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德刚:如何认识和化解人们之间的价值观念分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440 次 更新时间:2023-02-13 09:37

董德刚 (进入专栏)  


[摘  要]价值观念分歧是当今中国普遍的社会现象,它关涉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所牵涉的主体是多样化的,各种价值观念大体可以归结为四种“主义”或思潮,而价值观念分歧的焦点和实质,是现代观念与前现代观念的对立。导致人们价值观念分歧的基本原因有:人们的经历特别是价值体验不同,人们的评价模式差异,人们的价值体验、评价模式与社会的交互作用。化解人们价值观念分歧的主要途径包括:着力解决社会共同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问题,运用科学民主法治方式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树立科学合理的价值标准(根本标准、基本标准、具体标准)。

[关键词]价值观念;分歧;实质;原因;化解途径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在人们对世界的整体把握中,真理和价值是两个基本的维度。真理的问题是基础问题,因为人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首先都需要搞清楚事实、情况、真相,达成正确的认知。而价值问题则是核心问题。对于人来说,许多事物都有好坏优劣、利害得失、善恶美丑、有无意义之分,此即所谓价值问题。它是对人们活动的意义、目的、追求的探索,具有为人们的行为定向和提供动力的根本意义。

价值系指客体对主体的满足关系。它以一定主体为中心、以主体需要为尺度,而以客体的性质和功能为主要载体,以客体对主体的满足为最终体现。由于主体及其需要是客观的,客体及其性质和功能也是客观的,客体对主体的满足关系亦是客观的,所以,价值不是主观的东西,而是一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社会存在。

价值观念与价值观是略有区别的两个概念。价值观是指人们关于价值问题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一个主体只能有一个价值观,正如一个人只能有一个世界观一样。价值观念则是关于价值问题的思想观念,恰如一个主体拥有一个世界观但可以对世界持有多方面观点一样,同一主体可以有多方面的价值观念,它是价值观的具体展现。简言之,价值观与价值观念是总体概括与具体展开的关系。它

们都属于社会意识范畴,是对客观存在的价值问题的反映和折射。所谓价值观念分歧,可以表现为价值观的不同或根本对立,但更多地表现为具体价值观念的差别和矛盾。

在当今中国,人们之间的价值观念分歧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这是一个重大实际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理论问题,并且是一个理论难题。本文对此作些初步分析。


一、当今中国价值观念分歧的表现和实质


(一)价值观念分歧关涉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从个人志趣、职场生涯、社会交往到国家大事、国际关系乃至全球治理,几乎无所不包

人们在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的很多方面都各有自己的偏好或价值取向,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日常生活尚且如此,对待国家大事以及国际关系等十分复杂的问题就更无例外了。 正如有人所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可能是价值观念的对立。价值观念不同的人交流起来,常常会遭遇孔子和庄子所说“夏虫不可语冰”之无奈,时逢柏拉图“洞穴之喻”般情景,有人直呼是“鸡同鸭讲”。

现在,人们对很多问题都有不同看法,有时甚至大相径庭,彼此尖锐对立。仅以当前的两个热点问题为例,对于中美关系,一些人认为,世界上凡是与美国好的国家都富起来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发展主要也是得益于与美国比较友好,美国是中国的朋友甚至是榜样;另一些人则认为,美国是世界动乱之源、霸权主义国家、中国的对头和敌人。对于俄罗斯在乌克兰采取的所谓“特别军事行动”,一些人认为,这是俄罗斯对乌克兰的公然侵略,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应当坚决反对和批判;另一些人则认为,俄罗斯对乌克兰的行动是美国和“北约”逼迫、挑唆的结果,俄罗斯是受害方,中国和俄罗斯是唇亡齿寒的关系,我们必须力挺俄罗斯。

同样,关于新中国建立后的前三十年与后三十年的关系,关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关于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关于中国历史、传统文化、世界历史、西方文化,甚至关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共产党领导,等等,几乎在每个问题上人们都有观念分歧。

(二)价值观念分歧所牵涉的主体是多样化的,包括各种各样的人群、老中青各个年龄段的人群

张维迎、盛斌在他们合著的《论企业家:经济增长的国王》一书中,总结了企业家与传统人之间的价值观念分歧,包括财富观、时间观、平等观、契约观、人生观、金钱观、人才观、乡土观的不同,然后他们说:“企业家的观念远非以上八个方面所能概括,在效率观、节俭观、劳动观等方面,企业家与传统人大相径庭。”[[1]]这些观念分歧体现的是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区别。

我曾经撰文列举过当代中国突出的价值观问题,包括官员腐败问题、“官本位”观念影响既深且广、“拉关系”之风在社会上盛行、社会底层道德状况堪忧等。[[2]]在这些问题上,普遍存在价值观念分歧。

在许多微信同学群、同事群、网友群、亲属群中,也经常发生所谓源于“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合而导致的观念对立。同学分裂,同事绝交,网友反目,亲属抵牾,不同年龄段的人们之间的“代沟”,都是常见的社会现象。

当然,人们在价值观念问题上,同时也拥有很多相近或相似的东西,譬如,他们终归总有某些共同人性,这不仅是指衣食住行安全等生存需要以及享乐需要,而且包括发展等高级需要。绝大多数人即人民内部是存在着许多共同利益、共同关切、共同追求直至共同价值标准的,譬如生存、发展、和平、自由、民主、法治、公正,等等。很多事情都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是十分自然和正常的事情。我们在分析人们之间的价值观念分歧时,不要忽略了问题的这一方面。

(三)在思想理论上,各种价值观念大体可以归结为四种“主义”或思潮

就主要倾向而言,笔者以为,各种价值观念大体上可归结为四种“主义”或思潮:第一种是原教旨式、教条式马克思主义,其主要特征是不顾具体历史条件地强调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强调消灭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第二种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它突出强调人民利益,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及大众化,强调对当代中国的切实管用;第三种是大中华主义,它常常表现为儒学至上论、儒学先进论、中国乃世界第一论,也时常表现为复古主义、民族主义;第四种是西方新老自由主义,主要表现是强调市场经济和自由民主人权。本文持第二种立场。以上四种“主义”,大体也就是所谓中、西、马三大家,只不过马即马克思主义又分为教条式与科学的两种。

这里着重谈谈两种马克思主义之间的主要区别。

马克思主要立足于19世纪中叶西欧的实际,得出了他对世界的基本看法。马克思的世界观可以简略概括为如下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对人类历史的总体把握,可归结为以下图式:

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

其中,资本主义社会比前资本主义社会进步,但仍然是一个充满对立和冲突的、行将灭亡的“史前社会”。它即将被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所取代。而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其第一阶段是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消灭私有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第二层次是马克思看待世界的思想精华:科学性和人民性的统一。一方面,严格依据事实,注重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和逻辑,理论要与历史相一致;另一方面,着眼于无产阶级所代表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以人类解放和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旨归。

我们接受了马克思的学说,但主要是前一层次的内容(相对于后一层次而言,可称之为主要结论):资本主义是不好的社会,我们要建立比它优越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在实践上,俄国从1917年起、中国从1956年起开始建立新的社会,它们被国内外普遍称为社会主义社会。于是,在大多数中国人的心目中,我们的社会是比资本主义优越的社会主义社会,亦即当今世界最先进的社会。直至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人的主流看法是,全世界三分之二的人都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当时以苏联和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总人口约占世界三分之一)。这种看法在形式上同马克思的历史图式是一致的。

而马克思世界观的后一层次也是更深层次的内容,实质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却被我们忽视了:不大讲究科学,不注重人本身的自由发展。中国人对世界的认识是有错位的,好像新的制度一朝建立,中国这个前资本主义国家的缺陷就立刻被克服,它同资本主义的巨大差距就瞬间被超越,于是就比资本主义全面优越起来了。笔者无意用玫瑰色来美化资本主义社会,但认为必须实事求是地看待它:它尽管有不少缺陷和弊端,但它毕竟经过了数百年先行发展并且至今总体上仍在发展,有些时候有些国家发展还很快,远未达到腐朽和垂死的阶段,当今世界的发达国家即现代化国家还都是资本主义国家。

以上四种“主义”都是关于社会或国家好坏优劣、应当如何的宏观价值观念。如果就个人与社会(集体)的关系而言,也可以分为个体本位主义、集体本位主义,或者分为利己主义、利他主义、兼爱主义等。

(四)价值观念分歧的焦点和实质,是现代观念与前现代观念的对立

对于人们之间的价值观念分歧,应当放到历史长河中来看,站在人类文明发展新成果的高度上来看,从而弄清其焦点和实质即最深层、最根本的对立所在。

我在2010年发表的《试论当代中国的基本走向》一文中,分析了新中国建立60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目前与世界先进文明存在的较大差距以及衡量当代中国走向的基本坐标,得出了一个基本结论:“当代中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变革之中,总体上是从农业社会走向现代社会。其主要内容,在经济上,是从农业化向工业化和信息化转化;在政治上,是从君权、少数人特权(专制人治)向民权(民主法治人权)转化;在文化上,是从封闭、愚昧、单一向开放、理性、多样转化;在人的发展方面,是从人身依赖的‘臣民’、‘奴性’、单面人向独立自由的公民、个性、健全人转化。”[[3]]当代中国正在逐步从迷信走向科学,从专制走向民主,从人治走向法治,从单一走向多样。与这一历史性转变相对应,中国目前人们之间的价值观念分歧,其焦点和实质,说到底就是现代观念与前现代观念之间的对立,具体表现为迷信与科学、专制与民主、人治与法治、单一与多样、听天由命、趋炎附势与个性独立自由发展之间的对立。本文前面所引张维迎、盛斌关于企业家与传统人之间的诸多价值观念分歧,究其实质也是现代观念与前现代观念的抵牾。

所谓“人类文明发展新成果”,是指以全人类为主体的、涉及各个学科领域的、具有进步性特别是时代性的先进成果之总和[[4]]。在当代世界,它集中表现为先进科技(以信息化科技为代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社会、环保理念、自由多样文化。这就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成果。一言以蔽之,即社会生活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现代化。

现在,我们国家在物质生产、经济生活以及科技方面,正在逐步走向现代化,但在价值观念方面还存在不少滞后的现象。因此,在价值观念分歧问题上,也表现为现代观念与前现代观念之间的对立。而我们研究价值观念分歧的目的之一,正是为了缩小这个差距。

由此,也就可以看出价值观念分歧会带来什么样的社会影响和后果:它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思想混乱,族群分裂,难以汇聚力量共同行动,甚至拉历史的倒车,延缓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损害所有中国人的利益。


二、导致人们价值观念分歧的基本原因


(一)人们的经历特别是价值体验不同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是社会生活的一条基本规律,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也是我们分析人们之间价值观念分歧的基本理论指南。人们的经历和所处环境是千差万别、各不相同的,所以,他们的思想认识包括价值观念也必然是不同的,不可能完全一样。这一点永远无法根本改变。有人总结说,人们读了不同的书、接触了不同的人、经历了不同的事,就会形成不同的价值观。诚哉斯言!譬如,老年人与青年人,他们生活在差异较大甚至截然不同的社会环境之中,实际经历迥然有别,自然会形成不同的价值观念。

这里所说的经历已经将个人秉性与环境因素综合起来,包括十分广泛的内容。诸如,个体特性:每个人都是独特的存在,在一定意义上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者。人与人的生理遗传不同,即使是同一父母遗传也有差异。个人的气质、性格、秉性也各有不同,而且都有各自的性别、年龄、职业生涯及其组合。莱布尼茨说:“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而人是比树叶复杂得多的高级动物,更应当说,天底下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人。当然,不同的人之间也会存在某些共同点、相似处,这也是他们统称为人的根据。地域条件:地理因素包括气候冷热、城乡之别、特别是经济发达与否。所处阶层:包含贫富贵贱、职业分工,或者形象点说,是居于皇宫还是处于茅屋,是属于林妹妹阶层还是属于焦大阶层。社会联系:例如交通、通讯条件、社会交往对象、参与社会活动程度等。还有社会处于相对稳定期还是剧烈变革期,等等。

而在人们的经历中,尤其应当重视的,是人们的价值体验。所谓价值体验,是指作为主体的人们处于一定的价值关系中,从中体会利弊得失、亲疏冷暖。人们的价值观念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归根结底来自于人们的价值体验。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包括现阶段,社会成员大体都可以区分为既得利益者、利益受损者及利益中性者,这些不同的价值体验使得人们对同一问题大概率会有不同看法。譬如,有人是贫苦农民子弟,后来上了大学,留在大城市工作,并且当了领导干部,受益颇多,对党和社会自然怀有深厚的感恩之情。有人则一直生活在城市,既未大起,也未大落,按部就班,平平淡淡,虽然与前者一起工作,但就情感而言,与前者就会有所不同。再如,有些人(如某些“官二代”“富二代”)经常依靠长辈和家庭的优越地位和特殊关系获得关照,属于既得利益者,他们对这类社会关系自然愿意维护。相反,有些人生活在社会底层,求告无门,利益经常受到损害,他们对现有社会关系就不会有什么好感。又比如,现在人们对于所谓“文化大革命”的看法两极化,在很大程度上就与人们那时的境遇相关:有人当时春风得意,占尽上风,他们自然留恋赞颂之;有人受到打击迫害,苦不堪言,他们自然痛恨谴责之。社会上总有一些对现实不满的人,究其客观原因,大多数都是不同时期的利益受损者。正所谓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正如在上世纪50年代,有人被打成右派,遭受迫害,妻离子散二十载;有人是反右积极分子,备受重用,名利双收,二者价值体验大相径庭,他们对于反右运动及其领导者的看法通常会截然相反。

在价值体验中,个人及其家庭的得失荣辱人们比较容易直接感受到,而对于超越个人及其家庭的一定群体、阶层、阶级的利害得失,则需要相对宽广的视野和多方相互比较,这就离不开理性思维的作用了。这里体现着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渗透和澄明作用,体现着主体性包括主观能动性。当然,这种主体性和主观能动性及其正确与否,是不能离开客观的一定群体、阶层、阶级的实际利害得失的,并且要由后者来加以检验。

(二)人们的评价模式差异

在探索人们的认识发展过程时,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提出了“认知图式”作为他的认知发展理论的一个核心概念。他认为,认知的发展是个体在与环境不断相互作用中的一种建构过程,其内部的心理结构是不断变化的,而所谓认知图式正是人们为了应付某一特定情境而产生的认知结构、心理结构,亦即一种认知框架。外部的信息通过这个认知图式被“同化”、整合成为一定的“图像”即知识。而随着输入信息的增多,原有的认知框架也会得到调整,从而“顺应”即更加适应认知需要,达到新的平衡。人们的认知就是这样不断发展的。借鉴皮亚杰的“认知图式”概念,这里结合本文所论的价值观念问题提出评价模式概念。

评价是人们用好坏、利害、善恶等具有明显褒贬意味的词语对一定客体有无价值作出评定,包括理性层次的价值判断和感性层次的价值情感(爱憎好恶等)。它以价值的客观存在为前提,是对价值的反映和认识。它属于主观精神领域、广义的认识范畴。不过,评价作为价值认识与事实认识(真假、数量几何等)有重要区别,后者是不带价值判断、感情色彩的。

评价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客观存在的价值关系,只有通过评价才能变为人们的主观自觉(二者会有一定误差乃至背离)。人们进而才能够权衡利弊得失,作出必要的取舍和选择,采取行动去争取理想的结果。由价值到评价,构成人们行为的根本动力链条,指引着人们行动的方向。倘若没有价值和评价,一切都无所谓好坏,人们也就没有必要去创造、奋斗和追求,就不必去做任何事情了。

所谓评价模式,是指人们在既往价值体验基础上所形成的有关评价的框架和模板。它是人们进行新的评价的内在的心理结构、框架图式,是外部输入的有关价值信息的过滤网和整合器。

评价模式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评价事物好坏优劣的价值标准、准则、尺度,二是由一定价值标准延伸而来的价值理想、追求、取向,即人们所向往的应然方面。后者直接指向实践,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动力作用,但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根据,因而理论上更加值得重视。

评价模式从哪里来?一是人们的价值体验。正如列宁所说:“人的实践经过千百万次的重复,它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格固定下来。这些格正是(而且只是)由于千百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5]]这种亲身的价值体验催生了评价模式的雏形和轮廓,它比较深刻和坚固,并且令人坚信不疑。这也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典型表现。二是社会和他人的传输与本人的借鉴和吸纳。实际上,由于个人经历的有限性,人们价值观念的形成,主要还是通过大量吸收社会和他人已有评价模式的途径。这在青少年身上最为明显,他们主要是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传授这个间接途径而形成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这体现着社会意识的历史继承性及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属于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那么,人们的评价模式为什么会出现差异呢?第一,由于各人的价值体验不同,逐渐形成了不同的评价标准和理想追求,即不同的评价模式。第二,人们比较长期地接受某一种价值观念的灌输和熏陶,继而形成某一类价值观念。此即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有人说过,考察一个人的判断力,主要考察他信息来源的多样性。有无数的可怜人,长期活在单一信息里,而且是一种完全被扭曲、颠倒的信息,这是导致人们愚昧且自信的最大原因。健康的人脑需要多种信息的刺激,才能活跃起来;而在一个信息十分封闭和匮乏的环境中,即使是精英人物,认知能力也会退化,评价模式也会发生偏差。第三,是主体的主观状态。有些人思想比较僵化、固化、停滞化,过于自信乃至自负,不善于理性思维,不屑于吸收和借鉴他人的思想成果,比较容易轻信、偏执和武断。正如政治权力在遇到障碍前会一直扩张一样,某种思想观念一旦形成,在没有遇到阻力前也会沿着惯性轨道滑行,而不会轻易改变。于是,这些陈旧保守的观念便同一直在运动变化着的社会存在以及与时俱进的价值观念产生矛盾和冲突。第四,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期,旧的评价模式日渐式微,而新的评价模式还没有树立起来,因此,缺少普遍认可的社会规范,人们也容易莫衷一是。此外,经验告诉我们,人们对于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事物之好坏优劣(譬如衣食住行等)是有切身感受的,比较容易作出正确判断,通常也不会违心地胡言乱语。而对于与自己关系疏远的事物,譬如国际关系问题,大多数人们对它们的利弊得失就不大了然,有时难免轻浮地随口乱说,并且由于不必为此负什么责任,“站着说话不腰疼”,更是助长了乱说的倾向。即使是科学家,他们在专业领域之外通常也是很幼稚的,何况普通人呢!

(三)人们的价值体验、评价模式与社会的交互作用

人们的价值体验与评价模式是相互作用的。对同一主体来说,价值体验是评价模式形成的基石,评价模式建立在前者基础上,构成价值观念的基本框架和内在支撑。反过来,评价模式又会加深或改变人们的价值体验,产生新的经验和感受。由此,形成一个价值体验——评价模式——新的价值体验——新的评价模式不断延展的链条。

具有类似经历包括类似价值体验的人,价值观念不尽相同,可以用评价模式差异予以解释。反之,不同经历的人,价值观念相近,也可以用评价模式相近予以说明。由此可见,评价模式是价值观念的直接基础和决定因素。

但我们应当看到,任何主体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他必定生活在社会中,必然会受到其他人——同事、朋友、亲属及邻居特别是政府的影响,他们既影响主体的价值体验,更影响该主体的评价模式。譬如,政府可以控制信息的传播和输入,甚至可能制造和散布虚假信息,也可以对各种评价施加奖惩,恩威并施,从而形成有利于政府的某种思想舆论,以致造成整个社会只存在单一的、一边倒的言论。越是集权专制的政府越容易做到这一点。这样,在前述价值体验——评价模式链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很多外部影响、干预、控制因素,呈现为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网络。不少人自以为是在独立思考、自主判断,实际上他们是自觉不自觉地受他人影响的,他们的思想中无一例外地深深打着社会的烙印。

在纵横交错的价值体验、评价模式、思想和言论中,特别值得重视的是人们的利益。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但不能“由这一正确的推测得出了不正确的结论:只有‘细小的’利益,只有不变的利己的利益。”[[6]] 言下之意是,还有更为重要的阶级利益、人类利益。列宁还曾这样引用过:“有一句著名的格言说:几何公理要是触犯了人们的利益,那也一定会遭到反驳的。”[[7]]由此可见利益之坚固、顽强和重要。

要注意透过言词看利益。正如列宁所说:“只要人们还没有学会透过任何有关道德、宗教、政治和社会的言论、声明、诺言,揭示出这些或那些阶级的利益,那他们始终是而且会永远是政治上受人欺骗和自己欺骗自己的愚蠢的牺牲品。”[[8]]

不过,不能把上述观点绝对化,利益确实是极其重要的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东西。不少人经常说,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实际就是利益关系。这些话都过于绝对了。除了自身的利益,难道人们以及国家就没有一点道德的、价值观的、精神的追求和考量吗?我们批评个体层面的“唯我主义”、自私自利,莫非在国家层面反而要肯定极端利己主义吗?难道人类至今仍然应当秉持“人对人像狼一样”的丛林哲学吗?事实显然不是如此,人类文明程度愈高愈不是如此。有学者甚至认为,近几十年来,西方国家的“认同政治”逐渐超越“利益政治”成为决定个人政治行为和国家政治格局的主要因素[[9]],这可能估计过高了,但尽人皆知,在当今世界,国家关系好坏与价值观是否一致是高度相关的。可见,利益并不是决定国家关系以及人际关系的唯一因素。其实,即使是利益问题,也存在一个如何全面把握的问题:是以国家为本、只讲国家或民族利益,还是以人为本、更为关注普通百姓的利益?我们要警惕片面强调国家或民族利益至上的观念,却对一个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个人漠不关心甚至随意侵犯的恶劣现象。


三、化解人们价值观念分歧的主要途径


首先需要明确,这里所说的“化解”的主体是谁?谁来化解?笔者认为,首先应当是社会的领导者,包括执政党和政府,但也包含不同群体和个人、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换言之,化解价值观念分歧,需要全社会包括党和政府、所有群体和个人共同努力。

(一)着力解决社会共同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问题

要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缩小阶层差别,消灭社会不公,普及和提高全民教育水平。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尤其是解决基本生活条件、基本生活保障,包括就业、住房、医疗、养老问题以及摆脱贫困。这是基础。要提升所有人的价值体验,增强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

以上这些,是为了解决社会存在方面的问题,是化解社会价值观念分歧的基础和根本。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党和政府实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主要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时需要全社会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二)运用科学民主法治方式进行充分沟通交流

历史经验证明,处理价值观念分歧可能有四种结果:一是一方说服另一方或称一方战胜另一方,二是双方互鉴互谅、互相宽容、取长补短、和谐共存,三是双方互不接受、各自孤立、分裂性并存,四是双方你死我活、势不两立、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

在当今世界,大部分价值观念分歧还是可以通过沟通、协商、讨论而得以化解包括整合的。因此,在解决社会意识问题方面,首先需要的是社会成员之间比较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这个沟通和交流应当通过科学民主法治的方式来进行,也就是说,要讲究科学即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要民主即互相尊重、平等协商讨论,要法治即遵守法律的规则和程序、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之所以要讲科学民主法治,是因为它们是现代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10]]

人们对世界包括社会的思想认识、价值观念,就其正误优劣而言,大概有三种情况:一是从总体上看,各个群体和个人对世界包括社会的认识皆类似于瞎子摸象——各有部分真相和道理,但又都是不够完全的。无论什么人,他不知道的东西,总是比他知道的东西要多得多。正如恩格斯所说:每个人的“认识所包含的需要改善的东西,无例外地总是比不需要改善的或正确的东西多得多。”[[11]]二是很多时候,人们所摸到的“部分象”即事情本身是有是非曲直甚至黑白分明的,人们的认识也有对有错,只是正误的比重不同,而且真理不会永远在同一些人手中,指鹿为马与视鹿为马时常发生。三是有些时候,正如一篇寓言——“近视看匾”所说,匾还没有挂出来,两个近视眼都说自己看见了,其实都是主观臆想,谁都没有说对。

以上三种因素实际上也是所有人思想认识中的三种成分,也就是说,每个人的思想认识中,既有真理和事实的成分,也有片面的、极端的和谬误的因素,而且都有一定的主观臆想部分,它们常常三者合一,浑然一体,难解难分。这种“三合一”现象,所有人概莫能外。所以,所有人都需要怀抱虚心学习的态度,准备修正和完善自己的认识。

各人所掌握的信息都是有所不同的,以至严重不对称或失衡,需要加以沟通。如是,才能使有关社会成员相对全面地了解情况,减少和避免误解和误判。因此,允许人们自由获取信息,拆除各种人为的“隔离墙”,就成为达成认识统一和观念一致的前提条件。

在充分沟通信息的基础上,大家敞开思想,交流看法,相互倾听,既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态度,又了解他人的观点和看法,平等协商、讨论、辩论、争鸣,才能破除错误观念,肯定合理因素,才有可能相互借鉴,相互吸纳,取长补短,从而形成一个更为全面合理的新见解,达成价值观念的大体一致。这种言论自由成为认识和观念统一的又一个前提条件。

为了实现这种沟通交流,对于社会特别是政府来说,应当认识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才是健康的、生机勃勃的现代健康文化生态,必须反对信息封锁、言论禁锢、推行“清一色”的单调声音和单一文化,必须尊重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公民权利,为人们解放思想、言论自由提供可靠的平台、必要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否则,政府就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应当予以追责。

对于公民及其各个群体来说,应当认识到,一般地说,是非是应当辨清的,大是大非更必须讨论清楚,用正确的东西克服错误的东西,否则将会迷失方向和道路。但有些小是小非不一定非辨清不可,宽容一下即“岁月静好”。人们应当端正态度,善待他人。对于他人的不同观点和意见,应当持宽容、容忍、谅解的态度,要求大同存小异。胡适曾经说过:“容忍是自由的根本。社会上没有容忍,就不会有自由。”[[12]]宽容或容忍的实质是平等待人:你可以持有某种观点,也要允许别人持有另一种观点;你有坚持自己观点的自由,别人同样拥有坚持自己观点的自由。正如在事实认识方面人们之间存在差异是正常的,在价值观念方面人们之间存在不同也是正常的。夫妻尚且不能完全一致,何况是朋友、同事之间,又怎么可能思想完全统一呢!企图把人们的思想认识都统一到一起是不可能的,只能寻求基本共识或基本原则,并且在此基础上保持行动的大方向一致。

在思想观念领域,有无敌对势力或敌我矛盾?不能说完全没有,但由于我国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属于人民,政权又在人民手中,敌对分子只是极少数人,敌对思想显然也极少,而且必须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注重行为及其社会后果,不能主观随意划定。总体上说,我们还是应当以人为本,与人为善,和谐共存,而不要以人为敌。敌对思想之间的胜负,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它们所代表的社会制度的优劣比较、实力竞争,看人心向背,而不是靠“嘴炮”和宣传。

其实,即便不是敌对思想,有时也是很难说服别人的,年龄越大的人越不容易被说服。有一个著名的普朗克原理,就反映了这类事实。麦克斯?普朗克是德国著名物理学家,由于创立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量子论,而荣膺了1918年度的诺贝尔物理学奖,被誉为“现代物理学发展的精神之父”。他1945年在《科学自传》中写道:“新的科学真理与其说是靠说服反对者并使他们看到光明而获胜,莫如说是因为反对者终于死去,而熟悉它的新一代成长了起来。”[[13]]很多时候,确实是这样,而且代代无穷期,人们只能容忍。这就是前文所说的第三种结果。敌对思想的矛盾则属于第四种结果。

(三)树立科学合理的价值标准

这也是解决社会意识方面问题的一个举措,而且是一个核心问题。

能够统一或凝聚人们思想的是什么?恐怕还是基本认识原则和基本价值准则。对于基本认识原则,例如尊重事实、讲求科学、实事求是,人们并无多大争议,真正存在分歧的主要是基本价值准则。对此,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来加以把握。

第一层次,根本标准是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最根本的价值标准是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它们是我们看待一切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各种社会制度及其意识形态,看待各种人们包括各个政党和政府的实践及其认识好坏优劣、进步与否的根本标准、最高标准。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的统一、中国化和通俗化就是邓小平理论所强调的“三个有利于”标准。自党的十四大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纲”部分都强调,“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这些标准体现了以实践首先是物质生产为基础的科学性和人民性的统一,真理和价值的统一,亦即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和实现人民利益的统一(前者是条件和基础,后者是目的和归宿),代表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它们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认识和处理国际关系(包括中美关系)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14]]大道至简,要言不烦。我们的一切价值准则、标准都应当用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统一起来。

第二层次,基本标准是人类共同价值。

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虽然根本,但毕竟比较原则和概括,还需要具体化,以便更好地指导实践。而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人类共同价值即可视为前述两个标准在当代世界条件下的具体展开。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发表了《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讲话,他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15]]后来,他又多次重申过。[[16]]

这一基本思想,此前我们党和国家的其他领导人也提出过。例如:2005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这一胜利,挽救了人类文明,避免了历史倒退,广泛传播了自由、民主、平等、公正、和平的基本价值……。”[[17]]笔者理解,这就是说,“自由、民主、平等、公正”等“基本价值”虽然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但它们并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也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独创,不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东西,而是全人类共同的追求。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在我们党和国家的文献中,第一次谈到人类共同的基本价值。2007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一文中也指出:“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只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国家,它的实现形式和途径各不相同,没有统一的模式,这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18]]2008年5月,胡锦涛主席与时任日本首相福田康夫亲自签署的《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中也谈到:“为进一步理解和追求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和普遍价值进行紧密合作,不断加深对在长期交流中共同培育、共同拥有的文化的理解。”[[19]] 可见,近十多年来,我们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都是肯定人类共同价值或基本价值的。

由上还可看出,人类共同价值还应当包括科学、平等、法治、人权、和谐等等。其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概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它们所指向的内容,绝大部分都属于人类共同价值。试想,哪个国家的人民会反对它们呢?[[20]]

仔细分析上述内容还可以看出,人类共同价值包含国家、社会、家庭及个体等多个主体层面,而且包含价值追求与价值约束、公民权利与公民义务等不同维度,并且是发展变化的,具有历史性和时代性。

第三层次,具体标准需要有关人们寻求并达成价值共识。

社会生活是极其丰富多彩的,价值和价值观念也是十分繁杂多样的。人类共同价值并不能包揽所有、囊括一切,还需要各种比较具体的、更适合相关群体的、可直接操作的价值标准,而在多种价值标准并存的情况下,还需要将它们合理排序。譬如,看待中美关系,我们既要看到它们之间社会制度的不同、对外政策(霸权主义与否)的区别、守成大国与新兴大国之间的矛盾,也要看到发达国家即现代化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即前现代化国家的分殊、现代化水平和社会整体文明水平的差距;既要看到少数反华政客的言行,更要看到大多数美国人民的态度,综合起来衡量。同样,看待俄乌战争也是既要看到他们之间矛盾的历史渊源、美国和“北约”的挑唆拱火,更要看到他们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等联合国宪章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遵守与违反,以及对大多数国家安危和世界秩序的影响。在这些实际问题上,并不存在现成的、明确的具体价值标准,它们需要有关社会成员通过讨论和辩论来寻找最大公约数,藉以达成价值共识,并以此来化解分歧,理顺思想,明确方向,引导行动。而在人们寻求价值共识的过程中,人类共同价值特别是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具有重要的和根本的指导作用。


注释:

[[1]] 张维迎、盛斌《论企业家:经济增长的国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107—113页。

[[2]] 董德刚:《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建构的问题与出路》,《哲学动态》2011年第3期。

[[3]] 董德刚:《试论当代中国的基本走向》,《理论视野》2010年第1期,人民网等网站转载。

[[4]] 参见董德刚:《站在人类文明发展新成果的高度,研究和推进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年第6期。

[[5]] 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33页

[[6]] 马克思:《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

[[7]] 列宁:《马克思主义与修正主义》,《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8页。

[[8]] 列宁:《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1页。

[[9]] 李强:《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未来——重读亨廷顿〈文明的冲突〉》,《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58卷第3期(2021年5月)。

[[10]] 详见董德刚:《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般规律》,《党政干部学刊》2020年第12期。

[[11]]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1页。

[[12]] 胡适:《容忍与自由:胡适演讲集(二)》,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9页。

[[13]] 转引自思柯:《“普朗克原理”的新佐证》,《世界科学》2015年第7期。

[[14]] 详见董德刚:《邓小平经济哲学思想——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的建设哲学》,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3—49页。

[[15]]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2015年9月29日《人民日报》。

[[16]] 详见《习近平总书记谈全人类共同价值》,《求是网》2021年8月23日。

[[17]]胡锦涛:《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5年9月4日《人民日报》。

[[18]]温家宝:《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2007年2月27日《人民日报》。

[[19]]《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2008年5月8日《人民日报》。

[[20]] 详见董德刚:《关于人类共同价值的几点思考》,《理论视野》2017年第8期。


作者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此文原载于《马克思主义哲学》2022年第6期(发表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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