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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谈这样一个题目,有几点理由。第一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我们现在宗教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如果我们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解上有偏差,我们的宗教工作就不可能健康,所以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认识。第二点,新中国成立几十年来,我们的宗教工作在某些阶段上取得了伟大的成绩,是因为我们正确地认识和实践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但有些时期出现了非常严重的问题,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要消灭宗教、肆意破坏宗教文化,这和我们有些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极左的错误理解是有关系的。实践证明是正确的,要坚持下去;实践证明是有害的,我们要纠正。第三点,现在客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新的时代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时代想象不到的,不可能要求他们来解决。比如社会主义者管理的国家如何处理与宗教、宗教界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讲,列宁提到了,但后来前苏联实践的结果是教训多于经验,我们无法借鉴。再比如,马克思当时认为,随着科学的发展,宗教将逐步丧失地盘而走向衰落。现在的情况是,科学技术高度发达,而全世界的宗教信徒却在不断增加,20世纪60年代的统计是,教徒占世界人口的60%多一点,现在增长到80%以上,这是怎么回事呢?马克思主义者应该作出新的解释。还有,民族宗教问题现在成为日益影响社会生活、影响国际政治、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而马克思当时没有直接关注这个问题,因为当时没有这种情况。另外,自上个世纪至今,世界范围内新兴宗教蓬勃发展,成为一大景观,需要加以研究。第四点,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领导人、领导集体,也包括许多学者,对宗教问题从理论到实践上都有许多新的创造性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概括总结,以便丰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核心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核心究竟是什么?人们对这个问题一直有不同看法。长期以来,许多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核心是“鸦片论”,即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有些人也许没认真读过马克思的书,但一提起宗教,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宗教是鸦片,并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最重要的论断。这个看法相当普及。按照我的理解,鸦片论不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核心,因为它没有揭示宗教真正的本质和根源。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基础是唯物史观,即把宗教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是社会经济基础、社会生活的反映,但这种反映是曲折的、颠倒的。马克思说:“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即颠倒了的世界观,因为它们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恩格斯有一段近似于宗教定义的话:“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就是说,宗教的神是自然与社会异己力量压迫的产物。这就把宗教的本质和根源说清楚了。我称之为“唯物的反映论”,或者叫“社会的异化论”,它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础。
那么,马克思主义者对待宗教的态度是什么呢?由于宗教的根源存在于不合理的社会,所以要从根本上改造社会,实行社会革命,把对宗教的批判引导向对社会的批判,要为建立人间的天堂而奋斗。有了地上的天堂,人们就不会向往天国了。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可以概括为两论:唯物的反映论和社会改造论,都是从社会角度看宗教。以往的无神论者往往局限在思想文化领域研讨宗教的本质,或者简单化地批判宗教谬误,把宗教看作是人类认识的误区。费尔巴哈把神性归结为人性,认为是人创造了神,而不是神创造了人;但他把人看成单个的抽象物,不了解人的社会性。马克思、恩格斯却把考察宗教的眼光伸向了社会生活,特别是经济生活、生产方式、社会结构,因此是一种非常深刻的宗教理论,它在世界宗教社会学界得到很高的评价。
当然,它也有不足的地方。马克思、恩格斯是革命家,他们主要从社会革命的角度来探讨宗教问题,缺乏视角的多样性。宗教是立体化的多层次的社会文化体系;对于宗教的探讨,不能仅仅停留在社会经济生活领域,还要有文化学的视野,有心理学的分析,甚至有生死学(探讨死亡问题)的关注。但是,如果我们要求经典作家把什么问题都解决好了,那还要我们干什么呢?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里确实说过“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看看上下文就会知道,马克思没有一点意思说宗教本身很坏,像毒品毒害人;而是说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使人民得不到幸福,人民在苦难里无法承受,只好到宗教中寻找安慰。在这种情况下,“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就变成对尘世的批判”,他的矛头始终是对准剥削压迫制度的。他从来没有把“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句话作为他的宗教观的核心或基石,最多是把鸦片作为宗教的一种社会功能来作比喻的。
宗教“鸦片论”与“斗争论”
那么,“鸦片论”或“鸦片基石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是到了列宁的时期,是俄国式、苏联式的社会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解释出了问题。
列宁有许多非常精彩的思想,他说:“被压迫阶级为创立人间的天堂而进行的这种真正革命斗争的一致,要比无产者关于天堂的意见的一致更为重要”,也就是说,信仰上的差别并不是第一位的,人民群众共同的长远利益是第一位的。列宁反对向宗教宣战,认为这是一种愚蠢的举动。他还讲过政教分离,教育与宗教分离,力求使信教成为公民私人的事情等等。但是列宁在《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一文中说:“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马克思的这一句名言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全部世界观的基石。”列宁的这个概括在马克思恩格斯经典里找不到根据;也没有揭示宗教的根源和社会本质,只把一种社会功能当作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石,离开了唯物史观,把水平降低到旧无神论的高度,这合理吗?显然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可是他的概括非常简练明确,比喻形象生动,容易流传,加上他本人的威望,遂成了经典语言,影响面太大了,影响时间太久了。随着“鸦片论”而来的是对待宗教的“斗争论”。列宁说:“我们应当同宗教作斗争,这是整个唯物主义的起码原则,因而也是马克思主义的起码原则”,又说:“马克思主义者应当是唯物主义者,是宗教的敌人”。这样就确定了俄国共产党人反宗教的立场。唯物主义者当然不赞成宗教教义,但为什么不能在信仰上互相尊重而一定要站在反宗教的立场上与宗教作斗争呢?列宁的“斗争论”同马克思主义及他自己所说的不要向宗教宣战是相违背的,所以列宁主义在宗教问题上有深刻的矛盾。后来斯大林长期领导苏联,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强化了与宗教作斗争的立场,使国家和宗教的关系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只是在卫国战争时期稍有放松。
总之,社会主义者与宗教、与宗教界、与宗教文化究竟应该建立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个问题一直未得到正确解决。
中国共产党人对宗教观的创新
中国共产党人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有许多探索和试验,有时候坚持唯物史观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有时候受“鸦片论”和“斗争论”的影响出现左倾错误。很多情况下是结合我国的实际而有所创新。
先谈毛泽东。毛泽东的贡献有这样几点:第一,从我国宗教界的实际出发,把宗教界作为统一战线的对象,把宗教工作作为统战工作的组成部分。第二,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认为在宗教问题上产生的矛盾,大量是人民内部矛盾。第三,时任统战部长的李维汉提出了“宗教五性论”,看到宗教不仅是一种思想信仰,它还是一种社会力量,因而有其社会五性,即:群众性、长期性、复杂性、民族性和国际性。第四,强调对待思想信仰问题不能采取强制性的手段,马克思主义也不能强制人民去信仰。第五,在民族宗教工作上强调采取“慎重稳进”的方针。第六,1963年,毛泽东在一个请示建立若干外国问题研究机构的文件上做了重要批示:“但未提及宗教研究。世界三大宗教至今影响着广大人口,而我们却没有知识”,又说:“不批判神学,就不能写好哲学史,也不能写好文学史或世界史。”毛泽东对宗教神学的态度是严厉的,但他看到了研究宗教的重要性,看到了研究宗教与人文科学的密切关系。于是翌年便成立我国第一个宗教研究机构——世界宗教研究所。现在大陆宗教研究发展如此蓬勃,与毛泽东当年的批示是直接相关的。当然,1957年以后,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把民族问题归结为阶级斗争问题,经常把宗教问题提升为政治问题,“鸦片论”和“斗争论”,在“文革”中达到顶峰,造成大破坏、大混乱,马克思主义的理性精神被抛弃了。
邓小平实行改革开放,在宗教工作上制订出台了1982年的19号文件,纠正了“文革”的极左路线,使宗教理论、宗教政策和宗教工作重新回到马克思主义轨道上;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使宗教活动趋于正常。在理论上论证了宗教在社会主义时期存在的长期性与必然性,指出宗教工作的重心是团结信教群众投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又强调宗教管理部门、宗教学术界和宗教界三支队伍的团结与合作。从那时起,“鸦片论”被淡化,发布的有关文件不再引用“宗教是鸦片”这句话,因为看到了它的消极作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谁来利用宗教麻醉人民呢?这是说不通的。
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宗教问题上也提出两论,即“适应论”和“引导论”。在他们提出的关于宗教的许多重要观点中,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句话是江泽民提出来的。此前许多学者也在探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到底应有什么样的关系。其中有代表性的学者是上海的罗竹风和萧志恬等等,他们经过调查研究,写出了《中国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一书和许多论文,提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可以相协调。他们的研究为我国宗教理论的创新提供了重要参考意见。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个理念重要在哪里?在于它在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正面地正确解决了宗教和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既然宗教可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那它与社会主义必有共同的地方,不是绝然对立的,否则便无法引导、无法适应。当然宗教也有不适应的方面,但有相适应的基础,所以能够引导,引导就不是斗争,这是很了不起的创新。坚持“适应论”和“引导论”,就要抛弃与宗教作斗争的反宗教的立场,抛弃把宗教作为异己力量的观点;要把宗教不仅仅看成是私有制社会的上层建筑,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一个正常的社会文化体系。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宗教思想、宗教文化同社会主义思想文化也可以相互沟通。所以江泽民讲,宗教界要爱国守法,要发掘宗教教义、宗教道德里面的积极因素来为社会主义社会服务,这已经远远超出了毛泽东时代的提法(当时毛泽东的提法是我们共产党人与宗教界只能在政治上联盟,在思想上要严格划清界限。)
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是全方位的,是和而不同的,是有差别的适应,这与我国的文化传统有关。费孝通先生说中华民族的民族格局是多元一体。文化上也是这样,儒、佛、道三教并立,还有伊斯兰教、基督教、摩尼教、犹太教,多种宗教和平共处。中原地带从没有发生流血的宗教战争,也没有出现宗教裁判所,这在世界历史上是罕见的。中国共产党人继承我国文化的这一优良传统,在文化政策和对宗教的态度上越来越宽容,越来越离开俄国式的做法,而走自己的路。宗教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差异是显然的,两者的哲学基础就不同,但是我们现在政策的基本点是寻找相互之间的契合点,把主要精力放在开发宗教体系中一些积极内容和智慧,来改良我们的人生,改善我们的社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动态的,在不断发展。现在的“适应论”和“引导论”已经抛弃了“鸦片论”和“斗争论”,不仅回到“唯物反映论”和“社会改革论”,而且超出了后者。
可能有这样一个思想障碍,(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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