外状态的关系,以及埃斯波西托转喻医学领域的免疫范畴,而重新理解“利维坦”共同体运作的内在原则,霍布斯元素都是三者对生命政治学理论建构与推进的重要环节。澄清生命政治学中的霍布斯元素,可以准确地勾勒出生命政治学范式与近代政治哲学之间的关系,展示生命政治学的新论域和阐释空间,为理解生命政治学的发端与理论诉求提供更为完整的可知性条件和框架。

一、生命权力与统治权

肇始于福柯的生命政治学,一开始就与霍布斯关于权力的思考反向地联系在一起。“我们有关权力本质的研究,不应该指向统治权的法律大厦、国家机器和与之相伴的意识形态,而应该指向权力的支配和具体操作者,指向臣服的形式和在局部系统的运用及变化,指向战略的机器。在权力的研究中,我们应该避开利维坦的模式。我们应该避开法定的统治权和国家机构的有效领域,并把我们对权力的分析建立在对支配的基础和战术的研究上。”在福柯看来,如果将有关权力本质的讨论仅仅锚定在“统治权”的论域中,那么权力就首先而直接地表现为一种否定的形态。因为“统治权”意味着“统治”“禁止”和“法则”,而对“统治权”的描述也仅限于法律、意识形态等纯粹的司法表征系统中。因此,在权力谱系的讨论中,福柯批判了霍布斯的利维坦模式,并认为这种模式聚焦于一种本质上是否定性特征的拟设权力主体及其纯粹司法表征。福柯认为,对权力的分析,不能仅仅停留于对权力的司法的表征,而应该从权力的具体运作机制及其所收获的社会效应中展开,“我们要在权力完全投入到真实有效的实践中的地方研究权力。我们要研究的是权力的外在的形象,要研究权力与其对象、目标、应用领域的直接的关系,在它安置自己并产生实际效应的地方”。这就意味着将权力的分析从“统治权”引向了权力的机制与对象,即权力以何种方式施加在对象身上并展现出现实的社会效应。正是在此语境中,作为一种分析社会权力的独特范式的生命权力,获得了不同于利维坦模式的阐释空间。

福柯指出,霍布斯的利维坦模式对于权力的论述,虽然是一种现代的话语,但仍然停留于对权力的消极理解,尤其体现在对统治权(主权)的建构中。在《必须保卫社会》中,福柯指出,“我认为霍布斯表现得令人气愤。实际上,他保证:他永远操持契约话语和统治权话语,也就是说,国家的话语”。对统治权的坚守,意味着权力的解释总会追溯到一个权力的主体及其意图。对统治权的坚守,意味着权力最终仍然会导向一种禁止和否定的状态。而在福柯看来,“权力在本质上是‘你不能’的东西。在我看来,这是完全不充分的权力概念,是一个司法概念,一个权力的形式概念”,并且“本质上是规则、法律、禁令,标志着被允许和被禁止之事物之间的界限”。对此的阐释,又只能体现为作为权力表征的纯粹的律法和法律系统,这只是权力的形式概念,而权力的现实实际运行却是付之阙如的。因此,要想理解权力的真实运作,必须在统治权之外来思考权力的施展。因此,福柯指出,“西方社会除了律法和法律系统之外没有其他任何可以作为权力分析的表征、说明的系统……如果我们想要继续进行一种不只是权力的表征,而是权力的真正运作的分析,我们现在就必须摆脱那种权力的司法概念,那种源自法律和最高统治权、源自规则与禁令的权力概念”。权力的真实效应并不能在那些司法表征中得到体现,而是要到社会具体的语境中去获得。因此,要真正理解一个社会的权力运作及其社会效应,就应该在利维坦模式之外讨论权力问题。

因此,摆脱利维坦模式,构成福柯权力分析的重要环节。在利维坦模式之外讨论权力问题,一方面是摆脱作为统一体的统治权,而走向“外围的个人”。福柯认为,利维坦模式是一种从个人意志的多样性走向意志统一性的过程,权力的最终呈现是那个作为统一性的“主权”。但更为重要的问题是个人如何走向这个统一的状态,这才是权力真正显示其机制和力量的地方。福柯认为,“个人不是一个被权力的实施抓牢的预先给定的实体。个人及其身份和特性是权力关系对身体、运动、欲望、力量施展作用的产物”。利维坦模式只是在原初的意义上拟设了权力的起源及其与个体的关系,这种拟设是出于一种建构的机制。但就实际状况而言,个体、主体其实恰恰是权力本身的结果。因此,就权力的这种原初语境而言,不管是霍布斯的利维坦模式还是封建中世纪的君权,其实都是一种否定性的表述,其区别只在于权力的来源上。这意味着,要真正区别近代社会以来的权力,除了权力的来源之外,主要领域其实是在权力的运作机制中。因此,福柯对权力的关注,不在于权力主体,而在于权力的对象及其在地化的运作机制:

在奴役程序的层面上,在奴役的时刻,这些事情是怎样发生的?或者说,连续不断的这些过程奴役肉体,指导他们的行动,控制他们的行为举止,在此过程中,这些事情是怎样发生的?如果用其他字眼,更应当去问统治者如何高高在上,试图了解臣民是怎样从肉体、力量、能量、物质、欲望、思想等等多样性出发一步一步地、逐渐现实地建立起来的。要抓住作为建构臣民的奴役过程的具体机关,如果你们同意的话,它与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要做的恰恰相反,而且,我认为,所有的法学家,最终,他们的问题是了解从个体和意志的多样性出发,怎样才能形成一个一致的意志或实体,它由一个灵魂赋予生命,这个灵魂就是统治权。你们回想一下《利维坦》的图式:在此图式中,利维坦作为构想出来的人,正是许多分开的个性的集合,它们由国家的一些建构因素集合起来。在国家的中心,或者说大脑,由某种东西构成,这种东西就是统治权,也正是霍布斯说的利维坦的灵魂。那么,我认为与其对中心的灵魂提问,不如试图提问外围的多样的个人(他们被权力的作用作为臣民建构起来)。

权力的建构,不在于那些司法表征,而在于各种力量—关系模式的塑造过程。因此,福柯认为,要理解权力的机制,要分析“臣民”关系的建构过程,才能理解权力本身。基于此,福柯的权力分析开始摆脱利维坦模式而走向“身体的解剖政治”和“人口的生命政治”。

在《必须保卫社会》中,福柯完成了从“统治权到对于生命的权力”的转换。福柯认为,17—18世纪以来,出现了一种完全不相容于统治权的新权力机制。这种机制的对象是人的肉体及其行动,“这种新的,完全不能用统治权的术语加以描述的权力,我认为是市民社会的一项伟大发明。它曾是建立工业资本主义及其相联系的社会的基本工具之一”。这种权力叙事,是围绕着权力的局部的、地域性的内容和对象展开的,不同于统治权的单一形式,它们是一种复数形式的权力,它们有着自身在地化特征的程序和技术。因此,这种权力叙事话语,不再同于关于统治权的司法表征系统,而是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过程。换言之,正如福柯所说,这种权力机制是与工业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是与工业生产的经济模式相适应的权力机制。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雇佣劳动者,对雇佣劳动者的塑造,就是在身体和人口的维度来实现的。基于这种需要,福柯认为,现代社会发明了一系列的权力机制和技术来服务于这种关系的塑造。“由此出发,一系列观察技术、显然包括统计数据,但也包括所有大型的行政、经济和政治有机体,都承担着这种对人口的调控。权力技术领域有两大革命:发现了戒训;发现了对解剖政治的管理、完善和对生命政治的完善。”这就是福柯在《必须保卫社会》中所说的,必须在利维坦模式之外,在统治权之外来讨论权力,生命政治学的权力形态得以呈现。

正是在这种转换中,福柯以生命权力为基础的生命政治学才呈现出对于权力话语的新视野。这种权力话语,不再是囿于传统的关于统治权的纯粹司法表征系统,而变成一种技术话语,它的对象是身体和人口,因而是一种唯物主义的权力形态。因此,福柯说:“权力成了唯物主义的,它不再从本质上是司法的,它必须与真实的事物——身体和生命——打交道。”福柯认为,正是基于对身体和人口的治理,整个现代社会发展出了一整套社会治理的技艺。权力的分析不再是司法概念的表征系统,而是转向对技术的权力和权力的技术的讨论。正是这种讨论,揭示了现代社会权力的真实运作状态,也实现了对利维坦模式即权力的司法—制度性模型向权力的生命政治模型的转换。

二、例外状态与自然状态

在《神圣人》一开始,阿甘本引用了霍布斯的一段话:“要对国家的权利与主体的义务去做一个更严谨的探索,那么就必须把它们分解开来进行思考(我并不是说把两者完全分裂开)。我们必须去正确地理解人性(人类的自然)的品质到底是什么;它到底是由什么样的质料构成;是人性中的什么东西导致人们不能够组成一个公民政府,以及,人们如何来在他们彼此之间达成一致,即如何彼此间形成这样的想法,去发展成为一个具有良好根基的国家。”阿甘本引用此段论述,正在于说明其所关注的话题与霍布斯讨论的话题是同一个话题,只是论证方式上有着区别,实质都是讨论现代社会权力的原初关系。霍布斯是在自然状态的基础上呈现权力的来源,而阿甘本则是在例外状态中展示权力的生成。但作为生命政治学谱系中的一员,阿甘本仍然是从福柯的生命政治学语境开始的。

在阿甘本看来,要澄清现代政治的结构,必须追随福柯所开创的生命政治学论域,“追随福柯和本雅明的建议,对赤裸生命与政治之间的关联进行主题性的拷问”。对于这种关联性的考察,阿甘本有其自身独特的进路。这条进路是建立在福柯摆脱霍布斯的“利维坦模式”基础上,同时又是对霍布斯“自然状态”的重构。阿甘本认为,福柯生命政治学的特点在于放弃了“利维坦模式”,“福柯之著述最为持续的特点之一,就是它果断地放弃了以诸种司法性——制度性模型(主权的定义、国家的理论)为基础的研究权力问题的传统进路,转而支持对下述问题去进行一种无偏见的分析:权力是如何具体地穿透到主体们的身体中,以及穿透到生命的诸种形式中?”就阿甘本的理解而言,福柯生命政治学的进路,最后走向了权力的两个维度的阐释,即政治技艺与自我技艺。但二者如何交汇在一起,福柯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这也是阿甘本自认为要去拓展和研究的话题,“当前的研究恰恰同权力的司法性——制度性模型与权力的生命政治模型之间的这一隐藏的交汇点相关。在其可能的诸种结论中,这项研究必须记录下来的正是:(1)这两种分析不能被分割开来;(2)赤裸生命被纳入到政治领域中,这构成了至高权力的(可能隐藏着的)原始核心。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创造一个生命政治的身体是至高权力的原初的活动。……通过把生物性的生命作为它的重点算计对象,现代国家实质上显露出了把权力同赤裸生命联结到一起的秘密纽带,从而再次肯定了现代权力与最古老的国家秘密之间的紧密关系”。阿甘本认为,福柯跳出了霍布斯的利维坦模式,但之后的论证仍然是晦暗不明的。阿甘本自己恰恰要在此展示其生命政治独特的话语,即关于赤裸生命、至高权力与国家(主权)的关系。而这重关系,是在其关于赤裸生命、例外状态与自然状态的相关论述中展示出来的。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阿甘本通过福柯的生命政治学理论而达到了对霍布斯的双重介入。阿甘本通过这种介入,最终要实现的理论目的,在于将现代政治拉回到亚里士多德的传统中。这就是阿甘本所说的,现代权力与古老国家之间的关系,即“zoē”与“bios”之间的原初关系,即“为什么西方政治首先通过对赤裸生命进行排除(这种排除实质上亦同时是一种纳入)来建构自己?如果生命将自己呈现为一种通过排除而纳入的东西,那么政治与生命之间的关系又是什么?”从这层关系中,阿甘本要引入“例外”的结构。在这种例外状态中,生命与政治的关系是一种纳入性排除的关系。在这种状态中,赤裸生命得以出场,从而带出阿甘本所阐释的另一种政治的原初关系。

具体而言,阿甘本首先从政治的原初关系入手,即何种状态是政治原初关系得以可能的前提。在霍布斯的语境中,原初的政治关系来源于自然状态,并在契约关系中得到确立和维护。而阿甘本认为,原初的政治关系来自一种禁止关系,这种禁止关系不是来自自然状态,而是来自例外状态。“原初的政治关系是禁止(例外状态作为外部与内部、排除与纳入之间的无区分地带)。”阿甘本认为,政治关系不是个体自愿、理性意志上的契约,而是基于一种例外状态的禁止关系。因此,这个论点“质疑了所有关于国家权力之契约性起源的理论,以及——与之相伴随地——质疑了所有试图把政治共同体建立在像‘归属’这种东西上的努力,无论它是建立在人民的、民族的、宗教的或任何其他的身份之基础上”。就此而言,国家权力和主权并非来自近代政治哲学的契约及其权力让渡,而是来自例外状态。

对例外状态的论述,阿甘本是借助于施米特的论证,即在例外状态中确证主权权力或者至高权力,“至高权力的根本性活动是生产那作为原初政治元素的赤裸生命:赤裸生命是自然与文化、‘zoē’与‘bios’之间接合的界槛”。这意味着,在例外状态与至高权力中,赤裸生命就进入一种无区分地带,事实上就是处在一种死亡威胁之中。这种死亡威胁并不是霍布斯自然状态下的死亡威胁,而是例外状态所造就的。阿甘本认为,正是这种死亡威胁带来了司法关系原初的形式。“如果法律利用例外状态——也就是法律本身的悬置——作为它指涉与涵纳生命的原初手段,那么例外状态的理论就是对于任何同时将生命的拘束和弃置于法律的关系的定义的准备条件。”因此,就阿甘本的理解而言,例外状态成为原初政治关系的结构,只有在这个原初结构的基础上,司法—政治结构以及因此而被置于其中或排除在外的事物,才能得到说明并获得其意义。就生命政治学的话语而言,法律与生命的关系和秩序随之建立起来。霍布斯的国家理论,是基于人与人的原初关系是一种狼与狼的关系,并从这种自然的混乱关系中制造新的秩序。而阿甘本认为,秩序的获得,不是来自某种自然的混乱状态,而是来自一种特设的例外状态。只有通过例外状态,真正的秩序才有可能,真正的政治关系才有可能。司法秩序奠基于例外状态之上。例外状态就是一种界槛,“在这个界槛之基础上,外部与内部,正常情况与混乱状况,进入了那复杂的拓扑关系中——正是那些拓扑关系,使司法秩序之有效性成为可能”。因此,阿甘本认为,政治秩序的确立,并不像霍布斯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种直接的因果关系即混乱—死亡威胁导致政治秩序的形成,而是来源于复杂的拓扑关系。它不是一种直接的对应关系,而是通过排除性纳入而形成的关系。“在其原型形态中,例外状态是每项司法场所化的原则,因为只有例外状态打开了这样一个空间:在这个空间内,确定某种司法的秩序和一个特殊的领土,首度成为了可能之事。”

阿甘本以一种拓扑关系来论证自然状态与例外状态的关系,他认为,霍布斯所呈现的法的有效性所从出的自然状态,其实是作为一个预设的外部状态而呈现为真正的例外状态。“自然状态和例外状态,其实正是同一个拓扑进程的两面。在这个拓扑进程中,被预设为外在的东西(自然状态),现在重新出现在内部(作为例外状态),正如在麦比乌斯带上,或在一个莱顿瓶中。”也就是说,阿甘本的例外状态所带来的悬置一切律法,意味着进入一种“自然状态”,从而确立了主权的结构,确立了生命与政治的关系。因此,在拓扑结构的运转中,自然状态和例外状态不再有严格的区分,二者的区分消融在至高约法和至高权力中。换言之,在这种拓扑结构中,例外状态和自然状态其实是相互贯通的。

因此,就阿甘本的理解而言,所谓的自然状态,其实并不是“自然”的状态,而是一种例外状态,因为“在霍布斯这里,自然状态在主权者这个人身上得以留存——主权者是唯一的那个人,保持它那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自然法”。而主权者是例外状态的唯一合法发动者。正因为例外状态,“自然状态”才作为一种真实的社会存在,而不是霍布斯意义上的拟设状态。因此,在阿甘本生命政治学的话语中,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以一种转换了的形态重新收入到“例外状态”的结构中,成为内在于政治关系的一个环节。只有在“例外状态”的独特结构中来认识和理解“自然状态”,才能真正理解现代政治的基本原则。这是阿甘本对于霍布斯“自然状态”的基本态度。

三、免疫与权利的让渡

埃斯波西托生命政治学的独特之处,在于其提出了免疫模式的生命政治学解释框架。免疫范式是埃斯波西托从医学范畴中转喻过来讨论社会共同体话题的概念,其原初意义是指“面对某一疾病,生命机体自身自然的或诱发出现的抗感染条件”。这种为了保存自身而引入自否机制的模式,即免疫范式的基本特征。这种特征被埃斯波西托认定为生命得以自我持存的内在重要机制,因而成为理解生命政治化的触发条件。在埃斯波西托看来,生命要获得持存,必须引入一种自我否定性的措施才能得以完成。这种自我否定性机制的引入,构成生命政治化的核心内容,主要内容在于生命和法则、生命与政治之间原初关联的建构。埃斯波西托认为:

生命和法则,生命和政治不是使一方臣服于另一方的外在形式上的附加或并置,在免疫范式上,两者是建构一个单一、不可分割的整体的两种元素,这个整体意义的呈现取决于这两种元素的相互关系。不单单是这种关系联结了生命与权力,免疫性还是保护生命的力量。生命政治概念假定生命政治是两种构成因素在某一特定时刻偶遇的结果,与之相反,在这个视角下生命以外没有权力,正如权力关系以外没有生命一样。由此看来,政治无非是保持生命存活的可能性或者工具。

在免疫范式视角下,埃斯波西托将生命政治学关于生命与法则、生命与政治的关系设定为一种原初的互构关系,它们彼此不再是一种外在的关系。法则不仅仅表现为对生命的规训,同时在原初的意义上就意味着对生命的免疫性保护。因此,当生命将自身投入政治、法则的怀抱时,就意味着一种通过自身否定性的方式获得政治的保护,从而使自身得以持存。因此,埃斯波西托指出:“一旦生命确立了它的中心性,而正是政治被赋予了拯救生命的职责,这是免疫式结构的决定点,但是政治的这种拯救是通过激活对立面的二律背反的机制来进行的。为了能被拯救,生命需要放弃自我整合的东西,也就是构成其进行扩张的主要向量和自身权力的东西,或者说是一种将自身置于报复性的不归路的贪欲。”生命自身的法则是不同于政治的法则,一旦生命为了自身的保存而引入一种异己的原则,这就是免疫结构的基本特征。而这种异己的原则,又不是纯粹外在的,而是生命自身的自我设限或自我诱发的。换言之,生命要实现持存,必须依靠这种异己的原则,在此意义上,“异己”原则变成了内在的组成部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埃斯波西托将免疫原则视为共同体的内部机制:

简单而言,被免疫的在形式上与共同体是一样的,都有保持和否定的特点,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通过对其原初的意义域否定的保持。从这个观点出发,人们或许会说免疫不仅仅是附加在共同体之上的防御装置,而更是它的内部机制:是某种程度上造成共同体自身分裂并防止其发展过去的褶皱。这种妨碍共同体自身一致的差异性体现了共同体这一概念的语义强化。为了生存下去,共同体——每个共同体——被迫与其对立面的否定性加以融合,即使这种对立面准确来说是共同体本身存在的一种缺失和对照模式。

因此,免疫范式之于生命与共同体关系的理解,进而对于生命政治化的理解,在于强调生命政治化不是一个单纯的生命被外部性地施与政治法则的规定,而是生命得以保存的存在论关联。

基于上述关系,免疫模式的生命政治学,旨在超越生命—政治关系论域中关于二者的肯定性关系或否定性关系的对立阐释模式。埃斯波西托认为,在生命政治学语境中,存在着两条日益分野的阐释路径,“一种是肯定意义和生产性的,一种是否定意义的和致死性的”,而“免疫模式的阐释优势确切地说取决于这样一种情况,这两种情态,两种意义效果——肯定性的和否定性的,保护性的和毁灭性的——最终会找到一种使两者形成因果关系(尽管是一种否定的关系)的内在表达,一种语义的结合”。正是借助于作为医学范畴的免疫逻辑,生命政治学实现了生命与政治关系二者在原初语义内涵上的结合,意味着免疫模式的生命政治学的开启。

通过将免疫范式从医学领域转喻到共同体话语领域之后,埃斯波西托的一个重要理论任务,就是澄清和梳理这种免疫范式其实在整个近代政治思想传统中是有着自身的来源和历史。当然,埃斯波西托本人已经申明了理论客观起源与其自我阐释不能混为一谈。埃斯波西托认为,霍布斯对于国家、主权的论证,已经无意识地走在了免疫的道路上:

这种否定不是采取暴力征服的模式,即权力从外部凌驾于生命之上,而是一种内在的二律背反的模式,即生命通过权力保存自身。由此我们可以说,免疫是生命保护的一种否定(形式)。它挽救、保证并保持有机体,无论是个体的还是集体的,但是它又不是直接地、迅速地;相反,它使有机体服从于某种条件,同时这种条件对它的权力加以否定,并缩小其扩展范围。就像给个体身体接种的医学实践那样,政治机构(political body)的免疫功能与此类似;在其内部导入部分同样的病原体,这样它就需要通过阻止、抑制自然的发展进行自我保护。在此意义上,我们一定可以将一种原型追溯到霍布斯政治哲学那里去:霍布斯不仅将保存生命的问题置于其思想的核心,而且使其适应于本构权力的从属地位,具体而言就是适应于主权权力,于是就基本上创立了免疫原则。

在埃斯波西托看来,霍布斯政治哲学的核心范畴即主权权力,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免疫原则的体现。埃斯波西托对免疫的定义是生命保护的一种否定形式。对于免疫模式的生命政治学阐释,主要是基于一种否定性的结构来阐释社会共同体的自我保存。在这个意义上,霍布斯的契约论所坚持的权利的让渡模式,意味着自身通过一种自觉地、有计划地引入否定性原则,来不断增强和刺激社会共同体的健康状态。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向契约关系的转换,实际上就是建立在否定性基础之上的肯定性。换言之,这种否定性是肯定的外在预设。

在霍布斯的理论架构中,生命要避免陷入一种纯粹的身体之战即“狼与狼”的关系中,必须将身体中自然而内在的原则予以限制,因为“生命需要接受能使其免于自然危险的程序才可以受到保护、得到发展”。而主权权力作为一种本构权力,就在于将这种“自然危险”的关系收归自身,从而确保生命得以保存。在这重关系中,埃斯波西托其实是在身体与生命的关系中,展示了政治法则介入的必要性。身体会因为自身内在欲望而走向自身的否定,而生命要得到保存,就必须遏制身体的这种内在欲望。遏制这种欲望的方法就是引入免疫的机制。埃斯波西托认为,霍布斯正是意识到了这重关系,才在其关于国家和主权的理论中开启了免疫装置:

霍布斯所关注的人类基本上是以身体、需要、冲动、驱动为特点的,这不是偶然。……但是开动霍布斯辩论机器的是,无论哪一种情况如果缺乏较为复杂的保证机制而靠自身达到这样一种目标是不可能的。无穷的贪婪、一切的欲望迫使人类处于广泛的冲突中,考虑到伴随乃至与这种欲望相矛盾的其他自然冲动的联合作用,自我保护的最初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尽管生命具有长久自我保持的倾向性,但事实上仅靠自身也是不能做到的。相反,生命受制于这样一种强大、违反事实的运动,生命越向自我保护方向推进,为此目的就会有越多的防御和进犯措施被调动起来,因为人的本性是相互残杀因而也互相被杀的。

身体内在原则最终是走向自身的毁灭,而生命保存的意愿就必然要矫正这种身体的原则。这个矫正的环节,就是生命成为政治保护的对象,同时就意味着对身体内在原则的否定性设限。霍布斯的主权理论、利维坦模式,就是从身体的欲望和冲突中反向提取出一种规制其自身的权力,从而保证生命及其共同体的持存。

就此而言,埃斯波西托认为,霍布斯关于生命与政治关联的论述,在一定程度上缝合了自古希腊以来政治与生物学差异性存在的论述。这种将生命与政治在原初关系中建构起来的关联,意味着政治成为生命得以存在的最原初的前提,“霍布斯哲学的重要性,甚至在他具有破坏性的范畴革新之前,在于其转折性的绝对特色。希腊观念一般认为政治与生物学的维度有着范式的差异,与此不同,在霍布斯看来生命保存问题不仅完全成为政治领域的一个部分,而且构成了其中最广泛的维度。为了能够以政治的形式进行展开,生命必须首先作为生命加以维持,必须作为生命加以保护,必须避免消散的威胁”。生命与政治在霍布斯理论中的合体,意味着对生命的负责,意味着“生命的政治化”。而埃斯波西托所赋予的新特征,在于指出霍布斯的建构过程其实是一种免疫机制的体现,尤其是关于主权理论。埃斯波西托认为,“如果生命屈从于其内在的权利、屈从于其自然的动力,人类的生命注定会自我毁灭,因为生命本身承载了不可避免的自我矛盾的东西。于是,为了自我拯救,生命需要步出自身以形成一个可以获得规范和保护伞的超验点”。这个“超验点”就是主权,通过主权来避免生命的自我毁灭。生命通过主权的否定性的介入,从而达到自身的保存。因此,“主权免疫本质上的否定特点”,且“它可以被界定为一种内在的超验,这种超验居于那些以其来表达自己意愿的东西的控制之外。这正是霍布斯提出的呈现概念的矛盾结构:这种被呈现的主权与他呈现的那些既同一又不同”。主权概念所呈现的内在矛盾结构,恰是免疫特征的重要体现。

基于上述论述,埃斯波西托将免疫机制的生成追溯到霍布斯,“如果我们要为现代免疫过程设置一个象征性的初始点的话,它很有可能最先在霍布斯的著作里得到个性化处理。正是从他的哲学开始,生命的免疫性自我保护课题开始占据政治理论和应用的核心地位。免疫过程中典型的消极逻辑是,主体们交换对彼此生命的保护来回避死亡的风险,在一个为了主权者而牺牲所有主体天赋人权的社会里,这种死亡的风险是隐含的”。就霍布斯从自然状态到契约状态的转换、死亡威胁收归主权所有而言,生命的保存、共同体的运行,确实是在一种自否机制中展开的,这符合埃斯波西托所强调的免疫机制。

四、生命政治学与霍布斯

作为发轫于20世纪70年代左右的生命政治学,作为一种新的理解社会权力与社会运行的理论范式,一开始就意味着与近代政治哲学形成一种参照的关系。纵观福柯、阿甘本与埃斯波西托对霍布斯的定位与阐释,其核心关切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个是权力的原初关系究竟是什么;一个是社会共同体以何种方式运行。当然,这两个方面其实是在同一个进程中。霍布斯所建构的自然状态及其利维坦模式,将权力的原初关系设置为一种基于死亡威胁的契约关系,从而在利维坦模式中树立起主权权力,生命得以保存,社会共同体得以运转。福柯的生命政治学,其实是悬置了利维坦模式,第一个原因是利维坦模式所关注的主权权力及其统治权,一方面是一种纯粹的司法表征系统,一方面是在一种禁止性、否定性的维度展示自身。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在福柯的生命政治学看来,都不在于分析社会权力自身的运行。但福柯并没有否定这种权力的形态,而是另辟蹊径,在生命政治学的语境中重启了一条分析社会权力的路径。按照福柯的理解,生命政治学对肯定性权力的呈现,对身体和人口的关注,其实在一定的意义上是基于现代资产阶级经济模式的考量。福柯认为,统治权话语是不利于资产阶级的经济运行,它总是带来对经济的贬损,因为其说到底是一种否定性、禁止性的权力。资产阶级经济运行需要的是一条肯定性权力话语。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福柯强调生命权力对待身体和生命的态度,即以对生命负责的名义照顾生命。这是一种积极而肯定的权力类型,展现为一种权力技术和技术权力,它不再囿于统治权的论述,而是深入到社会共同体的方方面面。正如福柯所说的,“资产阶级清楚地知道,新的宪法和法律并不足以保障它的统治。他们认识到,必须发明一种新的技巧,来确保权力的畅通无阻,从整个社会机体一直到这个社会的最小的组成部分。这样,资产阶级不但发动了革命,还成功地建立了他们从未曾放弃的社会霸权”。这也是福柯在权力分析中推崇《资本论》的原因所在,他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工厂、流通等的论述,完美地展示了权力的在地化运作。这些局部的、地域性的复数权力,相较于单一的统治权,更能体现现代社会权力的运行机制。

福柯悬置利维坦模式的第二个原因,在于要从利维坦模式中解放出个体的多样性,并重新在一种权力的具体运行中讨论这种多样性的个体如何成为主体,这就是晚年福柯一直关注的自我的技术。这个过程既是主体的形成过程,也是权力实际发生作用的机制和过程。福柯认为,离开了权力的具体运行机制的分析,仅仅停留于统治权的司法表征,这是一种权力分析的贫困化的表现。换言之,仅仅停留于权力的原初关系,本身并不足以充分且有效地完整展示现代社会的权力图景。在这个意义上,福柯悬置了霍布斯的利维坦模式,而开启了生命政治学意义上的权力形态。

而阿甘本在权力原初关系维度讨论霍布斯时,既不是悬置自然状态,也不是取消自然状态的论证,而是将例外状态与自然状态转入到一种拓扑结构关系中。霍布斯在自然状态中所建立起来的权力关系,在阿甘本看来,并不是一种自然状态,而是一种例外状态。因为正是例外状态带来了赤裸生命和至高权力,这成为政治关系和法律关系得以可能且具有意义的前提。所以,生命进入政治关系,前提不在于自然状态,而在于例外状态,“例外状态作为一个在其中法律透过自身的悬置而将生命纳入的原初结构”。霍布斯所建构的以死亡威胁为基础的自然状态,其实是一种例外状态的结果。正是例外状态,将生命置于一种死亡威胁中,从而建立起主权权力。因此,阿甘本对霍布斯自然状态的处理,在于变换了其形态,从而在一种反思的前提中给予其合理的定位。阿甘本不是在一种拟设的自然时间秩序中思考自然状态与权力的关系,而是在一种拓扑结构中思考自然状态与例外状态的关系,从而给出原初的权力关系。

阿甘本将自然状态转化为例外状态来讨论原初的政治关系,其实也是在一种权力“运行”中来确证权力。阿甘本通过例外状态来展示至高权力,而福柯希望在霍布斯模式之外,即在权力现实的运行中来揭示权力。在这个意义上,阿甘本是走在福柯的这条道路上。只是阿甘本将权力的运行的考察锚定在权力的原初运行中,而福柯是在权力对社会要素的规训中来展示权力。而埃斯波西托免疫性生命政治学对霍布斯的借用,在于将其自身有关免疫的论述置于近代政治哲学的发端处。埃斯波西托认为,霍布斯对主权的讨论,是在一种内在的二律背反的原则下进行的,即生命要保存自身就必须引入与自身的自然原则相反的机制来得以完成。对于生命而言,主权既是一种外在的约束性条件,同时又是生命得以保存自身的条件。这种自否性的机制,已经走在免疫机制的道路上了。埃斯波西托对霍布斯的讨论,目的在于将其免疫原则贯穿到现代权力理论的发端处,从而强化其免疫原则的解释力。

综上所述,福柯摆脱利维坦模式,目的在于开辟生命政治学的论域,并且聚焦于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独特运行规则;阿甘本转换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目的在于为例外状态奠定原初的地位,并为理解现代社会尤其是一些极端的历史事件(纳粹主义等),提供一种根植于现代政治发端处的内在原因和机制;埃斯波西托通过对霍布斯主权理论的讨论,将免疫机制塞进现代政治发端处。就此而言,福柯的生命政治学是在霍布斯的传统之外,新开出生命政治学的谱系,并具有鲜明的社会历史语境。而阿甘本和埃斯波西托的生命政治学,则试图在霍布斯的框架中植入生命政治学的意蕴,强调思想史意义上的理论内在关联和转化机制。从以上两种对待霍布斯的不同方式可见,生命政治学在理论的演化过程中,越来越在源头上倾向于与近代政治哲学同流,只是理论运筹的机制发生了变化。但就生命政治学的理论效应而言,无论是福柯、阿甘本还是埃斯波西托,都是力图在近代政治哲学已有的权力分析图景中增添新的阐释空间,从而为更完整地理解现代社会的权力关系注入新的理论资源。因此,分析生命政治学中的霍布斯元素,既可以在思想史的背景中呈现生命政治学在其发端处的理论渊源关系,同时又能在生命政治学自身理论推进的意义上呈现其独特的问题域和解释力。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技术化时代条件下的社会主义研究”(22BKS01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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