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佐燕:“三反”运动的基层运作及其逻辑——以湖北日报社印刷厂厂长张某为中心的考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98 次 更新时间:2020-08-26 16:53

进入专题: 包干   三反运动   政治历史问题  

曹佐燕  

摘    要:

包干企业化经营本是解决报社创刊之初财政困境的一项有力措施。在“三反”运动的浪潮席卷下,其主事者——张某却因之成为运动的头号对象。他由历史清白的革命干部转变成“政治历史问题”严重的贪污人员。在此过程中,张某先是被逼无奈,继而主动迎合,完成了身份转化和灵魂重塑。这种情况的出现与报社的基层运作及其逻辑紧密相连。在运动的高压态势下,上级部门对报社几乎只有单向度的监督和惩处。报社不同人员出于不同的理解和利益考量,利用上级指令,共同推进了运动的激进运作。即便是在运动后期的复查中降低了张某的贪污数额,对于张某而言也并非幸事。因为他是贪污分子典型的事实不曾更改;同时,他在运动中形成的“政治历史问题”成为其挥之不去的紧箍咒。

关键词:包干; “三反”运动; 政治历史问题;


建国后三十年,中国每一个单位、家庭和个人的命运几乎都与政治运动密不可分。目前学界研究侧重于政治运动的高层逻辑①,但无论政治运动的对象,还是运动的过程,主体都是人。历次政治运动均有特定的针对对象,绝大多数民众或被迫或自愿卷入其中。一些有 “政治历史问题” 的人,却可能成为每次政治运动的目标。这些 “政治历史问题”或来自过去的经历,如曾在1949 年前参加过 “反动社团”,或在 “敌伪”机构任过职,或是政治运动的需要而被构建出来。这些建构起来的 “政治历史问题”可能在下次政治运动中进一步丰富细节,增添新一轮运动的特定的罪名①。本文以湖北日报社印刷厂厂长张某在 “三反” 运动中的遭遇为例,解读影响众多国人命运的 “政治历史问题” 是如何被建构的,进而深入体察“三反”运动的基层运作及其逻辑。张某的遭遇并非个例,几乎可以视为政治运动中诸多民众的缩影。

1952 年10 月18 日,安子文在 《关于结束 “三反” 运动和处理遗留问题的报告》中谈到 “全国县以上党政机关( 军队除外) 参加 ‘三反’ 运动总人数3,836,000多人,共查出贪污分子和犯贪污错误的1,203,000 多人, 占参加 ‘三反’运动总人数的31. 4% ”。其实,这些贪污分子和犯贪污错误的人数是经多次复查而大幅度下降后的数据。运动高潮中,贪污分子的人数远高于该数据。以1000万元以上的贪污分子为例,“‘三反’运动中全国打出1000 万元以上的贪污分子最高数为292,000 多人,现在剩下105,000 多人,减少了65% 左右”②。当时一些打错的 “老虎”甚至直到80 年代才平反。最明显者如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 中注明,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院务部副部长朱由芹,当年毛泽东钦点要严惩此人,直至1980 年才复查平反③。本文张某所在的湖北日报社在1952 年4 月15 日打出贪污分子76 人,超过整个报社参加人员的21% ,远超当时省委制定的 “八个人当中出一只老虎”的指标④。这76 人根本没有贪污,后来不断有人得到平反,直至全部平反⑤。至于为何会打错和打过头这么多人,安子文当年的报告笼统的指称很多地方未能掌握实事求是的精神,采取了 “逼供信” 等措施。那么这些打错的人员到底是如何产生的? 据笔者寸目所及,当今学界鲜有研究①。笔者得到湖北日报社档案的相关卷宗,同时多次采访当年的打 “虎”队长冉某、曹某等相关当事人,希望以湖北日报社的张某为个案,力图还原历史面貌,推动相关问题研究稍进寸步。


一、包干企业化经营: 运动对象的光荣与耻辱


1949 年建政初期,中共为解决当时的财政危机等困境,曾在不同行业和部门采取不同的经营方式。不过,其中一些经营方式,在随之而来的大量政治运动中,或被罪名化而遭废弃,或与当时的意识形态不符不了了之②。包干曾在建国初期大量运用于报纸行业,以期实现报社的企业化经营,达到自给自养的目标。但包干对个人能力要求甚高,其主事者在批判资本主义的浪潮中容易成为矛头。本文讨论的张某当时便负责包干 《湖北日报》社的对外承印厂。

1950 年9 月,由于政府财政困难, 中共中央宣传部要求省级以上的报纸在1951 年实现企业化管理,以自给自养的形式维持经营,因而湖北省财政厅决定停止对 《湖北日报》的次年财政拨款。1951 年,报社通过扩大报纸发行量,扩展对外印刷业务,并决议从1952 年1 月起由张某包干经营对外承印厂等措施,以化解面临的财政困境。

决议提到的张某何许人也? 据 《湖北日报》社在1951 年3 月25 日的党员登记表记载:

张某,男,湖北钟祥人,42 岁。经理级别,县级级别。家庭成份是中农,本人出身是革命干部。1938 年5 月入伍,1949 年8 月入党,1950 年1 月转正。介绍人: 曾某③。

张某原在五师办报,具有办报经验。湖北日报社创立时期,省委便调任他为报社副经理,协助经理曾某创立和发展报刊。报社创刊起步时期,纸张油墨缺乏,基础设施落后。张某身为报社副经理,主持购买原材料,参与改善报社的基础设施。张某工作表现出色,得到报社上下的认可和称誉。很快,曾某升任报社副秘书长,便由张某接任报社经理。报社出现财政困境后,便令张某包干经营对外副业生产。

张某的 “包干企业化经营”对整个报社的企业化经营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假如副业有十成把握,报纸发行量增加,则这个报社1952 年度企业化,则就可说没有大的问题了”①。反言之,若张某的 “包干企业化经营” 失败,则整个报社的企业化经营便是空中楼阁。因此,报社一方面由其老上司曾某负责社务管理委员会,对口支持张某的工作,同时将其好友肖某调任工厂业务股长; 另一方面也将与之不合的杨某升任材料股长。报社希望如此能拓展市场,扩大营业收入,同时降低成本,加强对张某的监控。

张某毅然挑起厂长重任,致力于报社的企业化经营。张某利用全国纸张紧缺而印刷业务多集中于报社的契机,调动员工积极出谋划策,四处寻找业务,很快便承揽了 “四野”作战教材、省教育厅小学课本及中南局的税票等印刷业务②。为满足纸张、油墨等原材料需求,报社派专人远赴上海、天津及广州等地采购各类价廉物美的纸张油墨,力求节约印刷成本。工厂在张某的 “包干企业化经营” 下获得巨大成功,收入持续增加,前景可谓一片光明。但对张某来说,好景并不长,因为这一年 “三反”运动的浪潮使他陷入了政治风暴中。

1951 年12 月伊始,中央鉴于各地存在大量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现象,指示开展 “三反”运动。该运动以完成指标的方式推行各地,很快便波及到了宣传文教等 “清水衙门”。1952 年1 月22 日,中共中央认定宣传部门存在严重腐化问题: 凡是与商人有关的机构,均可能存在一亿元以上的大贪污分子。同年1 月23日,毛泽东指出 “凡属大批地用钱管物的机关,不论是党政军民学哪一个系统,必定有大批的贪污犯,而且必定有大贪污犯( 大老虎) ”③。一天之后,湖北省委便召开省直机关大会,要求湖北日报社等宣传单位自报公议,规定打 “虎” 指标,责成各单位首长亲自领导打 “虎”运动。

报社党委依据省直机关的斗争经验,首先召开全社的 “三反” 动员大会。社长李某和总编辑谢某带头检讨自身的官僚主义行为,紧接着由党委相关人物进行检讨,并迅速过关。大会宣布成立 《湖北日报》 社增产节约委员会,由社长和总编辑领导该委员会进行 “三反” 运动。委员会要求报社所有人员深刻检讨自己的贪污行为,并根据报社人员的检讨表现,任命三名 “忠诚可靠” 的党员冉某、张某和曹某为打 “虎” 队长,同时任命多名深刻检讨的党团员和积极分子为打 “虎”队员。打 “虎”队员依据打 “虎” 指标对报社人员摸底排队,主要依据经手钱物多少、与外商打交道的情况与自身生活现状。张某,工厂厂长,经手大量钱财,常与商人打交道,主管印刷大量材料,完全符合中央要求的重点怀疑对象,成为报社摸底排队中的头号贪污分子①。紧接着 “打虎”队员开始背着张某搜集材料,鼓励与之曾有矛盾的人员揭发,同时深入街道组织,请求户籍警提供材料。调查发现张某正与一名妇女姘居,并认其女儿为干女儿。张某在日常生活较为讲究, “吃穿较为好”②,这恰恰在 《湖北日报》社里普遍清苦的生活方式里显得很突出。张某自认为没有任何贪污,一切经手钱物都有会计记录③,但为通过检讨,也处心积虑的将一些浪费行为夸大为贪污行为。检讨显然不符已有的调查情况,打 “虎” 队员认为其检讨欺骗群众,意图蒙混过关,实为抗拒运动。打 “虎” 队员迅速将张某定为运动的突破口,对其管制审讯,要求他限期坦白交代,承认罪行。

打 “虎”队员对嫌疑分子的审查是本着党对资产阶级腐化分子务必要 “矫枉过正”、 “暴风骤雨” 的立场。当时的意识形态普遍认为 “来自财经部门就有问题”,只要与商人打交道就有贪污,所以遵循的是 “有罪推定” 原则,即先相信其已贪污,然后要求他提供材料。如果对方不供,紧接着就逼。在打 “虎” 队员眼中,厂长身份、设备的大量购买、为 “企业化经营” 的游说业务构成了张某贪污的基础。张某面对的是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的政策压力和打 “虎” 队员的层层审讯。不过,最初张某顶住压力 “拒不承认”。打 “虎”队员夜以继日的盘问其历史,发现他在军队工作时曾掉过队,认为他关系不清,有贪污的思想根源。回忆诉说中本来难免的矛盾和空白一旦落实到张某身上就成了隐瞒实情、态度不端正的证据。通过罚站、罚跪、捆吊等手段,张某终于承认自己贪污并提供相关数据④。他此时提供的数据不足以构成 “大老虎”,但报社依然将其作为 “大老虎” 的战果上报。由于当时没有贪污的真实材料,而张某 “拒不坦白” 自己为 “大老虎”,导致口头材料缺乏,将张某作为报社的第一位 “大老虎” 是根据模糊性材料的大胆猜测。1952 年2 月10 日,湖北日报增产节约委员会在上报战果时写到:

张某: ( 工厂经理,掉后人员,党员) 在1949 年秋,买华丰铸字一厂铅字时,经过张幼山( 张系四野后勤部工人,是张某与我厂叶( 业) 务股长肖某介绍去的) ,贪污光洋90 元,人民币60 万元,盗卖白报纸7 令( 卖人民币168 万) ,恩施日报茶叶6 斤,虎骨4 两,皮袍子1 件,( 共15 万元) ,收商人汽水2 瓶、灯罩1 个,吃酒看戏共29 次,总共贪污计333 万元。( 据我们所了解的材料,该犯已贪污将近1 亿元以上) ①。

战果统计一开始便说明他是工厂经理,目的在于说明其贪污的可能性。紧接而来的政治定性 “掉后人员”,则是为了揭示其落后的思想根源。尽管贪污的数据是333 万元,后面却是一个跳跃性的判断, “据我们所了解的材料,该犯已贪污将近1 亿元以上”。打 “虎” 人员不相信其贪污才333 万元,而后面的贪污 “1 亿元以上”才是打 “虎”队员预期数据。


二、身不由己: 运动对象的身份转换


1952 年2 月中旬,全国各部门基本进入打 “虎” 高潮。毛泽东不满意中南局的反贪成果,直接派遣罗瑞卿督促中南局。此时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党组扩大会议做出决议: “在入城后历年来贪污之物、款折合人民币问题: 物质,应按现在价格折合为人民币; 现款( 包括金银、股票、各种钞票在内) ,以当时折实单位折合为现在的人民币”②。该决议有效抬高了各个贪污分子的贪污数量,掀起打 “虎” 运动新高潮。1952 年2 月16 日,毛泽东号召各地采用中南军区后勤部的打 “虎” 经验,认为 “细心算账,周密调查是擒虎的有效办法之一。要认真地查账目、查合同、查订货、查工程、查人事、查生活、查历史”,同时要求 “对贪污分子周围的家属、工作人员和经常来往的亲朋故友,要周到地做工作,区别对待,或促其坦白,或动员写信,或当面劝说”③。

报社迅速做出反应,采取了两个措施斗争张某。一方面将工厂的积极分子组成检查组,详细调查他的经济数据,并再次调查他的整个历史,寻找突破口; 另一方面安排另一批人组成 “战斗小组”,采取 “小会挤,大会压”的方式对他日夜轮番斗争。白天,报社领导语重心长地与其交心,并允诺坦白从宽; 晚上,打 “虎”队员轮番炮轰,关打吊押。这两方面目的都在于 “紧紧抓住贪污分子的要点”,让其坦白更大的贪污①。1952 年2 月17 日,张某被逼无奈,搜肠刮肚,进一步丰富贪污事件的细节,抬高原有的贪污数额,同时开始肆意想象,捏造了与 “奸商”李茂山从抗日时期到1951 年秋天的贪污罪行。商人李茂山的出现让报社领导激动不已,因为当时反贪污斗争全靠内部的揭发与激烈斗争。社长李某立即行动,以“为了追回大批国家财产”和追清张某贪污罪行的名义,要求上级王副主席和刘什政委批准报社 “即刻派人找来对账”。根据张某的口供得知 “李茂山现住汉川星马口,正做生意”②。报社火速派出打 “虎” 积极分子,前往追查,结果发现: 张某是乱说的。

此事并没有止住对张某的逼供,打 “虎” 队员进而认为他破坏运动,拒绝坦白。报社领导恼羞成怒,下令由打 “虎”队员王某、吕某和吴某包打张某,限期2月18 日之前拿下。打 “虎”队员迅速增强斗争力量,深入调查,进行更详细的查账。及至2 月19 日,张某坦白贪污了一千多万元,并且讲述了更为清晰的贪污来源。报社将其 “折合现值121,924,100 元”,使其成为名符其实的 “大老虎”,并上报湖北省增产节约委员会。具体折合数值如下:

1949 年贪污数字都以49 年6 月份币值折合现值: 华丰铸字厂受贿光洋90 元,又卖字、索回扣300 万元,折4520 万元。恩施日报、宜昌、沙市等地买材料( 贪污) 260 万元,折3950 万元。合兴机器厂卖废铁,索回扣20 万元,折304 万元。修理机器和纸型台,索回扣30 万元,折457 万元。装马达天条经余正武手分给100 万元,折1520 万元。以下数字以1949 年8 月份币值折现值: 邬文记买纸100令,索回扣50 万元,折5144500 元。打字纸100 令,索回扣50 万元,折5144500元。1950 年贪污的数字均以2 月份的币值折合现值: 张幼山印税票给20 万元,折287800 元。锦记买橡皮,回扣20 万元,折287800 元。又买油墨,回扣50 万元,折719500 元。恩施日报存款得利息81 万元。秦合兴过期罚洋120 万元。生昌( 公司) 买切纸( 贪污) 光洋50 元。共计光洋140 元③。

如上所示,折合现值是将其贪污款按照一定的折合率,换算成1952 年2 月份的人民币。这使张某贪污的一千多万元翻了大约10 倍,变成121,924,100 元。湖北各单位为满足指标需要,纷纷使用折合现值的方法。湖北省委对此不满,认为凑数意图太明显,根本不符合反贪污斗争精神,下令 “折合率作废”。于是张某贪污数额又变回了一千多万元①。报社贪污分子中唯一有材料的 “大老虎” 突然消弭,打 “虎”队员的多日努力付诸东流。张某见此,以为反贪污斗争即将转向,便否认自身的污名。张某遭受再一次围攻时, “死不坦白”,顶住所有的斗争压力后反而使打 “虎” 队员 “有点没法下手”。打 “虎” 指标压力还在,促使打虎队员采取进一步措施。打 “虎” 队员转向张某姘妇寻找突破口。打 “虎” 队员围攻该妇女,斗争其女儿,要求她们提供张某的贪污材料。很快,她们便顺着打 “虎” 队员的要求提供了一系列材料。打 “虎” 队员 “将他的皮绊( 湖北方言,指不正当两性关系———笔者注) 及干女儿突破坦白” 之后,利用其提供的材料,迅速 “组织了一些贪污犯对其检举”。尽管 “这些检举实际很空”,但打 “虎” 队员还是充分利用,采取 “点穴”措施,具体做法是 “不让他看,只念个头让他听”,目的是为了营造一个 “掌握了大批材料且不是假的”气氛。张某 “恐惧了”,然后 “才坦白了一笔”。但坦白出更大一笔贪污数额之后,他又 “收口了”②。打 “虎” 队员再次面临突破困境,便利用适时而来的坦白大会,加紧对其围攻,扩大战果。

与张某在打 “虎”队员紧逼下的逐步坦白相比,其好友肖某断然否定自己有贪污的行为,也拒绝检举张某。为突破当时 “拒不坦白” 或只坦白了一部分的贪污分子,报社召开检举大会。报社领导紧密布局、精心运作,首先当场逮捕了“拒不坦白”的大贪污分子肖某,然后对一批彻底坦白的 “中小贪污分子” 予以解放,同时对大贪污分子宣读 “坦白从宽” 的政策,使大会气氛急剧激进化。及至大会后期,张某已目睹好友被逮捕,不断给自己泼污的贪污分子得以解放,自己孤零零站在高处,底下群众揭发如潮,尤其是那些刚解放的贪污分子,更是声色俱厉,痛诋不已。张某已是千夫所指,有一种 “不能不坦白” 的压力。他低头认罪,承认所有的揭发,并在会后围攻中进一步论证,贪污数额由原先的1000 多万元增加到2503 万元③。这个坦白数额较之前翻了一倍,但依然离 “大老虎” 标准较远。当时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党组扩大会议规定 “贪污不满1 亿元但对国家经济损失很大者,和贪污5000 万元以上但性质严重者,均须经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党组批准,才能定为 ‘大老虎’”④。湖北省 “因恐各单位敷衍凑数”,规定 “大虎” 标准是直接贪污1 亿元以上的贪污分子⑤。张某坦白的2503 万元显然不够当时的 “大老虎”标准,但对于打 “虎”队员来说,张某太符合 “大老虎” 的要求了,让其承认自己是 “大老虎”只是一个时间问题,需要的只是加大措施让其一步步走向“大老虎”的标准。所以即使张某当时只是坦白承认了2503 万元,但他依然是报社的一个重要的 “大老虎”。如何使之得到快速彻底的突破,湖北省委通报 “打虎”的经验给报社领导提供了启发。

1952 年2 月22 日,湖北省委为加大反贪污力度,向各机关推广 “打虎” 经验,重点介绍了 “大贪污犯,一般都是一个集团” 等经验①。打 “虎” 队员回忆整个反贪历程,认为肖某与张某共同贪污已是证据确凿,认为张某的经营情况多涉及肖某,更何况两人本是好友兼上下级关系,相互之间多有交流,却互不揭发。在打 “虎”队员看来,这便是订立 “攻守同盟”。打 “虎” 队员要求张某承认与肖某共同贪污的事实,但张某如闻天方夜谭, “坚( 决) 不谈”。此时肖某已被逮捕送至法院,打 “虎”队员只能将所有的努力转向张某。有鉴于此,社长李某亲自出马,布下天罗地网。首先,他在报社大力营造肖某的舆论。“肖送法院很后悔”,并为此 “痛哭了一场”。然后,让这个消息迅速传至张某后,李某 “暗中布置了一个与他平时关系较好的纠察队员” 在张某被管制的地方站岗,并要求该纠察队员“表示关心他,暗中偷告他说肖已坦白( 合伙贪污) 并将他材料写了寄来了”。当时报社的 “贪污分子”检举他人成风,被逼无奈下乱咬他人亦是司空见惯。社长李某布置了如此紧密的措施,而且还是 “关系较好” 的人 “偷告” 他。这让张某深信肖某已经坦白,并将合伙贪污的材料寄达报社。张某联想自己坚决顶住多日围攻,可肖却将子虚乌有的合伙贪污材料也寄来了,便愤慨不已、添油加醋的将“和肖的共同贪污一并说出来”。李某见此, “趁机猛攻他”,促使张某作了比较彻底的坦白,承认贪污6000 多万元②。

此时,张某开始逐步丧失抵抗意志,不再翻案,坐实自己为 “大老虎”,承认自己是贪污集团的首领,并且 “始终也未反攻”③。截止3 月10 日,张某已经承认贪污6433. 2 万元,成为报社最大的贪污犯。他的坦白合作态度终于得到打 “虎”队员的认可,被认为 “已大体彻底交代”。打虎队员对他除了 “促使进一步交代”,开始树其为资产阶级腐蚀的典型。打 “虎”队员要求其深挖思想根源,“作反省坦白,控诉被资产阶级进攻之罪恶”,重新洗练灵魂,“正视自己错误行为”④。打“虎”队员开始将火力转移至其他贪污犯,这暂时舒缓了张某遭受的斗争压力。这种状态并不持久,三天后,工人廖某的 “自动坦白” 再度引发报社对其更为激烈的斗争。


三、灵魂重塑: 运动对象的理性选择?


1952 年3 月13 日,工人廖某向打 “虎” 队员报告 “一年来李某( 采购员)叫他推出1400 多令纸,光分给他的就是1560 万元”。节约委员会让其进一步坦白,并且迅速召开研究会。节约委员会认为廖某主动坦白,不会有假,从而断定 “要盗窃一千多令纸绝对不是材料股的几个贪污分子所能办到的”,一定是以张某为首,与肖某、杨某等人合伙的 “大贪污集团”搞的①。

报社领导开始采取多个措施力图突破这个以张某为首的 “大贪污集团”,使张某再次陷入更为猛烈的斗争风暴中心。打 “虎” 队员利用廖某斗争采购员李某,并使李某检举张某、杨某。李某的坦白被进一步利用引供记账员史某、保管员李某某等人,在直接动用捆绑等 “逼供信” 措施下,集团的 “胁从分子” 纷纷坦白出“大贪污集团”,并进一步被引供检举张某和杨某。

张某与肖某关系良好,与之共同贪污或在情理之中。但张某与材料股长杨某早有宿怨,本是全社皆知,现在却被认定与之共同盗窃纸张。张某认为此事太假,或会被人识破,便不承认是 “大贪污集团” 的首领,但其仅存的抵抗意志并没有持续很久。“大贪污集团” 的消息在工厂迅速传播,当时 “群众情绪是高涨的”,人们自发地规劝张某,认为两人若不勾结是无法盗窃如此巨量纸张,指出两人之间所谓宿怨其实是为掩护罪恶的烟雾。工人杜某站岗时向张某说到: “你坦白不彻底,大贪污集团谁分多少股我们都知道”。会计严某在站岗的时候,告知张某若不彻底坦白,即有可能送至法院枪毙。张某在轮番不断的斗争措施下,尤其是检举大会被送法院的威胁,使其 “着了慌”,丧失了仅存的抵抗意志,开始要求主动坦白,减轻罪罚。打 “虎”队员王某、吕某、吴某与张某的坦白谈话中,便告知他: “你坦白的很不彻底,相差很远,你们在纸心、纸皮、发货单中搞的鬼,我们都知道了,再不彻底交代,这次坦白检举大会上有逮捕法办的可能”。抵抗意志荡然无存之后,恫吓让张某感到恐惧,很快便坦白承认盗窃1576 令纸②。

1952 年3 月25 日,为彻底突破 “大盗窃集团”,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召开了全社人员参加的坦白检举大会。紧密布局的坦白检举大会,营造出激烈的会场氛围,大盗窃集团 “胁从人员” 轮番坦白出集团的运作情况与分赃内幕,并检举了张某诸多材料。张某在会场压力很大,便主动要求坦白, “把集团中的情况叙述了一遍”,承认贪污一亿三千七百八十七万元,并检举了其他贪污分子,尤其是在最后检举了自己的老上司曾某。此时的张某不仅彻底丧失了 “翻案” 意志,而且迅速成为打 “虎”队员的手中利器。张某不但大量坦白自己的贪污数额,而且力图将功赎罪,大量检举别人。张某检举杨某,坦白自己与这位昔日关系不和的材料股长共同盗窃纸张,并检举曾某为贪污集团的一员。面对曾某 “抗拒运动”,拒不坦白,“公开在大会上呼喊,示呼威赫”,张某采取进一步措施,绘声绘色地描述两人的贪污内幕,并一口咬定曾某就是集团中的一个,是自己的主要靠山,指责他“不顾一切大量盗窃国家财产”。张某以 “大贪污集团”首领的身份指认曾某,让会场的其他群众深信不疑,而曾某的不坦白招致群情激愤,最终表示愿意彻底坦白①。

张某在此之后便成为打 “虎” 队员的政治木偶,按照打 “虎” 队员的旨意,迅速出击,领头检举他人,将他人坐实为贪污分子。而张某作为贪污集团的首领,其现身说法与带头指控成效巨大。他领头指认的贪污人员,都迅速承认自己为贪污分子,然后详细交代情况,承认罪行。1952 年4 月3 日,打 “虎” 队员将肖某从法院 “领回”的第二天,便召开了坦白检举大会。坦白检举大会中,面对肖某“仍建设攻守同盟,不谈”的情况,张某领头大贪污集团成员依次控诉他在集团的作为,成功迫其坦白。1952 年4 月11 日,在曾某斗争大会中,张某再次领头依次揭发,控诉曾某 “与他们同干盗卖纸的罪行”。而曾某也一改之前声称 “别人检举他的是伪的,他检举别人是真的”的不坦白行为,逐步消除对抗态度,开始坦白,逐步走上了张某昔日的转变道路②。

张某之后顺着打 “虎” 队员的要求与指示,彻底承认自己是 “大贪污集团”的首领,坦白贪污数额137,870,000 元,并积极退赃,积极深挖思想根源,不断为自己泼脏,并将思想根源追溯到地主成分③。张某彻底丧失了抵抗意志,在积极检举他人,深挖思想根源,积极退赃之后,报社再起风波。


四、复查: 运动对象的幸与不幸


1952 年4 月20 日,鉴于 “三反” 运动中打 “虎” 人数过多,人心惶惶,甚至造成整个政府工作难以有序进行,湖北省委要求各级干部公开反 “左”,指出定案“必须有材料,没有材料就不能定案”。同时湖北省委也强调必须肯定运动中所查出大部分贪污犯确为事实,个别人被错划为贪污犯仅仅是 “局部中的错误”。根据上述精神,稍后省委又提出 “三查”, “三对”④,认为 “今天要做到不漏掉一个是不可能的”,需要执行的是 “宁可漏掉个把也不冤枉一个”,要求打 “虎” 队员回忆案情,找出可疑之处,重新定案追赃①。中南局下发指令,要求重查各个贪污分子,原先对 “大贪污集团” 的潜在怀疑化为复查措施。一开始他们即调查该事件的来龙去脉,发现廖某的检举,实为报复采购员李某,所以大肆捏造偷盗的纸张数目。而会计在工厂反贪污斗争的热潮中,面临算不出问题就是右倾的压力下,希望算出的问题越大越好、越多越好。于是,他们为了计算出更多的贪污数额,少算发货单,故意抄错数字,压低纸张的使用量。但现在会计们经过正常的计算发现账目没有问题,纸张没有缺少。与此同时,《湖北日报》 检查组重新调查这些贪污分子的家庭经济状况,发现除张某之外,其他贪污分子经济状况一般。廖某家生活清苦,每天吃着稀汤菜饭,穿的破破烂烂,两年从未做过一件新衣服; 其他人员也大多家庭贫穷,仅能勉强维持生存。调查发现张某与杨某关系确实不好,而且两人坦白的盗窃数额,分账的成员都不一样。至此, 《湖北日报》 社判定以张某为首的“大贪污集团”大量偷盗纸张事件子虚乌有。但当复查人员要求张某对贪污事情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张某早已丧失了翻案的意念, “不敢翻”。而当贪污集团其他成员都将 “偷纸部分推翻之后”,张某才否定 “大贪污集团”的贪污部分,承认自己贪污3000 多万元②。

张某从此不再是张某、肖某贪污集团首领,也不再是 “大贪污集团” 的首领,承认的贪污数额降为3000 多万元。但此事对张某来说或许并不是一件幸事,因为报社为了维护所抓的贪污分子绝大多数是正确的信条,将他树立为报社贪污分子的范本,依然没摘掉他贪污分子的帽子,同时指定他最重要的问题是 “退赃问题”③。张某为降低自己的罪行,不断的进行退赃,及至复查前,已退出 “13 元光洋,储蓄13 张,公债2 份,青斜纹布一丈4 尺”④。

随着报社复查措施的步步推进,报社不断降低贪污人员的贪污数额。第二次复查结束后,张某的贪污数额变成了1700 万元又光洋90 元。但此时的张某最重要的问题已经不再是贪污问题,而是原先承认的五师掉队后,党组织关系不清。在他积极退赃之后,报社最终做出定案处理; 张某被判撤职,机关管制两年,并加以开除党籍⑤。但报社当时人才缺口大,张某的才能是报社所需,虽给予开除处分,但职务依然是报社重要领导。

1952 年7 月31 日,中南局认为 “三反” 运动对党员处分过重,湖北省委据此发出复查指示。报社进行了第三次复查,张某依然被树立为报社贪污人员的范本,没有摘掉贪污分子的帽子,也没有被退赃,而是将贪污数额降低到3,180,700 元又光洋90 元,但也不再追赃①。报社给予最终处分是,张某因五师掉队后关系不清,停止党籍,同时撤销张某厂长职务,降级为科长②。

“三反”运动结束后,张某依然戴着 “贪污分子”帽子,原先清楚的党组织关系变成了关系不清,原先的革命干部成分变成了地主成分,由厂长降级为科长。张某虽然未曾参加任何反动党团,但他在 “三反” 运动被迫承认在五师掉过队的历史导致关系不清,则给他添加了更大的罪名③。

1953 年初,社长谢某调任省委后, 报社便传出张某只不过是牺牲品的流言。1947 年时任区委宣传科长的谢某到县委书记李某所在县进行调查研究。李某并不待见,由此得罪了谢某。李某担任社长不久后,谢某也在1951 年4 月由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调任报社总编辑。“三反”运动开始后,谢某为报当年之恨,率先任命自己的得力助手曹某为工厂打 “虎” 队长,并顺势要求大力开展打 “虎” 运动,将火烧至李某。曹某因此不断逼供张某,直到其数额之大涉及全社。盗窃纸张事件一经出现,谢某认定是天赐良机,不断将其扩大,突破 “大贪污集团” 首领张日星之后,很快便蔓延到副秘书长曾某直至李某。省委调任李某到云南办报,谢某升任社长。如此,张某成了谢某扳倒李某的跳板④。

张某得到了报社一些人员的同情,却无法改变其命运。“三反” 运动的阴影一直笼罩在张某头上,而张某则以带罪之身拼命工作, “积极主动” 地表现⑤。他在机关管制的两年时间里表现虽然得到认可,但及至1954 年,他依然被认为入党时间不清,正式或候补问题不清,入团问题不清,最后的结论是行政降级,党内未做决定⑥。


五、日常性与偶然性: 政治运动的对象选择


从张某的故事,我们可以了解 “老虎” 是如何产生的和 “政治历史问题” 是如何建构起来的。“三反”运动之前,他因个人能力强备受报社重视,为报社实现企业化经营立下汗马功劳。“包干企业化经营” 要与外界交流,一般的应酬和财务接触在所难免。在 “三反” 运动日趋紧张的反贪污浪潮之下,张某也因之成为运动的重点对象。

这种个人命运又与基层单位的运动实践及其逻辑紧密相连。上级以分派指标的方式推动运动的进程,不可避免忽视了具体机关的实际情况。报社领导为避开运动的锋芒,免于成为运动的打击对象,就必须寻找运动的对象,完成上级下发的指标。他们需要激励报社人员的检举与揭发,并从中寻找对象,进而通过一定的程序确定罪名。张某曾负责 “包干企业化经营” 对外承印厂,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很容易被推上运动的风口浪尖,被迫交代自己的 “贪污” 罪行。换言之,若是其他人负责当时的 “包干企业化经营” 对外承印厂,可能遭受张某同样的命运。如此可知运动的对象选择也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一旦被选定为运动的针对对象,报社便对其层层审讯,对其交代的信息自动过滤,将符合自身需求的内容层层积淀。在此过程中,张某的 “贪污”和 “政治历史问题”便不断累加,直至满足当时运动的需要。如此,张某其实成为了报社 “贪污分子”的典型,是报社领导呈交上级的功绩。

同时,运动也为报社人员夺权和报复等私人目的提供了契机。在已经限定指标的情况下,报社人员需要面对增加 “老虎” 的日常现实。为表明自己不是贪污分子,或者为摆脱贪污分子嫌疑,报社一般人员即便知道真相,也多冷眼旁观,不敢施之援手。被打成 “老虎”的人员或不堪逼供,或为立功赎罪,也都加入政治陷害中。这些政治陷害,对于当时身处其境的个人来说,恰是危害最小化的理性选择。张某从运动之初被人检举,继而转变为检举人,顺着 “打虎” 队员的旨意大量检举和控诉其他人,迫使其他人也随之发生同样的变化。在此过程中,这些人逐步去除自己的独立意志,转化成革命的 “螺丝钉”,重塑自己的灵魂。这种身份转化和灵魂重塑既有被迫的成分,也有迎合的因素。张某成为运动的针对对象之后,坦白便成为其日常功课,检举和控诉也是其表明认错态度的表征。为减轻罪罚和体现自身的觉悟,张某不断构建自身的反动历史成分,强化自身的罪人意识。如此,张某从运动之初的 “根正苗红”、历史清白的革命干部变成具有严重历史污点的贪污人员。

毛泽东为解决政权内部存在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而发动了 “三反” 运动。在运动的高压环境下,上级关注的重点是下级对运动的推动情况。上级几乎变成了对其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和惩处机构。中层政府部门常有的上传下达功能基本变成了上级的传声筒,基本漠视,甚至是惩处下级的困境申诉。在这种高压态势下,基层部门领导出于自身考虑几乎会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任何任务,多上传正面的消息,而基本无视自身的实际情况。及至基层的不同个人,也常以自己利益最大化和危害最小化的标准来理解和参与运动,几乎共同推动了运动的激进运作。如此,冤假错案不可避免地大量出现。这引发了人员短缺和经济困难,戕害了党政机关的日常运作。中央和省委鉴于此,多次强调依据材料复查案情。为确保运动的合法性,中央和省委要求各地进行思想建设,认定打错的 “老虎” 是少数。报社为解决自身的困境,一方面大量复查案件平反人员,另一方面也将张某作为贪污分子的典型,不断追查其 “政治历史问题”。运动退潮之后,贪污也成为张某 “政治历史问题”的一部分而与他的工作和生活如影随形,并时刻鞭之策之,强化其罪人意识。


注释


1详情参见陈永发《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481-882页;Roderick MacF arquhar,The Origins of the Cultural Revolution,Vol.1-3(New York:ColumbiaUniversity Press,1974,1983,1999)。

2(1)据笔者目力所及,仅有冯筱才教授对此现象和前述研究现状有所反思。冯筱才教授以M厂的王文尧为个案解读政治运动的基层实践,指出这种运动对象的固定化的原因在于:对于基层单位而言,每次政治运动都要找出新的对象,成本无法承担。冯筱才教授选择的王文尧本身是一个有“政治历史问题”的人,以其在多次政治运动的遭遇来解读运动对象的固定化或稍逊说服力。他认为有影响的人的政治身份容易了解,而王文尧作为普通民众并不显眼。笔者认为王文尧的“政治历史问题”在广大有“政治历史问题”的群体中确实不突出,但在一个具体单位中并非如此。多个政治运动都以单位划指标,王文尧作为一个有鲜明“政治历史问题”的人,在M厂显然容易成为运动的靶子。详情参见冯氏著《政治运动的基层逻辑及日常化:一个“汉奸”的发现与审查》,《二十一世纪》2012年第12月号。

3(2)安子文:《关于结束“三反”运动和处理遗留问题的报告》(1952年10月18日),《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85页。文中的元是旧人民币。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人民币,新人民币(即现在人民币)1元等于旧人民币1万元。本文涉及的人民币数额,若没有特别指明,均指旧人民币。

4(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171页注4。

5(4)《李先念传(1949-1992)》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96页。当时人们将贪污分子称为“老虎”。“三反”运动以反贪污为主,民间谐称打“虎”运动。

6(5)对冉某的访谈,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昌黄鹂路楚天乐园,2013年5月4日。

7(1)目前学界多聚焦该运动在中央政府政策层面的展开,而就该运动在地方的实际施行则尚乏充足的研究,尤其缺乏个案解读。学界研究“三反运动”的代表性论著有王顺生、李军:《“三反”运动研究》,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版;王善中:《建国初期三反五反运动述评》,载《中共党史研究》1993年第1期。杨奎松与刘德军对此有一些重要成果。杨奎松从毛泽东与“三反”运动关系的视角来具体考察促成这场运动跌宕起伏的种种内幕,而刘德军以丰富的档案资料考察了“三反”运动在江苏的实际运作。参见杨奎松《毛泽东与“三反”运动》,载《史林》2006年第4期;刘德军:《江苏“三反”运动研究》,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6月。至于个案解读,笔者仅见有关张顺有事件的两篇文章。但张顺有事件发生在运动后期,重点在反官僚主义。参见常利兵《“三反”运动中的张顺有事件》,载《安徽史学》2011年第2期;刘亚娟《“张顺有事件”:一个典型的“树典型”个案》,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014年第84期。

8(2)冯筱才教授曾撰文探讨中共对自由市场的政策演变,指出中共为缓解大饥荒的困局和黑市带来的经济冲击,曾决定重新开放自由市场;随着危机的缓解以及中共对市场本质的理解不变的情况下,又重提打击“投机倒把”,继而转变了政策;但大饥荒使政府对自发市场持更多的宽容,黑市也就一直广泛存在于灰色空间。参见冯筱才《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三年中共自由市场政策研究》,载《中共党史研究》2015年第2期。

9(3)湖北日报人事科:《湖北日报党员登记表》(1951年3月25日),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SZ130/1/5/4(以下略写:鄂档SZ130/1/5/4,该馆其他档案亦做同样处理)。

10(1)《有关报社奖金使用情况的报告》(1951年12月24日),鄂档SZ130/1/7/5。

11(2)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日报社60年纪事本末》上,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6页。

12(3)毛泽东:《关于三反斗争展开后要将注意力引向搜寻大老虎的电报》(1952年1月23日),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87页。

13(1)毛泽东将东北局寻找贪污线索的经验推广全国,其中关于“老虎”嫌疑分子标准有:(1)本人曾做商人或工厂老板,现在混入国家机关或企业任事者(尤其要注意现在那些仍兼私人工商企业的分子);(2)家庭为工商业家,而本人在国家机关或企业部门工作者,其中有一部分是老干部(尤其要注意在其到国家机关或企业工作后,其家庭企业发展极快者);(3)本人与私人工商业者关系密切、生活腐化、为群众议论纷纷者;(4)掌管小家务、生活腐化、挥霍无度者;(5)采购人员经常向某商行或某几个商行采购者(可从查账、查发票中发现);(6)从采购或推销发单中发现同时期同样物资而价格差异过大者(可用不同部门购买或者推销同样器材的发票做比较)。参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第115页。

14(2)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13/24。

15(3)当年湖北日报社的各种承印品成本、收入等来源与去向,报社的基础设施等开支有十分详细的会计统计。详情参见《湖北日报社资产负债表》(1951年11月),鄂档SZ130/1/7/12;《湖北日报社损益表》(1951年11月),鄂档SZ130/1/7/13;《湖北日报社承印品成本表》(1951年11月),鄂档SZ130/1/7/16;《湖北日报社生产费用表》(1951年11月),鄂档SZ130/1/7/17;《湖北日报社管理费用明细表》(1951年11月),鄂档SZ130/1/7/19。

16(4)对冉某、曹某的访谈,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昌黄鹂路楚天乐园,2013年5月4日。这种运动初期普遍运用的“站起来、跪倒、拿绳子来、捆起来、吊、打等”打“虎”六部曲,李先念在运动后期曾严令禁止。李先念:《反贪污斗争中的四条基本经验》(1952年4月4日),见《建国以来李先念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80页。

17(1)湖北日报社增产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社贪污分子的贪污情况》(1952年2月10日),鄂档SZ130/1/13/26。

18(2)毛泽东:《对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党组扩大会议几项决议的报告的批语》(1952年2月12日),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201页。

19(3)毛泽东:《转发中南军区后勤部打虎经验的批语》(1952年2月16日),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218页。

20(1)《贪污数字进展情况》(1952年2月),鄂档SZ130/1/13/77。

21(2)《给王副主席、刘政委的信》(1952年2月17日),鄂档SZ130/1/12/2。

22(3)湖北日报增产节约委员会:《情况》(1952年2月19日),鄂档SZ130/1/13/33。

23(1)湖北日报增产节约委员会:《近日情况》(1952年2月29日),鄂档SZ130/1/13/39。

24(2)《关于湖北日报反贪污斗争的报告》(1952年3月12日),鄂档SZ130/1/12/5。

25(3)湖北日报增产节约委员会:《近日情况》(1952年2月29日),鄂档SZ130/1/13/39。

26(4)《彭真年谱》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254页。

27(5)《中共湖北省委关于“三反”运动情况与经验的报告》(1952年2月22日),湖北省委党研室:《建国初期湖北的“三反”“五反”运动》,湖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79页。

28(1)《中共湖北省委关于“三反”运动情况与经验的报告》(1952年2月22日),湖北省委党研室:《建国初期湖北的“三反”“五反”运动》,第180页。

29(2)《关于湖北日报反贪污斗争的报告》(1952年3月12日),鄂档SZ130/1/12/5。

30(3)《关于湖北日报反贪污斗争的报告》(1952年3月12日),鄂档SZ130/1/12/5。

31(4)工厂节检小组:《一周作战计划》(1952年3月10日),鄂档SZ130/1/13/6。

32(1)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13/20。

33(2)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13/20。

34(1)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进展情况》(1952年3月27日),鄂档SZ130/1/13/62。

35(2)湖北日报增产节约委员会:《情况》(1952年4月11日),鄂档SZ130/1/13/74。

36(3)《党团员贪污份子登记表》(1952年4月),鄂档SZ130/1/14/45。

37(4)“三查”是指:(1)查情节,案情是否合情合理;(2)查证据,证据是否真实;(3)查赃款,追出的款项是否真是赃款。“三对”是指对家属、对商店、对同案的人,要求严禁逼迫家属,争取消除“老虎”对立情绪,严禁对“老虎”打骂等肉刑或变相肉刑。

38(1)刘建勋:《关于三反运动的报告》(1952年4月20日),湖北省委党研室编:《建国初期湖北的“三反”“五反”运动》,第197页。

39(2)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13/23-24。

40(3)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13/24。

41(4)《三反复查处理情况表》(1952年9月20日),鄂档SZ130/1/14/37。

42(5)《机关贪污人员登记表》(1952年4月),鄂档SZ130/1/14/41。

43(1)《三反复查处理赃款情况》(1953年),鄂档SZ130/1/14/36。

44(2)《受处分党员考察登记表》(1953年6月7日),鄂档SZ130/1/19/25。

45(3)《组(科)长和相当组长之干部历史情况》(1953年),鄂档SZ130/1/21/36-37。

46(4)对冉某的访谈,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昌黄鹂路楚天乐园,2014年3月12日。

47(5)《受处分党员考察登记表》(1953年6月7日),鄂档SZ130/1/19/25。

48(6)《干部简明登记表》(1954年),鄂档SZ13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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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Issues of Contemporary World Socialism 2015年0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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