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溪:论《红楼梦》前五回在全书结构上的意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37 次 更新时间:2022-10-13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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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溪 (进入专栏)  


像肢体健全的活人一样,《红楼梦》的悲剧结构是一个生气灌注、自成一体的有机世界。它的每一个细枝末节,都与整体相联结,都是构成整体的一个器官。这里“既没有不足的,也没有多余的东西,每个器官,甚至肉眼所看不到的每条神经,都是必要的,恰当其位的。”[1]哪怕更动一个次要的细节,变换一个简单的插曲,也会使作品的筋络受到损伤,造成艺术上的不完整或畸形。但是,作品的通体和谐是同各个部分的独立完整统一的。对整体而言,部分不过是组成整体的一个要素,而就其自身来讲,又是一个完全独立的自在领地,它有自己的完整构造和独特技能。《红楼梦》前五回在全书中显然居于特殊的位置。对于《红楼梦》的读者来说,如果不理解前五回,便不可能正确理解全书。因此,我们把《红楼梦》前五回抽出来作单独探讨,不是说它同全书没有联系或联系不紧密,而是想抓住关键,具体加以解剖,看它在全书结构上究竟起了什么作用,以帮助读者从思想和艺术的结合上进一步更加深刻地理解《红楼梦》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点。



《红楼梦》是一部内容丰富、篇幅浩瀚、头绪纷繁的长篇巨制。全书写了四百多个人物,其中作者着力刻画、具有典型意义的主要人物,不下几十个;而且,人物与人物、人物与环境之间,展开了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显然,这给作家结构艺术作品带来了巨大困难。我们不是也有过类似的经验吗?一件简单的事情比较易于做好;一件复杂的事情,就容易弄出纰漏。结构《红楼梦》这样的作品,是个大工程,不仅情节安排、事件变换,需要经过缜密的艺术构思,就是如何开头、如何接榫、如何收梢,也是摆在作者面前的难题。关于这一点,作者在第六回曾有过说明:


按荣府中,一宅人合算起来,人口虽不多,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事虽不多,一天也有一二十件。竟如乱麻一般,并无个头绪可作纲领。[2]


这是作家的隐衷。我们理解这一点。但是,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时,难道真的心中无数,毫无纲领可寻吗?应该说,他还是有纲领的,而且是完整的纲领。这个纲领不是别的,正是他在卷首一再阐明的现实主义文艺主张。他说:


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


……


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


按照这种主张,作家应该充当生活的“赤子”,依生活本来的样子来反映生活。人物,应该是现实的人物,并且以实在面貌出现,不允许在头上罩上光轮;事件,须是真实的事件,它来自现实生活的内部,符合客观事物发展的逻辑。当然,奔放的幻想,横溢的激情,也不是完全排斥的,但必须有客观依据,吻合“事体情理”,否则便有流于“穿凿”“失其真传”的危险。《红楼梦》的作者正是遵循这样的原则进行结构的,所以作品所展开的生活画面才像生活本身那样丰富多彩、万象纷呈,由矛盾铸成的大大小小的事件,无不首尾勾连、错落有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仿佛无数条蜿蜒的细流织成的巨大河网:纵横交错,百面贯通。你简直无法辨认,眼前展开的这幅彩图,是人工绘制的,还是自然形成的,因为就大的方面和整体而言,这是天衣无缝的艺术精品,没有丝毫简单化的处理和人工缝合剪裁的痕迹,一切都是那样的自然、流贯、通体天成。一位西方的古代哲人说过:形式上的有机整体,是内容上内在发展规律的反映。不错,离开生活,不恪守现实主义的艺术结构原则,《红楼梦》的结构艺术是不可能达到如此境界的。


然而,正确的东西,当它还是以萌芽的状态出现时,未必就是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十八世纪的古老中国不是培植新生事物的土壤,曹雪芹富有革新意义的主张,并不容易引起反响。当时风靡文坛的,是才子佳人小说。这种东西乃是有闲文人的凭空杜撰,“小册姗姗多信笔,案头抽阅解眉愁”,不过聊以遣兴怡神而已。内容“大率才子佳人之事,而以文雅风流缀其间,功名遇合为之主,始或乖违,终多如意”[3],没有什么大的思想意义可言。至于形式,则千篇一律,陈陈相因,公式化、概念化是其最大特点。由于统治阶级羁縻文人的怀柔政策的加强,以及庸俗市侩功名欲望的增长,“才子佳人”小说在康熙年间发展到顶峰,成了那一时期占据文坛的“霸主”。在这样的情境下,《红楼梦》的出现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且不说由于自身遭受沉重一击,封建文人会百口嘲谤、万目睚眦,就是长期沉醉于“才子佳人”小说的广大读者,也听不惯声调全异的空谷足音。因此曹雪芹不得不申明自己的文艺主张,向读者作些解释。同时不破不立,“才子佳人”的迷雾不从理论上扫荡净尽,也无以树立现实主义的旗帜,所以他又向“才子佳人”小说投出了致命的一枪:


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傍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且环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再者,亦令世人换新眼目,不比那些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


这些话,对当时风靡文坛的才子佳人小说,是直中肯綮的批评。倘若研究曹雪芹的文艺思想,这是很难得的第一手材料,其价值之重要,非三言两语所能道尽,应给予足够的重视。[4]不过从艺术结构的角度来考查,却可以把曹雪芹的这些议论,看作是开启《红楼梦》这个艺术宝库的一把钥匙。跟世界上有些艺术大师不同,曹雪芹不故意为难读者,在房屋还没有最后建成(或刚一动工)的时候,就把钥匙交给住房的主顾了。他郑重地、饱含深情地告诉读者他创作《红楼梦》所依据的生活准则以及他所坚持的文艺主张。可惜我们读这部作品,往往有时不求甚解,在一定程度上辜负了作者的苦心,没有利用或者轻视了这把现成的钥匙,影响了对作品思想内容的正确理解。比如有的同志寻常地看待《红楼梦》中的爱情描写,把它与清代出现的其他言情小说等同起来,就是明显的一例。还有的同志尽管看到了作者这种写法的深刻含义,但却认为这样赤裸裸的“夫子自道”,未免太欠含蓄,破坏了《红楼梦》的现实主义精神。持这种意见的同志,实际上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即作者的文艺见解是通过什么方式表达的。



和菲尔丁不同,曹雪芹不主张自己搬个椅儿坐在台上,有直接指点人物的权利,他更不喜欢在戏里露脸,所以在阐明自己的文艺见解时,出人意外地引入一段神话。


那是在女娲氏炼石补天的时候,娲皇一共炼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石头,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剩下一块未用。于是这块“灵性已通”的石头,“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起来。一日忽然来了一僧一道,把石头点化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然后携入红尘,历尽悲欢离合、世态炎凉。这就是刻在石头上面的故事,亦即《石头记》的缘起。后来又有个空空道人经过青埂峰,看了石头所记之事,便同它攀谈起来,作者借石头的嘴道出了自己的文艺见解。这种写法,不用说是很含蓄的,根本不存在“赤裸裸”的问题。


同时这段故事,乍看起来虽然充满了神秘色彩,不足深信,但如果往深一层去看,就会发现里面蕴含着深刻的旨趣。的确如作者所说:“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谙则深有趣味。”


所谓“补天济世”之说,如果剥掉其神秘的外壳,不过是个巧妙的隐喻:天,象征业已衰朽没落的封建王朝;石,象征那些甘为统治阶级纳忠效信的“济世之才”,他们是支持腐败社会的柱石。而《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玉(亦即那块“不堪入选”的顽石),则是个离经叛道、“不肖无双”的封建逆子,他的全部行动都同统治阶级的愿望截然相悖,非但不能“补天济世”,反而时时在拆统治阶级的台,是向丑恶社会不断冲击的一种力量。这样的危险人物,在统治阶级眼中,简直是“祸胎”“孽障”“混世魔王”,将来可能发展到“弑父弑君”的地步,自然“不堪入选”。作者在一首偈里写道:“无才可去补苍天。”这是反语。其实正是有才,就是不为统治阶级服务罢了。脂砚斋认为这句话是“书之本旨”,我以为他说的不无道理,因为主人公性格在这里多少透露出一点消息。


其次,用神话开头,这在结构上是一种变幻的“龙门笔法”,目的在蒙混“书报检查机关”,叫他们摸不着头脑,闹不清《红楼梦》到底是一部什么性质的书。明白点说,就是要保存生命从而保存作品。至于作者为什么这样做,看看清代统治者对待小说的态度和《红楼梦》的性质就够了。


熟悉清朝历史的人都知道,清王朝对待知识分子的政策是极端严酷的,有清以来,文网之祸层出不穷。不管有意,还是无心,只要一词一句有关碍,都要受法律制裁,轻则亡流千里,重则砍头示众,甚至杀家灭族,株连乡里。尤其小说戏曲,他们视为异端,说这是“学术人心之大蠹”[5],“败坏风俗”事小,主要怕“蛊惑人心”[6],“引诱愚民”生事,所以必须“严行禁止”。乾隆三年的一条禁令里写道:


凡坊肆市卖一应淫词小说……转饬所属官,严行查禁,务将书版尽行销毁。有仍行造作刻印者,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市卖者,杖一百、徒三年;该管官弁不行查出者,一次罚俸六个月,二次罚俸一年,三次降一级调用……其有收存旧本,限文到三月,悉令销毁。如过期不行销毁者,照买看例治罪。其有开铺租赁者,照市卖例治罪。该管官员任其收存租赁,明知故纵者,照禁止邪教不能辑察例,降二级调用。[7]


由这条禁令即可见出,统治阶级确想把小说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其用心之毒、手段之辣,真真令人触目惊心,难怪当时的文人学士一个个莫不噤若寒蝉。


《红楼梦》又是一部什么书呢?简单地说,这是一部向封建社会抗议的书,是刺向统治阶级的一把利剑。它无情地撕碎了蒙在私有制度上面的一切假面具,并判定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对现实的腐败和丑,它愤怒地谴责、激烈地批判,诅咒它尽快死亡;对生活的诗意和美,则尽情地赞颂、热烈地讴歌,唯恐其早日凋零。这样一部爱憎分明、感情充沛、思想深刻的具有鲜明战斗性的作品,当然不会见容于封建统治阶级;何况,它又全面地体现了民主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精神?这样的书出现在那样的环境下,其结果是不难想象的:不用说书本身要立即遭到销毁,作者的性命怕也难以保全——我们不要忘记,曹雪芹是一个刚刚抄家不久、贫居京郊的罪囚之后啊!


残酷的现实给作家布下了多么严重的障碍!然而,恶劣的条件有时更能激发天才的火花,只要巧妙地冲破障碍,也容易创造奇迹。


果然,曹雪芹是善于创造奇迹的人。他运用特殊的结构手段——“龙门笔法”,把神话穿插到故事中来,作为引线,巧妙地“瞒过了”反动统治阶级。书中几处提到,《红楼梦》在写法上,采取了用假语村言敷演故事的方法,所谓“假语”,神话穿插以及仙道幻术,应是集中表现之一。这种写法终于使那些专制独夫们分辨不出这是一部什么性质的书[8]:说政治小说吧,写的多为闺情闺事;说是现实的书吧,开头又有神话作引,只好任其流布。我以为“补天济世”神话的引用,除了影射宝玉性格、暗示悲剧性质以外,最主要的目的就在这里。有人或许感到疑惑:曹雪芹怕未必顾及到达一层吧?其实不然,他不仅顾及到,而且十分重视。有例为证:


第一,作者不止一次地声明,他这书与政治无关。他反复地告诉读者:“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又说:“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有时甚至真的作起“颂圣文”来,把自己的书视作歌功颂德的典范,说“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之可比”。这些话,自然是表面文章,不足深信,但其用心殊可理解,实在是“怕”的缘故,不得不自作回护之辞,以保证书的流布。


第二,书中常有隐晦曲折之笔。譬如,它的官制非明非清[9],装束非满非汉[10],引用俗语谨慎地换字[11],以及开卷声称这部书无朝代年纪可考,但可“假借汉唐”,而后面又借书中人物大骂汉唐,说什么“脏唐臭汉”等等,都是故作曲折。我们研究《红楼梦》,如果离开完整的艺术形象,孤立地搜寻这些隐晦曲折之笔,很容易走上邪路;但对这些地方若全然不顾,以为作者殊无深意,则未免辜负了曹雪芹的苦心。像孔尚任一样,雪芹也是“世事含糊八九件,人情遮盖两三分”。他不得不如此。“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这部著作含蕴着多少难以尽言的衷曲啊!


用神话作引子,这真是作家的无法之法。


然而妙也就妙在这“无法之法”上。艺术作品的结构,归根到底是为主题思想服务的,只有适应主题需要并有助于表达思想的手段,才是艺术的、值得称道的,任何盲目穿插或故作惊人之笔,都是徒劳的,有损于艺术的完整。《红楼梦》的引用神话其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没有把神话“神秘”起来、孤立起来,而是把神话作为表现主题思想的一种手段:影射贾宝玉性格、暗示爱情悲剧性质,从而使作品的内容同形式达到了高度的融合。


曹雪芹,真是个不可磨灭的天才。



神话的穿插,只是全书的引子,并非石头所记之文,因而没写到现实的人;当作者把笔锋一转,由大荒山回到姑苏城时,真实的人物就出现了,但仍然不是《红楼梦》正文,而是整个悲剧的一个插曲。


插曲的主调是甄士隐的半生遭际。


据书中所示,甄士隐是个“禀性恬淡,不以功名为念”的乡宦,家中虽不甚富贵,却也过得。不料平静的生活中突然生出两起祸事:一是幼女英莲丢失;一是葫芦庙炸供失火,把房屋家产烧得净光。士隐过不下去了,只好投奔岳父。可巧岳父封肃又是个极度的势利眼,见女婿如此零落,便事事简慢冷淡。最后甄士隐出家了。


我们应该怎样理解这个插曲呢?


这要看这个人物做了些什么和作者是如何评价的。不过,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位老乡宦,并没有多少突出的行动,作者仅仅约略地介绍了他的身世、为人和生平所好,其他更具体的描写就没有了。对贾雨村的济助,固然可以见出他性格豪爽、仗义,但毕竟不是主要之点。值得注意的,倒是他不幸的遭际和最后的走入空门。


可以想见,像甄士隐这样廉洁自守的人,“每日只以观花、修竹、酌酒、吟诗为乐”,又有贤妻幼女陪伴,如果生活中不发生什么大变故,本来可以闲适无憾地度过终生;可是,“闭门家中坐,祸打天上来”,偏偏不遂人愿,他破产了,不得不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这种生活际遇,使他饱尝了人间的冷暖,领略了黑暗社会的世态炎凉。他开始在严峻的现实面前思索。从自己的经历里,他悟到了人生的真谛,再经过跛足道人的启发,便形成了自己对现实的看法。这便是“好了歌注”: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一方面,他认为现实世界中,“场面忽新忽败、忽丽忽朽”,变幻无常;另一方面,也感到人生不定,“倏恩倏爱、倏痛倏悲”(脂砚斋语),一会儿“金满箱、银满箱”,一会儿又变成人人皆谤的乞丐。总之,万事万物,熙来攘往,互相倾轧,互相妨碍,整个世界是一幅拥挤杂乱的荒唐图画。在这样的世界里,要想生活得好,在作者看来是不可能的。唱“好了歌”的跛足道人说得明白:“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所以甄士隐跟随跛道人走入了空门。作者微笑着然而也十分痛苦地肯定甄士隐的行动,认为他“彻悟”了。可能有的读者不理解雪芹的态度:为什么赞扬出世主义呢?其实理由也很简单——他有时就是这样看待人生的。就主导面来说,曹雪芹的思想是既反对封建正统主义和儒家教条,又反对佛、道等麻醉人民的宗教思想,这有《红楼梦》里面大量的对佛、道的痛快淋漓的批判为证。[12]可是,另一方面,作者的思想也常常陷入矛盾。作品一开始,他就借一僧一道的嘴说过:“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箇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这跟“好了歌注”表现的思想是毫无二致的。“空”,便是“了”,亦即虚无主义,这是曹雪芹思想中的最大弱点,应该予以确当的批判。有些同志只注意《红楼梦》的现实主义精神和作者思想中的唯物主义成分,对其弱点则不置一词,这是失诸偏颇的。事实上,虚无主义在曹雪芹思想中表现得是很明显的,它不仅系统地反映在主人公贾宝玉身上,成了他感伤主义的思想基础(后来他终于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割却尘缘),而且也普遍地浸淫着书中的每一个“个中人”,其中包括那些受摧残的女孩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有时还有意宣扬这种思想,认为是寻求“解脱”的唯一出路。毫无疑问,这些方面,正是《红楼梦》的糟粕之所在,我们不能不郑重指出。当然,对曹雪芹和整个《红楼梦》来说,这些思想只是一个支流,它掩盖不住这部伟大作品闪射出来的现实主义精神和反封建的思想光辉。即使甄士隐为“好了歌”加的注,也包含有一定的现实主义成分,实际上是绘制了一幅封建官场你争我夺、混乱荒唐的画面,对封建统治阶级的腐朽统治,起到了揭露的作用。问题的这个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虽然甄士隐作为艺术形象是不够典型的,在很大程度上充当了传播曹雪芹虚无主义思想的精神号筒。


但是,甄士隐的故事是否就像有的同志所说的那样,是与《红楼梦》的整个悲剧结构相游离的情节呢?不能这样看。因为甄士隐的故事是同整体相关联的,是构成整体的一个部分,并且由它把前五回的其他情节串联起来:引出贾雨村,带出英莲(英莲是《红楼梦》里的重要人物),为后文伏下线索。这是其一。其二,我们在研究《红楼梦》的结构艺术时,应该注意作者常用的一些手法,不要津津于教科书规定的那些准则。很多例子可以证明,曹雪芹非常喜欢用“烟云模糊”法,即先用一人、一事、一物影射后文,或某个人物性格,然后再逐次展布开去,使你仿佛置身在月夜湖边,发现倒影之后,才能找到映出倒影的物件。甄士隐的故事就是这样,我们在他身上看到了作者晚年生活的影子,也粗略地估计到贾宝玉的终局。当然,这种手法在结构艺术上究竟是否算作成功,还可以进一步探讨,只是就其在全书中的功能来看,我以为是无可厚非的,至少不能当作游离的情节。同时还有一点也要考虑到,即《红楼梦》前五回在全书结构上有特殊意义,一个情节如果能同前五回其他情节联成一气、互相制约,共同充当整体的一个健康器官,其任务也就完成了。



如果说甄士隐的故事,仅仅是一个插曲,在全书结构上的意义还不甚显著的话,那末“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却有些不同,它已经直接关涉到《红楼梦》人物生活的具体环境和幼年主人公的性格。


环境,在现实主义艺术中,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不用说没有它人物便无所附丽,成为单纯号筒,就是有而描写的不充分或同性格联系的不紧密,也要大大削弱作品的思想力量和艺术光彩。恩格斯在给马尔加丽塔·哈克纳斯的信里写道:“现实主义是除了细节的真实之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在恩格斯看来,作家纵然刻画了人物性格,甚至在他“所写的范围之内,是充分地典型的”,要离开“环绕他们、促使他们行动的环境”,也不能称为“充分地现实主义”。曹雪芹是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红楼梦》是最谨严的现实主义作品,自然不能不注意环境的描写,所以《红楼梦》整体画幅的展开,是从典型环境开始的。由第六回“刘老老一进荣国府”始,到第十七回“荣国府归省庆元宵”(“庚辰本”十七、十八两回未分)止,都是对环境的具体描绘。作者用大量篇幅揭露贾家的腐朽和罪恶,指出这是一条“死而不僵”的“百足之虫”:表面上尽管煊赫、辉煌,骨子里却早已溃烂不堪了。第九回“闹书房”写封建教育的彻底崩溃;第十一回、十二回“贾瑞起淫心”“王熙凤毒设相思局”,写统治阶级的淫乱无耻;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写贾家的极度排场;第十七回“元妃省父母”则写奢侈浪费。这些描写,看起来似乎是为了塑造一个反面典型王熙凤,好像一切情节都为她而设,实则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交代主人公生活的具体环境,为贾宝玉性格形成、发展准备条件。越是强烈地渲染环境的罪恶,暴露封建统治阶级的寡廉鲜耻、暴戾恣睢,便越容易促使贾宝玉猛醒,同环境彻底决裂,在叛逆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但是,以荣宁二府为代表的典型环境,是十分错综的,人事纷杂、头绪繁冗,究竟怎样写才能体现出环境的意义,并且便于读者把握,是值得仔细斟酌的问题。


如果换另外一个作家,也许采取平铺直叙的方法,先叙贾氏的宗族历史,次写贾府的远亲近戚;但依此法,非几回文字交代不清楚,势必导致琐碎繁冗,所以《红楼梦》的作者没用此法。他安排了一个特定的情节:“冷子兴演说荣国府”,通过贾雨村、冷子兴的村肆闲话,简明扼要地介绍了荣宁二府的大致轮廓,使读者心中先有一个影像,并且指出这个贵族大家庭衰朽没落的征兆:“如今生齿日繁,事物日盛,主仆上下,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画者无一;其日用排场费用又不能将就省俭,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寥寥数语,便深刻揭示了贾府政治和经济同时陷入危机的可悲情状。应该说,这是一种相当经济的叙述手法,既使读者初步接触到贾府的本来面目,也为读者掌握贾府纷繁复杂的人物关系、矛盾冲突,提供了必要线索。脂砚斋在这回的回前总评里写道:


其演说荣府一篇者,盖因族大人多,若从作者笔下一一叙出,尽一二回不得能明,则成何文字。故借用冷字(疑“子”字之误——刘注)一人,略出其大半,使阅者心中已有一荣府隐隐在心,然后用黛玉、宝钗等两三次皴染,则耀然于心中眼中矣。此即画家“三染法”也。


“三染法”不“三染法”,我们且不管它,反正这种概括地介绍,便于叙述,便于阅读,是一种成功的结构手段。


不过,结构手段只有同思想融合起来,才能产生巨大的艺术力量。我们说它成功,还有另外的理由:它对阐发环境的本质、理解主人公性格以及显示时代特征有颇为重要的意义。首先,我们理解的典型环境,是指作家用个别感性的艺术形式反映出来的时代本质特征,也就是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基本历史特点,因此作品具体解剖的家庭同时代是不可分割的。荣国府、宁国府,就其本质来讲,完全可以代表十八世纪的封建社会。但是,如果孤零零地写一个家庭,不展开与之相应的社会关系,那末作为整体画面来看,就显得色彩单调、不够充分了,会削弱艺术的典型化程度。《红楼梦》里的荣、宁二府不是孤立的,与它命运相连的,还有史、王、薛三家,他们共同组成了腐败社会的大的寄生集团。冷子兴在演说荣国府时,交代了这层关系,就为典型环境附上了不可缺少的一笔。其次,江南甄府及甄宝玉的提及,起了烘云托月的作用:“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封建制度的塌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应运而生的叛臣逆子不可能是一个,而是有无数个“宝玉”在同反动的现实进行搏斗。曹雪芹除了通过具体描写表现了这一历史特征以外,还用象征手法——真(甄)假(贾)相映,加以印证。这样,作为典型环境的意义就更加突出了。有的同志说虽然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具有介绍环境的性质,但那是极不成功的,我疑心这种看法是把问题弄颠倒了。



经过冷子兴的演说,荣宁二府的轮廓已在读者心中有了影像,接下去即可全面描绘这个贵族大家庭;但作者没有这样写,而是把笔锋一转,叙述贾府的外戚,详细地交代林黛玉、薛宝钗的家世、出身。


这种交代是断不可少的。


黛玉、宝钗乃一部之主,是两个根本对立的典型形象。她们性格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家庭出身、个人经历、社会风尚、自然环境、生理条件乃至先天素质等等,都跟性格的形成、发展紧密相关。尤其家庭出身,更不能忽视。黛玉生在破落的世家贵族,祖上虽然袭过列侯,但到五世林如海已不得不凭科第出身了,加上“支庶不盛、子孙有限”,门庭便有些荒凉冷落,现出衰败的模样。而薛宝钗的家呢?“系金陵一霸”,“珍珠如土金如铁”,当铺、商行遍设帝都(五十七回,邢岫烟当衣服就当到薛家去了),是个家聚万贯的皇商。两种不同的家世,给我们两种不同的感觉:从黛玉的家里,我们看到廉洁、纯朴,觉得黛玉的高洁同“祖风”有关系,而且幼年丧母,父亲“爱女如珍”,当作养子,也使她少受一些系统的封建教育,为后来的叛逆准备下一个条件;从宝钗的家世,我们看到的是庸俗、恶劣,嗅到的是令人作呕的“铜臭气”,从而也就难怪薛宝钗那样虚伪、冷酷了。


同时,这种交代也显示了两位女主人公进入贾府的必然性——那里是《红楼梦》人物活动的具体环境。


黛玉进贾府是必然的。她年小多病,上无母亲教育,下无兄弟姊妹扶持,父亲林如海又不肯续室,她只好依傍外祖母。不大好理解的是薛宝钗。她家有“百万之富”,在应天府住得好好的,为何背乡投靠呢?这里大有缘故。原来薛家富而不贵,有财没势,政治地位远不如荣宁二府,所以总管伙计等人才“趁时拐骗起来”,使“京都中几处生意渐亦消耗”,倘不及早补救这个弱点,其结果很是不妙。薛家必须想办法登高台阶。本来,在封建社会企图攀高枝儿,获得政治地位,最有效的办法是儿孙登科,然后青云直上,可是薛家偏不具备这个条件,唯一的儿子薛蟠是个花天酒地的“呆霸王”,根本不成器。因此薛姨妈就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女儿薛宝钗身上了。而宝钗的品格、心计、容貌,也确乎有承担如此重任的可能。他们进京了。据书中说,他们进京的目的有两个:一为宝钗“待选”,二为“望亲”。实际上是一个——通过女儿这条桥梁获得政治地位。如果宝钗能被选上“宫主郡主入学陪侍,充当才人赞善之职”,薛家的政治地位自然可以提高,不然能得到贾宝玉式的快婿,结交荣府这样的豪门,目的也会达到。薛姨妈选择了后一条道路(有人说宝钗“落选”了,我以为此说没有根据,因为书中没有交代)。


薛家的政治地位决定它进京从而使宝钗进入贾府,这是带有一定的必然性的。但是,一切必然性都由偶然性铸成,于是薛蟠的人命官司便成了一种偶然的契机。在前五回里,呆霸王闯下的这场大祸,是个重要的关键。一方面,它显著地暴露出薛家有财没势的弱点,另一方面也由此联结贾雨村、英莲,为以后的情节发展伏下千里余脉。可见,在真正艺术家的笔底,是从来没有闲文的。一些情节以至情节的安排,看似无理,却很有理,好像偶然,实则必然。曹雪芹叙贾府先写外戚完全是出于思想内容的要求。


当然也有技巧上的原因。如果先写贾府,然后一一叙及外戚,文章势必拮据呆板,毫无生气,唯如此从远及近、由小及大的写法,才显得有变化、有曲折,波澜起伏,引人入胜。金圣叹有一段话说得很好。他说:“文章最妙,是目注此处,却不便写,却去远远处发来。迤逦写到将至时便且住。却重去远远处更端再发来,再迤逦又写到将至时,便又且住。如是更端数番,皆去远远处发来,迤逦写到将至时,即便住,更不复写出目所注处,使人自于文外瞥然亲见。”[13]《红楼梦》纯是此一方法。写贾府先叙外戚,则为其中一例。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叙述薛宝钗进贾府与写林黛玉进贾府不同。林黛玉进贾府,作者运用的是平叙笔法,对黛玉本人及其父林如海只作概括介绍,更多的笔墨都用在黛玉的观感上,即通过黛玉的所见所闻所感,把冷子兴演说过的荣、宁二府加以具体的图画化。因此,“金陵城起复贾雨村,荣国府收养林黛玉”这一回,与其说写的是林黛玉,不如说是通过林黛玉来写贾府。薛宝钗进贾府则不同,作者故作跌荡,从中穿插进一件骇人听闻的人命案,而且案件发生经过没有直接写,只在贾雨村判案过程中由门子补述出来,委婉曲折,处处抓住读者的心弦,由不得不跟随作者去问底寻根。


案件本身是极其简单的——两家因争买一个名叫英莲的被拐子拐骗的丫头,后买者薛蟠倚财仗势,将先买者冯渊打个稀烂,三日而亡。为了这个案件,原告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做主。后来详至新授应天府府尹贾雨村的案下,他听了不禁勃然大怒,说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立即要发签捕人。但原来在葫芦庙当小沙弥曾和贾雨村有过一面之缘的门子,慌忙示意制止了贾雨村的行动,突如其来地提出了“护官符”的问题,说:“老爷既荣任到这一省,难道就没抄一张本省的‘护官符’来不成?”贾雨村表示毫无所知。门子道:“这还了得!连这个不知,怎能做得长远!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所以绰号叫‘护官符’。”说着,便从顺袋中取出一张“护官符”来,上面写的是四句“俗谚口碑”: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四句话指的是金陵一带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这四大家族是大地主、大官僚、大商人三位一体的大剥削集团,我们在第二回从冷子兴的口中已经得知,他们之间“皆连络有亲”,荣损与俱。恩格斯说过:“对于王公本身,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14]四大家族通过婚姻的纽带,彼此紧紧地联结在一起。书中告诉我们:贾府的“老祖宗”贾母,是史侯家的小姐;贾政的妻子王夫人,是现任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之胞妹;薛姨妈和王夫人,是一母所生的亲姊妹;贾府的实际当家人王熙凤,是王夫人的内侄女;而薛姨妈又千方百计想把薛宝钗嫁给贾氏宗族的继承者贾宝玉。可见四大家族的关系,确实非比寻常,政治利害与经济利益均不可分割。就薛家来说,“也不单靠这三家,他的世交亲友在都在外者,本亦不少”,所以薛蟠虽打死了人命,却能够“没事人一般,只管带了家眷走他的路”。而负责审理这场人命官司的贾雨村,又是封建官场中利欲熏心的势利小人兼腐朽政客,他是靠了贾、王二家之力才得以夤缘复职的,为报答“恩德”,他可以毫不犹豫地“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并“急忙作书信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等语”,来邀功讨好。


应该说,曹雪芹的这种写法是相当深邃的。他通过一张“护官符”,实际上揭露了封建社会末期国家政权的全部腐朽性和反动性。“护官符”是封建地主阶级维系自己统治的一种象征,以贾府为代表的四大家族所以能够为所欲为,就是因为有“护官符”给他们充当护法神。《红楼梦》作者精心设计的许多情节和事件,都直接间接地与这张“护官符”有关。贾赦为了霸占几把古扇,居然唆使贾雨村诬陷扇主“拖欠官银”、弄得石呆子一家家破人亡;王熙凤为了三千两银子同时也是为要显示一下手段,便包揽词讼,指使长安节度使拆散了地主女儿张金哥和守备之子的美满婚姻,致使一对男女双双自杀;特别尤二姐被逼迫吞金而逝全过程的描写,更是王熙凤利用“护官符”公然嘲弄司法,将弹劾封建官吏的都察院玩于股掌之中的真实写照。《红楼梦》展开的诸般矛盾线索,无论是统治阶级跟被统治阶级的矛盾,还是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以及思想领域中维护封建和反对封建两种思想的斗争,都可以在“护官符”和与它相关的描写中,找到某些根蒂。宝玉和黛玉的婚姻悲剧,也和这“护官符”有关,因为黛玉虽是贾府的亲戚,但她出身不贵不富,不属于四大家族。因此,贾母、王夫人等贾府当权者在最后决定宝玉婚姻时,选择薛宝钗而不是林黛玉,就是必然的了。


《红楼梦》的总体艺术结构,是以宝、黛建立在反封建基础上的爱情悲剧为主要线索,通过对荣、宁二府为代表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衰亡过往的描写,深刻批判了封建社会末期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四大家族是当时那一社会各种矛盾冲突的集中点,围绕它们所作的描写,是构成《红楼梦》艺术结构的基本支架。第四回提出“护官符”,通过薛蟠打死人命一案的描写,将四大家族的内外关系揭露殆尽,就认识和掌握全书基本的矛盾线索来说,确实起到了纲领的作用。但是,第四回同前五回中其他诸回是不可分割的,它的作用是在同其他诸回的相互联系中发挥的,我们不能把这一回单独孤立起来或与其他回对立起来,应在联系中揭示它们的作用。



到此为止,《红楼梦》前五回中大部分情节我们都探讨过了。现在研究“梦中之梦”——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


第五回“开生面梦演红楼梦,立情场情传幻境情”[15],是全书的一大关键,在前五回中也居于特殊地位,因而比较难以理解。曾经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说法,即认为这一回集中反映了曹雪芹思想的弱点,尤其十二钗的命运簿册,充满了宿命论的色彩,明显地带有人工雕琢的痕迹,不够真实,概念化多于形象化,客观上影响了悲剧的自然进程。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


第一,关于十二钗命运簿册的内容。据书里说,太虚幻境有个“薄命司”,里面藏着记载普天下女子命运遭际的册子。每种册子上,都有图有辞,预示人物的生活道路和结局。比如香菱的册辞最后两句是:“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这是说她非死在夏金桂(“两地生孤木”,恰合成一个“桂”字)手里不可。于是有的同志便认定,这是严重的宿命论观念。其实,何尝如此简单?请再看几个具体例子: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殀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这是晴雯的册辞。我们可以看出,里面饱含着作者的哀悼悲惋之情,他为这位纯洁无辜的少女的被迫害至死感到冤枉。“寿殀”,是袭人之流“诽谤”的结果,而“招人怨”,却因为她“生得比别人好些”。这是怎样的世界呵?作者有意启发我们深思。再如元春的册辞是:


二十年来辨是非,


榴花开处照宫闱,


三春争及初春景,


虎兔相逢大梦归。


“辨”哪里的“是非”?“宫闱”里的;谁“是”谁“非”?作者未点明,但不说我们也知道。据史料记载,康熙死于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公元1722年12月20日),按干支为壬寅年即“虎”年;雍正于同年十一月二十日(公历12月27日)夺嫡继位,次年为雍正元年,按干支恰为癸卯年即“兔”年;而曹雪芹家族在康熙朝深得贵宠,雍正上台后不久即抄没家产,在政治上予以致命打击。曹雪芹遭抄家,在雍正六年(1728),当时他大约十三岁(假定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己卯本《红楼梦》定稿的年份是1759年,上距曹氏抄家恰好二十年。依此,我认为“虎兔相逢”是暗指康熙和雍正政权的交替;“大梦归”,指作者将政治上的突然打击看作梦幻一般。这样理解,或者不失曹雪芹原意。那末,元春这首判词,实际上是异常尖锐的政治诗,它的愤怒的笔锋,直接指向了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向现实提出了最强烈的控告。这是宿命论吗?不是。我们与其把那些簿册称作“命运册子”,还不如把它叫作对命运的抗议书。


作者是爱那些女孩子们的,但不是无原则的爱。对黛玉、晴雯、香菱等心灵美丽的少女,他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她们身上,为她们滴泪洒血;而对宝钗、袭人之流,则有所保留,有所批判,虽然对她们另外一种形式的悲剧也不无一定程度的同情。看袭人的册辞: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


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是的,“温柔和顺”“似桂如兰”又能怎样呢?只要她还是封建社会的“肖子”,还是那么虚伪、那么“道学”,作者就不会爱她,公子就与她“无缘”。她生得再美,也枉然了。


这就是那些册辞的内容。从中,我们看到的,是作者强烈分明的爱憎态度和他对“薄命”女子的深切同情。十二支“红楼梦曲”也是这样,抒发的是作者对书中人物或爱或憎的感情,并从十二钗的角度概括《红楼梦》的结局。例如第九支曲《聪明累》写的是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把王熙凤这个反面典型的内心世界描摹得淋漓尽致,并预示了她的悲惨的结局;既是写王熙凤,也可以看作是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历史命运的总的概括。又如《收尾·飞鸟各投林》,则具体展现了书中各种人物及整个四大家族最后的结局:“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按照曹雪芹原来的艺术构思,贾家最后一败涂地,无可挽回,程、高加上的“补作”显然违背了作者的意图。这些册辞和“红楼梦曲”,内容是极为丰富和深刻的,不能简单以宿命论抹煞之。那些认为这里集中表现了作者宿命论观念的同志,恐怕忽略了杜勃罗留波夫经常强调的一件东西——事实,“现实的批评”借以确立的事实。


第二,关于十二钗簿册的作用。我以为这是个提纲——写作的提纲和阅读的提纲。《红楼梦》这部书,情节太复杂了,人物太众多了,不单作者写起来感到繁难、苦于“没个头绪可作纲领”,读者读起来也不很容易,往往两三遍,还摸不着头脑,确实如毛主席所说,得读上五遍左右,才能取得一定的发言权。因此有个纲领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十二钗是书里的主要人物,不预先作些交代,也不容易理解、不便于把握。王雪香在《红楼梦评赞》里写道:


一回至四回,已将贾府(原误作“母”)、史薛亲戚家世大略叙明,黛玉、宝钗已与宝玉合并一处,入后可细叙居恒情事。然十二金钗尚未点明,若逐人另叙,文章便平芜琐碎,故以画册、歌曲将各人一生因果逐一暗暗点出,后来便都有根蒂。但又不便如贾氏宗支,可借冷子兴口中细说,所以撰出一梦在虚无缥缈之境。[16]


我以为此论极切,道出了问题的真谛。


但是,我们这样说,是否就意味着否定作者有宿命论思想呢?不是的。作为旧时代的作家,曹雪芹又有严重的虚无主义思想,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问题的答案时,把希望寄托在先天的命运上,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他在“红楼梦曲”中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且是比较微弱的方面;另一方面,他又激烈地批判了宿命论观念,不止一次地呼喊:“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从而彻底否定了先天命定的“金玉良缘”。同时,在严格的现实主义作家那里,抽象的议论中吐露的观念,未必就是书中的主要思想,一旦把生活理想镕铸在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身上时,他有时就不得不违背自己的观念而遵从现实生活的内在逻辑。因此,我们认为曹雪芹的思想是十分复杂的,不能由册辞、歌曲就给他扣上一顶“宿命论”的帽子;相反,我们倒应该充分估计这些辞、曲在结构上的意义,肯定曹雪芹突破传统樊篱的独创精神。



总起来说,《红楼梦》前五回在全书结构上的意义是比较特殊的。它不仅是一部书的总的提纲,约略介绍了整个悲剧的发展轮廓和主要人物的生活遭遇,而且也是全书的一个引线,以后的许许多多情节、事件都在这里埋下了根蒂。亚理斯多德论结构,曾把悲剧分为“头”“身”“尾”三部分,并说“头”是“自然引起他事发生者”[17],那么依亚氏的观点,《红楼梦》前五回自然是悲剧的“头”了。可是,《红楼梦》的“头”又和其他作品的“头”不一样,它不只“引起他事发生”,同时还概括他事发生,自然地成为整个悲剧的一个序曲,使你读完前五回仿佛有读完全书的感觉。清光绪年间的一位署名梦痴学人的《红楼梦》研究者曾写道:“此书观者甚多,大都以小说轻视开篇缘起,被其寓言瞒过,所以义旨难悉,不免陷于幻阵。”又说:“若将前五回打透,其全部之义自显。世俗之指张猜李,其受病在缘起,世俗批评讲论,总未究其女娲氏炼石补天,并将玉之何以衔之而生,金之何以造之而有,始终看作赘文,其病在于前五回未读透,轻视小说之故。”[18]梦痴学人写的《梦痴说梦》,把《红楼梦》当作“仙佛小说”,大肆宣扬“三教合一”的思想,牵强附会,颇多谬见,但他对前五回的作用的认识,不无一定道理。


曹雪芹结构《红楼梦》的方法诚然是奇特的,但他并不是故意猎奇,更不是随心所欲地凭空杜撰,而是作品特定的思想内容和书中矛盾冲突的发展决定的。这种结构方法,鲜明地烙印着曹雪芹所处时代给他的伟大作品留下的印记。时代是艺术作品创新的客观依据。我们从《红楼梦》前五回里,看到了《红楼梦》作者世界观的优点和弱点、信心和力量,以及他的顽强的战斗精神和高度的艺术技巧。


(《红楼梦学刊》1979年第1辑)


[1] [俄]别林斯基著,别列金那选辑,梁真译:《别林斯基论文学》,新文艺出版社1958年版,第207页。


[2] 本文凡引用《红楼梦》原文,均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遇有错讹之处,则据其他脂本或程、高本予以校改。以下不另注出。


[3]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鲁迅全集》第八卷。


[4] 曹雪芹对才子佳人小说的批判,还见于《红楼梦》第五十四回“史太君破陈腐旧套”。作者在这一回借贾母的口说道,“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得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了,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当然,贾母这番话也包含有对宝黛追求婚姻自主不满的成分,颇有指桑说槐之意,不能全部看作是曹雪芹的思想观点。


[5] (清)琴川居士编:《皇清奏议》卷二十二。


[6] 《大清圣祖仁皇帝圣训》卷二十五:“严法纪”(一)。


[7] (清)魏晋锡纂修:《学政全书》卷七,“书坊禁例”。


[8] 《红楼梦》问世后,曾风靡一时,但皆不知其旨,揣测不一。如:《劝戒四录》,“红楼梦一书,诲淫之甚者也。”《桐阴清话》,“红楼梦实才子书也。”《棲霞阁野乘》:“红楼梦一书,说者极多……吾疑此书所隐,必系国朝第一大事。”《乘光舍笔记》:“红楼梦为政治小说。”等等。


[9] 第二回,贾雨村对冷子兴说道:“不用远说,只金陵城内钦差金陵体仁院总裁甄家……”脂砚斋在“体仁院总裁”句旁批道:“此衔无考,亦因寓怀而设,置而勿论。”的确,我们翻遍史籍,也找不到这个官职称呼,确为雪芹自己所设。又,启功先生对此考订甚详,可参阅。


[10] 第十五回,写北静王水溶的打扮:“头上戴着洁白簪缨银翅王帽,穿着江牙海水五爪坐龙白蟒袍,系着碧玉红鞓带……”这种装束兼有明清的特点。


[11] 第二回,写贾雨村、冷子兴村肆对话,将“胜则王侯败则贼”改为“胜则公侯败则贼”。


[12] 请参阅拙作《评〈评红楼梦〉》第一部分,载上海文艺出版社编辑出版的《文艺论丛》第一辑。


[13] 《增订金批西厢》:“读《西厢》法。”北宜阁藏版,第44页。


[14]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15] 第五回回目早期脂本互有异同。脂铨本作“开生面梦演红楼梦,立情场情传幻境情”;脂京本作“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脂戚本作“灵石迷性难解仙机,警幻多情秘垂淫训”;程、高本作“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楼梦”。


[16] 《红楼梦评赞》“分评”,光绪沪上重镌本。


[17] 亚里斯多德:《诗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25页。


[18] (清)梦痴学人:《梦痴说梦》,《红楼梦卷》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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