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宬斐: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民主观念变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045 次 更新时间:2023-10-13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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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宬斐  

 

民主是人类的共同价值。但在世界政治文明进程中,民主也表现为大国之间的制度与道路之争,反映出背后的话语之争、学术之争和观念之争。从观念史角度考察民主如何在传播扩展中表现出差异性的内涵、外延及特征,有助于丰富对民主的认知与理解,进而在不同的民主观念间建立起平等、理性的对话机制。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不仅是对时代变迁中民主发展趋势的及时回应,而且是对民主观念寻求差异性共识的政治行动,展示出人类对民主制度孜孜不断的追求。

民主观念在中国的创造性转化

观念是环境与条件变化的产物,观念的具体内涵取决于具体的历史情境。正如斯金纳所说:“不存在这样一种单元观念的历史,只存在一种单元观念被不同时期的不同历史施动者所运用的历史。”实际上,当追问民主是什么时,自然会产生不同的民主观念。“民”是整体还是部分,界定民的标准或原则是什么?“主”是“作主”还是“选主”?人民该如何“当家作主”又如何“选主”?对这些问题,不同的历史情境下往往给出不同的答案。

学术界一般将民主的原初意涵追溯至古希腊,即“人民的统治”。在西方社会,从古希腊时代雅典城邦的民主制度,到启蒙时代人民主权思想的广泛传播,再到近代以来民主逐渐被化约为竞争性选举的精英民主理论,民主的观念始终处于流变之中。中国关于民主的探索同样源远流长。原始社会,炎黄部落就实行过部落联盟议事会制和集体决策制;尧帝“置谏鼓”于廷,舜帝创立过“禅让制”,这些治国理政的经验与策略都显示出民主的特质。《尚书》中所载“天惟时求民主”,是关于民主观念的最早文字记载。在中国源远流长的儒家文化中,民本思想一直十分突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等观念流传甚广。这些观念与现代民主的一些特质高度契合。可以说,中国不仅是世界上最早使用民主范畴的国家,也是最早建构以民主范畴形成独特认知体系的国家,在民主的观念、理念、价值和范式等方面具有独立的创制权。

近代以来,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主观念在中国语境中的传播与拓展体现出时空转换特征,表现为复杂的跨文化现象。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下,民主必然与救亡图存等重大现实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一个中国特色的现代性概念。正如李大钊所说:“现代生活的种种方面都带着Democracy的颜色,都沿着Democracy的轨辙。政治上有他,经济上也有他;社会上有他,伦理上也有他;教育上有他,宗教上也有他;乃至文学上、艺术上,凡在人类生活中占一部位的东西,靡有不受他支配的。”五四运动后,尤其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并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以来,中国知识界对待民主的任务不再仅仅是传播与解读,更重要的是如何进行创造性转化,使民主观念借助于民族独立、革命解放和国家建构等观念的推动进行互动与互塑。一定意义上说,整个中国近现代的政治发展史就是一部民主观念的发展史,也是民主不断进行创造性转化、实现本土化创建的过程。

民主首先与中国需要建立一个现代主权国家联系在一起,为现代国家建构提供强大的民意支持。梁启超指出:“今日欲救中国,无他术焉,亦先建设一民族国家而已。”建立一个独立的现代主权国家,前提是自觉的现代国家意识和主权意识。和主要依靠血缘、等级及族群关系维系的传统国家比较,现代国家主要建立在人民的同意与支持之上,以权利、平等、主体性、主权意识等构成的民主观成为构建现代主权国家的坚实基础。

民主也助推了民族的觉醒与独立意识,民主日益成为民族追求独立与解放,反对帝国主义与封建专制主义压迫与掠夺的主要武器。民主与民族是一对真正意义上的双胞胎,两者在政治领域中发生了深刻关联,日益结合成为互相依存互相支持的一体。只有彻底实现民族独立,人民才能真正当家作主。如果民族不能独立与复兴,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自由。民族情感成为民主运作的根本动力之一,为人们参与民主生活提供了一个“动因的坐标”。

民主最深刻的含义总是与人的解放联系在一起。民主是构成人的解放的主要内容,人们会不断通过民主方式走向一个又一个新的解放。当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之际,国人以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等为武器,一次又一次地掀起反抗列强、争取民族解放运动高潮。无论是殖民压迫、民族压迫、阶级压迫、性别压迫,还是人性压迫等都需要争取解放,要通过不断解放获得自主性。

正是在实现民族独立与人的解放的伟大进程中,民主在中国不断获得新的内涵及意义,成为一个中国特色的现代性概念,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知识体系。对西方民主观念进行改造的“本土化”努力,与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进行创造性转化的“现代化”努力,使“人民当家作主”的观念在中国实践中扎根,并最终定型于“全过程人民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变革力量

“观念并非一种纯粹的智力上的构想;其自身内部即蕴含着一种动态的力量,激发个体和民族,驱使个体和民族去实现目标并建构目标中所蕴含的社会制度。”任何一种观念通过各种政治制度的承载,通过人们的认同与接受而浸润到日常政治生活之中,也必然“蕴含着一套新的社会关系”不断改变与塑造着人们生活的各种社会关系。回顾民主的观念史,在经历了不断的修饰与去修饰、限定与去限定的“再次概念化”的复杂过程,近现代中国政治发展的特定情境让民主概念打上了深深的中国烙印,并在具体实践中获得了重新塑造的机会。

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民主观念不断进行更新与创新塑造的产物,并在逐渐发展的过程中成为一项新的民主制度模式。全过程人民民主作用于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犹如沉淀到器物的制作一样,带来的是观念的物化,不仅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甚至能够改变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今天,我们探讨民主的观念认知,要认清中国和西方国家对民主探索与发展所采取的方式与路径具有很大的差异,必然会形成不同的理解,产生不同的观念和话语体系。“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只有深入不同历史语境中比较民主的差异,展开务实有效的对话,才有助于促进共识。

以“全过程”界定民主,具有中国民主政治鲜明的“内生性”特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基于中国本土的创造力所孕育的制度创新,主要来自于中国民主具体实践中的创造性经验,其真谛表现为始终坚持人民性,坚持以人民性的根本标准“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因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相统一、相辅相成,共同建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逻辑体系。

以“全过程”界定民主,是一个建构性极强的观念。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本质上表现为“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这种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观念促进了民主政治与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观念的有效链接,以实际民主治理效能最大化保证了授权的民主性、议事的协商性、决策的科学性、管理的有效性和监督的有力性,真正实现了广大民众的选举权、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这种民主具有全过程性而非一次性票决的政策过程;是绝大多数民众亲身参与构成的过程;具有高度的协商、协调、合作与包容性政治文化基础的过程,是一种共识度很高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直接呈现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内涵、结构与运行规则。尤其要指出的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为人类民主事业发展探索新的路径,坚持走符合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同时还进一步推动了国际关系民主化,加强了文明交流互鉴。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创造了人类民主新形态,也拓展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境界。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个具有广泛包容性、共识性和治理有效性的民主观,能够把世界民主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作者系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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