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敏:“历史理论”一词在中国语境中的使用及其意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45 次 更新时间:2023-01-17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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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敏  


【提要】“历史理论”一词在中国语境中的使用仍存在混乱情形,潜在地制约着中国历史理论研究的发展。从历史上看,宋明时期逐渐出现了双音节词“理论”与“历史”,尚无“历史理论”;“历史理论”一词在近代由西方传入中国,并在当时中国的社会形势下凸显出该词所具有的马克思主义内涵;新中国成立后至今,在建设马克思列宁主义历史科学、史学改革、继承我国史学优秀遗产、正确解读经典等问题意识的推动下,“历史理论”概念的内涵得到深度探讨。“历史理论”是在近代中国树立的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主要内涵而不断中国化的外来概念。

【关键词】历史;理论;历史理论;中国化


2019年1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中国历史研究院历史理论研究所)正式成立。这一国家机构的设立,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对历史理论研究的迫切需要。在新时代推进中国的历史理论研究,至少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对“历史理论”这一概念的理解与运用仍然存在混乱情形;二是历史理论研究与中国本土文化结合时出现了一些问题。这对进一步回答“什么是‘历史理论’”提出了要求。新近发表的《“历史理论”一词源流考——对中西历史思想交流中一个关键概念的考察》一文对这一需求有所回应,不过,该文以西方史实为主,对于此词在中国的使用情形,则失之粗略。本文拟回顾“历史理论”一词在中国语境中的使用情形,以期有益于对这一概念的准确理解。

一、语言基础:中国古汉语中的“历史”与“理论”

“历史理论”一词在中国语境中的使用,以“历史”与“理论”二词的使用为前提。近些年来的研究强调,“历史”与“理论”都来自近代日语对西文的翻译。这是一个事实。另外一个事实是,中国古汉语自身的发展及其对日语的影响。这里将“历史”与“理论”二词的古汉语源流依次论述如下。

(一)“历史”

关于“历史”一词何时出现,学界陆续提出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认为出自南朝宋时裴松之的《三国志注》:“(吴王)志存经略,虽有余闲,博览书传历史,籍采奇异,不效诸生寻章摘句而已。”但这里实际上存在句读错误,正确的断句应为“历史籍,采奇异”。另一说法认为出自南朝梁萧子显《南齐书》“积代用之为美,历史不以云非”一句。这里的“历史”被部分学人理解为“史书”,且因这一用法只是一则孤例,所以,“历史”一词在这里的含义不宜过早论定。以上两种说法皆不足采信。

运用目前的检索手段查询若干传世文献可以看到,直至宋代,“历”与“史”并用的情形才逐渐增多。如“星翁历史”,或“历史星翁”,等等。注释家称:“历史:推算日月星辰之运行岁时而记载历史的史官。”如此,一则可知宋代的确已经出现“历史”一词,二则可知宋代的“历史”一词呈现明确的偏正结构,即“历”是对“史”的修饰。如果考虑到“历”(历法)与“史”(史官)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那么可以发现,宋代出现的“历史”一词在继承古汉语单音词“历”与“史”各自文化内涵的基础上对二者进行了有机结合,并由此形成一个区别于二者、且偏向于后者的新语义。可以说,以“制历史官”为义的“历史”一词虽涉新造,却存留着鲜明的与史官传统一脉相承的古老意味。

至明代,“历史”一词的使用出现了些许变化。祝允明有言:“律经籍之典训兮,研历史之成败。”这里的“历史”继承了宋代的双声合成用法,却没有沿袭“制历史官”之义;它与前句中的“经籍”对应,当作“历代史籍”之义。结合“研历史之成败”一句,这里“历史”一词的准确含义当为“历代史籍(所记载的人事)”。王世贞也说:“余生也晚,窃有志于史学。于是综集历史,削繁就简……”这里的“历史”显然应当理解为“历代史籍”。袁黄撰《历史纲鉴补》(又名《鼎锲赵田了凡袁先生编纂古本历史大方纲鉴补》),是目前可见中国古代第一个含有“历史”一词的书名。根据袁黄自序,此书乃欲将历代“大方”之家——孔子《春秋》、司马光《资治通鉴》、朱熹《资治通鉴纲目》、金履祥《通览前编》、刘时举《续资治通鉴》、李焘《续通鉴长编》、陈《通鉴续编》、商辂《续资治通鉴纲目》诸书——“合并之一家”,于是“取诸史而采辑之”,则知,“历史纲鉴补”中的“历史”也当为“历代史籍”之义。李廷机尚有《历史大方纲鉴》一书,其中“历史”一词的使用详情不得而知。综观此类,大体可知,明人可能已经习惯使用“历史”一词来表达“历代史籍”之义。

清代章学诚有“历史合传、独传之文具在”一说,近人卢绍稷、杨鸿烈等皆视此说为中国自有“历史”一词的证据,并藉以反对该词源于日语的观点。结合全句语境,章学诚所谓的“历史”明显也是“历代史籍”之义。此后,这一用法仍然存在。例如,陈衍有言:“外人每讥吾国无史学;所有历史,史料而已。”应该指出,晚清时期,“历史”一词有则有矣,且逐渐增多,但单独使用“历”与“史”的情形仍然是普遍的。

清末以来,受到西学东渐的影响,“历史”一词作为“history”等西语的译语,突然被频繁使用,西义也随之在中国语境中广泛出现。有些情况下,“历史”被用以指过去(的人事、经历、历程等),如“宜就欧美诸国讲其古今历史中重要事宜”;有些情况下,“历史”被用以指历史学科,如“于近时之地理、历史、物理、算术,知者甚稀”。“历史”一词的这些语义在中国语境中是前所未有的,除却“历代史籍”一义在个别情形下得以延续(这一点至今不被人们留意)之外,“历史”一词一时间似乎失去了与古汉语的联系。因此时“历史”的用法与今日已经相当一致,本文的溯源工作也到此为止。

(二)“理论”

在中国古代漫长的历史时期内,“理”与“论”各自通过单字形式表达不同的事物。

至隋唐,佛教兴盛,佛理注重思辨,“以理论之”的使用频率有所增多。在此背景下,佛经中译本曾出现“理”与“论”并用的情形:“理论则同如,是故不异;事论有机应,是故不一。”这里的“理论”与“事论”相对,可理解为“论理”或“以理论之”,尚有单字使用的痕迹。《汉语大词典》“理论”条以唐代李延寿《北史》为例:“(崔)光韶博学强辩,尤好理论,至于人伦名教,得失之间,榷而论之,不以一毫假物。”其释义为“说理立论;依理评论”,仍与“以理论之”的说法相近。两例中这种单字联用而形似一词的用法,反映出“理”“论”正经历着由单字演化为双字合成、由两种事物发展为一种事物的过渡状态。只是,这种情形非常少见。多数情况下,“理”与“论”还是在单字意义上使用的。

进入宋代之后,理学广泛发展,单字“理”“论”的使用及二者的联合出现得更为频繁。单字用法有如“以理论”“于理论”“就理论”“论理论事”“析理论事”“舍理论事”等,因时因事,说法不一而足。且对“理”字的使用呈现精细化趋势,如“物理”“政理”“地理”“脉理”“人理”“情理”“一时之理”“事理”“义理”,等等。在这种形势下,“理论”二字联用的情形也较之前更为多见,如“作何理论”“如何理论”“不在理论之限”之类,其中的“理论”被用来表达“说理立论”或者“辩论是非”的意思,具有鲜明的口语特征。这种用法在后来的元明清白话文学中变得非常普遍。在宋明时期的文人雅集中,实际上也出现了更宜视为合成词的“理论”用法。例如:“逮根诸理论,吾或有先焉”;“吾儒存心制行,当以贤哲理论为典刑”;“若夫排难解纷、发扬理论,非言其何以哉!”这说明在宋明时期,除了更为常见的单字用法之外,“理论”作为一个词语的使用也已经不再少见。不过,无论口语还是文言,这时的合成词“理论”始终带有单字“理”与“论”的痕迹。

“理论”一词的这种用法一直延续到清末。一个代表性的事例便是梁启超对中国古代史学的分类:所分十类中,第九类“史学”包含的(甲)类即“理论”,“如《史通》、《文史通义》等是也”。从与之并列的“(乙)事论”“(丙)杂论”来看,这里的“理论”可理解为“论理”或者“依理评论”,其实并未完全脱离“以理论之”的影子。

但是,受到西学东渐的影响,清末“理论”一词的西方意蕴及西式用法表现得更为主流。一种情形是,“理论”用以表示西方的思想学说。例如,1842年,魏源在《海国图志》中使用“神理论”来称呼天主教关于神的教义:“又有《神理论》曰:天地内有神,为极大全能,造化万物,管理万物。”又如,1866年,威妥玛在《新议论略说帖》中对“理论”的使用:“且因外国理论与贵国亦殊迥异,不免中有欠顺之词。”这种用法与明代文献中的“贤哲理论”其实是一致的,只是理论的文化底蕴不同。又一种情形是,“理论”被用来表示与实际经验相对的抽象思考。如谓“理论之不符于实际,是理论未精也”。将“理论”与“实践”对举,明显受到西方将“theory”与“practice”对举的影响。还有一种情形是,“理论”用来特指某种学科中的思想、观点。如“理论物理学”“教育理论”“天学理论”,等等。可以看到,“理论”的这些用法明显是中国与西方接轨的产物,其含义与今日相比已经相差无几。

综上所述,无论“历史”还是“理论”,作为独立的双声合成词,在中国本土文化中均呈现深厚的文化底蕴、必然的内在逻辑与清楚的历史脉络。不仅如此,它们还透露出与今日用法隐约相通的意味。像明代“历史”一词表示的“历代史籍(所记载的人事)”之义,与今日“历史”一词具有的“常识意义上过去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或者说历史实在”一义,都指向过去的事情,可谓貌异实同。而“历代史籍”一义,与今日“历史”的含义之一“过去事实的记载”,更是接近。从宋明时期的“贤哲理论”到清末的“神理论”,“理论”一词径直实现了古今与中西的跨越。更有研究表明,明代“历史”一词的用法几乎在同一时期即已传到日本。也有日本学者表示,“历史”是“历代史学”的简称,与中国古代史学有着直接的渊源。这些因素无不提醒我们,除却近代西语日译这一显著的条件外,中国古汉语中的“历史”与“理论”已为“历史理论”在中国的传播提供了潜在的语言基础。对此,我们应当给予一定的重视。当然,中国古汉语“历史”与“理论”相对晚出,应用有限,发展脉络不够强劲,不足以与“史”“理”“论”“义”等概念在中国古代史学中的地位相提并论。对此,我们也须保持清醒。

二、概念初立: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

中国古汉语虽然孕育出“历史”与“理论”这样的说法,但二者至终都没有显现进一步结合的迹象;“历史理论”这一表述来自清末民国时期学人对近代西方思想的学习与借鉴。

根据前述《“历史理论”一词源流考——对中西历史思想交流中一个关键概念的考察》一文,直到19世纪,在西方文献中才得以见到“历史理论”一词。被视为启蒙史学向历史主义过渡的关键人物——德国历史学家瓦克斯穆特(Wilhelm Wachsmuth)于1820年出版《一种历史理论的构想》(Outline of a Theory of History),书中将“历史理论”分为“历史科学理论”与“历史艺术理论”两部分。此后,西方传世文献中的“历史理论”便时常出现。其中,最当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恩格斯对“历史理论”一词的使用。1884年,恩格斯这样表述马克思的历史思想:摩尔根“独立地重新发现了马克思的历史理论”。这里的“历史理论”被用以指代马克思创立的新的历史观(即唯物史观)。正是从这里开始,西方语境中的“历史理论”与中国之间发生了影响未来历史进程的重大关联。

(一)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

“历史理论”一词在中国语境中首次引发关注,当推李大钊的有关论述与宣传。1923年,已经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李大钊发表《史学与哲学——在复旦大学的演讲》。在此基础上,《史学要论》一书于次年发行。该书从史学学科发展的角度对“历史理论”这一概念作出系统深入的阐述。

在该书的第二部分“什么是历史学”中,李大钊这样介绍“历史理论”:“今日的历史学,即是历史科学,亦可称为历史理论。史学的主要目的,本在专取历史的事实而整理之,记述之,嗣又更进一步,而为一般关于史的事实之理论的研究,于已有的记述历史以外,建立历史的一般理论。严正一点说,就是建立历史科学。此种思想,久已广布于世间,这实是史学界的新曙光。”这里的“历史理论”概念可作如下理解。1.“历史理论”与“历史学”“历史科学”这样的学科概念地位等同。从表面上看,这个定位似乎太高。实际上,这种说法有其具体的文化背景,即改造旧中国落后的历史学及历史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讲,“历史理论”在李大钊看来是非常切要的,几乎可以说是“历史科学”“历史学”的代名词。2.“历史理论”与“记述历史”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这一论述无疑规定了“历史理论”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3.“历史理论”是历史的一般理论。这是李大钊运用当时的理论语言对这一概念作出的定义。4.“历史理论”这一概念具有广阔的前瞻性。

在此基础上,《史学要论》一书明确、系统地阐述了“历史理论”或“历史科学”的学科属性与学术体系,明确、系统地论述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对于史学迈进科学领域的决定性意义。围绕着历史理论(或历史科学)学科的发展,该书依次讨论了“什么是历史”“什么是历史学”(重点在于什么是“历史科学”)、“历史学的系统”(重点在于“历史理论的系统”)、“史学在科学中的位置”“史学与其相关学问的关系”(包括区别“历史科学”与“历史哲学”、区别“历史理论”学科与“社会学”)、“现代史学的研究及于人生态度的影响”(也可以说是“历史理论”或“历史科学”对于人生态度的影响)六个方面的问题。其中包含的思想,不仅在中国史学理论发展史上是史无前例的,而且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也是独树一帜的。

本文无从得知李大钊由何而来“历史理论”一词,也无从得知该词在李大钊之前的具体传播路径,不过,这些缺憾不足以影响我们作出判断,即李大钊对“历史理论”这一概念在中国语境中的传播具有首倡之功。其价值有如春天的种子。

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在中国思想界得到虽不显著却不绝如缕的关注与传播。其具体表现如下。1.向外国学者学习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1936年,德国学者柯诺(Heinrich Cunow)的《马克思的唯物历史理论》中译本开始销售,这是本文所见国内较早以“历史理论”为名的著作。2.对李大钊“历史理论”思想的吸纳与传播。如刘剑横对“记述”和“历史理论”的采用与区分:“又在旧的历史学中,一切记载叙述,不过是王朝列传的记述……并没有进入于历史理论的探求范围。” 3.历史研究对理论研究的实践与推进。如1934年李麦麦的《先秦诸子之历史理论及其论战》一文,运用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分析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观点及其阶级属性。这些现象告诉我们,“历史理论”一词的运用及传播,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有着直接的联系,有时甚至就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代名词;而这段时期,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在中国的传播仿佛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

抗日战争促使这些星火爆发明亮光芒。1938年,翦伯赞出版《历史哲学教程》。该书中,“历史理论”一词展示出鲜明的实践性与战斗性。翦伯赞讲道,为了“以正确的活的历史原理,作为这一伟大斗争的指导,使主观的努力与客观情势的发展,相互适应”,“因此,对于这些错误的历史理论之彻底澄清,不仅是历史科学的研究任务,而且是目前中国民族解放斗争中一个紧要的政治任务”。其中的“历史理论”与翦伯赞同时使用的“历史哲学”“历史原理”“历史科学”等概念并无明确区别,也无须细究;重要的是,翦伯赞强调,运用正确的历史理论即马克思主义(“正确的活的历史原理”)对“错误的历史理论”进行斗争与批判,强调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翦伯赞实际上对历史理论的标准提出了要求,即能够指导现实实践并以现实实践为科学准绳。《历史哲学教程》就是从抗日战争这一现实实践出发,在与错误的历史理论进行斗争的过程中,树立抗日实践所需要的、能够引导抗日实践走向胜利的真正科学的历史理论。翦伯赞对“历史理论”的运用,在“活的历史原理”“历史科学”等方面体现了对李大钊思想的继承。批判中国历史研究中错误的历史理论,是中国社会斗争深入发展的需要,是马克思“历史理论”在中国深入传播的体现,也是中国历史对马克思“历史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历史理论”概念在抗战时期的实践性还表现为普通大众的学习与实践。1940年,延安中国文化社创办《中国文化》。艾思奇在该刊第1卷第4期发文,以言简意赅的例举方式告诉读者,在“理论指导实践”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关于阶级关系推动历史发展的论述可以帮助人们研究中国的社会问题,是一种具有特色的可资运用的理论资源。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走向群众、走向普及的一个反映,是其人民性的体现。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之前,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的宣扬仍可见诸报端。例如,上海《大公报》1949年1月10日发表的由保罗·斯威齐(Paul M.Sweezy)著、唐然翻译的《今日社会主义的根源》;同日香港《大公报》发表的曹绵之的《罗素怎样曲解马克思》,等等。对此,本文不再详加列举。随着中国革命的节节胜利,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指导作用与指导地位已经深入人心,对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传播也将成为大势所趋。

(二)一般意义上的“历史理论”

这一时期,不带有马克思主义色彩也不具有概念性质的“历史理论”也是存在的。目力所及之处,一般意义上的“历史理论”在中国语境中的出现甚至更早一些。1919年,英人《托尔斯泰传》的中译本有这样一处文字:“关于其历史理论之为真为妄,传者于此□不必置议。”这里的“历史理论”被用来泛指托尔斯泰对历史的议论与观点。不过,这种用法在当时的中国几乎没有任何影响。伴随着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在中国的传播,一般意义上的“历史理论”也陆续增多,有时甚至得到主流力量的推广。例如,1928年报刊宣传“三民主义”时指出,民生主义“融会古今中外与民生主义有关系的历史理论和事实而贯通之”。这里的“历史理论”包括“马克思的唯物论”“林肯的民治主义”“法国大革命的口号”等多种主张。此外,学术著作中也会出现“历史理论”。如李则纲于1935年出版的《史学通论》中提道,“西欧史家的历史理论,亦在陆续迻译中。”这里的“历史理论”与《史通》《文史通义》《史学要论》《中国历史研究法》等今日被归属为狭义史学理论的著作并称,或可理解为狭义的史学理论。杨鸿烈于1939年出版的《史学通论》中对“瓦赫斯姆特(Wachsmuth)著《史学原理大纲》(Entwurf einer Theorie der Geschichte,1820)”“特戈忒(Teggart)《历史的原理》(Theory of History)”“佛林特(Robert Flint)所著《欧洲的历史哲学》(Philosophy of History in Europe)”等都曾有所借鉴与引用。1946年,吴恩裕用“历史理论”来表达一种与史学有关的哲学思想:“有人主张读历史可使我们‘彰往察来’。此说法显然已经包括一种历史的理论或历史哲学了。”这些示例应该说是西方有关用法在近代中国的零星反映,不具有任何系统性,在20世纪前半期的中国也非常少见。这种现象客观地反映出一个事实: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诞生之前,西人业已有所发展的“历史理论”并未引起当时中国学者的特别注意与系统研究。

总而言之,“历史理论”一词在西方出现百年之后传入近代中国,尤其是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得到系统传播。这一过程不仅使得西方“历史理论”一词广为国人所知,而且产生了适应中国语境的“历史理论”概念——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凸显中国语境中“历史理论”在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虽然“历史理论”概念并非马克思主义专有,马克思历史理论的传播者也不一定使用“历史理论”一词,但在晚清民国时期,“历史理论”一词的出现通常与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宣传与讨论相伴随,却是非常鲜明的事实。这表明在近代中国与西方国家的思想文化交流过程中,从民族解放的实际需要出发,中国有选择地吸收了西方的历史理论,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得到高度重视。在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不仅在理论上结合了中国社会与中国历史的实际情形,而且还通过伟大的社会实践将学术思想转化为政治思想,在中国的近现代历史上享有崇高的地位。

三、内涵深化:不同问题意识下的“历史理论”

近代中国对“历史理论”一词的各种使用情形在新中国都得到了延续与发展,不过,随着新中国不同寻常的社会实践及史学变迁,“历史理论”的内涵在不断深化的同时,其用法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这里,笔者拟特别关注其中四种具有鲜明特征的使用情形。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历史科学旗帜下的“历史理论”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马克思主义才是真正的科学这一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各门学科都树立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科学旗帜。历史学也不例外。新中国成立后对“历史理论”概念的使用,便是在建设马克思列宁主义历史科学的任务与工作中展开的。

“历史理论”被用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历史科学建设的诸多方面。1.论证马克思列宁主义历史学的科学性及其指导性地位。例如,通过引用列宁关于唯物主义历史观“消除了以往的历史理论的两个主要缺点”的论述,来揭示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对以往“历史理论”的突破。2.与资产阶级史学、封建史学等非马克思列宁主义历史理论展开斗争。如对汤因比“文明起源”等“历史理论”的批判,对“四人帮”炮制反动“历史理论”的批判,等等。3.与马克思主义的其他学科理论进行区别。例如,“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理论”“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4.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历史科学进行内部分类。例如,以“历史理论”与“各历史专业”(大约相当于今天所讲的“具体研究”)、“历史教学”相提并论;以“历史理论”与“历史事实”相区别,等等。

这一时期对“历史理论”一词的运用较民国时期更为广泛,但鲜有对这一概念本身的研究。除去各种含义不清的情形,“历史理论”多被用来指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关于东西方历史的论述,以及指代社会发展规律、达尔文学说、历史主义、经济循环理论等。其中,有关“五朵金花”的讨论尤为令人瞩目。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与“历史理论”相比,这一时期对“历史科学”这一概念的使用更为多见。

(二)史学改革形势下的“历史理论”

改革开放后,鉴于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在“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问题,史学界开始反思、总结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自身的规律,对“历史理论”的关注与使用随之逐渐被“史学理论”所取代。

1979年,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历史学规划会议,可以说为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向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过渡提供了契机。之后,葛懋春主编的《历史科学概论》、祝祖耀翻译的《历史哲学和史学理论》、白寿彝主编的《史学概论》等,均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出区别史学理论与历史理论的学术倾向。

对“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两个概念的正式区别与重新定义,在这样的形势下顺势而生。1986年,陈启能发文强调,“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内涵却是不同”:“前者是指客观历史过程的理论问题”,“后者则是指同历史学有关的理论问题”。1987年,瞿林东从“历史的说明和中国史学”的角度对“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的区别及联系作出进一步论述。1992年,何兆武在《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近现代西方史学著作选》一书中写道:“这里的历史理论和史学理论,其涵义大致相当于当今西方通常所谓的‘思辨的历史哲学’和‘分析的历史哲学’以及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史论’。”2016年,瞿林东在深入思考“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内涵的基础上提出,“充分认识历史理论的重要性和探索史学理论的体系构建,是历史学理论建设的双重任务。”

不过,也有学者对上述两个概念的区分持有不同意见。蒋大椿坚持在“历史理论”概念的基础上反思史学研究存在的理论问题,并提出自己的思路:“作为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也是一个由极多专门领域有机地构成并分为若干层次的完整统一的理论体系。”意即,从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理解与运用上,而非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的区别上,来寻求解决问题的出路。这一思想贯穿在《史学理论大辞典》的编纂中。针对“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的区分,编纂者指出,“广义的历史理论和广义的史学理论在内涵上存在着相互的重叠和交融。”

从“历史理论”一词在中国语境中的使用历程来看,这一时期集中对“历史理论”进行概念界定的现象是史无前例的。这次努力不仅有益于改善多词一义、一词多义或多词并用的混乱现象,而且有利于推进历史理论研究的明确化与专门化。此外,还需补充说明几点。1.针对同样的问题,除“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外,实际上还有其他用以区别的概念。2.总体上讲,改革开放以来,理论兴趣“不断从历史理论转向史学理论”。3.多数从事理论建设的学者还是主张,历史学自身的理论建设仍需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进行,且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都“有很多进展,甚至突破性的进展”。总而言之,坚持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的史学理论不同于国外史学理论之处,是中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三)继承我国史学优秀遗产思想下的“历史理论”

随着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尤其是中国史学理论及史学史研究这一分支学科的发展,对中国史学优良传统的发掘工作开始注意到历史理论方面的有关内容。

这也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史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并与时俱进的结果。1979年,白寿彝发文主张:“说马克思主义出现前没有历史唯物主义,这是从理论体系上讲。如果不是在体系上,而是在某一具体论点上,是不是有唯物的东西呢,是不是有正确的东西呢?我看还是可以有的。”他还说,“史学史包括什么内容呢?第一,要研究历史观点、历史理论的发展。”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历史理论研究成为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研究所及其所刊《史学史研究》着力探索的领域之一。

在此基础上,2011年,瞿林东主编出版三卷本《中国古代历史理论》,第一次尝试系统地总结中国传统史学中的历史理论遗产。全书以历史时段为经,历史观点为纬,比较立体地呈现了1840年以前中国关于历史进程及其成败得失的思考。在历史观点方面,该书总结并提出天人关系、古今关系、君主与国家的关系、地理条件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民族与文化的关系、兴亡之辩与历史鉴戒的关系等在中国古代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理论问题。用编者的话讲,全书意在“探讨中国古代历史理论的存在状况和主要成就”,并“有助于沟通中国古代史学的思想体系同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联系”。这是第一部以“历史理论”命名的关于中国古代历史观点研究的论著。中国古代历史理论研究由此粗具规模。

将西方的“历史理论”与中国传统史学相结合,是中国学者对“历史理论”的创造性贡献。这一努力改变了先前历史理论研究对中国相关内容的贬抑,西方的“历史理论”概念在汉语语境中开始具有中国传统史学之理论精神的积极的内涵。

(四)正确解读经典要求下的“历史理论”

改革开放以来,相比历史学对历史理论研究的忽视,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历史理论的关注就显得特别突出。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历史理论的研究,核心是如何正确解读马克思的历史理论。纵向上,马克思创立其历史理论的前后过程和不同阶段都较之前得到更为详细的认识。横向上,马克思之历史理论所包含的重要概念或内容,如人、劳动、生产力、生产关系、阶级、社会形态、城市、市民社会、世界历史、技术进步、制度变革、历史决定论、实践、发展、真理等,都得到更为深入的讨论。除去文章不论,明确以“历史理论”命名的著作有《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历史理论经典著作导读》《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经典著作导读》等。

另外,围绕如何正确理解经典理论,国外学者与之相应的有关论述,如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之前的历史理论、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传播与发展、唯物史观创立之后与之有别的其他历史理论等,也得到中国学者的密切关注。其中,日本学者望月清司(Mochizuki Seiji)1973年出版的《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マルクス歴史理論の研究』)、英国学者柯亨(G.A.Cohen)1978年出版的《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Karl Marx’s Theory of History:A Defence)、美国学者威廉·肖(William H.Shaw)1979年出版的《马克思的历史理论》(Marx’s Theory of History)在中国学界引发了长时间的热烈讨论。

这些研究既是总结新中国成立30年来马克思主义研究经验教训的需要,也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改革开放时期的需要。虽然这个问题自民国初年便被李大钊等马克思主义先行者正式提出并讨论,但是,改革开放之后的有关思考不仅更为专业,而且带着反思与重构的意味,从而呈现前所未有的阶段性特征。

总的说来,新中国成立至今,“历史理论”一词的使用仍与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唯物史观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这一情形与民国时期对“历史理论”的使用大体一致。有所不同的是,新中国七十余年来对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理解与运用,在规模、程度、内涵、外延等方面已有很大变化。这种变化是中国发展过程中不同年代、不同领域的问题意识推动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与具体实践深度结合的结果。今天,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的成立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理论系的建制,有望引领新的问题意识,推动历史研究在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指导下产生更为丰富的理论成果。

结语

通过历史地考察中国语境中“历史理论”一词的运用,我们可以形成这样一些结论性认识。

首先,汉语“历史理论”一词在中国语境中的使用随着时代的推移而有所变化。当西方出现历史理论研究的现象及潮流时,当时中国的知识分子未能注意到西方世界的有关思想动态;马克思创立新的历史观后不久,随着无产阶级革命洪流席卷世界,民国时期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很快意识到马克思历史理论的进步意义,对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宣传与实践由此展开,中国诞生了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史学;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被树立为真正的历史科学而得以在全国范围推行,正面宣传、实践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同时,也与封建地主阶级的、资产阶级的历史理论进行着斗争;改革开放之后,历史学的理论研究转向知识、学术及学科层面,对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研究有哲学化倾向,历史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历史研究实践。

其次,汉语“历史理论”在中国语境中大体产生了五种含义及用法。1.泛指与过去有关的道理论说。“与过去有关”可以是过去的自然、社会、人、事与物,也可以是对过去有所记忆的形象、文字或思想。2.专指与过去的自然、社会有关的研究或主张。这一用法广泛存在于西方17—19世纪的历史研究中。今人或称之为“思辨的历史哲学”“历史本体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其中之一。在中国,这一含义的“历史理论”一词被用于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的封建主义史观、资产阶级史观,与“史学理论”相区别的“历史理论”,等等。3.特指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学说,又称“唯物主义历史理论”“唯物主义历史观”“唯物史观”“史的唯物论”“历史科学”“科学的历史理论”“历史唯物主义”等。此种含义的“历史理论”往往被视为17—19世纪西方历史理论最具创新意义的部分。4.指研究历史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专门学科,又称“历史科学”。其核心是马克思主义。与记述性的历史研究相对。这种用法不再多见,但其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历史研究的精神内涵则延续了下来。5.专指历史研究作为一种学术的理论。今人倾向于称之为“史学理论”或“分析的历史哲学”。这种用法在中国语境中也不多见。上述五种含义与用法可能并行于一时,其使用程度或频率会因时代变化与社会需求不同而存在差异,但归根结底皆与西方“history”一词的双重涵义有着深刻联系。

再其次,汉语“历史理论”隐含中国古汉语基础。对此,我们之前未有充分意识,致使有关解释出现了矛盾或者断裂。例如,我们习以为常的“历史”一词为何表现出难以融入中国传统文化的迹象,以致中国学者至今仍然觉得有必要区分西方的“历史”与中国的“史学”两个概念?“历史理论”这个西方概念是突然被中国文化理解并接受的吗?对于中国古代史学的理论思维,过去西方思想及中国学术主要持质疑态度,为何现在却给予积极的发掘?现在看来,这些问题背后存在一定的误解,我们没有充分意识到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内在联系。宋明时期出现的双声合成词“历史”与“理论”,为弥缝中国传统史学与中国现代史学提供了一座语言桥梁。这座桥梁的一头通往以“史”为核心、以“理”为要论的中国传统史学,另一头则通往以“历史”为基础、以“理论”为高标的现代史学——通过这座桥梁,我们得以将中国传统史学与西方现代史学更加真实地联系起来,不仅在思想内容上,也在语言形式上。这不仅有助于解释前述诸多问题,而且为中国古代历史理论研究及中西历史理论的联系与比较提供一条新思路。

最后,汉语“历史理论”与西方的“theory of history”同中有异。作为“theory of history”等词的一个译语,汉语“历史理论”似乎应该享有与之完全一致的内涵,实则不尽然。1.“历史理论”与“theory of history”在各自语境中的发展方向有所不同。不像“theory of history”既可指客观历史的理论,又可指主观知识的理论,汉语“历史理论”在其发展脉络中多指关于客观历史的理论。而且,西方的历史理论研究范式多变,而在中国语境中,汉语“历史理论”多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对人类社会历史尤其是中国历史的规律进行研究而得出的科学结论。2.汉语“历史理论”从马克思创立新史观之后才与西方的“theory of history”等同义或近义词语接轨,但该词与此前西方史学中的理性传统能否顺利对应,仍然是一个疑问。《史学史研究》2007年第4期刊登三篇关于西方中世纪之前“历史理论”的文章,均从问题意识出发讨论若干有关的理论议题,并不涉及“历史理论”的对译问题,无意中反映出上述疑问的存在。3.汉语“历史”“理论”与西方诸如“history”“theory”的表述在文化内涵上也有差异。目前的对译只有在忽略东西方词语之文化内涵的情况下才是成立的。例如,如果考虑到汉语“历史”中包含着“史”的文化传统,而“史”又具有“史官”“史籍”“史事”等多种含义,那么,仅仅对译为“history”(含有“过去发生的事情”与“历史书写”二义)就远远不够了。

在中国语境中,“历史理论”总体而言既是一个学术专有名词,更是一个具有重大社会实践意义的思想概念;既指导着史学理论研究,又与史学理论研究相区别;既是一个外来的概念,又日益丰富着中国历史文化的内涵。鉴于此,本文认为,在使用汉语“历史理论”一词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它在中国语境中的历史语义,明确界定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自觉推动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发展,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历史理论,最终服务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事业。(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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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史学理论研究》2022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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