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朗:太平洋会议是怎么回事?——关于“远东慕尼黑”的考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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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朗  

太平洋会议是怎么回事?——关于“远东慕尼黑”的考察之一

作者:王建朗 


“远东慕尼黑”是国内史学界指责英美等国为绥靖日本而不惜出卖中国的一个长期沿用的说法,在纪念抗战胜利50周年之际所出版的一些论著中这一提法仍不时可见。尽管对于这一重要概念的严肃的认真的专门研究迄今并不多见,但它却被作为定论而得以广泛沿用。因此,随着抗日战争史研究的深入,我觉得极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科学的考察,以得出比较实事求是的结论。

综合以往各家所述,构成“远东慕尼黑”的主要内容包括:1939年策划召开太平洋会议,英日有田—克莱琪协定及封锁滇缅路事件,1941年美日谈判等。本文拟首先对太平洋会议问题作一考察。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太平洋会议就是“远东慕尼黑”被作为铁论而载于所有的史书。然而,一个非常有趣而又值得史学工作者反思的现象是,尽管众多著述都指责了太平洋会议,但却没有一本书或一篇文章能具体地告诉人们太平洋会议是怎么回事。它是怎样提出的,它要讨论什么问题,它为什么未能开成?甚至连太平洋会议究竟是什么人什么时候提出的,许多著述也未作交待。一些论著还给了读者一个完全错误的印象,似乎是英美在积极策划召开太平洋会议。

学界未能对这一史事进行最基本的考察,恐怕既有众所周知的政治原因,也有史料搜集困难的原因。坦率地说,直到撰写这篇论文时,笔者所能搜罗到的仍然太少太零散。对所谓“太平洋会议”仍是没有一个清晰的图象。好在本文的目的并不在非要去搞出个完整的太平洋会议的图象,在是在尽力运用现有史料勾画出一个即使有残缺但大体清楚的轮廓。。鉴于笔者所能见到的资料终是有限,我也期望能由此引出掌握着更多核心史料的同仁参与讨论,以使太平洋会议的图象比较真实完整。假使如此,纵然笔者的看法被推翻,于抗战史研究也是好事。

一 太平洋国际会议的提出与反侵略阵线的策划

首先,对“太平洋会议”的名称必须作一界定。在笔者所见到的资料中,与中日冲突有关的国际会议的名称是经常变换的,直接称之为“太平洋会议”的场合并不多,如果只对以此冠名的会议进行考察,便无法说清事情的来龙去脉。笔者以为,所谓太平洋会议只是一种通称,系指与太平洋事务有关的国家参加的以解决远东问题为议题的国际会议。这样,我们所接触到的可以被称为“太平洋会议”的会议实际上有两种,一是根据既有条约而召开的九国公约会议。九国公约是1922年由英美法中日等九国在华盛顿订立的,其主旨是保持远东的稳定,与中国有关的内容是尊重中国主权独立与领土行政的完整,共同维护门户开放与机会均等。中日战争爆发以来,国民政府一直以九国公约的这一原则作为争取国际社会制日援华的武器。1937年秋在布鲁塞尔曾经召开过九国公约会议,中国虽未得到实质性的援助,但获得了会议在道义和精神方面的支持。人们所说的“太平洋会议”,当主要是指这一会议。二是在现有条约之外专门召集在远东有重大利益的主要国家参加的规模略小一些的会议。为了防止发生遗漏,笔者将这两种会议都放在“太平洋会议”的讨论之列。

太平洋会议的提出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举动,它与这一时期列强在中日间的调停、欧洲与远东局势的发展及反侵略阵线的筹组等都有着密切关系,撇开这些问题去谈论太平洋会议是无法说清楚的。因此,本文将对这一时期的这些问题作一综合考察,时间范围确定在1939年1月至9月欧战爆发。

关于提出召开太平洋会议的时间,许多论著含糊其词,未作交待。著有明确时间的,其说法也不一,大致有两种:一说是1939年1月英美与国民党政府策划召开太平洋会议,一说是1939年4月。对于前者,笔者尚未发现有充分材料。唯一的线索是, 国联行政院在1939年1月间召开例会, 出席该会议的中国代表顾维钧曾打算在会议上提出再次召开九国公约会议的要求,但这一主张在会前的磋商中未为英法所接受,故未在国联正式会议上提出。(西蒙致日内瓦英国代表团, 1939 年 1 月 13 日, 《英国外交文件》(Documents on British Foreign Policy, 1919-1939),第3辑第8卷,英国皇家文书局1955年版,第391—392页。) 1月20日,国联行政院通过决议案,表示拒绝日本建立“东亚新秩序”的要求,并“邀请国联会员国,尤其与远东有直接关系者,于适当时期,与其它具有同样利益之国家,采用协商办法,以研究中国代表于1939年1月17 日在行政院会中所宣布之提案,俾能采取有效办法,以特别援助中国。”(朱汇森主编:《中华民国史事纪要》1939年上卷,台北1989年版,第134—145页。)可以说这是一个毫无约束力且无时间限制的承诺,联系国联在1937年就曾作过的类似承诺,可以说这只是对中国所作出的一种姿态,而并非真的有召开远东国际会议的意图。这次会议进程中的磋商也表明,英法对此并无任何计划。

此外,其他人是否在正式场合提出过召开远东国际会议的主张,笔者受资料限制, 不敢妄说。 笔者所见到的有明确时间记载的最早的一条消息是, 外交部长王宠惠在1939年3月8日对美国合众社记者的谈话。王提出英美等国应召集九国公约会议,以谋求中日战争的和平解决,如果会议不幸失败,则应对日本采取制裁措施。(王世杰日记,1939年3月10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2册,台北1990年版,第46页。)

国民政府为什么要在此时重提召开九国公约会议呢?这与国民政府对英美态度的估计和远东局势的变化均有密切的关系。我们知道,自日本于1938年秋提出建立“东亚新秩序”的口号后,英美对远东的态度均有积极的表现。1938年12月和1939年1月间 ,美英法政府先后向日本政府递交照会,指责“东亚新秩序”有违九国公约,表示不承认日本的所谓“东亚新秩序”。英美还先后宣布战时第一笔对华贷款。对于英美的这一态度,中国国内朝野人士均颇为振奋。1939年1月召开的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 讨论了当时的国际形势,大家“对于英美法之日趋积极感觉兴奋”。(蒋介石致胡适,1939年1 月3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胡适任驻美大使期间往来电稿》, 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10页。)蒋介石并预言,不出两年,即在罗斯福总统任内,美国将会挺身而出,设法解决中日问题。他认为只要中国坚持抗战,自会促进国际盟约、九国公约的联合使用。正是在对英美寄予比较乐观的看法的形势下,国民政府才重新提出了召开九国公约会议的主张,期望英美在这次会议上能有比上次会议更为积极的表现,促成对中国有利的结果。这是国民政府提议开会的背景之一。

背景之二是,日本军队扩大侵略,国民政府认为日本已显示出针对英美的南进的苗头,英美有可能采取比较积极的行动。1939年2月,日军在海南岛登陆。 日本报纸得意地声称,日军此举切断了新加坡和香港之间的航路,从而使香港作为一个英国海军基地而存在的意义已全部丧失。3月,日本提出对南太平洋的领土要求。中国政府认为, 日本的这一举动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蒋介石称之为“太平洋上之九·一八”。他在对外国记者谈话时预言,太平洋地区的形势必将由此而突然大变。为引起英美当局的注意,蒋介石声称日军此举的主要目标在英美而不在中国,它“对于我国抗战并无多大影响,因中日战争之胜败,必取决于大陆上之军事行动。一岛之占领与否,根本无关紧要……此为开战以来,对英法美之最大威胁,此后战局必将急转而下,倭寇狂妄,盖已决心与世界开战矣。”(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38卷,台北984 年版,第119页。)利用这一时机,中国政府向英方提出了以义勇军援助中国抗战以维护东亚共同利益的要求,向法国也提出了在远东进行军事联防的问题。

召开太平洋会议的要求正是在以上两大背景之下提出的。根据形势发生的新的变化,国民政府显然期望态度渐趋积极的英美对正一意扩大侵略的日本能施加压力,起到限制甚至制裁作用。此后的进展也表明,国民政府召开国际会议的主张是与寻求与英美法在远东的合作同步进行的,而这一想法的出现,与英法在欧洲问题上的态度变化又密切相关。

1939年3月,德国公然吞并捷克斯洛伐克, 这对一直主张对德妥协的张伯伦不啻是一沉重打击。为了表示制止德国进一步扩张的决心,4月初,英国与波兰签订了互助协定,规定当波兰受他国侵略而决定抵抗时,英国将给予全力援助。此后,英法又陆续对希腊、罗马利亚、土耳其等国的安全作出担保。同时,英法与在意识形态上完全对立的苏联也开始进行有关集体安全的谈判。据此,密切关注着欧局发展的中国政府判断,“民主阵线或可由此而形成”。(王世杰日记,1939年4月1日,《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二册,第58页。)

受此鼓舞,中国政府积极展开了在远东建立反侵略阵线的活动,要求英法同意将正在策划中的反侵略阵线扩大到远东。中国政府先是与法国秘密商量在印度支那进行军事合作的办法,派两广外交特派员与法国驻远东特务机关负责人频繁接触,商洽中法军事合作的具体计划。这一计划得到了印度支那总督的同意。3月下旬, 中国政府又进一步提出了一个中英法军事合作的计划草案,并决定在提交英法的同时,要求美国予以协助,以促成英法同意合作。该方案的要点是:一、中英法之军事及经济合作,应于适当时期,邀请苏联参与,并通知美国,请其作平行行动,以期对敌采取一致步骤,共同维持在远东之权益;二、参与对日作战各国,不得单独与敌停战或议和;三、在军事方面中国允许尽量供应兵力、人力及物力,其它各国允许尽量调遣海空军至远东,为共同之作战。其详细计划及实施办法,由参与各国各派军事全权代表一人,商议决定,分别执行;四、在经济方面,参与各国,允许尽量共同维持各该国法币及商务,并共同对敌实施制裁。(哈里法克斯致卡尔,1939年4月13日,《英国外交文件》第3辑第9卷,第7页;外交部致胡适,1939年4月10日,《胡适任驻美大使期间往来电稿》,第15页。)

中国还积极谋求在这一问题上获得策划中的欧洲反侵略阵线的另一方即苏联的支持。蒋介石电告正出使苏联的立法院长孙科,要他请苏联政府在与英国进行合作交涉时,“勿忘远东,应同时提出,并望能促成中、俄、英、法在远东具体之合作”。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张冲亦于4月19日会见苏联驻华代办, 提出在苏联与英法讨论集体保障之际,“应由俄方同时提出共同制止远东侵略者,而予中国以有效的保障”。(蒋介石致孙科,1939年4月, 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之第三编《战时外交》第二册,台北1981年版,第409—410页。)

4月25日,蒋介石致电斯大林,并要求孙科亲译面陈。该电指出, 在国际局势日趋紧张之时,日本必更加扩大其侵略野心,远东局势必更加严重,他非常佩服苏联提出的集体安全制度,希盼苏联在与英法交涉时“特别提出远东问题之重要性,及其与集体安全制度不能分离之理,尤盼阐明敝国抗战与安定世界和平之密切关系,务使英、法均能透彻了解,俾敝国参加反侵略团结与各民主国进一步作伸张公理正义之共同努力,使欧亚问题得在同样原则下同时解决”。(蒋介石致孙科,1939年4月25日,《战时外交》,第二册,第411页。)对此,苏联的答复颇为含糊。斯大林在回电中表示, 苏联当尽其力所能及,帮助中国完成解放大业。关于远东的集体安全问题,苏未有明确表示,只是说苏联与英法的谈判仍在继续进行之中,“如此谈判获有结果,则对爱好和平各国——远东国家在内——之联合组织,必成为有效之步骤,而此联合组织,正在进行中。”(斯大林、伏罗希洛夫致蒋介石,1939年7月9日,《战时外交》,第二册,第425页。)

国民政府的以上努力未获成功。对于中方的提议,法国外交部向顾维钧表示,他们认为中法英合作时机已经成熟,可以进行,但希望能得到美国的合作,否则难有成效。英国方面则直率地表示,目前远东局势尚未到需要认真研究中国建议的阶段。在欧洲局势渐趋紧张的情况下,英法此时实际上是不可能再在远东承担任何重大军事义务的。中国吁请军事合作的要求未能获得预期结果。但在中方的积极活动下,张伯伦4月19 日在下院回答议员质询时也表示,英国政府当可考虑中国加入反侵略集团问题。

二 英美政府对召开远东国际会议的态度

正是在国民政府努力促成远东反侵略阵线的同时,有关列强将在中日间调停和召开太平洋会议的消息也开始在社会上传播开来。 4 月上旬, 英国驻日大使克莱琪 ( R. Craigie)来华,与驻华大使卡尔(A. C. Kerr)在上海进行了会晤。考虑到二者的身份,中日问题自然是他们的中心议题。外间乃揣测他们是磋商在中日间进行调停的问题。卡尔后于4月19日抵达重庆,尽管中国官方声称卡尔此行纯系处理正常的外交事务,但外界还是盛传卡尔是为斡旋中日议和而来。史书 中所载英国在4月间频繁活动大抵也是由此而来。

在克莱琪与卡尔之间,卡尔与重庆官员之间曾经讨论过中日和议问题,这是毫无疑问的。关于这一问题,很遗憾目前尚无直接的中方资料可资研讨。但已出版的《英国外交文件》所收入的为数不多的文电却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很有意义的信息。例如,在传统的说法中,英国对调停的态度颇为积极,但从这些文件中我们很难求得证明。我们从克莱琪在事后致英外交部的电报中便可看出他对这一问题的真实态度。克莱琪在这份电报中报告说,日本政府的负责人士表示,日方实际上已解除了不与蒋介石议和的限制,他希望通过卡尔了解中国政府在一旦欧战爆发时的对日态度。但克莱琪的想法也只是如此,并无其它积极的推动意向。他建议,如果中国政府决心继续抵抗,则英国完全不必促成和议。考虑到这是克莱琪与英外交部之间的秘密电文,如果他真有积极促成中日议和的想法,他是不会加以隐瞒而又作如此建议的。(克莱琪致英国外交部,1939年4月19日,《英国外交文件》,第3辑第9卷,第17页。)

卡尔在重庆与王宠惠、蒋介石等进行了接触。卡尔在与王宠惠的谈话中透露说,日方的一些重要分子均主张结束战争,它们的条件大致是:华南华中的日军可先行撤退,将来可恢复到七七事变以前的状态,对内蒙则须有特别办法。由于卡尔只是透露日方的动向,并未表示英国有意调停,而且此时日本舆论正大搞宣传战,大事宣扬中国政府急于求和,因此,中方对与日本议和一事未置可否。对此,时任军事委员会参事室主任的王世杰在其日记中曾有明确记载:“我政府因近日日方到处造谣,谓我求和甚切,固对于英使所报告,未予讨论。”(王世杰日记,4月22日,《王世杰日记手稿本》, 第2册,第70—71页。)

根据卡尔的报告,他与蒋介石谈话所得出的印象是,蒋介石无意考虑不包括日本军队撤出中国条款的和平建议。卡尔认为:“中国人仍然确信,他们最终将会获得他们所需要的条件,在这同时抵抗将能够继续有力地进行下去。”事实上,蒋介石在与卡尔的谈话中还提出了扩大反侵略阵线的问题。他请卡尔向英国政府建议,在英苏谈判中应迅速无条件缔结军事同盟,并将其扩大到远东。因为一旦欧战爆发,日本必然参战,英国与苏联成立军事协定便可以抑制希特勒,这样,“欧洲和平可期,而远东亦可获安定。”(卡尔致哈里法克斯,1939年5月1日,《英国外交文件》,第3辑第9卷,第31页;《中华民国史事纪要》1939年上卷,第514页。)

其实,有关4月国际调停的传闻并不只限于英国, 一贯不主张在远东调停的美国也被牵扯进来。4月中旬,日本《朝日新闻》报道说, 美国总统罗斯福将向日本提议召开太平洋会议,以解决远东的冲突。然而,中国驻美大使胡适就此事电告国内,说他曾面见罗斯福,罗斯福指责《朝日新闻》的消息纯属捏造。倘美国果真有意调停,罗斯福对第三者也许会加以掩饰,但对于当事国的中国大使是用不着隐瞒的。罗斯福的话当可信。由此可见,传闻之事不可全信。这里,需要提及的一个有趣现象是,中日双方时常对外透露出消息,说对方正急于谋和。这一时期,日本在报刊上散布消息,说中国求和甚切,而中国也在不断声称,日本因久战不能取胜,正提出各种各样的条件与中国谋和。不能否认,这具有一定程度的心理战的成分。

中国方面仍然热心于召开远东国际会议。但在如何具体推动会议召开上军委会参事室和外交部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参事室建议蒋介石“以非正式的形式,致一私函于罗斯福总统,密商九国公约及中日战争前途诸问题。” (王世杰日记,1939年5月20日,《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2册,第85页。)外交部当然也希望召开此会,但它又考虑到如由中国正式提议召开九国公约会议,不但毫无把握,且容易招致外间误会,怀疑中国急于求和。因此,它不赞成由中方来发起这一会议。

蒋介石在这一问题上采取了先与列强驻华大使私下磋商以作试探的办法。5月18日,蒋介石在与卡尔谈话时表示,他准备面对一场长期化的战争,他相信,战争最终将以中国所乐于接受的方式而告结束。但他又指出,如果没有国际社会的共同干预,中日问题将不可能获得永久性的解决。中国的利益以及所有其它国家的利益都要求尽早地恢复和平。在他看来,国际社会采取行动越早,事情就越有利。蒋介石提出国际干涉可以采取两方面的行动:1.对日本施加经济压力;2.英美出面调停。他希望英国能与美国协调一致地采取行动。蒋介石对英美最近在鼓浪屿的共同出兵,表示了赞赏,认为这是一个朝着正确方向发展的令人鼓舞的趋势。

在这次谈话中,蒋介石还告诉卡尔,他最近收到了一份日本人的建议,其大致条件是,如果中国人愿意停战,日本准备撤退到卢沟桥事件以前的位置。他不能同意这一建议,因为他不信任日本人。只有当他确信日本人是在真心诚意地撤军时,他才可以同意停战,当撤军完成时,他准备与日本进行和谈。但即使是到那时,也必须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必须通过一个所有与远东有关的列强都参加的国际会议来求得中日问题的解决,并由这些国家提供保证。蒋介石说,日本人正在为谋和一事寻求获得天皇的特别敕令,但他们的困难是如何找到一个合适的方法来开个头。英国和美国正好可以在这方面为中日之间的沟通作出有益的贡献,日本人对此是不会表示不欢迎的。蒋介石表示他也将向美国大使作同样的的提议。卡尔对日本是否真心谋和不敢肯定,他建议英国外交部等待蒋与美国大使接触的结果再作决定。(卡尔致贾德干,1939年5月22日,《英国外交文件》第3辑第9卷,第99—100页。)

美国驻华大使詹森(N. T. Johnson)首先从卡尔那里得知了蒋介石的意图,并向美国务院作了汇报。国务卿赫尔(C. Hull)随后致电詹森, 指示他在蒋日后提出以上两个问题时应采取的态度。关于经济制裁问题,赫尔指出,美国政府所采取的政策必须与美国的传统政策、全体美国人民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尽管他们显然同情中国)以及美国的法律相一致,当国会正在考虑修改中立法时提出制裁问题是不明智的。关于调停问题,赫尔指出,只要中日两国政府愿意接受第三国的调停,美国政府是乐于去做的。但日本政府的行为显示出它是不愿意美国有此举动的。迄今为止,日本政府在外交上一直保持沉默,而它的一些高级官员则不断向新闻界发表声明,表示不理睬和平建议,不容忍其它国家的干涉。这些官员的谈话实际上反映了日本政府的态度。而且,美国政府认为,现在无法提出能使中日双方都接受的条件,“美国政府最为关注是,恢复和平的方案应当遵循对有关各方都平等和公正的原则”。在对日本政府接受调停的愿望及和谈条件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美国政府不准备向日本提出这一问题。(赫尔致詹森,1939年6月6日,《美国外交文件》(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1939年第3卷, 华盛顿1955年版,第179—181页。)

关于由美国出面提议召开国际会议问题,美国国务院也进行了认真的考虑。远东司副司长包兰亭(Ballantine)在6月7日的一份备忘录中详细列举了不宜由美方主动发起的理由,计有5 个方面:1、 与日本被形势所迫不得不对和谈问题采取主动行动相比,由美国来发起会议将会使日本处于有利的讨价还价的地位;2、 美国的主动将会使日本的军国主义免受追究,其威望将不受损害,而由日本出面要求和谈时,日本军事集团的威望将不可避免地受损,从而削弱它在政府中的地位;3、 中日之间达成的任何和平协议必然包含着双方的妥协,这会使双方的人民都感到不满,美国将由此而成为双方人民所憎恨的目标;4、任何全面解决问题的方案必然涉及到有关既得利益国家的让步问题,为了满足日本并劝使它放弃现行政策,美国能向日本提供什么,能作出多大的让步?5、中日达成最终和平协议的时机尚未成熟,很难想象日本现在会接受任何不让它从军事上控制华北五省的和平方案。即使假定蒋介石同意这样做,他能否控制那些并不甘心于此的中国人并使他们遵守这一协议,也很有疑问。两国其后的纠纷必然会再次引发战争。这样,和解只不过成为战争中的一次喘息而已。考虑到日本占领着大片中国领土的情况,这种暂时的喘息可能对日本人更为有利。因此,包兰亭不主张美国在这一问题上采取主动。(《美国外交文件》1939年第3卷,第181-185页。)

法国政府对调停远东的冲突也没有多大兴趣。6月上旬, 鉴于日本方面再次传言,声称英、法、美等国拟调停中日战争,中国驻法大使馆遂派员去法外交部亚洲司探询此事的究竟。根据使馆的报告,法国外交部官员的答复是:三国并无此意。为彼等在远东及世界大局起见,希望中国继续抗战,以达最后胜利,俾日本无力西顾欧局。(中国驻法大使馆致外交部,1939年6月10日,台湾“中华民国外交问题研究会”编:《中日外交史料丛编》第四编,《卢沟桥事变前后的中日外交关系》,台北1964年版,第457页。)

三 天津租界事件与召开国际会议的再次提出

由于英美法(尤其是美国)的态度均不够积极,中国推动召开国际会议的行动毫无进展。正在这时,一个突发事件的到来和扩大给中国又带来了新的希望,这就是天津租界事件。这一事件本系由中国抗日志士在英租界内刺杀汉奸所引起,但日本最后提出的要求已远远超出逼迫英方交出嫌疑犯的的范围。6月13日, 天津日军发言人发表谈话,声称现在只交出4名嫌疑犯已不能解决问题, “除非英国租界当局的态度发生根本的转变,即与日本在建立东方新秩序中合作,放弃其亲蒋政策,否则,日本军队绝不会罢休”。该发言人所列举的亲蒋政策包括:庇护抗日分子和共产党分子、反对联银券的流通、支持法币、默许非法分子使用无线电收发报机及允许使用抗日课本等。(卡尔致哈里法克斯,193 9年6月14日,《英国外交文件》第3辑第9卷,第169页。)可见,日本是要以刺杀事件为由头,借机压迫英国在一系列问题上对日妥协。6月14日, 日本封锁天津的英法租界,并对出入租界的英国人进行人身侮辱。

天津事件的爆发,使英日关系陷入空前危机。在日本实行封锁的当天,英国内阁即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对策。外交大臣哈里法克斯(Halifax)提议, 如果日本拒不让步,英国应考虑采取经济报复措施。然而,英国参谋部对此表示反对。他们认为对日制裁可能会导致卷入与日本的公开冲突。他们从军事的角度强调指出,在目前面临欧洲危局的时刻,英国无力向远东派遣足够强大的军事力量。6月19日及20日, 英国内阁连续召开外交政策委员会会议,张伯伦对参谋部的意见表示支持。

此时,提议召开九国公约会议的问题再次提上了中国政府的议事日程。恰好这时从中国驻法大使顾维钧处传来情报,说美联社有员来访,该员声称他从伦敦得到消息,英国政府因天津租界问题,有可能希望召开九国公约会议,他问中国方面是否有意利用这一时机出面提议召开此会。

于是,蒋介石令军事委员会参事室和外交部对这一问题详加研究。参事室对此时召开九国公约会议的利害进行了仔细探讨,认为召开此会虽不能解决中日战争,但对中国将有如下好处:“一、会议如能召开,英对津案或不致退让。二、会议如能召开,我于会毕后,较易得到美国对华进一步之经济援助。三、……苟能召开,美国及英法苏等国,必准备于会议终结后,以若干政治的或经济的行动,对付日本。如是则远东反侵略阵线,可以形成。” 对于各主要国家对这一会议的态度,参事室估计,苏联必然赞成; 法国的态度将根据英美的态度而定;英国此时为了有利于天津事件的解决,可能会倾向召开此会,希望通过这次会议,以集体行动来拒绝日本提出的广泛要求或对日本进行报复,从而使日本受到较大的压力;美国政府在原则上自不会反对召开此会,但由于国会正在讨论中立法修正案等原因,美国的态度会有所迟疑。

因此,参事室向蒋介石提议,应适时提出召开国际会议的主张。参事室建议:“一、由钧长指示宣传机关,暗示全国报纸立即公开主张续开九国公约会议,商定维护九国公约办法,且为英国及一切拥护九国公约者之声援。二、密向英美二国政府表示我方拟即提出续开九国公约会议之要求,以探询其意向。三、如得英美赞同,我方立即正式提出照会要求召开会议。如英美认为时机未熟,不便召开会议,我方亦必坚请美国劝告英国勿对日本让步。”(王世杰致蒋介石,1939年6月22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档案,转引自外交学院编印:《中国外交史资料选辑》第3册(1937—1945),1958年版,第162—164页。)从这一建议中不难看出, 阻止英国在天津事件的谈判中对日妥协是中方要求召开国际会议的一个重要考虑。

中国首先与英方进行了接触。根据外交部的指示,中国驻英大使郭泰祺于6月26 日拜访哈里法克斯,提出了召开国际会议的问题。郭泰祺说,在他看来,天津事件是难以作为地方问题而得到解决的,它势必要提出许多涉及到其它国家与中国关系的更为广泛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太平洋会议将是讨论这一问题的一个适当机构。”郭泰祺表示,如果英国政府赞成这一主张,中国政府就准备正式倡议再次召开九国公约会议。对此,哈里法克斯表示,这个问题需要经过仔细的考虑,尤其是现在召开这样一种会议的时机是否已经成熟,召集这一会议究竟讨论什么样的问题需要加以认真的考虑。同时,哈里法克斯也表示他理解中国这一建议的总的精神,尤其理解中国政府希望得到国际援助的愿望。关于天津事件,哈里法克斯指出,如何处理这一事件,在日本政府和天津军事当局之间存在着分歧,这是我们设想召开国际会议时所必须要考虑到的一个问题。对于中国政府隐约的担心,哈里法克斯表示,英国政府能够把握天津地方问题与涉及其它国家的更广泛的问题之间的分寸,他向郭泰祺保证,“在达成任何协议时,我们都将非常仔细地考虑避免损害中国的地位或其它外国的地位。”(哈里法克斯致卡尔,1939年6月28日,《英国外交文件》,第3辑第9卷,第236-239页。)

中国外交部认为,英国方面的态度“颇欠积极”,美联社访员所传的消息显然不准确。因此,外交部的看法与参事室仍然存在着分歧。外交部认为,美国是九国公约的发起国,且具有左右远东的实力,对远东问题的处理,英法不能不惟美国之马首是瞻。美国在传统政策上局限于“门罗主义”,在国内舆论上又为孤立派所掣肘。现在美国国会正致力于修改中立法,政府热望其成,故美国政府目前“当无暇对于九国公约会议之重行召集问题,从事研究和促进,倘为之而不慎,即使发动自我,亦将间接助长孤立派之疑虑,而使中立法问题之解决,益多阻滞”。外交部仍坚持原来不主动发起的主张,认为“我国此时,只能一面静候时机而为适当之利用,一面另作其他侧面活动,俾该项会议得于在有力环境之下,重行召开,而不能有何正式提议”。外交部又解释说,所谓静候时机,是指等美国中立法问题至少告一段落;所谓侧面活动,则包括一切足以促成重新召开会议而又非请求召开会议的活动。(王宠惠致蒋介石,1939年7月2日,国民政府外交部档案,转引自《中国外交史资料选辑》第3册,第164—167页。)

鉴于天津事件的发生,英国对于召开国际会议(非仅九国公约会议)的态度确实有所变化。为了在对日交涉中处于有力地位,英国曾设想在有关问题上把美国和法国拉进谈判。根据这一设想,英国驻华大使卡尔提出了一个召开小型的国际会议的主张。他在给英国外交部的报告中提出,如将美法引进有关租界货币问题的谈判,这难道不是一个由英美法三国提出重新检讨与日本及其它有关各国的现存条约的很好的机会吗?如果日本接受了这一提议,这不是建议美国提出结束远东战争的调停计划的一个绝好机会吗?他建议应敦促蒋就这一问题与美国大使进行接触。(卡尔致哈里法克斯,1939年7月 11日,《英国外交文件》,第3辑第9卷,第259—260页。)

英国外交部采纳了卡尔的建议。7月17日,哈里法克斯致电卡尔, 指出:“显然,在充当中国与日本之间的调停人的问题上,美国目前比其它任何国家都处于更好的地位。我们希望,在东京会谈的某一阶段有可能将美国和法国拉入讨论中来,以形成一个国际会议来处理在远东达成和解的全面问题。”他表示赞同卡尔的建议,要卡尔私下告诉蒋介石,他应与美国大使就这一问题进行磋商。(《英国外交文件》,第3辑第9 卷, 第288页。)

在美国国内,此时也出现了要求召开远东国际会议的呼声。7月18日, 颇有影响的参议员范登堡(A. H. Vandenberg)提出了重新召开九国公约会议的主张,要求该会议检讨日本在远东的所作所为是否已破坏了九国公约。但是,美国行政当局对此仍持谨慎态度。国务卿赫尔只是表示将对这一提议予以研究。

7月20日,蒋介石致函罗斯福,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九国公约之维护;二、对华物资之援助;三、欧局对于远东的影响。在第一个问题中,蒋介石提出了对日制裁和召开国际会议的要求。蒋介石首先要求美国实行对日禁运,削弱日本的战斗力和经济力,迫使日本不得不同意以集体会议的方式来解决有关中国及其它有关国家之间的问题,“届时美国当可以九国公约签订者之资格,或本其举世公认为世界和平倡导者之地位,召集会议,俾参加各国得以自由谈判程序,寻求一基于理智与正义之解决”。该函还提出,以会议来解决纠纷,也可不先经过对日制裁阶段,即“由美国政府邀请主要关系国家,在华盛顿或其它地点举行会议。若日本拒绝参加,则美国政府更有充分理由,对此顽抗之国家实施报复办法。此种报复办法,纵仅经短期间之执行,亦必可迫使日本恢复理智,而终将接受会议之办法。” (《战时外交》,第一册,第82—86页。 值得注意的是,蒋介石此函采取了差人携交而非拍发电报的方式。该函由数月后将去美国参加太平洋学会会议的颜惠庆捎带,罗斯福迟至11月上旬才收到此函。由此是否也可以看出,蒋介石虽然接受了参事室的意见,非正式地提出了召开国际会议的要求,但促成召开这一会议的心情也不那么急迫了。)

7月下旬,英日之间的谈判在日本所提出的原则的基础上达成协议。7月24日,英日同时在伦敦和东京公布了协议全文。“有田—克莱琪协议”的内容是笼统而模糊的。声明发表后,英日双方都各自发表了符合自己利益的解释,其意旨相去甚远。双方都声称达成这种原则协议是己方外交的成功。哈里法克斯向中国大使保证,此举绝不意味着英国支持日本对华侵略,亦不影响国联通过的与中国有关的决议。英国驻华大使也派员前往中国外交部解释,表示这一协议并不涉及英国政府政策的改变。他提醒中国政府注意,这一协议也并未对英国政府加诸任何义务,使其必须放弃过去的政策。(英国驻华大使馆代理参事口头声明,1939年7月28日,《战时外交》,第2册,第104页。 )但无论英方作何解释,“有田—克莱琪协议”终究是对日本的一个重大妥协举动,受到中国政府和各界的抗议和指责。

美国政府对此也作出了反应。考虑到有田——克莱琪协定的签订对于中国士气的影响,美国政府决心采取有力的措施来表明其对于远东危机的态度,以鼓舞中国人的抗日士气。美国政府选择了预先通知废除1911年订立的日美商约这一方式。此举将为美国日后对日本经济制裁的出台铺平道路,同时,也向日本人发去明确的信息,如果它一意孤行,半年后它将失去美国重要物资的供应。7月26日,赫尔通知日本驻美大使, 美国政府需要重新考虑美日商约中的某些条款,因此,美国要求中止这一条约,根据该约所规定的程序,该约将自即日起6个月后失效。

日美商约的废除,消除了对日禁运的法律障碍,是走向禁运的重要一步。中国方面对此深感振奋,认为“此事可予日本及日英东京谈判一打击”。(王世杰日记,1939年7月27日,《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2册,第122页。)7月31日,蒋介石会见詹森大使,称赞美日商约的废除是“总统和国务卿的伟大而辉煌的举动”,在英日有田——克莱琪协定达成之时,美国采取的这一行动,“减轻了中国自卷入冲突以来所面临的极严峻的危机”,中国人民将不会忘记美国的这一重要行动。(詹森致赫尔,1939年7月31 日,《美国外交文件》1939年第3 卷,第562—563页。)

美国尽管通过废除美日商约的方式表明了美国政府对于远东问题的立场,但它仍然不想发起一个讨论远东问题的国际会议。国务院政治顾问亨贝克(S. K. Hornbeck)在8月26日的一份备忘录中明确指出,美国政府为中止中日战争而作出努力的时机并未到来,无论它是与英法一起还是独个单干。因为,日本军队并不准备退出中国,而中国也不准备订立一个授权一部分日军留驻中国的协定。要达成妥协,就必须将一个授予日本人在华北享有各种特权的协议强加给中国。亨贝克认为:“在一个或若干个第三国的压力下,促使中国在此时接受这样一种条约,将会构成这一或这些国家对日本提供帮助,并将会产生另一个慕尼黑。”(《美国外交文件》,1939年第3卷,第212页。)

这样,在欧战爆发之前,召开有关国际会议之事始终只是停留在想法上,并未获得积极的响应。中国政府既未正式提出这一要求,几个最主要的国家之间也未就这类会议的召开进行过起码的预备性商筹。随着欧战的爆发,英法本身都已卷入战争之中,召开太平洋会议的可能性更加微乎其微。此后,中方虽偶尔还有人提及召开这一会议,但实际上已并不抱希望了。

四 关于太平洋会议的几点看法

(一)国民政府为什么要提议召开国际会议?

采用军事以外的方式来解决中日冲突,存在着两个渠道,一是与日本直接接触,寻求妥协;二是在国际社会的参与下与日本达成妥协。尽管到这时为止,国民政府与日本的暗中接触一直没有中断过,但中国最为热心的还是通过第二种方式来解决问题,中国希望把列强引进中日问题的交涉中,借列强之力迫使日本作出让步。因此,从中日战争一开始,中国政府就积极倡导召开国际会议。1937年下半年召开的国联大会和九国公约会议虽然未能如中国所愿解决问题,但毕竟给了中国以精神上的支持。因此,中国一直幻想着再次召开这样的国际会议。

国民政府对于国际会议的态度,可从《中央日报》一篇社论中窥见其原因。该社论虽然是评论欧洲问题的,但它有关秘密外交和国际会议的看法显然并不仅仅局限于欧洲问题。该社论指出,国际会议的外交与秘密外交,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在历史上,通过国际会议来解决问题,虽然也有违反理想的时候,但“个别直接交涉的结果,在国际问题的解决,决没有公平圆满的”。秘密外交在历史上贻祸不浅,而“国际会议的外交则是近代外交上的一个大进步……惟有在国际会议中,有关各方可以尽情地陈抒他的理由,惟有在国际会议中得到的解决,那种解决才是顾虑到各方面的,国际会议的外交是代表国际上的民主势力,是真正建树和平的合理办法”。(《德国殖民地问题与国际会议》,载《中央日报》,1939年2月5日。)

国民政府提议召开太平洋会议的目的并不只在于与日本达成结束战争的协议。由于它一直保持着与日本有关方面暗中接触的渠道,对日本的要价可以说是了如指掌,因此,它不可能不知道与日本达成一项协议是如何的困难。那么,国民政府为什么还要热心于召开国际会议呢?这是因为它还怀有另外一个目的,其用意正如前文中王宠惠对美国记者谈话及蒋介石致罗斯福信函中所说,中国期待着由于日本的蛮横招致会议的失败,对日本绝望的英美会愤而对日本采取制裁措施。总之,无论会议成功还是失败,对中国方面均无不利:如在英美的强力干预下获得和平解决,固然是国民政府所愿,但如会议失败,则对推进对日制裁的外交亦大有可利用之处。这就是国民政府提议召开国际会议的基本考虑。当然,除此而外它还有一些别的考虑,如在天津事件爆发之后,利用国际会议来阻止英国与日本私下达成有损于中国利益的妥协,也是国民政府的重要考虑之一。

对于这一类的国际会议应给予什么样的评价,日本的态度很能说明问题。日本自知国际社会中同情中国者居多,英美法苏等大国的立场也倾向于中国,因此,它拒绝参加有关的国际会议,而企图在与中国政府的直接交涉中讹取暴利。正是抱着这一心理,日本拒绝参加国联召开的历次会议和九国公约会议。曾在蒋介石处参与中日议和问题讨论的资源委员会主任翁文灏致胡适的一份电报,即反映了中日对于这一问题的分歧。翁电称:“日本曾急欲停战言和,而不愿召开国际会议……近闻英方电致大使,有将调解说,以拥蒋及条约效力为主旨。和平成立前,我方自强固抵抗,已成国策。而和平能否成功,全视日本是否接受国际会议。介公处讨论时局,意多如此。”(翁文灏致胡适电,1939年2月7日,《胡适任驻美大使期间往来电稿》,第12页。)

(二)中国共产党为什么指责太平洋会议是“远东慕尼黑”?

中共提出“远东慕尼黑”问题有着相当的合理性。国民政府自抗战以来一直寻求英美法等国的援助。在战争初期,中共也曾主张努力争取这些国家的援助。毛泽东就曾指出:“各民主国家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援助中国的”,因此要努力争取各民主国家的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等编:《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17页。)但英美法对中国的援助来得太迟也太少了,很难令人满意。同时,它们尤其是英国并未断绝与日本妥协的念头,在海关等问题上对日本作了重大的让步。因此,当英法在西方演出了慕尼黑会议并逐步显示出其恶果时,人们完全有理由怀疑它们是否也想在东方搞一个“慕尼黑”。尤其是当有关列强要在中日间调停,要召开太平洋会议的传闻四起之时,联系英国以往对日妥协的历史,中共提出对太平洋会议将成为远东的慕尼黑会议的担心,可以说是合情合理的。英法在东西方对侵略者让步和妥协的历史是人们产生这一认识的最基本的原因。另一方面,来自苏联和共产国际的指示以及国内国共关系的变化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此时苏联担心英美在远东与日本妥协,促使日本北上,要求中共警惕远东的慕尼黑阴谋。而进入相持阶段后国共摩擦的增加,也使中共对国民党政府欲与日本妥协而一同反共产生了担心。为防止反苏反共局面的出现,中国提出“远东慕尼黑”问题自是在情理之中。

对于前述国民政府与英美之间有关国际会议的交涉情况,中共缺乏准确的情报也是可以理解的。况且,从政治斗争的角度来说,不管有无准确的情报,对于一种即将出现的危险趋势加以揭露并大力声张,以引起人们的警惕,也是常用的斗争策略。这样,如确有其事,则可制止于未发,如并无其事,也可借此宣传来引起人们的警惕,这在外交斗争中也是常有的现象。因此,即使从这一点来说,中共提出“远东慕尼黑”的指责也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笔者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作为当年政治斗争提出的一些论断,即使它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它的合理性,但也不应被奉为学术研究的定论,尤其是当事实证明这一论断并不准确之时。

(三)提议中的太平洋会议与西方慕尼黑能否等同?

概而论之,太平洋会议和西方慕尼黑至少有以下几点不同:

1.慕尼黑会议是由英法德意四国召开的,捷克斯洛伐克被排除于会议之外, 只是在会议室的隔壁听候别人对它命运的宣判。太平洋会议则是由当事国自己所热心召开的,其目的已如前所述,中国的地位及与会动机与捷克不可同日而语。而英美法等国尤其是美国对召开这样的会议并不热心。

2.参加慕尼黑会议的英法是对捷克具有最大影响力的国家, 它对捷克的决策考虑举足轻重。而远东情况则大不相同。首先,中国在未获列强实质性支持的情况下已孤军奋战相当时间,列强不具备左右中国决策的能力;其次,英法在远东的影响力已大大低于美国。中国政府早已意识到“列强唯美马首是瞻”, 是美国而不是英国对远东问题具有最大的影响力。而美国的立场与英国又有所不同,它不太赞成英国那样的妥协,对这次会议也始终不表同意。很难设想,即使英国有此用心,它又如何能撇开最有影响力的美国开成一个远东的慕尼黑会议。

3.最基本的现实是:慕尼黑会议达成了出卖捷克主权的协定,白纸黑字, 盖棺论定,而关于提议中的太平洋会议,事过50年之后,尚未发现英美有任何计划在这一会议上牺牲中国以求妥协的方案或设想。既然如此,我们有什么理由一定认为它就是东方的慕尼黑会议呢?再就中国方面而言,国民政府在与日本的暗中接触中尚且要求恢复七七事变前状态,与日本在“防共驻军”和承认伪满问题上僵持不下,我们又怎么能认定它会在自以为强援在旁的情况下,在国际会议上作出连暗中接触都不肯作出的让步呢?考察自抗战以来中国利用各次国际会议争取有关大国援华制日的经历,我们同样没有理由认定这次计划中的会议竟会是一次妥协和投降的会议。

综上所述,笔者的看法是,在现有史料基础上,在没有发现能够证明太平洋会议确系准备出卖中国的明确证据之前,我们最好慎言太平洋会议就是远东慕尼黑。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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