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要]:本文结合学习毛泽东主席关于研究世界宗教的重要批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世界文明的系列讲话来论述当代中国宗教研究的定位、任务及意义,对世界宗教研究所建所50周年、尤其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宗教研究领域所取得的进展加以回顾和思考,对中国宗教研究的未来可能加以展望和探索,并对世界宗教研究及宗教学学科体系的任务和内容提出自己相应的见解及观点。
[关键词]:世界宗教;世界文明;宗教研究;宗教学;神学
在1963年底,毛泽东主席对中国进行专门的、学术的、建制性的宗教研究做出了重要指示,随后任继愈先生以北京大学哲学系的教师为主,并聚集全国研究宗教的知名学者,于1964年组建了当时隶属于中国科学院的世界宗教研究所。今年,我们迎来了世界宗教研究所建所50周年纪念。回顾任先生等老一辈学者筚路蓝缕的开创之功,综观50年来我国宗教研究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中国宗教学学科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我们深有感触,思绪万千。宗教研究学科体系建制在1964年的创立乃中国当时学术领域中零的突破,而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改革开放的兴起则带来了当代中国宗教研究的飞跃。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带领全党、全国人民拨乱反正、承前启后,走出“文革”乱局,使中国社会发展出现了日新月异的变化,让中国真正能以强盛之势登上世界舞台。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使我们不仅有社会的繁荣兴盛,而且在理论及学术研究上也出现了全新面貌。中国的宗教研究正是在这一时代氛围中发展前进的,对其取得的成就我们理应充分肯定,并热情支持其开拓、创新。当然,学术研究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我们在宗教研究领域也会遇到不同见解、多种观点。本着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学术开明及开放精神,朝着实现社会和谐、人类和平的愿景,在此想就世界宗教研究的基本思路和社会旨归加以梳理,谈点个人的初步见解。
一、对毛主席重要批示的学习理解
毛主席在1963年12月30日关于“加强宗教问题的研究”这一重要批示中指出:“这个文件很好。但未提及宗教研究。对世界三大宗教(耶稣教、回教、佛教),至今影响着广大人口,我们却没有知识,国内没有一个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研究机构,没有一本可看的这方面的刊物。《现代佛学》不是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文章的水平也很低。其他刊物上,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写的文章也很少,例如任继愈发表的几篇谈佛学的文章,已如凤毛麟角,谈耶稣教、回教的没有见过。不批判神学就不能写好哲学史,也不能写好文学史或世界史。这点请宣传部同志们考虑一下。”[1]在这个重要批示的指导下,中国的宗教研究出现了质的突破。任继愈先生率领中国学术界的专家学者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研究宗教,从而突破了以往主要由宗教界内人士研究其宗教的局限,在中国形成了真正宗教学学科意义上的宗教研究。在此后50年尤其是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这30多年,中国宗教研究飞速发展,基本形成了中国宗教学研究体系和学科格局,推出了众多研究成果。
仔细研读毛主席“加强宗教问题的研究”这一重要批示,我们至少可以把握如下一些层面的研究思路:其一,毛主席看到世界三大宗教在全世界范围内“影响着广大人口”,是一种普遍存在,而对此当时“我们却没有知识”,故而必须加强对世界宗教知识层面的研究。我们研究所之所以被称为“世界宗教研究所”,正是基于毛主席要研究世界宗教、掌握其基本知识的思想。为此,任继愈先生才特别强调在世界宗教研究上“积累资料”是我们的一大基本任务。其二,中国必须要有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宗教研究机构,创办相应的刊物,发表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文章。所以,世界宗教研究所从建所至今都一贯强调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系统开展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研究,建立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室。尽管研究所的各届负责人在学术观点、理论认知上可能会有些不同,但大家都强调并坚持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研究的指导,对此绝没有丝毫动摇。其三,毛主席肯定了任继愈先生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所开展的佛学研究,但进而指出还必须以此来开展对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世界宗教的研究。毛主席视任先生的研究如“凤毛麟角”,说明这方面的人才奇缺;所以,任先生把“培养人才”作为世界宗教研究所的另一大基本任务。其四,毛主席从写好哲学史、文学史和世界史的学术研究角度提出了对神学的批判,在此与宗教研究有着内在的关联。这里,学术批判是主要的,并没有特别突出政治批判、社会批判的意蕴。总之,毛主席的重要批示立意于“加强宗教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国家亟需这样的研究机构、这方面的人才之角度来考虑的,因此,我们在这里对其学术意义理应有着基本的认知。毛主席高瞻远瞩,早在50多年前就看到了研究世界宗教的重要意义,并做出了具体部署,开创了宗教研究的新局面。我们在认真领会毛主席重要批示时,也要学习这种远大眼光和前瞻性审视,在世界宗教的研究中发扬光大、与时俱进。
二、关于宗教与世界文明、人类文化的关系
研究宗教,必须关注其与世界文明、人类文化的关系。宗教文化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曾对世界文明的形成与发展产生过巨大影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就注意到宗教与文化的关系问题,在谈及宗教反映“人类本质的永恒本性”时也意识到其“文化性”的反映。毛主席对宗教问题的关注及探究也有着明确的文化意向,非常注意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宗教,并且有过相关说明。例如,毛主席在解放战争时期见到一处白云观时,曾告诉身边工作人员:那是文化,是名胜古迹,是历史文化遗产。毛主席还明确指出:“文化包括学校、报纸、电影等等,宗教也在内。”[2]
此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也多次谈到过宗教与文化密切交织的关系。例如,江泽民同志曾论及“我国宗教在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与我国文化的发展相互交融”这一重要观点。[3]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精彩演讲中,也论及宗教与文化的关系。习近平说:“我访问过世界上许多地方,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就是了解五大洲的不同文明,了解这些文明与其他文明的不同之处、独到之处,了解在这些文明中生活的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到过代表古玛雅文明的奇琴伊察,也到过带有浓厚伊斯兰文明色彩的中亚古城撒马尔罕。我深深感到,要了解各种文明的真谛,必须秉持平等、谦虚的态度。如果居高临下对待一种文明,不仅不能参透这种文明的奥妙,而且会与之格格不入。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傲慢和偏见是文明交流互鉴的最大障碍。”习近平在此表达了一个基本思路,即应该透过宗教的人与物而发现其蕴涵的人文精神,把握人类鲜活的精神存在。“1987年,在中国陕西的法门寺地宫中出土了20件美轮美奂的琉璃器,这是唐代传入中国的东罗马和伊斯兰的琉璃器。我在欣赏这些域外文物时,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对待不同文明,不能只满足于欣赏它们产生的精美物件,更应该去领略其中包含的人文精神;不能只满足于领略它们对以往人们生活的艺术表现,更应该让其中蕴藏的精神鲜活起来。”“我们应该从不同文明中寻求智慧、汲取营养,为人们提供精神支撑和心灵慰藉,携手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各种挑战。”[4]
宗教反映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存在,习近平认为,对待这些多彩的文明,应该采取平等的、包容的态度,彼此之间应该相互学习、交流互鉴、取长补短、美美与共、和而不同、海纳百川。“文明如水,润物无声。我们应该推动不同文明相互尊重、和谐共处,让文明交流互鉴成为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而当今世界人们所达成的共识是,没有宗教的和平则没有世界的和平,宗教的和平则需要通过宗教的对话、交流来实现。习近平在这里整体审视了世界宗教与民族等的多元状况,并具体分析了中国宗教文化的历史发展。从世界整体来看,“当今世界,人类生活在不同文化、种族、肤色、宗教和不同社会制度所组成的世界里,各国人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世界上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500多个民族和多种宗教。如果只有一种生活方式,只有一种语言,只有一种音乐,只有一种服饰,那是不可想象的。”就中国的宗教文化交流而论,“2000多年来,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先后传入中国,中国音乐、绘画、文学等也不断吸纳外来文明的优长。”习近平在此还专门谈到了佛教文化交流及其与中国文化的关系,指出“佛教产生于古代印度,但传入中国后,经过长期演化,佛教同中国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融合发展,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给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哲学观念、文学艺术、礼仪习俗等留下了深刻影响。中国唐代玄奘西行取经,历尽磨难,体现的是中国人学习域外文化的坚韧精神。根据他的故事演绎的神话小说《西游记》,我想大家都知道。中国人根据中华文化发展了佛教思想,形成了独特的佛教理论,而且使佛教从中国传播到了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地。”[5]显而易见,这里所论宗教是与文化结合而言的,而且对宗教的文化意义极为肯定。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的系列讲话中,涵括着“尊重世界文明多样”和“增强中华文明自觉”这两大原则,而这种综合性的文明理解则自然包含宗教文明。习近平说:“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模式,各方应该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和发展模式多样化。”[6]“我们不仅要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还要睁眼看世界,了解世界上不同民族的历史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从中获得启发,为我所用。”[7]面对并承认这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对于我们并不是坏事而是机遇,对于世界也不是困惑而是希望。在人类共在的这一命运共同体中,其生存条件和共在规则应该是合作与和平。“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8]在此,危险和希望同在,挑战与机遇共存。“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今天的人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条件朝和平与发展的目标迈进,而合作共赢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现实途径。”[9]而对待世界宗教的态度、所采取的举措,在此则有很多相同之处。我们研究世界宗教,是促进世界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而弘扬世界宗教中的优秀文化内涵则能够营造一种宗教对话、宗教理解的良好氛围,从而有助于化解矛盾、减少冲突、制止战争,争取人类和平的实现。宗教在世界许多民族中都是其文化核心和价值根本,是其民族的精神支撑和精神家园,我们研究宗教,应该注意到这一特性,在国际交往、民族团结的工作中对于宗教问题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
而增强中华文明自觉也需要正确对待中国宗教问题。习近平特别关心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强调中华文明的自信和与世界文明的交往。“中华文明经历了5000多年的历史变迁,但始终一脉相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中华文明是在中国大地上产生的文明,也是同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而形成的文明。”中华文明自强却不排外,注重与世界文明的交流和与世界各族的合作。“每一种文明都延续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中国人民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将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激活其生命力,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中华文明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10]在习近平上述精彩的阐述中,我们同样可以悟出对待宗教文明的正确态度,意识到不同宗教之间交流的必要和益处。当然,这里也涉及宗教的转型与革新,宗教也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自我改进、自我扬弃,跟上时代、与时俱进。这里也体现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各民族文化的发展。因此,只有深刻理解宗教的文化蕴涵及其意义,我们才能真正做好党在新时期的宗教工作,才能真正“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11]在此,对待宗教的文化意识与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有机相连,可以不断推动我们在现实社会中宗教工作的改善和完善。
三、关于宗教学、宗教研究和神学
目前宗教学、宗教研究和神学在世界宗教研究领域中是非常重要却存在模糊认知的三个关键词,人们对之在认识和解释上的分歧也很大。对此,有必要加以相应的澄清和说明。当然,这种理解也是开放性的,是可以不断发展、改进、完善的。
1、对宗教学的理解
宗教学在中国属于人文学科,暂时仍为哲学的二级学科,从学科发展史上来看是一门相对年轻的学科。宗教学起源于西方的“宗教学”,其最初的英文表述曾为scienceofreligion,即相应于德文的Religionswissenschaft,见于英籍德人比较语言学家麦克斯·缪勒(MaxMüller)在1873年发表的《宗教学导论》一书。宗教学的学科定位在世界学术界目前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宗教学的外文标准表述也没有最后确定。一般而言,宗教学的基本原则就是对宗教展开客观、科学、历史性研究,不附加宗教信仰前提,但也回避其价值定性判断,因而最初曾被理解为一种客观描述性的学科,此即所谓“狭义宗教学”,包括宗教史学、比较宗教学、宗教现象学、宗教社会学、宗教人类学、宗教地理学、宗教生态学、宗教心理学等,其中最早的两种表达为“宗教史学”(historyofreligions)和“比较宗教学”(comparativereligions),前者强调其历史范围,欧洲习用;后者侧重其比较方法,北美首选;迄今作为国际宗教学研究机构的名称则为“宗教史学”,而北美却多用“宗教研究”(religiousstudies)。西方学者认为宗教学尚未达到“科学”那样的严谨性、规范性和制度性,故而暂时放弃了“科学”(science)这一多用于自然科学研究的专门表达,其中也说明了这些学者对“科学”一词的看重和尊重,但并不表明他们要放弃其学科研究的科学性。后来,西方宗教学者亦增加了规范性的内容,包括宗教哲学、宗教批评学、宗教神学等,故而扩展为“广义宗教学”。目前涉及宗教学的分支学科还有宗教语言学、宗教考古学、宗教政治学、宗教经济学、宗教传媒学等,反映宗教学的不断扩展和完善。但是,宗教学的最基本性质就是以悬置宗教信仰为前提来对宗教展开系统研究,力争突出其研究的客观性、中立性、学术性和科学性。宗教学的产生最初反映了19世纪西方社会的文化背景和学术发展,当时西方涌现的哲学、考古学、语言学、历史学、人类学、神话学、文献学等学科的独立发展,及其提供的新知识信息和学科结构,促成了宗教学在西方的萌生。由于西方中世纪、近代以来基督教神学的一统天下,宗教学脱离神学而独立有着步履维艰的经历,其演变的时间也较长。西方一些基督教神学系想把宗教学限制在其实践神学和宗教宣道学的范围之内,故此在一些神学系的学科构建中仍可以找到宗教学的表述。不过,不少基督教神学系自身也在嬗变之中,即由过去单一的基督教信仰学者变为包括佛教学者、穆斯林学者、印度教学者、巴哈伊学者等共聚的院系,其本身神学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因研究多种宗教并悬置其自身信仰而开始向宗教学接近。而更重要的是,在基督教神学系之外出现了归属或挂靠于哲学、文化学、历史学、语言学等人文学科或比较研究的宗教学系,完全脱离了基督教神学院系而独立发展,并且已经成为西方宗教学发展的主流。目前国际宗教史学会的学科构建及其成员基本上与基督教神学关系不大,而且这种宗教学方法与以往基督教会内宗教研究的根本不同之处,就是系统运用了比较研究、社会问卷、田野调研、科学仪器等新的方法,增加了不少社会实践内容。为此,研究宗教学科史的夏普(EricJ.Sharpe)曾说:“在缪勒之前,宗教领域虽然广泛而且充分,却是杂乱无章的。在他之后,人们看到这个领域已成为一个整体,服从于一种方法,简言之,得到科学的处理。”[12]这就对宗教学与此前研究的区别做了说明,并对宗教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的独立性、科学性、系统性有了一个基本的肯定。
中国的宗教学就是根据中国社会需要及其学术传统的积淀,从这种学科建构意义上、在其客观、中立、科学的方法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其学科既与西方的宗教学不完全相同,更与西方的基督教神学无关。中国的宗教学研究有自己的分支学科,在与西方宗教学相同的方面包括宗教史、宗教哲学、宗教社会学、宗教心理学、宗教人类学等分科研究,而不同之处则有中国独特的分教研究,包括佛教学、道教学、基督教学、伊斯兰教学、儒教学、民间宗教学、新兴宗教学等。这一学科在今天中国之学科意义上已经发展为系统的宗教学,其中关于宗教学历史与现状的研究当然也包括对西方宗教学的探究,要对其诞生、演变、发展的历史加以描述,对其学科体系及研究方法等进行分析。这种宗教学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它会对人类各种宗教包括基督教展开研究,其研究者也会包括具有宗教信仰的学者,但宗教学的基本特征就是强调其研究不以任何宗教信仰为前提,不是任何宗教的宣教学,有宗教信仰的学者在这种研究中自然也应悬置其信仰,不受其宗教信仰的指导和影响。此外,宗教学会反映出其学科的体系性、系统性,有其基本范畴和相关研究方法。在我们中国的社会政治及文化处境下,我们还强调要创建中国特色的宗教学,形成中国学派和中国理论,尤其是要努力建立起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学科体系,此乃当代中国学者义不容辞的使命和任务。这就是我们对究竟什么是宗教学的基本理解。
2、对宗教研究的表述
如果说宗教学是对其学科性研究的专指,那么宗教研究则是对各种关涉宗教的研究之泛指。在其概念表述上,宗教学内涵大、外延小,而宗教研究的内涵小、外延大。当然,就宗教研究的整体而言,宗教学自然也是宗教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过宗教学在此既体现了宗教研究的普遍性质(共性),也突出了其悬置宗教信仰前提、客观、科学地开展宗教研究的独特性质(个性)。
远在宗教学建立之前,人类就有了关于宗教的各种研究,其中既有着有神论层面的宗教研究,也出现过无神论层面的宗教研究。而各种宗教体制内的自我研究则形成了与各自相关的学问及其理论学说系统,如儒学(基于认为儒教是宗教这一前提)、佛学、道学以及基督教的神学、伊斯兰教的经学等。这些研究基本上是在教言教,宣扬其教义、捍卫其信仰。当然,在现代学术氛围内,各种宗教内的宗教研究也早已出现了开放性研究,与其它宗教展开对话和比较。但与宗教学的研究之本质不同,就在于这些宗教内的研究一般仍会坚持其护教立场,不愿也不会在其体系内的研究中放弃或悬置其宗教信仰。
无神论的宗教研究则坚决反对这种宗教信仰前提,并对相关宗教展开批判。不过,对于无神论本身的理解也存在着分歧,无神论的概念也经历了其复杂的发展过程。例如,西方早期的无神论实际上是以绝对一神的观念来反对多神论,其宗教研究主要是批评多神理论的研究,故而人们称这种无神论为Adevism。“Adevism由表示‘反对’和‘无’的前缀a加词根div而构成,div即梵文神名‘提婆’。”古印度梵文中的神名“提婆”(Devadevata)词根div之义为“给予人”、“祭物”、“所祭祀者”等,而其神名则为“天”、“神”之义,为大乘佛教“天乘”(Devayana,音译“提婆衍那”)之词的来源。“提婆”(Deva)反映了古雅利安人敬拜的“天神”(Dyaus),与古希腊文的大神“宙斯”(Zeus)之名同源,后又演化为古罗马人之“天神”名Deus,此即拉丁文所表述的“神”名Deus,明末清初天主教传入中国时曾汉译为“陡斯”,是当时解决汉译神名之争的选择之一。由Zeus、Deus这一语言传统的神名才发展出古日耳曼人的“天神”之名Tiu、Ziu或Tyr等。[13]显然,这种具有原始无神论性质的Adevism主要是反对体现民间流传的众神观念和人格神观念的有神论(Devism),而并不反对刚刚形成的那种相信至高无上的、绝对抽象的非人格化的神论,甚至其本身就反映了绝对一神论的性质。只是到后来才发展出反对一切神灵观念的无神论(Atheism),此西文词由前缀a加词根theoi来构成,其中所表述的“神”theoi(theos)即古希腊文的抽象神名。在古罗马时代,当时刚兴起的基督教甚至也曾被古罗马其他宗教徒指责为“无神论”,受到打压和迫害。这些有神、无神之研讨,应该都可以归入宗教研究的范围。
另外,在学术层面和宗教内部的宗教研究之外,还涉及到宗教工作领域对宗教现状、决策等的调查研究,这些类型的探讨可能无法归入宗教学,却可以用宗教研究来包括。所以,宗教研究涉及的面极大,几乎所有关涉宗教问题的探索、研讨都可以称为宗教研究。
3、对神学的思考
如何正确理解毛主席20世纪60年代所讲的“批判神学”以及当前我国政府所鼓励的中国教会“神学建设”,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而笔者最近提出的关于“学术神学”的思考,则更是引起了争议和批评。从学术研究的意义上,这些问题其实都是可以很好地加以讨论、辨析的。
“神学”可以泛指宗教中的教义理论及其思想体系,包括佛学、道学、经学甚至儒学等,即涉及到“神”之问题的理论或学说。“神”在宗教中有着核心地位和精神指导作用,故此就不能回避如何分析、解释“神”的问题。这里对“神”之理解和说明,是阐述有“神”和无“神”之前提,否则关于“神”的谈论就会成为空谈,变为无的放矢。实际上,有神论和无神论都是论及“神”的“学问”和理论,都离不开其关键词“神”。毛主席在50多年前所言“批判神学”,主要应该是从研究、学理层面而论的,其本意与写好哲学史、文学史和世界史有着内在逻辑和直接关联,即一种学术意义上的“批判”。众所周知,“批判”的原意本指评断、批评,具有学术商榷的蕴涵,如西方流行的“圣经批评学”(在中国现被译为“圣经评断学”)即乃此意;不过,由于中国“文化大革命”中曾以搞“大批判”来进行人身攻击、打倒一切,因而把“批判”的原意歪曲了,中国人在“文革”结束之后故而慎用或干脆不再使用“批判”这个词,觉得这一表述有了负面意思,这在学术界尤其如此。所以,毛主席在50多年前所指“批判神学”实际上与其同时所言“研究宗教”意义相同,有着前后关联,是从透彻研究世界文明史的角度来考虑的,由此亦体现出这一视域的历史唯物主义高度。当然,“批判”一词也可用于社会批判和政治批判,有较广阔的涵盖。但毛主席在上述重要批示中的“批判神学”则主要是在其论及的宗教学术研究这一语境中提出的,故而当然可以从学术层面来理解和阐述。
“神学”就狭义而言专指“基督教神学”,是基督教的信仰思想体系和基本教义系统。对这种神学传统中的负面内容,当然有必要加以批评和反驳,而与此同时也应该注意其改革及更新。在当代中国,基督教的“神学建设”则具有正面意义,其特点就是要在其信仰追求和社会适应上实现“中国化”,旨在基督教与中国当代社会主义社会的积极适应,使之成为我们社会文化的有机共构。必须看到,中国“神学建设”得到了我们党和政府的肯定、支持和指导;而且,在基督教会之外的中国学术界对之也有积极的参与,例如,不少学者对丁光训主教倡导的“爱的神学”就有过道义上和理论上的支持及阐发,指出其对于当代中国社会的现实意义。我们党和政府颇为欣赏学术界的这种积极态度,不断鼓励并引导学术界参加和帮助中国教会进行神学建设。因此,不能对“神学”做过于狭隘的理解,更不能仅从负面来否定神学。尤其是对当代中国“神学建设”,应充分肯定其积极意义,并对之加以具有正面政治导向和理论知识厚重的引导、完善。
同理,对于位于信仰核心的宗教教义,我们也要一分为二、积极引导。周恩来同志早就指出,“宗教在教义上有某些积极作用,对民族关系也可以起推动作用。”[1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新一代领导亦主张要“利用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15]胡锦涛同志更是明确表示要“更多地从积极方面来看待宗教,肯定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有积极作用”,主张“积极弘扬宗教教义中扬善抑恶、平等宽容、扶贫济困等与社会主义社会道德要求贴近的积极内容”,并指出“这是一个最新的根本的飞跃。”[16]这种思想对于我们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至关重要,对其发掘和发展可以使我们在理论及实践上都有可能实现新的突破、达到新的境界。众所周知,神学在此就是专门阐述宗教教义的,是宗教的教义学,故而与宗教教义有着自然关联。因此,神学作为对其宗教教义的系统阐述,作为对其社会存在的理论认知,丰富而复杂,其中自然也有积极内容,故而不能完全否定,却有必要相应地加以扬弃,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涤除糟粕、留其精华,使之倾向或认同我们的主流思想意识及核心价值。
从学术探讨的角度以及从对宗教学术史的梳理上,可以说“神学”就广义而论则是对“神”这一问题的探究,无论“有神”、“无神”之论都是关涉对“神”理解的“神”论,是探究“神”这一基本问题的“学问”。“神学”(theologia)这一表述的原创并非基督教的发明,最初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提出了“神学”之词,意在对世界本源、根本性存在展开理性研究和逻辑梳理。尽管基督教后来接受了柏拉图的思想,但仍然不能说柏拉图就是基督教神学家,这是历史常识问题。可以把一些基督教神学家说成是柏拉图主义者,却不能认为柏拉图就是基督徒,这种逻辑关系不可颠倒。而且,对柏拉图思想的研究乃有着更丰富的蕴涵,英国文学评论家怀特海曾指出,“全部西方哲学传统都是对柏拉图的一系列注脚”。我们由此可以看到柏拉图对整个西方思想文化的独特意义。“神学”这一术语存在了1000多年之后,中世纪经院哲学家阿伯拉尔等人才接受它为基督教的核心术语,后来才成为基督教的“专利”。自古至今,对“神”的学术研究既有基督教的,也有其它宗教的,还有教外学术界的;既有“有神论”的,亦有“无神论”的;特别是近现代宗教学创立以来,不少人重新从纯学术角度来客观研究“神”的问题,这样,就出现了有别于信仰范围内“教义神学”的教外“学术神学”,形成一种回到古希腊哲学原点、返璞归真的“神学”研究思潮。不能因为借用了柏拉图的“神学”表述就必然成了柏拉图唯心主义者,更不能因为研究“神学”就被说成是基督教徒或其宣教者。这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是不应该任意打破或逾越的。实际上,这种“学术神学”立意的探究已经说得非常清楚,就是从宗教学意义上、以宗教学的研究方法来对基督教教义问题或对宗教“神论”进行客观、科学的研究,故而与“信仰神学”本质有别,更谈不上所谓“学术宣教”。笔者所论的“学术神学”的原则及特点仍然是对宗教信仰前提的排除或悬置。所以,特别是在我们学术理论界,不能对“神学”做过于狭隘或偏颇的解说,更不能把宗教学领域所探究的“学术神学”硬性曲解为“学术宣教”。
四、推动宗教研究,促进世界和平
从当前我国大安全战略和大文化思想发展的整体构建上来思考,我们要使我国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成功发展、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增进团结力量、形成和谐因素,即需要我们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包括党内外、国内外、各民族、各宗教、各个社会团体等。为此,我们需要一种建设理论与维稳文化的并重共进,从而得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里,宗教研究可以成为文化建设和维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我们发展的外部环境来看,和平安宁的外部环境是我国顺利发展的重要条件,在国际交往中应该善于广交朋友,尽量扩大我们的政治同盟或合作力量,争取各种社会因素对我支持、理解或认同。为此,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构想,我们就要“加强民心相通”,而“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我们“必须得到各国人民支持,必须加强人民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和传统友谊”。[17]其中几千万海外华侨和广大对华友好的国际友人是我们必须依靠或争取的力量,也是我们实现更广泛沟通、联合的重要桥梁、纽带。而通过这些桥梁和纽带,我们必须面对并争取世界各国几十亿宗教信众,在相互尊重、理解、沟通中共建我们相互依存的“命运共同体”。所以,我们理应持一种广泛开放的姿态,有着博大的胸怀,广交朋友、海纳百川。我们的世界宗教研究要正视世界多样性的存在,旨在争取一种积极的多元共存、多元共融。实际上,这种研究是我们当前走向世界的极佳途径。
从我国当前内部环境来看,达成广泛共识、形成多元共构的社会共同体是必由之路。我们要想真正做到“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最大限度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18]就必须达成我们当今社会的广泛共识,这种共识“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深化改革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所以我们必须想方设法努力凝聚这样的共识,找到最大公约数。基于这种指导思想,我们在社会舆论及具体举措上就应该尽量“求同”、包容“存异”,“最大限度”地集中群众的智慧、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中国文化的现代发展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灵魂所在,我们必须摒弃历史虚无主义,回归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根深蒂固、叶茂枝繁的活水源头和坚实大地。在中华文化的内蕴和对世界文化的贡献中,不能无视宗教的重要构成。我们要认识到“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以及“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则应该对中华民族的宗教传统加以深入、认真的审视和评价;在“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中,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放弃宗教文化的作用和贡献。我们还必须认识到:我们的文化不是抽象的存在,不只是少数人所掌握的精英文化、贵族文化,而乃涵括有着丰富宗教内容的大众文化、基层文化。这样,对我们的文化传统审视就不能孤立、机械、虚无、漂浮地进行,而必须面向人民大众的精神生活,看到广大民众对我们文化传统的真实体现。由此而论,我们的文化发展必须是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有机结合,我们的先进文化是传统优秀文化的积淀、拓展、弘扬和突破,有着一脉相承的连线和传递。只有这样,我们方可“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形成“中华民族创造了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也一定能够创造出中华文化新的辉煌”[19]的自豪感和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密切关联时充分肯定了中国悠久的文化历史,并明确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我们研究这一传统自然包括对中国宗教的研究,这是我们中国文化自知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可以体会到中华文明脉搏的跳动。我们今天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要想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征,就应是“吸吮着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我们时代相传的中华民族核心精神、持守至今的中国文化内在本质,是我们今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实基础和重要积淀。既然我们承认当今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与中国源远流长的优秀文化传统有着直接的历史关系,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根本排拒这一优秀传统中的宗教元素。这是我们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所必须考虑的,也是其“相适应”的内在基础和有利条件。我们以“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就是密切联系并结合中国实际,从而也能真正展示我们中华文化的勃勃生机,真正使之得以弘扬。我们今天完全有理由宣称,代表着中华民族精神追求、精神标识和思想道德资源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包含着中国人的宗教文化,体现出中国人的宗教精神。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推动宗教正能量的发挥,使中国宗教的精华能够成为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厚滋养的有机构建。从中国社会和中华文化的意义上,我们必须看到宗教在其发展中所起到的精神动力及历史传承作用,看到其对中国民众社会生活及精神气质的深刻影响。当我们步入中国文化建设和发展的伟大时代之际,我们不能草率否定中华文化传统中的宗教,也不可能忘掉中国宗教精神给中国人所留下的深刻记忆。可以说,我们对宗教的研究是我们整个文化研究的重要组成,也是反映这一研究之深度与广度的典型标示。
从宗教研究的实际而言,正确的宗教认知和宗教政策对于我们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理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至关重要。信教者在我国人口中已经占有相当比重,这已是不争事实,在现代信息时代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之回避或掩饰。我们宗教研究的指导及方向应是遵循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使信教群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下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而且,我们只有“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才可能真正落实“加强构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的综合体系工作”。宗教是人类信仰的一种重要表现,对于这种信仰的力量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内,对信教群众我们都要采取“最大限度地团结”这一方略。在我们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学术导向和舆论氛围上,尤其是在宗教问题的研究上,也应朝这个方向去努力,否则就会违背中央精神,违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指导。当前我们的政治及政策除了对经济、外交特别关注之外,已经特别关注到民族、宗教、华侨问题,这正是我们“最大限度”地团结群众、增加和谐因素所必须高度重视的。
研究宗教信仰问题,我们必须有全局观念、整体思维。“我们不仅要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而且还要看到中国与世界的密切关联。在这种你我互有之中,我们不应该只是消极地彼此防范,而应该争取化对抗为对话,化冲突为合作,让中国在促进世界和谐中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其中则可以有效地发挥我们宗教研究的作用,促使我们的中华宗教文化智慧从中国走向世界,为世界广大人民所认可、认同。世界的和谐与和平不能坐等,而必须力争。我们要创立、构建、形成和谐氛围,共汇为有利于我们党的前途命运、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团结合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就必须关注宗教,积极引导我们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宗教爱党爱国爱教。在这种精神的沟通中,我们要返璞归真、联系实际,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及精神需求,共建中华民族持久和谐的精神家园。我们今天的宗教研究,理应要有思想创新的意识,需要积极参与中华文化“大一统”的整体有机共构,在其科学体系的建设上有新的构思、新的进路、新的意识、新的方法。这种新的理论体系应该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体现、延续和发展,应该体现当今世界全球化、信息化、生态化的时代特色。总之,在努力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积极转型之际,我们的宗教研究要有勇气、接地气,要讲真实、审时度势、与时俱进,要有新思维、大手笔,真正达到一种承前启后、引领新潮的划时代突破,为早日实现中华文化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我们义不容辞的积极贡献。
注释:
[1]《毛泽东文集》第八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53页。
[2]《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第583页。
[3]《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88-389页。
[4][5][10]《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引自2014年3月28日《人民日报》。
[6]习近平:《在坦桑尼亚尼雷尔国际会议中心的演讲》(2013年3月25日),引自2013年3月26日《人民日报》。
[7]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2013年3月1日),引自2013年3月3日《人民日报》。
[8][9]习近平:《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2013年3月23日),引自2013年3月24日《人民日报》。
[11]引自《习近平同志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3月17日),见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12]夏普:《比较宗教学史》,吕大吉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58页。
[13]参见卓新平:《宗教理解》,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20页。
[14]《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08页。
[15]《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第255页。
[16]胡锦涛:《不断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日报》2006年7月13日。
[17]《习近平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的演讲》(2013年9月7日),引自《人民日报》2013年9月8日第3版。
[18]引自“习近平在武汉同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人民日报海外版》2013年7月25日第1版。
[19]《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引自《人民日报》2013年8月21日第1版。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宗教学会会长、太湖文化论坛第二届理事会副主席、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研究员。)
(来源:《世界宗教研究》201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